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总结

2023-06-02

时间过得很快,四季轮回的过程中,一年忙碌的工作时间结束。在这一年的工作中,大家通过工作,可学到更多方面的工作知识,也留下了众多的学习回忆。为记录这一年的成长,可编写一份年终总结。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总结

四措并举开展校车源头除隐患“清零”行动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大队针对当前辖区内幼儿园已正常开学,为确保涉校安全,狠抓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源头隐患“清零”,坚决防范校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

一、狠抓源头监管,全面开展隐患“清零”行动。一是认真清查所有校车及其驾驶人,逐一检查车辆注册登记、年度检验、申请校车使用许可、乘载学生、运行范围等情况,并逐一清查驾驶人驾驶资格审验记录、交通违法、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情况,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台账;

二是对校车通行集中的农村道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摸清安全隐患底数。对校车集中通行的道路,特别是乡村道路,存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以及缺少防撞护栏、防撞墙和减速带、提示警告标志标牌等安全设施的,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改造建议,并加强重点管控,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坚决禁止通行;

三是督促辖区幼儿园加强校车安全内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与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校车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车辆、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等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和存在隐患的车辆驶出校门、驶入路面。

二、狠抓源头制度完善,确保校车安全有序。一是检查学生接送车辆台账制度完善情况,对情况不明、底数不清以及安全责任和措施不明确的及时更新完善;

二是检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明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督促把好学生接送车辆离开校门安全检查关;

三是检查学生接送车辆随车照管人员落实情况,是否严格遵循为每一辆学生接送车辆确定或配备随车照管人员,负责保障学生儿童在车辆上的安全,监督驾驶人安全驾驶、规范驾驶、文明驾驶;

四是检查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安全教育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学校定期组织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五是检查学生安全教育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学校制定学生儿童搭乘校车的安全守则和应急防护知识,教育学生儿童认真学习遵守。

三、狠抓路面管控,保持违法严管态势。针对辖区道路交通的规律特点,坚持保安全、保畅通、防事故相结合,严查校车违法,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一是每天安排警力,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重点路段的管控,严肃查处校车超员、超速、无牌无证等以及其余相关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集中进行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大队结合实际,在学校周边道路严厉查处无牌无证、超速、酒后驾驶、乱停乱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对使用违规车辆接送学生的,一经查处,予以顶格处罚。同时,组织警力逐一核查校车、校车及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对排查出的逾期审验、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等驾驶人情况,督促按规定要求及时“清零”。

四、狠抓主题宣传力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一是组织宣传民警深入辖区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准备幼儿园相应的宣传材料,开展交通安全常识与基本法律法规知识教育。通过上交通安全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教育学生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二是充分发挥好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阻、纠正“黑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对非法营运的“黑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依法严处,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最大限度的保证学生出行安全

第二篇: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根据粤教保函[2014]89号、梅市教德[2014]47号和兴宁市教育局通知精神。我镇中心小学对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十分重视,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目标明确

通过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学校消防安全得到明显改善。达到以下目标:一是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有所提高,能够正确掌握预防火灾的发生,出现火灾后的逃生疏散方法以及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及设施;二是努力排除各种火灾引发师生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隐患;三是大力改善了学校消防安全的各种设施设备。

二、措施具体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和分管安全工作的工会主席任副组长,中心小学行政为成员。

2、健全规章制度。学校根据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健全了《教职工用电用气安全须知》等相关规章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每间学校有兼职管电员。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定人、定时整改,将消防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事发之前。

3、强化消防教育。通过各班的公共安全教育课,采取板报专栏,学生集会,悬挂横标等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健康教育》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大力开展“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等为主题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

三、行动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形势,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并制订了工作方案;二是坚持每月一小查,季度一详查的自查与检查制度;三是坚持组织学生第月开展一次的“应急避险演练”活动;四是加大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及其它安全方面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对学校的电火线路进行了更换或规范整改;添置各种消防器材,不断完善和充实消防安全的预防和应对能力。五是制定了突发公共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四、主要问题

一是中心小学校本部疏散场所要跨过一条村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二是学校经费紧缺,对添置消防设施设备和其它安全方面的设施设备有困难。

当然,我们应高度重视,加强管理,认真负责地将学校消防及其他各类安全工作做实做细,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优美的环境给学生。

2014年9月

第三篇:百日清零行动总结

百日清零行动总结 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人员召开了专门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组,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百日清零行动。

上次行动,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4辆,执法人员20人次,发现一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9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存在风险,共发现问题共计个,现有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已整改完成。

第四篇:乡镇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XXX镇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刚,坚持“整体防控、以点带面、以面保点”的工作思路,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和媒体曝光,推进责任落实,督促整改到位,切实达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防范事故、确保安全”的目的。

二、整治时间

2014年6月10日至10月10日。

三、整治措施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按照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公消〔2006〕194号)县府办传[2014]10号文件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明确相关部门、单位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各村(社)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综合整治,同时纳入本地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计划统筹改造。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经营、使用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法对其查封、取缔。对逾期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并纳入相关部门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各(村)社、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依法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单位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采取“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拘留等执法手段,从严从重处罚。

(三)强化宣传,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形成强大的舆论监

督压力。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奖励,调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挂牌。6月25日前,各村(社)、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建立隐患台帐,并分级实施挂牌进行督办。

(二)集中曝光。联系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设立曝光平台,集中曝光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隐患、跟踪报道整改信息。7月上旬和9月上旬,全镇集中开展两次曝光行动,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曝光。

(三)全面整治。各村(社)及相关部门根据排查出来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制订预案,并完成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镇政府决定成立以副镇长缪海旭为组长,安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南白镇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遵南、象山两派出所,具体负责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及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加强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督办,制订重大火灾隐患检查的时间表、路线图,层层落实责任。

(二)依法依规,从严整治。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凡符合判定标准的,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防止“好整改的确定,整改难度大的不确定”现象。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实施政府挂牌督办,一律通过媒体曝光督促整改,提高政府挂牌督办的权威性和媒体曝光的震慑力。各村(社)及部门要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服务、指导、督促,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根据县府办传〔2014〕9

2、9

5、101号文件要求,结合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火灾高危单位管理、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等工作,全力推进消防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严格督查,确保实效。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督查组,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隐患连片的地区进行集中督办,在督导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敷衍失职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每半月报送1篇信息,对好的经验做法要锤炼提升并形成长效机制,9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送到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开华;联系电话:1359529709

9、联系人:杨明锋;联系电话:13984506288)由镇安监办负责收集两所总结,合并形成全镇的总结后上报。

第五篇: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文件要求,为有效防范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六项整治措施”、“四个必须”的要求,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性区域、建筑工地的火灾隐患。我局决定,从2014年7月15日至10月0日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局成立以局长 XXX同志任组长,副局长XXX同志任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工程领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组各项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消除建筑施工现场火险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为重点,实现建筑施工生产火灾事故发生为零的目标,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识,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组织有序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保障建筑生产消防安全,坚决预防和遏制建筑工程领域火灾事故发生。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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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整治范围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性区域、全县在建建筑工地,并对在建高层建筑工程及其外保温工程,施工现场职工临时宿舍等部位进行重点排查。

(二)排查整治重点

1、建筑工地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

2、是否成立了以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否设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得到贯彻执行和落实;是否配备了义务消防安全监督员及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施工现场入口处是否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和火灾报警标志。

3、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临时用电架设是否安全;是否配置了齐全有效的灭火器材。

5、停工项目有无专人值班并开展巡查工作,是否建立保障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6、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7、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及重点部位防火安全措施情况。是否设置专门库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有无专人保管;库房灯具是否符合安全防火要求;施工现场其它物品材料的堆放是否符合防火安全;高层建筑是否设置了临时消防供水管网,是否随楼层留有消防水源管道;施工重点部位灭火器材的配备及安全通道指示标志是否设置。

8、施工动火管理及消防安全演练。施工现场是否编制了防火安全应急抢险救援预案;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施工动火是否按程序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动火作业现场是否安排专人旁站监管,是否配备了消防器材;电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操作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具有防止电焊作业引发火灾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有施工现场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的记录。

9、施工防护网具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是否为国家标准的阻燃网并通过行业确认。

四、整治措施

(一)坚持监管部门主导,落实督导责任。各施工企业要适时组织人员深入建筑工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提请监管部门对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二)系统排查,建立台账。各监管部门要结合活动方案,在建筑工程领域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列入排查

整治范围的工程项目进行地毯式检查,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要建立检查台账,做到工程项目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

(三)严格执法,坚决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有关单位要严把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项目,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检查发现严重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监管单位在大排查大整治中发现的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及时抄告县消防大队。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举报。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全面开展。

(二)排查摸底

对已排查出但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梳理,对已构

成重大火灾隐患但未确定的依法依规确定,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建立工作台账。

(三)集中曝光

提高政府挂牌督办的权威性和媒体曝光的震慑力,7月上旬和9月上旬,开展两次曝光行动,集中曝光一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舆论声势。6月25日、8月25日,县消防大队将向市支队上报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发生火灾后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由市级主流媒体、门户网站曝光,并提请市政府新挂牌督办

六、工作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依法依规,从严整治。要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凡符合判定标准的,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不能“避重就轻”,坚决防止“好整改的确定,整改难度大的不确定”。提高政府挂牌督办的权威性和媒体曝光的震慑力,应当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向政府书面报告,应当通过媒体曝光督促整改的,一律曝光。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主动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其科学、合理地制定整改方

案。对整治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组织专家或者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进行技术论证。

(三)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与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等重点工作、基础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专项行动牵引和带动基础工作,以扎实的基础工作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在此次专项行动基础上,大队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解决一批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专项行动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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