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权利和义务范文

2022-06-19

第一篇:基本权利和义务范文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在第二章“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中,对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作了详尽的规定:

关于政治权利和自由。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等。

关于人身权利和自由。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关于宗教信仰自由。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关于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宪法在规定公民各项基本权利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公民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二篇:商会权利和义务

商会各职务权利及义务

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制定和修改会费收取标准;

3) 选举(增充)和罢免理事。理事必须为会员单位的负责人; 4)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5) 决定终止事宜; 6)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2. 理事会

依章程规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其职权是: 1)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2) 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其中,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必须为常务理事,常务理事必须为理事;秘书长不在此限; 3)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4)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及财务状况; 5)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6)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8)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9)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10)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3. 会长办公会(即常务理事会) 依章程规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在理事中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之第1)、3)、5)、6)、7)、8)、9)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4. 会长

依章程规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其职权是:

1) 召集、主持或授权召集、主持会长办公会、理事会; 2) 检查督促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议的贯彻落实; 3) 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4) 领导并指导秘书长的工作; 5) 处理与本会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此外,还具有以下职权:

6) 行政职权

批准或授权批准使用商会公章、财务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7) 财务职权

a) 商会财务报表的签审;

b) 《财务制度》规定限额内的支出、报销签批; 8) 人事职权

授权秘书长决定商会专/兼职职员的任免、选拔。 5. 常务副会长

1) 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常务副会长代行会长职权; 2) 享有副会长的全部职权; 3) 会长授予的其他职权。

6. 轮值会长(详见《轮值会长工作制度》)

1) 受权处理商会日常事务,代表出席各类会议,对外交往,签署文电; 2) 受权召集和主持会长办公会;

3) 兼审兼批商会财务报表、报销单据等财务文件。 7. 轮值理事

协助相应轮值会长开展工作。 8. 副会长 1) 受会长委托或指派,代表本商会对外、对主管部门交流汇报有关工作; 2) 受会长委托或指派,分管商会会长的有关职权; 3) 享有常务理事的全部职权。 9. 常务理事

1) 参加会长办公会(即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具有该会议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2) 享有理事的全部职权。 10. 理事

1) 参加理事会会议,并具有该会议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2) 享有会员的全部职权。

11. 会员

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其中,单位会员以其法人代表或甘肃籍企业领导为代表。依章程规定,其权利义务为:

1) 拥护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 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3) 维护本会的信誉和形象,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4) 向本会反映情况并提供本企业或本人的相关资料; 5)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6) 积极支持并协助本会开展活动和服务,为会员间的交流和协作提供方便; 7) 享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8) 积极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或委托办理的事项; 9)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10) 向本会提出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 11)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12. 秘书处秘书长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本会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2) 协调处理各会员与本会及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即常务理事会)的工作关系,收集整理有关信息向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即常务理事会)作相关汇报;

3) 提出本会各相关机构的设置和主要负责人的意见或方案,交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即常务理事会)决定;

4) 负责本会所有文件的审定,撰写重要文件,及时向会员通报本会的活动情况; 5) 受权决定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解聘; 6) 处理其他日常工作。 13. 秘书处副秘书长

经秘书长授权,协助秘书长工作。

14. 秘书处秘书(另由商会秘书处拟定完善)

15. 财务部

是按照商会《财务制度》规定,由理事会推荐的理事组成的商会内财务检查、监督机构。其权责详见商会《财务制度》。

16. (兼职)会计和出纳

其权责按照商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篇:党员权利和义务

敬爱的党组织:

这次党课的内容是关于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我们教育信息技术学院的陈xx书记给我们上课,通过陈xx书籍的精彩授课,课上,书记还给我们举了许多的例子来更好的讲解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书记授课条理清晰,脉络分明,令人印象深刻。所以使我深刻的了解到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相关内容。

权利和义务的本质都是按照一定原则所指定的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是人的社会本质的表现形式,是社会团体主流需要和主导势力意志的集中体现,其功能在于规范人民行为,维系社会稳定。因此,共产党员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也享有自己的权利,这是党组织发挥功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是实现最终奋斗目标的根本保证。

既然权利与义务如此的重要,所以我们更要熟知党员的权利与义务。首先,党员可以享有下列的八大权利:

①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与培训。

②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③对党工作提出建议。

④有根据地批评党组织和党员,揭发和检举党内违法乱纪的事实。

⑤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又被选举权。

⑥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⑦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⑧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

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八大义务如下: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

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综上,我们每一个要求入党的同志应该全面地、正确地理解并真诚地遵守这些规定,摆正自己的入党动机,拥有正确地态度,接受党的培养和严格考察,才能尽早成为党组织中的一员。

尊敬的党组织:

党校的第六次课的内容是关于我们的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学院请来历史与环境学院的彭伟忠书记给我们上课,彭书记授课条理清晰,脉络分明,令人印象深刻。权利和义务的本质都是按照一定原则所指定的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是人的社会本质的表现形式,是社会本质的表现形式,是社会团体主流需要和主导势力意志的集中体现,其功能在于规范人民行为,维系社会稳定。因此,共产党员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也享有自己的权利,这是党组织发挥功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实现最终奋斗目标的根本保证。

既然权利与义务如此的重要,所以我们要熟知党员的权利与义务,首先,根据党章第一章第三条,党员要履行的八大义务如下: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的学习义务);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干义务)。我们作为大学生,就要尽可能多学习,能把自己担当的学生工作和社会工作做好;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奉献义务)。中国载人航天首飞航天员杨利伟,在他受命的那一刻,他的生命不再属于自己,已经是党和国家的了,所以要认清自身的价值取向;自觉遵守党

的纪律;组织义务,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因此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守纪义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净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治党义务);密切联系群众(宗旨义务);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道德义务)。

党员的八大权利,包括商讨党的政策问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有根据地批评党组织和党员,揭发、检举党内违法乱纪的事实,对党纪处分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和控告,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的权利,行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所以,充分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的义务,胸怀远大理想,坚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学习本领,钻研业务,立足本职工作,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成绩,大学生的本职是以自身成才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全面提高自身的身心素质、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自觉维护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不良风气和危害人民的行为作斗争。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社会主义“八荣八耻”的荣誉观。

党校第七次课由我们学院卓雄辉书记讲授深入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党组织的一系列问题。

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决定指出,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八年,执政六十年,领导改革开放三十年,实践证明,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中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世所罕见,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在当代经济全球化,政治文化多元化的环境下,发展自己的优势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针对党员干部、党组织、领导班子、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出现的组织不力、公信度不高、****问题,必须加强党内民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防腐倡廉建设,全党必须居安思危,勇于变革,勇于创新。

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党组织是保持党在理论上实践上先进性的要求,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就要坚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根据中国实际赋予马克思主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坚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营造学习的浓厚氛围,从党的各级组织抓起,特别是抓好党员的学习,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和教育活动。

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学习是根本任务。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坚持在学习中感悟人生,提升境界。

第四篇:团员的义务和权利

一、团员的义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二条明确规定: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 、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有 3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4 、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5 、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6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团员的义务是团员的思想行为规范,是团员应该履行的职责。规定团员的义务目的在于使团员明确自己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明确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去做,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团结和带动广大青年,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团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辩证关系。每一个共青团员在享受组织赋予的权利和利益的同时,必须认真履行团员的义务。在共青团组织内,权利与义务是完全一致的,行使团员正当的权利,但不能影响或损害共青团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履行团员的义务,应从保护团员的权利利益出发,用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用自己的行动保证团组织的纯洁性和生命力是每个团员的光荣职责。

作为一名中学生要针对实际做到以下几点 1. 认真学习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

2.当好党的宣传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做一名遵纪守法,勇于奉献的好公民

4.接受国防教育,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5.密切联系群众,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6.完善自我,共同提高

二、团员的权利

团员的权利,就是在团内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团员是团组织的主人,团章规定团员享有的民主权利则是对团员民主地位的不受侵犯的保证,每个团员通过行使自己的权利,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培养组织观念,在团内形成朝气蓬勃、团结一致的局面。同时,团的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这一权利。

1.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

2.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各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4.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出,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5.参加团的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它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6.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到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 以负责的答复。

三、权利和义务的辨证关系 团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辩证关系。每一个共青团员在享受组织赋予的权利和利益的同时,必须认真履行团员的义务。在共青团组织内,权利与义务是完全一致的,行使团员正当的权利,但不能影响或损害共青团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履行团员的义务,应从保护团员的权利利益出发,用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用自己的行动保证团组织的纯洁性和生命力是每个团员的光荣职责。篇二:团员的权利与义务

团员的权利与义务

团章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团员的义务是统一团员意志和行动的规范,是共青团员应该履行的职责。规定团员的义务,就是为了使共青团员明确自己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事业中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去做,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使团组织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集体。

1、为什么团章要规定团员的义务和权利

2、团员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3、团员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为什么团章要规定团员的义务和权利 青年加入共青团以后,团组织要从思想、政治、组织上对其言行提出具体的准则,同时要保证其在团内的正当权益。团章规定团员的义务和权利,就是从这两个方面对团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团员的权利是指团员在团内的地位。团员是团组织的主体,也是团组织的主人,他们在团内生活中具有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规定团员的权利是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团员的主人翁责任感,在团内营造朝气蓬勃、团结一致的氛围。按照团章的规定,团的组织应监督团员认真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团员的权利。团员正确地对待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对于提高自身素质,发挥模范作用,对于保持和增强团的先进性,完成团的各项工作任务,都具有重要意义。

团员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团章规定,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风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职责。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团员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团章规定,团员应该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的组织讨论对自己的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辨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接收团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团员两人介绍。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三)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团的中央、省、市(地)、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对团员给以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经县级委员会或被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授权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篇三:团员的义务与权利

团员的义务与权利

1.为什么团章要规定团员的义务和权利?

青年加入共青团以后,团组织要从思想、政治、组织上对其言行提出具体的准则,同时要保证其在团内的正当权益。团章规定团员的义务和权利,就是从这两个方面对团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团员的义务是统一团员意志和行动的规范,是共青团员应该履行的职责。规定团员的义务,就是为了使共青团员明确自己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事业中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去做,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使团组织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集体。团员的权利是指团员在团内的地位。团员是团组织的主体,也是团组织的主人,他们在团内生活中具有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规定团员的权利是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团员的主人翁责任感,在团内营造朝气蓬勃、团结一致的氛围。按照团章的规定,团的组织应监督团员认真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团员的权利。团员正确地对待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对于提高自身素质,发挥模范作用,对于保持和增强团的先进性,完成团的各项工作任务,都具有重要意义。

2.团员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团章规定,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风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职责。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 3.团员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团章规定,团员应该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的组织讨论对自己的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辨护。 5.共青团员为什么必须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立党立国之本,也是共青团的行动指南。掌握了它,我们就能够认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坚定社会主义方向和共产主义理想,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识别各种错误倾向,经受住任何风浪的考验,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因此,每个共青团员都要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定地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自己的贡献。

共青团员还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列宁说:“在一个文盲的国家内是不可能建成共产主义社会的。”在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经济初见端倪,以经济和科技为基础的综合国力较量愈益激烈的形势下,我们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现代化,首要的就是要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

率。因此,共青团员要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功立业,单凭美好的愿望和满腔的热情是不够的,还必须带头向新科技革命进军,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立足本职岗位,钻研业务,掌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硬本领,不辜负时代和人民的期望。 6.共青团员为什么必须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是共青团员忠诚于组织,忠诚于党的事业的表现,是衡量共青团员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的重要标志。团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要通过团员去执行,离开广大团员的努力,团组织的各项任务就会落空。共青团员对于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应该勇于承担,积极执行,将它看作是团组织对自己的信任和考验。对组织上分配的工作采取讨价还价,拈轻怕重,或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的态度是组织观念不强的表现,必须注意防止和克服。

共青团员是青年中的先进分子,共青团的先进性要靠全体团员的模范作用来体现。因此,每个共青团员应该在本职岗位上,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时时刻刻用团员标准要求和鞭策自己,做青年群众的表率。在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伟大实践中,团员发挥模范作用就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牢固树立与党和人民同心同德的自觉意识;就要立足本职岗位,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就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积极实践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集体主义精神,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努力成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勤奋工作的模范,刻苦学习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树一代新风的模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和提高共青团的威信,使团组织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怎样对待团员申诉?

首先应该认真对待。团员受到团内处分,心里不服气,向团支书提出申诉,这是正常的现象,说明他们对团组织是信任的,是有感情的。如果对团的组织缺乏感情,或者不相信组织上能够实事求是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他们就不会提出申诉了。只有认真落实党的政策,使那些确实受到委屈的团员得到公正的对待,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进一步体会到团组织的温暖,从而更加自觉地投身到现代化建设中去。同时,落实了一个团员的政策,还会在一批人身上产生积极影响和作用。

有的团员因为对团支部处理有不同意见,怕团支部解决不了自己的问题,向上级团委提出申诉,作为团支部干部不能压制和打击。因为按照团章规定,越级申诉是团员的正当权利,应该受到保护。还有的团员申诉的是前几届支委会处理的问题,那也应该受理,不能推脱不管。

其次应该妥善处理。当申诉者提出问题时,团干部要耐心听,让人家把意见讲出来。因为申诉者为了求得同情和支持,总是希望把事情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以及自己的意见,不厌其烦地全部说出来。所以,先要仔细听取别人的意见,并记下申诉的要点来,然后,再认真地进行调查研究,把基本的事实搞清楚。这当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对申诉人所谈的情况和调查得来的各种看法加以综合分析,做出正确结论。对于确有错误但处分过重的团员,要在弄清错误的性质、程度和本人态度的基础上,该给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既不能在纠正过重的处分时,把确实存在的错误一笔勾销,也不能因为本人确有错误,而不去纠正处分过重的部分。对于处分恰当,但本人不承认错误仍然提出申诉的团员,要进行耐心严肃的批评和教育。这里要根据情况区别对待:有的人由于觉悟太低,对自己的错误始终缺乏认识,在进行批评教育时,要着重帮助他们提高觉悟,端正态度。有的人明知自己犯有错误,却想利用团组织落实政策的机会,掩盖错误,洗刷自己,在进行批评教育时,应指出这是动机不纯的表现,坚持下去,对自己不利。 28.怎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我国青少年法律素质,保障和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成才。对于广大少年儿童,主要是帮助他们学法、守法,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对于广大青年主要是培养和教育他们树立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

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要突出青少年的特点,从青少年实际出发,依据由易到难、由浅人深、由启蒙教育

到系统教育的原则,教育引导青少年从根本大法学起,逐步扩大学习范围,包括基本法律和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在青少年中继续开展宪法知识和其它青少年行为规范及与青少年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教育活动。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作用,通过有针对性的、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使他们初步了解一些基本法律常识,学会分辨是非;对于广大青年,要注意区分不同地区、不同职业、不同文化层次青年群体的特点,采取灵活的有针对性的方法和措施,使广大青年了解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懂得与自己工作和生活有关的法律,树立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社会责任感,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要注意抓好五个重要环节。一是要把对青少年进行教育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机结合,与教育人、培养人紧密结合起来,为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发挥作用。二是要把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同公民素质教育有机结合,提高青少年的法制素质,使他们能够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成为跨世纪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三是要把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同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有机结合,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通过法律途径反映青少年的呼声,解决他们的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四是要把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结合,组织团员青年运用法律武器,继续开展青年志愿者文化市场监督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扫“黄”打“非”,净化文化环境,积极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五是要把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同加强对务工青年的教育管理服务有机结合,采取走读夜校、民工学校、函授咨询等形式,对务工青年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文化、法制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法律素质。

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要运用有形的手段和方法,动员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源,加强与政法有关部门的配合,营造全社会关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良好氛围。

第五篇: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与大学生党员的要求及程序

一.党员的权利与义务

党员的权利:是指党员按照党章的规定应行使的权力和应享有的利益。

党章第四条规定了党员应享有的八项权利。这八项权利是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使命的要求,也是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

有必要在全党进行党员权利的教育,使每一位党员都了解党员权利的内容、目的、使用,增强民主意识,提高享用权利的主动性和对党的事业的责任感,懂得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是非常充分的。

党员应享有的八项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 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 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组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上述八项党员权利,是受到党纪保护的,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每个党员对自己享有的民主权利,都应当十分珍惜,正确行使,既不能放弃自己的民主权利,又不能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为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创造条件、提供保护,并对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作严肃的处理。

共产党员八项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什么是科学发展观?

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并把它的基本内涵概括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21世纪,中国的发展进程不可避免地遭遇到如下的6大基本挑战:人口三大高峰(即人口总量高峰、就业人口总量高峰、老龄人口总量高峰)相继来临的压力;能源和自然资源的超常规利用;加速整体生态环境“倒U型曲线”的右侧逆转:实施城市化战略的巨大压力;缩小区域间发展差距并逐步解决三农问题;国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和国际竞争力的培育。

因受贿200万元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的南昌 铁路局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沈长生,在反思自己腐败堕落的原因时说:“我放松了学习,特别是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少之又少。我的失足再一次证明,一个不懂法的领导干部,是多么容易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 因受贿30多万元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的云南省新平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夏家伟曾对办案人员说,自己在工作上一直兢兢业业,却放松了学习,没把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当回事,拒腐防变的防线没有筑牢,导致自己走上了犯罪道路。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新修正的党章将学习法律知识增加为党员应尽的义务,要求党员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至于党的领导干部,更需要做全体党员、全社会学法守法的表率。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预备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同正式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相同,哪些不同?

在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的八项权利中,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有七项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外,在行使党员的其他权利和义务方面,与正式党员都是一样的。因此、在预备期间,所有的预备党员都应积极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认真听取党的文件精神的传达,自觉接受党的培养和教育,十分珍惜正确行使党章规定自己应该享有的各种权利,履行党章规定自己应该履行的各项义务。

党员义务,也可以说是党员责任,是党员对党的承诺和不可推诿的天职。每一名党员当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时,已经明白表示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这也就是向党作出了承诺或约定。共产党员当然不能负约,不应该违背自己的承诺。因此,党员履行义务,可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否则,就不能认为是合格的党员。

不能认为在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之外的其他方面,就可以自行其是,为所欲为了。我们要真正领会党员义务规定的精神实质,要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全局、党的政治和组织任务的高度来严格要求自己,把履行党员义务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去。这样,就不是徒有虚名,而是名副其实的合格的共产党员。

对大学生党员的基本要求

1、思想成熟,入党的动机端正,对党忠诚。

2、学习勤奋刻苦,具有敬业精神,职业化意识。

3、待人诚恳,尊重他人;群众基础好,能起带头作用。

4、有奉献精神、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勇于面对压力 ,工作积极 主动。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6、谦虚谨慎,宽容别人,知错能改

1、思想成熟,入党的动机端正,对党忠诚。

2、具有敬业精神。

我们常常讲敬业,那么什么是敬业呢? 将工作当成自己的事,融入一种使命感和道德感。而无论哪个层次,敬业所表现出来的就是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善始善终的工作志度。

汉斯和诺恩同在一个车间里工作,每当下班的铃声响起,诺恩总是第一个换上衣服,冲出厂房;而汉斯则总是最后一个离开,他十分仔细地做完自己的工作,并且在车间里走一圈,看到没有问题后才关上大门。 有一天.诺恩和汉斯在洒吧里喝酒,诺恩对汉斯说:“你让我们感到很难堪。” “为什么?”汉斯有些疑惑不解。“你让老板认为我们不够努力。”诺恩停顿了一下又说:“要知道,我们不过是在为别人工作。”

“是的,我们是在为老板工作.但是.也是在为自己工作。”汉斯的回答十分肯定有力。但是,大多数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已在为他人工作的同时,也是在为自己工作——你不仅为自己赚到养家糊口的薪水,还为自己积累了工作经验,工作带给你的远远超过薪水以外的东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工作真正是为了自己。

敬业是一种习惯,尽管一开始并不能为你带来可观的收益,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那些缺乏敬业精神的人,是无法取得真正的成就的。一旦散漫、马虎、不负责任的做事态度深入潜意识时,做任何事都会随意而为之,其结果自然可想而知。

有这样一个故事: 贝恩做了一辈子的木匠工作,并且以其敬业和勤奋向深得老板的信任。年老力衰,贝恩对老板说,自己想退休回家与妻子儿女享受天伦之乐。老板十分舍不得他,再三挽留,但是他去意已决,不为所动。老板只好答应他的请辞,但希望他能再帮助自己盖一座房子。贝恩自然无法推辞。 贝恩已归心似箭,心思全不在工作上了。用料也不那么严格,做出的活也全无

往日的水准。老板看在眼里,但却什么也没说。等到房子盖好后,老板将钥匙交给了贝思。 “这是你的房子,”老板说,“我送给你的礼物。”

老木匠愣住了,悔恨和羞愧溢于言表。一生盖了那么多华亭豪宅,最后却为自己建了这样一座粗制滥造的房子。

这也许不过是一个寓言故事,但是却生动地说明了,你所做的努力并不完全是为了老板,归根到底是为自己。

许多年轻人却是一踏入社会就缺乏责任心,以善于投机

巧为荣:老板一转身就懈怠下来,没有监督就没有工作;工作推委塞责,划地自封;不思进取,反而以种种借口来遮掩自己缺乏责任心。

不论老板是否在办公室都会努力工作的人,那些尽心尽力完成自己工作的人,那些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这种人永远不会被解雇.他在任何地方都会受到欢迎,这个时代更需要这种人。

3、待人诚恳,尊重他人;群众基础好,能起带头作用。 三好学生: (1)德育非常高尚 (2)智慧非常高尚 (3)体魄非常健壮 (4)艺术眼光一流 (5)合群关系良好

4、有奉献精神、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勇于面对压力 ,工作积极主动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6、谦虚谨慎,宽容别人,知错能改

二、申请入党的大学生应该怎样争取加入党组织?

大学生是广大青年中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群体,而大学生党员则是这个群体中的优秀分子。所以,申请入党的大学生必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首先是端正入党动机

(1)什么是入党动机

入党动机就是一个人要求入党的内在原因和真实目的。

在现实生活中,要求入党的同志的入党动机往往是不相同的。例如:有些同志是为了实现共产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要求入党的;有的则认为当党员光荣,入了党个人和家庭都光彩,在亲戚朋友面前也好看;有的是看到周围一些同志都提出了申请,随大流而要求入党;有的认为现在政策好,自己富起来了,为报答党的恩情要求入党;有的认为“党票”是一种政治资本,通过入党在政治上找个靠山;也有的认为入了党,容易受重用,提拔快,或者大学毕业后可以找个好工作;等等。还有极少数人,要求入党是妄图到党内来改造我们党。

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当认真剖析一下自己的思想,思考一下自己究竟是抱着什么样的动机申请入党。上述种种入党动机中,只有为了献身共产主义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而要求入党,才是唯一正确的入党动机。这种入党动机之所以是唯一正确的,因为它与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和党员条件是一致的。其他的入党动机则是与此相违背的,是不正确的甚至是极端错误的。

只有端正了入党动机,才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入党以后,才能发挥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作用,从而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战斗力。反之,如果让那些动机不纯的人特别是企图利用党员称号来捞取好处的人进入党内,就难以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甚至给党带来严重的损失。因此,党组织把端正入党动机作为对申请入党的同志的最基本的要求,把考察要求入党同志的入党动机和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作为保证新党员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措施。发展新党员,只能把那些人党动机端正,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表现出色,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进来;那些动机不纯的人,决不能吸收入党。

(2)端正入党动机的重要意义

首先,正确的动机,是正确行动的精神力量。只有树立了正确的入党动机,才能有持久不衰的动力,刻苦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起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积极作出贡献;才能够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努力摆正党和人民的利益同个人利益的关系,逐步培养和树立起甘愿“吃亏”、不怕“吃苦”、为人民无私奉献的人生价值观;才能够正确对待争取入党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当周围的同志比自己先入党的时候,不会沮丧和急躁,而是加倍努力;当接受考验的时间较长时,不会自暴自弃,怨天尤人,而是找出不足,迎头赶上;当自己要求入党的行动没有被正确理解,甚至受到一些人的曲解、误会时,也能正确对待;当自己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也不动摇自己的信念,始终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进。

其次,要求入党的同志只有树立了正确的入党动机,才能经受住党组织的考验。这种考验在新时期更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在革命战争年代,参加革命和加入党组织,意味着担负艰巨、危险的工作,甚至要牺牲自己的生命。在这样的条件下,即使有个别投机分子混入党的队伍中来,残酷的环境也起着大浪淘沙的作用,一些不坚定分子很容易被淘汰。党在全国执政以后,情况有了很大变化。一方面,执政地位能够使党更好地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千千万万有志于改造社会、振兴民族、造福人民的有志之士吸引和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并不断地把其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共同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而奋斗。另一方面,由于党处于执政地位,一些思想意识不健康的人存有投机心理,认为入党不仅没有什么危险,而且还可以捞到个人好处;有的甚至把入党当作追名逐利的政治阶梯。因此,为了维护党的纯洁性,党组织必须严格考察要求入党同志的入党动机,通过必要的审查和考验,去发现哪些同志的入党动机是端正的,哪些同志的入党动机是不够端正的。只有那些人党动机端正又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才能被吸收入党。这就告诉我们,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想实现自己的入党愿望,只有老老实实地树立起正确的入党动机,经受住党组织的考察,并通过正确途径加入党组织,而不能怀着不端正的入党动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混进党组织。

(3)如何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

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努力。一般说来,应当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努力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一个人入党的动机是不是正确,往往同他对共产主义事业和无产阶级政党的认识正确不正确、深刻不深刻有直接关系。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党建理论,科学地阐述了上述问题,只有认真学习这些理论,才能对上述问题有更加明确和深刻的认识。事实也证明,一个人对共产主义事业和共产党有了明确、深刻的认识,他的入党动机才会端正。近几年来,许多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加强了以党章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包括党的理想、宗旨的学习,党的纲领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学习,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觉悟,对他们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起了积极的作用。

第二,通过实践锻炼,不断端正入党动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人们的正确认识,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并不断循环往复,才能获得。这里最重要的是实践。要求入党的同志仅有入党的迫切愿望还不够,还必须见诸于行动,在实践中不断用切身体验来深化对党的认识,从而进一步端正自己的入党动机。例如,通过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积极的贡献,来体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实际行动,来体会为共产主义不惜牺牲一切的高尚情操;通过学习优秀党员的模范事迹,来增强自己对党的感情,激励自己的行动,等等。一句话,就是通过身边活生生的、实实在在的、投身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实践活动,来加深对党和共产主义事业的认识,强化正确的入党动机。

第三,用正确的入党动机克服不正确的入党动机。人的思想活动是比较复杂的。在争取入党的过程中,一个人的入党动机往往既有正确的成分,也会掺杂一些不正确的东西。只不过有些同志入党动机正确的成分是主要的,不正确的成分是次要的;而有些同志则是相反。这就要求申请入党的同志主动靠拢党的组织,争取党组织对自己的帮助,通过接受党的教育、实际锻炼和自我思想改造,发扬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把不正确的动机改正过来。前面讲过,不正确或不完全正确的入党动机,表现是多种多样的,这里着重剖析其中的三种:第一种是觉得当党员光荣而要求入党。当一名共产党员的确是光荣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共产党员称号之所以光荣,就在于他们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能够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也就是说,共产党员的光荣是与责任、奉献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一个人要求入党,只是为了荣耀,为了脸面好看,而不准备为共产主义事业做艰苦的工作,那是同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不相称的。第二种是看见别人提出入党申请,自己也跟着申请,并没有认真思考到底为什么要入党。这是一种带有盲目性的入党动机。应当肯定,这些同志提出入党申请,也是一种要求进步的表现。但是,一个人要求入党,应该有坚实的思想基础,明确自己肩负的历史责任,懂得工人阶级彻底解放的道理,决心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贡献自己的一切。如果没有这样的思想基础,只是为了入党而入党,即使入了党,一遇风浪就会动摇。这样的人是不具备入党条件的。第三种是为了到党内捞取某种好处而要求入党,这样的动机与党的根本宗旨是背道而驰的。在党执政的条件下,有些同志入党后担任了领导职务,受到党和人民的重用和提拔。但是,这种提拔和重用,只意味着党员要担负起更重大的责任,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而决不意味着党员担任了某种职务,或者有了某种权力,就可以谋取私利。任何以权谋私的行为,都是党和人民所不允许的。我们党历来主张“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我们党不能动摇的根本原则。因此,怀有到党内捞好处念头的同志,应当自觉克服私心杂念,真正树立起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全心全意地为党和人民勤奋工作,以实际行动来端正入党动机。

要求入党的同志还应该懂得:端正入党动机,不是入党前一时的问题,而是一辈子的事情。有的人虽然组织上入了党,但端正入党动机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有的入党时动机是端正的,但后来放松了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革命意志衰退了,甚至蜕化变质了。这些同志由于没有树立好或者未能经常保持正确的入党动机,即使组织上入了党,遇到适当的气候,还会犯错误。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有许多党员,在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并没有完全入党,甚至完全没有入党。这种思想上没有入党的人,头脑里还装着许多剥削阶级的东西,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无产阶级思想,什么是共产主义,什么是党。”(《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75页)这段论述极为深刻。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引以为鉴,不论组织上是否入了党,都应做到首先在思想上真正入党;而且要长期地注意检查自己做党员的动机,克服那些不正确的思想,决不能入党前拼命干,入党后松一半。

2、从思想上入党

要入党,首先必须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

①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树立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

②坚信共产主义是科学,实现共产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趋势和客观规律;

③把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柱;

④把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化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的精神力量,成为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先锋战士。

3、从行动上入党

(1)树立四个意识

①责任意识:入党代表着一种责任,在认识上要提到维护党员崇高称号、保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性质的高度。作为大学生党员,应该自觉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与大学生党组织的形象联系起来,与大学生的发展联系起来,要善于为所在党组织出谋划策,要协助做好普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化解学生之间、学生与学校之间的矛盾,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真正做到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挺得出来。

②纪律意识:党章明确规定,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在行动上要树立自重、自爱、自律的精神,贵在自律,有组织的监督和没有组织的监督,都要一样遵守纪律,履行义务规定。对于大学生来说,遵纪守法是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党员要同党组织保持一致,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党内保留;要以大局为重,自觉服从组织的安排。

③奉献意识:本世纪头二十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关键时期,社会全面转型,利益分化调整,高校党组织的工作任务相当艰巨,需要广大学生党员的积极参与和无私奉献。广大学生党员要处理好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真正体现出在日常生活中乐于奉献、在学习工作中甘于奉献、在关键时刻敢于奉献的高尚品质。

④进取意识: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只是基本的、最主要的要求,没有也不可能在所有的方面定出细则,提出要求,因此,不能认为在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之外的其他方面,就可以自以为是,为所欲为了。

(2)全面、严格、自觉地履行党员义务

全面——是指对党员八项义务的理解和履行要全面。八项义务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对党员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每一条都很重要,都要切实履行。

严格——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标准要高,要求要严,不能有半点马虎和迁就。

自觉——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要有高度的自觉性,时时处处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去做。

(3)用实际行动表现出相对于普通同学的先进性

①从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做起,身体力行,把要求进步的信念转化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动力;

②团结同学、关心同学,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③具有强烈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④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⑤关心国内外大事。

三、 入党的程序

(一)《党章》规定的一般程序

1、个人自愿申请

2、党组织培养考察

3、填写入党志愿书

4、党支部大会表决通过

5、上级党组织(党总支、党委)批准

6、入党宣誓

7、预备期考

8、转正

二、数学与统计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四个阶段: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2、确定发展对象阶段

3、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阶段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①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②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一个月内与申请人谈话,并通知申请人所在团组织(党支部、党小组)

(3)团组织每学期初推优(团支部、团总支)

(4)对于已经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建立《培养考察登记表》,公示一周(党总支)

(5)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填写考察记录(党支部、联系人)

(6)研究制定下一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党支部、组织员、党总支)[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支部审查后11月底交报党总支、组织部备案。]

(7)外(函)调形成综合政审材料(党支部)

[①组织积极分子听以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为主题的党课,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他们进一步了解党的基本知识,端正入党动机;②定期谈话,按时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③给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担负一定的学生工作和群团工作,在工作中成长和成熟起来;④安排参加党校培训。]

2、确定发展对象阶段

(8)讨论确定近期发展对象(党支部、组织员、党总支)[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9)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员)[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

[①培养考察必须一年以上;②个人经历及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清楚,政审材料完备;③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符合党员条件,入党动机端正,政治素质好。]

(10)公示一周(党支部)

(11)审查有关材料和《培养考察登记表》并报党总支预审,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党总支、组织员、组织部)[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党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应该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①审查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人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在新时间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能否正确对待组织的考验等;②审查入党对象本人的经历及家庭、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是否填写清楚,与组织掌握的情况是否一致,需要进行内查外调的问题是否附带必要的材料,这些材料与本人所述情况是否一致;③审查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记录、党小组或团组织推荐意见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有关要求;④审查入党介绍人填写的意见是否实事求是,在此基础上,党支部委员会认真研究,讨论其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有关材料是否齐全、完备,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即可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凡经支部委员会审查认为不合格的,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在召开党支部大会之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并通知支部每个党员和发展对象,以及列席会议的人党积极分子和有关人员,确定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程等。

]

(12)教工发展对象报党委组织部预审(组织部)

(13)发放《入党志愿书》(组织部)

(14)填写《入党志愿书》和自传(申请人、介绍人)

3、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15)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准备(党支部、介绍人)[①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其谈话;②审查《入党志愿书》填写情况和有关情况;③介绍人向党支部汇报情况;④支委会讨论,确认合格再提交支部大会;⑤决议(草案)。]

(16)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党支部)[①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②发展对象宣读志愿书,向大家汇报有关情况;③介绍人发表意见;④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⑤大会讨论,党员发表意见;⑥党员表决,作出决定;⑦支部负责人宣读支部大会的表决情况及通过决议(草案);⑧发展对象发言,表明态度; ⑨填写支部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

(17)审查材料;与发展对象谈话(党总支出、组织员)[①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②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③填写党员登记表。 ]

(18)党总支两周内审查(批)(党总支、组织员)[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审批,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总支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

(19)审批后一周内报送材料,组织部审查盖章,交“发展党员一览表”;教工发展对象由组织部在三个月内报党委审批(组织部、党总支、组织员)[党总支审批程序①组织员汇报谈话情况,发表意见或看法;②总支委员会讨论;③表决,形成决议;④党总支书记填写审批意见;⑤组织部审查盖章后,总支下发“接收预备党员通知”。]

(20)下发接收预备党员通知、预备党员须知(组织部、党总支)

入党宣誓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阶段

(21)组织培养教育考察(介绍人、党支部)[①党内基本知识教育;②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③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④预备党员每季度书面汇报一次。支部派人审阅思想汇报,介绍人每半年向支部汇报一次继续教育考察的情况,并形成文字材料;⑤支部根据介绍人的文字考察材料和预备党员的书面思想汇报,每半年讨论一次,并填写考察表一次;⑥与预备党员谈话,指出不足,促其改进。]

(22)预备期满前15天提交转正申请,期满前一周进行公示(预备党员、党支部)

(23)审查预备期材料,征求意见,准备决议草案(组织员、党支部)

(24)党员大会讨论(党支部)[①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间的情况,提出转正申请;②介绍人发表意见;③支委会介绍考察情况,并发表意见;④大会讨论;⑤党员表决,通过支部决议(草案);⑥填写决议。]

(25)党总支审查(批)(党总支)

(26)一周内报送材料,组织部审查盖章,交“转正一览表”;教工预备党员转正由组织部在三个月内报党委审批(组织部、党总支)

(27)下发预备党员转正通知,归档(组织部、党总支)

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三者有什么区别?

申请人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一般应书面申请),均称作“申请人党人”。

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支委会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认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称为“发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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