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严重范文

2022-06-11

第一篇:政府机关严重范文

“严重违纪”VS“严重失职”

2008年1月29日多云

《劳动合同法》刚刚实施,各界对于这一新法的关注可谓“史无前例”。当然我们的规章制度也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修订。

劳动法顾问对公司的旧制度进行了初步审查,不审不知道,一审吓一跳。原来制度中有这么多的漏洞,甚至还有不少直接与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条款。很多修改意见需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顾问进行讨论确定。不过最近一直忙着做上一年度的年终考评,只能选择将制度修订的事情暂时搁置。

可惜啊,就在这节骨眼儿,出事了。

今天刚到公司,同事Betty就神秘兮兮地跟我说:“你知道吗?昨天晚上公司遭贼了,据说A区仓库被偷掉很多东西。我们老板一早就报案了。现在警察还在公司呢。估计当天值班的保安都要被严惩。你呀,又有的忙了。”

Betty是做招聘这块儿的,早于我进公司,是本部门的消息源头,什么小道消息都逃不过她的法眼。果不其然,第二天下午,我就被老大叫去开会。

“雷,老板发话,这次失窃的人员处理就交给我们部门负责。你去行政部问一下情况,看看如何处理比较好,老板的意思是能开除就开除。盗窃的罪魁祸首和当天的带班班长等责任人都要严惩。”起身,前往行政部。

一到那里,行政部的Joe就跟我抱怨,“你说这事出的,这段时间公司准备重新装修,我已经够忙的了。现在还得分心处理这事,真是添乱。

“人抓到了,监守自盗,真不知道这人怎么想的。昨天公安局的人一来,就承认了。说是可能要判刑呢。”

Joe打开文件夹,“这事说起来倒是我们公司本身也有责任。你想公司的监视器坏了好长一段时间了,保安平时根本看不到监视器的情况,只能靠加强巡逻来保护公司的安全。这事我们也向上面反映了好长时间,可是公司一直没给回应。”Joe有些无奈。

“那当天的带班班长呢?我们有没有什么他的岗位职责的描述?保安部有没有什么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

“我查了一下,他只是名义上的带班班长,也没什么明确的职责。整个保安部都没有什么制度,只是规定了要加强巡逻,每两小时一次。”

盗窃的那个人倒是好处理,因为在公司的制度中有一条规定,盗窃公司财物的行为为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可以立即辞退。另外,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也可以立刻解除其劳动合同。但这个班长的处理比较麻烦啊。看来需要和他谈一谈了。

2008年1月30日多云

今天约好了10点和带班班长谈话。

谈话之前我理了理思路,顺便给劳动法顾问打了个电话,征求她的意见。

听完了整个事件的经过,顾问告诉我:

“按照法律规定,严重违纪的,公司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但我们之前看过,贵公司针对保安部的相关制度、劳动纪律等都已经非常陈旧了,基本上没有规定可以参考。因此,如果按严重违纪来处理带班班长,找不到制度的依据,风险很大。因此,只能往‘严重失职’方向靠了。按照法律规定,员工严重失职并且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也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但公司必须证明员工严重失职行为的存在。你去调查时,重点要了解失窃前后相关责任人都在做什么,以及他们的岗位职责。另外,还要了解此次事件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

10点整,公司会议室。

Joe带来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看着老实巴交的样子,脸色略带疲惫。

“这位就是事发时的带班班长。”Joe介绍道。

“我们就像平时一样,每两个小时巡一次岗,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我们每次巡岗都有巡岗记录的。那天,负责后门的小王到了后半夜说家里孩子急诊要赶回家,我没怎么想就批准了。”

“那小王请假后,你没有安排其他人顶替他的岗位吗?”我问。

“人手不够,所以就没安排了。只是安排其他人扩大了巡逻的区域,前后门一起看了。直到第二天,仓库的同事才发现东西不见了,于是我们就报警了。没想到是小王偷的,我竟然还不知道,准了他的假。真是失职啊。公司如果要处理就处理吧。”

“带班班长,话也不能这么说,我们作为人事部门的,也希望能够给你一个合理合法的处理。这样吧,你写一个情况说明。我们这边也会跟公司领导层商量一下,希望有一个大家都满意的结果。”

当天,带班班长就写了份事情经过说明,大致意思是自己监督不力,失职在先,望公司宽大处理云云。我当即把这个“事情经过说明”给老板看。

“雷,做得很好。既然他都承认了,我们就按我们的新制度处理吧,我们的制度不是请专家审查修订过了嘛。我看着挺全面的,一定有可以处理他这种情况的。”

“问题是,现在这个制度只是刚刚定稿,还没经过职工讨论、协商,也没让员工签收,还是个无效制度。”

“无效制度?怎么说?我们的制度不是只要制定好给员工看了就可以吗?什么时候要跟员工讨论、协商啦?”老板大为不解。

“这是《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之前,制度制定好后只要向员工公示就可以了。但是2008年后制定或者修改后的制度一定要经过工会或者职工代表讨论通过。像我们公司既没工会又没职代会的,还要经全体员工通过后才能执行。否则,这个制度即使存在,对于员工也无效,发挥不了任何作用。”

“那就是说这个制度现在没用?”

“恐怕是的。而且关键是这个带班班长并没有什么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那么我们现在就马上跟全体员工开会通过这个新制度呢?在新制度中加上一条,‘上夜班的保安上班时不得临时请假’?你看这样行吗?”老板不死心。

“这个„„首先,现在开会通过这个新制度,工程浩大,需要一定时间;再者,即使这个制度通过了,它也只能针对制度通过并且实施以后的行为。针对之前的行为,它是不能发生效力的。”

老板无语。

“劳动法顾问建议我们考虑用‘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法律规定来处理,但用这个条款,要求员工的行为必须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现在仓库的财物已经全部追回,所以对于这一条也不符合。另外,公司对与班长的岗位职责以及保安怎么请假等相关问题,也没有做过规定。所以说,认定这个带班班长属于‘严重失职’,恐怕也有些牵强。真把他辞退了,万一他打起官司来告公司,还是比较危险的。“您看,带班班长已经写了事件说明,向公司做检讨了,同时,据其他员工反映,带班班长平时表现还不错,一直兢兢业业的。这样就辞退他似乎不大合适,您说呢?要不我们先对他进行批评教育,让他写个正式的检讨书,再给他个机会。以后我们要吸取教训,对带班班长的岗位职责、保安的请假程序、要求等制定严格一些,仓库的监视器也得抓紧时间修好。”我继续道。

“嗯,既然他口碑不错就留着吧。制度的事,你抓紧时间操作,我不想看到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搞得我们这么被动。”老板开口道。

“好的,我这就着手去办。”

●用人单位因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而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的,必须要有明确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存在。其所谓“明确的”要求是:用人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对严重违纪的情形一定要做明确定义并做具体列举,这种定义及列举同时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人之常情。此外,还要确保制度的制定程序是合法的。

●用人单位以员工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必须符合两个必备条件:一是员工有严重失职行为,二是该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失职一般是指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所谓重大损失,用人单位还得举证证明单位遭受了经济损失,这个经济损失需要单位来算,然后单位还要有依据能够证明这个经济损失已经到了重大的境地。多少属于重大损失,单位可以规定,单位没有规定的,由仲裁机构来裁定。

——本文转自《离职管理日记》,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授权刊载,违法转载必究

第二篇:心疼很严重。

写给自己的5句话:1,再难也要坚持。2,再好也要淡泊。3,再差也要自信。4,再多也要节省。5,再冷也要热情。~~~

总有一个人,一直住在心里,却告别在生活里 ------ 忘不掉的是回忆,继续的是生活,来来往往身边出现了很多人,总有一个位置,一直没有变。------ 看看温暖的阳光,偶尔还是会想一想。

多少次又多少次,回忆把生活划成一个圈,而我们在原地转了无数次,无法解脱。总是希望回到最初相识的地点,如果能够再一次选择的话,以为可以爱得更单纯。

❤在不知不觉中,我突然有一种这样的感觉,不是不爱,是不能爱。走进一个人的世界,哭着,想着,恋着,笑着,讲述着,你总是看着,没有说过一句话。因为有你,所以渴望。但我从那些话中听到了失望,于是说服自己习惯独处,习惯一个人默默行走。不是不想爱,是不能爱。因为怕伤人,也怕被伤

微笑不累,生气才累 ;单纯不累,复杂才累;相思不累,单恋才累; 相守不累,独守才累;相爱不累,相残才累;专情不累,滥情才累;友情不累,私情才累;真诚不累,虚假才累;纳友不累,树敌才累;无私不累,自私才累;得失不累,计较才累;身累不累,心累才累;分享不累,独享才累...

去一个地方,想念一个地方,都是因为那里的人, 而不是那里的风景,一个城市会跟自己联系起來,也是因为那里有和自己相同的人,有你放不下的人,很多时候,我喜欢了别人,她却不知道;更多时候,我伤害了别人,我却不知道。

有时候,人们之所以哭泣,并不是因为软弱,而是因为他们坚强了太久……

其实我们都是孩子, 一个多愁善感的孩子。 一个要去经历青春, 逐渐成熟的孩子 , 其实我们面临着困难, 也依然逃避的孩子。 我们, 仅仅 是个孩子。

好想像我现在的头像一样。 就静静地趴着就好了。 慢慢地睡去。 我就会忘记所有。 忘记痛苦、 忘记烦恼、 忘记忧愁。

【没有安全感的十大特征】:1.爱音乐,非常非常爱;2.怕黑,却习惯晚睡;3.隐藏真正的心事;4.喜欢有口袋的衣服,否则会不知道手放在哪里;5.习惯抱臂习惯冷战;6.会突然不知所措;7.喜欢窗户,喜欢蜷缩;8.喜欢写字和阅读;9.莫名的孤单,无法抗拒的恐惧感;10.不爱说话或很爱说话。

小时候,幸福 很简单;长大了,简单 很幸福。小时候,浪漫 很奢侈;长大了,奢侈 很浪漫。小时候,梦幻 很美好;长大了,美好 很梦幻。小时候,理想 很坚定;长大了,坚定 很理想。小时候,迷惘 很遥远;长大了,遥远 很迷惘。

世上总有一颗心在期待、呼唤着另一颗心。

杯子漏水、 那是因为它哭了。 冰淇淋融化、 那是因为。 它等太久了。 白天变黑夜、 那是因为、 太空太花心。

假如时光可以倒流、 我希望、 我不会遇见你、 只有那样、 我才不会心痛。 好难过、 未来的我们、 再次相遇、 只是擦肩而过。。

当明天变成了今天成为了昨天,最后成为记忆里不再重要的某一天,我们突然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被时间推着向前走,这不是静止火车里,与相邻列车交错时,仿佛自己在前进的错觉,而是我们真实的在成长,在这件事里成了另一个自己。

如果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我就没有相思的苦,没有守望的累;如果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失去你,我怕迷失自己,得到你,我更怕你哪天会离去;如果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我就不会有醋意,不会嫉妒你身边的花花草草„„纵使不爱你有多么好,我还是毅然决然地爱上你,没有你,再好又有什么意义。 毕业那天晚上,你说“我看着你走,你先走”,我说“你先走”„„争执了很久,终于,你向南走,我向北走。我们约好谁都不许回头,因为我们知道人生没有回头路可走——此时的我们曾那样深爱着彼此!有多少爱情败给了别离?

有一天,你会明白曾经很喜欢的人,分开了,会有其他人取缔他的位置!没有谁注定是谁的唯一!

有时候想找人说说话,于是一遍遍翻看手机里的电话簿,却不知道可以给谁发个短信或打个电话,最后还是按下了“清除”。其实很想找个人倾诉一下,却又不知从何说起,最终的最终是什么也不说,告诉自己,明天就好了。

最后一丝的思念、在那寂静的月色中灰飞烟灭。最后一抹的留念、在这无言的沉默里支离破碎。

〆、鱼哭了,水知道,莪哭了,谁知道。

你有没有在乎过我的感受。 当我问你问题的时候、 你不理、 是不在乎? 还是不想回答? 当你不想回答的时候、 你和我说一声也好、 让我知道为什么。 但是、 你却一直顾虑着自己、 说着自己想说的。 一直漠视了我和你说的话、 这算什么。算什么。 我是不是也应该漠视你说的话了。

一个人的日子很自由,自由的有点孤单!一个人的生活很轻松,轻松的有点无聊! 〆、是不是没有希望,就不会失望。

世界上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的,也不是已失去的,而是把握住眼前的幸福。失去的东西不一定是你的幸福,它之所以让人留恋,是因为它给人以美好的想象空间。但生活不是想象,幸福不是想象,都是实实在在的点点滴滴。当一切美好的东西被外力轻易摧垮时,就说明它的基础不是坚固的混凝土,而是一堆泡沫

爱+爱=非常爱;爱-爱=从头爱;爱*爱=无限爱;爱÷爱=唯一爱!做个有爱的人! 满天星。 甘做配角的爱?!

我好傻、 傻到被骗了还不知道。 我好傻、 傻到连人世间的丑恶都忘了。 我好傻、 比猪还傻。 我好傻、 傻到想就这样过完一生。 我好傻、 傻到以为这样就可以忘记所有的一切。 我好傻、 真的好傻。 -- 《冰淇淋与太阳的相遇。》

生命中,总有些人,安然而来,静静守候,不离不弃;也有些人,浓烈如酒,疯狂似醉,却是醒来无处觅,来去都如风,梦过无痕。缘深缘浅,如此这般:无数的相遇,无数的别离,伤感良多,或许不舍,或许期待,或许无奈,终得悟,不如守拙以清心,淡然而浅笑。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缘来缘去

以后的以后、 未来的未来。 我希望、 你载着我、 骑着单车、 环游世界。 去看美丽的海。 // 幸福。。

有些话明明是自己可以毫不犹豫的讲出来的却永远没有说出口有些事明明不是自己想要的 但却无法亲口说出拒绝最终落在嘴边只字未提有些人明明不是自己喜欢的 却只能默默的接受尽管已是精疲力尽。。

『永远做最真实的自己』

1、用心做自己该做的事;

2、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

3、别总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4、不要过于计较别人的评价;

5、不妨暂时丢开烦心事;

6、自己感觉幸福就是幸福;

7、最重要的是今天的心;

8、木已成舟便要顺其自然;

9、不必一味讨好别人;

10、珍惜自己才会拥抱生活..

【一直很安静,哪种安静你最爱?】1.坐在沙滩上看大海,吹海风;2.在雨中漫步,不打伞;3.在博客/其他玩的网站写自己的心情;4.以各种方式发呆;5.一个人塞着耳机漫步;6.看着书,听着歌;7.脑袋一片空白,什么都不想;8.和恋人背靠着背坐在一起,不说话;9.托着腮帮想心事;

如果我想你了,我会掏出手机,看看有没有你的短信;如果我想你了,我会用拇指在手机上飞速的打下一连串问候,最后却没有按下发送键。如果我想你了,我会想,你是否会想我呢?如果我想你了,晚上做梦也梦到朦胧的你。我想,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让你思念的人。有时候思念是自己也没办法控制的。

用铅笔画一个微笑,就当安慰。

我的星空、 谁来谱曲。

幸福、 在眼光下刷成金色。

你拥有的幸福、 让我嫉妒。

幻想着以后的以后、 有你陪伴的以后。

放肆的依赖、 为你而留。

我的生命里、 为你诠释的、 ——小幸福。

我们演绎着、 不同的故事。

那奢侈的爱情、 我要不起。

装在、 瓶子里的阳光。

月的残、 别有几分怀旧。

心里、多出了一个小角落。 为你装下、 一整片天。

月光下、 洒落一地的幸福。

爱得、 有点乱。

星星对太阳说、 会永远守护她。 我们、 一起过、 经历过、 成长过。 我们、 尴尬过、 迷茫过、 心酸过。

我们、 纠结过、 哭过、 笑过。 坚强、是我们最后的倔强。 这个地方、 我们一起走过、 一起骂过、 一起玩过。 这个地方、 我们叛逆、 我们成长。

这个地方、 给了我们快乐、 给了我们永远不会忘的回忆。

这个地方、 是我们曾经一起成长的地方、 她、就是我们的母校:水小。

现实真的很残酷、 大家都在骗我。

童话的世界、 最起码、 自己还会有个白马王子。

当落叶开始飘落时、 当秋风吹起时、 大家是否还记得 、 从前 、 我们快乐的回忆。(无奈、 又写到毕业去了。)

黄昏、一抹残阳。

听着秋声,看着叶子一片片落下,是一场场的离别的歌。 不舍与无奈、 挥之不去、 萦绕在我的心头。 秋的风轻云淡, 她的清雅脱俗。 残花、 残月、 残美、 残缺的幸福。

月的残、别有几分不舍;月的残,别有几分怀旧;月的残,别有几分凄美。

花的残、 别有几分色彩;花的残,别有几分芬芳;花的残,别有几分艳丽;花的残,别有几分淡雅。

一个人、独坐在窗前,望着那透明的雨。夜、是如此的静、 静中又带点热烈。 清冷的月光洒下大地、 朦朦胧胧。

雨、是夏的初恋。 雨、是离别的眼泪。 雨、是爱的露珠。

(卑微的诺言、 我们、 从此 分隔 在 两个世界。)

(大家、 看了、 要写下自己的感受哦、 虽然、 你并不知道、 我的故事。)

怀念留在黑板上的12岁,怀念等待下课铃响时和同学一起聊天、怀念一起在校园的操场上奔跑,怀念一起坐在奶茶店里和着我们都爱喝的椰果奶茶,怀念女生哭了、我们会想尽办法逗她笑,怀念我们在班级上肆无忌惮地狂笑而激荡起的风,怀念我12岁的回忆。

记忆里的夏天、是晴朗的、美丽的。我快看不清楚我们的班级了、原本,我认为、我们的班级是一个充满笑声、天真的一个团体。 我错了、我真的看错了、 我现在发觉、 其实她们的心里并没有表面上的那么在乎我。

长大后的我、想到外面的世界看看、虽然、不想长大。 其实、长大并没有什么不好、 我想我会认识更多的东西、 未来的路还很长、 还将会认识更多的朋友、 当然 、 我是不会忘了我们六三的童鞋的!!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六三班、刻在我们心里的3个字。

那年的夏末、 我们就要分开、 离开我们生活了很久的校园、 离开我们走过6年的朋友。 童年的往事、就像一杯茶、 浓时涩涩、 淡时清香。 12岁的我、尝到了友谊的味道、 12岁的我、 学会了不舍。 12岁的我、习惯了和同学一起哈哈笑笑。 12岁的我、可以下雨不带伞、在雨中玩耍。

10年后、当我们翻开那一本本厚厚的相册、自己走过的每个脚印、在记忆的深处、梦幻般的日子、 一幕幕浮现在我的眼前。 10年后、还会想起那个我吗、 那个、整天伪装的狠快乐的我。。。

曾经以为、 努力过就会有结果。 付出过、 就会有幸福。 曾经以为、 我在这个世界是多么的渺小。 曾经以为、 我们能一直这样。。 曾经以为、 我以为幸福很简单。 到头来、 是自己太天真了。 不会的、 没有一个人会喜欢另一个人喜欢一辈子的。走在安静的小巷里。 回忆着只属于我们的回忆。

我们、 曾经牵着小手。 走过逆时光的街角。 抬头、望着同一片太空。 曾经说好了、 永远都不能放开对方的手。 要记得你说的话、 要遵守你的约定。 记得、 那个曾经、 叫我“败类”的人。

又一个下雨天。无论怎么讨厌,都不会消失不见的雨季。 分别的那天、 你往左、 我往右。 终究还是成为了两条平行线、 不会再相遇、 不会再有交集、 不会再有彼此的挂念。 她爱上他、 遇见他、 爱上他、 只需要一分钟。 忘记他、 却需要、 一整个世纪。

暖橙色午后的阳光、 配角的满天星飘落。 淡淡的、 优雅的、 涩涩的。 午后的阳光、 总是那么温暖。 总是那么刺眼。 总是那么火辣。 想得到一把、 打开你心门的钥匙。 却被驱逐。 甘愿作配角。 只要、 你幸福就好了。 一路走来 、伤痕累累 、心,累了,只想有个,停留的空间。一个人在大海边 ,感受着风, 拂过脸庞 ,让泪,肆无惮忌划过眼角, 滴落在沙滩上。 痛一次,就足够了。 青春、 是一场华丽的舞台剧、 舞台上、 每个人都是主角、 也是配角。 各自彼此装点着彼此的青春。

当你做对的时候,没有人会记得;当你做错的时候,连呼吸都是错„

思念一个城市,是因为思念一个人,而爱上一个人却是简单的事情,简单到偶然的相遇,因一句话就直抵寂寞的深处,便记取了温情而跌宕的怜悯和邂逅。其实,又何必在意结果,相遇已是奢侈的事了。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伤。一座城市,一个人,一段文字都是如此,喜欢过就好. 世界上最疼痛的话是:“我爱你,但是„„”。世界上最甜蜜的话是:“„„ 但是,我爱你。” ❤幸福就是重复。每天跟自己喜欢的人一起,通电话,旅行,重复一个承诺和梦想,听他第二十八次提起童年往事,每年的同一天和他庆祝生日,每年的情人节、圣诞节、除夕,也和他共度。甚至连吵架也是重复的,为了一些琐事吵架,然后冷战,疯狂思念对方,最后和好。——张小娴

看似没心没肺,大大咧咧的女孩,只不过是把所有的温柔留给值得去爱的人。 想要告诉你们,纯真是一种财富,陀螺,河流,田地,幽静的参天大树,以及婆婆和爸爸看不见的多多洛和小黑鬼。而这份纯真会随着你的成长而慢慢消失。住在隔壁的多多洛,最爱的多多洛,多多洛,人人心中都有多多洛。多多洛多多洛 多多洛多多咯。对于全身是毛的动物没抵抗能力。。

让一个人走进自己的心里,是不知不觉的。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由你爱上一个人的那一刻开始。 如果没有了眼泪,心是一片干涸的湖 世上最残忍的事是你明明知道我喜欢你,却当作不知道。 我们放下个性,放下原则,放下自由,只是因为放不下一个人 可以用1天时间爱上一个人,但却要用1辈子去忘记一个人 我做的一切都是默默的,有苦有甜更多的是自己咀嚼心痛 宁愿笑着流泪 也不哭着说后悔 该给的我都给了,我都舍得,除了让你知道我心如刀割

第三篇:严重纪律条例

XXX XXXX XXX有限公司

制度文件

严重劳动纪律管理条例

第一条 总则

为完善和补充本企业《人事管理规定》,清晰了解一般劳动纪律与严重劳动纪律的区别,加强员工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指引,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条例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 条例内容及违纪处理

1、员工不服从上级管理对其职责内工作安排的(包括同级岗位工作调配、安保执行、消防、安全生产等管理安排),第一次作警告处理,第二次警告时减发50%当月总绩效工资、不服从安排并当场顶撞上司者减发当月总绩效工资,情节严重影响公司有效管理者,按严重违反工厂管理制度处理。

2、员工有不履行其职责内工作的事件或不按上级(包括管理部门的上级)的指令完成其在合理期限内应完成的工作任务,或没有合理的解释不完成在指定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第一次作警告处理;第二次警告时减发50%当月总绩效工资、若仍不立即改正错误按指令去完成原指定的工作任务或当场顶撞上司者减发当月总绩效工资,情节严重影响公司有效管理者,按严重违反工厂管理制度处理。

3、无故不出勤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不出勤的,视为旷工,旷工按旷工时间的2倍减发工资以赔偿该岗位造成的产能损失,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7天者按严重违反工厂管理制度处理,并视其本人为自行离职(即:视该员工已放弃所有个人未领取的工资及相关权利主张)。

4、员工代他人打卡,第一次被发现,代他人打卡者和托人打卡者作警告处理并减发50%当月总绩效工资,被警告第二次时减发当月总绩效工资且按严重违反工厂管理制度处理。

5、未到下班打卡时间就离开工作岗位(即在打卡机处等到下班时间的),视为早退,

1 XXX XXXX XXX有限公司

制度文件

发现早退的,最少按0.5小时的工时工资减发工资,同时作第一次警告处理;第二次发现提前离岗早退的,除按0.5小时的工时工资减发工资外,减发其50%当月绩效工资;第三次发现提前离岗早退的,除按0.5小时的工时工资减发工资外,减发其当月绩效工资且按严重违反工厂管理制度处理。

6、有发现消极怠工者(即工作进度或产量明显不如以往平均产能或者明显不如行业平均产能者)或有发现鼓动他人消极怠工者,第一次作警告处理,第二次被警告者减发当月绩效工资;仍不改正继续消极怠工被警告第三次者,立即按严重违反工厂管理制度处理外,且企业有权按怠工者岗位对后工序的影响程度或对企业的影响程度减发该人员未发放的工资作为赔偿企业因该岗位怠工所造成的损失。

7、在本厂规定的上班时间,员工应在岗位工作,员工打卡后不到岗位或上班时间范围内不在岗位超过15分钟的、且无确切到合作部门工作或无合理解释的,第一次发现作警告处理、扣减其缺岗时间的工资并减发其50%当月绩效工资,被警告二次者扣减其缺岗时间的工资并减发其当月绩效工资,发现第三次时按严重违反工厂管理制度处理,且本厂有权不计发该人员未发放的工资作为赔偿对本厂造成的管理影响和产能损失。

8、员工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串岗、聊天、玩手机等)第一次发现的,做警告处理;被发现第二次的,公开警告且减发100元绩效工资;被发现第三次的或累教不改者,减发当月总绩效工资外,按严重违反工厂管理制度处理;

9、在“生产车间、仓库等易燃易爆区域”吸烟,或带明火进入“生产车间、仓库等易燃易爆区域”的,一经发现作警告处理并减发当月总绩效工资;有造成火灾的,追讨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外,且企业有权不计发该人员未发放的工资以赔偿企业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按严重违反工厂管理制度处理,并追究其民事法律责任。

10、在厂区或宿舍区吵架者(即:争论时态度恶劣或使用污辱性语言)第一次作警告处理;第二次双方各减发50元总绩效工资;打架者双方各减发100元绩效工资、先动手者加罚100元,且承担所有过失费用(医药费、损坏物品等),情节严重者按严重违反工厂管理制度处理,立即开除出厂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2 XXX XXXX XXX有限公司

制度文件

11、造谣生事、散播不利公司发展和离间同事关系者给予通报全厂批评,影响严重者按严重违反工厂管理制度处理。

12、员工破坏公司财物,需照价赔偿;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当事人最少应承担经济损失的50%;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严重违反工作职责或严重违反职业操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追讨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企业有权按损失扣减该人员未发放的工资,且按严重违反工厂管理制度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民事法律责任;

13、员工偷窃、转移或用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其他员工财物的,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扣除其未发放的工资作为对企业的经济赔偿,并按严重违反工厂管理制度处理,立即开除出厂,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14、有营私舞弊、收红包、吃回扣、私自窃取公司机密资料、泄露公司技术信息者,按严重违反工厂管理制度处理,企业有权不计发该人员未发放的工资以赔偿企业损失外,且追讨其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企业将追究其民事法律责任。

15、企业资产管理人员(包括财务、采购、仓管、部门主管、机器设备实际使用管理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按严重违反工厂管理制度处理,且企业有权不计发该人员未发放的工资,追讨其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企业将追究其民事法律责任。 第四条 附则

1、其它劳动纪律,可参考企业《人事管理规定》的规定,如本条例与《人事管理规定》内容相抵的,以本管理条例为准。

2、“严重违反工厂管理制度”处理方式的解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执行(即:企业可即时终止双方劳动关系,无须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

3、“管理部门”是指本企业的行政部、人事部、财务部。

4、“管理部门的指令”的解释:常规的指令包括有劳动安全、人事规定、劳动纪律、

3 XXX XXXX XXX有限公司

制度文件

现场卫生、机器安全规范等厂纪厂规或企业财产安全,此类指令,管理部门不须要通过员工的上级主管即可直接下达指令,员工必须服从;其它指令则按层级管理权限下达。

5、本管理条例所述的“重大经济损失”为人民币壹万元(含)以上;

6、本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7、本管理条例的解释权归本企业行政部,行政部将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2016年3月

编制:

审核:

批准:

4

第四篇:黑白合同后果严重

有些人一度认为,甚至现在某些法律人士还粗浅地认为,司法解释是施工企业的保护伞,是倾向于保护施工企业的。从事建设工程领域多年,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张律师在实际代理案件的过程中经谨慎研究认为,该司法解释并没有很好地保护施工企业,相反,却对施工企业提出了更高地要求。如果不认真对待,最终吃亏地还是施工企业。 中国某著名施工企业,以拖欠工程款为由,起诉发包方欠款4000余万,结果因为备案的合同与实际履行的“黑”合同不一致,而遭到发包方的有力反击。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当初为了揽到工程,对中标合同的价格约定十分低,而通过另行签订协议的方式,提高工程款。结果发包方顺手就拿起这一武器奋起反击,致使这一全国有名 的施工企业惨败而回,以损失近2000万元而告终。 此案给施工企业敲响了警钟,“黑白合同”再也不能签了!法律是规范社会行为的,不是某一领域的保护伞。

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这就是对“黑白合同”限制性,甚至是“惩罚性”规定。

第五篇:学生自卑心理严重

调查表明,32.6%的学生对自己的学习缺乏信心,6.5%的学生对自己的学习没有信心。自卑心理是个体在外界的消极暗示下,由于现实自我与理想自我之间产生强烈的反差而引起的自我贬低、自我否定的一种消极的心理状态。它的外在表现就是看轻自己,对个人的能力与品质做出不符合实际的偏低评价,认为自己什么都不行,即使对那些稍加努力就可以完成的任务,也往往自叹无能而轻易放弃。

由于受普高热的影响,很多中职生认为只有升入普通高中,才是优秀学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是“末等公民”。消极的自我暗示使学生自卑心理深入内心,并不断扩大,以致丧失信心和勇气。来自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2005年中国中小学生学习与生活状况调查”显示, 中国过半中学生不愿读职校,在读的职业学校学生也对职业教育信心不足。50.7%的职业高中学生对自己的身份不满意,甚至39.1%的人感到自卑。同时,他们根据切身体会指出了职业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56.3%的人认为“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存在偏见”,45.2%的人认为“学生素质偏低”,41.9%的人认为“政府重视不够”,38.7%的人认为“学历不符合社会的高学历要求”,32.5%的人认为“缺少实习机会”。

中等职教在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学组织、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一直没有得到学生积极地认同, 让这些本身就存在自卑心理的学生再去经历初中阶段失败的学习,必然会造成学习动机的下降,产生厌学心理。奥苏伯尔曾明确指出:“动机与学习之间的关系是典型的相辅相成的关系,绝非一种单向性的关系”。这就是说动机可以增强行为的方式促进学习,而所学到的知识反过来也可以增强学习动机。中职生在学习上出现不同程度的困难,学而不会,久而久之就形成恶性循环,进而对学校对学习心存恐惧而心生讨厌之情。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执法剖析材料范文下一篇:知道的反义词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