纪律红线范文

2022-05-18

第一篇:纪律红线范文

详解纪律红线

杭州市纪委详解“纪律红线”: 什么宴请不能去,什么福利不能发

转载 2014年9月16日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违规发放福利、违规接受礼品、以考察名义公款旅游、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操办酒宴借机敛财……上月底,杭州市纪委监察局点名通报了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在这些点名道姓被处理的案例中,有些情节涉及给职工发福利、给孩子操办婚宴等。什么样的福利不能发?怎样的宴请算违规呢?有人表示困惑,甚至有人认为处罚过于严厉。

如何区分这些灰色地带,违纪的红线到底在哪儿?这些处分的依据又是什么?近日,市纪委结合近期违规案例逐一做出了回应和解释。

一、违规接受宴请、礼品和娱乐消费活动

“小请请”也行不通了!

【典型案例】

2014年6月26日中午,余杭区畜牧兽医局防疫指导科科长沈琴芳、副主任科员孟祥军、驾驶员傅彩浓,余杭区畜牧兽医局瓶窑动物防疫检疫站站长金国祥、科员沈文俊及瓶窑镇农办畜牧专管员高建华等6人在完成检查工作后,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瓶窑某养殖场场主的宴请,中餐共消费380元。在组织调查期间,沈琴芳、金国祥、沈文俊等人相互串供、隐瞒事实真相。余杭区农业局党委决定给予沈琴芳党内警告处分;余杭区农业局决定给予金国祥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沈文俊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孟祥军告诫6个月处理,给予傅彩浓批评教育处理。瓶窑镇决定给予高建华告诫6个月处理。

【纪委点评】

这起案例被通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的争议。有人认为,6个人消费380元,金额这么小,全都受到了处理,是不是处罚过重了?其实,持这种观点的人模糊了一个最基本的概念,就是“公务人员不能接受服务对象的吃请”。这是一条不能触碰的纪律红线,相关制度规定得非常明确,与金额大小无关。在实践中要把握两点:

1、公务人员不能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宴请、娱乐和礼物,因为这样会影响其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2、宴请娱乐不分价值高低,只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都属于违规。

【典型案例】

2014年1月17日晚,西湖区人防办(民防局)调研员、副主任、副局长杨晓柳接受与其有工作联系的某单位宴请,餐费共计1370元,接受香烟2条、价值900元,并于饭后接受邀请参与由对方支付的娱乐消费活动,费用共计1640元。西湖区委决定给予杨晓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级为副调研员。

【纪委点评】

对于这起被通报的案例,大家争议不大,认为违纪事实明显,属于较为典型的违规接受宴请、礼品和娱乐活动行为,应该受到相关的党政纪处分。

但是对于本案例中提到的“娱乐消费活动”,有人也提出了纪律把握上的疑问:对于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来说,哪些场所是不能去的?高档消费的娱乐场所不能去,那么量贩式KTV可以去吗?

针对这类问题,主要把握两条红线:

1、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不能出入私人会所。

2、严禁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服务。

如果是自己朋友聚会娱乐,目前纪律没有作出明确限制,但是也要注意维护公务人员的形象,不能铺张浪费、不能酗酒闹事。

中央纪委、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中要作出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解决“酒局”、“牌局”等问题的通知》规定,“参加娱乐活动要区分场合,把握分寸,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不得接受和持有私人会员卡,严禁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服务。”

二、违规公务接待

公款吃喝也不理所当然了!

【典型案例】

1、2013年8月7日,乌鲁木齐市经信委党组书记王国林在西虹宾馆公款宴请前来看望自己的原工作单位领导,花费2210元。乌鲁木齐市纪委决定给予王国林党内警告处分,并由个人承担宴请费用。

2、2013年7月3日,四川省达州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承述和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玲等人出差回到达县,谢承述要求达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成元安排用餐。唐成元将谢承述、刘玲一行安排在达县某酒楼用餐,席间喝了两瓶茅台酒。饭后,唐成元又安排谢承述、刘玲等人至达县某娱乐会所唱歌、喝酒,以上共计消费公款5700余元。8月,达州市纪委对谢承述、刘玲的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纪委点评】

这类问题在我们杭州的通报中还没有相关案例,但“什么样的公务接待才不违规?哪种公款吃喝算违规?”这是很多党员干部在认识和把握上都比较模糊的。

其实,关于公务接待,从中央到省、市委都有比较明确的制度规定,这些就是高压线,任何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都不得触碰。在实际操作中主要把握好这几点:

1、公务接待要有对方的公函。《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严禁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

2、接待私人朋友不能算公务接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案例1接待前来看望自己的原工作单位领导,明显不属于公务接待范围。

3、接待对象应当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伙食费应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则明确,“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如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由出差人员自行支付伙食费。”

4、接待不能超标准。现有制度文件规定工作餐应以家常菜为主。比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工作餐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接待单位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严禁使用私人和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省内公务活动禁止提供各类烟酒”,“同城公务活动不安排用餐。”等等。案例2中喝茅台酒、到娱乐场所唱歌,是明显违规的。

三、以公务考察名义公款旅游

公务考察的幌子打不得了!

【典型案例】

2013年6月底,萧山社保保障管理中心以纪念“七一”的名义,组织正式职工、临聘人员、退休人员共123人,外出活动,行程安排两天,先赴余姚四明山烈士纪念碑、新四军浙东游击队司令部旧址举行纪念活动,后到象山松兰山海滨浴场度假区旅游,总计花费人民币95940元。萧山区纪委决定给予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党支部副书记、主任林小勇党内警告处分。

【纪委点评】

因工作所需必须开展的正常公务考察,是政策和纪律都允许的。在实践中要把握以下几点:

1、公务考察要有明确的公务目的。《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严禁异地部门间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严禁重复性考察,严禁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杭州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也明确,“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2、要根据各地各单位的要求进行审批或备案。

3、公务考察不能委托旅行社安排,旅行社票据也不能报销差旅费。根据《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经批准开展确有实质内容的差旅活动、学习交流、考察调研,均不得委托旅行社等社会中介机构承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收份子钱也要三思啊!

【典型案例】

1、2014年1月18日,桐庐县木材检查总站分水检查站木检员李松群借新房落成操办酒宴,主动邀请有人情往来的工作对象4人参加,收取礼金8200元;另有工作对象12人主动参加酒宴,李松群收取礼金7900元。两项合计收取礼金16100元。桐庐县林业局党委决定给予李松群党内警告处分。

2、2013年11月30日,临安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运维部经理王飞虎为女儿操办婚宴,共办酒席81桌,收受礼金347份,共计336100元。临安市直机关工委给予王飞虎党内警告处分。

【纪委点评】

对于这两个案例,大家的看法莫衷一是。甚至有人抱怨,都不知道党员干部如何办酒席才不违规了?有人认为,这就是借机受贿,处理太轻了!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不少干部因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受到处理,社会上俗称“限宴令”。但“限宴令”的目的,不是禁止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而是反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

1、大操大办,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2、借机敛财。

这是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两条“纪律红线”,一旦触碰,即构成违规。案例1的主要问题是来客中有一部分是工作中监管服务对象,存在借机敛财行为。案例2中,办了81桌,明显高出当地平均水平,属于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上,要坚决做到:坚持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先向组织报告,不接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事后向组织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实际情况。

五、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发月饼也得讲来路啊! 【典型案例】

1、2013年“五一”、“中秋”、“国庆”和夏季高温期间,杭州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经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钮健同意,先后四次以超市卡、面包券、月饼等有价证券和实物形式发放福利,共计价值100735元。上述福利经费在下属单位列支。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钮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2014年1月,萧山区衙前镇项漾村经该村“三委”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未按有关规定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违规给该村225名党员、村民代表每人发放现金500元,共计112500元。萧山区衙前镇纪委决定给予项漾村党委书记、经联社董事长项建松党内警告处分。

【纪委点评】

在法定范围和法定程序内享受福利,是职工的正当权利。但是发放职工福利不能突破标准和程序。实践中,哪些福利可以发?应该怎么发?主要是把握好三条纪律红线:

1、要有合法合规的开支渠道。关于福利费、工会经费、党员教育管理费等,财政部门、工会组织和党的组织都有专门的制度规定。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支出是允许的,但是不能随意变通,更不能从下属单位财务账户列支。如案例1就是用在下属单位列支的方式给职工发放福利。

2、不能把福利“隐身”在办公费等其他科目下。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年终奖、出勤奖等各种名义发放福利的现象得到明显遏制。但一些单位为掩盖其“明停实发”行为,采取列支食品费、办公费等方式为干部职工谋福利。

3、不能违反程序规定发放福利。尤其是村级集体组织,对于使用集体资金有严格的程序规定,村干部如果要动用这些资金,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违反程序擅自决定使用资金,即构成违规。

六、发放津补贴问题

名目再好听也不管用!

【典型案例】

2014年1月底,临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2013年7-8月抗高温加班和2013年10月抗击“菲特”台风名义,给31名职工每人发放6000元加班费,共计金额186000元。临安市规划建设局党委决定给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党支部委员陈根秋党内警告处分。

【纪委点评】

是不是一律不能发工作津补贴?职工高温补贴可以发吗?为什么人人拿了好处,只处理领导?主要有两点:

1、不能自行新设项目发放津贴补贴。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除此之外发放的津补贴都属于滥发。该案例即属于自行新设“抗台风”、“抗高温”项目给职工发补贴。

2、不能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津贴、补贴发放均有标准,各地各单位不得任意提高。以往查处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案例中,利用“小金库”进行资金体外循环的方式较为普遍。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表面上看是集体内人人参与、人人得利,但实际上,违规违纪的源头在掌握了主要权力的领导身上。治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只有剑指“一把手”,严惩责任人,才能真正产生强大的威慑力。

第二篇: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

《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

近日,高新办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收看了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该片对湖北宣恩县原县委书记曾德权、武汉工程大学原党委书记吴元欣、十堰经济开发区原党委书记、主任王旋、省科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冯芊、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应生、湖北机场集团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曹其跃等六个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他们之所以违法犯罪,都是从触碰纪律红线开始的。他们一滴滴悔恨的泪水,一句句忏悔的警句,留给我们的是教训,是启迪,是警示!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党的纪律,决不可触碰纪律红线!

一要牢记党的纪律。《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

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的纪律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并划定了一道道红线。我们要逐条学习,牢记于心。

二要敬畏党的纪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每一个党员对党的纪律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反党的纪律。”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中的主人公都把党的纪律抛到脑后,没有纪律意识,一步走错,步步走错,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汲取教训,克服“无所畏”、“无所惧”心理,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自由账、健康账这“五笔账”,做到慎始、慎微、慎权、慎独、慎友这“五慎”,老实做人,扎实干事,不可任性。

三要严守党的纪律。俗话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要严守党的纪律,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要规范言行举止,锤炼道德品行,力戒贪欲,贪欲是万恶之“源”,贪欲是腐败之始,我们只有严守党的纪律这条生命线,才不会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要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要团结同志,不搞团团伙伙;要与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政治上,要用纪律明方向、辨是非,坚持原则、令行禁止;在工作上,要用纪律定程序、促规范,明确责任,敢于担当;在生活上,要用纪律防腐化、树形象,把住小节、守住底线、不触碰红线。我们要把坚守党的纪律,作为责任和习惯,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要维护党的纪律。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而且要坚决维护党的纪律,要同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各级党组织要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不守纪律的行为要善意指出、提示和提醒,抓早、抓小、抓苗头,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造成危害的要敢于斗争,严格处理。要当黑脸包公,不能做老好人。同时,要整合资源,加强监督,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公开曝光,着力维护党的纪律,净化清明的政治环境,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第三篇: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

导语: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一直都很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好多干部也为之付出了自己的一切。但是我们也知道,这项工作任重而道远,时至今日,腐败的现象还没有完全禁止。接下来为大家介绍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文章,仅供参考!

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

廉政准则系列剧《不可逾越》生动、准确地展示和解读了“八项禁止、五十二个不准”,通过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案例,使全体干部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了深刻的理解,在工作、生活中应时刻以《廉政准则》为准绳,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一直都很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好多干部也为之付出了自己的一切。但是我们也知道,这项工作任重而道远,时至今日,腐败的现象还没有完全禁止。当我们翻开《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时,它包括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将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以及涉及廉政的各个方面都作了明确说明,使之更加完善,更加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充分体现了我们党解放思想的工作思路,体现了我们党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反腐倡廉的坚强决心和坚定的信心。

在学习中,我深刻地认识到,廉洁从政建设将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近日来,我从网络、报纸、电视中看到许多报道:好多领导干部收受贿赂达上千万,上百万。他们目无党纪国法,当冰冷的手铐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才后悔自己没有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众所周知,贪官污吏人人憎恨,人民需要的是廉洁从政的好公仆。因此,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

作为一名党员,我认为做到廉洁自律并不是难事,如何做好一名清正廉洁领导干部,我个人认为: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密切联系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民群众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廉政文化建设的丰富资源。离开了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就失去了根基和土壤。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这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之所在。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必须要在满足群众意愿上下功夫。要牢记并坚持“两个务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切实的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本质所在,也是以人为本的核心。维护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密切联系群众,不在于要做多少轰轰烈烈的事情,而在于心里要时刻装着群众。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敬业精神,职为民守、责为民尽、利为民谋、益为民求、业为民兴、绩为民创,以民忧而忧,以民乐而乐。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诚心诚意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真诚踏实的办事作风,拉近与群众间的距离,消除与群众间的隔阂。

三、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起模范带头作用。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决定的因素。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在四个地方做出表率。一是在学习理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上作表率。理想信念是灵魂,是动力、是方向。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二是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自觉性上作表率。三是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上表率。四是在坚持从严治党,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上作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就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就要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处处有成效。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清清白白做官。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能安得下心,守得住身,既管好自己,也管好家人和部属,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慎微,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成为广大党员面前的一面旗帜。

总之,我会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用《廉政准则》来约束自己的言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多学习,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观《不可逾越》有感

廉政准则系列剧《不可逾越》生动、准确地展示和解读了“八项禁止、五十二个不准”,通过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案例,使全体干部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了深刻的理解,在工作、生活中应时刻以《廉政准则》为准绳,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一直都很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好多干部也为之付出了自己的一切。但是我们也知道,这项工作任重而道远,时至今日,腐败的现象还没有完全禁止。当我们翻开《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时,它包括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将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以及涉及廉政的各个方面都作了明确说明,使之更加完善,更加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充分体现了我们党解放思想的工作思路,体现了我们党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反腐倡廉的坚强决心和坚定的信心。

在学习中,我深刻地认识到,廉洁从政建设将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近日来,我从网络、报纸、电视中看到许多报道:好多领导干部收受贿赂达上千万,上百万。他们目无党纪国法,当冰冷的手铐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才后悔自己没有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众所周知,贪官污吏人人憎恨,人民需要的是廉洁从政的好公仆。因此,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

作为一名党员,我认为做到廉洁自律并不是难事,如何做好一名清正廉洁领导干部,我个人认为: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密切联系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民群众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廉政文化建设的丰富资源。离开了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就失去了根基和土壤。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这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之所在。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必须要在满足群众意愿上下功夫。要牢记并坚持“两个务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切实的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本质所在,也是以人为本的核心。维护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密切联系群众,不在于要做多少轰轰烈烈的事情,而在于心里要时刻装着群众。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敬业精神,职为民守、责为民尽、利为民谋、益为民求、业为民兴、绩为民创,以民忧而忧,以民乐而乐。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诚心诚意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真诚踏实的办事作风,拉近与群众间的距离,消除与群众间的隔阂。

三、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起模范带头作用。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决定的因素。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在四个地方做出表率。一是在学习理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上作表率。理想信念是灵魂,是动力、是方向。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二是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自觉性上作表率。三是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上表率。四是在坚持从严治党,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上作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就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就要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处处有成效。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清清白白做官。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能安得下心,守得住身,既管好自己,也管好家人和部属,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慎微,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成为广大党员面前的一面旗帜。

总之,我会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用《廉政准则》来约束自己的言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多学习,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坚决纠正“四风”,近段时间,我市纪委通过不同的传播方式多次对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进行曝光,要求全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令行禁止,克己奉公,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多起反面典型案件,从收受贿赂到截留私分罚款,从侵占赞助费到假满不归,从贪污公款到上班时间不务正业,从市委书记到村支部书记,从市长到普通公务员,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变质、在经济上贪婪、在道德上堕落、在生活上腐化的严重违纪违法事件也给我们警示和反思。门生、杜浒、周启双、刘汉军、郑鸿鸣、向书刚、廖小军等生活在我们身边活生生的违纪违法案例无不时时警醒我们要严守政治纪律,严守工作纪律,严守生活纪律。

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这些反面典型,怎能不引起我们内心的警醒?怎能不使我们深省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怎能不让我们切身感受到权力也是风险、红线不可逾越?现实的教训、身边的案例,可谓触及痛处,震撼灵魂。剖析这些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四风”之害的根源,在于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失灵了,在于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错位了,在于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淡漠了,在于有些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使命担当淡化了。有人说:不会从先进典型中获得激励是可惜的,而不会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更是可怕的。我们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以反面典型为镜子,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前前后后照一下自己,在思想上警醒起来,在行为上谨慎起来,在觉悟上提高起来。同时要经常提醒自己,如果不思贪欲之害、不怀律己之心、不守立身之本,有一天就很可能成为别人眼中的“反面典型”。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惊心的反面典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震慑力,能够提醒党员领导干部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忧患之心对待一思一念,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之心对待一言一行,以“恪尽职守,夙夜在公”的公仆之心对待一职一责,真正把作风转好、把问题改好,真正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真正树立起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第四篇: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

纪律是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的尺子,把纪律当耳旁风必然要付出代价。很显然汪祖敏没有经受住尺子的衡量,越过了纪律的红线,最终付出了党内警告处分的代价。而有的党员干部抱着自己分文未拿就不算违纪的错误想法,突破防线,触犯了党纪党规。这样的案例,亟需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戒,拉响警钟,守住红线。

守住红线,扎紧制度的藩篱。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要防止泛滥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无论何种社会,都要扎紧制度的藩篱,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这是在政治层面上遏制违反经济纪律的根本方法。汪祖敏能够轻易的虚假上报奖金人数、超标准发放奖金,就源于“一言堂”、独断专行,没有受到制约和监督。对此,要强化制度建设,在基层推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落实,通过制度约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避免“牛栏关猫”现象。

守住红线,牢记为官的信念。一个人倘若无法战胜自己,制度建设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感“,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把好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个思想的”总开关“,始终以”三严三实“为标尺,常补理想信念之钙,常剪思想行为的岔枝杂叶,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守住红线,扫清思想的尘埃。党的各级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深入开展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矩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现象,帮助领导干部常扫“思想尘埃“,做到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纪律工作做到位,避免”汪祖敏“们以不清楚组织纪律为由来为自己开脱。

近日,局机关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收看了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该片对湖北宣恩县原县委书记曾德权、武汉工程大学原党委书记吴元欣、十堰经济开发区原党委书记、主任王旋、省科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冯芊、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应生、湖北机场集团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曹其跃等六个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他们之所以违法犯罪,都是从触碰纪律红线开始的。他们一滴滴悔恨的泪水,一句句忏悔的警句,留给我们的是教训,是启迪,是警示!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党的纪律,决不可触碰纪律红线!

一要牢记党的纪律。《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

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的纪律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并划定了一道道红线。我们要逐条学习,牢记于心。

二要敬畏党的纪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每一个党员对党的纪律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反党的纪律。”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中的主人公都把党的纪律抛到脑后,没有纪律意识,一步走错,步步走错,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汲取教训,克服“无所畏”、“无所惧”心理,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自由账、健康账这“五笔账”,做到慎始、慎微、慎权、慎独、慎友这“五慎”,老实做人,扎实干事,不可任性。

三要严守党的纪律。俗话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要严守党的纪律,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要规范言行举止,锤炼道德品行,力戒贪欲,贪欲是万恶之“源”,贪欲是腐败之始,我们只有严守党的纪律这条生命线,才不会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要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要团结同志,不搞团团伙伙;要与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政治上,要用纪律明方向、辨是非,坚持原则、令行禁止;在工作上,要用纪律定程序、促规范,明确责任,敢于担当;在生活上,要用纪律防腐化、树形象,把住小节、守住底线、不触碰红线。我们要把坚守党的纪律,作为责任和习惯,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要维护党的纪律。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而且要坚决维护党的纪律,要同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各级党组织要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不守纪律的行为要善意指出、提示和提醒,抓早、抓小、抓苗头,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造成危害的要敢于斗争,严格处理。要当黑脸包公,不能做老好人。同时,要整合资源,加强监督,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公开曝光,着力维护党的纪律,净化清明的政治环境,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作者姓名:翁世成 单 位:湖北省黄石市审计局

5月18日下午,市地税局组织机关各科室、征管信息局、规划财务局、税费服务局干部职工在五楼会议室集中观看了省纪委制作的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警示片通过六个违纪违法案例,告诫全体党员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六条不可逾越的纪律红线。

观看结束后,按照“宣教月”工作要求,与会人员还进行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情况的知识测试。稽查局、各税源管理分局分别组织干部职工在本单位进行了集中观看和知识测试XX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XX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

此次市地税局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了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的效果;开展《党章》、《准则》、《条例》知识测试,考察了广大地税干部对党的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为今后制定更加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提供了方向和参考。

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更是党内政治生活最为重要的遵循。现在确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漠、麻木不仁,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新形势下,怎样把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立规明矩,保持清正廉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当下最重要的问题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其最核心的是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就是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最终要落实到向核心看齐上XX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读后感。筑牢看齐思想、明确看齐标杆、落实看齐行动。这其中,首要的是要筑牢看齐思想。要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综合运用集中调训、集体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对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章党规、党史国史的学习,强化党性锻炼,切实把好“总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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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小编推荐)

《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

近日,黄河镇中心小学组织全镇小学教师,在中心校四楼会议室集中收看了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该片主要对湖北宣恩县原县委书记曾德权、武汉工程大学原党委书记吴元欣、十堰经济开发区原党委书记、主任王旋、省科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冯芊、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应生、湖北机场集团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曹其跃等六个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他们之所以违法犯罪,都是因为他们怀着侥幸的心理,中央三令五申的纪律红线对他们鞭长莫及。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留给我们的是血的教训,是心灵的洗涤,是行为的警示!作为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我们,更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决不触碰纪律红线!

首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升自身道德素养。这些案例里面有领导人员,中层干部,基层领导干部。这些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为他人谋取私利。这些案例的发生根源于一个“贪”字,贪不义之财,贪图享乐,把党纪国法置于脑后,辜负了党和人民给予的信任和权力,一步步坠入罪恶的深渊。通过今天的视频教育,我们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我们的言行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如果我们没有坚定的拒腐防变的意识,不能守住道德的底线,很容易就会在金钱面前低头,带坏一批人,带坏一代人。所以,要经常学习一些党纪国法知识,系统的学习本单位本行业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广大教师要以党纪国法规章制度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要以严格的师德标准行业规范加强自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守住师德的底线,努力以崇高的师德的力量赢得学生的尊重,取得事业上的辉煌成就。

其次,树立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底线。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纪律是为了把控风险预防犯罪的底线,把潜在的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严守纪律底线能有效防范违规风险。我们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操作,绝对不能以习惯代替制度,以人情代替纪律,以信任代替管理,不搞违规操作,处处遵章办事,以高尚的师德赢得全社会的尊重。

再次,增强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监督。在工作中,我们不能对身边人违规的苗头和迹象不闻不问,诸如办有偿补习班收受家长馈赠等违规不法行为就要敢说敢管,不能因为某个人为了一些蝇头小利玷污了整个教师队伍。我们要管好自己,同时也要监督别人。这样,既有利于警示自己,又有利于纯洁教师队伍,坚持严格问责,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说不。

总之,纪律是约束行为的底线。底线之上,是正常的工作和幸福的生活;底线之下,是万丈深渊。这个底线,就是党纪国法、行规行纪。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只有将自己的职业生涯与个人幸福结合在一起,把自己融入到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之中,不断地加强个人修养,不断地学习法律法规,切实将规矩和纪律摆在前面,自觉地坚守底线,才能与教育事业共同成长,才能过上有尊严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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