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23-01-04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在这时光静走的岁月中,唯有工作留下的成绩,让我们感受到努力拼搏的意义。无论是什么行业的工作,在努力工作的过程中,你可能曾面临众多的困难时刻,那就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吧,勉励自己,吸取经验,成长为更好的自己。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大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大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消防大队专项整治方案

关于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政办„2012‟号)要求,市支队决定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整治对象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2011‟46号)精神,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强化预防,整治隐患,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和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坚决打击违法经营,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单位,通过提请政府挂牌督

办,彻底整治;对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单位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履行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广度、力度,营造人人参与消防的社会化局面。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市火灾总量进一步减少,坚决杜绝亡人火灾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支队成立以支队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疑难复杂问题,同时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进行垂直督导检查。

组长:######

副组长:######

######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要承担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和日常工作,包括组织协调、情况收集、汇总反馈、督促检查和宣传报道等职责。办公室设在支队防火处,办公室主任由######副支队长担任,副主任由防火处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各大队负责人及防火处全体干部。

四、专项整治重点对象

以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整治对象。

五、专项整治的步骤

具体工作划分三个阶段如下:

(一)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阶段(4月20日—5月20日)

市支队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关于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以“企业自查自整,大队逐一检查,支队督察检查”的方式展开专项行动。各大队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制定辖区内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对辖区内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摸底、逐一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登记造册,下发法律文书。支队领导组要分组对全市各县(市、区)进行抽查。在此阶段,省级督察组将对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督察,同时对三分之一以上的县进行重点抽查检查,检查督察中,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评议分析、现场检查、考试测验等方法进行有重点的全面检查。各大队要注重对整治对象的宣传,让其明白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目的和省督察组的检查方法。

(二)全面深入治理阶段(5月21日—9月20日)

在此阶段,各大队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查出的没有整改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全面整改和治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工作。对用时长、耗资多、需要停业整治的隐患必须实行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实现、预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仅凭消防部门难以督促整改到位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支队要组成若干督察检查组,分片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隐患的治理过程实施督促指导,确保本阶段的治理达到预期成效。要充分利用媒体进行报道,宣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力度和取得的实效,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不按要求实施整治的单位要从重处罚,导致后果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全面深入治理阶段(9月21日—12月31日)

在此阶段,支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要组织“回头看”检查,重点跟踪抽查未经消防安全许可擅自营业违法行为的打击、临时查封、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及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情况,检查各级督察中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大队、支队防火处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支队、大队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全力抓,其他人员通力配合。大队要成立以公安局分管消防副局长为组长,大队负责人和各派出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组,充分利用派出所民警力量及其它力量,结合当前开展的“三项战役”,认真落实专项行动的每一个步骤,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地方财政拨款、隐患整改缺少资金的单位,要帮助其与政府沟通,争取专项整治所需经费。

(二)进一步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工作力度

各大队要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城中村”、出租屋的排查。在检查中,要重点对上述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用气,消防设施、防火巡查检查、租住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室外违章搭建简易建筑等方面进行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督促整改,决不姑息纵容。对责令限期整改的,要责成单位在整改期间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极易造成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一时又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能临时查封的临时查封,

不能临时查封的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依法采取责令停业或改变使用性质等措施,对不配合整改的单位要从重处罚,确保消防安全。

(三)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要充分运用“清剿火患”战役中总结的好的做法,通过发动乡镇消防委员会或管理部门、派出所民警、社区消防组织等力量,与治安、工商、安检等部门联合检查,提请政府带队检查等方式不留死角地网格化排查检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存在消防隐患的“城中村”、出租屋。对排查出的场所及隐患要登记造册,逐一整治。要积极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其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还要在排查和整治创新上多下功夫,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第二篇:城建监察大队配合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石泉县城建局城建监察大队

配合开展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了协助配合开展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的管理,确保“三创”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县城建监察大队坚持依法治城,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组织打好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和拆除违法建设硬仗,紧紧围绕以“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求突破”为着眼点,严格管理,文明执法,在全体队员的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现将我大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违章摊点、店外经营、夜市摊点专项整治。大队首先取缔城区内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活动摊点、店外经营作为市容整治重点,采取了大队领导分片包干,集中整治与日常治理相结合,堵与疏相结合的方法,狠抓主干道店外经营、活动经营,并规范设置了摊点市场,目前县城主干道路市容环境有了明显的好转。

(二)开展户外广告、亭棚专项整治。我们以“三创”为契机,加大对户外广告和横(条)幅的整治力度,对各类不规范的户外广告牌和破旧横(条)幅依法进行拆除,清除“牛皮癣”等。尤其在“三创“过程中,我们抽调“精兵强将”,加大拆除力度。针对部分路段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情况,我们克服种种困难,不等不靠,迎难而上,进行搬迁和拆除。

(三)开展城市综合执法活动。我们积极与工商、公安、交通等部分单位密切配合,对滨江大道、向北路、环城路、东延片区等重点部位,店外占道经营、户外广告、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了集中整

治,有效改变了县城“脏、乱、差”的现象。通过各项整治,城区市容市貌有了较大改善,为我县“三创”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实施县城清洁工程。 按照整体部署、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协调推进的总体要求,集中力量解决好滨江公园、政府广场、樱花广场、春潮广场及街道卫生环境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路段的占道经营和车辆乱停乱放还时有存在,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

(二)对城市现代化的管理、科学决策化探讨不够,城市管理的制度化、法律化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部分市民城市意识和环境意识淡薄,对整治工作不理解、不支持。

(四)全队工作作风还需要进一步转变,服务的标准、服务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依据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坚决杜绝执法错位、空位、越位现象的发生,以点带面,全面履行各项执法职能。

(二)开展专项执法大检查。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的有机结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失时机地开展市政、园林绿化、环卫方面的执法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不越位、不缺位、不掉位。

(三)与交警、工商、交通等部门协调联合执法。联合交警部门开展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的治理整顿活动,重点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秩序。

(四)加强执法力度,责任明确到人。认真分析管辖范围内存在的问题,查找问题的根源,提出整治方法。结合各条街道的实际情况,分片区专人负责管理,明确执法范围,明确执法标准,明确工作责任,讲究方法方式。

(五)进行纪律整顿。进一步加强城管队伍的建设,开展“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活动,自觉转变工作作风,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廉政纪律,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努力打造一支“高效率、有作为,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纪律严明”的队伍。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第三篇:河曲大队多措并举开展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河曲大队多措并举

开展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行车秩序,全面整顿客运车辆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河曲大队按照支队部署,从四月中旬起全面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一、严格工作措施,明确整治目标。黄河大街、向阳大街、益民路、玉泉路是这次交通秩序整治的重点路段,整治的重点是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公交、出租等客运车辆违法停车上下客。整治期间,除对以上交通违法进行依法处罚外,还将查处情况及时通报县运管部门及客运企业。

二、强化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大队积极联合县综合执法大队,采取流动巡逻检查和固定执勤相结合,全面清理城区道路摆摊设点、违法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同时,对辖区公交、出租等客运企业深入开展集中清查,督促客运企业开展内部交通安全自查,落实主体责任,对内部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限期整改。

三、广泛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大队组织民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对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宣传,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车的作用,不断强化宣传提示,提醒过往驾驶人安全驾驶,并进一步加大了对路面交通的巡逻管控。对客运驾驶人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刻剖

1 析事故成因和造成的严重后果,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和辖区所有公交、出租、客运等客运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加强源头化管理,严把预防交通事故第一关。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四篇:定海交警大队认真组织开展城区春季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安监动态

定海交警大队认真组织开展城区春季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11-4-14作者:定海区安监局来源:舟山安监浏览次数:175

为进一步回应群众呼声,规范定海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区通行能力,近日,定海交警大队围绕群众关注的几类交通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为期40天的城区春季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署周密,组织有力

成立以大队长为组长的春季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在城区中队设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具体负责部署组织实施。力争通过整治,使定海城区的主要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有效改观,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减少,尤其是城区公交站点以及环城东路、人民路的酒店和超市等营业性场所门口的违法停车得到明显遏制。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效果,大队领导班子多次组织专题研究,制订出台了《定海交警大队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3月中旬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全力推动行动开展。

二、目的明确,重点突出

一是市民反映比较强烈的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主要是公交站点黄框线内、港湾式停车点内违法停车,公交车未按规定靠边(站)停车上下客或未进入港湾式停靠站内上下客,主干道上酒店门口、大型超市门口违法停车。二是城区夜间两车交会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三是驾、乘两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机动车未年检、未保险,正三轮摩托车、货车(黄牌照)违法通行时间和路段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确定环城东路、人民南路、人民北路等为“严管一条街”,采取逐步推进的方法,严查上述三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过程中,大队还将采取规模用警查处和组建一支精干机动警组弹性检查相结合,加大现场处罚、非现场拍摄和拖曳力度。

三、警媒联动,宣传造势

通过与《舟山晚报》多次协商,联合推出整治行动系列报道,做到整治前有公布、整治中有动态、整治后有评论。尤其是加强对公交站点、酒店和超市门口违法停车,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难点交通问题治理情况的宣传报道,积极倡导市民养成安全文明停车和使用车灯习惯。同时,拟定《定海交警温馨提醒》,罗列五类不文明停车行为,主要在小区、校园、商场酒店、公交车站点进行发放,提醒市民规范停放车辆。

第五篇:台江大队认真开展集中整治二轮摩托车专项行动进校园宣传活动

台江交警走进校园开展集中整治二轮摩托

车宣传活动

为扎实开展好我县集中整治二轮摩托车专项行动工作,更好的宣传集中整治二轮摩托车专项行动相关文件要求,我大队多措并举,整治及宣传同推进。3月1日,台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各中小学校开学为契机,深入台江三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启动“新学期第一课”。

活动以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民警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宣讲等多种形式进行。活动中,民警主要针对摩托车无牌无证、无证驾驶、超员、违法载人、未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结合刑法修正案

(九)进行宣传教育,让学校师生及家长知道违规驾乘摩托车的危害。在宣讲会上,民警通报了集中整治二轮摩托车专项行动期间相关规定:2016年2月22日至5月31日,我县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凡无证驾驶摩托车一律拘留、无牌无证一律扣留、不戴头盔一律处罚。对无证驾驶摩托车并存在冲关、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情节的,必须顶格从严从重处罚。对未成年人实施驾驶摩托车等违法行为的,必须通知其家长和学校到场,督促家长和学校加强未成年人的管理和教育;同时对其摩托车系无牌无证的还要督促办牌办证。希望学校及家长支持公安机关各项工作,对学生加强监管教育,让学生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良好习惯。民警以身说法,讲述发生在我们周围的鲜明案例及每年发生交通事故对人类所造成伤害的数据警示在场的所有人,要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最后,宣讲民警向全体师生提出以下希望:一是无牌无证摩托车,无牌无证一律不准上路行驶,驾乘摩托车要好戴安全头盔。二是不搭乘无牌无证机动车,不坐超员、超速和三轮汽车。三是乘车须在汽车站或指定地点候车,等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上车后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下车后,千万不要在车前或车尾急穿马路,以防被车撞到。四是机动车在行驶中要坐稳扶牢,防止紧急刹车,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擦伤。五是不要乘坐陌生人的车,避免被拐骗。六是过马路一定要走斑马线,确定安全再通过。

此次“新学期第一课”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并使广大师生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集中整治二轮摩托车专项行动相关要求有了新的了解。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要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让自己的行为感染身边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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