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平台教案

2022-08-27

教学活动的组织是多环节的过程,在这其中教案至关重要,在教学活动评价中要注重教案指标的设置。教案指标中首先要有常规的完备性评价指标,如教案中有没有教育目标、教学的具体要求,教学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等。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教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第三方支付平台教案

第三方支付平台教案

第三方支付平台教学设计

授课人:宋文鑫

授课时间:2016年12月30日

 学习目标:

1、认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概念组成;

2、理解两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运行机制以及优缺点;

3、使学生认识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可以改变我们的生活。 教学过程 一:案例导入

1.共同阅读案例,学生思考案例问题,得出问题答案。 2.进而引出对之前学习的知识的复习,回顾电子商务支付方式。

3.导入本课内容“第三方支付平台”,说明本课的学习目标,开始新课教学。 二:新课教学 1.第三方支付平台概念

(1)学生阅读课本,找出第三方平台概念,通过课本知识填写学案。 (2)展示PPT,讲解第三方平台概念。但此概念过长不易记忆,教授学生记忆方法,将概念拆解进行记忆,引出课堂思考。

(3)学生思考学案问题,通过PPT引导学生理解概念以组块的方式进行记忆。 2.第三方支付平台分类

(1)学生阅读课本找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种类,可分为网关型第三方支付平台与信用担保型第三方支付平台。

(2)通过PPT学习网关型平台的运行模式以及优缺点,利用画图的方式使学生理解此类平台的运行模式,并回顾之前学过的知识点“支付网关”。

(3)理解信用担保型第三方支付平台运行模式,点出其典型代表支付宝,引出探究讨论。学生分小组讨论“支付宝的工作流程是什么?”并将讨论结果并落实纸面。提问小组代表,而后利用PPT分步展示其工作流程。

(4)简单介绍支付宝的产生、发展以及作用,讲解信用担保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优点。结合日常生活中支付宝付款、收款等功能,使学生认识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便利,相信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改变我们的生活。 三:总结

总结本课所学内容,与本课开始时提出的学习目标相呼应。 四:作业

1.以支付宝为例介绍第三方支付的交易流程并画出其流程图。

2.利用课后时间搜集其他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并比较其相同点和不同点。

第二篇:关于第三方支付平台调研报告

国贸090128杨茜

一、 第三方支付的概念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指由已经和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实际上,它就是买卖双方交易过程中的“中间件”,也可以说是“技术插件”: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对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同传统的银行支付方式比较,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从理论上讲,彻底杜绝了交易中的欺诈行为。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马云在2005年瑞士达沃斯世界上首先提出来的,他认为,电子商务,首先应该是安全的电子商务,一个没有安全保证的电子商务环境,是没有真正的诚信和信任而言的。而要解决安全问题,就必须先从交易环节入手,彻底解决支付问题。传统的银行支付方式只具备资金的传递功能,不能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支付手段也比较单一。交易双方只能通过指定银行的界面直接进行资金的划拨,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无论是货物质量方面、交易诚信方面、退换要求方面等等环节都无法得到可靠的保证,交易欺诈行为也广泛存在。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则可以解决以上问题。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1)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一个为交易提供保障的独立机构。(2)第三方支付平台不仅具有资金传递功能而且可以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3)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支付手段多样且灵活,用户可以使用网络支付,电话支付,手机短信支付等多种方式进行。

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现状

1、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

自1997年我国出现第一家网上银行以来,网上银行支付业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的迅猛发展,大大提高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服务离柜业务率。未来,实体与虚体结合将是银行业的发展模式。据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数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中国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银行已有175家,比2009年的110家增加了近60%。

随着网上银行的迅速发展和国内网络购物对于电子支付的强烈需求,以非金融机构支付组织为主体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应运而生,并呈现出蓬勃的发展趋势。据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全年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交易规模达到10105

亿元,同比增长100.1%。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井喷式爆发,促进了我国电子商务、电子支付业务的迅速发展。但多年以来,第三方支付一直未纳入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之内。2010年6月,人民银行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将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纳入了监管范围。目前,第三方支付牌照发放在即,这既可能淘汰一批实力较弱的支付公司,也为其中的强者提供了全新的发展机遇,使其可获得合法的实体身份,正式迈入正规军的行列。

2、第三方支付平台目前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内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虽然发展势头一路大好,创造了许多出色的业绩,但它仍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

2.1、第三方支付平台存在安全隐患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网购。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个人账户里沉积了大量资金,但资金沉淀出现后,必然会带来资金安全的隐患。但卖家和买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时,货款在商品到达买家手中之前,一直存在于平台账户内。随着业务量的逐渐增加,资金沉淀量将是非常大的。这种方式本来是为了维护交易公正性,提高了交易双方的信心,保障了顾客和商家各自的利益。但第三方支付平台自身的信用和安全性又由谁来保证呢?一旦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被窃取,其负面影响将是巨大的。

2.2、第三方支付平台缺乏独立性

目前国内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大多是与网购网站、网络商城绑定在一起的。而且,每个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没有互联互通。不同的网购站点,它所支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也是不同的。当消费者在各个网点选购商品时,他就需要多个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来实现购买的顺利进行。这无疑给消费者带来了不便,也使商家无形中损失了潜在的客户。

2.3、第三方支付平台可能会成为资金非法套现和转移的工具

通过第三方支付模式的一些漏洞,可能会出现资金非法套现和转移情况。而现在这一现象已经初现苗头。比如有的网上交易实际上并没有进行真正的消费,而是制造一笔虚假交易,通过银行卡支付后,钱进入了支付平台的帐户,通过帐户转移到银行,从银行取现,实际上是为了套取现金。本来银行对信用卡的取现有一套控制制度,通过交易成本控制资金的使用度。但是网上交易避开了这些。现在很多网站买卖都是免费的,成本几乎就是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的套现和转移将会更为方便。

三、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前景

1、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盈利模式

目前大多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盈利都是收取支付手续费,即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确定一个基本的手续费率缴给银行,然后,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这个费率上加上自己的毛利润,向客户收取费用。简言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赚钱模式就是“收取过路费”,即手续费。这一模式本身存在很多弊端,加上我国加入WTO后外资银行的进入加剧了市场竞争,各商业银行势必会把目光转向电子支付这一诱人的场。如果银行正式介入电子支付市场,那么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生存环境将会更为严峻。面对来自同行和银行的强大竞争,第三方支付公司不应该把目光仅局限在已有的领域,可以尝试把触角延伸到

电子商务领域之外。如何让用户更放心、更方便地使用电子支付,就成了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等传统收费平台竞争的焦点。

2、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和信任问题

安全方面的顾虑是消费者和商家不使用电子支付的主要因素之一。安全性包括两方面:一是消费者隐私信息的安全,比如卡号是否会被盗、密码是否会泄露等;另一方面是商家担心第三方是否会“携款而逃”。目前,从技术上看,电子支付的安全需求实际上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满足。电子支付的安全性保障主要由银行来完成,所有来自用户的支付指令都经过双重加密以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传递到银行的支付网关,再由银行内部的金融系统来执行支付指令,完成支付与结算的相关操作。在这一过程中,用户的银行卡账号和密码等信息和第三方支付平台没有关系,第三方支付平台所涉及的安全问题无非就是支付指令在传递和保存过程中的安全,不会涉及银行卡。

目前,在银行卡账号和密码被盗的案例中,95%是消费者自己的原因造成的:不小心泄露卡号,使用自己的生日等简单数字做密码,让人容易猜出,从而造成资金损失;计算机没有安装防火墙或杀毒软件,或者安装后也不定期升级并查杀木马等病毒,致使卡号密码被盗;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被犯罪分子种下的木马病毒获知账号和密码等。有了安全的技术保障和良好的上网习惯,但是由于现阶段相关政策法规对第三方支付平台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相关监管机制对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监管,用户还是不会信任第三方支付平台。所以,要解决用户的顾虑,当务之急就是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应的监管机制,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良性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3、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的关系

目前,在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还是一种彼此需要、相互合作的关系。继2005年年初中国工商银行与阿里巴巴签署战略合作伙伴协议,双方通过加深网上支付工具“支付宝”的合作,共同进军第三方支付市场后,越来越多的电子商务相关企业开始与银行合作。这表明,银行对这些新兴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不但不排斥,反而看中了电子商务行业越来越大的交易额所带来的巨大资金流。而第三方支付公司也正是看中了银行在国人心中牢固的信用担保机构的地位及其构筑起的金融网络和一些安全控制手段,进一步挖掘电子商务中更多的潜在市场。当前,两者之间更多的是合作关系,但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难免会发生竞争。总的来说,未来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还是竞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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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第三方支付平台首对用户收费

整理:微博控必上的微博背景

现在,支付刷卡机似乎已经成了便利店内的标配,人们能免费通过这些终端进行信用卡还款、支付消费等。不过,这样的“免费午餐”可能会越吃越少,部分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信用卡还款开始收费。

免费蛋糕缩小

信用卡还款作为此类终端的基本功能,使用频率也是最高的,其还款方便,还无需手续费。不过,近日,从拉卡拉传出消息,目前在拉卡拉支持的25家信用卡还款业务中,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不含深圳地区)还款需收取手续费,每笔2元,其余银行目前还是免费。

对此,拉卡拉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拉卡拉在商户和用户之间提供银行卡支付服务。拉卡拉没有定价权,是否收费是由商户决定的,在还款这项业务 中,就是由信用卡发卡行来决定,如招行、广发、民生等是由卡中心承担成本,用户免费。对此,易观国际分析师张萌表示,中小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更加重视扩 大发卡量,在短期内应该不会开征手续费。 “手续费向来存在,面向用户免费的业务,是因为其手续费由商户承担。对于第三方支付企业来说,如果其业务对商户和用户全免费,这样的企业是不可能存在的,就算存在也是不可能健康持续的发展下去的。”该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分别致电另两家第三方支付平台安欣生活和付临门,客服人员均表示,在他们的终端上还款,手续费全免。“我们以用户还款的笔数来提成,除了信用卡还款外,其它例如充值、买电影票等都是赢利点。”安欣生活董事长朱晓冬告诉记者。

线下支付增值服务应壮大

记者发现,在信用卡跨行还款方面,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作对象中不包括几大国有银行。以拉卡拉为例,其支持的25家银行中不包扩建行、农行、工行 等,而付临门终端目前也不支持建行、农行、工行的信用卡还款。对此,张萌认为,线下支付主要为了满足便利支付的要求,大行有网点优势,小行相对来说网点比 较少,让第三方支付平台做线下支付能弥补银行网点少的劣势,同时也能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来推广自己的业务。

张萌认为,从短期来看,信用卡还款服务有比较大的市场,但随着竞争的逐步激烈,手续费的利润越来越小,支付方式的逐渐增多,如果仅做线下便利支付就略显单薄,需要增值业务进行补充。

第四篇:银汇通支付:第三方支付平台应牢控风险和安全保障

2014全国两会之后,央行进一步加大了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力度。近期,随着主流支付机构线下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业务被暂停,央行披露《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以及央行宣布处罚10家支付机构等一系列动作的刺激,第三方支付市场霎时间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而实际上,互联网金融真的要“遇霾”了吗?对此,国内领先的金融服务提供商银汇通支付表示:“从央行对于上述举措的回应可以看出,其强调‘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创新的理念、方向、政策始终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这个信号是积极的,开放的。同时,作为第三方支付企业而言,也必须要认识到,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是一个孪生体,二者要在最大限度上作出平衡。无论怎样颠覆的创新,都要建立在强大的风险控制与安全保障体系之上,切不可越红线。”

监管来了第三方支付何去何从?

事实上,互联网金融监管将触角伸向第三方支付业务,其主因是基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特征所决定的。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主体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传统金融机构触网,又被称为金融互联网;另一部分是互联网平台与金融融合,接近于纯粹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主要以第三方支付机构平台为代表,从事互联网支付和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传统金融机构开展的金融互联网业务,遵循的仍然是线下严格的金融监管要求,因而风险相对较小。而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的线上业务,虽然与线下金融业务没有本质区别,但无须承担线下的金融监管要求,在客户数爆发式增长下,这将存在巨大的金融风险隐患。同时,在我国征信环境、互联网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更是尤为凸显。

有分析人士指出,央行及时适度的互联网金融监管起到了舵手的作用。据统计,金融领域的计算机犯罪占整体计算机犯罪数量的61%。同时,在网络环境下,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交易数据,其保管、存储、传输与加工,都有可能存在技术层面的漏洞。“在越发开放的互联网金融环境下,作为第三方支付企业自身,首要任务便是抓牢风险控制体系和安全保障技术这条生命线,先夯实内功,再图创新博弈。”银汇通支付相关负责人指出。

第五篇:浅谈第三方支付平台反洗钱监管问题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各种网络支付,网络汇款的使用量激增,传统的银行业无法满足爆发式增长的网络结算需求,作为互联网信用中介的第三方支付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并逐渐发展壮大的,第三方支付大大促进了经济与贸易的发展,但随着规模的愈发增大,隐藏在其背后的洗钱风险也凸显出来,第三方支付反洗钱已成当前反洗钱工作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第三方支付洗钱风险分析 1隐匿资金的来源及转移方向

当第三方支付参与到结算业务中时,原本银行了如指掌的交易过程被割裂为两个看起来毫无联系的交易。事实上这两个交易可以发生在同一银行系统或跨银行系统,但银行无法确定这两项交易的因果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第三方支付企业利用其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屏蔽了银行对资金流向的识别。当第三方支付企业各银行系统账户轧差清算时,对于局外人(包括银行)而言,每笔客户资金的来龙去脉将变得更为复杂。前已述及,第三方支付可能会不再拘泥于电子商务的资金流环节而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结算模式。任何人只要在第三方支付企业注册了虚拟账户就可以便捷隐蔽地实现账户间的资金转移。 2便捷的套现渠道

第三方支付企业为收款方实现了商户POS功能,是收款方的虚拟商户POS机,并且这种POS机突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极大拓展了用户的范围。在银行POS业务中,银行会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调查、审核POS消费的单据,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贸易的真实性。而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尽可能简化的程序下为收款方实现了POS功能,

信用卡等禁止套现或不易变现的资金会轻而易举地在虚构贸易的掩护下转入可以提取现金的账户第三方支付虚拟的POS功能的随意性要远远强于银行商户POS,资金并不一定遵守从哪来回哪去的原则。利用第三方支付,即便在未发生贸易的条件下也能方便地实现资金转移,更何况套现。

3潜在的跨境支付通道,跨境地下钱庄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国内第三方支付业务竞争加剧,跨境买卖双方的支付需求(更多的可能是纯粹的跨境转移资金)逐渐显现出商机,第三方支付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有开展跨境支付业务的要求。在缺乏对外支付途径的情况下,一些未取得外汇局批准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有可能效仿地下钱庄,变相实现资金跨境支付——找到足够的境外对境内人民币的需求(即境外外汇供给)和境外合作伙伴,同时将国内支付时的轧差清算转变为跨境的两地平衡。第三方支付企业之所以能够方便地运用两地平衡原理,完全在于其是两次割裂交易的发起人,可以人为改变资金流向——将其收到的境内汇出的人民币资金转入境外汇人的境内目标账户。第三方支付企业具备在不发生资金跨境流动的前提下开展跨境支付业务的潜力。所以,当生存条件恶劣、跨境支付利润足够可观时,第三方支付企业有转变为跨境资金转移渠道的可能性。 4天然的资金池

由于不同客户的结算周期不同、部分第三方支付企业有货款“担保”功能,支付中介账户中难免存在在途结算资金。当业务达到一定规模时,支付中介账户中的资金存量会相当可观。第三方支付企业虽不是金融企业,却具备了类似吸储、集资、组织基金并隐蔽使用这些资金的能力。从某种程度上讲,第三方支付企业完全依靠道德良心而不是存在某种体制约束来保证其仅仅是保管占有的存量资金,而不是使用这些资金去创造“利润”。

二、第三方支付洗钱风险监管现状及难度

目前,我国尚未对第三方支付企业开展反洗钱监管。这是因为第

三方支付企业还没有纳入金融监管体系,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都与一般IT企业相仿,反洗钱监管仍然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既无法直接套用《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现行规章,又没有专门针对这类企业的反洗钱监管办法可以适用。这使得第三方支付企业游离于反洗钱工作机制以外,成为我国支付体系中反洗钱监管的真空地带和高危区域。由于前期三方支付未要求实名制,现阶段也未进行强制实名制,客户可以轻易地隐匿身份进行网上的支付转账,无法查究其真实的资金用途。第三方支付公司也良莠不齐,大多未建立完善的内控考核,不能对支付平台上的交易进行进行有效地监控,一些非法的交易根本没有辨别能力。

三、第三方支付反洗钱工作的建议

1完善第三方反洗钱工作需要制度体系的建设

(1)将第三方支付企业纳入金融监管体系,打击非法支付渠道。对第三方支付企业设立准入门槛进行资质审核,比照金融机构对其注册资本、内控制度、公司治理结构等提出要求。建立行业规范,对第三方支付的模式、渠道和结算方式进行管理,防止鱼目混珠,鼓励公平竞争,促进健康发展。培养扶持规范自律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或以两地平衡方式开展业务的非法活动,防止不法资金利用不规范的第三方支付体系转移资金从事洗钱。 (2)监管主体需完善反洗钱相关的法令与制度。现有制度主要是针对金融机构的,除金融机构之外,第三方支付机构同样也是反洗钱的义务主体,需要利用完善的管理制度,对其进行必

要的约束与限制,令其有章可循。同时,监管机构要积极利用技术手段,建设有针对性的反洗钱统计监测系统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实行监控,配合制度的贯彻落实。 2第三方支付公司加强内控

(1)做好客户尽职调查。在开户环节遵循实名制原则,做好客户身份的识别,在确保新开户为实名的同时采取措施完成对现有账户的实名验证。对于收款方(卖家)除要求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保证实名

开户外,还应审核其商户资格——经营范围、销售的产品(服务)是否合法,杜绝不法分子伪装成商户,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集归拢资金。特定业务环节严格审核收款方或业务伙伴的有关资质、审查证明交易真实性的相关资料或单据。如跨境支付交易中,须对境外代理支付机构和商家进行深入细致的客户尽职调查和资格审核,确保真实小额贸易原则得以贯彻。

(2)明确第三方支付账户的管理规则。虚拟账户与银行结算账户捆绑约定时严格遵守同名户绑定原则。设立专门的虚拟账户与信用卡等套现风险较高的账户绑定,按照资金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商家资质认定的原则进行管理。使用该类虚拟账户时,商家必须能提供发票、提货单等证明贸易真实性的单据,交易取消后虚拟账户与资金来源账户自动冲正。所有虚拟账户在交易进行期间不得重新绑定银行账户。

(3)第三方支付公司应保存交易记录。保存客户虚拟账户和支付中介账户交易记录,该交易记录应当直接再现资金的最初来源和最终去向,忽略支付中介账户的调拨中转,不得以批量处理信息代替具体交易记录,隐匿资金的因果关系。

(4)建立制度配合反洗钱申报调查。第三方支付企业应设计交易监控程序,对支付交易进行实时监测,对于不符合正常贸易行为或洗钱风险度高的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按照真实小额贸易原则监测跨境支付交易,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办理购付汇和国际收支申报。及时上报大额可疑交易报告,报告应按照虚拟账户和相应银行账户交易特征填制。对以不记名的充值卡等定向支付工具向虚拟账户充值这一隐匿的“准现金”交易进行监测,并报送专门的大额“准现金”交易报告。

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迅猛,介入金融业务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加,随之而来被利用洗钱的风险已不容回避。因此,应尽快建立起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监管体系,并要求该类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出现是当今网络经济高度发展到今天的必然产物,是顺应各方需要应运而生的,具有鲜活的生命力和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因此在监管过程中要注意站在发展的高度去思考,要注意其内

在的与客户、银行的交易细节,要注意其与其他类似支付交易的异同,要探讨把握监管的抓手,即把握好监管的切入点,来达到促进发展与监管得力的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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