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2023-05-23

制度是前人经验与血泪的总结和提炼,是行为的基本准绳,必须执行到位。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供大家阅读,更多内容可以运用本站顶部的搜索功能。

第一篇: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2018),2018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茶心酒情医院 医疗器械

管 理 制 度

目录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组织职责及名单 ..................................................... 1 医疗器械供应商审核、采购制度 ......................................................... 3 医疗器械验收制度 ................................................................................. 5 医疗器械入库储存管理制度 ................................................................. 7 医疗器械出库复核制度 ......................................................................... 8 有效期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 9 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 10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 12

............................................................ 13 医疗仪器使用管理规定 ........................................................................ 14

............................................................ 17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 18 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 20 质管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 ................................................................... 21 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 ........................................................... 22 医疗器械追踪、溯源制度 ................................................................... 23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自查制度 ............................................................... 24 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 ............................................................... 25 医疗器械转让与捐赠制度 ................................................................... 24 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 ............................................................... 25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组织职责及名单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组织职责是由医院主管领导、职能部门、相关业务科室、组成医院医疗(含教学)设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组织。

一、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组织由组长,副组长,成员若干名组成。成员可定期或不定期调整。

二、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组织的职责

1、对医疗设备引进的咨询、审议、决策及工程项目协调等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计划、论证、购置、验收、管理、维修报废及技术问题进行评价或咨询。

2、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组织会对各科室申请购置的器械论证及效益分析,小组成员讨论,统一意见后报向院长汇报。

3、负责确定并建立本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细则,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价,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

4、负责建立本院的器械管理体系,督促开展对医院器械的定期监测工作。

5、负责确定并建立医疗器械应用质量的监控体系,组织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调查和追踪。

6、组织执行医疗器械使用效能分析评估。

7、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组织办公室设于办公室

茶心酒情医院 医疗器械管理组织

长:

2

副组长:

成员:

医疗器械供应商审核、采购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医疗器械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器械应当由采购部门实行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采购。

二、严格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在采购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应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三、采购应制定计划,并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应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注明各自质量现任的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有效期。医疗设备的购进应当有检测、维修和保养条款。

四、购进的医疗器械必须有产品注册号、产品包装和标志应符合有关规定。工商、购销合同及进口医疗器械合同上注明质量条款及标准。

五、质量管理员应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审核时应查明以下加盖供方公章的证件、材料,并建立档案: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附件;

3、《营业执照》;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5、销售人员身份证明;

六、购进医疗器械产品应开据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妥善保管。

七、采购医疗器械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2、购进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

3、购进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八、应及时了解医疗器械的库存结构情况,合理制定业务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市场需求的前提下,避免医疗器械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医疗器械验收制度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四、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进口医疗器械验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1、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用使用中文;

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

3、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注册证中规定的适用范围;

4、产品商品名的标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包装标示管理规定》;

5、标签和包装标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

五、验收首购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六、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

5 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七、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报告质管部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管部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八、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销售。

九、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十、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书面报告科主任进行处理。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前,不得取消标记,更不得销售。

十一、验收完毕,做好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入库验收记录必须记载:验收日期、供货单位、验收数量、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号、质量情况、验收人等。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十二、验收工作必须要求及时,尤其是进口设备,必须掌握合同验收与索赔期限,以免因验收不及时造成损失。

6 医疗器械入库储存管理制度

一、医疗器械仓库应相对独立,仓库周围应卫生整洁,无污染,仓库内应干净整洁,门窗严密,地面平整。配备防潮、通风、避光、防尘、防虫、防鼠、调节温湿度以及消防安全等设备设施,做好分区工作。仓库内不得存放非医疗器械产品及无关杂物,无菌医疗器械与一般医疗器械应分区摆放。

二、医疗器械仓库应按照规定划分为四个区并按色标管理:合格区——绿色,不合格区、退货区——红色,待验区——黄色。

三、仓库内设货位卡,做到卡、货相符。

四、医疗机构仓库保管养护员应熟悉医疗机构用医疗器械的质量性能和储存要求,做到医疗器械产品按品种、批次摆放,医疗器械要专库(或专区)存放,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分开存放,无菌医疗器械要专库(或专区)摆放,有温度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要存放于专用冷库中。

五、保管养护员发现有过期失效或包装破损的医疗器械时,应及时清点,做好记录并存放于不合格区,列表上报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员,不得私自随意处理。

医疗器械出库复核制度

一、医疗器械出库,必须凭使用部门申请单。仓库要认真审查申请单,如有问题必须报告科主任。

二、医疗器械出库,仓库要把好复核关,必须按出库凭证所列项目,逐项复核品名、规格、型号、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质量状况等项目。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

三、医疗器械出库必须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逐批发货的原则。出库按领物申请单对实物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如发现以下问题要停止发货,上报科主任:

1、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2、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3、过期或失效。

四、出库后,如对帐时发现错发,应立即追回或补换、如无法立即解决的,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协作,认真处理。

五、发货复核完毕,要做好医疗器械出库复核记录。出库复核记录包括:出库日期、领用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手人等,记录要按照规定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8 效期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一、为合理控制医疗器械的储存管理,防止医疗器械的过期失效,减少医院的经济损失,保障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标明有效期的器械,验收员要核对医疗器械的有效期是否与验收凭证一致;验收凭证上没有注明的,验收员要注明。

三、保管员在接到入库清单后,应根据单上注明的效期,逐一对商品进行核实,如发现实物效期与入库单效期不符时,要及时通知验收员核实;入库后,效期产品单独存放,按照效期远近依次存放。

四、在医疗器械保管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有效期限,随时检查,发货时要严格执行“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照批号发货”原则问题,防止过期失效。

五、医院规定,距离有效期差6个月的医疗器械定为近效期医疗器械,对近效期医疗器械仓库每月应填写医疗器械近效期催销报表,通知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六、过期失效医疗器械报废时,要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报废手续,并要查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控制与管理不合格医疗器械,严格把关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在进货、入库、出库等各个环节,确保使用者在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规格、名称、用途及说明书与法定质量标准或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的医疗器械,均属不合格医疗器械;

二、进货检查验收时发现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必须报经医疗器械管理部、医院相关领导确认,并及时通知采购员与供货单位联系退货事宜;

三、医疗器械入库存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医疗器械时:

1、应立即存放于不合格医疗器械区,悬挂红色标志牌(合格品为绿色、待验品为黄色、不合格品为红色);

2、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如果是生产环节或运输环节的质量隐患而导致的,及时向供货单位联系,商洽退货或销毁等处理办法;

3、上报医疗器械管理部备案,通知财务部拒付或者暂缓支付相关货款;

4、与供货商进行质量查询,提出改进建议,协助供货商提供更加优质医疗器械;

四、医院仓库储存保管或养护不当而导致的不合格医疗器械,必须认真排查此类型及其它类型医疗器械有无受到影响,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报请院领导处理;

五、在出库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医疗器械,应立即停止发货;同时,

10 按出库记录追回不合格医疗器械,并将不合格医疗器械移放于不合格医疗器械区,悬挂红色标志牌;

六、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医疗器械时,或药监、药检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时,应立即停止出库;同时,按出库记录追回不合格医疗器械,并将不合格医疗器械移入不合格医疗器械区,悬挂红色标志牌,等待进一步处理;

七、对不合格医疗器械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时,由仓库保管员定期列出清单,填写“销毁医疗器械报告”(附销毁产品的清单),经医疗器械管理部、医院分管院长审批和有关部门核对签字后,由医疗器械管理部组织人员进行销毁,销毁过程应做记录;特殊管理的不合格医疗器械的销毁应报告药监、卫生部门,办理销毁审批手续进行监毁。

11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一、为促进医疗器械的合理使用,保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使用中对人体产生损伤的可能性、对医疗效果的影响,医疗器械使用状态可分为接触或进入人体器械和非接触人体器械,具体如下:

接触或进入人体器械,如有源器械失控后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轻度损伤、损伤、严重损伤。 非接触人体器械对医疗效果的影响,其程度分为:基本不影响、有间接影响、有重要影响。

医疗器械种类、品种繁多,对人体引起不良反应的影响因素程度不尽一致,一般有:A、医疗器械的质量因素;B、操作技术因素;C、被医疗患者的体质因素或其他因素,如是否使用其他药物、有毒物品及其他致敏因素。所以,如果出现医疗器械使用后的不良反应,必须认真调查、分析、核实,必要时经有关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检查、验证确定。

三、质量管理部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企业的产品不良事件信息。

四、有关部门应注意收集正在使用的产品不良事件信息,填报不良事件报告表,及时通过网络上报黄岛区食品药品监督局。

五、应重点收集首营品种的不良事件信息并及时反馈。

一、凡属科室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出现异常现象不能进行

二、修理人员必须定期到各科室了解各种仪器使用和保管情况,

三、凡需修理的医疗仪器修复后,必须详细记录,分析发生故障

四、维修人员必须明确职责和分工,加强业务技能的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医疗仪器和器械的维修、验收、安

五、医疗器械发生故障由于本院条件所限无力维修时,应报请器械科领导和院领导批准由维修组对外统一联系,而后办理一切手续(特殊情况除外)

六、维修人员定期下科室对贵重仪器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设备的防护是否符合要求,计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以及设备的维修保养情况。

医疗仪器使用管理规定

一、凡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逐步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可用,并保证账、卡、物相符。

二、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器械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组织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训练,使之了解仪器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凡初次操作者,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人员指导下进行。在未熟悉该仪器的操作前,不得连接电源,以防接错电路,造成损坏。

三、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仪器前,应判明其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置。

四、不准搬动的仪器,不得随意挪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仪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必要时应请总务科协助,严禁带故障、超负荷使用和运转。仪器损坏需修理者报总务科处理。

五、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一定保持完整无缺,即使破损零部件,未经总务科检验亦不得任意丢弃。

六、仪器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检查,关机放好。若发现仪器损坏或发生意外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如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告医务科及总务科,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或进一步追究责任。

14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1万元以下仪器损坏,尚能修复,不致影响工作者,按一般事故处理。

2.责任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1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1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或虽能修复但设备事故损失费(设备修复费+停机损失费)在1万元以上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

4.无论何种事故发生后,都要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会由总务科组织使用、维修等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分析会由院领导主持。

5.事故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原则、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以及制订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七、仪器经过验收合格发给使用科室后,要根据仪器的具体情况规定使用率。仪器属公用资产,应专管公用,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作为私有财产垄断使用。对于使用率低或使用不当,仪器未有充分发挥作用的,总务科有权报告院长收回。

八、各科室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将仪器带往外地修理。

九、贵重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方可收管。

十、各种仪器的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按科技档案由总务科建

15 立档案。各科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总务科和有关科室,如因操作维修需经常使用的,可复印副本。

十一、仪器室内应保持整齐、清洁,要经常注意门、窗、水、电

一、凡符合以下报废条件的不能用于临床使用的医疗设备,应予以报废。

1、经检测,维修后技术性能仍无法达到临床应用基本要求。

2、仪器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超过使用年限。

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患者或工作人员安全及健康,改造费用昂贵的。

4、虽可以修复,但维修费用过大,已不值得修理的。

5、计量器具按“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规定,已无法满足计量基本标准的要求。

6、凡是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医疗器械及相关的设备

二、申请报废医疗器械,由使用部门提出,总务科登记,经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同意。

三、待报废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四、经批准报废的医疗器械,使用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总务科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并交主管部门处理。

17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管理局《一次性无菌使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指无菌、无热源、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二、为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管理,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依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三、所购的无菌医疗器械,根据不同经销商、不同厂商的不同产品,应验明: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产品合格证》或《卫生许可证》、计量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法人委托授权书、销售人员身份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法人委托授权书、销售人员身份证及提供生产企业的全部有效证件。验证合格后方可按《出入库管理制度》验收入库。

四、外包装不合格,小包装破损,标识不清,过期淘汰的无菌器械,一律作不合格产品,不准入库。

五、验收入库的物资必须按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制造商和经销商名称及购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及时按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六、做好厂、商家资格证件记录工作,做好所有产品的证件记录和保管工作,备查。

七、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

八、使用时若发生热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医疗器械采购部门。

九、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用后,须进行消毒、毁形,并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十一、医院感染管理科须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19 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创造一个有利器械质量管理的优良工作环境,保证职工身体健康,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仓库、使用场所应明亮,地面整洁,无垃圾,无污水,无污染物。

三、办公室地面、桌面等每天清洁,每周进行彻底清洁。

四、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安全防火、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无污染源。

五、在岗员工个人卫生整洁,精神饱满。

六、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单位分管医疗器械质量的负责人、质管人员、验收、保管、养护、复核等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其中验收员、养护员必须有视力的体检。

七、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医院将严肃处理。

八、经体检的员工,如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的患者,立即调离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岗位,待身体恢复健康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工作。

九、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至职工离开原岗位后一年。

20 质管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

一、为了提高职工的质量教育,业务水平,更好的为病员服务,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管理、验收、保管、养护、使用等的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三、总务科负责组织医院的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四、总务科根据医院制定的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五、医院职工质量知识学习,以医院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根据培训的内容不同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

21 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在医疗器械使用前,严格遵循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

一、医院采购医疗器械,要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进行索证。凡证件不齐者,一律不予采购。

二、医疗器械投入使用前,必须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标签标识,建立真实完整的记录,记录应包括供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产品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购进数量、购进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等。

三、根据采购计划、进货发票或送货单,对产品名称、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供货单位、数量、日期等逐项核对、清点。如有不相符或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严禁投入临床使用。

四、医疗器材投入使用前要进行严格的检查。

1、外包装检查:包装、密封等是否牢固;外包装上的中文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包装注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准文号、规格型号、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等是否清晰齐全;有关特定储运图示及使用的包装标志是否清晰。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2、内包装检查:医疗器械内包装应完整、无破损、无污染、无变形、封口应严密,如有铅封轧印必须清楚。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22 医疗器械追踪、溯源制度

1、采购部确保从证照齐全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2、验收员进行产品验收时严格执行医疗器械产品可追溯管理制度和产品验收制度,对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企业的产品不予入库,对无《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予入库,并认真核对证件效期及、产品包装注册证与上级供货商提供的注册证一致性。验收记录以纸质和电子数据两种方式备案

4、复核人员根据临床客户历史采购情况,对无采购史、产品医疗器械准字号变更等情况的,主动向临床用户提供相关证件,并接受临床医疗用户的监督。

23

质量管理自查制度

1、质量管理自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医院质量管理制度及支持性文件。

2、质量管理自查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质量管理制执行的有效性。

3、医院各科室需严格按依据《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条款的要求进行作业,并建立相关记录,定期对本科室工作进行盘点;

4、医疗器械管理小组每半年对各科室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考核,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需及时整改;

5、质量管理自查的内容包括:

(1)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培训执行情况;

(2)供货商资格的审查;

(3)仓库贮存、养护、出入库相关记录;

(4)购进医疗器械质量验收记录;

(5)卫生及人员健康档案;

(6)不合格品的处理;

(7)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情况;

24 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制度

为满足规范本医院设施设备的维护、验证及检定的要求,严格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保证设施设备能安全、有效、规范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库房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包括: (1)医疗器械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包括货架、托盘等;

(2)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3)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 (4)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5)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应配备的相应设施设备。

二、库房温度、湿度应当符合所经营医疗器械说明书或者标签标示的要求。对有特殊温湿度贮存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配备有效调控及监测温湿度的设备或者仪器。

三、计量仪器校正:常使用中的设备(温湿度计)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相关的检定和校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有可能影响测定结果,而又未到检定周期的设备应尽快进行检定、校准。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质管部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和器具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行政部归档交质管部保管。

五、设施的维护

1、对计量量具实行标志管理,给每台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和

25 量具贴上彩色标志,以表明其状态。

2、彩色标志的种类、用途:

(1)经检定、校准,证明检测仪器设备性能符合要求;或不必检定、校准,经检查功能正常(如计算机、打印机);或无法检定,校准,经比对等方式验证其性能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设备均用合格(绿色)标识。

(2)经检定、校准,证明其性能在一定量限、功能内符合要求或降级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用准用证(黄色)标识,并明示其限用范围。

(3)已损坏,或经检定、校准不合格,或超过检定、校准有效期,或暂不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用停用证(红色)标识。

(4)检测仪器设备标志,由行政部计量管理员根据有效证填写相应内容,交使用部门粘贴。

六、设备的验证

1、所有有计量的仪器设备购进后投入使用前都必须进行检定、校准,并进行有效验证(冷库温度监控仪、仓库温湿度计)。且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一次验证。

2、验证是指对冷库以及冷藏、保温等运输设施设备进行使用前验证、定期验证,并形成验证控制文件,包括验证方案、报告、评价和预防措施等,相关设施设备停用重新使用时应当进行验证。

3、当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长时间停用后重新启用)时,应重新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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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验证工作由验证小组进行实施,验证小组由质管部负责给合公司相关部门组成,一般对使用操作方法和检测效果进行验证,以最适合的方法使用和操作。

5、验证前必须按使用检测效果、目的和设备的相关技术参数为基础,由验证小组负责制订详细的验证方案、偏差处理和预防应急预案,交验证领导小组批准,并严格按照所制订的验证方案进行验证。

6、验证结束后对验证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最终确定一个最适合药品质量保证目的的验证结果,验证小组按此验证结果生成验证分析评估报告,并在报告中签名,交由验证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出具验证合格报告,已验证的项目及相应的文件方可交付正常使用,并由验证小组对相关文件组织培训。验证文件资料按要求留档保存。

7、根据验证确定的参数及条件,正确、合理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8、质管部建立并保存设备的技术档案,如:使用说明书、规格参数、验收记录等。

9、设备档案记录应按质量管理记录凭证的规定要求保管。

10、记录和数据应可追溯,长期在使用的设备应定期对设备的相关验证和检定、校

准数据进行分析,评定使用效果以保证测定数据准确。

11、设备的验证和检定、校准失效或达不到相关规定的应按要求降级使用或弃用。

27 医疗器械转让与捐赠制度

1、转让: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之间转让在用医疗器械,转让方应当确保所转让的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并提供产品合法证明文件。转让双方应当签订协议,移交产品说明书、使用和维修记录档案复印件等资料,并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转让。受让方应当参照《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关于进货查验的规定进行查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不得转让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或者检验不合格,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2、捐赠: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接受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他机构、个人捐赠医疗器械的,捐赠方应当提供医疗器械的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受赠方应当参照《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关于进货查验的规定进行查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不得捐赠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或者检验不合格,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之间捐赠在用医疗器械的,参照《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关于转让在用医疗器械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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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河南安强科贸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一、供应商及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管理制度

二、医疗器械购销管理制度

三、质量验收的管理制度

四、产品出入库复核管理制度

五、产品保管、养护制度

六、效期商品管理制度

七、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八、退货商品管理制度

九、质量跟踪与产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制度

十、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十一、用户访问、质量查询及质量投诉的管理制度 十

二、产品的售后服务制度 十

三、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十

四、文件、资料、记录管理制度 十

五、医疗器械产品追溯制度 十

六、产品拆零管理制度 十

七、陈列管理制度

十八、员工法律法规教育、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的管理制度 十

九、企业报告制度

一、供应商及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制度

1、“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产品。

2、供应商产品的质量审核,必须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 械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照复印件,销售人员须提供 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 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还应提供企业质量 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

3、首营品种须审核该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出产检验报告书、包装、说明书、样品以及 价格批文等。

4、购进首营品种或从首营企业进货时,业务部门应详细填写首营品 种或首营企业审批表,连同以上所列资料及样品报质管部审核。

5、质管部对业务部门填报的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审核评价 合格后,报企业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批,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商品。

二、医疗器械购销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按需进货,择优选购”的原则。

2、在采购医疗器械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 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3、采购医疗器械应制定计划,并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采购医 疗器械应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4、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证明各自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有效期。

5、购销产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并按规定建立 购销记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购销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其内 容应有:购销日期、购销对象、购销数量、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型 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经办人、负责人签名等。

6、首营品种应按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办理有关审核手续。

7、采购人员应定期与供货方联系,或到供货方实地了解,考察质量 情况,配合质管部共同做好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8、凡经质管部检查确认或按上级产监部门通知的不合格医疗器械, 一律不得开票销售,已销售的应及时通知收回,并按不合格产品质量 管理制度和程序执行。

9、在销售医疗器械商品时,应对客户的经营资格和商业信誉,进行 调查,以保证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10、销售产品时应正确介绍产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11、定期不定期上门征求或函询顾客意见,认真协助质管部处理顾客 投诉和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质量改进。

三、质量验收的管理制度

1、商品质量验收由质量管理机构的专职质量验收员负责验收。

2、公司质管部验收员应依据有关标准及合同对

一、

二、三类及一次 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并有翔实记录。各项检查、 验收记录应完整规范,并在验收合格的入库凭证、付款凭证上签章。

3、验收时应在验收养护室进行,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经 营品种的质量验证方法,包括无菌、无热源等项目的检查。

4、验收时对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进行逐 一检查。

5、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产品同批号的产品检验报告书。

6、对验收抽取的整件商品,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 封箱。

7、保管员应该熟悉医疗器械质量性能及储存条件,凭验收员签字或 盖章的入库凭证入库。验收员对质量异常、标志模糊等不符合验收标 准的商品应拒收,并填写拒收报告单,报质管部审核并签署处理意见, 通知业务购进部门联系处理。

8、对销后退回的产品,凭销售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并经验收 员按购进商品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9、验收员应在入库凭证签字或盖章,详细做好验收记录,记录保存 至超过有效期二年。

10、连锁门店委托配送的产品,验收可简化程序,由门店验收员按送 货凭证对照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家以及数量等项目的 核对,无误后在凭证上签名即可。

四、产品出入库复核管理制度

1、产品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2、保管人员按发货单发货完毕后,在发货单上签字,将发货单交给 复核人进行复核,复核员复核无误后,在发货单上签字。

3、出入库复核,复核员如发现如下1问题应停止入库及发货,并报质管部处理。

①、商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

②、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③、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④、不合格、过期或已淘汰无菌医疗器械。

4、做好出库复核记录,并保存三年备查。

五、产品保管、养护制度

1、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无倒置 现象。

2、根据产品性能要求,分别储存相应条件的库房,保证产品的储存 质量。医疗器械的储存应分类管理,划分合格区、不合格区、待验区、 退货区、发货区,并按产品批次分开存放,标识清楚。一次性无菌使 用医疗器械应单独分区或分柜存放,

3、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 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储存

4、质管部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5、养护人员应坚持定期对在库商品按“

三、

三、四”的原则进行养 护与检查,做好养护检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质管部联系, 对有句题的产品设置明显标志,并暂停发货与销售。

6、建立重点产品养护档案。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库(区),并有明显标志,不合格产品 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六、效期商品管理制度

1、本企业规定产品近效期:距产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6个月产品。

2、有效期不到6个月的产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必要时必须 征得业务部门同意。

3、仓库对有效期产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出库应做到先产先出、 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4、有效期产品过期失效不得销售,应填不合格品报表,由质管部按 “不合格产品确认处理程序”处理。

5、配送中心对近效期产品必须按月填报催销表,业务部门接到“近 效期产品催销表”后,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促销,或联系退货,以避 免过期失效造成经济损失。

七、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质管都是企业负责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产品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上报质管理部确认,存 放不合格品库,挂红牌标志后上报业务部处理。

3、养护员在商品养护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应填写“复查通知 单“报质管部进行确认,同时通知配送中心立即停止出库。

4、在产品养护过程或出库、复核,上级产监部门抽查过程中发现不 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配送、发运和销售,同时按出库复核记录追回 发出的不合格产品。

5、不合格产品应由专人保管建立台帐,按规定进行报废审批和销毁。

6、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纠正并制定预 防措施。

7、认真及时地做好不合格产品上报、确认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 记录应妥善保存五年。

八、退货商品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对配送退回产品和购进产品退出和退换的质量管理,特 制定本制度。

2、未接到退货通知单,验收员或仓管员不得擅自接受退货产品。

3、所有退回的产品,存放于退货区,挂黄牌标识。

4、所有退回的一二三类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均应按购进产 品的验收标准重新进行验收,并作出明确的验收结论,并记录,验收 合格后方可人合格品区,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报质管部进行确认 后,将产品移入不合格库存放,明显标志,并按不合格产品确认处理 程序处理。

5、质量无间题,、或因其它原因需退出给供货方的产品,应经质管理 部门审核后凭进货退出通知单通知配送中心及时办理。

6、产品退回、退出均应建立退货台帐,认真记录。

九、质量跟踪与产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制度

1、为促进医疗器械的合理使用,保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医 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根据使用中对人体产生损伤的可能性、对医疗效果的影响,医疗 器械使用状态可分为接触或进入人体器械和非接触人体器械,具体如 接触或进入人体器械,如有源器械失控后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轻微 损伤、损伤、严重损伤。

非接触人体器械对医疗效果的影响,其程度分为:基本不影响、有间 接影响、有重要影响。

医疗器械种类、品种繁多,对人体引起不良反应的影响因素程度不尽 一致,一般有:A、医疗器械的质量因素;B、操作技术因素;C、被 医疗患者的体质因素或其他因素,如是否使用其他产物、有毒物品及 其他致敏因素。所以,如果出现医疗器械使用后的不良反应,必须认 真调查、分析、核实,必要时经有关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检查、验证确定。

3、质量管理部为企业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小组(ADR),负责收集、分 析、整理、上报企业的产品不良反应信息。

4、有关部门应注意收集正在经营的产品不良反应信息,填报不良反 应报告表,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前上报季度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 ADR小组。

5、应重点收集首营品种的不良反应信息并及时反馈。

6、企业在销售植入性医疗器械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或新产品 时,应注意产品质量追踪,做好销售登记,及时搜集顾客对该产品的 质量意见,及时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7、发生不良反应的产品,应就地封存于不合格区不得销售,并把信 息告知生产企业,以便妥善安置。

8、企业ADR小组必须集中不良反应报告表,根据确认的信息对经营 品种做出调整,并提醒生产企业注意,提醒业务经营部门注意,并于 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向地、市产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汇报,以便 妥善处理。

9、对质量问题处理不及时、发生不良反应隐情不报者,根据情节轻 重,查实后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十、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质量事故指产品经营活动中,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危及人身 健康安全或导致经济损失的异常情况,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 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2、重大质量事故:

①、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产品破损,污染等不能再提供使用,每 批次产品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 ②、销货、发货出现差错或其它质量问题,并严重威协人身安全或已 造成医疗事故者。

③、购进假劣产品,受到新闻媒介曝光或上级通报批评,造成较坏影 响或损失在2000元以上者。

3、一般质量事故:

①、保管不当,一次性造成损失2000以下者。

②、购销“三无”产品或假冒、失效、过期商品,造成一定影响或损 失在2000元以下者。

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发生质量事故,所在部门必须在当天内报企业总经理室、质管部。质 管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汇报, 一般不得超过2天。

5、以事故调查为依据,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 提出整改措施,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6、质量事故处理:

①、发生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轻者在季度考核中处罚,重者 将追究行政、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②、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经查实,将追究经济、行政责任。 ③、对于重大质量事故,质管部的负责人与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分别 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十一、用户访问、质量查询及质量投诉的管理制度

1、企业员工要正确树立为用户服务,维护用户利益的观念,文明经 商,做好用户访问工作,重视用户对企业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的评价 及意见。

2、负责用户访问工作的主要部门为:质管部和业务部。

3、访问对象,与本企业有直接业务关系的客户。

4、访问工作要根据不同地区和用户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调研。

5、各有关部门要将用户访问工作列入工作计划,落实负责人员,确 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定期检查工作进度,保证有效实施。

6、各经营部门还应定期同客户交流质量信息,及时了解客户对产品 质量和工作质量的评价。

7、做好访问记录,及时将被访客户反映的意见、问题或要求传递有 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答复被访问客户。

8、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用户访问和累积资料的工作,建立完善的用户 访问档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9、服务质量查询和投诉的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商品质量的查询 和投诉的管理部门为质量管理部,责任部门是各部门。

10、对消费者的质量查询和投诉意见要调查、研究、落实措施,能立 即给予答复的不要拖到第二天。消费者反映商品质量问题的意见必须 认真处理,查明原因,一般情况下,一周内必须给予答复。

11、各部门应备有顾客意见簿或意见箱,注意收集顾客对服务、商品 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并做好记录。

12、质量查询和投诉时收集的意见,涉及到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处理 记录,研究改进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13、对质量查询和投诉中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经查实,按企业有 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二、产品的售后服务制度 制度内容的基本要求:

1、企业应对产品售后实施控制,并建立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产 品名称、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规格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等。

2、要做到在产品售出后,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用户,对有关产品质 量、交付和服务等方面的顾客反映及时做出回应,也可通过调查表、 电话、顾客论坛、座谈会、意见簿等形式收集顾客意见或建议,经过 分析、利用,最终对本企业服务进行改进。 十

三、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1、为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 定本制度。

2、质量管理部负责医疗器械召回的管理,其他相关部’刁协助质量管理部完成相关工作。

3、医疗器械召回,是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其已上 市销售的存在缺陷的某一类别、型号或者批次的产品,采取警示、检 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升级、替换、收回、 销毁等方式消除缺陷的行为。

4、本公司应当协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召回计划 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医疗器械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缺陷的医 疗器械。

5、公司经营产品售出后,经信息反馈发现医疗器械存在缺陷的,应 当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

6、质量管理部门经确认后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停止销售和使用,并及 时向总经理汇报。

7、质量管理部门通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所在地省、 自治区、直辖市产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对于我公司销售的品种,质量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医疗器械生产企 业开展有关医疗器械缺陷的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 对医疗器械缺陷进行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在使用医疗器械过程中是否发生过故障或者伤害;

(二)在现有使用环境下是否会造成伤害,是否有科学文献、研究、相关试验或者验证能够解释伤害发生的原因; (三)伤害所涉及的地区范围和人群特点 (四)对人体健康造成的伤害程度; (五)伤害发生的概率;

(六)发生伤害的短期和长期后果; (七)其他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因素。

9、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医疗器械召回分为:

(一)一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二)二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三)三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引起危害的可能性较小但仍需要召回的。

10、接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后,按照生产企业的召回 通知,由销售部及时通知使用单位或使用人。其中一级召回在1日内, 二级召回在3日内,三级召回在7日内,通知到有关医疗器械经营企 业、使用单位或者告知使用者。 召回通知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召回医疗器械名称、批次等基本信息; (二)召回的原因;

(三)召回的要求:如立即暂停销售和使用该产品、将召回通知转发到相关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等; (四)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理方式

11、质量管理部对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医疗 器械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产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 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存档备查。 十

四、文件、资料、记录管理制度

为了使本企业的文件(包括资料、记录,下同)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使文件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 归档等工作衔接有序,做到高效、及时、准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凡涉及质量管理的有关文件,按《质量管理文件制订的规定》、《质量管理文件管理及使用的规定》办理 《质量管理文件制订的规定》

1、起草文件的组织机构:本企业应有执业药师或其他技术负责人的 文件起草筹备机构,根据本企业的实际确定文件制定的运作程序,批 选合格的文件起草人员,提出编制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起草文件人员要求:

(1)、必须是关键岗位人员,如采购部门、质量管理部门、终端服务 部门的负责人和授权人员。

(2)、应具备必须的教育和实践经验资格。

(3)、懂技术,敢管理,勇于承担责任,善于与他人合作等。

3、文件的起草

(1)、文件的起草主要由文件使用部门择人负责起草,以保证文件内 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应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写具体内容)。 (2)、草稿交质量管理部门初审,由人力资源部分发与文件有关部门 审核,并签发意见,再由起草人修改,最后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定 稿。如有不同意见,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裁定。

(3)、要杜绝文件的片面性,增加文件的可行性。起草的文件应达到 下列要求:

A、文件标题、类型、目的、原则应有清楚的陈述。 B、文件内容准确,不可模棱两可,可操作性要强。 C、条理清楚,易理解,便于使用。 D、提倡实事求是,不反对借签别人的先进经验,但绝不能生搬硬套,难以形成的文件可待时机成熟后再期完成。

4、文件的生效

(1)、文件定稿后,需有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方能生效。

(2)、涉及一个部门的文件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 人批准;涉及全公司的文件,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 准,正式下文执行,以保证文件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3)、定稿文件不得使用手抄,以防差错。

(4)、已定稿的文件要统一格式、统一编号,便于查找。(应写出具 体格式和编号的方法)。 《质量文件管理及使用的规定》

文件管理是指包括文件的设计、制订、审核、批准、分发、执行、归 档以及文件变更等一系列过程的管理活动。文件的保管与归档应符合 国家、地方有关法规要求。各种经营记录应保存至产品有效期(负责 期)后二年。

1、文件的编码

文件形成后,所有文件必须有系统的编码,并且整个公司内部应保持 一致,以便于识别、控制及跟踪,同时可避免使用或发放过时的文件。

2、文件的发放

文件批准后,在执行之日前由人力资源部发放至相关人员部门,并做 好记录,同时收回旧文件。

3、文件的执行与检查

文件起始执行阶段,有关管理人员有责任检查文件的执行情况,这是 保证文件有效最关键的工作。同时文件管理部门应定期向文件使用和 收阅折提供现行文件清单,避免使用过时旧文件。所有文件每年复核 一次。如果文件采用自动控制或管理系统,仅允许授权入操作。

4、文件使用者培训

文件在执行前应对文件使用者进行专题培训,可由起草人、审核人、 批准人进行培训,保证每个文件使用者知道如何使用文件。(写出具 体文件的培训时间要求)。

5、文件的归档

文件的归档包括现行文件和各种结果记录的归档。文件管理部门保留 份现行文件或样本,并根据文件变更隋况随时更新记录在案。各种记录完成后,整理分类归档,保留至规定期限。

6、文件变更

(1)、文件一旦制订,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但文件的使用及管理 人员有权提出变更申请,并提出理由,交给该文件的批准人,批准人 评价了变更的可行性后签署意见。变更文件再按新文件起草程序执 (2)、文件管理部门负责检查文件变更引起的其它相关文件的变更, 并将变更情况记录在案,以便跟踪检查。

7、文件管理应不断持续改进,其改进的方向:

(1)、简化:文件管理工作应持续改进,其目标是简化工作流程,减 少中旬环节。文件管理程序化,使之有效控制,有效管理。 (2)、计算机化:实现文件管理无纸化,这是现代文件管理的目标, 它的好处在于文件的起草、审核、批准、更新、快递方便、缩短文件 形成周期,能自动储存,减少定员、提高效率。(这是本企业努力的 方向)

8、需要填写数据的文件(记录) (1)、内容真实,记录及时;不得超前记录和回忆记录。 (2)、字迹清晰,不得用铅笔或红色笔填写。

(3)、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文件,需要更改时不得用涂改液,应划去 后在旁重写,签字或盖章。

(4)、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得留有空格,如无内容填时要划“—” 线表示,以证明不是填写者疏忽,内容与上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 得用“””或“同上”等表示。

(5)、商品名、厂牌、购进和销售单位等不得简写。 (6)、操作者、复核者均应填写全姓名,不得只写姓或名。 十

五、医疗器械产品追溯制度 1目的

为了应对医疗器械突发事件或召回事件,以便在第一时间找到使用患 者。 2范围

追溯器械;所有经销产品。 3定义 可追溯性是指通过记录来追溯产品的历史。 4职责

4.1供方:负责对提交给我公司的产品进行标识; 4.2资材部:

4.2.1负责监督供方对提交给我公司的产品进行标识; 4.2.2负责标识购进物品的产品属性; 4.3器材仓库及使用单位: 4.3.1仓库负责产品验收;

4.3.2仓库负责做好完整的验收记录; 4.3.3仓库负责追溯产品购进过程的形成; 4.3.4使用单位负责追溯产品使用过程的形成。 5管理方法

5.1产品标识的内容:公司对产品进行标识进行入库验收登记,主要 标识以下内容:

5.1.1产品属性:可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来源(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注册证号、购进日期、数量等。

5.1.2验收质量状态:可包括:待验或合格或不合格或待定、验收人 员、验收日期、数量等。

5.2应对使用的产品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存档。 十

六、产品拆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方便消费者合理,规范产品拆零销售行为,保证产品销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拆零医疗器械 3. 责任人:质量管理员 4.内容

4.1 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产品的拆零销售工作。拆零销售人员应具有由地市以上产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且身 体健康。

4.2. 营业场所应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备的拆零工 具,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用工具清洁卫生。

4.3. 拆零后的产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产品 混放,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4.4. 拆零前,应检查拆零产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 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产品,不得拆零销售。

4.5. 产品拆零销售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所进行操作,将 产品放入专用的拆零产品包装中,写明产品名称、规格、有效期及名 称,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顾客。

4.6. 产品拆零销售应做到销完一个包装再拆另一包装,不得将不同 包装产品混装。

4.7. 拆零产品不得陈列在开架陈列柜台中。

4.8. 拆零后的产品不能保持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产袋,加贴拆 零标签,写明产品名称、规格、用法。 4.9.应做好《拆零产品销售记录》, 内容包括:产品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数量、拆零销售起止期、操作人等。

4.10. 拆零产品过期或外观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即时撤出柜台,按不 合格品处理。

4.11. 凡违反上述规定,出现不合格的拆零产品上柜销售的,公司将 视其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罚。 十

七、陈列管理制度

1.目的:为确保本店经营场所内陈列产品质量,避免产品发生质量问题。

2.依据:《产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7

6、77条,《产品经营质量管 理规范实施细则》第71条。 3适用范围:本店产品的陈列管理

4.责任:营业员、陈列检查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5.内容:

5.1 陈列的产品必须是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合格产品。

5.2陈列的产品必须是经过本店验收合格,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的产品。

5.3产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整齐陈 列,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物价标签必须与陈列产品对应,字迹清晰; 产品与非产品应分开摆放。

产品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区中,其中常温2-30oC、阴凉2-20oC、冷存2-10 oC,各区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

5.4处方产应当摆放在非透明的货柜内,并不得开架销售。(试行) 5.5拆零产品必须存放于拆零专柜,做好记录并保留原包装标签至该 产品销售完为止。

5.6需要冷藏保存的产品只能存放在冷藏箱中,不得在常温下陈列, 需陈列时只陈列包装。

5.7陈列产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产品不应陈列。 5.8 对陈列的产品应每月进行检查并予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及 时通知质量负责人复查。

5.9用于陈列产品的货柜、橱窗等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产品。

5.10在店产品实行分区管理和色标管理,统一标准:待验产品区、退货产品区为黄色;合格产品区为绿色(暂时不采用色标); 不合格产 品区为红色。

十八、员工法律法规教育、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的管理制度

1、为提高员工的质量素质、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客户服务,特制定 本制度。

2、质量管理部负责企业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培训教育 原则:既重现业务素质教育,又重现思想素质教育;既重现理论学习, 又注重实践运用;既有数量指标,也有质量指标,也考虑群体功能的 优化。

3、培训方法:集中培训与个别培训相结合;企业内与企业外培训相 结合;采取由浅入深,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定 期进行考试和考评工作,以示培训效果。

4、人力资源部根据质量管理部制定的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合理安 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5、企业新进人员上岗前进行质量教育、培训,主要讲解企业质量管 理制度、岗位标准操作规程与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 方法及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质量与微机管理以及有关商品的质量方 面的法律、法规等。培训结束,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6、当企业因经营状况调整而需要员工转岗时,转岗员工,为适应新 工作岗位需要进行质量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视新岗位与原岗位 差异程度而定。

7、教育、培训工作考核中成绩不合格者,所涉及到的部门或人员按企业有关规定处理 十

九、企业报告制度

公司每年报告的内容应涉及企业履行承诺的情况,比如注册资本认缴 情况;应涉及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应依法向相关部门及公众报告, 也可以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所报告信息最终都进入企业信用平 台。涉及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平台上对该经营 项目是否办理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否有效作出官方评价。企业 报告制度还必须围绕企业信用记录展开。

第三篇: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经营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一)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

(二)质量管理的规定;

(三)采购、收货、验收的规定;

(四)供货者资格审核的规定;

(五)库房贮存、出入库、运输管理的规定;

(六)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规定;

(七)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的规定;

(八)医疗器械退、换货的规定;

(九)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规定;

(十)医疗器械召回规定;

(十一)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的规定;

(十二)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规定;

(十三)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十四)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的规定;

(十五)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和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企业还应当制定购货者资格审核、医疗器械追踪溯源、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的规定;

(十六)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自查制度; (十七)根据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记录制度;

(十八)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十九)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二十)计算机管理制度

(二十一)经营冷藏、冷冻医疗器械的,应建立储存、运输相应管理制度。

(二十二)隐形眼镜护理液和助听器需指定验配制度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一定修改即可

第四篇: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2、效期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3、产品标准管理制度

4、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5、医疗器械质量验收制度

6、医疗器械在库保管、养护管理制度

7、医疗器械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8、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制度

9、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0、医疗器械退回产品管理制度

11、医疗器械质量跟踪管理制度

1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3、质量信息收集管理制度

14、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15、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6、医疗器械质量查询、投诉管理制度

17、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及考核制度

18、安装、维修管理制度

19、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20、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21、用户访问联系管理制度

22、计算机设备和软件管理制度

23、文件、记录及凭证管理制度

24、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第五篇: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改

一、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的制度

1.认真贯彻学习和遵守国家关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及有关规定。

2.依据企业质量方针目标,制定本部门的质量工作计划,并协助本部门领导组织实施。

3.负责质量管理制度在本部门的督促、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负责处理质量查询。对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应填写质量查询登记表,及时查出原因,迅速予以答复解决,并按月整理查询情况报送质量管理部和市场部门。

5.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经常收集各种信息和有关质量的意见建议,组织传递反馈。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分析报告。

6.负责不合格产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废产品处理的监督工作。

7.收集、保管好本部门的质量文件、档案资料,督促各岗位做好各种台帐、记录,保证本部门各项质量活动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建立并做好产品质量档案工作。

8.协助部门领导组织本部门质量分析会,做好记录,及时上报本部门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和各类信息处理单。

9.指导验收员、养护员和保管员执行质量标准和各项管理规定。

10.了解本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总结成绩,找出差距,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1.负责经营过程中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等。

二、质量管理的规定

1、“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产品。

2、首营企业的质量审核,必须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照复印件,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还应提供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

3、首营品种须审核该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书、包装、说明书、样品以及价格批文等。

4、购进首营品种或从首营企业进货时,业务部门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或首营企业审批表,连同以上所列资料及样品报质管部审核。

5、质管部对业务部门填报的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审核合格后,报企业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批,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商品。

6、质管部将审核批准的首营品种、首营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7、物品质量验收由质量管理机构的专职质量验收员负责验收。

8、公司质管部验收员应依据有关标准及合同对

一、

二、三类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并有详实记录。各项检查、验收记录应完整规范,并在验收合格的入库凭证、付款凭证上签章。

9、验收时应在验收养护室进行,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经营品种的质量验证方法,包括无菌、无热源等项目的检查。

10、验收时对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进行逐一检查。

11、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物品同批号的产品检验报告书。

12、对验收抽取的整件商品,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

13、保管员应该熟悉医疗器械质量性能及储存条件,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的入库凭证入库。验收员对质量异常、标志模糊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物品应拒收,并填写拒收报告单,报质管部审核并签署处理意见,通知业务购进部门联系处理。

14、对销后退回的物品,凭销售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并经验收员按购进商品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15、验收员应在入库凭证签字或盖章,详细做好验收记录,记录保存至超过有效期二年。

三、进货管理制度

1.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购,把好进货第一关。

2.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过程中比价,议价的处理事宜。 3.对首营企业、品种的填报审核承担直接责任。

4.了解供货单位的质量状况,及时反馈信息,为质管员开展质量控制提供依据。

5.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按规定明确,必要的质量条款。

6.购进产品应开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7.做好用户访问工作。

四、货物入库验收制度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上岗。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四、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进口医疗器械验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二)

1.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用使用中文, 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 3.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注册证中规定的适用范围, 4.产品商品名的标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包装标示管理规定》 5.标签和包装标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

五、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六、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七、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报告质管部处理,质管部进行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管部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八、对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要逐批验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区,并做好退回验收记录。质量有疑问的应抽样送检。

九、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销售。

十、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十一、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

立即书面通知业务和质管部进行处理。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前,不得取消标记,更不得销售。

十二、验收完毕,做好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入库验收记录必须记载:验收日

期、供货单位、验收数量、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注册号、质量情况、经办人等。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五、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六、库房货物养护制度

要根据不同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的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两次(上午9:00-10:00,下午2:00-3:00)按时观察库内温、湿度的变化,认真填写“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医疗器械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保证医疗器械贮存质量。温度控制:常温库为10—30℃,阴凉库为温度≤20℃,冷库温度为2—10℃;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

养护人员应对在库医疗器械每季度至少养护检查一次,可以按照“三三四”循环养护检查,(所谓三三四指一个季度为库存循环的一个周期,第一个月循环库存的30%,第二个月循环库存的30%,第三个月循环库存的40%)并做好养护记录,发现问题,应挂黄牌停止发货并及时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交质管部门处理。

整零分开存放; 精密器械分开存放。

在库医疗器械均应实行色标管理。

其统一标准是: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品区、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

七、效期货物管理制度

养护员对近效期商品挂牌标示、按月填报医疗器械近效期催销报表表,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催销,以防过期失效。

做好货贺的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尘、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防鸟、防污染等工作。

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单独存放;

一、

二、三类医疗器械分开存放;

八、出库复核记录

医疗器械出库,必须有销售出库复核清单。仓库要认真审查销售出库复核清单,如有问题必须由销售人员重开方为有效。

医疗器械出库,仓库要把好复核关,必须按出库凭证所列项目,逐项复核购货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项目。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

医疗器械出库必须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按发货凭证对实物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如发现以下问题要停止发货,填写出库拒发单,报有关部门处理:

(一)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二)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三)已超出有效期。

出库后,如对帐时发现错发,应立即追回或补换、如无法立即解决的,应填写查询单联系,并留底立案,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协作,认真处理。

发货复核完毕,要做好医疗器械出库复核记录。出库复核记录包括:销售日期、销往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至、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手人等,记录要按照规定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九、不合格货物管理制度

1、质管部是企业负责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产品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上报质管理部确认,存放不合格品库,挂红牌标志后上报业务部处理。

3、养护员在商品养护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应填写“复查通知单”报质管部进行确认,同时通知配送中心立即停止出库。

4、在产品养护过程或出库、复核,上级药监部门抽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配送、发运和销售,同时按出库复核记录追回发出的不合格产品。

5、不合格产品应由专人保管建立台帐,按规定进行报废审批和销毁。

6、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纠正并制定预防措施。

7、认真及时地做好不合格产品上报、确认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五年。

备注:

一、不合格医疗器械是指质量不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包括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不合格的医疗器械。

二、质管部是负责对不合格医疗器械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部门,做好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工作。如因主观原因导致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流通渠道,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有关人员相应的处罚。

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

(一)质量验收人员在验收的过程当中发现的外观质量、包装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或通过质量复检确认为不合格的;

(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的质量公报品种、通知禁售的品种,并经公司质管部核对确认的;

(三)在保管养护过程中发现过期、失效、淘汰及其他有质量问题的医疗器械;

四、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报告:

(一)在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品区,报质量管理部,同时填写有关单据,并及时通知供货方,明确退货或报废销毁等处理办法。

(二)在养护检查及出库复核中发现,应立即停止销售,经质管部门确认后,按销售记录追回售出的不合格品,并将不合格医疗器械移放入不合格医疗器械区,挂红牌标志

(三)药监部门检查中发现的或公布的不合格医疗器械,要立即进行追回,集中置于不合格品区,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处置。

五、不合格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一)凡属报损商品,仓库要填写不合格医疗器械报告单,质管部审核,并填写报损销毁审批表,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按照规定在质管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

(二) 发生质量问题的相关记录,销毁不合格品的相关记录及明细表,应予以保存。

六、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应严格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程序执行。

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十一、销售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的销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2、销售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销售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

3、销售产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并按规定建立购销记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售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其内容应有:销售日期、销售对象、销售数量、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经办人、负责人签名等。

4、凡经质管部检查确认或按上级药监部门通知的不合格医疗器械,一律不得开票销售,已销售的应及时通知收回,并按不合格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执行。

5、在销售医疗器械商品时,应对客户的经营资格和商业信誉,进行调查,以保证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6、销售产品时应正确介绍产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7、定期不定期上门征求或函询顾客意见,认真协助质管部处理顾客投诉和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质量改进。

十二、财务工作制度

十三、质量事故报告与制度

1、企业员工要正确树立为用户服务,维护用户利益的观念,文明经商,做好用户访问工作,重视用户对企业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的评价及意见。

2、负责用户访问工作的主要部门为:质管部和业务部。

3、访问对象,与本企业有直接业务关系的客户。

4、访问工作要根据不同地区和用户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调研。

5、各有关部门要将用户访问工作列入工作计划,落实负责人员,确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定期检查工作进度,保证有效实施。

6、各经营部门还应定期同客户交流质量信息,及时了解客户对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的评价。

7、做好访问记录,及时将被访客户反映的意见、问题或要求传递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答复被访问客户。

8、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用户访问和累积资料的工作,建立完善的用户访问档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9、服务质量查询和投诉的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商品质量的查询和投诉的管理部门为质量管理部,责任部门是各部门。

10、对消费者的质量查询和投诉意见要调查、研究、落实措施,能立即给予答复的不要拖到第二天。消费者反映商品质量问题的意见必须认真处理,查明原因,一般情况下,一周内必须给予答复。

11、各部门应备有顾客意见簿或意见箱,注意收集顾客对服务、商品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并做好记录。

12、质量查询和投诉时收集的意见,涉及到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处理记录,研究改进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13、对质量查询和投诉中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经查实,按企业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四、产品质量跟踪制度

十五、产品售后服务制度

1、目的:为了更好地为顾客服务,提高公司经营信誉,增强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服务制度。

2、坚持“质量第

一、用户第一”的经营思想,将售后服务工作,提高到与产品质量要求同步。

3、与供货方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时,同时约定由供货方对医疗器械的维修条款。

4、公司建立顾客访问制度,采取不定期上门访问、书面征求意见或利用各种机会等方式广泛征求顾客对本公司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要求,同时做好记录。对顾客反映的意见应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领导,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5、对顾客来信、来电、来访提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应认真做好接待处理工作,做到态度热情虚心,处理及时公正。不管顾客提出的意见正确与否,都应虚心听取,沟通和加强与顾客之间的联系,并做好相关记录。

6、公司建立客户档案卡,认真处理客户来信、来访。每件来函、复函、编号,按产品分别归档管理。

7、对顾客在商品质量方面的反馈意见,应及时分析研究处理,认真解决用户提出的问题,同时将处理意见上报质量管理部门。

8、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逐渐使客户服务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9、随时了解市场信息,掌握同行业产品价格、质量信息,及时反馈给企业领导,促使领导正确决策。

十六、员工培训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培训教育原则:既重现业务素质教育,又重现思想素质教育;既重现理论学习,又注重实践运用;既有数量指标,也有质量指标,也考虑群体功能的优化。

二、培训方法:集中培训与个别培训相结合;企业内与企业外培训相结合;采取由浅入深,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定期进行考试和考评工作,以示培训效果。

三、人力资源部根据质量管理部制定的年度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四、企业新进人员上岗前进行质量教训、培训,主要讲解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岗位标准操作规程与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账、记录的登记方法及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质量与微机管理以及有关商品的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等。培训结束,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五、当企业因经营状况调整而需要员工转岗时,转岗员工,为适应新工作岗位需要进行质量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视新岗位与原岗位差异程度而定。

六、教育、培训工作考核中成绩不合格者,所涉及到的部门或人员按企业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时间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按国家规定执行报告制度。

二、认真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办法》,遇患者使用所经销医疗器械产品有不良反应时间时应及时登记,按规定认真如实反应上报。

三、各业务部门应注意收集正在经营的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的信息。上报给质量管理部门。

四、经办人员及质检部门应积极协调生产厂家和有关部门对此问题进行处理,减小损失范围,保护患者利益。

五、不良反应报告要实事求是,切忌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有关资料。 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隐情不报者,根据情节严重,在考核中进行处理。

六、加强商品售前、售后服务,按国家和地方药监局审批同意的“产品使用说明书”的内容介绍产品使用的注意事项,减少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

七、积极宣传预防不良反应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十八、企业自查报告制度

一、每季度对存放的物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近效期物品。发现有质量疑问的物品应当及时停止销售,由质量管理人员确认和处理,并保留相关记录。

二、按分类以及储存要求分区陈列,并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医疗器械的摆放应整齐有序,避免阳光直射;冷藏物品放置在冷藏设备中,应当对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

三、验收人员对物品的外观、包装、标签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等进行检查、核对,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包括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或序列号、生产日期或有效期或失效期、灭菌信息(如有)、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验收记录上应标记验收人员姓名和验收日期。验收不合格的还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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