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专业声乐教学论文

2022-05-02

要写好一篇逻辑清晰的论文,离不开文献资料的查阅,小编为大家找来了《音乐专业声乐教学论文(精选3篇)》,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音乐专业声乐教学论文 篇1:

论高师院校音乐专业声乐教学改革模式探索

摘要:高师院校声乐教学在音乐教学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国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高师院校声乐教学采取的都是小组课或者大组课授课模式,对于高师声乐学生的学习发展无法起到很好地促进作用,本文从一部分高师院校音乐专业声乐课的授课现状、原因、改革的意义、改革探索建议等方面进行分析,旨在推动声乐教学模式改革。

关键词:声乐教学;声乐小课;改革

一、声乐教学的授课现状

就目前而言,一部分高师院校的声乐专业依然是音乐院系中比较重要的专业,声乐学生占据着大量的比例,但是声乐学生在大学接受的声乐教学课程,总体来说,却对声乐学生整体声乐水平的发展和未来就业的能力是不利的。目前相当一部分声乐教学课程采取的都是声乐小组课,也就是一个老师,一节声乐课四十分钟,接受声乐课学习的学生为4-5人,而且是每周一节声乐课。也就是说,一个学生一周上的声乐课时间是8-10分钟。一般来说,一首声乐作品歌唱时中间不停顿的情况下,歌唱一遍大概需要5分钟,而且声乐课在歌唱作品前,还需要练声开嗓子,而很多这样的声乐课采取的是4-5人同时练声10分钟,然后再一对一开始上声乐歌唱课。这种4-5人集体练声,声乐教师的耳朵同时听4-5人的声音,学生练声时出现的问题,能否被听出来,真的难以想象。剩余的30分钟由4-5人来分,每人的歌唱时间就只有6-7分钟,一首声乐作品歌唱一遍,声乐教师根本没有时间指点,无法对学生在歌唱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纠正,最多就是轻描淡写的点到为止。所有的声乐生享受的声乐课程都一样,长此以往,声乐学生歌唱专业水平就不会有所大突破,因为声乐课程学习时间的不足,对于声乐学生培优工作也有着极大的不利影响。

二、声乐小组课授课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学习声乐专业的学生数量多。声乐的学习相比较器乐、舞蹈的学习较为容易,先天性的嗓音条件、音乐天赋起着很大的作用,从小学习声乐的学生,所谓的童子功极少数,很多学生是到了高三年级,文化课相对较差,为了考大学,而选择的艺术这门捷径,而这门艺术的捷径中,声乐是最容易上手,特别对于天生嗓音条件好的学生来说,也是最容易出成绩的,但是又因为学习声乐的时间相对较短,很少能达到出类拔萃的境界,考入专业音乐学院的可能性不大,于是就造成了相当部分高师院校音乐专业中,声乐专业的学生基本是人数最多的。

(二)教授声乐课程的教师数量不足。高等师范院校音乐院系不同于专业的音乐学院,他们属于综合性示范大学的二级学院,教师编制数量由整个大学统一配置,自身在编制数量上自主权不强。声乐教师又作为二级学院的任课教师,数量又有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开设情况进行重新部署,各个音乐专业有学生就要有授课教师,开设相关课程,但是声乐学生占得数量较为庞大,就相对造成了声乐教师数量的不足。

(三)声乐课程授课机制的不健全。相当一部分高师院校实行着基础课时的授课机制,比如每个教师每周基础课时为十二节,有六十个学生,如果每三个學生一节课,就会产生二十节课的课时,多出八节课时,但很多学校对于超出课时部分无法做到为教师发放三倍基础课时的超课时津贴,甚至不会算作超课时,仍然按照每周十二节课时衡量教学工作量,于是就造成教师把学生平均集中到基础课时以内,形成声乐小组课或者大组课。

三、改革声乐小课的意义

高师院校的声乐专业教学不仅肩负着普及性声乐学生专业学习,声乐学生的培优性、选拔性作用依然需要,对于先天性嗓音条件优秀,音乐天赋浓厚,在声乐歌唱上可有所建树的学生,给予选拔,重点培养,甚至进入高一级学历深造,为国家提供优质的声乐歌唱人才也是声乐专业的职责所在。高师院校声乐专业主要为中小学培养音乐教师,但是普及性声乐小组课或者大组课,却很难培养出优秀的声乐学生,因为声乐课程的特点决定着声乐课程的教授为一对一授课模式,所以当今高师院校声乐教学模式亟待改革。

四、声乐教学改革探索建议

(一)改声乐小组大组课为声乐小课。这种声乐小课的教学模式完全依靠学生自身能力而取得,可规定每学期组织一次声乐考试,全员声乐学生参加竞争,根据声乐师生比例,设定每周一人一节课,两人一节课,三人一节课的人数比例,最多不超过三人一节课,确实在声乐上天赋不好,嗓音条件一般的学生,不太适应声乐主修,可根据其特长优势,改为音乐理论主修、合唱指挥主修等,因为音乐理论、合唱指挥等课程可以是一对多的课程教学,也是对学生负责。声乐小课可分为以下几种:一是一人一节课。拥有这种学习模式的学生即为每周一个人上一节声乐课四十分钟,每次声乐考试成绩进入一个年级段上等生,且嗓音条件好,音乐天赋浓厚,占声乐学生5%的比例。二是两人一节课。即每周两个人上一节课四十分钟,每人二十分钟,声乐考试成绩为中上等学生,占声乐学生25%的比例。三是三人一节课。这里有所改变,三人每周上一节课四十五分钟,每人15分钟,声乐成绩为中等学生,占声乐学生40%的比例。剩余学生建议改为非声乐主修,且所有声乐主修学生在每次上课前自行做好开嗓练习,这样的声乐课程改革,才既有利于声乐学生培优,又有利于学生的普及提高声乐歌唱水平。

(二)健全声乐超课时补助发放机制。在现有声乐教师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健全声乐教师超课时补助发放机制,变小组课大组课为一人一节、两人一节,最多不超过三人一节的声乐小课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势必增加声乐教师课时数量,产生超课时,根据奖励绩效比例,对超出课时,给予2-3倍发放绩效,让声乐教师既不为超课时而烦恼,也可以从课时上提高声乐学生的整体学习时间和歌唱水平。

(三)增加声乐教师数量。声乐教师数量的增加可分为两种,一是增加声乐教师的编制数量,即在原有系别编制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改变课程模式结构,压缩音乐小学科教师数量,多招录声乐教师;二是外聘声乐教师。不提供编制,外聘声乐专业实力强的声乐教师到校任教,安排一定的声乐课程,不坐班,按照市场行情发放外聘课时津贴,从一定范围内解决声乐教师的不足。

参考文献:

[1]张淑珍,高师声乐课教改之我见,天津音乐学院学报[J],2000年第3期

[2]陈泓茹,高师声乐课程改革之感悟,北方音乐[J],2015年第16期

[3]鞠曼丽,邹议高师声乐课堂,才智[J],2014年第19期

作者:钟磊

音乐专业声乐教学论文 篇2:

再谈高师音乐专业声乐教学改革

(安徽亳州学院,安徽 亳州 236800)

【摘要】关于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专业声乐教学改革,国内的音乐教育专家及教育工作者在不同的交流平台发表了诸多文章、报告等,直到现在仍然是热点话题,这说明:其一,高师音乐专业声乐教学改革的必要性得到了实践的验证;其二,高师音乐专业声乐教学改革的具体贯彻和实施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或者说:对该问题作进一步研究和商榷依然存有一定的空间。基于此,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之上结合自己的实践也提出几点思考。

【关键词】高师;音乐专业;声乐教学;改革

一、高师声乐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专业声乐教学改革的提出,源于2001年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正式出台,现行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诸多方面与传统相比较都提出了具有时代意义的、颠覆性指导性意见;作为为音乐基础教育输出教育教学人才的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专业改革也因此被推到了势在必行的地步,原因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传统声乐教学的定位与《标准》要求不一致

高等师范院校传统声乐教学的定位照搬音乐学院的模式,即把每个学生都按照独唱演员、歌唱家的标准进行“精英化”培养,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尽可能的和音乐学院一模一样,认为这样的教学才能让学生学到真技术,所以,扩招之前的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专业招收的一般就是被音乐学院拒之门外的学生,或者说是音乐学院的第二批次,学生的基本素养有的时候是可以达到一定的“职业化”程度的,这也是高师声乐专业课程设置“照搬”音乐学院的一个动力之一。但是,扩招之后,这种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量的事实证明:教学的结果非常尴尬!学生毕业后走到中、小学音乐课堂竟然无法把一首少儿歌曲生动的唱下来,他们在声乐课堂唱的那些“专业”的歌曲,中、小学生又无法接受,就像一些弹钢琴的学生的境遇一样,能弹一定级别的乐曲却无法完成一首儿童歌曲的即兴伴奏,弹钢琴乐曲又达不到专业的演奏水平,处于不上不下的窘境。

在推行素质教育的当下,《标准》指出——中、小学音乐基础教育的基本理念是:“以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对于歌唱教学提出的要求是“歌唱技能的练习应结合实践活动进行。创设与歌曲表现内容相适应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富有情感的歌唱……重视加强合唱教学……使他们在歌唱表现中享受到美的愉悦,受到美的熏陶……”由此可见,高师音乐专业的声乐教学任务应该是授予学生基本歌唱技能的同时,更多的传授他们如何在中、小学的音乐课堂上,进行歌唱教学的方法和灵活运用技能的方法,而不是将他们培养成为歌唱家,专业的歌唱演员和基础教育的音乐教师存在着职业以及服务对像的极大区别。

(二)传统声乐教学无法适应扩招人数的增加

1999年高校实施扩招,高师音乐专业的招生也随之降低门槛,大幅度的增加生源数量,较以往每届相比招生的人数要多出好多倍,原来“精英”式的“一对一”授课模式,根本无法满足教学的需求,但是,音乐学院一如既往的沿着“自家”的道路前行,招生人数、生源质量的要求没有做“扩张”式的改变,依旧体现纯音乐学院的特色;高师院校音乐专业简直有点“不知所措”,原本一届20人,现在90人甚至几百人,教师也不可能无限制的引进,因为谁也无法预料扩招的势头能保持多久,即便能持续,就业市场是不是永远都留出足够的岗位等等一系列问题都呈现在眼前。一人一次课的声乐课堂教学根本无法再进行下去,改变一种方式势在必行。

二、高师声乐教学改革的现状

高师声乐教学改革和大多数事物的改革一样,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需要自我的反思与探索,摸着石头过河。改革面临的问题往往表现在两大极端:一是改变了形式,实质没变,可谓原地踏步;二是走的太远“过犹不及”;这两点在高师声乐教学改革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

调查显示,高师声乐教学改革在课堂授课形式上的表现是:有的采取第一学年或第一学期上大课(全班上集体课),之后进行声乐考核,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划定一个分数线进行选修,达到划线的就继续上声乐课,达不到划线的则不再上声乐课;这种授课模式的变化,某种程度上的确解决了扩招带来的人数增加的困境,然而,由此带来的问题也极为突出。其一,能够选修声乐课的要么依旧是音乐学院的“一对一”,要么是“一对多”上课,其中“多”的标准是几个?也无统一的参考依据;其二,如何保障教学的质量?改革之后的声乐教学的评价体系能否得到实现和切实贯彻;其三,高师院校实施的是普及式的教育,声乐课教学形式的改变能否关注到每一个学生?如上文所述,某些学校采取的按照选修的模式进行,考核之后达不到划线不准再上声乐课,那么,交同样多的学费,却有着不同的学习待遇,这一点是否合理?没有资格选修声乐的学生就业时如何进行中小学音乐课堂上的歌唱教学?

除此之外,全国各个有音乐专业的高师院校,还有其他多种方式,花样繁多,不再赘述。

其次,声乐课改革没有在课堂内容上得到合理的体现。尽管授课形式上有着各种不同于以往的改变,然而上课的程序、内容几乎是一成不变——发声训练、歌唱训练,还是音乐学院的那些东西。如果说声乐技能的基本训练就是这样的一个体系,那么歌唱的内容或者说选取的曲目应该不会受到限制吧?然而实际上高师声乐课堂教学演唱的曲目和纯音乐学院的声歌系或歌剧系学生演唱曲目的依然没有什么区别,这种形变质不变对于高师声乐教学改革是促进还是桎梏?真的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再次,高师声乐教学改革没有形成共识性的、得以推广的体系。自《标准》出台至今,高师音乐专业声乐教学改革的脚步已经走过了好多个年头,一直在处于想改革又不忍脱离音乐学院模式的徘徊之中,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适合高师音乐专业需要的、体现师范类特点的声乐教学体系。大都是根据声乐教师个人的理解,赋予声乐教学某种貌似区别以往的形式,由此也不难看出,实践出真知,真知对于实践的指导同样又是何等重要!高师声乐教学改革亟待一套科学、系统的体系供大家参考。

三、针对高师声乐教学改革的几点建议

所有事物的发展莫不如此,总是在矛盾中前进,但是这需要一个前提:这些矛盾要不断地被突破和解决才能前进和发展。高师声乐教学改革存在的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也会有新的变化,结合已有的研究成果,本文补充几点感想和建议:

(一)明确人才培养目标,认真钻研《全日制义务教育音樂课程标准》,转变教学理念

随着时代的发展,有关教学目标、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在做不停的修改和调整,其意义和目的就是让我们的教育工作者了解国情、了解时代所需、了解新时代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明确教学目标。高师声乐教学只是一味遵循专业声乐课的标准,没有切实考虑到“教学成品”的适用对象,更没有去认真的研究高师音乐专业的“示范性”特点。当然,多年以来,也有不少高师院校开设表演专业,区别于教育教学专业,但是,仍然和音乐学院存在着根本的区别。

《标准》不仅仅是中、小学音乐教师教学的依据,更应该是高师音乐专业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教师授课的指导方针,唯其如此,培养的人才才能和实际的需要相匹配。

(二)声乐教师应深入中、小学音乐课堂考察课堂所需

高师声乐教师师资队伍的构成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一是高师院校自己培养的人才;二是音乐学院毕业的人才;三是文艺团体转行到高校或被聘请到高师院校代声乐课。其中,因为高师院校的培养模式是模仿音乐院校的,所以,这三类教师师资的来源基本是一样的,这些声乐教师在授课的时候,往往会把自己在校期间学习的模式“再现”在自己的课堂上,很像“一脉相承”,和中小学音乐教师岗位职业能力的要求存在差距、甚至相距甚远。

声乐教师通常面临着这样的困惑:自己的教学不比音乐学院的差,为什么教出的学生连基础教育的音乐课都上不好?如果声乐教师能够深入到中小学的音乐课堂考察一下,问题的答案就会显而易见。高师声乐教学在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以后、在不能完全照搬音乐学院的教学模式的要求下究竟该教什么?怎样教?这是一个极为严肃的课题,既不能靠主观臆想,也不能道听途说。处于不同年龄阶段的中、小学生对于音乐艺术的感知能力是不一样的,受生理的影响,歌唱能力也有所区别。所以,高师声乐教师的教学内容应该与中小学所需对接,切实了解中小学生对音乐的需求、对歌唱的需求,这对于高师声乐课堂教学意义重大。

(三)切实调整授课内容

目前,高师声乐课堂的授课存在以下几种现象:其一,有明确的唱法之分,一般分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其二,演唱的歌曲都是经典的民歌或者是国内外艺术歌曲、歌剧选段;其三,教师的授课仅限于声乐独唱形式的训练,依然沿袭“精英化”歌唱家训练模式、依然是纯音乐学院的模式,和《标准》的要求相比对,学生毕业之后要重新改变理念,否则无法适应教学。《标准》指出:“音乐基础教育的基本理念是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兴趣培养,以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着重指出,“要更加重视并着力加强,使学生感受多声部音乐的丰富表现力,尽早积累与他人合作演唱的经验,培养集体意识及协调、合作能力。”

高师声乐教学是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中歌唱教学的基石,只有在高师阶段为学生们打下坚实的基础,学生到了中小学的音乐课堂才能得心应手,中小学的音乐教学才能真正贯彻《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四、小结

古人云:“最美的乐器是人的声带”,因此,歌唱教学在中小学的音乐课堂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无论是音乐欣赏课、音乐唱游课、器乐课等等,都能与歌唱构成千丝万缕的联系。歌唱是一种最能直接体验音乐艺术美的活动,《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颁布以后,高师音乐教学改革也随之同步进行,声乐教学的改革亦有所推进,但是成效不够明显,对其原因及解决的途径,本文做了一些调查和粗浅的分析,以期能为高师音乐专业声乐教学改革以及整体的音乐教学改革贡献一点微薄之力,并唤起更多的声乐教育工作者共同参与这一课题的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R].2012(04).

[2]雷佳男.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下现代教育技术在中学唱歌教学中的应用研究[D].成都:四川师范大学,2013.

[3]王晓丹.谈合唱教学中的辅助手段[J]. 音乐天地,2013(06).

作者简介:张效恩(1978—),男,安徽阜阳人,硕士,安徽亳州学院音乐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音乐学;邓晓曼(1980—),女,安徽涡阳人,安徽亳州学院音乐系教师,主要研究方向:声乐演唱。

作者:张效恩 邓晓曼

音乐专业声乐教学论文 篇3:

音乐专业声乐教学要点和特点的把握

摘要:声乐作为音乐表演的必修课,相较于其他音乐类别来说具有特殊性,所以必须从教学内容、实践、模式等多层面出发,以教学实际为导向把握其要点与特点,确保学生音乐实现学有所长、学以致用。

关键词:音乐专业;声乐教学;要点;特点

引言

随着课改进程愈加深入,各院校逐步增设了诸多专业,音乐表演便是其中之一。声乐作为该专业的必修和基础课程,除了具备声乐教学相应的共性外,同时具备其特殊性。例如,部分学生在声乐基础方面较为薄弱,同时就业方向显得比较广泛。教师只有明确上述特殊性,深入声乐教学把握其要点、特点,才可确保声乐人才更富职业特色。下面便从教学特殊性展开探讨,对教学要点、特点展开探析。

一、声乐教学特殊性探析

通常音乐专业在声乐教学层面具备特殊性,可从如下角度来认知。首先,就其教育目标而言,很多院校对职业性、应用性较为重视,并且具备多重属性,因此需要声乐教学多对实践、应用等特性加以关注,保证该专业学生能力契合职业需要。教师需要针对教学多环节展开调节和完善。其次,对于学生实际来说,他们的基础显得参差不齐,教师切忌对一般院校相应的模式照搬照抄,而应以学生实际为导向做到特色培养,在引导学生把握音乐知识、技能的同时,强化自身竞争力,为其后续就业以及发展夯实基础。第三,就当前声乐事业发展而言,现阶段诸如音乐院校、艺术院校以及一般院校等通常在培养方向层面侧重点存有差异,前两种多对高精尖理论或者是技能型人才加以重视,而有的院校则是重视实践能力,以复合型、基础性人才为主,从而推动声乐人才体系向着立体化发展。

二、音乐专业声乐教学要点及其特点

1、教学内容层面

教学内容本质便是“教什么”和“如何学”的问题,所以对于声乐教学而言,教师不仅要对声乐对应的理论知识、演唱技能加以重视,还应侧重如下方面。首先,教师应对演唱基本功加以深层关注。由于学生在声乐基础层面水平差异较大,甚至部分学生并未受过专业训练,因此教师必须对基本功加以足够重视。同时教学时切忌一昧地求快求深,必须先以学生实际为导向拟定相匹配的学习计划,引导其按部就班展开学习,应涵盖诸如歌唱原理、如何呼吸、发声以及咬字吐字等等,秉持“由易到难”的原则展开学习。

其次则是演唱方法,学生毕业通常面临广泛的选择,因此声乐教学不应针对各类唱法展开严格划分,而应引导他们对理论知识、演唱技能等加以把握,比如如何深入呼吸并保持、怎样有效咬字吐字等均是重点。此外,教师还应根据学生水平、爱好以及个人气质等适当引导,让他们主攻某一唱法,同时要对别的唱法做到充分了解,确保学生可以从容地演唱多种风格。

第三则是演唱曲目,学生理应多关注经典的声乐作品,并且需要高质量地进行难度作品的演唱。此外,曲目在选择方面还应更具多元化,应涉及中西方多种曲目,有效拓展其音乐视野。教师还以适当地将民间音乐引入其中,在有效丰富教学资源的同时,为地方文化传承另辟蹊径。

2、教学模式层面

传统模式的声乐教学多是通过“一对一”模式开展,该方式虽然可以强化针对性,但不论是教学效率还是教师教学压力均不理想。同时,“一对一”很难营造良好的音乐氛围,导致学生学习遭受阻碍。部分学生在声乐基础层面水平不高,伴有诸多共性问题,因此教师可利用集体形式加以解决,可以适当摒弃掉“一对一”形式。教师需要从教学时间出发来摸索契合学生的声乐教学模式,比如可利用小组模式展开教学。

教师需要明确学生间在基础、性别和性格层面的差异,根据其特点来划分音乐小组,组员数量应控制在4到6人。小组划分还应确保成员水准具备相似性,因此面对共性问题教师便可做到共同解决,进而节约教学资源并强化教学效率。此外,由于成员数量不多,对于部分个人问题教师便可借助个别辅导形式予以解决。该过程中学生不同表现可以起到借鉴与丰富的作用,从而推动学习氛围向着“赶、比、学”发展。因此,小组既是对集体模式进行了缩小化处理,也是针对“一对一”进行了扩大。同时,教师还可从小组出发进行针对任务的布置,例如可利用小组参与模式来对新作品进行分析,还可组建音乐会等等,有效强化其合作意识与能力。小组合作与声乐教学极为契合,教师理应对小组合作加以深层关注。

3、教学实践层面

音乐毕业生一般就业方向极为广泛,涵盖音乐教师、培训机构、表演人员等种类,但上述工作均对学生实践存有较高要求,而这正是当前声乐教学的薄弱环节。部分学生即便练习时发挥较好,如果公开参演则显得较为紧张;部分学生即便可以从容表演,但对于演出相应的事宜显得过于生疏,例如演出准备或者是活动组织等,上述举例均是学生实践的缺失。因此,学校层面需要补充、完善相应的实践场地与设施,例如音响设备、服饰道具等,确保场地、设施等得到有效维护。同时学校还应多与校外音乐团队或者是企业单位进行合作,适时委派学生进行实习。教师层面则应给予学生更多表演、实践机会,例如可组织校内演唱会等。教师也应做到率先垂范,自身先积极参与到演出、比赛之中,从而感染学生融于音乐活动之中。

4、师资建设层面

首先,应推动师资建设向着“双师型”层面发展,对于声乐教学而言教师不单需要做好声乐教学,還应强化舞台表演、音乐创作、活动策划等诸多实践能力。但部分教师多因任教繁重而忽视了提升自身专业修养。院校教师必须明确自身进修的重要性,除了能讲会教外还应做到能唱会会跳。其次,则应推动“请进来”、“走进去”相融合,前者主要指学生应定期对音乐及其相关行业一线人员进行邀请,举办讲座或者是辅导,确保师生明确音乐行业现状,并就教学计划做到针对调整。“走出去”则需要委派教师于相应单位进行顶岗,从而强化教师专业素养、实践能力。

总结:总之,对于音乐专业声乐教学来说,教师若想确保声乐教学紧跟教育趋势、契合社会需要,必须明确声乐教学伴有的特异性,紧紧把握好教学要点与特点,为强化学生音乐素养和实践能力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李洁.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教学中欣赏环节的教学探索[J/OL].黄河之声,2018(17):107[2018-11-17]. https://doi.org/10.19340/j.cnki.hhzs.2018.17.078.

[2]黄钰洁.高职高专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教学内容及教学模式改革初探[J].艺术评鉴,2018(18):96-97.

[3]李馨瑶.新媒体背景下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高职声乐专业课教学中的应用[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8, 38(08):154-155.

[4]周涵.谈“院团结合”的声乐教学改革——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音乐舞蹈系为例[J].黄河之声,2018(11):79.

[5]任丽丹. 新媒体下的声乐教学模式探研[D].扬州大学,2018.

作者:寇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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