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队伍调研报告

2023-01-20

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下,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通过报告的方式,用于记录工作内容。怎么样才能写出优质的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安机关队伍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公安机关队伍调研报告

浅谈公安机关如何抓好队伍管理

浅谈公安机关如何抓好队伍管理发布时间:2011-07-20信息来源: 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作者: 黄本光 周松万字体: 大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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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管理是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队伍管理抓得如

何,不仅反映队伍建设的质量水平,而且是检验基层所

队领导素质能力的综合过程。当前,队伍管理中暴露出

一些问题,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

公安队伍的群体形象,公安队伍的公信力在一定范围内

受到影响。笔者就新形势下加强队伍管理问题谈谈粗浅

看法。

要强化认识抓队伍队伍管理是各级领导干部的

一项重要职责。对队伍管理不严、管理不到位,是失职

失责的表现。就基层公安机关而言,作为具有核心力的

基层所队班子,务必清醒认识队伍管理的问题,正视队

伍管理现状,以高度的责任心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

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队伍管理工作始终摆在重要位

置,彻底走出认识上的误区,紧紧抓住局党委班子建设

和中层班子建设这个“龙头”,发挥“车头”作用。作

为基层所队实战单位的一把手,应当树立“为官一任、

守土一方”的领导岗位责任,形成巨大的活力抓队伍管

理,彻底走出管理的怪圈,敢于冲破“人情网”,从严格管理、人性化管理、规范化管理中树立威信。

领导基层所队要以言、以行、以为、以德为普通民警树立好榜样,要求普通民警和职工不做的、不违的,领导干部自己首先要不做、不违。作为领导者,不仅是普通民警的领导,更是他们的榜样,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影响着下属。作为领导干部,无论权力多大,资格有多老,都要慎用手中的权力,譬如:公车使用、经费使用、物资分配等方面的问题,要接受普通民警和职工的监督,切忌搞特殊化、搞“我说了算”。

要科学谋划队伍管理的新思路,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民警、深入社会开展经常性的深度的调查研究,在总结新经验的同时,注意掌握队伍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对突出问题要敢于揭露、敢于治理,通过举办专题讨论,寻找治理的良策。要科学谋划队伍管理,应当领会上情、吃透下情,抓住问题的症结,结合实际,倾听群众的正确呼声,开启智慧的“阀门”,从制度建设、制度落实上下真功夫去谋划科学管理的新途径。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

健全干部管理机制问题强调指出,干部管理要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并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措施。这是干部工作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有关干部教育管理的新要求,结合自己从事多年的政工工作实际,尤其是基层抓队伍的一些做法,在抓公安队伍教育管理一定要勿忘“四个小”,即抓教育勿忘“小道理”;抓严管勿忘“小约束”;抓奖励勿忘“小表扬”;抓关爱勿忘“小细节”。

一、抓教育勿忘“小道理”

我们在抓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管理工作中,讲大道理是必须的,也是无可置疑的。但我认为,教育管理既要讲大道理,更要讲通俗易懂的小道理,通过这些小道理,让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从中受到启发和教育。如从领导层面,就要多讲一些如“队伍出了事一切等于零”,“宁听骂声、不听哭声”,“猴子不上山,多敲几遍?”,“毛毛雨常下,防疫针常打”等等,使各级领导懂得抓队伍的责任和任务的艰巨。如《五条禁令》和《三条铁规》等,作为领导,就必须做到“逢会必讲”、“逢节日必讲”、“逢重大活动必讲”、“逢家属座谈必讲”,真正让广大民警能入耳、入脑和入心。从民警层面来说,如:“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若非

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大家要多算政治帐和经济账”以及“违纪吃大亏的总是民警自己和有血缘关系的家人”等等,我们就是要通过这些通俗的语言使民警懂得执行纪律,不能打擦边球以及违纪和违反禁令将付出的沉痛代价。

二、抓严管勿忘“小约束”

近年来,公安机关为严格队伍管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它对于促进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这些规章制度绝大部分是从宏观上来约束和强化队伍教育管理的,而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遇到许多“小细节”,如上下班、着装、值班备勤、环境卫生、安全保密、礼貌礼仪、车辆管理,八小时以外的管理等等,这些“小细节”可以说天天遇到,所以,我们抓队伍管理的如果不从这些小事情抓起,进行规范和约束,往往会引发大的问题,平时就必须要认认真真的抓好这些小细节。今年以来,我们三大队针对民警8小时以外管理责任不落实的现状,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出台了《民警加班值班提前告知轮值制》。制度规定,民警如遇有加班值班等情况,由轮值民警电话告知加班值班民警的家属,加班值班的地点和所需的大约时间。轮值民警遇到加班值班等情况由大队长或教导员负责告知。实行民警加班值班提前告知轮值制,进一步加

强了对民警8小时以外的管理,约束了民警的行为,这一举措,深受民警家属的一致好评。

三、抓奖励勿忘“小表扬”

《人民警察法》规定:对凡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可以予以立功、嘉奖和授予荣誉称号,这也是党和国家对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关心和爱护。而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因为受工作岗位和表彰奖励的名额所限,一些民警,尤其是基层民警,他们长期默默无闻的奋斗在对敌斗争第一线,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对于这些民警,各级领导一定要把激励的手段用足、用好,他们在工作中一旦取得成绩和进步,我们就要利用适当的机会和方式,予以表扬和奖励,我们可千万不要小看这个小表扬,它不但是调动了少数民警的积极性,也调动了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也是树立队伍积极向上和团结进取的有效手段。

四、抓关爱勿忘“小细节”

对民警的关爱是一个大概念,他既有政治上的关心、经济上的帮助、感情上的投入等等。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为进一步关心民警的工作生活,出台了很多好的制度和规定,对于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些都是必

须的,也是可行的。从工作实践看,对民警的关爱,做领导的千万不能忽视一些“小细节”。这就要求我们各级领导平时都要做个有心人,要善于发现民警的喜、怒、哀、乐,要了解民警的特性和爱好,了解民警家庭的有关情况。这样我们就能够及时发现民警的所需、所求和所盼,也能够真心实意的为民警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有时哪怕与民警进行一次思想交流和说一些宽慰的话语,民警也会感到是领导对他的关爱和关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二篇:公安机关“我为队伍建设献建议”征文作品

我为队伍建设献建议

近年来,市公安机关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从严治警,政治强警,依法治警的方针,持续不断加大“抓队伍,促业务”力度,全市公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在实际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领导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还比较

薄弱,在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搞好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的还不够,方法比较陈旧,新办法、新招数不多,现有的一些管理制度针对性、操作性还不太强,政治思想骨干的激励机制落实不全面,对一般民警的鼓励不到位,充满热情、充满信心的氛围未能有效形成。

根据以上问题,我们特提出相应对策或建议:

首先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核心作用。

队伍建设能不能抓好,民警的面貌怎么样,领导班子至关重要。因此,队伍管理首先要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解决领导管理不力的问题。坚持一手抓队伍管理,一手抓公安业务,根据队伍人员思想状况及特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党的管理水平,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

尤其是基层领导处在带队伍的第一线,工作任务重,对民警影响直接,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带头学习,带头查摆,带头深刻剖析,带头落实整改,带头接受监督。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为执法规范化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领导班子要切实肩负起队伍管理责任,要牢固树立“不抓队伍是渎职,抓不好队伍是失职”的理念,坚决纠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不负责任的思想和做法,做到敢抓敢管、善抓善管,对问题不回避、不掩盖,对民警严到位、爱到位,该教育的及时教育,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批评的及时批评,该处理的及时处理,绝不可稀里糊涂当领导,稀里糊涂带队伍。

其次是加强政治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提高自身素养。

各级领导班子要正确引导党员、民警注重加强个人的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注重自身政治素质的提高,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加大十八的学习,把“政治是方向,只有学好政治,才能不断增强政治敏感性,做到立场坚定不偏离方向,头脑清醒不迷失方向”牢牢植根在各族民警的心中。

第三是重点抓教育,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上下功夫。

各单位要重点强调和要求民警对各项队伍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行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条令。学习内容包括《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五条禁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有关法律、条令。

每位民警针对以上学习内容要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通过有重点的学习使民警充分认识到学习法律、条令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端正学习态度,逐条逐句的学习,深刻领会内涵,做到条令耳熟能详、入脑入心、从而不断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时刻以纪律、条令为纪律警钟,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内务纪律和执法纪律。

第四是认真查摆剖析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要定期召开队伍现状分析会,认真查找队伍建设、执法执勤、为民服务等方面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民警要认真进行查摆,开展批评于自我批评,要敢于面对问题、善于查找问题,做到问题查摆不全面不放过、问题查摆不深入不放过、问题查摆不彻底不放过。

通过查摆和征求意见找准本单位及个人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和队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剖析原因,制定措施,认真整改。

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民警不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坚决同特权思想作斗争,坚决纠正冷硬横推、吃拿卡要、耍特权、摆威风等问题。

要从细节之处抓起,从民警的言行举止、仪容仪表、内务卫生、条令条规、规章制度严起,强化日常养成,确保纪律条规的严肃性,确保做到令行禁止。

第五是要重点抓制度,在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上下功夫。

针对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堵塞漏洞,构建预防腐败长效机制。

一要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强化领导抓队伍教育管理的责任。

二要完善案件处理、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

三要建立完善民警勤政廉政讲评考核制度,对于发现的违法违纪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打招呼、诫勉谈话。

四要落实队伍状况定期分析制度。对民警的思想、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违法违纪隐患。

五要推行绩效考评工作,提高办案质量,严肃错案责任追究,强化依法办案的意识。

要强化执法监督,严肃查处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的违反办案程序等问题。

第六是要关心民警疾苦,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和热情

领导班子要经常深入民警中了解、掌握每个民警在工作、学习中的动机和创新经验,及时帮助他们总结,在本单位范围内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向全区、全市推广他们的经验。要关心民警生活,为民警办实事,这是

党组织联系民警非常重要的环节。对有困难的民警,党组织要定期进行跟踪,伸出援助之手进行大力相助,帮他解决经济困难,从而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调动民警发扬团队战斗、吃苦耐劳、攻坚克难、共同努力的精神。

第三篇:公安机关队伍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心得体会四篇

20xx年2月,我县开展了全县公安机关队伍作风整顿动员大会,以及相关的会议精神和方案的学习和实施。

通过学习公安队伍作风建设教育整顿动员大会精神和细化实施方案,以及学习其他有关文件,我个人对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对于就自身目前所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我也深刻意识到开展这次的教育整顿活动是非常及时,非常有教育警示意义的。能够让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保持好的作风,杜绝不良习气,发扬刻苦精神,提高工作效能,认真执行和贯彻“以人为本,执法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没有坚强的队伍。针对当前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实际对照,下面我浅谈一下就此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我的一些心得体会:无论工作还是生活中我们首先要相互合作,互相信任。一个纪律不强,队伍散漫,作风慵懒随意的队伍是不会将工作做好的,我们只有相互帮助,相互学习,树立明确的服务目标,提高团队意识,把队伍中的问题解决了,把队伍建设过硬后才能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切实做到永葆警察形象的正义性,纯洁性,公正性,在实际工作中走进群众,与群众团结协作,尊重群众,保护群众,让人民群众能够切实体会到人民警察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是为人民群众利益着想的,因此,实实在在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努力解决当前公安队伍中存在的“懒、糊、散,小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工作质效不高”问题,杜绝公安机关对群众“冷、硬、横”的现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说”的四难现象;杜绝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甚至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强调执法为民,服务于民,使广大民警进一步增强民警的全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努力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篇二

从目前的全省公安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我根据市局、分局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必要性。

一、政治上提高自己。

要从政治上把握好自己,做到立场坚定,头脑清醒,自觉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要从思想上把握自己,坚持与时俱进。

二、纪律上约束自己。

洁身自好,严于律已,是关键。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时时处处用纪律、制度来规范行为,约束自己。铁的队伍需要铁的纪律,钢铁只有经过烈火的锻造才能成为有用之材。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感受就是它的严厉、刚性与不可触犯性。人民警察是打击违法犯罪的尖兵利刃,是保护人民群众的钢铁长城,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这一切都要求我们必须是一支有组织、有领导、有纪律、有战斗力的队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颁布实施正好起到了督促的作用,它有助于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有助于加强公安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

三、思想上升华自己。

政治上的绝对忠诚是每一个公安民警最基本的要求,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党、忠于法律是人民警察应具有的起码政治素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发自内心的热爱公安工作,才能真正做好公安工作;公安队伍是一个庞大的集体,而每一级公安机关又是一个小集体,在这个集体中只有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团结协作、互相帮助才能更好的完成公安工作;公安机关在日常的执法工作中一定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既要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更要注重自身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维护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篇三

目前,根据新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前交警执法中出现的问题情况,洪门分局交警大队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是切实加强公安交警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决策,是进一步改善公安交警队伍形象,提升交警队伍战斗力,密切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项重要举措。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任务繁重艰巨。如果没有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公安队伍,就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新形势,就无法迎接日益严峻的新挑战,就难以完成日益繁重的新任务。

本次教育整顿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交警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民警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条例、条令和制度法规,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深入查找公安交警队伍在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和执法行为、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教育整顿,使全体交通民警政治思想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打牢;执勤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纪律作风进一步增强;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警民关系更加和谐,为推进交通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

在教育整顿活动动员会上,认真学习了《人民警察纪律处分条例》、省、市公安交管工作会议精神、市交警支队下发的“公路三乱”五大典型案例以及公安部“五条禁令”

等方面,使自己在政治理论、法律政策水平得到提高,深刻认识特权思想的表现、原因及严重危害,真正明白权从何而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

通过学习,要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提高素质;要进一步振奋精神,提升士气,昂扬斗志,提高效率,要关心群众,从问题中吸取教训,在教育中端正思想,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我们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根本标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大力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打牢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为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保证;进一步树立交警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廉洁奉公、勇创一流的良好形象,杜绝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

篇四

针对今年以来我州发生的部分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被查处、公车私用、上班时间打麻将被曝光等突出问题,州委决定在全州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和建设活动。根据县委、县林业局党委的安排部署,通过第一阶段动员学习活动,本人深刻认识到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纪律作风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其危害性,从中吸取了教训,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改进了工作作风,学风、领导作风。通过这次纪律教育整顿学习,本人认为,思想境界高不高,是一个人纪律作风好与不好的关键。所以,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提高民警的思想境界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一、强化政治意识。

认识问题、解决问题,包括抓工作、尽职责,有没有很强的政治意识,能不能从政治上、全局上去思考,这是每一个森林公安民警思想境界高不高、政治上成熟不成熟的首要标志。有的民警执行指示不坚决、打折扣,办事不尽职放弃原则,个别的视党纪政纪警纪为儿戏我行我素,很大程度上在于认识问题的起点比较低,考虑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就事论事,没有意识到这事关森林公安机关的形象、事关森林公安机关的性质。仅仅把它看成个人的事、无关大局的事、纯纪律方面的事,这是当前纪律作风建设上存在这样那样问题的一条很重要原因。我们要学会“站在巨人肩膀上”思考问题、认识问题、处理问题,不能坐井观天,不能把什么问题都看得很小、很淡、很简单,所思所想、所作所为要始终注意从保持森林公安机关性质和维护森林公安机关形象、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来看待和处理问题,真正体现出很强的政治敏感性、政治洞察力。如果我们做到了这一点,我们的认识水平、我们的思想境界,就有了比较高的层次,不仅不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观点上出大的问题,而且在具体工作包括听招呼、守规矩方面,也表现出很强的自觉性。

二、强化责任意识。

一个人的思想境界高不高,集中体现在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包括抓工作、尽职责,有没有对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高度负责的强烈意识。对自己的工作和自身在纪律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总感到这难那难,这实质上是责任感不强、思想境界不高的最实际表现。要看到我们的责任,要经常想想我们应该干些什么、怎么干,不能在工作和执行纪律上自我放松。应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要有很强的政治责任感,不仅能够在自身的纪律作风建设上做得更好,而且整个森林公安机关的纪律作风建设,包括全面建设水平,也一定能明显提高。

三、强化党性观念。

一个人思想境界高不高,最本质的还是在人生为什么、工作图什么等基本问题上的态度如何。作为一名共

党员,就是要看有没有共

党人的事业观,能不能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说到底是个党性观念强不强的问题。有些民警为什么要人情不要原则,甚至拿手中的权力捞取个人好处?为什么明令禁止的东西置若罔闻?要害的还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在头脑中作怪。人生追求、价值取向出现偏差,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不讲原则谋私利,这是典型的拜金主义;为人处事抹不开情面,不按规定,不守规矩,粗看是个好人主义,但骨子里头还是为了让人说个好、为自己留条“路”,也是个人主义。面对这样那样的条条框框,有的民警总感到不自由,总想在那里打擦边球,甚至明知故犯,说到底也有怕艰苦图安逸的享乐主义因素。这些问题不解决,不管是执法还是守法,就没有扎实的思想根基,也就经不起时间和环境的考验,最终还会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甚至连大错不犯也难以保证。我们不能忘了入党时对党许下的诺言,不要被名利地位牵着鼻子走,做金钱的主人不做金钱的奴隶。这样,我们的工作指导思想就能端正,工作作风就能扎实,模范作用就会更好。

四、加强品德修养。

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也好,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也好,既需要组织的教育帮助,更需要个人的自身努力。我们有些民警命令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实质上是个修养问题,是个世界观的改造问题。有的同志不听招呼,总认为是个性太强,习惯于我行我素,但个性能代替党性?所以,还是要通过多学习、多思考,学会从纷繁复杂的事物中看本质、抓要害、讲政治、想全局。学习无止境,改造世界观无止境。如果我们每个民警真正能够把学习当作工作,把学习当成事业,把学习当作情操,注重点滴时间,日积月累,我们的思想水平、认识问题的层次包括工作能力,就能逐步上台阶,决不能把不爱学习、不注意学习作为“光荣的缺点”,切实看到学习是成就党的事业、改造世界观的必由之路。工作要提倡艰苦奋斗,学习和改造世界观也要提倡艰苦奋斗,没有压力、没有紧迫感,舒舒服服是学不进去、提高不了的。一定意义上讲,人的差异是学习的差异,如果我们学习抓了,改造世界观自觉了,就绝不会犯违法乱纪的错误,就不会执法犯法。

五、强化宗旨意识。

森林公安机关任何一个部门的存在,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而设置的,警察身兼执法和服务两大职责,维护秩序和提高服务是相辅相成的。坚决杜绝在执法活动中对群众态度冷、语言硬、作风蛮、办事拖的问题,克服重打击轻服务,以管理者自居的思想。在工作中应学会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如果违法违纪的对象是自己的亲人,自己会怎么想,如果自己受到不法侵害,自己会怎么想、怎么对待,所以在执法中要善待百姓,在思想上纠正特权思想,增强执法为民的意识。我们森林公安机关是执法机关,肩负着重任,必须把压力变为动力,认真学法,增强法制意识,逐步养成良好的执法习惯,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行,法有授权必行。

总之,作为一名森林公安民警,一名共

党员,务必坚持不懈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加强思想改造,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增强自身的免疫力,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做到不为利益所驱,不为金钱所动,慎重使用手中的权力,在本职岗位上为党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在执法过程的各种考验面前,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第四篇:论目前公安机关队伍管理实践中的激励机制

公安机关队伍管理的激励机制,就是一种给公安民警以某种物质或精神上的刺激,激发其强烈的动机,从而促进公安民警产生有利于实现组织目标的行为的这么一种机制。因此,正确、完善的激励机制,可以使人变消极为积极,最大限度的发挥自身的聪明才智,使个人的潜能转变成效率,保持的有效性和高效率。任何都需要激励,没有激励,人的积极性就会因得不到必要的补偿而被削弱直至完全丧失。而没有积极性,就没有创造力,就没有效率,也就没有队伍战斗力。当前,在公安队伍管理实践中,对于激励机制的应用,存在着许多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深究其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公安队伍管理激励机制,真正发挥出激励机制所带来的巨大效能。

一、当前公安机关队伍管理实践中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激励实施不公正。在公安机关内部,每一位民警的努力,并不是都能得到同样的回报。这里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激励实施不公正,应该说是一个重要因素。首先是因为人际机遇不均等,与领导关系密切的人比与领导不熟悉的人机遇多,人缘关系好的人比人缘不好的人机遇多,其次,是因为部门机遇不均等,同样都是努力,但是由于在不同部门,所能受到的激励机会有时也并不一样,当然,本人并不否认区别,也承认具体的公正、平等的相对性,但仅仅是因为人缘的好坏与部门的不同,而影响一个人的能力能否获得领导的认可以及的付出能否得到相应的回报,不能不说是一个令人遗憾的问题。

(二)激励行为不规范。规范就是标准。规范的激励行为就是要求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监督应有一套成熟的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但在实际中,激励行为的随意性较大。主要表现为:

1、缺乏配套的激励实施制度。为了推动某一项的进步和发展,只重奖某一方面有功人员,而忽略其他方面,那么,虽然该得到了很大推动,但其他方面的积极性就会有所影响。

2、重奖轻罚或只奖不罚。本来“激励”应从正反两方面给予民警刺激,做得好的给予奖励,促其更加积极的做好。对做的不好的,甚至违反纪律的给予处罚,使其学会从“挫折”中改正不足,走向进步。可是,在实际中,一些领导喜欢做好事,不愿做“坏事”。一些领导错误的认为,为任一届,和和气气相处,何必跟人过不去呢?更有甚者自称:脾气好,肚量大,修养好,与人为善。置组织纪律于不顾。不知与人为善可以作为与人相处的原则,但管理队伍特别是管理一支具有特殊性质的公安队伍,处处“与人为善”,就会造成队伍组织换散,纪律松弛,就会使公安队伍失去战斗力,

(三)激励方法不得当。激励方法不得当,主要表现在激励给予的方式和给予的度和量不得当。

1、激励给予的方式没有区别。在实际中,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善遍存在。甚至有一些地方还存在着“会干的不如会说的,会说的不如会吹的”的现象。究其原因,就是给予的方式没有区别。在公安机关,选拔干部,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已喊多年,一些地方也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绝大部分地方仍就是大锅钣。而大锅饭的结局就是不会做事的人总是没事做,会做事的人总是有做不完的事,没事做的人总是嘲笑有事做的人,有事做的人总是”羡慕”没事做的人。长此下去,有事做的人也会变成没事做的人。

2、给予的度和量不得当。或激励过量或激励不足。(1)激励过量:由于一些领导在某一段时间对某一些人过于信赖、偏爱,或由于种种原因对一些人过于迁就、软弱,使这些人得到的激励过“多”过“满”、过于容易,以致于使其麻木,从而不珍惜。在使用诸如职务提升,晋级,分房,评先进等多种手段上,充分满足了他们的正当的和不正当的欲望。使其或居功自傲,或摆老资格,造成对领导和组织上的各种激励措施不屑一顾,使激励失掉应有的作用。(2)激励不足:由于一些领导者受复杂的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对一些需要激励的人和事给予的激励过“少”过“缺”,过于苛刻,与其他条件相同或相近的人相比,对这部分人的激励很不合理不公正,使这些人在心理上长期处于失调状态,从而对领导和组织上提出的各种激励措施,持漠视、藐视乃至敌视的态度,使激励机制不但没有起到调动人们积极性的作用,反而挫伤了一些人的积极性。

(四)作出激励的决定者素质参差不齐。由于每个领导的水平素质不同,对待问题的看法不同,产生的激励决定也就不同。有的领导者激进一些,做事喜欢大刀阔斧,因此在决定实施激励的对象中,那些敢于冒险,敢想敢干的人获得的激励是很多的;而有的领导者遇事沉稳,做事保守,从而对那些“稳中求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人给予的激励要多一些。这种紧紧以领导的好恶决定是否激励,是“人治”而非“法治”,极大的挫伤了民警的积极性。

二、当前公安机关队伍管理实践中激励机制方面存在问题的形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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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观认识的误区。长期以来,人们一直都把从早到晚不停的人称为吃苦耐劳的人,由此给予其很大的奖励,树立为人们学习的榜样。却忽视了对这些人效率和质量的认真考核;把人缘关系好的人,单纯的称为有良好群众基础而给予鼓励,却忽视了他们的具体实际;把对领导的盲从称为讲政治守纪律;把以保守从不出现差错作为目标的人视为稳重,可靠而委以重任,却忽视了在中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有胆有识是多么的重要。这些主观认识上的误区和偏颇,使激励机制不能很好的达到提高公安队伍整体战斗力的目的。

(二)一些领导者素质低下,水平不高。不可否认,当前绝大多数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是称职的或比较称职的,是得到广大公安民警认可的。在激励机制实施的过程中,有的领导拘于知识和能力的限制,表现出力不从心;有的领导干部官僚主义作风严重,不能掌握实际情况,缺乏全盘考虑,却又喜欢个人说了算,以示其权威性;有的领导干部根本就没有想过要运用激励政策来调动民警积极性,更好的促进的开展,而一味的以是否满足个人的私欲为目的,使得该奖励的没有得到奖励,不该奖励的反而受到了奖励,造成了激励机制的失效。

(三)客观条件的限制。我们都知道激励就是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给予民警以刺激,促使其奋发努力,争先创优。而物质上的刺激需要财力的支出,而公安机关的财力似乎从来没有满足需要的时候。再说精神刺激,除了立功受奖之外,晋职晋级又受当前公安机关体制的限制,干部能上不能下,公安机关进行人事调整受到行政干预或其他干预,使得一些有能力有干劲的人不能得到正确使用,使激励机制的作用受到影响。

(四)信息反馈制度不健全。由于缺乏完善的信息反馈制度,使得一些真正有能力,积极肯干,有着巨大潜力的民警的情况无法反馈到领导面前,使领导者无法给予其相应的奖励。久而久之,严重挫伤了民警的积极性,使激励机制没有真正发挥出其应有的效能。

三、正确运用激励机制提高队伍战斗力的改进措施。

(一)树立正确的激励意识。

1、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激励意识。在制定决策过程中要激励那些有利于公安任务的完成,有利于公安队伍建设的进步,有利于个人成长的进步的人和事。

2、政治部门要树立正确的激励意识。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要结合不同单位的不同情况,不同时期的不同目标,不时发现实际中的先进典型;要在考核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为领导当好参谋,充分发挥领导智囊的作用。

3、基层领导者要树立正确的激励意识。要及时发现本单位中的好人好事,要及时给予鼓励,大胆予以推出。不要怕别人超过自己,更不要患得患失。在对民警进行激励的过程中,要大度,但不失原则;要严格,但不能苛刻。

总之,只有树立正确的激励意识,才能运用好激励这个管理队伍的有效法宝。

(二)建立系统的激励机制。就是要规范领导者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激励行为,实行规范而有序的多种激励。

1、要实行环境激励,要创造一种环境压力。要通过外部环境的压力,激发集体的凝聚力,培养良好的集体意识;要通过内部环境压力,使民警感受到强烈的危机感和动力,创造一种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2、要实行目标激励,要推行目标管理。要通过目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明确任务,明确奋斗管理、明确考核监督,明确奖惩结果,从而调动民警的积极性。

3、要推行竞争激励,将严格的竞争机制引入公安队伍管理。要明确竞争的标准,并科学的予以强化,增强竞争的操作性;要公开竞争程序,增强竞争的透明度,赢就要让人服气、输也要输个明白,要让民警在竞争中感到公平的同时,进一步认识自己,认识别人,不断增强信心;要正视竞争的结果,不能干与不干一个样,而应该责任与利益挂钩,奖励与惩处配套,重用与让位相区别,只有这样,才能创造一个积极向上、平等竞争的氛围。

4、要实行荣誉激励。要根据人们希望得到社会或集体尊重的心理,对有突出政绩的民警及时给予鼓励和表彰,使他们既经常以这种荣誉来激励鞭策自己,又可以为其他人树立学习的榜样。

5、要重视报酬激励。要不断满足民警最基本的和生活需要,使贡献与报酬建立起相对应的关系,以报酬激励民警的热情。

6、要建立信任激励。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特别是领导者和下属之间的信任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这种力量不仅可以使民警们组成一个坚强的战斗集体,而且能极大的激发出每一个人的积极性,因为一旦使人产生被尊重感,责任感,亲密感和归宿感,能使人把自己的前途与命运与集体和社会的前途命运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从而产生为集体、为社会努力的积极性。

7、要注重情感激励,要创造和谐。情感是影响人们行为的最直接的因素之一。良好、和谐的情感关系,是维护整体合力的起码条件。亲密、融洽、和谐的情感关系可以使效率倍增,反之,会影响的有效进展。

8、要实行惩罚激励。惩罚是负强化激励的形式,是通过对一些民警的行为给予否定,使其减弱、消退的一种必要手段。只有坚决执行公安机关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该处罚的必须处罚,才能有效的弘扬先进,抑制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不良行为,才能有效的运用鼓励这一重要法宝。

(三)加强激励机制的贯彻落实。任何政策和制度的出台,没有一个相应的保障措施与之配套,是很难落到实处的,因此贯彻落实好激励制度,要做到:

1、加强领导重视程度。毛主席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要把激励制度贯彻落实到实处,关键在于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不重视,一切就只是表面文章。只有领导干部重视了,才会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保证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2、要充分发挥政工部门的职能作用。政工部门是一个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领导的参谋机构,所有的激励措施都是由政工部门和政工干部来执行的,政工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好,就会使领导了解到真正的实际情况,以便做出及时而正确的激励决定,做出决定后,又能真正的贯彻落实。

3、要加强群众监督,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政策的落实与否,群众最清楚,只有真正依靠群众的监督,我们才能发现中的问题,及时更正错误,使我们的朝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前进。

综上所述,公安队伍管理的激励机制,是公安队伍管理中一个很重要而且很有效的手段,只有真正了解到公安队伍管理实践中对于激励机制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形成原因,加以深入研究全面改进,真正运用好这一手段,才能真正发挥出它的巨大功效,对于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战斗力的全面提高,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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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观认识的误区。长期以来,人们一直都把从早到晚不停的人称为吃苦耐劳的人,由此给予其很大的奖励,树立为人们学习的榜样。却忽视了对这些人效率和质量的认真考核;把人缘关系好的人,单纯的称为有良好群众基础而给予鼓励,却忽视了他们的具体实际;把对领导的盲从称为讲政治守纪律;把以保守从不出现差错作为目标的人视为稳重,可靠而委以重任,却忽视了在中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有胆有识是多么的重要。这些主观认识上的误区和偏颇,使激励机制不能很好的达到提高公安队伍整体战斗力的目的。

(二)一些领导者素质低下,水平不高。不可否认,当前绝大多数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是称职的或比较称职的,是得到广大公安民警认可的。在激励机制实施的过程中,有的领导拘于知识和能力的限制,表现出力不从心;有的领导干部官僚主义作风严重,不能掌握实际情况,缺乏全盘考虑,却又喜欢个人说了算,以示其权威性;有的领导干部根本就没有想过要运用激励政策来调动民警积极性,更好的促进的开展,而一味的以是否满足个人的私欲为目的,使得该奖励的没有得到奖励,不该奖励的反而受到了奖励,造成了激励机制的失效。

(三)客观条件的限制。我们都知道激励就是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给予民警以刺激,促使其奋发努力,争先创优。而物质上的刺激需要财力的支出,而公安机关的财力似乎从来没有满足需要的时候。再说精神刺激,除了立功受奖之外,晋职晋级又受当前公安机关体制的限制,干部能上不能下,公安机关进行人事调整受到行政干预或其他干预,使得一些有能力有干劲的人不能得到正确使用,使激励机制的作用受到影响。

(四)信息反馈制度不健全。由于缺乏完善的信息反馈制度,使得一些真正有能力,积极肯干,有着巨大潜力的民警的情况无法反馈到领导面前,使领导者无法给予其相应的奖励。久而久之,严重挫伤了民警的积极性,使激励机制没有真正发挥出其应有的效能。

三、正确运用激励机制提高队伍战斗力的改进措施。

(一)树立正确的激励意识。

1、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激励意识。在制定决策过程中要激励那些有利于公安任务的完成,有利于公安队伍建设的进步,有利于个人成长的进步的人和事。

2、政治部门要树立正确的激励意识。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要结合不同单位的不同情况,不同时期的不同目标,不时发现实际中的先进典型;要在考核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为领导当好参谋,充分发挥领导智囊的作用。

3、基层领导者要树立正确的激励意识。要及时发现本单位中的好人好事,要及时给予鼓励,大胆予以推出。不要怕别人超过自己,更不要患得患失。在对民警进行激励的过程中,要大度,但不失原则;要严格,但不能苛刻。

第五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法制部门和法制员队伍建设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公安部消防局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法制部门和

法制员队伍建设规范的通知

公消[2010]3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法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法制部门和法制员职能作用,促进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部局组织制定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法制部门和法制员队伍建设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部消防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抄送:部法制局。

本局领导,机关各处、室。

警官培训基地。

承办人:韩子忠 校对: 王 瑛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法制部门和

法制员队伍建设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法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法制部门和法制员职能作用,促进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法制工作应当坚持为中心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执法工作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消防立法、内部执法监督、法制培训和法制服务的职能作用,推进消防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第三条 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设置法制部门,或者明确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并设置专职法制员。

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设置专(兼)职法制员,兼职法制员由教导员或者副职领导兼任。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在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派设专职法制员。

第四条 法制部门负责人和专(兼)职法制员应当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法律专业知识,以及3年以上执法工作经历。

地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每年3月30日前,将本单位法制部门、法制员的基本情况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法制部门备案。法制部门负责人、法制员变动的,应当及时上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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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照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和消防行政、刑事案件进行法律审核,对执法办案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督促纠正执法问题;

(四)参与研究、调查、处理重大、疑难消防行政、刑事案件和执法问题;

(五)对涉及消防执法的业务工作进行监督;

(六)组织消防执法听证,参加消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七)督促建立健全消防执法台帐,及时上报法制工作信息;

(八)提供法律指导服务,依照规定组织开展消防执法人员法律学习培训工作;

(九)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法制人员应当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熟悉消防业务知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法制人员的业务培训。法制人员每年参加业务培训应当不少于15天。

第八条 法制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法制工作的监督。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每年召开一次法制工作会议,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法制员例会,听取法制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

第九条 法制部门应当加强消防法制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和信息系统,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指导和管理。

法制部门应当在公安网设立“法律法规”、“法制咨询”、“案例管理”等栏目,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消防法制信息收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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