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处方制度范文

2022-05-21

制度是单位开展日常工作的准绳,完善、有效的制度有利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助力单位长远发展。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超处方制度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超处方制度范文

焦化医院处方管理与处方评价制度

切实加强处方治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治理办法(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试行)》、《浙江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试行)》等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

除上述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处方治理要求外,将下列内容列入处方评价范围:一是处方药品用量。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

老年病或非凡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二是抗菌素的规范使用。对照卫生部指导原则和有关治理规范的规定,对合理、规范使用抗菌素(抗感染药物)

作出评价。三是珍贵药品用法用量。对照患者的临床诊断,对价格昂贵的药品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四是处方药品费用。重点对大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

二、评价方法

结合医院日常医疗质量检查工作,由考核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所有科室的处方质量尤其是处方用药的合理性进行考核、评价,并通报结果。各科室内部开展经常性的处方评价

活动。医院每个月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活动,并在内部通报评价结果和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运用HIS查询系统对处方进行经常性的监测,指定专人定期对处方情况进行数据

分析,排查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

三、处方评价标准

医务人员所开具处方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处方:

(一)印制格式

1、前记中“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栏目有缺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前记除以上必须栏目外 ,必须的“患者身份证实编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实编号”等有缺项。

2、正文无Rp或R标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正文无病情及诊断;

3、后记中“医师签名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等栏目有缺项;

4、处方用纸颜色不符合《处方治理办法(试行)》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治理规定》的要求。

(二)处方书写

1、医师未签全名,或只有专用签章没有签名;

2、处方后记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中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签名,或调剂、复核非双人签名;

3、儿科处方婴幼儿年龄未写日、月龄;

4、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

5、用不规范的中文或英文书写或缩写或代号;

6、药品剂量、单位书写不正确或不清楚;

7、需进行皮试的,处方上未注明;

8、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未划斜线;

9、字迹难以辨认,或修改处缺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或缺其中之一者;

10、其他项目书写有缺项。

(三)合理用药

1、药品的适应证有与临床主要诊断不符合的;

2、药品间有配伍禁忌;

3、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

4、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

5、普通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非凡情况适当延长用药天数未加说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用量超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治理规定 》要求。

6、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开具权限不符合《浙江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试行)》要求;

7、珍贵药品使用无指征或用法、用量不合理。

(四)其它

1、非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开具的处方;

2、药学部门无签名式样及专用签章备案记录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师的签名和专用签章与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不一致的处方。

四、考核与奖惩

(一)医院把处方的合理性纳入医师及其科室目标考核和奖惩范畴,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法和指标,把处方的合理性与奖金发放、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做到奖罚分明,使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成为广大医务人员的自觉行动。

(二)对不合格处方书写医师,按其违规程度等根据《医院质量治理标准》给予批评、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以及吊销处方权等相应处理;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违反麻醉

药品、精神药品使用规定的,依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焦化公司医院

2008-4-21

第二篇:《处方审核制度》

处方审查制度

一、药房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二、药房人员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药房人员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三、药房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四、药房人员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五、药房人员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END

第三篇:处方点评制度

宁远县中医院处方点评制度

为了加强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证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

组长: 欧阳旭俊

成员: 张军辉 李军 郑生勇 欧阳小平 唐冬生 骆杰辉 范修建 孙晓燕 徐海洋

黄丽芳 何昌国

二、各科室及处方医师应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开具处方,合理用药。

三、医务科应组织医学、药学等相关部门和有关医师参加处方的评价工作。

四、处方的评价应依据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

五、点评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分别开具处方,中成药注射剂与溶媒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 、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

(三)药品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

1 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四)抗菌药物的规范使用

医师开具处方应依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五)处方药品费用

对照患者的临床诊断,对价格昂贵的药品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对大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

(六)特殊药品的使用评价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七) 处方合理用药评价

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和诊断,初步评价处方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六、药剂科负责:

1.药师严格“四查七对”,每日对书写不规范、内容有缺陷、用药不适宜及超常处方及时与处方医生沟通,并将处方分为合格处方与不合格处方,督促开方医师及时改正。

2.依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每月抽取30-100张处方,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医院处方整体情况进行分析预警。

七、医务科负责:

1.每月组织专家对处方质量进行督导。发现不合格处方每张扣罚10元,并在医院质控简报通报。 2.医务科每季度应组织有关科室和相关专家对处方情况进行集中评价,并根据评价情况进行记录和处理。

八、临床各科室负责:

1. 加强《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2.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处方,保证处方质量。

九、罚则:

1. 每张不合格处方扣罚10元,可累计处罚,并进行通报。

2.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20日对全院处方进行集中检查,对药房预先分拣出来的合格处方和不合格处方进行分类检查,在合格处方里发现不合格的处方,视为药房监管不力,对当事药师进行每张处方1元的处罚;对医师开出的不合格处方以每张10元进行处罚;对连续3次检查有不合格处方的医师暂停其处方资格,离岗参加培训。

3.如果临床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由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复议,复议结果进行公示。

十、病历医嘱的点评内容及方法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2009年5月5日

2

第四篇:处方评价制度

处方评价制度 (试行)

为切实加强我院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特制订处方评价制度。

一、评价内容

除上述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处方管理要求外,将下列内容列入处方评价范围:一是处方药品用量。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二是抗菌素的规范使用。对照卫生部指导原则和有关管理规范的规定,对合理、规范使用抗菌素(抗感染药物)作出评价。三是贵重药品用法用量。对照患者的临床诊断,对价格昂贵的药品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四是处方药品费用。重点对大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

二、评价方法

结合医院日常医疗质量检查工作,由考核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所有科室的处方质量尤其是处方用药的合理性进行考核、评价,并通报结果。各科室内部开展经常性的处方评价活动。医院每个月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活动,并在内部通报评价结果和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运用HIS查询系统对处方进行经常性的监测,指定专人定期对处方情况进行数据分析,排查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

三、处方评价标准

医务人员所开具处方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处方:

(一)书写格式

1、前记中“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栏目有缺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前记除以上必须栏目外,必须的“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等有缺项。

2、正文无Rp或R标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正文无病情及诊断;

3、后记中“医师签名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等栏目有缺项;

4、处方用纸颜色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的要求。

5、医师未签全名,或只有专用签章没有签名;

6、处方后记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中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签名,或调剂、复核非双人签名;

7、儿科处方婴幼儿年龄未写日、月龄或体重的;

8、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的;

9、药品名称不用通用名的;药品剂型、剂量、规格、用法、用量书写不正确或不清楚;

10、需进行皮试的,处方上未注明;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未划斜线;

11、字迹难以辨认,或修改处缺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或缺其中之一者;

12、其他项目书写有缺项。

(二)合理用药

1、药品的适应证有与临床主要诊断不符合的;

2、药品间有配伍禁忌;

3、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

4、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

5、普通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每张处方用量超过规定的;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适当延长用药天数未加说明的。

6、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开具权限不符合《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试行)》要求的;

7、药品使用用法和用量不合理的。

(三)其它

1、非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开具的处方;

2、药学部门无签名式样及专用签章备案记录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师的签名和专用签章与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不一致的处方。

四、考核与奖惩

(一)医院把处方的合理性纳入医师及其科室目标考核和奖惩范畴,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法和指标,把处方的合理性与奖金发放、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做到奖罚分明,使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成为广大医务人员的自觉行动。

(二)对不合格处方书写医师,按其违规程度等根据《医院质量管理标准》给予批评、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以及吊销处方权等相应处理;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违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规定的,依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生物制剂使用管理

1、生物制品概念

生物制品是指以微生物、寄生虫、动物毒素、生物组织作为起始材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设备,并以生物学技术和分析技术控制中间产物和成品质量制成的生物活性制剂,它包括疫(苗)、毒素、类毒素、免疫血清、血液制品、免疫球蛋白_、抗原、变悉反应原、细胞因子、激素、酶、发酵产品、单克隆抗体、DNA重组产品,体外免疫试剂等。依据卫生部(1993年33号令)《生物制品管理规定》,抗生素、激素、酶仍按一般药品进行管理。

2、生物制品的购进

严格遵循从有生物制品经营资格的经营单位进购,符合国家标准,且具有批准文号的生物制品。生物制品进购必须严格验收入库手续。用于接种预防和各类疫苗等生物制品,由保健科向市防疫部门直接订购,保管和使用。用于诊断疾病的各类生物试剂由检验科按相关规定订购,保管和使用。治疗用生物制品统一由药剂科订购保管和依处方发放使用。

3、生物制品的贮存与保管

医院进购的所有生物制品,必须登记人册(品名、规格、生产单位、经销单位、进货数量、进货日期、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在库贮存应严格按贮存条件(温度、湿度、避光、密闭等要求)分类存放。贮存期如发现质量可疑现象,应立即复检或与供应商联系,及时退货、换货。

4、使用管理

生物制品必须凭医生处方使用。使用时应严格掌握适应症,须做过敏试验

的,一定要做过敏反应试验。并严格掌握使用方法、剂量及禁忌症,对含有活菌和活性毒素的生物制品的使用器具及残留物,要严格按规定,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对于使用中发现的不良反应要及时上报医务科和药剂科。

医院新药引进程序

1、新药引进前应要求医药代表提供必要的新药资料(临床资料、质量标准、新药证书、生产厂家“三证”、物价通知书、进口药品须提供进口许可证号及口岸检验报告、临床科定申购单等)。

2、库管组将资料收集齐全后,按药品作用分类,提出初审意见(作用与用途与同类产品的比较分析意见、价格、厂家信誉度、替代老品种的意见等),报科主任会初审,再报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

3、审批后由库管组长、采购员会同科主任,参照招标结果与代理公司商定供货程序及价格,确定制订申购计划,交科主任签字同意后交采购员执行。

4、药品进库后,要向临床科室及时发放新药使用宣传资料(品名、规格、作用与用途、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价格等)。对急诊、会诊所需的特殊药品和少数老药的替代药品,经库房提出计划交药剂科主任批准,即可采购。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试行)

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及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以期达到提高我院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展,降低医药费用的目的。 抗菌药物的分级

1、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黄冈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目前我院使用的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进行分级管理。

1.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在15元以下的抗菌药物(见表1)。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

1.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见表1)。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科室主任或医疗组长同意,并签名。 1.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在50元以上(见表1)。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医务部审核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2、药事委员会每季度开会讨论抗菌药物应用的品种,根据使用情况对抗菌药物的类别进行调整,并暂停使用已产生严重耐药性的药物。

3、每月由药事委员会和医务部组织对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将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4、感染科通过医院内部网络每月向全院发布各病区致病菌分布及药敏统计资料。

附表1 抗菌药物使用分级(注:A、B、C分别代表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略

第五篇:处方点评制度

一、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我院制定处方点评制度,通过相关措施,由医教组组织人员对医生不合理的用药处方进行点评,定期公示,对不合理用药的医嘱提出合理建议,医院对住院病历和处方进行专项用药质量控制。

二、坚持“事前控制,过程维护,结果评价”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用药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社会人群合理用药意识 。

三、医院处方点评机构组织专人定期检查医生开的医嘱、处方,掌握医生用药动态,对处方调剂、临床查房和病历用药质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理用药进行定期点评,一些严重的不合理用药处方将被不点名公示,并与医生考评挂钩。

四、每季度根据本院的住院病人数量,确定随机抽查门诊处方、住院处方和住院病历,对单处方最大金额或者患者提出疑问的医生用药处方进行一次点评公示,要求每个医生在住院病人的病程记录上都要写明用药理由、停药原因及联用原因等,这个过程就是医生考虑合理用药的过程、联合用药的合理性,辨证施治使用中成药的情况以及超常规用药的合理性、联合用药的合理性。

五、医院处方点评人员定期到临床科室检查住院病人尤其是危重病人的病历。另外,医院处方点评人员每个月还要对每个医生抽查若干份出院病历和30张门诊处方,检查的指标包括无指征使用药物情况、抗生素的合理使用情况。

六、对医院每季度医院药品使用总金额排名前10位的药品(重点是抗菌药物)和单品种使用金额波动幅度大于30%的药品进行排序统计,重点实施监控。对查房过程中发现的医生不合理用药医嘱进行通报,提出合理用药意见或建议,教育和警示当事医生及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

2011年7月14日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不挑食作文范文下一篇:帮圈子文化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