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安全施工协议书

2022-09-21

第一篇:建设安全施工协议书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工程施工协议书

为保证施工进度、保质保量、安全顺利的完成馨景花园工程施工任务,特与各分包单位订立本协议书。

一、总承包方责任:负责全面管理、协调关系,依据合同约定对工程计划任务和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现场文明等进行全方位管理,确保总体计划目标按时完成。

二、施工进度要求:

1、为保证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各分包方施工方必须严格按总承包方总体施工进度编制本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

2、各分包方必须按工程量交付3‰的进度保证金。各分包相互配合,合理穿插工序,不得无故拖延、互相推广诿扯皮。否则,总承包方将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扣除违约金。

三、对分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一)、项目公司在招用外包队伍时,必须由生产安全部严格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严禁录用。

(二)、安全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初及新工程开工前进行。资质审查不得善自降低标准、简化手续,不得逾期补办。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外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三)、外包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 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 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3. 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 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 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6. 取证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四)、外包单位组织职工在进场前和每年年初进行体检,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对其进行监督,凡体检不合格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坚决清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五)、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在开工前,组织外包单位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凡增补、调换和更换工种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生产安全科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外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和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项目公司给外包单位职工办理"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胸卡证"严禁转借他人。服装应按项目公司要求统一。

(七)、外包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外包合同的附件。

(八)、外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遵守项目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项目公司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生产安全科汇报工作。

(九)、外包单位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责。外包单位的专职安监员应佩戴明显标志。外包单位应将划分的班组名单报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备案,班组长即班组兼职安全员。

(十)、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根据有关制度组织外包单位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例会,并及时向外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十一)、对《安规》附录B中的施工项目,外包单位应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审批合格后严格执行。

(十二)、生产安全科有权对外包单位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情况进行监督。

(十三)、对负责人不服从生产安全科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外包单位,项目公司将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

新录用。

(十四)、项目公司与外包单位鉴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外包单位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外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应参与调查,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十五)、项目公司预扣外包单位施工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百分之五十。

(十六)、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外包单位和个人,项目公司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十七)、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1、分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正确佩戴好各自的安全防护用品。遵守施工现场的劳动纪律和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2、分包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如果特殊作业人员未取得上岗证,私自操作,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本人负责全部责任,并对本班组罚款1000—5000元。

3、每天由有班组长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开好班前会。认真传达规范、规程和文件,责任落实到人,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4、现场专业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知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施工。

5、禁止酒后操作。高空作业必须具备可靠安全保证措施,方准施工。

6、进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安排专人管理,隔离存放。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吸烟、动火。若因工作需要需要动火时,应认真填写三级动火申请书,经工程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动火。因不服从管理或私自动火发生火灾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7、本着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三不伤害”的原则操作。在操作中违章或故意造成他人伤害和自身伤害的,其工资、医疗费由当事人或操作本人(班组)进行承担,总承包方概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8、现场内的安全标志牌、警示牌、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未经工程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严禁私自拆除挪动。并由此造成的任何伤害和损失由所在班组承担责任。

9、在施工中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分包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对甲方在检查中提出的隐患必须在当天整改完毕,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管理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时,由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10、用电管理。临时用电作业必须由总承包方人员提供电源,分包单位不得私自接电。宿舍用电必须符合总承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严禁私拉乱扯。施工机械有偿服务 ,在交一定费用后,方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总承包方的管理规定使用。如有违章现象发生立即停用。

11、加强对班组人员的管理。杜绝偷盗、赌博等现象的发生。如发生偷盗现象按照偷盗物品金额的10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12、分包方如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人身伤害、机械损坏等事故,因分包方对善后事故处理不当,而发生的诉讼、索赔等不良影响,分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全部责任。

四、现场文明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及当地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管理规定。

2、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文明管理规定,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废料、垃圾随时清理干净(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否则每处罚款100元。对清理不彻底的由总承包方安排他人清理,其转运费用由产生垃圾的分包方承担。

3、注意加强对现场所有成品的保护。若发现有故意破坏的,其产生的成品维修费用由所在班组承担。

4、和分包方必须加强保护成品意识。禁止污染破坏成品,如有随意乱涂乱画污染破坏墙地面者每次罚款200元。在楼内大小便,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所在施工单位(小便500元,大便1000元)。

五、质量管理:

1、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标准。

六、材料管理:

1、所有出场的材料均必须有材料员现场验证,并携带出门证出入。

2、现场材料存放应严格按照总承包的要求存放在制定地点,严禁随意存放。做到文明施工。

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履行安全监督和协调的责任。如拒不合作,将中止一切合作关系,清理出场。

2、乙方要遵守总承包方、监理、建设单位的一切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

3、所涉及费用及罚款由甲方业主在工程款中拨付给总承包方。

本协议一式三份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承包单位各持一份,盖章后生效。协议书自工程完工时结束。

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

总承包单位:(公章)

年月日

承包单位:(公章)

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

山东天元建设集团二公司二一三项目

第二篇: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工程项目:中石化安庆分公司含硫原油加工适应性改造及油品质量升级工程---仓储设施 (标段Ⅱ)

发包方:安庆实华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安徽省经工建筑总公司

为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力和义务,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无事故,现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安全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应严格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石化股份(资产经营)公司、安庆分公司制定的《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承包商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试行)》等有关安全、健康和环境(简称HSE)管理制度,并监督乙方认真执行。

(二)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三)甲方应要求乙方必须提供有关经营证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等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查。工程施工前,甲方与乙方必须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安全协议书。

(四)工程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保证体系等进行审核,并将审查意见反馈给乙方。

(五)工程开工前,甲方应要求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前安全教育。

(六)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在施工期间需要办理的各种安全作业许可证,尽可能为乙方提供方便条件。

(七)甲方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尽可能满足并提供给乙方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施工作业环境。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发现有严重违反甲方HSE管理规定或本协议规定条款,除批评教育、通报外,还应参照《安庆石化工程项目HSE违章违纪处罚细则》、《安庆石化安全生产禁令实施细则》、《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标准》等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九)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事故,造成甲方人员或业主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甲方有权依据甲方有关规定,对乙方给予经济罚款等处罚。若事故后果特别严重,甲方有权终止其施工合同,或提

交司法机关予以裁决。

二、乙方安全责任及义务:

(一)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庆石化制定的《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承包商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试行)》等有关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制度。

(二)工程施工前,乙方与甲方应当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安全协议,并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及安全协议条款。

(三)乙方应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工作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估,编制针对性较强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送交甲方相关人员审核后,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必要时还必须经业主有关作业部和部门会签,项目总监签字后执行。

(四)乙方必须按照审批后的施工方案和已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书组织实施,确保HSE制度的执行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五)乙方临时施工暂舍、施工材料和施工机具均必须先征得区域管辖单位和工程监理人员的同意,在指定的区域(位置)设置、摆放。施工时严禁圈占消防设施和堵塞消防通道,如必须占道施工,应先向区域所在作业部以及消防大队办理审批手续。

(六)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落实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护,按要求搞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关键作业部位或危险施工区域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牌、安全围栏或安全警戒线。禁止在施工现场乱扔(丢)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程结束后,现场应当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七)工程开工前,乙方除自行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外,还必须将进厂区作业施工人员名单报至安庆石化工程管理部和相关作业部,接受安庆石化入厂安全教育。

(八)乙方凭安庆石化工程管理部和物供中心出具的安全教育证明,到保卫大队为施工人员办理进厂区作业通行证,所有施工人员凭证进厂作业。

(九)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做到统一着装,并根据工作需要,为施工人员提供合适的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护眼镜、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十)进行电(气)焊作业、电气作业、起重作业、脚手架搭设、射线探伤等特种作业,乙方必须安排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人员,严禁无证操作。作业前,乙方应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复印件报送工程监理审查、备案。

(十一)施工期间,凡涉及动火、动土、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特高空作业、射线探伤等,施工前均必须按规定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对区域所在作业部需要办理的各种工作票证,必须按规定及时办理,经安庆石化有关部门签字同意后方可施工,并严格落实票证上提出的安全防范措施。

(十二)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中建筑工程、设备及电仪安装工程施工作业有关安全规定。施工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十三)高处作业必须做好构筑物的洞口及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施工中存在上下立体交叉作业,应严格落实防坠落隔离保护措施。高处作业及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十四)施工期间,乙方在应当根据施工方案和工程施工进度,及时向施工人员进行防火、防爆、防触电、防高坠、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中毒和防窒息等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教育施工人员严禁在禁烟区吸烟;严禁乱动生产装置开关、按钮等。

(十五)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现场必须有专人安全监护,动火现场必须配备合格的灭火器(每个动火点不得少于2只);乙炔、氧气瓶与明火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胶管及接头部位应防止漏气。

(十六)进行大型设备吊装作业,必须先编制吊装安全方案,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批准后方可实施。正式吊装时,现场必须有专人监护,并设置安全警戒线和警示标志。

(十七)搭设高度超过24m的脚手架(挑架、吊架)必须先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报工程监理审批,按照批准后的施工方案搭设。脚手架投用前必须经本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悬挂“脚手架验收合格”标志牌。

(十八)在装置区内进行地下开挖作业,必须先采用人工开挖,严禁擅自使用大型机械(挖掘机)作业。因情况需要,必须按要求先办理审批手续,经同意后方可使用机械作业。

(十九)在生产装置区内开挖管沟、槽等可能影响消防车通行,开挖前必须到安庆石化消防部门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否则禁止擅自开挖。开挖已成形且未回填的沟、槽,其两侧必须设置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夜间还必须有红灯警示。

(二十)因特殊原因工程实行分包,乙方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将有关资质材料报甲方及业主工程部审查,经同意后方可依法进行工程分包。同时,乙方必须将分包单位的相关资质材料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查、备案。

(二十一)乙方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负总责, 必须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企业安

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根据此项目的规模大小,配备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

(二十二)乙方必须按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HSE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抓好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施工人员遵守《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试行)》、《安庆石化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二十三)乙方应加强工程项目施工期间的安全自查自改,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督促施工班组及时整改,并跟踪复查;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工程监理专业管理人员、甲方、安庆石化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二十四)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程监理人员和安庆石化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有违章违纪行为,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或其他形式处理。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HSE违章违纪通知单》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甲方交纳罚款,逾期不交,甲方将加倍从工程款中扣除。对于因乙方违章行为及管理失职导致甲方连带受到业主处罚,甲方有权对乙方追加处罚。

(二十五)乙方在承建此工程项目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甲方、现场工程监理人员及安庆石化相关部门,不得拖延、隐瞒或谎报。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业主有关管理部门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

(二十六)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致各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

三、本协议作为建设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工程监理执一份。

发包单位(甲方):(盖章)甲方代表人签字:

承包单位(乙方):(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施工工程安全生产协议》,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应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督促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实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对其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要求其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六、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八、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九、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十、其它

第三条 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乙方若因安全管理不当导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三、根据《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承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执行。

四、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并做好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履行安全教育职 3

责,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五、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及落实整改情况记录。乙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准签发的有效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六、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安排非特工种人员从事特工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七、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八、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九、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能施工。储存、使用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一、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此协议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协议订立时间:

协议签订地点:

发包方(甲方):

年 月 日

承包方(乙方): 5

(章)

(章)

第四篇:建设工程单项承包安全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榆林市长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了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承包方式:(承包工程内容见主合同)

3、安全责任范围: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治安管理、施工用电、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工程、高处作业(包括吊篮)、塔吊及施工升降机、施工机具等(安全生产管理承担管理主体责任)。

二、甲方应做到:

1、定期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检查,并要有检查记录,签字齐全。

2、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由乙方拟定时间通知甲方及时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3、协助乙方工人办理工伤保险,经费暂由甲方代缴,待年终结算时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4、不定期查岗,发现乙方管理人员不在岗按规定予以违约金处 1

5、协助劳务公司对外协调工作。

6、负责组织施工现场例会。

三、乙方应做到并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①施工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轻伤率控制在30/00以下。

②现场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要达到100%合格标准。

③现场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④现场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

⑤保证施工现场创建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作出应有的贡献。

3.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培训。教育工人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现场工人必须百分之百受到教育后签字,如一人未受到教育或本人未签字,一人次扣除乙方承包费200元。

4.认真配合公司和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同时建立自身的检查制度,切实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5.必须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配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

6、执行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教育会和安全大检查,要有记录。

7、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违者按照管理制度罚款处理,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8、必须服从公司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加强自身管理,要教育约束自己工人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

9、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和生活场所的安全,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同时防治和治理职业病与中毒事故。

10、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对上级或公司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到位,逾期不改或整改标准不符合要求的,公司和项目部有权给予处罚或承包别人完成,一切费用和罚款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11、必须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必须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伤员进行急救和保护好现场工作,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救治一切费用、人工护理由乙方承担。如发生意外,后事处理和赔偿及上级罚款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积极主动或躲避,由公司出面垫支救治或处理,最终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12、必须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保证施工机械正常运行,操作机械工人要持证上岗,要有专人管理,固定专人操作,临电出现问题,要专业电工处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或排除电故障。

13、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安全管理不到位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在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身工伤事故或意外事故、机械事故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其他任何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文明施工责任

1.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遵守公司有关文明施工、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同时必须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2.教育工人讲文明、讲礼貌、尊敬领导、服从安排、工人之间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掀起创建文明工地,人人有责的风气。

3.关心工人生活,讲究工作方法,夏季防署、冬季防冻,逐步提高工人的生活水平,工人宿舍要轮流值日,卫生值日表上墙,员工宿舍管理制度上墙,食堂卫生、饭菜质量要达到现代普通人家生活水平。不准克扣工人,要为工人的健康负责,要经常对工人宿舍、食堂安全检查。收到公司进度款时,首先发放工人工资,如有拖延或克扣工人现象,一次扣除违约金2000—10000元,同时要负一切后果责任。

4.施工现场每班要做到活完、料尽、场地清,如有浪费材料现象,按量计价加倍赔偿。

5.遵守施工现场的自身卫生、宿舍卫生,现场环境卫生的规章制度。不准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违者按照制度以违约处理,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6.成品保护、人人有责,要对自己生产或别人生产的产品同时珍惜爱护,无意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加倍赔偿,教育工人搞好成品保护工作。

7.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按规定分类堆放,保持现场清洁整齐。

8.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配合项目部搞好迎接检查工作。

(三)治安管理责任

1.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关于现场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招收工人严格审查,必须有身份证,无身份证要有人担保,不准用童工、老弱病残和来路不明人员,所有工人应有外出务工证,就业证、暂住证、技能上岗证、婚育证等,违反以上规定和无有证件,所造成的案件,事件,事故等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罚款和补办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公司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保卫制度,门卫管理制度,教育自己工人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严禁在施工现场赌博、酗酒、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违反以上条例按制度给予违约处理,违约金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3.加强治安管理维护公司生产稳定,及时掌握情报信息,有力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对可能引起的职工闹事,一定要深入细致的做好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内部,不得殃及公司及社会。如发生一切事件均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4.加强治安调解工作,要让本队刑事案件发生率为“零”,调解成功率为“100%”。

5.加强自己队伍的管理、杜绝现场内盗窃事件发生,如发生盗窃事件,按制度给予计价以一罚十处理。在当月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6.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按照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凡因乙方管理不到位,工人自身防范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及现场发生的同类事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五篇: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协议

施工安全协议编号:

甲方:***铁路公司***车站

乙方:********站项目经理部

由于乙方承建***铁路公司***站站房改造及相关工程施工。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办[2008]190号)和《***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铁总[2009]13号)的规定,为了加强既有线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时对运输的绝对安全,工程施工单位和有关运营维修单位为了保证在工程施工期间确保行车安全,双方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影响范围):

1、施工项目:***铁路公司***站站房改造及相关工程

2、作业内容:***站站房基础、一站台开挖施工

3、施工地点:***线:K173+200-K175+000段***站站房、一站台范围内。

4、施工时间:2011年4月16日至2011年6月30日。

5、影响范围:***线:K173+200-K175+000段***站站房、一站台范围内。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线:K173+200-K175+000段

施工期限自2011年4月16日开工至2011年6月30日。

三、双方所遵守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公司综合天窗修实施办法和考核办法》、《***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铁总【2009】1 3号)、《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等。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1、乙方严格按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按作业程序、标准进行作业,严禁擅自施工,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擅自延长施工时间。

2、乙方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必须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和施工现场安排防护员进行防护与车站联系,避免脱节,没有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和施工现场安排防护员或未使用通信设备严禁施工。

3、乙方在站内施工,必须严格按***铁路公司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和提供的当日施工计划施工,不得扩大设备使用范围,不得扩大影响设备范围和施工范围,如影响时必须提前申请施工计划,没有施工计划和批准的施工电报不得施工,严禁先施工后申请,未签订安全协议的严禁施工。

4、施工开始前,乙方施工领导人必须亲自或指派胜任人员到车站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按规定登记,并注明施工内容、施工地点、影响范围及限制条件。 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经调度命令准许,车站值班员签认后,方准按调度命令及车站值班员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结束后,乙方施工领导人要认真检查施工线路,达到规定条件后,亲自或指派胜任人员到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按规定销记,请求开通。

5、乙方在站内施工时,必须加强对参加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得在线路上坐卧休息,作业中及跨越线路时加强瞭望,接发列车过程严禁作业人员穿越线路,如发生,车站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直至乙方整改完毕后,方可进行作业。如发生施工作业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带,未设置隔离带或隔离带倒塌,歪斜不符合标准的严禁施工。

7、乙方在站内或区间施工,不得影响既有线设备正常使用或其他线路行车作业。

8、乙方在装卸机械作业时,不得影响既有线接发车和调车作业,不得在安全警戒线以内作业,如需要作业时,必须由驻站联络员向甲方值班员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作业,既有线接发作业时,使用大型机械必须于邻站开车后停止作业。

9、乙方在站内施工作业时,必须服从车站施工管理人员及车站值班员指

挥,对影响安全的施工作业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必须服从。

10、乙方在车站和区间施工作业时,应按照规定设置好防护。认真执行3—5分钟通话制度,随时了解掌握现场施工作业进度,并向车站值班员汇报。发生联系中断,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

11、乙方在车站调车作业时,由乙方人员承担调车作业工作,需要在车站行车室设置联络员进行防护,在作业前向车站值班员提供准确的作业内容,车站值班员按照作业内容编制调车作业计划,乙方人员严格按照车站值班员编制的作业计划进行作业。乙方联络员得到现场准备工作就绪、车站值班员进路好了的通知后,在确认信号的同时,确认进路正确后,方可通知现场开始作业,并认真执行勾勾联系制度。如轨道车、作业车在停放、施工作业防护、调车中如违章、违纪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付完全责任。

五、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共同安全职责

①甲、乙双方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②当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安全的需要。

③甲、乙双方根据施工需要,不定期召开施工协调会议,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2、甲方安全职责

①甲方应配合乙方施工,尽量为行车创造运输条件,做好协调施工组织工作。

②根据施工方案,核对乙方施工登记、销记内容,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正确及时地收转调度命令。

③车站站长加强对施工计划审核及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监督,发现无计划施工及影响安全的施工,应立即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乙方严禁在铁

路两侧15米范围内随意取土,对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后方可作业。

④严格落实作业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3、乙方安全职责

④严格按审批的施工计划、地点、时间施工。

②根据施工项目和有关安全技术要求,乙方严格现场管理,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卡控措施,建立完备的施工安全管理记录,确保施工安全进行。③施工期间,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对甲方检查人员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迅速落实。

④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封锁计划安排的时间,提前一小时由施工负责人到车站行车室,按规定在《行车设备见车登记簿》内进行登记未提前到达登记、未设联络员、现场防护员,不准施工。由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封锁施工的命令,根据封锁施工的命令和车站值班员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的签认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扩大施工范围。

⑤若乙方施工不能按点开通需延时,乙方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通知驻站联络员报告车站值班员,由车站值班员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发生行车事故的处罚及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按《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及相关规定进行定责、赔偿、处罚。

七、本协议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验后自行失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签订人:签订人:

电话:

签于:

年月日电话:签于:年月日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假如我是你阿鲁阿卓下一篇:金融知识宣传月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