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审计论文范文

2022-05-11

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工程审计论文范文(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摘要】工程类委托代理关系包括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合约类委托代理关系和法定类委托代理关系。在各种情形的委托代理关系中,代理人都有可能出现不利于其责任履行的负面问题。合约类委托代理关系和法定类委托代理关系具有古典合约的性质,不存在工程审计需求。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具有新古典合约的性质,委托人需要工程治理体系来应对负面问题。

第一篇:工程审计论文范文

论工程审计与审计环境的关系

【摘要】工程审计环境虽然不属于工程审计系统但能够影响工程审计系统的产生、存在和发展,工程审计与审计环境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从审计环境对工程审计的影响来说,不同的审计环境分别对工程审计本质、工程审计需求、工程审计主体、工程审计客体、工程审计内容、工程审计目标等基本要素产生影响;从工程审计对审计环境的影响来说,工程报表审计、工程绩效审计、工程合规审计、工程制度审计各有不同的审计结果及其应用,从而对审计环境产生影响。

【关键词】审计环境;工程报表审计;工程绩效审计;工程合规审计;工程制度审计

【基金项目】审计署重点课题“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7SJ03002);江苏省品牌专业建设工程资助项目

一、引言

审计环境是一种虽然不属于审计系统但能够影响审计系统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因素,审计系统与审计环境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1,2]。审计系统受审计环境的影响,反过来又作用于审计环境,工程审计作为一个审计系统,当然也与其审计环境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一方面,工程審计的发展会受到审计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工程审计又必须对审计环境有所输出,从而影响审计环境。因此,从理论上厘清工程审计与审计环境的关系对于工程审计制度的建构具有重要意义。目前,研究工程审计的文献涉及工程审计与审计环境的关系中有共识的结论是工程审计与审计环境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鲜有文献专门研究工程审计与审计环境的关系,关于工程审计与审计环境的关系仍缺乏一个系统化的理论框架,本文拟致力于此。

二、文献综述

当前,一些研究工程审计的文献涉及工程审计与审计环境的关系,归纳起来主要关注两方面,一是影响工程审计的环境因素,二是工程审计对审计环境的作用或影响。关于影响工程审计的环境因素主要包括:①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3];②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4];③不同的工程出资人及建设单位[5];④工程相关单位的信息化及相关技术的状况[6];⑤不同的工程内容[7,8];⑥工程审计人员的素质[9]。关于工程审计对审计环境的作用或影响主要包括:①控制工程造价[10];②促进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11];③促进工程绩效水平的提升[12];④防范工程腐败[13]。

三、理论框架

(一)审计环境对工程审计的影响

我国工程审计以工程合规审计为主,而美国的工程审计则以工程绩效审计为主[14],这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审计环境不同。要解释工程审计制度的差异,需要分析审计环境对工程审计的影响。根据经典审计理论,审计系统被划分为不同的层级,因此可以从不同层级的审计系统来分析审计环境对审计的影响。本文从工程审计基本要素组成的工程审计系统这个层级着手,分别分析审计环境对工程审计本质、工程审计需求、工程审计主体、工程审计客体、工程审计内容、工程审计目标、工程审计方法、工程审计结果及其应用这些基本要素的影响[2]。

1.审计环境与工程审计本质。对工程审计本质的认知来源于人们对多种审计现象的观察,而审计环境会从多个路径影响工程审计现象,进而影响人们对工程审计本质的认知,具体包括:

(1)不同的审计环境下,工程审计业务类型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例如我国的工程审计业务,更多地关注工程业务行为与工程财务行为的合规性,工程合规审计是主要的工程审计业务,而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工程审计则主要关注工程绩效,工程绩效审计是主要的工程审计业务。由于工程审计业务类型不同,工程审计现象也就不同,我国对工程审计本质的认知可能更多地含有工程合规审计的内涵,而美国等发达国家则可能更多地从工程绩效审计的视角来认识工程审计本质。

(2)对于政府审计,不同国家的审计体制不同,有些国家的审计机关有处理处罚权,而有些国家的审计机关并没有获得这种授权。审计机关在工程审计中的不同授权,可能会影响人们对工程审计本质的认知,例如由于我国是行政型审计体制,审计机关具有处理处罚权,有些观点就认为工程审计是行政权监督,而偏离了工程审计的所有权监督属性。审计环境还可能通过审计客体、审计内容来影响人们对工程审计本质的认知,限于篇幅,这里不展开讨论。

2.审计环境与工程审计需求。工程审计是源于工程领域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的负面问题(包括代理问题和次优问题),然而,代理人推动建立的工程治理体系由多个治理机制组成,工程审计只是其中的一类,工程审计是否在工程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决定于其与其他治理机制相比是否具有竞争优势。在不同的审计环境下,工程领域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的具体情形不同,从而会有不同的代理问题和次优问题;同时,在不同的审计环境下,工程治理体系也不同,需要工程审计来应对的代理问题和次优问题也不同。另外,在不同的审计环境中,工程审计在工程治理体系中的竞争优势也不同,导致工程审计在工程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同。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工程审计需求在不同的审计环境中呈现差异化,有些工程对工程审计的需求较强,而有些工程对工程审计的需求较弱甚至没有需求,工程审计的出现具有权变性。

3.审计环境与工程审计主体。根据经典审计理论,工程审计主体选择是工程领域的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的权力,在工程领域的不同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不同,对审计主体的选择也会不同,有些委托人甚至在没有工程审计之前就设立了审计机构,在这种情形下,自然会选择由其已经设立的审计机构来实施工程审计。而有些委托人本身并没有设立审计机构,当有工程审计需求时,需要考虑究竟是从市场上购买审计服务,还是专门设立审计机构,从而出现购买审计服务的情况。在不同的审计环境下,能提供审计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也不同,在有些环境下这种中介机构较多,此时要购买审计服务就较容易,而在有些环境下中介机构缺乏,此时也就较难从市场中购买审计服务。此外,审计环境还会影响工程审计专业人才的供给,在没有专业人才供给的环境下,很难有效地开展工程审计。

4.审计环境与工程审计客体。工程审计客体是工程领域的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既可以是组织单元,也可以是领导这个组织单元的领导人。在不同的审计环境下,工程出资人可能不同,从而在工程领域中形成不同的资源类委托代理關系,即不同的委托人和代理人。例如,在我国公有制经济环境下,国有单位在许多情况下既是工程出资人也是工程建设单位,此时,这些国有单位就成为工程审计客体。而在非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环境下,国有单位作为工程出资人和建设单位的情形不多,因此,作为工程审计客体的国有单位也就很少。不同的审计环境对工程监管的要求不同,从而纳入工程审计客体范围的工程监管部门也就不同。

另外,工程相关单位作为组织单元的责任与领导这个组织单元的领导人的责任可分离程度也不同。在首长负责制下,二者的可分离程度较低,难以将工程相关单位的领导干部作为审计客体来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而在分工负责制下,领导人本身的责任履行情况与其领导的组织单元的责任履行情况具有一定的可分离性,因此,可以将工程相关单位的领导干部作为审计客体来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5.审计环境与工程审计内容。工程审计内容包括审计对象、审计主题、审计业务类型、审计标的和审计载体五个层级,审计环境对上述内容都可能发生影响。一般来说,工程审计对象是工程类经管责任,而工程类经管责任有信息、行为和制度三个维度,在不同的审计环境下,有的侧重行为维度,有的侧重信息维度或制度维度。例如我国的工程审计侧重于行为维度,主要关注相关工程是否合规,而一些发达国家的工程审计则侧重于绩效信息维度,主要关注工程绩效目标是否达到。

由于对工程类经管责任的不同维度有不同的重视程度,从而影响到工程审计主题的选择:信息维度的工程类经管责任其审计主题是工程业务信息和工程财务信息;行为维度的工程类经管责任其审计主题是工程业务行为和工程财务行为;制度维度的工程类经管责任审计主题是工程相关制度,包括微观和宏观工程制度。工程审计业务类型是以审计主题为基础而形成的,审计主题不同,工程审计业务类型也会不同。例如我国的工程审计以工程合规审计为主,原因主要是其关注的审计主题是工程业务行为和工程财务行为,而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工程审计以工程绩效审计为主,原因主要是其关注的审计主题是工程绩效信息。审计标的是审计主题的分解,不同的审计主题会导致审计标的的不同。工程审计载体是对工程信息、行为及制度的记录,在不同的审计环境下,工程审计载体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表现为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的差异、有支撑材料和无支撑材料的差异,并最终导致工程审计取证模式的差异。

6.审计环境与工程审计目标。工程审计目标包括终极目标和直接目标。就终极目标来说,不同的审计环境下,代理人可能出现的负面问题不同,从而导致委托人希望通过审计来抑制的负面问题也不同。有些委托人希望工程审计能够抑制违规工程行为,有些委托人希望工程审计能够抑制工程信息虚假,也有些委托人希望工程审计能够抑制工程制度缺陷,还有些委托人可能希望通过工程审计来抑制工程绩效低下。正是工程审计终极目标不同,导致审计主题不同,有些环境下工程信息是主要的审计主题,有些环境下工程行为则成为主要的审计主题,还有的环境下工程制度成为主要的审计主题,正是这些不同的审计主题,最终导致工程审计直接目标不同。

7.审计环境与工程审计方法。审计环境对工程审计方法的影响有多条路径,具体包括:①不同的审计环境下,审计载体的状况不同,从而会影响审计取证模式和技术;②不同的审计环境下,可用于工程审计的技术方法或装备不同,从而影响工程审计的技术和方法;③不同的审计环境下,工程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同,从而影响其可能采用的工程审计的技术方法或装备;④不同的审计环境下,对工程审计意见的类型要求不同,有些环境下要求发表合理保证审计意见,从而必须采用命题论证型取证模式,而有些环境下,只要求发表有限保证审计意见,此时就可以采用事实发现型取证模式;⑤不同的审计环境下,关注的工程审计主题不同,而不同的审计主题可能需要不同的审计取证技术方法;⑥不同的审计环境下,对审计机构的授权可能不同,从而导致审计机构在审计取证时的权利不同,正是这种权利的不同,导致工程审计技术方法不同。

8.审计环境与工程审计结果及其应用。审计环境从多个维度影响工程审计结果及其应用,具体包括:①不同的审计环境下,审计主题及审计业务类型不同,从而导致审计结果不同;②不同的审计环境下,对审计机构的授权不同,从而导致审计机构对工程审计结果的直接应用程度不同;③不同的审计环境下,工程领域的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应用工程审计结果的动力和压力不同,从而导致工程审计结果的间接应用程度不同;④不同的审计环境下,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不同,从而导致工程审计结果及其应用不同。

(二)工程审计对审计环境的影响

根据经典审计理论,工程审计对审计环境的影响或作用,主要源于工程审计结果的应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工程审计对审计环境的影响程度也就是工程审计终极目标的达成程度[1,2]。由于工程审计业务主要包括工程报表审计、工程绩效审计、工程合规审计和工程制度审计,不同的工程审计业务有不同的审计结果及其应用,因此,需要分别分析不同的工程审计业务对审计环境产生的影响。

1.工程报表审计对审计环境的影响。工程报表审计对审计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工程报表审计结果的应用来进行的,工程报表审计主要关注工程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其审计结果主要包括对工程财务信息真实性的结论、发现的工程财务信息虚假及责任者的认定。上述这些审计结果,通过审计机构的直接应用和推动其他机构的间接应用会产生一定的效果。例如,若工程报表主体事先知道其工程报表会接受审计,则其会考虑如果人为操纵报表财务信息就可能被发现,进而可能会放弃这种操纵行为,从而提高了工程财务信息的质量;又如,若审计机构发现工程报表财务信息存在操纵情况,对责任人会追究责任,则管理人员如果拟操纵财务信息,会慎重考虑其可能受到的处罚;如果工程决策中以审计鉴证的财务预计数据为基础,则工程决策中就难以通过人为调节财务预计数字来粉饰工程财务面以获批立项,就能提高工程决策的科学性。

2.工程绩效审计对审计环境的影响。工程绩效审计对审计环境的影响也是通过工程绩效审计结果的应用来进行的。一般来说,工程绩效审计结果有多种,例如对工程绩效信息真实性的审计意见、发现的工程绩效信息虚假、对工程绩效水平的判断、工程绩效差异的原因分析、改进工程绩效差异的建议、工程绩效负面问题的责任人认定,都是工程绩效审计结果。对工程绩效信息真实性的审计意见可以用于绩效考核,通过真实的绩效进行绩效考核,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造假行为,从而促进绩效责任主体努力工作;根据发现的工程绩效信息虚假及对责任人的认定,如果能追究责任,则可以发挥个别预防和一般预防作用,从而为工程绩效信息的真实性提供保障;对工程绩效水平的判断、工程绩效差异的原因分析、改进工程绩效差异的建议等审计结果的应用,对于提升工程绩效有积极作用。

3.工程合规审计对审计环境的影响。工程合规审计结果有许多种,例如对工程财务行为和业务行为是否合规的结论、发现的违规工程财务行为和业务行为、对违规工程财务行为和业务行为的责任人认定。上述这些审计结果的应用又通过不同的路径来发挥对工程违规行为的抑制作用。

4.工程制度审计对审计环境的影响。工程制度审计分为宏观工程制度审计和微观工程制度审计,它们影响审计环境的路径都需要通过审计结果的应用。微观工程制度审计结果较多,发现的微观工程制度缺陷、对微观工程制度有效性的结论或意见、对微观工程制度的责任人认定、对微观工程制度缺陷的整改建议,都属于微观工程制度审计结果。通过审计机构和其他责任主体对上述审计结果的应用,能促使微观工程制度缺陷及时得到整改,从而为代理人良好地履行其工程类经管责任奠定制度基础。宏观工程制度审计结果主要是发现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缺陷及完善建议,一般来说,这些审计结果主要由政府及其工程主管部门来应用,通过这些审计结果的應用可以完善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为工程类经管责任的良好履行奠定宏观制度基础。

四、小结

本文研究看似理论探讨,然则有丰富的实践含义。一方面,工程审计制度的建构要适合其所在的环境,与审计环境不适应的工程审计制度难以发挥作用,因此,工程审计制度不能盲目照抄。但是,类似的环境因素意味着可以借鉴该环境下的成功经验,因此也不能片面强调自己的所谓特色,而放弃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工程审计不是为审计而审计,而是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此,必须将工程审计结果的应用作为工程审计的重中之重来对待。

主要参考文献:

[1]郑石桥.审计理论研究:基础理论视角[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1~302.

[2]郑石桥,陈燕丽.行为审计环境论:基于系统论视角[J].会计之友,2016(18):1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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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彭多林,戴永胜.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结算审计的影响[J].审计与理财,2016(8):14~15.

[5]时现.公私合伙(PPP)模式下国家建设项目审计问题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6(3):3~9.

[6]审计署投资司.工程审计运用新技术[J].审计月刊,2017(8):53.

[7]梁沁芳.旅游景区基建工程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招标,2018(37):38~39.

[8]蔡广智.浅谈水利工程审计应对方案和策略[J].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18(1):60~63.

[9]孙培芹,孙萌璐,霍新喜.高等学校工程审计从业人员现状分析[J].工程经济,2018(11):54~56.

[10]张沛泽.浅析工程审计对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影响[J].时代金融,2018(9):149~150.

[11]雷莉,任静.发挥审计在医院工程管理中的作用[J].医院管理论坛,2015(6):76~77.

[12]罗雁文.做好工程项目审计工作提高工程经济效益[J].四川建筑,2011(3):229~231.

[13]狄小华,冀莹.工程腐败:形成机理与防治思路[J].理论探索,2012(4):48~51.

[14]宋晖.美国公共工程审计的做法及对我国投资审计的借鉴意义[J].审计研究,2018(1):46 ~ 50.

作者单位:1.南京审计大学,南京211815;2.南京财经大学,南京210023

作者:郑石桥 时现 王会金

第二篇:论工程审计需求

【摘要】工程类委托代理关系包括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合约类委托代理关系和法定类委托代理关系。在各种情形的委托代理关系中,代理人都有可能出现不利于其责任履行的负面问题。合约类委托代理关系和法定类委托代理关系具有古典合约的性质,不存在工程审计需求。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具有新古典合约的性质,委托人需要工程治理体系来应对负面问题。工程审计作为工程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是抑制代理人在履行工程类经管责任中出现的负面问题的有效机制,所以,具有一定规模的工程通常都会存在工程审计需求。从权能属性来说,工程审计属于所有权监督,既不同于合约类委托代理关系中的自我当心、司法诉讼,也不同于法定类委托代理关系中的执法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惩处。

【关键词】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工程治理体系;工程审计;所有权监督

一、引言

工程审计需求关注为什么需要工程审计这个基础性问题,这也是工程审计定位的理论基础。在审计实践中,工程审计所存在的某些问题,究其根源.是对工程審计需求以及工程审计定位的认知偏颇所造成的。因此,从理论上厘清工程审计需求,是建构科学有效的工程审计制度的前提,也是工程审计价值真正得到实现的基础。

二、文献综述

关于工程审计需求,主要有反腐败观、工程问题应对观和投资者利益保护观三类观点。反腐败观认为,由于工程领域腐败较为严重,所以需要开展工程审计,以应对工程腐败行为[1—4];工程问题应对观认为,工程领域除腐败外,由于业主对工程通常不熟悉,还有更多其他的问题,投资“三超”(初步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施工图预算超概算、工程竣工决算超预算)几乎是常态,而进度延迟、质量没有保障、安全事故等问题也时有发生,为了应对这些问题,需要开展工程审计[5-10];投资者利益保护观认为,一般来说,工程投资规模较大,而业主本身通常对工程业务不熟悉,因此,工程各参与方可能损害业主利益,为了维护业主利益,需要开展工程审计[11-16]。

上述这些观点之间并不相互排斥,只是各自强调的重点有所不同。问题的关键是,工程领域反腐败有多种手段,为什么要采用工程审计这种方式?同样,应对工程领域的问题和保护投资者利益也有多种手段,为什么要采用工程审计这种方式?现有文献并未从理论上阐释清楚。所以,总体来说,尚缺乏具有审计逻辑且体现工程特征的、解释工程审计需求的理论框架。

三、理论框架

本文的目标是提出一个工程审计需求的理论框架,为此,需要依次阐释以下问题:第一,分析工程委托代理关系及责任类型;第二,分析工程责任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负面问题;第三,分析应对工程责任履行中负面问题的工程治理体系;第四,以工程责任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负面问题和工程治理体系为基础,分析工程审计需求。

1.工程委托代理关系及责任类型。一般情况下,工程耗资大、涉及利益主体多,并且工程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复杂。下图构建了一个简要的工程委托代理关系框架。由于图中的利益主体之间都存在某种程度的信息不对称,所以,这些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都可以被称为委托代理关系。但是,利益主体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存在较大的差异,正是这种差异形成了不同的工程责任类型。

(1)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及工程类经管责任。上图中有五类委托代理关系,在这五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给代理人提供资源,并要求代理人使用这些资源来履行特定的职责。政府(以资源所有者代表身份)、国有投资单位、非国有投资单位将资源(广义资源,包括资金、资产和资源)投入建设单位,并要求建设单位组织完成特定的工程,这些投资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形成基于资源的委托代理关系(标识为①);如果工程较大,建设单位具有较大规模,则建设单位内部要实行分级管理,从而形成总部与内部单位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总部给内部单位提供资源,并要求内部单位履行特定的职责,很显然,这属于基于资源的委托代理关系(标识为②);工程施工及服务单位的股东将资本投入这些企业,当然也要求这些企业的管理层管理好企业以为股东创造财富,所以,这些企业的股东与企业之间形成基于资源的委托代理关系(标识为③);同样,工程施工及服务单位内部也可能会有分级管理,从而形成总部与内部单位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这种关系也是基于资源的委托代理关系(标识为④);为了规范工程领域,政府需要以社会事务管理者的身份对工程领域进行监管,为此,政府会设立专门的工程监管部门,为这些部门提供资源,并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很显然,政府与其设立的工程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属于基于资源的委托代理关系(标识为⑤)。

上述委托代理关系中,总体来说,代理人对委托人承担的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资源使用相关的责任,称为财务责任;二是与职责履行相关的责任,称为业务责任。财务责任和业务责任合并起来,形成代理人对委托人的经管责任,由于是工程领域的经管责任,本文称为工程类经管责任。

(2)合约类委托代理关系及履约责任。前述图中有三种情形的委托代理关系是基于合约而形成的,合约双方都要履行合约约定的责任。建设单位与各类工程施工及服务单位通过工程施工或服务合同形成交易关系(标识为⑥);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之间通过工程监理合同形成交易关系(标识为⑦);监理单位基于其与建设单位的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及服务单位进行监理,这种监理关系也以合同为基础(标识为⑧)。

因为交易双方都存在某些信息优势,也都存在某些信息劣势,所以,这些基于合同的工程利益主体互为委托人,也互为代理人。但是,无论如何,交易双方都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责任。所以,从委托代理关系的角度出发,代理人及委托人都承担了履约责任。

(3)法定类委托代理关系及守法责任。前述图中,部分委托代理关系是基于法律强制形成的,这就是政府设立的工程监管部门对工程相关单位的监管,包括对建设单位的监管、对工程施工及服务单位的监管、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管(都标识为⑨),政府设立的工程监管部门是委托人,而接受监管的工程相关单位都是代理人。在这些关系中,政府设立的工程监管部门是根据法律规定对工程相关单位进行监管,监管内容及监管程序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实施监管及接受监管的双方都要服从法律的规定,所以,双方都有守法责任。

2.工程责任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负面问题。在各种情形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完全有可能出现不利于代理人履行其责任的问题,本文称这些问题为责任履行中的负面问题。不同的工程委托代理关系中,负面问题的具体情形不同。

在合约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双方互为代理人,由于信息不对称,再加上代理人都具有自利倾向,故代理人完全有可能不履行合约,甚至通过损害对方的利益来谋取自身利益。例如,在建设单位与工程施工及服务单位的关系中,工程施工及服务单位在工程施工或服务活动中高估预算、偷工减料。

在法定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工程监管部门是委托人,工程相关单位都是代理人,对于代理人遵守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代理人无疑具有信息优势,同时,代理人都具有自利倾向。在这些条件下,代理人有可能不遵守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出现违法违规问题。

在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中,代理人在履行工程类经管责任时可能出现两类负面问题,一是代理问题,二是次优问题。

代理问题是指,代理人偏离委托人的利益来谋取自身利益。工程领域中,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中为什么会产生代理问题呢?其原因是,委托人与代理人都是自利的,在激励不相容、合约不完全、信息不对称和环境不确定的条件下,代理人就具备了实施自利行为的条件,从而会产生机会主义行为。激励不相容是指在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目标存在差异;合约不完全是指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虽然有合约,但难以事先预期各种情形从而在合约中设置好相关条款,所以一定会有不少的剩余控制权及剩余索取权,正是这些剩余控制权及剩余索取权的存在,为代理人的自利行为创造了机会;信息不对称是指代理人对工程类经管责任履行的相关信息具有优势,可以利用这些信息来谋取自己的利益;环境不确定是指代理人履行其工程类经管责任的结果除了会受到代理人努力程度的影响,还会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而这些环境因素对工程类经管责任履行结果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委托人无法直接根据工程类经管责任的履行结果来判断代理人履行工程类经管责任的努力程度。当上述四个条件同时存在时,代理问题就出现了。

次优问题是指,代理人在履行其工程类经管责任时,未能做出当时条件下的最优选择,从而出现不利于工程类经管责任履行的负面问题,主要表现为在工程类经管责任履行中犯错误。一般来说,人不可能不犯错误,所以,即使没有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即使是委托人自己来履行工程类经管责任,也可能犯错误。但是,在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激励不相容、合约不完全、信息不对称和环境不确定性这些条件的存在,代理人可能会更加放胆而为,从而其犯错误的机会就会增加,这就放大了次优问题。

以上所分析的工程委托代理关系中,工程责任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负面问题,归纳起来如表1所示。

3.合约类委托代理关系和法定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应对工程责任履行中负面问题的工程治理体系。表1列示了工程责任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负面问题,如何应对这些问题呢?这就引入了工程治理体系。不同的工程委托代理关系中,双方关系的性质不同,从而治理负面问题的机制也不同。但是,一般来说,将各种应对工程责任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负面问题的机制统称为工程治理体系。下面分析合约类委托代理关系和法定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应对负面问题的机制。

合约类委托代理关系属于古典合约( classicalcontract),条款可以很细致,合约双方的身份不重要,出现纠纷时,主要以司法诉讼手段解决。除了司法诉讼,合约一方不能在合约之外对另一方采取强制措施[17]。工程监理单位依据与建设单位的合约对工程施工及服务单位进行监理,也需要建设单位在与工程施工及服务单位的合约中进行约定。如果双方的合約中没有约定工程监理事项,则工程监理单位也不能对工程施工及服务单位进行监理。当然,我国实行工程强制监理制度,所以,工程施工及服务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的合约中,也无法拒绝工程监理这个条款。

在合约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应对负面问题主要有两类手段,一是自我当心机制,二是司法诉讼。一般来说,自我当心机制就是细化交易合约,在交易前、交易中及交易后都谨慎行事,对交易对手、商品或服务,以及交易进程进行了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当自我当心机制不能解决问题时,就要依赖司法诉讼。工程领域中,建设单位审核工程施工及服务单位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这不是工程审计,而是自我当心机制,类似于普通交易中的货物验收,这属于交易中的自我防范手段,而不是独立鉴证。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来验证工程施工及服务单位提交的信息,也类似于普通交易中由中介机构对货物的鉴证,不是工程审计,而是自我当心机制。建设单位通过合约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及服务单位进行监理,也是建设单位的自我当心机制,而不是工程审计。当然,合约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工程领域的市场竞争也能保护委托人利益并抑制代理人的违约行为,竞争机制也属于工程治理机制的重要部分,但其与本文的主题关联不大,这里不展开分析。

法定类委托代理关系虽然没有合约关系,但是,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清晰地表述了相关要求。并且,法无明文不为过,法律法规无明文规定的,工程监管部门也不能要求工程相关单位来遵守。所以,法定类委托代理关系实质上具有古典合约的性质,工程监管部门应对违法违规问题的主要机制是执法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在这一过程中,如果要使用中介机构的服务,也是基于为执法检查和惩处违法违规行为获得相关证据,并不是以资源提供者的身份来关注工程类经管责任的履行情况。

总体来说,合约类委托代理关系和法定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应对工程责任履行中负面问题的工程治理体系有多种机制,其基本情况如表2所示,工程审计不属于这个治理体系。

4.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应对工程责任履行中负面问题的工程治理体系及工程审计。在工程领域的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给代理人提供了资源,并且要求代理人履行特定的职责(完成特定的事项,或提供特定的产品及服务,为简要起见,都归结为履行特定职责)。这种合约难以完备,所以,具有新古典合约( neoclassical contract)的性质,甚至比新古典合约更具有弹性和适应性。合约双方的条款一定会有不少的不完备之处,双方的身份很重要。出现纠纷时,首先要协商解决,而不是借助于法庭,如果主要依赖法庭来解决纠纷,交易成本较高。在这种关系中既有剩余索取权,也有剩余控制权[17,18]。前面已经分析过,在工程领域的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中,代理人可能出现代理问题和次优问题这些负面问题,那么,委托人如何应对这些负面问题呢?一般来说,委托人的手段有许多,这些手段都属于工程治理体系[19,20],主要方式包括制衡机制、监督机制、道德机制、信息透明机制和激励机制等[21,22]。

在上述这些机制中,工程审计属于何种机制呢?一般认为,工程审计是以系统方法从行为、信息和制度三个维度对工程类经管责任履行情况实施的独立鉴证、评价和监督,并将审计结果传递给利益相关者的工程治理制度安排。简单地说,工程审计就是对工程类经管责任履行情况实施的独立鉴证、评价和监督。根据工程审计的这种本质,一般来说,其应该作为监督机制,对已经完成的工程相关活动进行检查;在特殊情形下,也可以成为制衡机制,作为工程管理流程中的一个步骤(非最后步骤)。另外,还需要作为监视机制,对工程治理体系进行鉴证,及时发现其缺陷并推动整改、优化工程治理体系。在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工程审计属于工程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其是否出现是具有权变性的,也就是说,工程治理机制中不一定会包含工程审计,如果工程治理体系中的其他机制能有效解决工程类经管责任履行中的负面问题,或者委托人并不介意代理人在履行工程类经管责任中的负面问题,则工程审计就可能不出现。当然,由于对工程类经管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独立的鉴证、评价和监督是抑制代理人履行工程类经管责任中负面问题的有效机制,所以,具有一定规模的工程,通常都会存在工程审计需求。

从权能属性来说,工程审计属于所有权监督,是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应对代理人负面问题(代理问题和次优问题)的机制。委托人之所以能对代理人进行审计,是因为委托人给代理人提供了资源,也就是说,委托人是代理人所使用资源的所有者,代理人只是代理委托人在使用资源。委托人之所以需要对代理人进行审计,是因为代理人在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资源并履行相关责任时可能出现负面问题,委托人希望通过审计来抑制代理人的负面问题,促使代理人更好地履行委托人托付的工程类经管责任。所以,从权能属性来说,工程审计既不同于合约类委托代理关系中的自我当心、司法诉讼,也不同于法定类委托代理关系中的执法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即使有些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了工程出资人对建设单位的审计,这种法定审计也是基于所有权监督,只是对这种所有权监督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文规定而己,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能脱离所有权对工程审计进行规定。而法定类委托代理关系中的执法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则不同,工程监管并不区分工程出资人,所有的工程都会纳入监管范围。

四、结论和启示

从理论上厘清工程审计需求,是建构科学有效的工程审计制度的前提。本文基于经典审计理论,体现工程特征,提出了工程审计需求的理论框架。

本文的研究虽然是理论探讨,但具有较大的实践价值。工程审计实践由于未能区分不同類型的工程类委托代理关系,将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合约类委托代理关系和法定类委托代理关系混同,且政府审计机关的权能属性模糊、职能越位,导致了不应有的司法纠纷,也严重影响了审计机关的权威性。根据本文的理论分析可以发现,无论何种审计机构从事的工程审计,都是所有权监督,都属于委托人应对代理人负面问题的治理机制,工程审计只能在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发挥作用,不能越位到合约类委托代理关系及法定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去发挥作用。本文的研究再次表明,理论自信是制度自信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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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石桥 时现 王会金

第三篇:工程审计风险浅议

摘 要:我国工程审计起步晚,《审计法》颁布后才开始进入正轨。工程项目具有极大的复杂性,对审计的要求较高,但长期以来,工程审计都作为一种事后审计出现,审计自身也存在不足,导致工程审计难度大、风险高,严重影响审计质量。随着经济和时代的不断发展,工程项目大量增加,如何防范和控制工程审计风险、保证工程审计质量,是我们亟需解决的难题。

关键词:工程审计;审计风险;成因分析;防范措施

工程审计风险,指工程本身及其环境造成的固有风险,经工程管理的有效控制和工程审计的进一步降低后,最终由审计主体分担的风险。

一、工程审计中的主要风险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工程项目的规模不断扩大,对扩大内需、繁荣地方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中存在一些令人忧虑的问题。

我国现行“三位一体”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实际上却各自为政,导致工程施工、造价、审计等环节脱节,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一些政府官员为追求政绩,未经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即以行政权决定工程项目建设,形成了“首长工程”、“条子工程”、“三边工程”,有的甚至未落实资金而成了“烂尾工程”,造成项目投资严重损失浪费。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会要求进行变更;而很多设计人员事前不对现场情况作详细了解,部分设计单位规模小、业务素质不高,往往需要大量设计变更,致使工程费用增加。

工程审计的重点落在竣工结算上,忽视招标工作,导致串标、陪标、买标、漏标现象层出不穷,先施工后招投标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单位随意签订包干价合同,大量使用自供材料,将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分为若干小项目,控制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以规避施工招标。招标时还存在对投标企业资质审查不严的现象,出借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一人代表几家施工企业投标事件时有发生。

在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不遵合同规定或偷工减料,违背建设环节的先后顺序,确定不合理工期,虚列工程建设成本,也给工程审计造成了巨大风险。

有的建设单位在竣工结算上存在许多问题,不重视控制设计变更,未对相应的工程量与投资增减进行记录;完工后不积极进行竣工决算和验收,不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后,未经审计即办理工程财务决算,或擅自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审计,逃避国家审计机关的监督;工程量不按国家统一的计算规则和竣工图尺寸计算,不按规定标准对材料和设备等取费,虚列费用,造成工程造价提高,导致政府资金和国有资产的流失。

此外,建设领域存在一个突出问题——采用虚构交易内容和虚假结算方式进行串通舞弊,由于参与单位多、隐蔽性强、涉案金额大,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严重损害公共利益。串通舞弊的主要形式有:地方政府干预国家重点投资项目,指使或授意他人搞计划外工程;建设单位串通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挪用建设资金;施工企业人员串通,以虚假资料入账套取现金。

二、工程审计风险的成因

(一)客观原因

1.建设项目的敏感性、复杂性

工程项目尤其是国家投资项目,一直是一个公众敏感的话题,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可变因素多,管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难免受个人利润驱动而篡改或制造虚假审计信息,大大增加了工程审计的风险性和审计人员的压力。

此外,建设、交通、水利等管理部门都对建设项目管理制定了依据,出于对本部门或本行业特点的考虑,这些依据要求不一甚至互相冲突, 加大了审计的难度和风险。

2.工程造价审计容易引起失误

工程建设环节众多,人材物条件、自然环境、建设者主管认识等众多因素变数大,给工程审计工作增加了工作量和难度,稍有把握不准就容易引起审计误差甚至是失误,审计结果就会受到影响,也会给审计人员带来审计责任。

与一般财务审计不同,工程造价审计实践性更强,一些审计证据必须从施工现场获得,一旦错过时机,现场考察和分析的困难程度就很大。监理工程师通常仅仅关注施工进度和质量,对现场签证的真实性缺乏监督,造成隐蔽工程量的认定存在风险。现阶段工程审计缺乏足够的事前预控和事中监督,工程管理缺陷未在前期表现出来,却集中反映在工程结算中,使得工程审计承担责任,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

4.审计要求及职能变化

随着建设市场管理行业不断发展,人们对审计的要求不断深化。审计职能也已不再局限于监督与评价,不仅要评价监督建设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效果性,还要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对项目管理及主要领导人的经济责任、项目绩效情况等进行评价,审计风险也相应增多。

(二)主观原因

1.国家投资项目易受地方政府干预

串通舞弊现象多存在于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项目法人,易受地方政府干预,为了搞基础设施建设甚至是政绩工程,而将建设资金用于其他工程建设。同级的审计监督部门只能睁一眼闭一眼,甚至视而不见,施工和监理人员无法与之对抗,为了保护个人利益而参与造假。

2.各利益主体对审计要求的多样性

建设单位希望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而降低工程造价,以实现经济性和效益性;施工单位要求节约人工和材料,争取利益最大化;而行业监管部门看中项目的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等。各管理部门对工程审计有着不同的出发点和着眼点,因而检查部门的检查目的、检查标准也各不一致,导致审计结论、审计风险不同,但各利益主体为推卸责任,往往将问题归结于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这就是工程审计中最突出而无法控制的风险。

3.审计人员的素质不足

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水准、执业态度的严谨度,直接对审计质量及审计风险产生影响。由于建设工程审计的涉及面广、技术难度大,具有很大的复杂性、专业性和政策性,要降低工程审计的风险,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除财务知识外,还应对工程技术有着丰富的知识积累。目前,相当一部分审计人员不了解工程结构和施工要求,致使审计工作质量达不到应有的要求,增强了潜在的审计风险。

对审计的要求高,审计人力与技术资源却严重不足,因而审计机关常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为审计,这虽然缓解了矛盾,但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外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及业务水平如何、是否与审计对象有关联而应当回避等。同时,有些审计组为赶进度,简化审计流程,造成审计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得不到保障;部分审计人员协调沟通能力不足,难以争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配合与支持。

三、工程审计风险防范措施

工程审计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果,防范审计风险,必须对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中各个控制点进行控制,实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使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都处于审计部门的监督下。

1. 实施全过程跟踪式审计

之前我们开展的工程审计由于介入事件之后,属于事后审计,难以取得全面的审计信息。因此审计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主动争取工程、财务、生产管理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在其支持和认可下开展全过程审计,将风险意识贯穿于审计过程,时刻不忘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审计监督前期决策、招投标、资金管理、工程款结算及工程质量等项目环节,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2.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工程审计是一项需要多种专业知识的边缘性职业,因此需搭建由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机构、内部审计等构成的全方位立体化审计平台,通过集成共享知识、经验、资料和信息,以点带面,以专业审计机构和专家的丰富经验培养审计人员,带动整个工程审计行业发展。

另一方面,审计人员的职业素质是审计业务实施的基础,防范工程审计风险首先要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审计人员应主动、及时地学习更新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运用定额标准、规定,经常了解建筑市场行情和发展情况,并且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和规范要求,提高抵御工程风险的能力与水平。审计机关必须高度重视团队精神的建设,促使审计人员自觉维护团队形象,从内心筑起防止职务犯罪的城墙。有条件的审计机关,可以设置廉政保证金制度,以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的廉政意识。

3.提高审计技术,规范审计程序

我们应当注重创新,积极研究使用新手段和新方法,如风险导向的工程审计方法等,并且要适应审计信息化的高速发展,培养审计人员提高计算机审计应用软件的使用水平,逐步推广计算机辅助审计和网络审计的运用。同时,要规范审计程序,制定合理的审计方案,注重依法收集审计证据。

4.健全制度,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工程建设单位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效果性,明确审计组织内部职责和权限,做到事事有监督、有考核,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发生。

首先要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应落实三级复核制度,减少或消除人为审计误差;制定审计回避制度,与被审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审计人员应当回避;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设立工程监理、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等互相牵制的岗位,互相监督;建立审计承诺制度,要求被审计单位做出书面承诺,确保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设计事后抽查复审制度,按随机原则,抽取一定比率的已完成项目进行复审,根据复审结果进行奖罚。

其次,应当完善自律机制。按照国家审计署制定的“八不准”审计纪律要求,从审计人员的思想教育入手,坚持强化“他律”促“自律”的原则,签订《审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建立严格的纪律约束机制,铸就一支纪律严、作风正、效率高的审计队伍。(作者单位:南京审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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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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