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黑校车情况总结

2022-10-06

总结是一次反思过程,是一种记录工作情况、回顾工作不足的重要方式,在总结写作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全面化的分析工作情况,这有利于我们的工作成长。怎么写出有效的总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排查黑校车情况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排查黑校车情况总结

整治全市黑校车工作总结

浏 阳 市 交 通 局 整治黑校车工作总结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黑校车和营运电瓶车进行联合整治的通知》(长政办函„2010‟95号)和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黑校车和非法营运电瓶车进行整合整治的通知》(浏政办函„2010‟96号)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我局从7月份开始组织力量开展对黑校车集中整治工作。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局党委高度重视涉校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成立了以副局长罗成任组长,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涉校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站所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整治专项工作。三是制定下发了《浏阳市交通运输管理所整治黑校车和营运电瓶车工作方案》。四是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认真组织整治工作,站、所长为第一负责人,确保整治效果。要形成“统一领导,站所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依法整治”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措施,工作落实

为确保涉校车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工作联系。在当地乡镇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与学校信息沟通,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2、加大工作力度。全体运政人员早起晚归,重点时段守在重点路段、学校门口,现场严查车辆、人员资质。

3、严格执法。对涉校车辆送发宣传资料,进行法规、安全教

1 育,对无资质车辆一律实行暂扣,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符合条件办证的车辆,限期提供合法手续后免处罚,对非法黑校车从严从重处罚。

4、强化基础和信息管理。一是抓住源头管理,各交管站在所有学校设立固定举报电话。二是对有证的合法校车和非法涉校车辆都建立了电脑、纸质台帐。三是对退出的校车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禁止再运送学生。四是对非法涉校黑车进行了严查重处,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有当事人签字的不再参与非法接送学生的承诺书存档。五是对举报涉校车辆必查。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共出动运管人员1420余人次,查验涉校车辆420余台次,查扣涉校黑车20台,并予以行政处罚,下达整改书202份,设立固定举报电话220余处。通过集中整治,合法校车比上学期增加66台,非法的黑校车减少,对黑校车的打击形成了一定的高压态势。

三、存在问题

涉校车辆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非法黑校车仍然存在。一是全市涉校车辆管理工作开展不平衡,西北区好于东南区,边远山区管理难度较大。二是黑校车参运易反弹。目前看,有市场、有生存空间(合法车辆305台),也有偶然性。三是目前7座、8座车不符合办证要求,退出市场难度及退出市场替换车辆有困难等。

我局将根据上级文件和领导要求,继续认真负责的抓好涉校车辆的整治工作,确保管理工作到位。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第二篇:桥头中心校关于校车安全排查整治情况汇报

桥头镇中心学校关于校车安全排查整治的

情况汇报

教体局民管办:

桥头中心校在接到县教体局的通知后,我们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组织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为确保教育工作稳定,确保广大师生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本学期开学以来我们对辖区内的民办学校进行了两次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现将两次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次排查2016年9月

26、27日,参加人员:桥头镇人民政府武装部副部长刘书奇,桥头镇派出所民警高照,桥头中心校崔超、李啸岩。第二次排查2016年12月2日、5日,参加人员:桥头镇中心校王振德、崔超、李啸岩。

两次活动的开展都采用校校到,校校查,每到一校都做好宣传和校车排查,将县教体局社教委(2016)224号文件复印件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分发到各公、民办小学。让其充分利用学生会、家长会等不同形式进行校车安全宣传、学习,并对各民办学校幼儿园校车的车况、使用情况和行车路线进行排查、登记;对每辆校车的行车证进行了登记、复印;对每位驾驶员驾驶证也进行了详细的登记和复印。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15所民办幼儿园下达了“停办通知书”(回执单中心校存档),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1所民办学校(鼎立学校)和1所民办幼儿园(王蛮幼儿园)校车进行了排查、登记。并对此二处分别送发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社旗县桥头镇中心校关于校车安全管理使用责任书》(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心校存档一份)和《安全工作督查整改通知书》,督促其进一步重视校车使用管理和安全工作。

桥头镇中心学校 2016年12月20日

第三篇:广丰县泉波小学校车使用情况排查整改报告范文

广丰县泉波小学、辖区幼儿园校车使用、学生乘用车

及消防安全情况排查整改报告

为切实贯彻广教安字【2010】26号文件及县教育局2011年元月7日紧急通知精神,本着对学生安危,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我校第一时间部署并组织学校相关人员对本地非法客运车辆搭载学生情况进行排查,并采取了一系列消除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现将排查和整改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迅速部署。

中心小学于2010年12月30日上午召开了“两会”:中心小学全体行政人员、各完小校长、部门负责人召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全校师生召开校会。向全体师生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工作精神,加强教育宣传,部署工作的组织开展。

二、即时行动,落实排查工作。

中心小学学区负责人和各挂点完小负责人协同完小校长,动员各班班主任于2010年12月30日上午在中心小学“两会”后,对全校所有年级学生上、下学及民办幼儿园幼儿乘车情况进行“一对一”调查摸底,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生上、下学主要交通方式是步行。

(二)部分离校较远的高段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具体如下:

1、中心小学:六(1)班:20名;六(2)班:25名;六(3)班:28名;

六(4)班:21名;五(1)班:30名;五(2)班:26名;

五(3)班:22名;四(1)班:10名;四(2)班:19名;

四(2)班:12名;三(1)班:9名。

2、鸿坛完小:六(1)班:9名;六(2)班,5名;五(1)班,11名;五(2)班,7名;四(1)班,4名,四(2)班,8名;三年级,3名;

3、梧桐坞完小:六年级,5名;五年级,2名;四年级,4名;三年级,1名;

4、王家坞完小:六年级,6名;五年级,3名;四年级,2名;三年级,2名;

5、吟阳完小:六年级,9名;五年级,2名;四年级,4名;三年级,1名;

6、张村完小:三年级,3名

7、边山完小:三年级,1名

共计:314名。

(三)部分学生(低段的一些学生及幼儿班的一些幼儿)由家长或监护人接送上、下学。

三、高度重视,严肃整改。

针对排查当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我校采取了一系列消除安全隐患的强化整改措施:

1、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监管,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逐级严格落实三级目标管理责任制。第一级由校长挂帅,统一指挥;第二级由相关部门负责人

及完小校长担任领导组成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实施过程的督促检查,工作情况的及时反馈和总结;第三级由各班级班主任具体负责落实一线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工作务必到位。

2、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意识。要求各校、幼儿园通过教师会、学生集会、班队会、宣传刊、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和活动对师生进行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不乘超员车、不乘非法客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自身交通安全。

3、针对部分需骑车上、下学的学生,要求各学区组织这部分学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活动,

同时相应的班主任必须与他们家长或监护人签订了安全责任状,确保学生骑车上、下学的道路交通安全。

4、重点整治部分学生及学区幼儿园幼儿集体搭乘非客运车辆上、下学的现象。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及时组织教育这部分学生和幼儿,让他们知晓搭乘非客运车辆的危害,教育学生自觉抵制搭乘非客运性质的车辆,及无证无牌不合格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2)立即进一步同车主进行严正交涉,告知其可能会造成的严重恶果,要求其马上停止非法搭载学生上、下学的行为。

(3)马上召集集体搭乘车辆学生和幼儿的家长或监护人开座谈会,让他们明白孩子搭乘非客运性质的车辆,及无证无牌不合格无安全保障的车辆的严重危害性,要求他们本着为孩子生命高度负责,保障孩子安全健康的态度,必须立即坚决制止学生及幼儿搭乘非客运性质的车辆,及无证无牌不合格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并同他们签订安全责任状。

(4)学校相关责任人立即向教育局、镇党委政府、交警汇报相关情况,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协助,立即制止这种对学生安全具有严重危害性的行为。

5、中心小学按要求配齐配足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设备并能正常使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6、加强过程监控,严肃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各校要将各项措施和要求层层分解,定人、定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中心小学将不定时对校车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校车交通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广丰县泉波镇中心小学

2011年1月13日

第四篇: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拉哈镇中心学校

为加强校车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讷河市《关于加强校车管理的通知》精神,保证学生上、下学的乘车安全,我校对本校所有校车进行全面检查,由学校安全校长和校领导组成检查组,对校车进行了详细检查。

检查的项目有驾驶员、照管员的相关证件、行车路线、各站点乘车人数及学生信息登记、学生上下车、轮胎、车辆外观标识、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配备、安全门、转向灯、制动等几个方面。

通过检查,校车是标准化校车,每车配备2个灭火器;驾驶员均取得了校车驾驶员资格;照管人员认真负责;没有超员、超速现象。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学生有随车司机和照管员管理不愿意系安全带现象,而且在车内有学生看书、写作业甚至嬉闹现象。学校及时与随车司机乘照管和照管员沟通,并责成各班召开安全乘坐校车班会进一步强调校车安全。

上放学时段,学校安排值班人员护送学生上下学,班主任在下午放学时段亲自护送本班学生安全上车,早上班主任及时组织晨检统计学生到校情况。在检查中我们还适时对驾驶员和照管人员开展了校车安全管理培训教育。通过检查和培训提高了驾驶员和照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本次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增强了驾驶员、照管人、班主任及值班人员的安全意识,真可谓“防微杜渐”,对学生的生命安全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总之,我校在校车安全管理上一贯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完善了各项制度,相关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行之有效,确保了乘车学生的安全,能够让家长和上级领导放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校车安全管理,时刻把校车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采取更加严密和有效的措施,确保一方平安,努力打造平安校园。

第五篇:排查校车隐患

排查校车隐患提高安全系数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监管的建议

学校安全无小事,学生上学期间交通安全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稳定,发生于11月16日的正宁县校车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导致21人遇难,其中19名为幼儿。“甘肃校车事故”为我们敲响了校车安全警钟,为此,建议我市未雨绸缪,借助省、市党代会契机,从落实“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学生上学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保障广大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

一、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是营运车辆车型混杂。由于目前有的学校未配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均为社会车辆,其中有公交车、客车、的士、三轮车,有集体的、个体的,有相对固定的、临时的,流动性、随意性大,难于监管。

二是违章营运比较普遍。全市城乡接送学生车辆均存在超载超速现象。尤其在上学、放学乘车高峰时段,车辆抢生意、超员和堵塞交通现象普遍。

三是少数不合格车辆参与其中。特别在农村地区,有“三 1

无”车辆、农用机动车、三轮货车等接送学生。

四是是监管上存在“盲区”。公安、交通、城管、教育等部门对此均有监管职责,但实际情况是牵头部门缺乏,监管主体不明,部门监管缺位,齐抓共管局面难于形成。

二、“甘肃校车事故”敲响警钟,各地严管校车经验做法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发生校车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各地针对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展开检查,制定措施,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防止发生校车安全事故,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如,北京市大力排查学生接送车辆安全情况、做好车辆车检备案、对校车司机进行安全培训。对师生开展安全乘车教育,使学生自觉遵守交通秩序,自觉抵制黑车、超速车、超员车。同时做好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工作,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上海市对全市2300辆校车进行逐车检查,包括对校车日常维护、驾驶员日常工作和培训、校车超载情况、学生上下车点名制度、车辆卫生、车辆消防安全的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运整改。天津市对全市所有学校上下学交通方式进行调查,对所有学生发放“致家长的公开信”,并制定相关应急措施,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部署相关督查工作。河南省制定了五道校车“铁规”,对各地校车进行摸底调查:一是清查所辖中小学、幼

儿园尤其是农村和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二是对报送的校车进行集中检验,排查隐患;三是校车驾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四是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校车和集中运送学生的其他客车车辆的监管力度;五是逐校逐园逐生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用维修;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予以劝阻。

三、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监管的几点建议

1.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合作机制。市政府应统一领导,公安交警、教育、交通、住建、安监等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建立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表彰先进,推广成功经验,研究解决校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校车管理。

2.广泛动员宣传教育。运用上交通安全教育课、校报(刊)、广播站、讲座、班会、板报、宣传栏、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对中小学、幼儿园领导、教师和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每学期并组织一次面向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学校、家长、校车经营单位、驾驶人员和中小学生自觉抵制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接送学生车、报废车、载货车,不乘坐超员车辆。

3.扎实开展接送学生车辆的排查和检验工作。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和租借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及驾驶员、行驶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做到“四不漏”,即“不漏一校、不漏一村、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登记造册,逐步建立校车动态监管机制。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4.统一校车标识,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制订接送学生专用校车的统一标识或标牌,对全市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性能和驾驶人资格审核把关,核发校车标牌,喷涂校车标识,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做到定车辆、定时间、定路线、定驾驶员、定核载人数,对驾驶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取得校车标志的,不得接送学生、幼儿。对办理了校车标识的校车及驾驶人进行逐一检查、逐一登记、逐一核对、逐一检验,逐台逐人建立档案。校车必须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持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专车专用,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或者其他旅客运输业务,严禁超载。

5.实行校车专项补贴。研究制定校车专项补贴政策,建立专项整治奖惩制度。将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经审核取得资格并纳入统一管理的校车,在税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扶持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到接送学生工作中来。

6.进一步优化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的班次、站点。应科

学合理增加农村客运班线和班次,对现有公交线路、农村客运班线进行进一步优化和有序延伸,以方便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学生乘坐公交车、农村客运车上下学,着重解决农村学校寄宿制学生周

一、周末上下学的交通问题。

7. 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对学校及周边地区的交通安全情况、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信号、标志标线、交通护栏等)以及事故多发点、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根据摸排情况,增设或更新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确保学校周边地区交通设施清晰、完善。

8.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加强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理管控。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合格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校车超载行为,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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