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022-07-07

第一篇: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镇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文章-http:///找范文,到]

有效处置镇内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

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预防和减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凤县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使用范围

处置镇内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适用本预案。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4.1镇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副总指挥由镇党委、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镇有关部门和事发地主要负责人组成。

4.2镇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处置涉及跨村级或超出村级处置能力的群体性事件。

(1)领导、指挥、协调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确定相关村级和镇直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及具体分工。

(3)研究、制订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组织、协调村级和乡直有关部门实施,并加强监督。

(4)研究、制定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方面的措施,并向上级提出相关建议。

(5)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事项,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4.3镇直有关部门职责

(1)文化站:负责组织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宣传报道工作。

(2)企业站:参与处置因企业改制、重组和内贸活动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以及安全事故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3)中心校:参与处置学生、教职员工参与的或教育系统内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负责指导做好参与事件学生、教职员工的教育、疏导工作。

(4)派出所:做好情报信息工作,维护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依法处置事件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现和搜集境外反华势力、间谍情报机关、各种敌对势力在幕后策划指挥、宣传煽动、插手利用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相关情报信息,并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侦察工作。

(5)镇纪委:对有关部门在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中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因监察对象违纪对象违法问题而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开展调查,并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

(6)镇民政所:参与处置因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经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参与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参与因村委会选举等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调处工作。

(7)镇司法所: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所参与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调处工作;认真研究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相关法规、政府规章,为事件妥善处置提供法律支持。

(8)镇财政所:负责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经费保障;参与处置因财政政策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9)镇劳保所:参与处置因劳动和社会职位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0)镇土地所:参与处置因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1)镇城建办:参与处置因镇村房屋拆迁、改造,建筑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2)镇农业服务中心:参与处置因耕地、牧场使用权属纠纷及农业经营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3)镇卫生院:参与处置因医疗、公共卫生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负责组织协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支持。

(14)镇林业站:参与处置因林业管理引发的在规模群体性事件。

(15)镇广电站:参与处置因广播影视节目相关内容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4.4村级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事件处置工作;明确负责人、办事机构和成员单位,确定有关部门及单位的职责及具体分工;研究、制定事件处置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单位实施并加强监督;落实舆论引导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并向镇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关建议;完成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重大

事项。

4.5现场应急指挥部

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一般由事发地村级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村级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成员由村级有关负责人组成。

发生跨村级或超出村级处置能力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由镇党委、政府确定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设置地点及有关负责人。现场应急指挥部可视情与上级指挥部合并。

现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做好事件处置前的工作部署,下达现场处置指令。

(2)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依据现场情况,正确指挥有关部门和派出所进行处置,协调和落实现场处置中的具体工作事宜。

(3)组织机动力量及装备物资,做好应急和增援的行动准备。

(4)负责组织对人、财、物和机密档案等及时采取抢救、保护、转移、疏散和撤离等有效措施。

(5)全面掌握事态发生、发展的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机构报告,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

(6)根据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安排处置力量有序撤出,并组织好现场清理的保护工作。

(7)负责现场处置工作过程中的总结、报告。

五、预防预警机制

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特别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扩大信息收集的范围,增强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传报的效率,报送信息必须及时、客观、全面、准确,不得瞒报、谎报、缓报。

各村接到预警信息后迅速核实情况,情况属实的,事发地的村级在迅速上报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并考虑事件可能的方式、规模、影响,立即拟订相应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根据防控情况及时调整措施,并视情安排人员、物资、资金和技术装备,防止事态扩大。

六、应急响应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到位、应急处置人员进入事发现场后,按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作。

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了解引发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提出工作方案,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带头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冲突,尽快平息事态。

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有关职能部门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和教育群众知法守法。

事件平息后,事发地村级两委要继续做好群众工作,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兑现,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做好化解工作,并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

七、应急保障

积极组织开展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人员及队伍的指挥和技术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各单位协同处置、合成作战和快速有效反应能力,进一步增强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比较完成和规范的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

八、附则

负责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在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中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篇: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波士顿马拉松爆炸事件的发生,让人们再次将视线转移到了恐怖袭击事件这个话题上,同时也在此表达对在波士顿马拉松爆炸事件中不幸遇难的中国同胞表示哀悼,范文大全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恐怖袭击应急预案范文的相关材料,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为严厉打击暴力恐怖袭击犯罪活动,保证各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爆炸、劫持人质、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维护我县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爆炸、劫持人质等恐怖暴力袭击犯罪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境内发生的恐怖分子为实现其政治、经济及泄私报复等目的,利用爆炸、劫持人质等恶性暴力恐怖袭击手段,给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国家、公民财产造成重大危害,需要由县反恐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直接指挥处置的各类恐怖暴力事件。主要包括:

(一)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全县涉及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油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

(二)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全县武器弹药库、化学危险品库和加油站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县委、县政府,广播电台、电视台,学校、重点科研单位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

(四)犯罪分子在全县居民小区、商厦集市、火车站、汽车站等公众场所或其他人员聚集场所实施爆炸的;

(五)犯罪分子在全县举办的各项大型庆典活动中实施爆炸危害公众安全的;

(六)犯罪分子使用暴力手段,大规模劫持社会公众作为人质的;

(七)犯罪分子持枪和使用爆炸装置武装劫持人质的;

(八)犯罪分子劫持党、政、军首脑机关重要领导或其亲属的;

(九)犯罪分子劫持国内外知名人士及其亲属的;

(十)犯罪分子利用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人员或单位、场所的;

(十一)突发核和辐射恐怖袭击事件;

(十二)其他需要直接指挥处置的爆炸、劫持人质事件。

二、处置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三、指挥体系

一旦发生恐怖暴力犯罪事件,县反恐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应立即进入应战状态,迅速成立处置恐怖事件总指挥部,并在事发地建立现场指挥部。处置恐怖事件指挥体系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实行总指挥负责制,统一指挥。

(一)成立处置恐怖暴力犯罪事件总指挥部

1、设立总指挥部。县反恐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县委副书记任总指挥;县反恐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政法委书记、县反恐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政府分管政法的副县长任副总指挥;宣传部、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武警中队,网通、联通、铁通、移动、电信等通信部门,发改局、旅游局、邮政局、环保局、科技局、质监局、农业局、人民银行寿阳支行、人武部等单位一把手为总指挥部成员。根据处置工作需要,视情调动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总指挥部。总指挥部设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2、总指挥部职责。根据发生的恐怖案件情况,迅速做出是否立即启动县反恐防暴应急预案的决定;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处置恐怖事件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策;协调调动全县反恐怖力量和资源;决定采取处置恐怖暴力事件的重大措施;确定对外报道口径,适时对外发布新闻。

(二)建立处置恐怖暴力犯罪事件现场指挥部

1、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一般在事发地附近选择有利地形设置,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公安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级有关部门及乡镇负责人为成员。

2、现场指挥部职责。现场指挥部按照县总指挥部指令,具体组织落实相关处置措施,并根据事件发生的紧急情况临机决断、有效处置。

3、现场指挥部下设机构人员组成及职责。现场指挥部下设现场警戒组、交通管制组、搜爆排爆组、检测化验洗消组、核与辐射恐怖袭击处置组、医疗救治组、抢险救灾组、行动突击组、通信保障组、攻心谈判组和侦查破案组等若干专门工作组。

(1)现场警戒组。负责封锁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群众。由公安局巡警大队和辖区派出所不少于50名民警组成,配备相应车辆。组长由县公安局分管巡警的副局长担任。

(2)交通管制组。负责封锁公路、管制交通、路面围堵和协助各卡点查控车辆。由交通民警不少于50人组成。组长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担任。

(3)搜爆排爆组。负责搜查、排除现场爆炸物。由县公安局民爆大队及熟悉排爆专业技能的民警、武警组成。组长由县公安局分管民爆的副局长担任。

(4)检测化验洗消组。负责检测化验分析,判明化学毒剂、致病生物剂的种类及放射线沾染情况,确定受染范围等工作;同时对受染区、受染人员和装备进行洗消,对污染、放射源进行处置等工作。组长由环保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农业、科技、卫生、质监、武警、消防等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5)核与辐射恐怖袭击处置组。负责对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的检测,能够及时发现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及其征兆。建立并加强与毗邻县市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测信息的综合分析和评估,提高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监测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一旦发生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口头报告,在2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书面报告。发生特别重大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同时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组长由环保局局长担任。

(6)医疗救治组。负责现场抢救、救护伤员。视人员伤情需要,调动医护救治人员,并配足救护车及其各种药品。组长由县卫生局局长担任。

(7)抢险救灾组。负责现场抢险救护、扑灭火险、排除建筑物坍塌险情及其它需要处置工作。视险情需要,组织消防大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需配齐充足的消防车。此外,供电部门也要派出抢险队伍,负责检查现场的电力线路和电力设施,消除现场爆炸隐患。组长由县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供电支公司经理担任。

(8)行动突击组。负责武力攻击施爆恐怖分子,解救被劫持人质。视案件需要,组织武装警察开展武力攻击,需配备足够的运兵车、运兵指挥车。防暴枪、催泪弹、狙击步枪及其它必备的杀伤性武器。组长由武警中队负责人担任。

(9)通信保障组。负责保障处置恐怖事件时的通讯联络畅通。由县网通、联通、铁通、移动、电信等通信部门配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网监中队快速布建现场通讯网络,根据需要出动足够的通讯联络人员,并由各通信部门配备通信指挥车辆。组长由县公安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通信公司的负责人担任。

(10)攻心谈判组。由公安局派出谈判人员,负责与恐怖分子建立通话、谈判渠道,通过攻心谈判,力争劝降恐怖分子,安全解救人质,最大限度地将恐怖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组长由县公安局政委担任。

(11)侦查破案组。负责现场技术勘察,搜集固定证据,开展调查访问工作,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案件。由公安局刑警大队、刑事技术室民警组成,同时配备充足的交通车辆。组长由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担任。

四、力量调动和先期处置

(一)第一时间到达事件现场的力量

1、县反恐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及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2、公安机关处置恐怖暴力事件的应急队伍。包括警戒、搜排爆和交通管制等方面的队伍;

3、消防部门灭火救援队伍;

范文网[CHAZIDIAN.COM]

4、环保、卫生、质监、科技、农业、武警、消防处置生物化学恐怖袭击队伍;

5、环保及从事核与辐射单位的队伍;

6、医疗救护队伍;

7、电力和通信部门抢险队伍;

8、救灾增援队伍。

(二)先期处置

1、公安机关应急力量出动。恐怖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先期赶赴现场,执行封锁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群和抢救伤员等紧急任务,随即处置恐怖事件的应急队伍同时出动。

2、县领导赶赴现场。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县委、县政府。接到报告后,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反恐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领导要迅速赶赴事发地,组建现场指挥部。

3、抢险救灾队伍赶赴现场。现场指挥部判明情况后,立即启动反恐怖应急机制,调动有关单位应急力量赶赴现场。各方面队伍的调动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落实;有条件的也可由现场指挥部直接调动。

到达现场的各支队伍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指挥部接受任务,确定联络方式,组织好本部门的抢救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视情况调动本部门力量增援。

五、处置恐怖事件的具体措施

根据恐怖性犯罪事件的具体情况,在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参加处置工作的各支队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一)对爆炸、纵火恐怖事件的处置措施

1、封锁现场,疏散人群,维护秩序。主要由公安、武警中队负责。具体任务是:

(1)在适当区域设置警戒线,封锁现场,实行交通管制,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控制现场事态。

(2)对现场及周围地区实施无线电频率干扰,防止恐怖分子遥控引爆其它炸弹。

(3)紧急疏散事发现场人群。

①对正在召开会议或举办活动的场馆内公安民警要迅速将疏散口打开,并设专人把守;执勤人员要迅速保护首长、外宾等重要人员利用专用疏散通道撤离场馆,离开现场;要千方百计稳定场馆内群众的情绪,维护撤离秩序;要采取坚决措施,保证疏散通道畅通,防止挤、压、踩、攀越等混乱局面发生。

②没有公安人员执勤的群众活动场馆,第一时间到达的公安民警尽最大努力疏散人群,使受到恐怖灾害威胁的群众迅速离开现场;到达现场消防的消防官兵要充分发挥专业救援装备的优势,运用专业救援技能,能进入场馆内部的,要抓住战机,果断进入场馆内部,尽最大可能疏散和保护群众在最短时间内撤出灾害现场,脱离危险。

③场馆外值勤的民警要通过喊话、指引等措施,合理引导群众有序撤离。

(4)开辟紧急救援通道。交管部门要迅速对事发地周围实行交通管制。一方面合理疏导撤离的人员和车辆离开现场,另一方面开辟紧急救援通道,确保救援力量能够及时、顺利地进入救灾现场,避免疏散人群挤占救援通道,影响救援工作的进行。

(5)进行现场勘查。公安局刑警技术部门的民警在各项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要把握战机,尽可能地采取措施保护中心现场,或在现场抢险救灾局势稳定后,迅速进入中心现场进行现场勘查。

2、救治伤员。主要由县医疗卫生部门负责,公安、武警等积极配合。

恐怖事件发生后,处置恐怖事件指挥部根据人员伤亡数量等情况,调集救护队赶赴现场,组织现场其他方面的力量协助医疗救护队伍开展营救工作。

3、抢险救灾。主要由建设、供电、武警和公安部门负责。

对爆炸现场,公安机关在现场根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应急搜排爆,排除爆炸隐患。对火灾现场,消防部门要迅速扑灭火情。对爆炸和火灾现场,建设部门要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利用吊车、铲车及破拆工具等专业设备,对建筑物进行加固和破拆,排除险情。武警战士要利用合适工具,采取适当方法,千方百计将被埋压的群众抢救出来。供电部门要迅速检查现场的电力线路、电力设施,消除电力隐患。其它有关部门根据现场情况,也要组织足够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各部门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要把营救群众的生命作为首要任务,并注意自身的保护,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二)对劫持人质恐怖事件的处置措施

对群众活动场所发生的劫持人质恐怖事件,处置工作主要由公安、武警负责,医疗卫生、电信等有关部门配合。

1、第一时间内到达的公安民警要迅速封锁现场,设立警戒圈,控制局势。

2、组织力量疏散人群,使未受到恐怖分子控制的人员全部离开现场,孤立和隔断恐怖分子劫持人质的中心现场。

3、交管部门要在现场周围实行交通管制,开辟紧急通道,确保救援人员和车辆畅通无阻。

4、公安机关、武警中队等所有反恐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占据有利地形,控制事态,迅速做好抓捕人犯和解救人质的准备工作。

5、卫生部门迅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车辆携带药品、器械等赶赴现场,准备救治伤员;消防、供电、供水、通信等部门也要组织专业人员携带专业设备器材赶赴现场,应付突发事件,配合解救行动。

6、解救人质行动的组织实施

(1)成立解救人质行动指挥组。由现场指挥部临场决策,确定公安机关或武警中队一名领导为解救行动指挥,组成由熟悉或了解现场情况的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行动指挥组。解救行动在现场指挥部领导下,由指挥组具体组织实施。

(2)判明情况,制定对策。行动指挥组通过与恐怖分子对话、技术侦察等多种方法和手段,最大限度地收集恐怖分子情况、被劫持人质安全情况等现场信息,判明情况后,迅速制定解救行动方案。

(3)组建专门的工作组,实施解救。

①攻心谈判组。吸收有关专家和对恐怖分子有影响力的人员参加,因地制宜建立通话、谈判渠道。一是实施政策攻心,摧毁其心理防线,迫其缴械投降;二是离间恐怖分子团伙成员,孤立首犯,瓦解斗志,创造行动机会;三是通过对话谈判,了解恐怖分子本人或团伙成员内部情况;四是讨价还价,为最终解决问题争取宝贵时间。

②行动攻击组。在一切努力均告失败或人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实施。一是在现场周围秘密布建狙击手,寻机击伤或击毙恐怖分子,解救人质;二是使用麻醉制剂、爆震弹、催泪瓦斯等非杀伤性武器,使恐怖分子减弱或丧失抵抗能力后进行捕获,解救人质;三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空中、地面和地下立体进攻突击方案并择机实施,制服恐怖分子,解救人质。

③医疗救护组。主要是对被救的受伤人质、参加营救的受伤人员、被捕获的受伤的恐怖分子进行紧急救治。

④行动保障组。一是负责临场组建解救人质行动组的专用通信网络;二是解决营救行动的物质需要。

(三)县党政领导、外宾等重要人物被恐怖分子劫持后应采取的特别措施

1、处置原则。以保证领导和外宾生命安全为最高原则,必要时做出妥协以营救人质。

2、总指挥部顶格设置。根据被劫持人员的具体情况,在现场顶格设置总指挥部,由县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不再另设现场指挥部。

3、紧急上报。凡是发生县党政领导、外宾等重要人物被恐怖分子劫持的事件,要迅速将情况向上级报告。外宾被恐怖分子劫持的,根据具体情况,由处置恐怖事件总指挥部决定上报的范围。

4、隐瞒身份,伺机而动。党政领导遭劫持后,非特殊情况不得暴露身份,应混同于普通群众中等待获救时机。总指挥部要迅速通过谈判,争取营救机会。

5、向敌假意“妥协”或替换人质。党政领导身份已暴露时,要有条件地满足或假意满足恐怖分子的要求,诱使其首先释放被劫持的党政领导、外宾等重要人物;也可采取替换人质的方法,告知恐怖分子,只有被劫持人员出来亲自运作才能实现其要求,可用具备自身防护能力和制服技能的人员以恐怖分子容易接受的身份替换被劫持的党政领导、外宾等重要人物。通过这些方法以掌握营救工作的相对主动。

6、随时做好突击准备。为防止随时可能发生的恐怖分子极端行为,在策划、组织其他解救工作的同时,必须首先做好强行攻击的准备。一旦解救工作中出现人质生命遭到侵害时,反恐人员要不惜代价,强行攻击,尽最大可能解救人质,制服罪犯。强行攻击的命令必须在人质生命遭到现实侵害的紧急情况下,由现场最高指挥下达。强行攻击要最大可能地避免其他被劫持人员的伤亡。

(四)对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的处置措施

1、视情况对相关地区实行现场管制、交通管制,必要时依法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戒严,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对管制戒严地区,要采取妥善措施,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2、迅速组织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公安机关要与各相关部门依照部门分工,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安置群众,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控制、排除水、电、气泄漏、建筑物坍塌、爆炸装置、核辐射、疫情、毒情扩散等各种情况。

3、全力维护事发地的社会稳定。应组织足够警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大社会面控制力度,严格出入境管理与控制,严密防范和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制造骚乱等犯罪活动,严防恐怖分子发生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

4、缜密侦查,严惩恐怖分子。组织力量,立即对恐怖袭击事件开展侦查和调查工作,严厉惩处制造事件的恐怖分子。

(五)对核和辐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与通报

(1)建立健全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信息报告系统。一旦发生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通过“110”电话向县环保局或县应急办报告,也可通过其他方式,向县政府或其他有关机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类型,事发时间、地点,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伤亡情况、造成危害程度及危害隐患、转化趋势、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等。

(2)县环保局、县应急办、县政府或其他有关机构在接到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报警后,要在第一时间做好处置准备。同时迅速汇总和掌握相关事件信息。

(3)县环保局要与本县、毗邻县市有关部门单位建立信息通报、协调机制,及时整合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有关信息,实现实时共享。

2、先期处置

(1)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有关负责单位要首先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预案,采取相关措施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事态发展趋势与处置情况。

(2)县环保局要会同市应急办组织、指挥、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措施,对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实施先期处置,并上报现场动态信息。

(3)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要根据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相关应急处置规程,控制事态发展并向上级报告。

3、分级响应

我县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响应等级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

(1)Ⅰ级、Ⅱ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启动Ⅰ级、Ⅱ级响应。县政府视情况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统一实施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调动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及时赶到事发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全力以赴,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由应急处置指挥部及时将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及处置情况报告国家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和市政府。必要时请求国家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2)Ⅲ级、Ⅳ级响应

发生较大和一般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由县环保局、县应急办会同事发地乡、镇政府决定响应等级,启动Ⅲ级、Ⅳ级响应。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组织开展事件调查,进行事件评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市政府。

(3)响应等级调整

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的实际级别与响应等级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向高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可直接提高相应等级。当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其应急响应等级视情况相应提高。

(4)外省市发生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影响我县的响应

外省市发生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可能影响我县的,县环保局要会同县应急办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应急监测,密切监控我县环境的受污染情况,组织专家分析事故发展趋势,有关监测结果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必要时,向市政府提出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和相关应急处置建议。

(5)人员防护

①县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所受的外照射和内照射剂量,并搞好剂量监测。

②发生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并危及公众安全时,相关部门和事发地乡镇政府要按照各自职责,搞好公众安全防护,确保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对公众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6)应急结束

①特别重大、重大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县应急处置指挥部或县环保局组织专家紧张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估和鉴定,确定事件已得到控制,报告政府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较大、一般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由市环保局、市应急办会同事发地区县政府决定和公布。

②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处置情况报市环保局和市应急办,经市环保局和市应急办汇总后,及时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

(六)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恐怖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要加强社会面以及要害部位、重要单位的控制和保卫,防止不法分子乘机捣乱,扰乱社会治安,确保全县治安大局的稳定。

(七)统一报道口径

宣传部门要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提升寿阳对外形象”的原则,在总指挥部领导下,组成恐怖事件处置新闻办公室,拟定对外报道口径,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报道事件真相,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同时要通过对公众的宣传教育,表明政府立场和决心,稳定人心;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尽快消除恐怖袭击造成的心理恐慌,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在恐怖犯罪活动侦破后,应及时报道,对流言诽言要进行辟谣。宣传报道活动和新闻稿件必须经总指挥部审核批准。

(八)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恐怖事件中心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在总指挥部组织协调下,一是要采取措施,消除恐怖事件的消极影响,稳定受害群众情绪,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二是对恐怖事件进行侦破,查清恐怖事件内幕,缉捕在逃恐怖分子;三是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反恐怖工作,提高反恐怖能力。

六、处置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战备

(一)制订预案,加强演练。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具体的处置预案。各部门根据预案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根据自身工作实际,不断进行多种形式的演练。县反恐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组织总体演练,确保处置预案切实可行、有效。

(二)加强应急通信装备。县公安局网监通中队要制定战时应用的通信网络方案,确保在各种复杂条件下反恐怖处置指挥系统的通信联络畅通。通信网络以无线对讲为主。主要设备要有通信指挥车、有线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和相当数量的无线对讲通信终端。同时要组建通信应急专业队伍,具体负责恐怖事件现场通信网络系统的布建和维护。

县通信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完成应急通信网络系统的建设;县反恐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明确专人做好协调工作。

恐怖事件发生后,县应急通信专业队伍要出动应急通信指挥车、携带足够的通信器材,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快速布建现场通信网络。根据预案要求,加强所有参战部门指挥人员熟练使用通信手段的培训和训练。

(三)广播设备准备。广电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配备一套能够覆盖一定区域的广播设备,而且要有机动能力。一旦发生恐怖事件,能够迅速在现场形成广播覆盖。

(四)处置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其他基础工作

1、处置恐怖暴力袭击事件专门队伍的建设。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明确一支处置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专门队伍,并对专门队伍经常进行训练和培训,提高反恐怖暴力袭击专业技能。特别要加强对反恐怖力量、搜排爆人员、谈判专家、通信专业人员等处置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特殊专业人才和队伍的培训。县要抽调50名森林灭火队员为机动防暴力量,并由公安机关派员不断进行培训。

2、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物质基础建设。各部门要加强反恐怖专业物资、设备、器材、药品、交通工具和设施的建设和准备,确保处置恐怖事件的需要。

(五)加强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单位和部门,都要立足于防范,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强反恐怖情报信息工作,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的情报,及早采取措施,力争把恐怖袭击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

七、制定、修订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公安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订,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本预案由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三篇: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辛发〔2011〕22号

关于印发《辛街乡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

预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总支)、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将《辛街乡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辛街乡委员会 2011年2月15日

主题词:综治 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责任追究 规定 通知

中共辛街乡委员会

2011年2月20日印发

(共印26份)

辛街乡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条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委政法委、区综治维稳关于开展创建“平安隆阳”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结合辛街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是指以下可预防但未落实防范措施而发生的案件: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居民区内发生的重大入室盗窃案件。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内现金存放量超过3000元以上的被盗案件。

(三)停车场、居民区、宾馆、饭店、企业、事业单位内的机动车辆被盗案件。

(四)金融单位的金库、运钞车、营业网点现金被盗、被抢案件。

(五)枪支被盗案件。

(六)未严格按照爆炸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销售管理的规定执行,所发生的爆炸事故,或爆炸物品流入犯罪分2 子之手后所发生的爆炸案件。

(七)未严格按照易燃、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储存、运输、销售管理的规定执行,所发生的丢失、泄露、污染等事故,或发生的危险物品被盗和犯罪分子利用危险物品实施的侵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案件。

(八)因调处不力引发的恶性民转刑案件。

(九)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使用报废车辆或车辆超载运输所导致的交通事故。

(十)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导致的安全事故。

(十一)未及时整改火灾隐患酿成的火灾事故。

(十二)发生10人以上群体性械斗,并造成人员伤亡后果的。

(十三)发生因民族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因严重违反民族政策,伤害少数民族群众感情引发的恶性事件。

(十四)“法轮功”、“门徒会”人员及重点人员脱管失控,发生赴昆进京滋事的。

(十五)其他因未落实防范措施而发生的案件(事件)。 第三条

实行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责任追究,旨在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领导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治安防范意识,加强所辖区域和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推动平安创建和 3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第四条

实行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责任追究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行,实行一票否决制或黄牌警告制。

第五条

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追究的适用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凡辛街乡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后,追究上述单位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预防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其他领导和有关责任人根据承担的职责负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工作责任

(一)贯彻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把预防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作为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定期分析研究,经常排查治安和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加强治安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切实增强预防和减少犯罪的能力;本单位办公区、宿舍区守楼护4 院、门卫值班等防范措施到位,确保安全。

(二)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预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把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人;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本单位的特点,落实重点部位防范措施。

(三)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分析排查本村、本单位的治安和事故隐患,及时加以整治整改,切实改变治安混乱状况,减少多发性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追究:

(一)因为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重大治安、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个人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治安和事故隐患未进行排查或对有关职能部门发现的隐患要求整改而未及时整改,导致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

第九条

追究方式

(一)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二)对责任单位通报批评。

(三)扣减责任单位当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分值。

(四)对责任单位实施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

(五)对责任人工作不力的,乡党委、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 5 予免职、调离工作岗位等组织措施。

(六)对责任人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各款可单独执行,也可合并执行,根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确定有关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并视责任轻重予以追究。

第十条

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由乡综治委予以追究。 第十一条

追究程序

(一)辖区内发生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案件后,安全监站、派出所等有关职能部门以及村委会、乡直各单位都有权向乡综治委提出书面责任追究建议。乡综治委收到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追究建议书后,应及时进行审核,认为应予追究的,应在收到追究建议书之日起30日内(情况复杂、审核时间较长的可延长为45日)作出是否追究的决定。涉及本规定第九条第

(四)、

(五)、

(六)款追究方式的,应召开综合委成员会议,作出是否追究的决定;根据需要也可直接提交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二)实行责任追究后,乡综治办或追究部门应及时将责任追究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被追究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并上报区综治维稳委和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被追究单位或责任人对追究决定不服的,应在收6 到追究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作出追究决定的乡综治委或其他追究部门提出申诉或申请复议;受理申诉或复议的部门,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复议决定以书面形式答复提出申诉或复议的单位或个人;对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不服的,按纪检监察和司法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乡综治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群体性事件

随着各项政策、法制宣传力度的加大,群众的政策意识、法制意识也相应增强,特别是自我保护意识相对增强,对政府依法行政的呼声越来越高,由此也引起一些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从而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如何处理群体性事件已成为目前摆在各级领导干部面前一项重要的工作。那么,领导干部究竟如何才能正确有效处理地群体性事件?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认真对待群众,客观分析矛盾是做好群体性工作的前提。要认真分析和面对四个问题。

第一,在社会变革的环节中,如何认识群众,如何面对群众,如何善待群众。总的来讲应该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胡锦涛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实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第二,社会变革过程中对维护稳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由于经济体制转轨、社会体制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近年来,出现了“企业民营化、管理社会化、工作自主化、人群流动化”等新特点,因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问题日趋增多。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最突出的问题,也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压力最大、最感头痛的问题。因此,要做好社会变革时期的稳定工作,我们就始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和思路。第三,是群体性事件出现了一些新特点。一是发生的频率越来越快,今年元月至6月,保靖全县共发生群体事件8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4%;二是参与人数越来越多;三是矛盾性质越来越严重,已出现三个转化,即由自发性向有组织有目的成规模转化;有序性向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转化;逐级上访向越级群访转化。

第四,处理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难点。在现在的群体性事件中一般都有幕后操纵者;是有组织有计划的,在处理这些事件时,基层组织因职能弱化而显得无能为力,基层组织一无资金,二无权力,对于有些群众反映的实质性问题,无法表态拍板,而群众又不达到目的不听劝说和解释,坚持要群体上访,这样自然给处理群体性事件带来了许多难点。

二、找准症结是做好群众性工作的基础。

当前制约我们各级党委政府解决群众性问题的症结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不断地调整各方面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旧的平衡被打破,在所难免带来一系列矛盾。二是加快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抓住最后一根绳的人们在思想上、心理上、情绪上容易造成某种程度上的被动和失衡,难免带来一系列新矛盾。三是群众合法利益和正当要求因干部作风不实,方法不当不能得到及时解决,致使矛盾升级。

三、把握原则是做好群体性工作的关键。

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把自己担负的工作与党的历史使命联系起

来,正确地看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认真把握工作原则,真心实意为民排忧解难,实现好人民的切身利益。

一是群众利益第一原则。任何情况下,基层干部都要牢固树立“万事民为先”的群众观,要象郑培民那样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办任何事情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推进具体工作,也要采取群众能理解接受的方式方法,最大可能地实现和维护好群众利益。

二是实事求是原则。在具体工作中,一定要吃透精神实质,认真研究实情,创造性地加以贯彻。要反对唯书、唯上、不唯实的做法,也要反对借口不符实际,延缓党的正确政策的贯彻,做到上情与实情相结合,党的主张与群众愿望、群众能力相统一。

三是宣传示范原则。做好基层群众的宣传教育,一定要突出针对性,扩大覆盖面,强调实际效果。要采取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群众接受的方式,切忌生硬难懂、简单说教。在推进一些根本上有益于群众,但群众一时又难以理解或认同的工作时,一定要用典型引路,用事实启发,不能一味埋怨指责,甚至强制推行。

四是方便及时原则。群众工作无小事,群众反映的问题如果基层干部解决不力或不及时,群众就有看法,就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对群众反映的任何一个问题,都要认真分析,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能办的马上就办,一时不能办的要给群众一个明确的时间,不可能办的也要给百姓解释清楚。

五是真情实感原则。要用亲人般的感情去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一个问题、一个矛盾出现后,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我们的干部做得对不对,不能老想着我们的干部是否受了委曲。各级领导干部只要凭着良心为群众办事,只要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情,群众也会真心实意地支持和拥护干部。

六是诚实守信原则。做好农村基层群众工作,基层干部说话办事一定要讲信用,做得到的就讲、就承诺,做不到的决不能欺骗群众,求得一时的满足。群众最讲实际。党的组织和干部只要失信群众一次,党群干群关系就会疏远一次。失去群众的信任,我们的任何工作将一事无成。

四、找准着力点是做好群体性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要提高干部服务本领。计划经济时代,农村基层干部有电筒、雨伞、统统靴“三件宝”就能走遍天下。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三件宝”再也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群众的需要是信息、政策、法律、科技。因此,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根据群众所需,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在当好“六员”上下功夫,以满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要。

二要努力发展农村经济。基层干部的主要工作精力应放在帮助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增加收入上。广大基层干部,要遵循市场规律,因地制宜,帮助农户找准项目,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通过各种渠道落实发展启动资金,切实帮助农户尽快富起来。

三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大多是平时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矛盾。热难点问题解决的好坏,往往又是群众评价党组织和干部是否真心关心群众、帮助群众,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尺度。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的解决,让群众从一件件具体的事情中感受党的宗旨,体现党的温暖,增进与党的感情。四要进一步完善改革配套措施,保障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深化改革是大势所趋。诚然,改革进程中利益关系的调整和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会导致部分群众经济利益受损。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改革配套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要改进工作作风,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切实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质,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五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提高基层队伍素质。基层组织是预防群体性事件的第一道防线,是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优先依靠力量。因此要选配好基层领导班子,对于素质低,群众不拥护的要予以调整或撤换,同时要下大力气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使其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六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当前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宣传与入村入户宣传相结合,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克服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引导群众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五、掌握方法是解决群体性事件的抓手。

群体性事件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矛盾的根源上是社会变革过程中出现的利益冲突。为有效预防和正确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联系近年来我县发生群体性事件谈些看法。

(一)解决群体性事件应遵循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一要坚持“三可三不可”总体原则。即:“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

二要掌握“二十字”基本要求。即:“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严格执法,冷静稳妥”。

三要建立“三早”预警处理机制。即: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坚持“三早”就可以防止和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即使发生了,也可以处置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把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

四要遵循六项工作制度。包括情报信息网络制度、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五个一”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办法解决)、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制度、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度。 五要采取经济、教育、法制“三种手段”。经济、教育手段是基本手段,法制手段要严格按照

有关程序运作。

(二)解决群体性事件几个具体环节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关于领导出面疏导的问题。大多数群体性事件,群众的目的就是见领导,求得问题解决。领导出面疏导,是平息群体性事件最主要的手段。目前,多数领导不肯见群众,有几种情况:一种是赌气不见,一种是怕见,一种是摆架子不见。群众急于见领导,领导就是不见群众,无论哪种情况,共同后果都是引发群众更大不满。因此,各级领导一定要把群众要见领导当成送上门来的思想工作,敢于面对群众,善于说服群众,带着感情、责任主动去做疏导工作。切记不能摆架子不见群众,不能和群众斗气,不能派不能答复和解决问题的人去应付群众,不能派没有经验的干部去处置,不能等到群众闹得不可收拾时才硬着头皮去见。

二是关于消除事件诱因的问题。预防和平息群体性事件必须把着力点放在消除事件的诱因上,靠压、靠哄、靠拖都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在涉及群众利益问题上,正确决策、落实政策是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治本之策。因此,要消除群体性事件的诱因,一方面,在决策时和工作中避免伤害多数人的既得利益,千万不能老是打群众的主意,一定要以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为衡量标准。同时,在政策原则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满足群众的合理要求。

三是关于防止事态反复的问题。大量事实证明,事态平息后的工作与事态平息工作同等重要,“重处置,轻善后”是酿成大事件的严重教训。因此,做好善后工作是处理好群体性事件的重要环节。第一,对在处置中承诺群众解决的问题,要兑现政策,尽快落实,取信于民,息事宁人,不要久拖不决又闹起来;第二,要深入群众中做工作,消除误解;第三,对可能出现事态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要十分敏感,采取措施,及时化解。

第五篇:群体性事件、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理预案

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时,能迅速、果断进行处理,保护公司职员的人身及公司的财产安全。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管理处辖区内发生的盗窃、火警、争吵、斗殴、停水停电、设备重大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

二、职责:

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保安员进行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处理等的培训,保安队长负责各类事故现场指挥及督导。

2、当值人员应严守岗位,发现异常及时向上级汇报。

3、保安员负责安全防范,维修人员负责水、电供应及抢修。

4、发生突发重大事故时,其他员工应听从上级领导的调遣,积极参与救护或抢险。

三、工作程序:

1、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少伤亡、保护员工、控制事态、冷静善后。

2、如是公司以外人员来公司滋事,保安应将其挡在门外并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并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汇报,扣留滋事人员。

3、值勤中遇到现行盗窃分子的处置方法:

1)立即通过对讲机向上级报告并大声发出信号召集临近保安员支援。 2) 如罪犯逃跑又无法追上时,要注意看清人数、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及时向综合管理部部和公安机关报告。

3)要保护好作案现场的一切物品不受破坏。 4)妥善保存犯罪分子遗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以便公安机关提取收集相关证据。

5)如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拨打“120”求救。

4、发生火警的处理方法:

1)如火情较小,立即采取措施扑救,全力将火灾消灭在萌发状态,使损失降到

最小限度。

1电源接触短路引起的家用电器燃烧起火,应及时关闭电源,在没有关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水扑灭火焰,应用“1211”或“1301”等灭火器。

2液化气管道漏气起火,应马上关掉液化气分闸和总闸。 ○3各类气瓶漏气起火,应立即用不燃材料扑灭。 ○2)如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扑灭,应立即拨打“119”报警,注意讲明火警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如用手机报警,切记不可关机)、着火物品等。

1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启动应急方案,组织人员尽快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扑○救。

2立即切断现场电源总开关、液化气等,同时迅速转移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保护好现场,全力配合消防部门工作,维护火场秩序,防止坏人趁火打劫, 并积极参加抢救伤员和财物的工作。

5、发现斗殴事件的处理:

1积极劝阻斗殴双方,缓解矛盾。如双方不听劝阻,应立即汇报领导并请○求支援。

2明确能认定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行为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或公安○机关,并采取措施将行为人制服,扭送公安机关。

3说服、劝阻围观群众离开,确保保安目标区域内的正常秩序。 ○

6、值勤中发现可疑人员的处置方法:

1立即用对讲机向其它区域值勤保安员发出信号并报告队长。 ○2视情况可对可疑分子进行跟踪监视,防止其作案或制造其它事故。 ○3上前盘问应两人配合,一人查看有效证件,一人负责在旁边监视。如其○漏洞百出可带回保安室进一步盘问。

7、值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处理方法:

保安员在值勤巡逻中,经常会碰到有些人不主动出示证件强行进出入;有的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在不该堆放垃圾的地方堆放垃圾等情况,碰到这些问题时尽量避免争执,应采取如下措施:

1上前面对当事人敬礼,纠正违章,注意一定要态度和蔼、说话和气。对○仍然不听劝阻者,尽量想办法查清其姓名,如实记录以便向分管领导汇报。

2发生纠纷时,保安员一定要克制,避免争吵,同时队长报告。 ○3 若遇到个别蛮横无理、打骂保安员情节严重者,保安员可视情况进行正○当防卫并报告综合管理部和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8、遇急症病人的处理:

1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不要擅自移动病者。 ○2立即通知保安部队长,并向综合管理部汇报。 ○3如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电话号码120)。 ○

9、发现有人触电的处理方法: 1马上赶到现场关闭电源,如附近没有电源,要找绝缘的东西(如:竹竿) ○将线头挑开,切忌在关闭电源之前用身体接触被电者,防止自己触电。 2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迅速通知“120”求救。 ○3可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挤压法对触电者进行急救,过程中注意保护防○止触电者摔伤。

10、气体泄漏:

1保安员发现或接报有煤气等泄漏情况时,立即通知队长及综合管理部。 ○2将门窗打开,进行通风,检查有关系统。 ○3如无法控制事态,立即疏散人员到安全地点。 ○4必要时经请示有关领导后,通知消防当局及有关部门。 ○5事情处理完毕后,回报综合管理部。 ○

四、保安队参照制度以上执行。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读佛陀的智慧有感下一篇:电工技师试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