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农产品贸易论文

2022-05-09

要写好一篇逻辑清晰的论文,离不开文献资料的查阅,小编为大家找来了《两岸农产品贸易论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作

两岸农产品贸易论文 篇1:

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对两岸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两岸贸易的特殊社会环境,导致了大陆单方向的特惠政策,但大陆方面单向性的政策支持,无法消除来自其他国家农产品对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所造成的压力。加上台湾方面的过度依赖,使得两岸农产品贸易存在着诸多问题。为此,分析了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中的主要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目的是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产品贸易;壁垒;竞争力

两岸农产品贸易是海峡两岸经济往来中非常重要同时又较为特殊的部分。一方面,由大陆对台湾的准入制度不断放宽;另一方面,台湾对大陆则施行了截然不同的严苛进口限制制度。两岸贸易的特殊社会环境,导致了大陆单方向的特惠政策,但大陆方面单向性的政策支持,也没办法消除来自其他国家农产品对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所造成的压力。再加上台湾方面的过度依赖,使得两岸农产品贸易存在着诸多问题。

1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中的主要问题

1.1台湾农业保护主义思想,单方面设置壁垒

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一直以来都是呈现着稳步增长的态势。即便如此,海峡两岸农产品还是受到了台湾当局对大陆制定的限制政策的影响。可以说,台湾出于保护自主农业的观念,对大陆施行的单方面的贸易壁垒,极大阻碍了两岸农产品贸易的正常发展。就大陆而言,由台湾进口的农产品不论是种类还是数量,都是不存在限制的,甚至于颁布相应的优惠开放政策,鼓励台湾农产品出口至大陆。反之,台湾地区施行的是“宽出严入”的政策,该歧视政策使得大陆极大一部分的农产品无法进入台湾的市场。

1.2两岸农产品无序竞争

即使台湾农业发展得到了大陆的支持,但两岸间农产品的相互竞争也是同时存在的。台湾的农业属于外向型经济,对于出口的依赖程度过大。农产品贸易在两岸间形成了稳定的格局之后,大量廉价的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当地的农业形成了冲击,一些原先在台湾具有较强出口优势的农产品已经被或者正在被来自于大陆的农产品所替代。压力致使台湾单方面开展保护政策,但却不能有效抑制住海峡两岸间的农产品的无序竞争,反而使两岸的农业合作失去了原有的平衡。

1.3出口地过度集中,依赖于少数地区

台湾农产品出口的集中性,主要表现为国际市场以及大陆市场两方面的问题。就国际市场而言,台湾农产品的出口地主要集中于美国以及日本这两个地区。台湾将其大量优势农产品,出口至美、日两国,过分的相信该销售渠道的稳定性,使得台湾的农业长期受到美、日两国自身复杂的农业结构变化的影响。其外部性的农业发展观念,虽然顺利的建立起国际化的营销网络,但凭借着自身不完善的农产品贸易结构,是不足以参与贸易争端繁杂的世界市场的。

而就国内大陆市场而言,因受到政策的扶持而产生的依赖心理,寄希望于大陆地区农产品贸易的长期顺差,不再追求开拓新的销售渠道,而是集中依赖于大陆政策优惠品种、优惠地区的出口行为。台湾出口至大陆的农产品,主要集中于大陆的南部地区,特别是福建、海南等地。

1.4两岸通关、检验、检疫制度繁琐

2009年12月,两岸间共同签订了《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在一些宏观规定及原则问题上,两岸达成了合作发展的共识。但针对两岸间因运输、检验检疫制度繁琐引起的具体问题,该协议缺乏可行性。

2相应的对策分析

2.1加强双边合作,平等贸易

加强两岸间农产品贸易的合作,共同达到平等贸易的良好前景,是有效改善贸易歧视的手段。尝试建立两岸间的“共同市场”,加速拓展两岸农产品合作发展的空间,使两岸间的资源要素更加有效地流动与合理配置,是实现双边合作较为可行的方法。

其中,建立海峡两岸的共同市场,一直是两岸农产品贸易最理想的发展前景。针对空间上的战略布局,共同市场可以先立足于台商较为密集的先行区域,类似于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采取试点试行逐步推进的方法。从地理分布上可以知道,“闽台共同市场”是最为合理的试行区域。台湾与福建两者间不论从地缘上、血缘亲密上、文化相承上或者商缘相连上都是促使共同市场形成的有利因素。闽台两地自古形成互利互补的经贸关系,是建立“闽台共同市场”的重要基石。针对两岸间农产品贸易的阻碍,可以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形成有效的分工合作,进一步消除两岸间贸易上的隔阂,达到平等互助的贸易格局,最终发展成共同经贸成员在国际环境中的竞争优势。

2.2增强农产品差异化优势,提升竞争力

两岸农产品贸易,置身于世界舞台的风口浪尖,经受着各方面的竞争压力。不论是来自于大陆台湾之间相互的比较竞争,还是来自于国际农产品市场带来的垄断竞争,都考验着海峡间农产品贸易的生存能力。以建立“闽台共同市场”的美好意愿为前提,两岸间还必须寻求方法,进一步提升大陆抑或台湾农产品的竞争优势。

从整体水平上来分析,大陆农产品的竞争优势是大于台湾的。当两个共同经贸市场想要得到发展,因着力于加强短板的优势力。依据“木桶效应”,重点加强台湾地区农产品的竞争优势,是解决海峡两岸无序竞争的关键。增强

台湾农产品差异化优势,不仅能够提升台湾地区农产品的竞争力,还同时带动两岸间农产品贸易市场更进一步趋于完整化,发展台湾农业的特色竞争力,不冲突于两岸间的合作与发展,是可行的对策。

2.3分散经营方向,建立新的销售渠道

政策的利好,台湾过分的针对免税项目的农产品朝着免税地区集中的出口以及生产,盲目的依赖大陆的单方向的优惠行为,导致台农依存度过高,自主经营能力逐渐减弱不比从前。再加上对农产品主要进口地的美国、日本等的特点农产品种类的进口也存在着强烈的依赖心理,进出口的过度集中也将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大大集中了。

从出口上来说,台湾地区应当由原先只针对大陆南部地区的出口行为慢慢转为多方向性的出口行为。借着现今运输技术及冷藏技术的完善,也借着大陆地区各通关口岸对台商的优惠,扩大销售渠道是非常可行的发展方针。而就出口农产品品种而言,不能仅仅着眼于高利润的农产品,还要主动发现适合于大陆地区的互补性农产品。

2.4施行两岸检验检疫合作制度,共创两岸农业合作新前景

过度的农产品检验检疫制度阻碍了大陆地区优势农产品进入台湾农产品市场的可能性。从两岸农产品贸易的发展趋势可以得知,将来两岸农产品的贸易周转速度,必然会有很大程度上的提升,而加快的贸易速度能够实现的前提是双向的通关程序都能更加简化,并且双向的政府或商户也必须有更高的信赖关系。

施行两岸检验检疫合作制度,是简化两岸农产品贸易通关程序的必经之路。由双方的主管部门出面提高农产品通关的约束力,重新定义一个两岸检验检疫合格标准的指标,以满足两岸农户对农产品质量的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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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蒋颖.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结构研究[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

[3]林卿,王荧.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与发展研究[J].亚太经济,2010,(6).

[4]庄佩芬,蔡秋红.海峡两岸农产品出口结构调整能力与调整成本比较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12,(3).

[5]陈晓明,刘录敬.台湾农产品在大陆市场竞争力研究[J].学术论坛,2010,(12).

[6]竹子俊.政策利好助台湾农产品“漂洋过海”[J].中国对外贸易,2012,(1).

作者:马静

两岸农产品贸易论文 篇2:

两岸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分析

作者简介:丁丽(1995-),女,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贸易. Email:971162823@qq.com

通讯作者:杨韶艳(1970-),女,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国际贸易. Email:ericashaoyan@163.com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17XGJ009)

摘要:【目的/意义】虽然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势头越来越好,但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阻碍,对双边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进行研究,旨在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的高质量发展。【方法/过程】基于2018年联合国商品贸易数据库(UN Comtrade)的数据,在对两岸农产品贸易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大陆与台湾农产品的RCA指数、TCI指数、TII指数及GL指数进行测算,从所有农产品和具体类别的农产品两个角度,分析两岸农产品的贸易互补性。【结果/结论】研究发现,虽然两岸在一些农产品贸易上存在竞争性,但在大部分农产品上均存在较强的贸易互补性,双边可以在果蔬、糖类、植物纤维、奶类制品等互补性较强的农产品上开展更为深入的贸易合作,以此实现贸易潜力的发展和贸易空间、规模的拓展。

关键词:大陆;台湾;农产品贸易;互补性

Analysis on the Complementarity of Crossstrait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e

DING Li, HOU Xinran, YANG Shaoya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Ningxia University, Yinchuan, Ningxia 750021, China)

Key words:  Mainland; Taiwan;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e; complementary

自改革開放以来,随着大陆的营商环境、投资环境、基础设施的不断健全以及贸易便利化水平的不断提升[1],两岸生产要素和经济结构高度互补,使得两岸经贸关系发展得越来越好,经济关系成为了两岸关系中最活跃的因素[2]。大陆和台湾开展的贸易合作本属于国家内部贸易,但贸易的具体方式长期以来却以国际惯例为依据。其中,农业同时作为双边的重要产业,在两岸贸易中自然不可或缺[3]。自2005年起,大陆为推动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深入发展,对来自台湾的部分农产品实行了零关税,虽有效促进了两岸农产品贸易,但不可否认两岸农产品贸易的开展仍然存在着一些阻碍和困难[4-5]。为了更好地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的高质量发展,学者们对两岸农产品贸易的现状及贸易关系展开了广泛的研究。目前已有报道的相关文献大多是以两岸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竞争性、产业内贸易为研究主题进而探寻双边贸易紧密程度大小的,并且不同的研究视角得出的研究结论和建议也各不相同。呙小明等[6]利用出口相似性指数和贸易互补指数,从所有农产品的视角对两岸农产品的贸易关系进行了研究,得到大陆和台湾农产品贸易的竞争性较为激烈而互补性较弱的结论。蒋颖等[7]运用贸易竞争力指数和产业内指数,从具体类别的农产品视角,分析了大陆和台湾农产品的贸易关系,研究发现大陆和台湾在部分农产品上存在竞争性,在另一部分农产品上存在较强的互补性。陈冰芳等[8]按照WTO《农业协定》将农产品分为了4大类,采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和贸易条件指数,研究发现两岸各自拥有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台湾的技术密集型农产品的比较优势要大于大陆。此外,还有学者针对某一种类的农产品,对两岸的贸易关系进行了研究。如吕建兴等[9]运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竞争性比较优势指数、贸易互补性系数以及贸易偏斜指数分析了两岸果蔬贸易的竞争性和互补性,郑思宁[10]综合采用了GL指数、水平型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对大陆和台湾水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情况进行了研究。综上所述,虽然对于大陆和台湾农产品贸易关系的研究已经很多,但是从所有产品和具体类别农产品的双向角度出发研究两岸农产品贸易互补性的报道较为少见。而贸易互补性对于大陆和台湾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又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基于RCA指数、TCI指数、TII指数及GL指数,对大陆和台湾所有农产品以及具体种类农产品的贸易互补性展开分析,以期为进一步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的发展提供对策建议。

1两岸农产品贸易现状

1.1数据来源及农产品分类

本文主要研究大陆和台湾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关系,使用的贸易数据均来自联合国商品贸易数据库(UN Comtrade)。在该数据库2018年的农产品贸易数据中,没有大陆从台湾进口及大陆对台湾出口肉类制品的数据,因此分析中不包含与这项数据有关的测度与分析。本文依据HS2002商品分类的方法,将其每个章节包括的内容结合农产品的定义,把主要的农产品按照属性接近程度划分为11大类,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1.2大陆与台湾农产品的贸易现状

近10年间,大陆和台湾农产品对外贸易的规模得到了很大的拓展。在2018年,大陆所有农产品出口总额为950.35亿美元,比2008年增加了435.76亿美元;进口总额为1390.66亿美元,比2008年增加了802.85亿美元。台湾所有农产品出口总额为56.59亿美元,比2008年增加了26.23亿美元;进口总额为139.72亿美元,比2008年增加了42.68亿美元。

从大陆与台湾进出口农产品的贸易规模来看,2018年,大陆从台湾进口的农产品为11.87亿美元,占大陆从台湾所有产品进口额的0.67%;大陆出口到台湾的农产品为27.19亿美元,占大陆对台湾所有产品出口额的5.59%。从大陆与台湾进出口农产品的贸易结构来看,2018年,在大陆从台湾进口的各类农产品中,排在前3名的依次为植物纤维、饮料和烟草、水产品,进口额分别为3.19亿美元、2.19亿美元和2.15亿美元;排在后3位的依次为奶类制品、其他农产品和油料油脂,进口额分别为0.05亿美元、0.09亿美元和0.12亿美元。在大陆出口到台湾的各类农产品中,排在前3位的为水产品、果蔬及油料油脂,出口额分别为18.71亿美元、2.46亿美元和1.91亿美元;排在后3位的依次为奶类制品、糖类和植物纤维,出口额分别为0.0018亿美元、0.19亿美元和0.39亿美元。

2两岸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实证分析

2.1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分析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s Index,RCA),一般用来通过比较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国际贸易中某一产品或产业的比较优势,进而判断这一产品或产业在国际市场中所具有的出口竞争力的大小。当该指数小于0.8时,表示具有的比较优势较弱;当处于0.8~1.25之间时,表示具有的比较优势中等;当大于1.25时,说明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

本文利用该指数计算并分析大陆与台湾所有农产品和各类农产品的比较优势。计算公式如式(1)所示,其中,RCAik为i国家或地区k类农产品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Xik为i国家或地区k类农产品的出口额,Xit为i国家或地区所有产品的出口额,Xwk为全世界对k类农产品的出口額,Xwt为全世界对所有产品的出口额。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大陆和台湾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存在着较为显著的差异。整体来看,大陆和台湾的所有农产品具有的均是较弱的比较优势。具体来看,各类农产品中大陆仅粮食的RCA指数小于台湾,其余农产品的RCA指数均大于台湾,说明除粮食以外的农产品,大陆的比较优势大于台湾。大陆的动物产品RCA指数为0.86,具有的比较优势中等;植物纤维和水产品的RCA指数分别为1.95和1.54,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而台湾除了水产品具有中等的比较优势外,其他农产品均具有的是较弱的比较优势。这说明两岸在农产品的贸易合作中,具有很大的潜力和贸易空间,台湾可以在没有比较优势或比较优势小于大陆的农产品上与大陆展开更为深入的贸易合作,大陆亦是如此。

2.2贸易互补性指数分析

贸易互补性指数(Trade Complementarity Index,TCI),通常被用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与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进口之间的匹配程度,通过判断贸易双方产品贸易互补关系的紧密程度来分析其贸易合作的空间大小。当该指数大于1时,说明贸易双方贸易的互补性较强即贸易产品的类别较吻合,并且值越大,贸易互补性越强。计算公式如式(2)所示,TCI指数通过出口比较优势指数和进口劣势指数体现,其公式如式(3)和式(4)所示。其中,RCAxik为开展贸易的双方中i进口国或地区在k类农产品上的比较优势指数,计算方法如前文所示;RCAmjk为开展贸易的双方中j国或地区进口k类农产品的比较劣势指数,Mjk表示j国或地区对k类农产品的进口额,Mjt表示j国或地区进口所有产品的进口额,Mwk表示全世界对k类农产品的进口额,Mwt表示全世界所有农产品的进口额。计算结果如表3所示。

注:数据由联合国商品贸易数据库(UN Comtrade)相关资料计算整理获得,下同。

从表3中可以看出,在所有农产品上,大陆作为出口方和台湾作为进口方的TCI指数明显大于大陆作为进口方和台湾作为出口方,说明大陆作为出口方和台湾作为进口方所有农产品的互补性更强。在具体类别的农产品上,除了在粮食、油料油脂、饮料和烟草上,大陆作为出口方和台湾作为进口方的TCI指数等于或小于大陆作为进口方和台湾作为出口方的贸易互补性,其他农产品大陆作为出口方和台湾作为进口方的贸易互补性均大于大陆作为进口方和台湾作为出口方。

以大陆作为出口方来看,大陆与台湾的植物纤维的TCI指数大于1即拥有较强的贸易互补性;以大陆作为进口方来看,大陆与台湾贸易互补性较强的前3位农产品分别为植物纤维、饮料和烟草、水产品,但是TCI指数仍小于1。

上述分析说明,整体来看,大陆是台湾重要的农产品进口来源地,而对于大陆进口农产品而言,台湾的重要性相对较低。具体看各类农产品,相对而言,大陆是台湾进口果蔬、糖类、植物纤维、奶类制品、水产品、动物产品、肉类制品和其他农产品重要的来源地,台湾是大陆进口饮料和烟草的重要来源地。

2.3贸易结合度指数分析

贸易结合度指数(Trade Intensity Index,TII)通常被用来衡量贸易双方产品贸易联系的紧密程度,紧密程度越高代表贸易互补性越强。当该指数大于1时,说明贸易双方产品贸易的联系程度紧密,并且高于与世界其他国家的联系紧密程度,数值越大,紧密程度越高,反之亦然[11]。计算公式如式(5)所示。其中,Xij表示i国家或地区出口某类农产品到j国家或地区的出口额,Xiw表示i国或地区出口此类农产品的出口总额,Mjw表示j国或地区对此类农产品的进口总额,Mww表示全世界进口此类农产品的进口总额,Miw表示i国进口此类农产品的进口总额。计算结果如表4所示。

从表4可以看出,在所有农产品上,不论是大陆对台湾农产品的TII指数还是台湾对大陆农产品的TII指数,其数值均大于1,说明总体上大陆与台湾在所有农产品的贸易上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具体而言,在粮食、果蔬、油料油脂、水产品、动物产品和其他农产品上,大陆对台湾的TII指数均大于1,且排在前3位的农产品分别是水产品、油料油脂和动物产品,说明在这几类农产品的贸易上,大陆对台湾有着较强的互补性;在粮食、果蔬、糖类、植物纤维、奶类制品、水产品、动物产品和其他农产品上,台湾对大陆的TII指数均大于1,且排在前3位的农产品分别是其他农产品、奶类制品和果蔬,说明在这几类农产品的贸易上,台湾对大陆有着较强的互补性。

此外,将大陆对台湾农产品的TII指数与台湾对大陆农产品的TII指数进行对比分析,不难发现,除了油料油脂、水产品、饮料和烟草以外,在其余农产品的贸易上,台湾对大陆的TII指数均大于大陆对台湾的,说明在这些农产品上,台湾对大陆的贸易关系要比大陆对台湾的贸易关系更为密切。

注:“-”表示数据缺失,下同。

2.4产业内贸易指数分析

产业内贸易指数(Index of Intraindustry Trade,IIT),通常用来衡量贸易双方在同一产业内的贸易程度大小,若贸易双方在某一产业内同时存在进出口贸易,则表示在该产业上贸易双方具有贸易互补性。其主要包括了巴拉萨指数、格鲁贝尔-劳埃德指数(GL指数)和标准的产业内贸易指数3种形式,学者们常用GL指数来研究和分析产业内贸易的水平。当该指数介于0~0.5之间时,并且数值越大,表明贸易双方产业间贸易程度越大,互补性较强;当该指数介于0.5~1之间时,并且数值越大,表明贸易双方产业内贸易程度越大,竞争性较强[12]。计算公式如式(6)所示,其中,Xij为i国或地区对j国或地区农产品的出口额,Mij为i国或地区从j国或地区进口农产品的进口额。计算结果如表5所示。

从表5中可以看出,整体来看,大陆与台湾的所有农产品的GL指数大于0.5,即以产业内贸易为主,具有较强的竞争性。具体来看,大陆与台湾大部分种类的农产品其GL指数都小于0.5,说明在油料油脂、糖类、植物纤维、奶类制品、水产品和其他农产品上,大陆与台湾主要以产业间贸易为主,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未来在这些农产品的贸易合作上具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和发展潜力。此外,大陆与台湾在粮食、饮料和烟草、果蔬和动物产品上的GL指数均大于0.5,说明在这4类农产品上,双方主要进行的是产业内贸易,且动物产品的竞争力最大,随后依次为果蔬、粮食、饮料和烟草。

3结论及建议

3.1结论

台湾是大陆农产品重要的出口方。从RCA指数来看,大陆与台湾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差异明显,尤其是大陆与台湾的植物纤维、水产品和动物产品,有着较强的贸易互补性。从TCI指数来看,在果蔬、糖类、植物纤维、奶类制品、水产品、动物产品、肉类制品和其他农产品上,大陆作为出口方和台湾作为进口方上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在饮料和烟草上,大陆作为进口方和台湾作为出口方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从TII指数来看,大陆对台湾的粮食、果蔬、油料油脂、水产品、动物产品和其他农产品有着较密切的贸易关系;臺湾对大陆的粮食、果蔬、糖类、植物纤维、奶类制品、水产品、动物产品和其他农产品有着较密切的贸易关系。从GL指数来看,大陆与台湾在农产品上以产业间贸易为主的农产品种类较多,具有较强的贸易互补性。

3.2建议

通过上述研究和分析,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大陆与台湾在大部分农产品上具有较强的贸易互补性,贸易联系较为密切,有着很大的贸易发展空间,但在部分农产品上也存在着一定的竞争性。对于这部分存在竞争性的农产品,大陆和台湾首先要增强各自的比较优势,相互协调并扩展对应的农产品进出口市场,同时利用福建对台湾的“五缘”优势,以构建闽台先行区为平台更好更快地打造两岸“共同市场”[13],并结合自身的比较优势与农产品结构的互补情况展开大陆与台湾之间更深入的农产品贸易合作,实现双边在农产品贸易合作上的互利共赢。其次,大陆应加大对台湾农产品的进出口,尤其是对果蔬、糖类、植物纤维、奶类制品、水产品、动物产品等具有较强互补性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双边要不断的优化互补性农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农业产业,营造出良好的农产品贸易环境[14],从而进一步扩大贸易的规模。最后,台湾要充分有效地发挥好大陆农产品市场的巨大作用,双边建立更为健全的农产品贸易合作机制,搭建两岸农产品生产经验交流和学习的平台[15],保证贸易潜力和贸易合作能够得以顺利的发展,拓展农产品贸易广度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农产品贸易的深度[15-16],促进大陆和台湾农产品贸易的往来,推动两岸贸易的高质量发展,为两岸拥有更佳的经贸关系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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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丽 侯欣然 杨韶艳

两岸农产品贸易论文 篇3:

ECFA实施对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成本的影响

摘要:采取Novy(2011)模型对2000—2013年两岸农产品的贸易成本进行测度分析,并实证分析了ECFA对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成本的影响。结果表明,两岸农产品贸易成本总体上呈下降的趋势,但ECFA对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成本下降并未起到显著作用,资金成本、汇率、劳动力成本、人均GDP对贸易成本的影响较显著,地理距离对于贸易成本影响不显著。研究认为,两岸经贸合作需在政治互信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要不是进一步完善ECFA条款,扩大ECFA早收清单中农产品数量,并保证经济平稳、汇率稳定。

关键词:Novy模型;贸易成本;ECFA;农产品;海峡两岸

Key words: Novy model; trade cost; ECFA; agricultural product; crossstrait

ECFA協议是两岸签署的关于商品贸易、服务自由化的协议,处理的是“超WTO待遇”(WTO plus),即根据WTO规范,成员间可以签署FTA,提供超越WTO承诺的优惠,但不适用于其他成员。自ECFA实施以来,两岸经贸合作越来越密切。然而,学术界关于ECFA的实施是否影响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成本、是否使两岸农产品贸易成本的影响因素更趋复杂化等问题研究较少,鉴于此,本研究对比了ECFA实施前后两岸农产品贸易成本的变化,并实证分析了ECFA对两岸农产品贸易成本的影响。

1ECFA条款签订与两岸农产品贸易状况

11ECFA条款对农产品贸易规定

2010年ECFA正式签署。初期,先签署纲要式的“框架协议”,并通过“早收清单”(Early Harvest),针对关键产业先实行互免关税等优惠性的贸易措施。2011年1月1日,ECFA“早收清单”正式开始实施,实施初期大陆对台湾开放539项,其中涉及的农产品共18项;而台湾对大陆开放267项。在协议中涉及的农产品主要为水产品、部分水果、部分鲜花及多种茶叶,谷类、肉类、奶类及牲畜类等产品目前并未被列入减税项目。双方合作税则税目每年都有部分调整,截至2016年5月20日,大陆对台湾早收清单降税项数由实施初期的539项增至622项,台湾对大陆早收清单降税项数由实施初期的267项增至293项,但整体早收清单产品范围不变。

在协议税率方面,采取逐年递减方案,双方根据协议对开放的清单产品按照税率高低逐年递减,直至为0。自2013年1月1日起,大陆对台开放的项目所涉税率全部降低为0,台湾对大陆开放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也全部降为0,两岸目前已经进入ECFA协议合作的重要时期。

12大陆与台湾农产品贸易现状

进入21世纪,大陆与台湾农产品贸易量呈现总体上升的趋势(图1)。目前,双方已互相成为对方的主要农产品贸易伙伴之一。大陆与台湾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在16年间有了翻倍的增长,2000年大陆对台湾的农产品出口量为32亿美元,在2008年达到71亿美元,2015年达到91亿美元;而台湾对大陆的农产品出口量中,2000年时仅为05亿美元,2008年达到44亿美元,2015年突破100亿美元。

此外,台湾“行政院农业部”数据显示,大陆对台湾的农产品出口量占台湾农产品总进口的比率近年来稳定在5%以上,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台湾对大陆的农产品出口占台湾农产品总出口量比率从2000年的15%上升至2015年的205%,呈现总体上升的趋势。目前,大陆已经成为台湾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地,第四大农产品进口来源地。而ECFA实施以来,海峡两岸在各方面的贸易都有一个快速的增长趋势,贸易额增长迅速。目前两岸早收清单规定的产品贸易总量,台湾对大陆部分已占到了两岸总贸易量的20%,大陆对台湾出口也超过10%。ECFA对两岸贸易已经有显著的影响。

2大陆与台湾农产品贸易成本测算与变化趋势分析

在贸易成本影响因素方面,国内外专家发现其主要集中在政治、经济、文化、历史、政策等方面。刘亮等[1]将贸易成本影响因素归结为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涂远芬[2]认为,文化距离、自由贸易区和空间距离是影响双边贸易成本的主要因素。方虹等[3]同时指出,汇率、地理距离、历史联系会影响国际贸易中的贸易成本。胡宗彪等[4]补充指出,政策壁垒、语言距离、时区差异、区域贸易协定、通讯成本、等因素对国际服务贸易成本的影响。张毓卿等[5]也认为人均GDP差异、贸易伙伴国对外开放度、是否共边界、是否建立自由贸易区面对贸易成本都有重要影响。贸易成本的测度方法一般归结为直接测度法和间接测度法。直接测度法虽较简单,但因为数据较难获得及证明不具有说服力,且贸易壁垒难以直接量化测度,不同形式的非关税壁垒每个指标在应用上都有各自的局限性等。间接测度法主要有价格指数法和贸易流量法。近两年的学者在进行贸易测算时,多采用间接测度法,即完善引力的模型,该模型经历了几次更改,目前已形成较完整的测算方式。

21基本模型

考虑到直接测度法的说服力较弱、时效性不强等缺点,结合现实研究的需求,本文拟采用间接测度的方法,即利用Novy(2011)模型[6],对海峡两岸2000—2013年农产品的贸易成本进行测算,并分析贸易成本变化趋势,该模型形式如下: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式(1)中所涉及的3个变量,即国内生产总值、替代弹性、可贸易品份额均会对贸易成本产生大影响。双边可贸易品份额s的增加会导致贸易成本的增加;在其他不变的情况下,国内贸易与贸易成本呈正相关,即gdp-x的增加会导致贸易成本的增加,gdp-x实际代表市场潜力,即贸易双方还未发生但是有可能存在的那部分;替代弹性与贸易成本成反比,的上升会导致贸易成本的下降。

从式(1)的测算中可以发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贸易双方产出的增加并没有引发两者贸易量的提高,这实际上可以解释为双方贸易成本的上升;若双方的贸易量随着产出的增加而增多,则说明双方合作机会增多,贸易成本有所下降;两区域贸易成本还受到多边阻力的影响,即双方的贸易成本还会被两个区域的平均贸易成本决定[7]。

22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Novy(2011)模型来测度台湾与大陆农产品贸易成本,同时找出台湾的27个主要贸易伙伴作对比。文中所涉及各国(地区)农产品总产出无法从单一网站的某一项目直接查找,因此通过世界银行官方网站导出各国(地区)农产品产出占GDP比重,同时导出GDP,通过两个数值相乘获得国家(地区)农产品产出数据。台湾对27个主要贸易伙伴农产品进出口数据均来自于台湾“行政院农业部”网站。各个国家(地区)对世界农产品总出口数据来源于Uncomtrade网站。

在进行回归分析时,各国(地区)工资水平数据来源于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各国(地区)汇率、人均GDP、银行贷款利率数据均来自于中国国家统计局“主要国家数据”。地理距离采用wwwindocom网站中的“距离计算器”。本文所选取的27个国家(地区)对我国台湾农产品进出口占台湾农产品进出口总量90%以上。

23测算结果及其变化趋势分析

式(1)中两个参数s(可贸易品份额)和ρ(替代弹性)的取值很难直接从数据中估计。就可贸易品份额而言,有证据表明可以进行贸易的产出大概介于03~08之间[8],引力模型将s定为08[9]。鉴于选取样本的27个国家中,有14个发达国家、13个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数量大于发展中,且与我国台湾的可贸易品份额较大,因此,本文认为将s定为08是比较合适的。就替代弹性而言,较低的替代弹性意味着消费者对价格和贸易成本缺乏敏感,因而倾向于更多的贸易。现有文献表明,替代弹性ρ介于5~10可能性大[10]。本文将ρ的值定为5(低)、8(中)和10(高),以便较好地考察替代弹性对贸易成本的影响[3]。根据式(1)及上述数据,得出以下测算结果(表1)。

从表1可以发现,无论ρ取何值,大陆与台湾两地的农产品贸易成本整体呈下降趋势,在2003年以后下降趋势较为显著。在ρ=8的情况下,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成本始终稳定在1左右的水平。数据初步分析发现,2008—2009年间两岸贸易成本有小幅度的上升,这与台湾地区领导人更替、政策取向不明等原因有关,但2009年以后,两岸合作的深入使两岸贸易成本又开始呈下降趋势。

从图2可以看出,尽管ρ即替代弹性的不同取值会对两岸的贸易成本波动产生不同的影响,但两岸农产品贸易成本整体呈下降的趋势。尤其自2009年后,两岸农产品贸易成本的波动停止,并且呈现新一轮下降。两岸农产品贸易成本的持续下降是否与2011年ECFA的实行相关?还需要进一步的分析与论证。

3ECFA对两岸农产品贸易成本影响的实证分析

31变量选取与计算方法

选取2006-2013年台湾与其27个主要贸易合作伙伴农产品贸易成本变化的影响因素进行测度。结合国内外已有文献发现,地理距离、汇率对贸易成本影响在众多文献中均有提及,因此,本文将以此定为贸易双方贸易关系依据;同时,引入代表国家(地区)自身发展的各项重要指标,选择人均GDP、劳动力成本、资金成本来体现贸易国家(地区)单方面的发展。结合主题,选取ECFA作为关键解释变量,并引入与台湾贸易量长期靠前的27个国家(地区)之间的汇率、地理距离、人均GDP、劳动力成本(平均工资)、市场利率(资金成本)作为控制变量,建立如下模型:

lnτij=α+β1lnER+β3lnDIS+β2lnPC+β5lnWAGE+β4lnIR+β6ECFA+(2)

其中,τij表示在s=08、ρ=8时两岸农产品贸易成本,ER为台湾与主要贸易国家(地区)所使用货币与美元汇率。运费的大小作为直接变量,本文中由于无法准确计量,因此采用地理距离来代替,DIS为台湾与贸易伙伴间的地理距离,为了准确计算,本文选取的地理距离均以台北市与所贸易国家(地区)的政治中心为距离。本文用各个国家(地区)人均GDP代表经济发展水平,PC为我国台湾与主要贸易国家(地区)各自人均GDP。貿易国家(地区)的资金成本,本文则用劳动力工资与利率来代表,WAGE为台湾及主要贸易国家(地区)平均工资、IR代表各个国家(地区)贷款利率高低。本文还选用ECFA作为虚拟变量,以此来代替在贸易中无法准确衡量的政策因素,在2010年及之前取值设定为0,2011年开始取值为1,代表海峡两岸在2011年1月1日ECFA协议开始实施,为误差项。

32回归结果及影响因素分析

分别使用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对模型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从随机效应测算结果看,汇率与ECFA及地理距离对于贸易成本变化不起显著作用,劳动力成本、人均GDP、市场贷款利率对贸易成本变化影响显著。固定效应的分析结果与随机效应结果有部分差异,在其测算结果中,汇率、劳动力成本、人均GDP、市场贷款利率对于贸易成本影响起显著作用,ECFA及地理距离对于贸易成本的影响不显著。两种分析结果中,劳动力成本、人均GDP、市场贷款利率均呈现出显著性,地理距离与ECFA在两种结果中同时呈现出不显著,两种模型结论在这几个变量结果中呈现出一致性,说明所得结果更加稳健。仅汇率一项,在两种模型检验中呈现出差异,在随机效应分析中呈现不显著,在固定效应结果中则呈现显著。

本文对相关数据进行豪斯曼检验,得出结果p=00328,所得数据小于005,p值在005的显著水平下拒绝原假设,因此选择固定效应对模型进行测算。根据回归结果,可以得出以下模型:

lnτij=417(356)-039lnER(-212)+070lnWAGE(253)-088lnPC(-313)+009lnIR(210)+0+006ECFA(051)+(3)

回归结果表明,地理距离与ECFA对于贸易成本的变化并未起到显著作用。区域之间的地理距离对贸易成本的影响不显著,这与国内相关研究结果似乎有冲突,如许统生等[11]发现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对降低省际贸易成本具有显著作用;魏昀妍等[12]分析称,拥有共同边界显著提高中国与丝路沿线国家的双边贸易成本,这可能是由于中国与接壤国家在经贸合作进展程度上的不一致所导致。也有学者认为[13],距离变量与虚拟变量同时存在时,距离对贸易成本的影响并不明显;史长宽、Hummels等[14-15] 表示地理距离对运输成本的影响与弹性慢慢变小。刘洪铎等[16]也表示文化地理因素趋近、同为世贸组织成员国及签署区域贸易协定均有助于降低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双边贸易成本。本文选取的台湾的主要贸易伙伴多为亚洲国家(地区),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本文中地理距离不显著的原因。同时也说明了近年来全球经济的回暖,各国(地区)间交流合作的增多,减少了各国(地区)在贸易时对运输成本的担忧。

作为政策变量,包括贸易壁垒,关税及本文所涉及的ECFA政策,对于贸易成本的影响并不显著,似乎与本文所预期的结果不符。李非等[17]研究表明,大陆与台湾的经济规模、汇率、两岸“三通”,对于两岸贸易成本的影响都是十分显著的,而本文涉及的ECFA协议对于两岸农产品贸易并未起到实质性影响;蒋含明等[18]指出,平均关税不断下降使两岸各行业的贸易成本得到降低,两岸的开放措施对降低贸易成本的效果显著。Anderson等[19]使用TRI原理,关注国家直接关税,发现关税会影响贸易国福利。ECFA作为政策变量,理论上应使两岸贸易成本降低,这给未来两岸政策制定提供了参考。然而,本文所涉ECFA对贸易成本影响方向为正,由此可认为,ECFA实施后,随着各项政策的逐年落实与改善,两岸农产品贸易成本将会持续降低。

本文提及的其他变量对贸易成本的影响,都与预期相符,也与国内外众多学者研究结果相符。汇率、劳动力成本即各国工人工资、人均GDP、资金成本即各个国家贷款利率对贸易成本都起到显著的作用。由此可发现,市场贷款利率越高,贸易双方的贸易成本随之升高;工人工资越高,贸易成本也会越高;人均GDP越高,贸易成本越低;双方货币的汇率越平稳,贸易成本波动越小。汇率、利率、人均GDP、工人工资水平在长期内仍将对贸易成本有影响,这在某种程度上对政府宏观调控形成考验,如何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浪潮中保证国家(地区)对外贸易的平稳发展,是各国(地区)政府应该长期注意的问题。

4结论与政策建议

41结论

本文运用大陆与台湾地区经济规模与贸易数据,采用Novy(2011)引力模型对海峡两岸2000-2013年农产品贸易成本进行了测度,在此基础上分析ECFA对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成本的影响,并利用回归模型对于贸易成本的影响因素进行验证,得到几点结论。(1)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成本的下降趋势明显。从农产品整体看,2000—2013年海峡两岸农产品平均贸易成本整体呈现下降趋势,这直接导致了两岸农产品贸易量的增大。近年来,大陆逐步成为台湾第一大贸易伙伴,也是最大的出口市场及顺差来源。这充分说明,两岸合作正在不断放大,合作越来越密切。(2)大陆与台湾的合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贸易自由化程度不高,有政策障碍等问题。本文所涉的27个台湾主要贸易伙伴中,发展中国家(地区)与台湾的农产品贸易成本普遍高于大陆与台湾之间农产品贸易成本。然而,我国台湾与日本、美国、澳大利亚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成本仍低于台湾与大陆之间农产品贸易成本。这说明国家(地区)发展,综合实力增强有利于贸易成本降低。未来贸易中,如何对内发展经济,对外增加贸易机会,降低两岸贸易成本,需要两岸政府共同配合。(3)ECFA作为两岸特有的贸易条款,对两岸农产品贸易成本降低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地理距离即交通成本对于贸易成本的影响并不显著。实施年限短,某些制度还未落到实处是一方面原因,更细化的合作还未得到完善则是重点。如在农业领域,尽管ECFA在降低了关税,但在两岸ECFA早收清单中,仅大陆对台湾的开放早收清单中有涉及18项农产品,而台湾对大陆开放的清单中,涉及的农产品数量为0。纵观两岸贸易,台湾单方面保守的政策在很大程度限制了贸易良性发展。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汇率、人均GDP高低、劳动力成本(平均工资)、资金成本对于农产品贸易成本影响显著,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海峡两岸贸易的自由往来,劳动力成本的逐步提升,资金成本的限制,汇率的波动,都会对两岸贸易成本造成影响。

42建议

ECFA实施已近6年,然而贸易成本的下降主要原因还在于两岸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的提高及生产技术的改进。基于此,两岸首先应扩大合作领域,还应该增进互信,抛除政治偏见,继续深化两岸合作,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包括双边贸易协定即ECFA等各种途径,为两岸贸易营造宽松而有利的环境。随着大陆经济的迅速发展及台资企业的陆续西进,建立更加高效、权威、规范的两岸经贸问题协调与仲裁机制,使两岸行业互补互动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矛盾与摩擦能得到及时必要的沟通,农产品贸易将得以发展。两岸还应保证汇率稳定,以达到收支平衡,同时注重收入再分配,保证国民收入稳定。在资金供给上,建议大陆方面给予进口商一定的资金补贴,减轻进口商的成本压力,以达到鼓励进口的目的。在向台湾出口的同时,也应给予出口商一定的補贴,减轻出口商资金压力。其次,在劳动力成本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提高科技水平,促进贸易发展,节约生产成本,减轻生产者压力,也是降低两岸贸易成本的主要途径之一。贸易条款应该在充分考虑贸易伙伴之间的汇率、人均GDP、劳动力成本(平均工资)、资金成本等各项因素的基础上逐步进行改良。除了依赖条款本身,加强民间交流,增强民间互信,培养两岸人民互动积极性,则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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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世雄 李宝艳 吴华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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