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籍转学流程图

2023-06-13

第一篇:中小学学籍转学流程图

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转学流程

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转学流程(省内)

一、纸质办理

1、区内:拟转入学校申请、审核——转出学校审核——教 育局审核

2、不同区县:拟转入学校申请、审核——拟转入地县级教育局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教育局审核

接收学校必须依据有转出学校的意见和学校印章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茂港区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高中转出外市的继续使用广东省高中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才能接收转入学生。否则,视为违规接收学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不能通过审核。转学商议表由转入学校存档并上传到学籍系统。

二、网上办理

1、目前省内转学流程:

区县内转学:转入学校发起——转入学校审核——转出学校审核——教育局审核。

省内不同市、县(区)转学:转入学校发起——转入学校审核——转入教育局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教育局审核

第一步:转入学校登陆账号后,点“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在弹出的界面点“申请”,在弹出的界面双击“学校名称”,在弹出的界面输入转出学校“学校标识码”或者转出学校“学校名称”(名称一定要正确)选择转出学校(点转出学校前的圆圈),点击“选择”—— 输入转入学生名字——点击“查询”—

—选择“异动类型”(转学、休学等)和“选择年级班级”——选择“异动日期”,点击“保存”。 第二步:转入学校点击“学籍异动学校审核”,选择学生,点“审核”,在弹出的界面选择“审核意见”(同意或者不同意),然后保存。第三步:转出学校点击“学籍异动学校审核”,审核转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第四步:教育局审核后,学生回到转入学校在校生状态。

第二篇: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转学 电子学籍转移流程

一、学生符合转学条件、申请转学的,由转出校在确认相关证明材料后,从学校CMIS系统中打印转学联系表。学生持联系表到拟转入校联系,转入校审核同意并签章后,返回转出校确认。

二、转出校在接到转入校的确认接受信息后,在CMIS系统中对该学生进行转学预处理,处理后相关数据(学生标示,姓名,转出校,转入校,转出信息等)自动上报到市、区级电子学籍业务管理系统。

三、转出校所在区县教委学籍管理部门登陆电子学籍业务管理系统,可以浏览当前本区转出学生相关数据。转出校应及时将学生转学情况报告所在区县教委学籍管理部门。三个工作日内,区县教委学籍管理部门不作处理,视为默认同意转学,转学预处理信息将自动回复至转出校,转出校可继续办理后续电子学籍转移手续。

四、转出校在CMIS系统中做正式转学处理,打印转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做学生离校刷卡。处理完成后该生学籍状态为不在学学生,学籍异动类型为转出,同时该转出操作自动上报市、区级电子学籍业务管理系统。

五、学生持学生卡及转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到转入校报到,并刷卡入学,刷卡时将自动校验转入校的名称,符合后方可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六、转入校在做刷卡入学后,根据该生学生卡中的学生标示号(教育ID号),从市、区级电子学籍业务管理系统中自动获取该学生的历史电子学籍数据,下载后自动存储到相应位置。

七、学生完整的电子学籍档案(含历史数据)在转入校建立完成后,只能更正基本信息,历史记录中的成绩、评语等无法更改。

八、转入校应及时将学生转学情况在所在区县教委学籍管理部门备案。转入校所在区县教委学籍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电子学籍业务管理系统,浏览当前本区转入学生信息,转学手续正式完成。

二、转学

转入学生,因户口迁移到本校的服务范围或父母在本地区工作或投亲的并具有本地区正式户口的学生,有正式的转学联系表,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可转入本校就读。转入本校的学生需经过“语、数、英”三科的测试,合格者转入相应年级插班就读。

转出学生,因户口迁移,更换住址、父母工作调动等到外校学习,须由家长事先到学校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填写转学联系表,家长持联系表到本区教委教行科审批,批准后,接到学校填写的“同意接受”加盖公章后将表送回学校,学校开出转学证明,转学手续在学年末结束前或学年初开学后一周内办理。

第三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跨省转学操作流程

一、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

1.申请的方式:纸质联系表(由拟转入校出具,家长填写)。

2.申请的条件:

①京籍学生:户口、住址、全国学籍号。

②非京籍学生:“五证”、借读证明、全国学籍号。

二、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三、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四、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五、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六、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七、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八、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九、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第四篇:全国学籍网转学流程

全国学籍管理平台转学流程

因全国学籍网尚在试运行阶段,故暂时只开放学生转学一项异动功能,各单位有需要做转学异动的,参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首先是转入学校转学操作:

1、转入学校发出转学申请过程如下: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点“申请”

2、检索“学校名称”:双击"学校名称"处—查询条件内找学校名称(输入学生所在学校名称—选择转出学校,点“选择”)

3、录入检索学生的“学生姓名”:输入转学学生姓名—点查询—“学生基础信息”出现,核对学生基本信息无误后,先择异动类别“转学”等—填异动日期、异动说明上传异动说明材料或点“否”—点保存。

4、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审核,选要转学的学生点审核。

5、网上操作结束后在学生的纸质转学证明上加盖单位公章。

二、其次是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部门或转入学校主管部门网上操作:

1、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审核——选择转出学生前面的圆圈点“审核”——审核成功,申请流程结束。

2、网上操作结束后在学生的纸质转学证明上加盖单位公章。

三、网上操作转学异动时的注意事项:

1、网上操作与纸质转学证明同时进行,即网上操作结束在转学证明上加盖公章。

2、毕业年级不得进行转学异动。

3、转学异动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进行,其余时间非特殊情况(如家长工作调动或家庭住址变迁),不再进行转学异动。

4、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

5、以转入学校为单位集中到普教股办理,不得让家长自己办理。

四、转学过程分三种情况,分别为:同区县内转学、同省跨区县转学、跨省转学。

1、同区县内转学流程:转入学校——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

2、同省跨区县转学流程:转入学校——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

3、跨省转学流程:转入学校——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网上操作结束,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二0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第五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平台省内转学流程

转学流程

1、县市区内转学:

转入学校发出转学申请-转出学校审核-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2、跨县市区转学

转入学校发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审核-转入学校主管部门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学校主管部门审核 转学程序

一、转入学校转学操作:

1、接收学校发出转学申请过程如下: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点“申请”

2、检索“学校名称”:双击"学校名称"处—查询条件内找学校名称(输入学生所在学校名称—选择转出学校,点“选择”)

2、录入检索学生的“学生姓名”:输入转学学生姓名—点

3、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审核,选要转学的学生点审核。

二、接收学校、接收学校主管部门或转出学校主管部门: 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审核——选择转出学生前面的圆圈点“审核”——审核成功,申请流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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