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工作年终总结

2023-04-02

总结是一次反思过程,是一种记录工作情况、回顾工作不足的重要方式,在总结写作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全面化的分析工作情况,这有利于我们的工作成长。怎么写出有效的总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民政局工作年终总结》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市民政局工作年终总结

市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及计划

一、*年工作总结

*年,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届五次、六次会议精神,按照“两个年活动”要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功能进一步提升

1.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年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台风的影响,全市受灾人口54.3万人,因灾倒塌房屋209间,损坏房屋1117间,农作物受灾面积87.8千公顷。各级民政部门不断完善救灾防灾减灾监督检查和灾情信息联络员报告制度,及灾害易发地区乡镇(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机制,加强村(社区)灾情信息员队伍和避灾工程建设,开展“社区减灾平安行”和“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与亚洲基金会灾害管理组织合作建立应急减灾知识培训基地,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不断提升,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综合救灾工作格局。目前,全市150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应急预案,有效保证重大灾情2小时内能够及时上报,建立避灾场所1124个,可临时安置受灾群众30.2万人。全市有6个社区被民政部命名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在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全市民政系统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及时启动25个避灾中心(点),妥善安置受困群众6.07万人,支出应急救灾资金500万元。在支援四川汶川抗震救灾过程中,全力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调配、发送和救灾物资的紧急采购等各项工作,全市累计接收捐赠款5.98亿元,募集救灾物资99个车皮,价值1.06亿元;全力组织做好3.7万顶救灾帐篷的生产工作,向灾区发送救灾帐篷47864顶,为夺取抗震救灾工作重大阶段性胜利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

2.最低生活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意见精神,着眼构建扶贫济困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努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全面施行,目前,全市150个街道(乡镇)、3008个社区(村)建立了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室),有1个县(市)被推荐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建设示范县,5个街道、20个社区(村)被推荐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建设先进街道(乡镇)、社区(村)。最低生活保障成果进一步巩固,确立了城乡低保标准自然调整机制和城乡低收入帮扶机制。目前,全市城区居民低保标准为300-35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180-260元/月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至*年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53317户74734人,支出低保资金13578.24万元;全年新增低保20494户32068人、退出低保20804户33899人、调整低保25710户41187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充分保障,全市五保对象6456人,集中供养6189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5.8%,年供养标准达到去年农村收入的68%;三无对象1427人,集中供养1417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9.2%。

3.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面不断扩展。城乡一体、标准一致、零门槛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施,通过对困难对象实行住院救助、特殊重大疾病门诊救助、发放医疗救助卡、资助困难群众和经济欠发达乡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举措,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重视残疾人生活保障,出台了“关于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政策性文件,明确了本市户籍持有残疾证、残疾等级二级以上、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内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年全市救助患重大疾病困难群众28132人次,支出资金8970.05万元,人均救助3188元;发放各类医疗救助卡31908张,支出金额1588.98万元;资助17518名城镇困难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资助28.54万名农村困难群众和经济欠发达乡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122名患白内障困难群众免费实施复明手术。重视帮扶农村“三老”人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基本生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关爱帮扶农村‘三老’人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工作的通知》,农村“三老”人员医疗补助标准由360元/年人提高到500元/年人,资助人数1543人。

4.低收入困难群众帮扶机制进一步向多元化拓展。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因各种特殊原因造成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利用元旦春节广泛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向18.74万户(人)困难家庭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资金9006.91万元;重视困难群众住房保障,会同城建部门拟订了《*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办法》,并由市政府办公厅予以转发;以“365关爱”行动为载体,开展助学、助老、助医和安居为重点的帮扶活动;建立了困难群众消费品价格上涨补贴制度和困难家庭子女就学帮困助学机制,以及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慈善捐款等相结合的临时救助资金筹措机制,多元化的帮扶机制逐步确立。*年3次对城乡低保对象和持社会扶助证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2250.79万元,受惠人数233389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957.98万元,帮助困难群众5.8万余人次;对经济欠发达地区1500户低收入农户危旧房进行了改造。

(二)探索创新社会福利体系,社会福利事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1.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城市社区以巩固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成效、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内容为抓手,积极探索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出台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绩效评估办法,有力地推进了城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度。*年全市实质性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达381个社区,约占社区总数的90%。海曙、江东、镇海、江北、北仑等实现了城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覆盖。大力探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新途径,*年有9个县(市)、区的193个行政村开展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超额完成了市政府实事工程确立的150个村的工作目标,已建成面积近13万平方米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近4000名农村困难老人得到了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保障。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年全市各级财政投入建设资金3154万元,市级公益金安排1165万元,资助43家养老机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投资约2亿元的市社会福利院(市光荣院)改扩建项目已获市发改委批准立项。目前,全市有福利机构172家、床位24765张。儿童福利建设扎实推进,投资650万建造了市恩美儿童院康复大楼,建立了全市孤残儿童信息数据库,“蓝天计划”和“全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有序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职能进一步强化,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和医疗救治工作不断深化,维护了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年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3007人次,其中:外省2717人次,省内290人次;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399人次;少数民族流动人员236人次;救治流浪乞讨危急病人615人次,支出医疗救治资金458.16万元。配合市妇联在救助管理站设立了“*市家庭暴力庇护所”。

2.城乡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以第二轮省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省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创建活动和“星光老年之家”建设工程为契机,加大了对全市海岛、边远山区、革命老区及经济薄弱村老年活动室建设力度,加强农村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老年协会骨干培训、老年电大继续教育,利用老人节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年,全市35个社区申报省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11个村申报星级老年活动中心评选活动;培训农村老年协会骨干1450人,培训率达55%以上;下拨建设经费100万元;87500人次报名参加了电大学习,2万多名助志愿者活跃在助老服务一线。目前,我市共有“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项目374个,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服务中心)32个,“城市星光老年之家”(居家养老服务网点)50个。江东、鄞州、镇海、市社会福利中心、市颐乐园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养老服务示范区。

3.残疾人集中就业管理工作稳步发展。坚持一手抓监督管理,一手抓培育发展的工作方针,贯彻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规范福利企业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残疾人集中就业环境。注重拓宽残疾人集中就业渠道,与市残联、市人事局共同举办了“牵手残疾人、平等就业、共享小康”为主题的市第七届残疾人就业洽谈会;重视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和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率。*年全市福利企业463家,完成工业总产值190亿元,利润7亿元,安置残疾职工16438人,占福利企业职工的33%,比上年多安置249人;残疾职工年人均工资比上年增长19%,年人均交纳社会保险金比上年增长39%,参保比例100%。

4.福利彩票发行安全运行健康发展。坚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坚持“服务终端、决胜终端”工作方针,推行精细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规范彩票销售准入制度,加强社会宣传和投注站形象标准化建设,福彩公信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步伐进一步加快,初步形成了民政管理与中心站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和有序调控与市场化操作相统一的网点布局格局,全市有电脑票投注站669家、网点即开票中心站14个、销售网点800余家,完成投注站形象标准化建设297家,完成建设任务的57%。全年销售福利彩票6.0118亿元(除去中福在线0.3663亿元,总销量为5.645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855亿元),其中电脑彩票销量4.5075亿元,增幅21.5%;网点即开票销量为1.138亿元,增幅33.9%;完成全年电脑票和网点票考核任务的123.3%,争取目标的116.4%,销售总量居全省地级市第三位,网点即开票列全国地级第八位和全省第一位;筹集公益金8524万元(市本级3979万元),上交所得税1091万元,公益金支出5634万元,资助各类社会福利事业项目483个,有力支撑了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5.慈善公益事业作用日益突显。积极探索慈善援助新形式,以“慈善一日捐”活动为载体,以培育“爱心城市”为抓手,大力开展慈善帮扶活动。*年全市慈善机构共接收社会捐赠款5.24亿元,资助困难人群14.52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27亿元。在支援四川抗震救灾中,共向灾区捐赠衣被、毛毯等物品72.43万件。

(三)不断提高社会自治能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

1.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年是我市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调研、精心试点,周密部署、加强指导,强化培训、规范操作,制定了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编写了换届选举工作手册,集中培训了县(市)区、乡镇(街道)党群书记、组织委员组成的选举工作人员;会同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农办,以及公安、信访等部门组成巡视督查组,对各地进行巡回检查,及时掌握换届选举进展情况和基层动态;对各地重点村、难点村换届选举工作及时组织业务骨干深入指导,把好选举各个关口,确保了整个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规范,没有发生因换届选举直接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实现了“和谐换届”的目标。全市2610个行政村,应换届2562个,已完成换届2547个,完成率99.4%;全市登记选民316.5万人,参加投票308.7万人,参选率97.5%;选出新一届村委会主任2534人,新当选1219人,占48.1%,村委会成员8535人,新当选4191人,占49.1%。扎实开展新一轮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和规范化达标活动,进一步推进民主管理自治,下发了《关于做好*年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对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区(县)申报单位进行考核的通知》,对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三到位、三组织、三制度”要求,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村规民约合法化、村务内容系统化、村务管理程序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工作的水平。*年全市2520个村达到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标准,达标率为98.4%;评选产生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区)2个、示范乡镇(街道)20个、示范村200个。

2.和谐社区建设不断深化。以提高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整体水平为立足点,着眼社区整体布局,按照科学合理、功能完善的要求,制订城市社区规划编制,开展社区信息化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制订了《*市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建立了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和谐社区建设评估体系,委托第三方民间评估机构开展了评估活动,275个首批参评社区中,有212个社区满意度评价达标,占参评社区的77.1%和全市社区总数的47%(超额完成全市社区30%的计划目标),212个达标社区已提请市委、市政府表彰命名为“*市现代化和谐社区”。海曙、江东、镇海、北仑荣获首批省“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先进区”,34个社区荣获首批省“和谐示范社区”称号。

3.农村社区建设稳步推进。加强农村社区化服务和管理建设,把农村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的重要举措,出台了《*市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试行)》,创建了社区共建理事会和社区工作站等运作方式,“一站式”农村服务中心正在逐步推广;下拨市级福彩公益金800万元,资助80个行政村进行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全市有262个村建起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10.2%。慈溪和镇海在农村社区建设中成效显著,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

4.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着眼“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目标,加强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区社会工作的意见》,海曙、江东确立第一批38个社会工作示范性岗位,初步形成了社会工作运作和管理模式。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培训平台,与*大学联合建立了社会工作教育研究基地,邀请国内外社会学著名专家开展学术交流研讨,提高社工队伍素质,推动社区建设,初步形成了社区与研究机构、社区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互动格局。*年共举办6期社区管理者高级研修班,300 名社区书记、主任参加了培训;组织1300人参加全国首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115人取得社会工作师、385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

(四)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作用进一步发挥

1.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全市社会组织继续保持健康有序发展,数量稳定增长、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显著提高,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有别、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学术交流、技术攻关、教育培训、经贸洽谈和外事交往等活动,积极参与慈善帮困、拥军优属、再就业和义务咨询服务等重大社会行动,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年全市登记备案社会组织8668个,其中社会团体1673个,分支(代表)机构61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316个,社区社会组织4064个,全年新增社会组织352个。全市备案登记的融合组织1385个,创建率达100%。确立了11个社区社会组织互动示范基地,表彰了34个“十好百佳”社区社会组织。

2.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积极贯彻落实民政部等六部委《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民政厅、省监察厅、省发改委《关于开展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会费收支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审批服务,采取分类分批和与业务主管单位联合年检的方法,加强对社会团体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会同公安、安全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年共检查394个社会团体和15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检查出21个社会组织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3家民非企业因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受到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6家社会团体拟撤销登记。

3.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自律管理机制和社会组织绩效评估、绩效监督体系,推动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经单位自评、业务主管单位初评、专家组现场评估、媒体公示、登记管理部门审定,*年有65家行业协会、14家民非企业确定了评估等级。

(五)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1.优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修订了《*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完善各项优抚优待政策,提高了优抚对象生活水平。目前,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基本达到或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并使他们的生活随当地经济发展同步提高。深入开展“关爱功臣”系列活动,配发400台残疾人轮椅车,帮助部分残疾退役军人更换辅助器械,开展了“情系优抚对象巡回医疗”活动,深入各地为184名精神病残疾军人进行了义诊。加强对优抚数据库的使用和管理,重点优抚对象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加大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力度,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活动,推进了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加强涉军群体维稳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扎实有效。重新修订了“市六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建立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然增长机制,拟定了“市六区农村退役士兵生产扶助金制度”政策文件上报市政府。加大退役安置政策宣讲、就业培训、职业介绍、自主创业政策倾斜等基础性工作力度,落实市六区安置经费807.5万元,圆满完成了2007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99.1%,安置率100%。

3.军休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原则,较好地落实了“两个待遇”政策。贯彻全国军休干部住房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军休干部住房补贴和货币补差政策落实工作。针对今年移交安置任务重、时间紧、部队相对集中等实际情况,加强与部队沟通协调,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审查、工资审核、见面交流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了军休干部移交工作的正常开展。*年接收军休干部121名、无军籍职工18名。继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深入探索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保障相结合的医疗保障新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条件。在全市各干休所开展“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创建活动,朝晖干休所、高塘干休所胡瑞芝家庭获得全国首批“和谐军休家园”和“和谐军休家庭”称号。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建设顺利展开。

4.双拥工作规范化建设逐步增强。制定了《*市双拥工作四年规划(*-2011)》,修订了《*市各县(市)、区双拥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与市委宣传部、*军分区、广电集团、市国防教育办公室联合举办了“华缘杯富国强军电视论坛”,深化了国防理念。努力为驻甬部队排忧解难,举办随军家属就业供需洽谈会,提高随军家属生活补助标准,出台了军人子女中考加分优惠政策,解决了875套经济适用房权证发放,会同市卫生局等部门妥善处理部队医疗机构“医托”问题。坚持“平战结合,国防效益优先”的原则,通过抓基础设施、保障队伍建设,军供保障水平、快速保障能力和保障质量不断提高。各驻甬部队在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支援四川汶川抗震救灾抢运物资、确保杭州湾跨海大桥顺利通车和奥运火炬安全传递等重大活动中,坚持宗旨,发挥优势,积极参与,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了力量。

(六)加强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公共事务管理法制化建设进一步提升

1.“绿色殡葬”建设不断深化。深入开展新一轮墓葬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推进公益性墓地生态化改造,积极倡导树立健康文明绿色殡葬新风尚。大力推进殡葬法制建设,出台了《*市殡葬执法工作暂行规范》,进一步完善了骨灰跟踪登记管理制度,并通过对新开发建设地区禁坟区坟墓治理,及生态墓地建设,开展“植树月”活动,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年全市投入“三沿五区”墓葬专项整治资金2.2亿元,新建扩建生态墓地(骨灰存放处)105个,清理整治坟墓14.39万穴,平整土地3千余亩,墓区植树203万株,种植草坪33万平方米,95%以上的公墓绿化覆盖率达到省公墓管理办法要求。积极开展殡仪服务单位规范化建设,殡葬服务水平逐步提升。象山、宁海、余姚殡仪馆被评为市先进单位。今年首个清明公众假期祭扫活动平稳有序,达到了“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预期目标。加强遗体跟踪管理,全市火化率100%。

2.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入。按照民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优化服务环境和提高业务能力为重点,开展婚姻登记员培训,建立婚姻登记数据库,完善信息服务系统功能,不断提升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指导各地开展优生优育、婚前体检等宣传教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目前,全市婚姻登记数据库个人信息资料达60余万条,9个婚姻登记机关受到民政部、省民政厅表彰。收养工作始终遵循“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加强收养登记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立收养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和档案规范化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收养登记质量。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

3.区划界线工作稳妥有序,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深入实施。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以提升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构筑完善合理的城乡区域新格局为目标,科学稳妥审核调整行政区划。*年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鄞州区部分街道行政区划、慈溪部分乡镇(街道)区划进行了合理调整。扎实推进勘界和界线管理,以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为载体,第二轮联检管理工作为抓手,加强依法管界长效机制建设,建立界线管理部门合作机制,基本形成了市、县、乡镇、村和界管员5级管理网络,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联系人、界桩管理委托、定期走访联系对话、边界纠纷应急处理等“四位一体”的界线管理工作格局。*年完成了8条县级界线的联检工作,签署了2条市级界线和19条县级界线“平安边界共建协议书”,平安边界创建率达100%,超额完成省定70%的目标;余慈、余奉、宁奉、象宁、余鄞各线已完成实施方案的签定和实地勘察。以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为抓手,不断加强地名管理和服务工作,《*市城市地名规划(2007-2020)》通过市政府审议并组织实施;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标准地名命名、地名网站维护及数据库建设等工作,目前,市、县地名网站和电子地图建成率100%;加强部门合作,引导社会参与,地名标志维护管理市场化和社会化运作管理机制成绩显著,*年全市新增补更街路巷弄牌3143个、门(楼)牌2.6万块,依法规范命(更)名道路157条、住宅区101个、建筑物(群)32个、

桥梁25座,完成中心城区165条内河名称审批和511个无居民海岛名称规范工作。

4.水库移民安置帮扶工作全面推进。建立干部联村、党员联户帮扶制度,开展技能培训、就业推荐等帮扶措施,积极为移民致富创造各种条件。目前,全市共安置滩坑水库移民5985名(处在劳动年龄段3726人),85.9%的劳动力参加了工作,移民年均收入8547元,达到上农村人均收入的85%;顺利通过了省滩坑水电站蓄水阶段移民验收工作组的验收。按照“一年一核,一年一报”的原则,加强移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加强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初步形成了移民系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移民资金监管、扶持项目审批等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工作格局。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人口核定及后扶资金发放工作有序开展。钦寸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的各项前期工作正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有序开展。

(七)认真履行职责,民政事业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

1. 稳步推进法制化和信息化建设。按照“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的要求,不断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健全政策法规体系,规范执法行为,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救助工作规程和环节进一步规范。稳妥推进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建立起审批、监管相分离和制约的内部管理体制,调整了两个职能处室,成立了行政审批处,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停止征收。《*市公墓管理办法》被列入市政府立法计划。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制定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完成了自2003年以来主动公开信息的采集、整理、录入和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实施工作起步良好,有力地推动了民政信息化建设。

2.扎实推进作风建设。深化拓展“三深入一转变”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走千访万”、联镇带村、点题服务、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示范单位、民主评议机关等活动,民政公信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巩固了“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加强反腐倡廉,制定了《*市民政局*年反腐倡廉建设、“三重一大”保廉、惩防体系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财务管理和监督,完善落实措施,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年民主评议机关获得“公共与管理部门”类第二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同时,全市民政工作的发展理念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有利于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化,领导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各项业务还待于进一步深化、拓展,等等。此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扩大内需的新形势,也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都需要我们在新的一年更加坚定科学发展的信心,继续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努力实践,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取得新发展。

二、2009年工作计划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我市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开展之年,是应对风险挑战、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关键之年,也是全市民政系统顺利实现“*五”规划目标,促进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一年。

2009年,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更加坚定地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中心任务,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改善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主线,更加坚定地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更加坚定地加快推进基层民主政治稳步发展,更加坚定地加快推进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努力推动民政事业在科学发展道路上迈出坚实的步伐、取得新的突破。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全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按照中央和市委的总体部署,市、县(市)区二级机关将于2009年3月-8月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全市民政系统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2009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以“深刻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努力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紧紧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不断创新载体,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切实做到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进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始终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坚定发展信念、理清发展思路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髓,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从更高层面、更宽视野,进一步深入发掘民政工作的深刻内涵、深入把握民政工作发展规律,紧紧围绕当前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理清新的思路、确立新的目标、找准新的突破口,切实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定意志、谋划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始终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全面贯彻落实党委政府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六大联动”、“六大提升”战略的深入推进和“六大民生工程”的全面实施,经常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努力解决好一批基层和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关注的难点、焦点问题,切实将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体现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体现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上。始终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完善民政体制机制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查找、努力解决束缚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机制、政府负责和社会参与机制、资金保障和人才支持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机制、部门协作和综合监督机制等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始终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紧密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学习培训、更加注重深入调研、更加注重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科学决策、改革创新等能力。

总之,要通过全面深入的学习实践活动,努力实现全市民政系统在发展理念上有新转变、在改善民生上有新作为、在制度建设上有新突破、在自身建设上有新提高,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扎实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紧紧围绕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全面深化社会救助体系和福利体系建设

1.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审议意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保障、管理规范、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相协调,高效率、可持续”的方针,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和社会救助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低保对象收入核实机制、物价动态补助机制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巩固低保在社会救助中的基础地位。按照“以收入定低保对象、按支出搞分类救助”的办法,落实分类施保措施。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深入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医疗救助措施;适时修订完善医疗救助政策,调整医疗救助范围、标准,逐步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积极探索救助费用即时即报制度。做好申请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人群收入核定工作。

2.不断提升减灾救灾能力。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制度建设,完善四级应急预案;建立救灾综合协调机制,组建市减灾委员会;建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机制,加快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完善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灾害信息管理机制、灾民生活保障机制、灾害应急避灾动员机制;健全危旧住房改造机制,开展全国减灾安居工程模范市(县)创建活动。

3.大力构建覆盖城乡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深入贯彻民政部有关“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要求,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福利设施建设,市级重点推进市社会福利院(市光荣院)改扩建和市精疗院2号住院楼建设项目;按照省政府“三个千亿”工程建设要求,抓好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居家养老网点)、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建设。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机构,完善、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优惠政策,加强指导和监管。强化福利机构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机构自费寄养老人人身意外保险新路子。把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当前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环节,城区要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绩效评估为抓手,强化居家养老服务的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注重从实际出发,加强社区各类养老服务资源的整合和共享,着力拓展养老服务领域、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在规范发展中不断扩大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农村则要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把居家老年人尤其是困难老人最关心、最迫切的服务需求作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重点和突破口,大力营造良好氛围,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稳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面,争取年底10%的村实施养老服务;要针对不同老年人特点积极开展灵活多样的人性化、亲情化、个性化分类服务,确保养老服务的实效性和合理性;要充分发挥农村老年人协会为代表的群众性组织在农村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注重发挥农村、社区基层老年人协会的积极作用,强化基层老龄工作。积极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养工程。抓好儿童福利事业,努力提高收养、救治、康复、教育、回归“五位一体”的工作水平。贯彻落实中华慈善大会精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慈善大会,制订出台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不断完善“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机制,大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保障与救助中的重要补充作用;积极配合市人大做好慈善地方立法的有关调研和起草工作。继续抓好流浪乞讨人员人性化救助,协助做好反家庭暴力有关工作。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方针,规范内部管理,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品牌效应,推动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取得新的跨越式发展;规范福彩公益金的管理使用,提高社会效益。强化资质管理,依法开展福利企业管理服务,不断拓宽残疾人集中就业渠道,切实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

(三)紧紧围绕促进基层民主和社会自治持续发展,全面深化城乡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

1.以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为抓手,深化城市社区建设。开展第二轮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群众满意度评估活动,争取2009年全市70%以上社区达到和谐社区建设标准;继续开展省级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区)和示范社区创建;筹划2010年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抓好三年轮训计划最后一年培训任务,确保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率达到100%;争取与*大学合作开办面向社区工作者的MpA教育班;全面贯彻《关于加强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区社会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在条件成熟的社区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争取到年底每个县(市)、区均建有一批社区社会工作示范性岗位。

2.抓住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有利时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贯彻落实三中全会和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市委1号文件精神,按照“村民自治、管理有序、保障全面、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要求和“五个有”的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努力将农村社区建设成为激发农村居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工作平台。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建设保障机制,争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并召开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加大福彩公益金资助力度,大力推进服务中心规范化运行制度建设,适时组织民调机构对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和验收;积极推行“一站式”社区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抓好农村社区村民自治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探索建立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委会为主体、各类组织为补充,农村居民广泛参与的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完善以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社区建设民主决策机制;探索建立覆盖全体村民、驻村单位、外来人员的社区共建理事会、和谐促进会等新型社区治理组织,加强农村基层社会自我管理,实现农村社区共建共享。抓好农村社区工作队伍建设,结合“一村一名大学生”工作开展社区工作者提升转换;积极培育志愿者队伍,力争每个农村社区建立起3-5支志愿服务队伍。

3.继续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以提高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深化社会组织分类管理,整合社会组织资源,筹建*市社会组织促进会;完善社会组织分类评估制度,按照“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分类评估、动态管理”的要求,有序推进分类评估工作;深入推进“十好百佳”社区社会组织创建活动,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性服务项目的资助力度;大力探索扶持发展慈善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有效途径。建立社会组织执法监察机制,规范运行规程,重点开展社会组织收费行为、民主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依法开展活动情况等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以及社会组织的违法活动。

(四)紧紧围绕促进服务社会功能持续增强,全面深化民政专项社会事务

1.大力抓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全面实施《*市双拥工作四年规划(*-2011)》,深入开展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力争实现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加强动态管理,重新命名一批市级双拥模范乡镇(街道)。强化依法优抚,贯彻落实《*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订完善《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深化“关爱功臣”活动,完善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保障机制,实施“一站式”医疗结算服务,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实际困难。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以农村退伍军人安置扶持金(生产启动金)制度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自然增长机制为重点,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切实抓好复退军人解困维稳工作。完善军休干部信息数据库;根据上级民政部门统一部署,认真抓好军休干部住房补贴工作;继续开展“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创建活动。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和管理,加快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建设,提升市军供站军供保障能力。

2.大力抓好区划地名管理服务。严格论证程序,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稳妥实施区划调整;做好余慈地区统筹发展有关工作。完成第二轮界线联检任务;深化平安边界创建,争取70%以上的界线达到优化管理目标。按照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深入实施地名规划,健全城乡地名标志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地名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任务。

3.大力抓好殡葬和婚姻、收养管理服务。完善殡葬管理法规体系,修订《*市殡葬管理条例》,制定《*市公墓管理办法》;深化殡葬体制改革,巩固墓葬专项整治成果,适时开展全市丧葬文明建设活动,继续推进殡仪服务单位规范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数据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创建活动,争取所有登记机关达到市级规范化建设标准;积极开展新型婚育进万家活动。认真贯彻《收养登记工作规范》,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坚持“以人为本、儿童至上、区别对待、依法办理”,妥善解决私自收养子女的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实收养的工作机制。

4.大力抓好水库移民工作。全面启动钦寸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的前期调研、安置政策拟订等各项准备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打好基础。坚持不懈地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加快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实施进程;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妥善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生活困难问题。继续扎实做好滩坑水库移民帮扶工作,通过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劳务输出、社会保障等途径,拓宽移民增收致富渠道,力争早日实现“逐步能致富”的目标;妥善解决滩坑水库移民尾留问题。完善应急预警机制,健全网络体系,加大移民维稳工作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在抓好以上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有序地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培训、文明机关创建、计划财务、统计、法制建设、行政审批、政策理论研究、信息宣传、来信来访、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公开、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老干部服务等各项工作;要大力深化直属单位的改革发展,重点推动各单位在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领导班子优化和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第二篇:市民政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务实,创优争先,紧紧围绕工作目标,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双拥优抚对象保障和退伍军人安置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民政部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取得了民政工作的发展进

步,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重点,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稳步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今年预算城低保补助资金2100万元。同时,为保障一季度城市低保资金和春节期间一次性春节慰问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在底就预拨城市低保资金3046万元,保障了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10月底,我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5600户37621人,占非农人口的9.6%。人均补差141.4元,城市低保救助范围逐步扩大,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标。农村低保制度进一步规范。在严格操作程序的基础上,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目前,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65135户87430人,比去年同期增加847人,月人均补差50.9元。市级财政共预算安排农村低保资金万元,比去年增加145万元。

2、农村五保供养体制进一步完善,供养水平逐步提高。认真贯彻《农村五保供养条例》,逐步理顺供养体制,多渠道筹集供养资金,稳步提高供养水平。我市规定了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最低供养标准和市县区五保供养经费分级承担比例。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了当地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出台了相关政策。市级财政拨付五保供养专项补助经费330万元。目前,我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5288户5576人,累计支出五保供养经费1208.6万元。其中,集中供养人数为1585人,月人均供养水平达323元,分散供养人数达3991人,月人均供养水平达210元。我市的五保户集中供养率已经达到28%。敬老院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市级中心敬老院已动工在建,其他各县中心敬老院也正在建设中。

3、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医疗救助工作初现成效。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各县区医疗救助制度的建设完善和各项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截至10月底,市共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38万元。其中城市医疗直接救助1729人次,支出153万元。农村医疗直接救助2152人次,支出资金207万元。

1至10月,共资助44151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资金30.44万元, 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人数为90973人,共支出资金169万元。

4、临时性救助工作开展及时有效。根据《云南省民政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文件的通知》精神,我市积极开展了城市贫困居民临时救助工作,对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的特殊性、暂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给予救助,救助工作开展及时有效。1-10月,对城市贫困居民实施临时救助2741人次,累计支出资金57万元。农村临时救助15352人次,共支出451万元。

5、做好灾民救助工作

自去年9月起至今年5月下旬,我市遭遇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造成全市118.93万人受灾(其中饮水困难人口43.67万人),饮水困难大牲畜13.72万头,农作物受灾9.51万公顷(其中绝收4.1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1.87亿元。灾情发生后,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强化责任意识,及时调查了解灾情,摸底排查灾区群众生活状况,组织和动员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积极争取并及时安排拨付各项救灾物资,努力做好民政抗旱救灾保民生工作。

6月底,中央、省级划拨给我市的民政抗旱救灾救助资金包括抗旱救灾捐赠资金4471.98万元已如数拨付各县区;市级地方财政安排的和市级民政部门接收的抗旱救灾捐赠资金合计1781.55万元除市教育局7月份转交的19.1万元和7月后到账的0.96万元未拨付外,其余的1761.49万元已于5月前划拨各县区;县区地方财政安排的抗旱救灾资金和县区本级直接接收的捐赠资金除红塔区等部分县区略有结余外,已基本安排使用完毕。累计发放救灾口粮5176.3吨,救助受灾生活困难群众8.35万户25.12万人;发放衣服1.19万套,救助人口1.24万人;发放被子0.81万床,救助受灾群众0.7万户;发放其它救灾物资2.24万件,救助受灾群众2.04万人;发放党员特别关爱金731.65万元,救助特别困难群众1.46万户;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554.37万元,救助3.25万人。其间,全市民政系统还接收抗旱救灾

捐赠车辆4台(其中三台为使用权)、水泵13台、价值20万元的水管、矿泉水6.7万件、茶饮料500吨、其它饮料2万件以及部分农药、化肥等物资,并于6月底前全部按照捐赠者意愿发放灾区投入使用。

(二)加快殡葬改革和社会福利项目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领导,建立殡葬改革

工作领导协调机制,部分县区制定了殡葬改革工作方案,3个县划定了火化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元江县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新平县、易门县殡仪馆建设项目正抓紧施工;完成了7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其余93个的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加大殡葬改革执法力度,红塔区金钟山项目片区899冢坟墓搬迁工作已全部结束,玉枕山、高龙潭、研和工业片区的迁坟工作正处于规划、设计和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

二是加快我市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步伐。为贯彻落实国家“蓝天计划”,保障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将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老年公寓、城乡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五个项目统一规划建设在红塔区大营街镇赤马村委会(汇溪路与赤马路交界处)。市民政局成立项目基本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和工程管理合同制的有关规定。同时,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市儿童福利院计划总投资117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补助480万元,省民政厅补助200万元,市级配套安排49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市儿童福利院于12月30日奠基开工,计划12月竣工并投入使用,目前,第一标段(老年公寓)主体工程已完工,第二标段(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城乡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已建好第一层。第二标段的主体工程预计年底完工。

(三) 不断加强基层社会管理

1、圆满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村级换届选举过程中,我市加强领导、提前谋划、保障到位、强化监督、依法选举,按时按质完成选举了任务。全市共选举产生农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3533名,其中党组织书记665名、副书记369名;村(居)委会班子成员3279名,其中村(居)委会主任663名、副主任601名;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5012名;推选出村(居)民小组长6365名、副组长4341名,村(居)民代表25326名。通过换届选举,一大批年纪轻、素质高、懂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人才进入了村(社区)“两委”班子,村级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2、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工作调研。为摸清全市社区发展现状,及时了解掌握发展中的困难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市政府派出的调研组到部分县区对全市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为召开全市和谐社区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及制定市和谐社区实施意见打下了基础。

3、加强监督和管理,依法开展民间组织登记。引导民间组织步入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的轨道。1-10月,全市新审批登记社会团体 5个。认真开展了民间组织年检工作;积极引导民间组织开展诚信活动,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民间组织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4、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范化、社会化、人性化水平。制定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病人和危重病人救助管理意见,完成了民政精神病院的申报工作,对流浪乞讨人员做到了及时和依法救助。1-10月,全市共支出金额29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92人次,促进了社会稳定。

5、进一步做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着力在研究市场、强化管理、抓好培训、狠抓销售、搞好服务上下功夫,1-10月共销售福利彩票1.4亿元,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积累了资金。

6、提高了区划地名、婚姻和收养登记等社会事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区划地名管理强化依法治界、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法定性、严肃性和稳定性,基本完成了红玉线、通峨线、江澄线、江华线的界线联检工作,开展平安边界线创建活动,及时调处和解决边界纠纷,维护边界地区稳定;规范地名管理,启动了乡镇地名设标工作,全市共设置地名标志牌450多块。加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规范化管理,依法开展涉外婚姻登记,登记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四)开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

是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关键之年。全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目标,认真开展各项双拥创建工作。一是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市级和各县区利用“元旦、春节”广泛组织走访慰问部队官兵和老红军、老八路、老复员军人、军烈属等优抚对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二是认真抓好优抚政策的落实,为 170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及时发放了生活补助费1781万元,有效保障了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权益。三是做好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市级共接收退役士兵26人,已于七月完成了双考安置工作并举办了职业技能培训。四是着力抓好涉军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和重点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维护社会稳定。五是拥政爱民显成效。驻玉军警部队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抗大旱、保民生,出动官兵3.3万人次,车辆1947台次,送水11064.4吨,为6.4万人、1.14头大牲畜解决饮水困难,为灾区打水井3口、修水池、坝塘7个、出资33万元架设输水管道10320米,清理输水沟渠8300米,向灾区捐款63.89万元,为市抗旱救灾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以敬老爱老为着力点,不断强化老龄事业

全市围绕老年人生活保障、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养老服务业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任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惠老政策落实到位。全市对老人保健(长寿)补助金发放工作准确、及时,做到了老人、家庭、社会、政府四满意。截至10月底,全市共为29506位老人发放保健(长寿)补助金1425万元,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26857人,90岁以上的老年人2626人,百岁老人23人。为7562人办理了老人优待证,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享受到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二是实施老年协会百村建设工程。市老龄办下拨老年协会百村建设资金30万元,帮助30个农村老年协会添置活动实施,改善活动条件。三是对养老服务业进行调研。今年市政协已将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作为度重点提案,市老龄办和部分政协委员到县区进行调研,特邀云南大学教授就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做了专题讲座。四是为“五老”解“两难”。争取到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为“五老”(即老英模、老党员、老优抚对象、老支边教师、老乡干)解“两难”(即住房难、医疗难,今年主要是解决住房难)20万元,帮助10户解决住房难,每户补助2万元。五是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敬老节活动。其间,组织万名老人参加升国旗仪式,表彰了市十大孝星,走访慰问了老红军、老八路、百岁老人等;开展老年法律宣传,老年病义诊、健康咨询,组织“和谐之光”中老年风采展演等,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六)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加强民政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局领导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民政队伍的政治素质。通过学习活动,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我市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促进民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能力和为民服务本领。三是全面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围绕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目标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搭建信息平台四个重点,增强了民政工作人员执行政策、开展工作、服务基层等方面的能力。 四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全局干部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优化服务质量,保障民政工作在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中发展。五是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充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根本要求,突出民政为民的争创主题,加强领导,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全局上下讲奉献、重品行,争做模范的氛围已初步形成。六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今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件,均已按时办结,代表委员满意率100%;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强化隐患排查机制,对重信重访和重大不稳定因素实行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包办责任制,1-10月,我局办理来信来访57件次,其中来访38人次,来信19件。所有信访件均已全部办结,真正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明年工作打算: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水平。健全和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提高低保补助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加强社会制度之间、社会救助与扶贫帮困之间的衔接,增强社会救助的整体功能;落实公开化操作,信息化管理、社会化发放要求,确保救助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健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不断提高防灾救灾水平;认真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二)扎实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认真落实优抚政策。着力研究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难、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

(三)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抓好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明确社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健全完善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出台市和谐社区建设实施意见;加大投入,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四) 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服务,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发展。根据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类别,加大分类研究、分类规范、分类指导的力度。改进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使监管工作的法规化、制度化有新的突破。

二是继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规范殡葬服务。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殡仪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多元化的殡葬服务需求。

三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积极调处边界纠纷,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的社会稳定。

四是采取措施增加福彩销售,筹集更多的公益资金,加快发展“扶老、助残、救孤”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

五是不断推进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化建设。加大婚姻登记员的培训力度,促进婚姻登记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

(五)加快老龄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各项老龄优待政策,加强城乡为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发展老年文化、体育和教育事业,努力为全市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进一步提升老龄工作水平,促进全区老龄事业和谐、健康、持续发展。

(六)抓好民政部门自身建设

一是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强力推进,务求实效,提高为民执政的水平,提升为民履职的能力,增强为民服务的本领;二是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学法、守法、执法的自觉性,切实转变凭经验管理、靠行政手段办事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三是根据机构改革后民政工作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对调整后的部分职能及时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把民政一切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民政工作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通过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廉政建设有章可循,用完善的制度来约束和规范行为,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市民政局

年十月二十七日

第三篇:市民政局基层事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牢牢把握“以现代民政为抓手,夯实基础快发展,改革创新求突破”的工作思路,攻坚克难,拼搏创新,顺利完成全年78项重点工作目标,为建设美丽高邮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体系,提升利民惠民服务水平

1、老龄事业全面发展。强化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5个、老年助餐点20个、“农村老年关爱之家”2家、日间照料中心10家,创成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2家,全市共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15个,城区实现全覆盖、农村覆盖率达94.3%。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从500名增至700名,在开发区、城南新区、送桥镇为新增200名失能、失独及高龄特困老人试点提供服务。健全市、镇、村三级老龄组织网络,成立“市老龄协会”,在菱塘回族乡、临泽镇、送桥镇、卸甲镇、汤庄镇、高邮镇成立乡镇老龄协会。开展“敬老爱心工程”,为城区260名80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就浴服务。落实“尊老金”制度,向全市2.58万名老人发放“尊老金”2064万元。全年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2000多份。组织开展“孝亲敬老之星”推选活动,我市3人获XX市“孝亲敬老之星”称号,2人获江苏省“百佳孝星”称号。

2、养老机构规范管理。加强敬老院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全市农村敬老院“三有三能六达标”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实现全覆盖,全部达省一星以上标准。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全市所有社会福利机构进行了消防培训和安全大检查,针对问题逐一整改,投入资金300万元用于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实现敬老院消防全达标。

3、福企管理严格把关。全市共有福利企业97家,职工总数达9711人,安置残疾职工2957人,占职工总数30.45%。组织开展福利企业年审,对2014100家福利企业进行了摸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规范化管理和残疾职工各项待遇落实情况,有效维护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4、福彩销售稳中求进。按照“强化日常管理,规范办事流程,全力打造阳光福彩”的思路,稳住电脑票销售,重振刮刮乐彩票市场,提升中福在线业绩,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6906万元,其中电脑票2699万元,“快3”3111万元,“即开票”183万元,“中福在线”913万元。

5、慈善工作成效明显。坚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工作方针,广泛宣传慈善文化,5月17日,召开“5•19慈善一日捐”特殊困难家庭资助仪式,募集慈善资金817.37万元。积极履行“安老、扶幼、助残、助学、助医、济困”的慈善宗旨,组织八大慈善救助项目,发放慈善救助金771.08万元,保持了“五星慈善高邮”荣誉。

(二)全面深化基层群众自治体系,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1、加大和谐社区创建力度。深入开展“四级争创、分档晋级”活动,下发《关于明确省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和达标创建工作目标和标准的通知》,细化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御码社区、九园社区创成省和谐示范社区,创XX市和谐示范社区8个,高邮街道被表彰为省和谐社区示范街道,城乡和谐社区达标率分别达90%、85%。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新建社区综合网络服务平台5家、社区网站2个。

2、推进社区用房达标建设。1月7日、8日,牵头组织财政局、房管局、规划局,对第二批申报验收的城乡社区进行达标验收,城区社区共有4家,农村社区共有20家,验收合格21个,发放第二批以奖代补资金425万元。11月26日,对未达标的临泽镇果林社区、周山镇杨庙社区、龙虬镇龙虬社区进行了达标扫尾验收,城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达标94%、集镇社区达标全覆盖。

3、建立“政社互动”机制。年初,下发《关于上报“政社互动”工作委托协议书及双向履约评估表的通知》,指导第一批试点的7个乡镇(园区)(高邮街道、开发区马棚街道办事处、送桥镇、临泽镇、卸甲镇、三垛镇、车逻镇)抓紧做好协议签订及双向评估工作;5月,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政社互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未开展“政社互动”工作的6个乡镇(龙虬镇、汤庄镇、甘垛镇、界首镇、周山镇、菱塘回族乡)全面推行“政社互动”,年底实现全覆盖。

4、推进社区“减负增效”。2月,我市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提升服务群众效能的六项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全市社区减负工作,在乡镇(园区)成立了领导协调机构,进一步厘清社区依法工作事项、规范社区印章使用、精简社区台账、清理各类创建达标评比活动、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确保社区减负“六项规定”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5、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3月11日,组织赴XX市、XX市调研学习社区建设工作经验和先进理念。4月29日,召开了城乡社区居民需求服务项目交流会,邀请扬大薛平教授进行公益创投业务培训。积极引导广大社会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3月3日,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4月,组织148人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参考率达95%以上。10月,组织67人参加省社会工作职业技能考试。12月22日-27日,组织城区16个社区和部分乡镇社区负责人共45人赴上海复旦大学参加社区建设研修提升班。

6、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全市共有社会组织350个,其中社团168个,民非182个。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管理,全年直接登记社会组织64个。加快对社会组织的评估,32家社会组织获得等级评估,已获得评估等级的共128家,评估率50.6%。发挥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作用,已入驻孵化社会组织17家。推动志愿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新登记成立四叶草助残志愿者、红星志愿者协会,多次组织志愿者协会活动,弘扬了志愿服务和公益慈善精神。引导社会组织参加XX市第三届社区公益创投大赛,4个公益创投项目获上级16万元资助。开展我市首届公益创投大赛,立项10个并资助创投资金30万元。与市优办组织对涉企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开展“回头看”,切实做到政会分开、财产独立、人员分离、职能分开。加强社会组织活力建设,组织两批15家社会组织参加了“送健康送文艺”进乡镇敬老院活动,让五保老人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7、完善村规民约。5月,对全市175个行政村20个左右村规民约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了《XX市村规民约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调研报告》。6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意见》,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充分认识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三)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保障改善民生

1、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坚持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实施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7月1日起,城市低保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50元,全市共保障618户1287人,人均月补差310.89元,年发放低保金459.22万元;农村低保从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410元,全市共保障4896户11632人,人均月补差203.94元,年发放低保金2589.98万元。实行动态管理,城市每月审核一次,新增37户81人、退出61户120人;农村每季度审核一次,新增299户794人、退出611户1460人。规范低保运行管理机制,保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有效运行,全市每个村、社区均设立“民生公示栏”,确保低保工作公开透明。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制定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一门受理”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全市乡镇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一门受理”窗口实现全覆盖。按每户每月25元的标准,向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实物券”12.84万元;按每户每年80元的标准,向城区低保对象发放水贴3.424万元。

2、特殊群体保障有力。落实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市共保障孤儿173人,其中社会散居158人、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15人,从7月1日起,集中供养、社会散居养育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610元、968元,年发放生活保障金176.72万元。全市共保障农村五保对象4523人,其中集中供养2651人,分散供养1872人,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600元,共发放保障金2353万元。全市共保障城市“三无”老人99人,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240元,年发放保障金115.45万元。

3、医疗救助便民利民。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筹集医疗救助资金1554万元,封顶线提高至9万元,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救助比例从65%提高至70%。保持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正常运行,向14.6万人次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发放救助金877.62万元,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三无”老人、孤儿、计生特困家庭共18922人参保参合费用257.41万元,全年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1135万元。

4、急难救助全面落实。落实急难家庭救助政策,设立专项基金500万元,全市共救助急难家庭235户,发放救助金224.5万元,其中即时救助93户55.5万元,医疗专项救助142户169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开展临时生活救助,按照困难程度、困难原因等情况给予100—1000元不等的生活救助,全年共救助困难对象7127户,发放临时救助金265.96万元。

5、灾害救助应急有序。5月12日是我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科学救灾、依法应对”,组织开展系列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在九元社区举行“江苏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授牌仪式;在南海中学组织防震防火紧急疏散演练;特邀地震专家到武安社区开展防灾救灾知识讲座,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建立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制度,设立107万元专项资金,实现全覆盖。修订《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救灾值班制度,确保灾后12小时内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措施。

6、春节慰问普惠于民。春节前夕,我市组织7个慰问小组,对驻邮部队官兵、优抚对象、老党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孤儿、重大疾病患者、敬老院、市儿童福利院、荷花塘特殊学校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85.54万元,让困难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2月10日,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炯来邮走访慰问送桥镇、菱塘回族乡敬老院和4户困难对象,并送上慰问金。2月11日,省民政厅侯学元厅长来邮走访慰问龙虬镇、开发区敬老院和5户困难对象,并送上慰问金。2月16日,XX市委常委姚苏华等领导慰问汤庄镇4户困难家庭、敬老院,并送上了慰问金和慰问品。

(四)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体系,着力增强服务社会功能

1、婚姻登记规范管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以宣传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收养法》为重点,依法办理婚姻、收养登记。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6619对,离婚登记1201对,补发婚姻登记证1108对,证明4403件,免除相关费用16.8万元,办理收养登记63件,无一违规违法登记,无一起婚姻、收养登记投诉,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均保持100%。对全市2005年以前、13万对近4000卷乡镇婚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移交市档案馆,完成1994—2005年近7万条婚姻登记信息计算机录入,实现全国联网。

2、殡葬改革稳步推进。普惠制殡葬政策全面实施到位,积极推进惠民殡葬改革,按照“从困难群体,分步实施,逐步推开,积极推行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原则,在免除基本火化费680元,免费提供一只300元以内的骨灰盒基础上,今年新增免除遗体运输费120元、遗体冷藏费300元,合计减免四项基本服务费1400元,为6343名群众免除费用742.42万元。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暨优质服务月活动,在殡葬单位开展以“文明、惠民、便民、利民”为主题的优质服务活动,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墓园着力做好环境整治,清明节有序接待祭扫群众10万人次以上;高邮馆、临泽馆抓好殡仪服务,全年火化遗体6743具。全面推动乡镇公墓(骨灰堂)规范化建设,多管齐下遏制乱埋乱葬行为发生。

3、流浪乞讨依法救助。全面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困境未成年人保障工作,出台《XX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实施分类保障到位。组织“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生活无着人员街面巡查和应急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救助人员的基本利益,共救助社会流浪乞讨人员228人次,其中精神病人29人次,未成年人3人,36名贫困重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得到了医疗救助。

4、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1月26日,召开全市地名命名规范化工作协调会,在对现有地名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清理不规范的地名命名。2月12日,我局召开全市地名命名专家评审会,就目前我市亟需变更命名的38条道路进行研讨。5月,通过地名专家评审、社会公开征集等程序,由各乡镇(街道、园区)进行地名命名申请,统一报送至市政府命名审批,赋予新命名的地名文化内涵和时代特征。强化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全年共办理小区18个、道路36个、巷道6个。

5、做好平安边界工作。3月,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我市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的意见》。10月,开展高邮邗江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组织实施界桩更换工作,做好调查摸底及更换准备工作,确保按序时进度有效展开。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牢牢把握“以现代民政为抓手,夯实基础快发展,改革创新求突破”的工作思路,攻坚克难,拼搏创新,顺利完成全年78项重点工作目标,为建设美丽高邮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体系,提升利民惠民服务水平

1、老龄事业全面发展。强化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5个、老年助餐点20个、“农村老年关爱之家”2家、日间照料中心10家,创成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2家,全市共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15个,城区实现全覆盖、农村覆盖率达94.3%。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从500名增至700名,在开发区、城南新区、送桥镇为新增200名失能、失独及高龄特困老人试点提供服务。健全市、镇、村三级老龄组织网络,成立“市老龄协会”,在菱塘回族乡、临泽镇、送桥镇、卸甲镇、汤庄镇、高邮镇成立乡镇老龄协会。开展“敬老爱心工程”,为城区260名80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就浴服务。落实“尊老金”制度,向全市2.58万名老人发放“尊老金”2064万元。全年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2000多份。组织开展“孝亲敬老之星”推选活动,我市3人获XX市“孝亲敬老之星”称号,2人获江苏省“百佳孝星”称号。

2、养老机构规范管理。加强敬老院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全市农村敬老院“三有三能六达标”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实现全覆盖,全部达省一星以上标准。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全市所有社会福利机构进行了消防培训和安全大检查,针对问题逐一整改,投入资金300万元用于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实现敬老院消防全达标。

3、福企管理严格把关。全市共有福利企业97家,职工总数达9711人,安置残疾职工2957人,占职工总数30.45%。组织开展福利企业年审,对2014100家福利企业进行了摸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规范化管理和残疾职工各项待遇落实情况,有效维护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4、福彩销售稳中求进。按照“强化日常管理,规范办事流程,全力打造阳光福彩”的思路,稳住电脑票销售,重振刮刮乐彩票市场,提升中福在线业绩,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6906万元,其中电脑票2699万元,“快3”3111万元,“即开票”183万元,“中福在线”913万元。

5、慈善工作成效明显。坚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工作方针,广泛宣传慈善文化,5月17日,召开“5•19慈善一日捐”特殊困难家庭资助仪式,募集慈善资金817.37万元。积极履行“安老、扶幼、助残、助学、助医、济困”的慈善宗旨,组织八大慈善救助项目,发放慈善救助金771.08万元,保持了“五星慈善高邮”荣誉。

(二)全面深化基层群众自治体系,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1、加大和谐社区创建力度。深入开展“四级争创、分档晋级”活动,下发《关于明确省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和达标创建工作目标和标准的通知》,细化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御码社区、九园社区创成省和谐示范社区,创XX市和谐示范社区8个,高邮街道被表彰为省和谐社区示范街道,城乡和谐社区达标率分别达90%、85%。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新建社区综合网络服务平台5家、社区网站2个。

2、推进社区用房达标建设。1月7日、8日,牵头组织财政局、房管局、规划局,对第二批申报验收的城乡社区进行达标验收,城区社区共有4家,农村社区共有20家,验收合格21个,发放第二批以奖代补资金425万元。11月26日,对未达标的临泽镇果林社区、周山镇杨庙社区、龙虬镇龙虬社区进行了达标扫尾验收,城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达标94%、集镇社区达标全覆盖。

3、建立“政社互动”机制。年初,下发《关于上报“政社互动”工作委托协议书及双向履约评估表的通知》,指导第一批试点的7个乡镇(园区)(高邮街道、开发区马棚街道办事处、送桥镇、临泽镇、卸甲镇、三垛镇、车逻镇)抓紧做好协议签订及双向评估工作;5月,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政社互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未开展“政社互动”工作的6个乡镇(龙虬镇、汤庄镇、甘垛镇、界首镇、周山镇、菱塘回族乡)全面推行“政社互动”,年底实现全覆盖。

4、推进社区“减负增效”。2月,我市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提升服务群众效能的六项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全市社区减负工作,在乡镇(园区)成立了领导协调机构,进一步厘清社区依法工作事项、规范社区印章使用、精简社区台账、清理各类创建达标评比活动、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确保社区减负“六项规定”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5、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3月11日,组织赴XX市、XX市调研学习社区建设工作经验和先进理念。4月29日,召开了城乡社区居民需求服务项目交流会,邀请扬大薛平教授进行公益创投业务培训。积极引导广大社会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3月3日,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4月,组织148人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参考率达95%以上。10月,组织67人参加省社会工作职业技能考试。12月22日-27日,组织城区16个社区和部分乡镇社区负责人共45人赴上海复旦大学参加社区建设研修提升班。

6、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全市共有社会组织350个,其中社团168个,民非182个。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管理,全年直接登记社会组织64个。加快对社会组织的评估,32家社会组织获得等级评估,已获得评估等级的共128家,评估率50.6%。发挥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作用,已入驻孵化社会组织17家。推动志愿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新登记成立四叶草助残志愿者、红星志愿者协会,多次组织志愿者协会活动,弘扬了志愿服务和公益慈善精神。引导社会组织参加XX市第三届社区公益创投大赛,4个公益创投项目获上级16万元资助。开展我市首届公益创投大赛,立项10个并资助创投资金30万元。与市优办组织对涉企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开展“回头看”,切实做到政会分开、财产独立、人员分离、职能分开。加强社会组织活力建设,组织两批15家社会组织参加了“送健康送文艺”进乡镇敬老院活动,让五保老人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7、完善村规民约。5月,对全市175个行政村20个左右村规民约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了《XX市村规民约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调研报告》。6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意见》,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充分认识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三)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保障改善民生

1、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坚持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实施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7月1日起,城市低保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50元,全市共保障618户1287人,人均月补差310.89元,年发放低保金459.22万元;农村低保从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410元,全市共保障4896户11632人,人均月补差203.94元,年发放低保金2589.98万元。实行动态管理,城市每月审核一次,新增37户81人、退出61户120人;农村每季度审核一次,新增299户794人、退出611户1460人。规范低保运行管理机制,保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有效运行,全市每个村、社区均设立“民生公示栏”,确保低保工作公开透明。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制定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一门受理”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全市乡镇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一门受理”窗口实现全覆盖。按每户每月25元的标准,向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实物券”12.84万元;按每户每年80元的标准,向城区低保对象发放水贴3.424万元。

2、特殊群体保障有力。落实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市共保障孤儿173人,其中社会散居158人、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15人,从7月1日起,集中供养、社会散居养育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610元、968元,年发放生活保障金176.72万元。全市共保障农村五保对象4523人,其中集中供养2651人,分散供养1872人,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600元,共发放保障金2353万元。全市共保障城市“三无”老人99人,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240元,年发放保障金115.45万元。

3、医疗救助便民利民。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筹集医疗救助资金1554万元,封顶线提高至9万元,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救助比例从65%提高至70%。保持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正常运行,向14.6万人次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发放救助金877.62万元,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三无”老人、孤儿、计生特困家庭共18922人参保参合费用257.41万元,全年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1135万元。

4、急难救助全面落实。落实急难家庭救助政策,设立专项基金500万元,全市共救助急难家庭235户,发放救助金224.5万元,其中即时救助93户55.5万元,医疗专项救助142户169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开展临时生活救助,按照困难程度、困难原因等情况给予100—1000元不等的生活救助,全年共救助困难对象7127户,发放临时救助金265.96万元。

5、灾害救助应急有序。5月12日是我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科学救灾、依法应对”,组织开展系列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在九元社区举行“江苏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授牌仪式;在南海中学组织防震防火紧急疏散演练;特邀地震专家到武安社区开展防灾救灾知识讲座,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建立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制度,设立107万元专项资金,实现全覆盖。修订《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救灾值班制度,确保灾后12小时内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措施。

6、春节慰问普惠于民。春节前夕,我市组织7个慰问小组,对驻邮部队官兵、优抚对象、老党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孤儿、重大疾病患者、敬老院、市儿童福利院、荷花塘特殊学校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85.54万元,让困难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2月10日,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炯来邮走访慰问送桥镇、菱塘回族乡敬老院和4户困难对象,并送上慰问金。2月11日,省民政厅侯学元厅长来邮走访慰问龙虬镇、开发区敬老院和5户困难对象,并送上慰问金。2月16日,XX市委常委姚苏华等领导慰问汤庄镇4户困难家庭、敬老院,并送上了慰问金和慰问品。

(四)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体系,着力增强服务社会功能

1、婚姻登记规范管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以宣传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收养法》为重点,依法办理婚姻、收养登记。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6619对,离婚登记1201对,补发婚姻登记证1108对,证明4403件,免除相关费用16.8万元,办理收养登记63件,无一违规违法登记,无一起婚姻、收养登记投诉,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均保持100%。对全市2005年以前、13万对近4000卷乡镇婚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移交市档案馆,完成1994—2005年近7万条婚姻登记信息计算机录入,实现全国联网。

2、殡葬改革稳步推进。普惠制殡葬政策全面实施到位,积极推进惠民殡葬改革,按照“从困难群体,分步实施,逐步推开,积极推行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原则,在免除基本火化费680元,免费提供一只300元以内的骨灰盒基础上,今年新增免除遗体运输费120元、遗体冷藏费300元,合计减免四项基本服务费1400元,为6343名群众免除费用742.42万元。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暨优质服务月活动,在殡葬单位开展以“文明、惠民、便民、利民”为主题的优质服务活动,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墓园着力做好环境整治,清明节有序接待祭扫群众10万人次以上;高邮馆、临泽馆抓好殡仪服务,全年火化遗体6743具。全面推动乡镇公墓(骨灰堂)规范化建设,多管齐下遏制乱埋乱葬行为发生。

3、流浪乞讨依法救助。全面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困境未成年人保障工作,出台《XX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实施分类保障到位。组织“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生活无着人员街面巡查和应急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救助人员的基本利益,共救助社会流浪乞讨人员228人次,其中精神病人29人次,未成年人3人,36名贫困重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得到了医疗救助。

4、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1月26日,召开全市地名命名规范化工作协调会,在对现有地名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清理不规范的地名命名。2月12日,我局召开全市地名命名专家评审会,就目前我市亟需变更命名的38条道路进行研讨。5月,通过地名专家评审、社会公开征集等程序,由各乡镇(街道、园区)进行地名命名申请,统一报送至市政府命名审批,赋予新命名的地名文化内涵和时代特征。强化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全年共办理小区18个、道路36个、巷道6个。

5、做好平安边界工作。3月,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我市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的意见》。10月,开展高邮邗江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组织实施界桩更换工作,做好调查摸底及更换准备工作,确保按序时进度有效展开。

(五)构建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1、优抚政策全面落实。连续18年实施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7月1日起提高320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年共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资金3900多万元,确保按时足额打卡发放到位。为3名参战退役人员、5名带病回乡退伍人员、227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老兵、7名60周岁烈士子女新办了生活补助。按照年13811元的标准,兑现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做好846名在乡老复员军人遗属定补发放工作。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完善“一站式”结算服务,为290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参保参合,向782人次发放住院医疗补助金68.46万元。加快重点优抚对象信息数据库建设,为全市5811名优抚对象办理了抚恤补助证,全年换发、补发《烈士证明书》6份,《残疾军人证》10本。建立重点优抚对象慰问机制,发放慰问金240万元。全面落实优抚对象“三免费”优待政策,并分别下发通知,全市320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体检。

2、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下发《关于加强乡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的意见》,确保烈士纪念设施庄严整洁。清明节期间,烈士陵园接待祭扫革命烈士墓8万多人次,9月30日举行烈士公祭仪式,在邮四套班子领导、机关部门单位、社会各界人士800多人参加活动。

3、最后一役纪念馆扬名全国。自2014年12月26日开馆以来,积极发挥教育基地作用,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已接待中央、省、扬州各级媒体和各级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界群众达8万人次,8月被国务院列入“第二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为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市委、市政府对纪念馆及周边地块进行了重新规划,启动“三大广场”建设工程,12月26日举行了胜利广场一期工程竣工仪式。

4、退役安置城乡一体。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共接收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367人,其中城镇兵117人、农村兵250人。实行城乡一体化安置,补助金同标准执行,共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生活补助费1167.66万元。依法妥善安置符合就业条件12人(其中11人岗位安置,1人选择自主就业)。抓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327名退役士兵参加培训,参训率达86%,结业率、资格证书获取率均达98%,就业率达95%。2015年秋季共接收退役士兵244人,已有196人参加教育培训。切实抓好军休服务管理,开展“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创建活动,确保“两个待遇”得到落实。

5、双拥创建成果巩固。年初,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双拥工作意见和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了全年双拥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和双拥联席会2次。广泛开展双拥和国防教育宣传活动,利用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进行双拥和国防教育宣传,在村、社区建设青年民兵之家,设立“国防角”,发送公益宣传短信1万条。春节、八一期间,市领导分别走访了驻邮部队官兵、军干所老同志等,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队到乡镇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慰问品、慰问金,向优抚对象送年画、春联2100余副。“双拥活动月”、“庆八一”、抗战纪念日和国防教育日期间,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举行军民联欢文艺演出,印发慰问信,组织开展专题国防讲座等活动,营造了军政军民团结的浓厚氛围。12月28日,市领导参加了“海军雄鹰团”命名50周年活动,积极协调开展海军“高邮湖”舰军地结对共建、筹备入列工作。

六、夯实部门综合能力体系,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1、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党员示范岗”、“为党增光辉”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关注民生、善待百姓,认真落实好各项民生保障政策,着力破解群众急盼急需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敢于打破常规,树立超前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水平,努力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XX市委20条实施意见、XX市委15条实施意见,组织学习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积极打造廉政文化阵地,抗日战争最后一役纪念馆于11月被命名为“XX市纪委廉政文化示范点”。

3、大力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制定《2015年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意见》,确保法治工作有序落实;加强制度建设,新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明确文件制定的计划、起草等具体程序;修订完善了《行政审批工作规定》、《行政处罚实施规定》。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向社会集中公布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清单,指导窗口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全年办理行政许可62件、行政确认10793件、行政给付27789件、其他权力45件。

4、认真做好信访、计财、群团等工作。切实增强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96件,处理举报件16起,网上信访104件,阳光信访24件,接待群众来访114人次,一次性办结率100%。科学合理编制民政财务预决算,加强统计台账信息化建设,严格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对低保、优抚、福彩公益金等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督查,确保民政资金安全使用。积极向上争取国资,全年到账资金7883.35万元,其中争取项目资金3417.83万元,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2600万目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基本满意率100%。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队伍建设,6月完成第六届团支部改选,组织参加机关工委庆七一文艺汇演,开展庆十一系统文体活动、与教育、城建部门团组织联合举办圣诞相亲联谊会等活动,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成立单位职工互助互济会,有力提升了群团组织活力和服务民政事业发展的功能。

第四篇:市民政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总结

为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全局干部职工全员参与,上下一心,全力以赴,突出抓好机关创建、社区创建、包保创建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

一、抓全员创建,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统一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把创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督查、一起考核,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具体措施上全面进行落实。

二是成立机构。我局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熊国建任组长,副局长李巨开、戴平、周晓平、杨健全和工会主席彭志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曹吉飞担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并负责创建活动和各项措施的具体制订、实施、督查、考核、总结等经常性工作。为落实工作,我局还成立了5个专门工作组,即机关创建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应急组、社区指导组、测评迎检组、重点整治组。

三是健全网络。根据市创建办的要求,结合民政部门实际制定了相关文明创建规划,明确创建工作重点,并通过精细化考核和相关制度,对创建目标及具体措施内容进行细化量化、逐项落实。各科室、各单位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管人与管事、抓业务工作与抓文明创建有机结合,从而形成了创建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我局向职工发放《市民文明手册》200余册,创办“创建文明城市”等专栏,上报创建文明城市新闻稿件50多篇,重点场所设立宣传牌,增强宣传效果。为了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不定期带队督查,针对薄弱环节认真抓好查漏补缺,并及时进行通报,在全局形成了人人参与创建、支持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抓机关创建,确保不留死角

一是添置硬件设施。为搞好机关创建工作,院内设置了文明创建宣传橱窗,悬挂了宣传横幅,加强了公共设施的经常性维修、养护,办公楼墙面全部粉刷一新,院落花池进行了翻修改造,院内办公区域盆景全部进行了换新,院内停车棚进行了全面清理改造,办公大楼设有示意图,会议室、办公室设置禁烟标志,所有办公室都设置了工作人员职责牌,机关阅览室、活动中心等文体设施不断完善,办公环境得到全面改善,硬件水平得到提高。

二是美化办公环境。我们对机关院落进行了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建立卫生责任制,执行卫生保洁制度,做到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对办公大楼、宿舍区楼道里的“牛皮癣”小广告、乱涂乱画等进行清理,同时,加强机关院落的卫生保洁,认真排查打扫机关内卫生“死角”。对宿舍楼道口停放自行车和摩托车、防盗窗内堆放杂物等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整顿办公秩序。我们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XX市文明市民读本》,开展了“文明常德、我在行动”道德教育专题活动,组织了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文明礼仪我知行”知识竞赛活动,职工参与率达100%,增强了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意识,提升了文明道德素养。为规范办公秩序,局领导及精细化考核成员单位经常性不定时下到科室,开展督导检查,对科室文明办公、规范办公等方面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有不文明行为,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给予扣分处理,并要求及时整改。

三、抓路段创建,实行责任包保

一是落实路段责任。认真落实包创路段责任岗,从市直民政系统抽调近80名工作人员,在青年路、建设路与人民路口之间的路段开展包创工作。每个时间段、每个路段都责任到人,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实行层层包保。

二是坚持领导带班。由“一把手”亲自调度路段包创工作,制定了详细的领导带班表,9个局领导轮流上路段带班督查。熊国建局长每天7点准时赶到路段,经常亲自参与值勤,亲自进行交通劝导,亲自将马路上的矿泉水瓶等杂物捡起扔进垃圾桶内,由于“一把手”率先垂范,工作人员很受鼓舞,较好地调动了工作人员的创建积极性。

三是开展志愿服务。我局每天组织8名志愿者,在人民路和朗州路口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协助交警开展义务值勤,规范交通行为,纠正行人和非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违规行为,义务宣传交通法规,帮助市民文明遵守交通规则。7月30日下午,志愿服务者张群(市社会福利院医务人员)行至工人文化宫附近一家餐馆时,发现一名女性市民晕倒在店内,张群了解情况后,边安排同行的队员联系120救护车,边对晕倒者采取必要的紧急救治,患者家属深受感动,创文志愿服务得到了市民的交口称赞。

四、抓社区创建,突出联点共创

为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全局干部职工全员参与,上下一心,全力以赴,突出抓好机关创建、社区创建、包保创建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

一、抓全员创建,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统一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把创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督查、一起考核,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具体措施上全面进行落实。

二是成立机构。我局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熊国建任组长,副局长李巨开、戴平、周晓平、杨健全和工会主席彭志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曹吉飞担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并负责创建活动和各项措施的具体制订、实施、督查、考核、总结等经常性工作。为落实工作,我局还成立了5个专门工作组,即机关创建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应急组、社区指导组、测评迎检组、重点整治组。

三是健全网络。根据市创建办的要求,结合民政部门实际制定了相关文明创建规划,明确创建工作重点,并通过精细化考核和相关制度,对创建目标及具体措施内容进行细化量化、逐项落实。各科室、各单位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管人与管事、抓业务工作与抓文明创建有机结合,从而形成了创建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我局向职工发放《市民文明手册》200余册,创办“创建文明城市”等专栏,上报创建文明城市新闻稿件50多篇,重点场所设立宣传牌,增强宣传效果。为了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不定期带队督查,针对薄弱环节认真抓好查漏补缺,并及时进行通报,在全局形成了人人参与创建、支持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抓机关创建,确保不留死角

一是添置硬件设施。为搞好机关创建工作,院内设置了文明创建宣传橱窗,悬挂了宣传横幅,加强了公共设施的经常性维修、养护,办公楼墙面全部粉刷一新,院落花池进行了翻修改造,院内办公区域盆景全部进行了换新,院内停车棚进行了全面清理改造,办公大楼设有示意图,会议室、办公室设置禁烟标志,所有办公室都设置了工作人员职责牌,机关阅览室、活动中心等文体设施不断完善,办公环境得到全面改善,硬件水平得到提高。

二是美化办公环境。我们对机关院落进行了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建立卫生责任制,执行卫生保洁制度,做到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对办公大楼、宿舍区楼道里的“牛皮癣”小广告、乱涂乱画等进行清理,同时,加强机关院落的卫生保洁,认真排查打扫机关内卫生“死角”。对宿舍楼道口停放自行车和摩托车、防盗窗内堆放杂物等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整顿办公秩序。我们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XX市文明市民读本》,开展了“文明常德、我在行动”道德教育专题活动,组织了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文明礼仪我知行”知识竞赛活动,职工参与率达100%,增强了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意识,提升了文明道德素养。为规范办公秩序,局领导及精细化考核成员单位经常性不定时下到科室,开展督导检查,对科室文明办公、规范办公等方面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有不文明行为,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给予扣分处理,并要求及时整改。

三、抓路段创建,实行责任包保

一是落实路段责任。认真落实包创路段责任岗,从市直民政系统抽调近80名工作人员,在青年路、建设路与人民路口之间的路段开展包创工作。每个时间段、每个路段都责任到人,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实行层层包保。

二是坚持领导带班。由“一把手”亲自调度路段包创工作,制定了详细的领导带班表,9个局领导轮流上路段带班督查。熊国建局长每天7点准时赶到路段,经常亲自参与值勤,亲自进行交通劝导,亲自将马路上的矿泉水瓶等杂物捡起扔进垃圾桶内,由于“一把手”率先垂范,工作人员很受鼓舞,较好地调动了工作人员的创建积极性。 三是开展志愿服务。我局每天组织8名志愿者,在人民路和朗州路口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协助交警开展义务值勤,规范交通行为,纠正行人和非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违规行为,义务宣传交通法规,帮助市民文明遵守交通规则。7月30日下午,志愿服务者张群(市社会福利院医务人员)行至工人文化宫附近一家餐馆时,发现一名女性市民晕倒在店内,张群了解情况后,边安排同行的队员联系120救护车,边对晕倒者采取必要的紧急救治,患者家属深受感动,创文志愿服务得到了市民的交口称赞。

四、抓社区创建,突出联点共创

一是整治社区环境。我局成立了社区工作组,全面负责联点社区(体育东路社区)的文明创建工作。拟定了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对涉及社区创建的环境卫生整治、市民学校教育、社区资料规范整理、办点示范指导、协调联点社区单位的职责进行了细化,形成了“一把手”总揽、分管局长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具体实施的社区创建工作格局。“一把手”带头深入社区督导创建,与体育东路社区一道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并协助社区解决2万元创建工作经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规范社区内餐饮、娱乐场所,有效治理了“白色污染”和清除了“牛皮癣”。

二是活跃社区文化。为了搞好市民教育,我局进行层层动员,督促市城区各社区设立了市民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学习的内容主要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等。各社区市民学校均有3年来的学习资料汇总,有一年的课程安排,有授课的老师和相关的授课记录。XX区体育东路社区市民学校在市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在开展市民教育中充分注重社区居民的实际要求,讲课内容十分丰富,居民参与十分踊跃。通过开展社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扩大了精神文明建设的覆盖面。

三是提升居民素质。我局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深入社区一线,开展文明创建知识宣传,干部职工分期分批进驻联点社区,“进家庭、入门店”,开展入户宣传和发动,向社区居民发放“创文”系列资料,普及创建知识,动员发动社区党员参与创建活动,每组近20名青年志愿者到联点社区入户宣传发放调查问卷,每次发放问卷500余份,通过开展入户调查,社区居民对创建工作的认识程度普遍提高。确保了“创文”宣讲入户入店率达到100%。

四是开展志愿服务。我局在体育东路社区开展“访贫问苦”慰问活动,对生活困难的社区居民开展生活物资救助、家庭就业、子女就学、大病大难帮扶等系列救助,并组织机关人员进社区开展义务劳动、慰问孤寡老人等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在社区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创文”活动氛围。

五、抓专项整治,做到刚柔并济

一是温情整治城区流浪乞讨现象。从7月中旬开始,我局下大力对江北城区5条主要商业大街流浪乞讨现象进行整治。熊国建局长亲自调度,加大了巡视督查力度。市救助站工作人员全体出动,冒着炎炎烈日在市城区范围内巡查、劝导,重点加强了步行街、车站、商业广场、政府机关等重点场所及五条主要街道的劝导力度。每天上午9时至晚上11时,安排流动救助车,每组5-7人,在城区范围内巡查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将流浪乞讨人员护送入站,精神病人护送至康复医院救助。积极联系城管和社区,形成联动机制,确保了城区范围流浪乞讨人员得到有效救助。为解决流浪乞讨人员实际困难,救助站对愿意返乡的乞讨人员及时购票或护送返乡,对需要医治的流浪人员及时送定点医院治疗。共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254人次。

二是彻底整治学校周边福彩站点。根据创文办要求,对市区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彩票站点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整改。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调度会,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明确由市福彩中心具体负责整改工作。市福彩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摸底掌握情况,了解到市城区需要整改的共有22家投注站(含福彩、体彩站点)。为把工作落到实处,我们请市财政出面协调市体彩中心共同开展整改工作。实行分片包干,我局负责10家站点的整改,体彩中心负责12家站点整改。我局工作人员在耐心细致作站点业主思想工作的同时,对相关站点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凡违规站点在7月底前必须搬离。经过整改,由我局负责的10个站点均整改到位。

第五篇:市民政局城乡低保普查工作总结

2009年,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要求及全省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民政局成立了复查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2009乐山市城

乡低保复查复核工作方案》,明确了普查的目的意义、复查复核时间、对象和内容、复查复核方法步骤及要求。统一制发了《乐山市城乡低保宣传资料》、《乐山市××区(市、县)城市(农村)低保取消或减少低保金对象花名册》、《2009年统一组织城市(农村)低保复查情况统计表》、《乐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核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资料。要求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搞好培训,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各区市县民政部门也高度重视此次低保普查工作,成立了以民政局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分阶段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做到人力、财力集中,重点突出,措施落实。

二、广泛宣传,规范程序。

为深入开展低保普查工作,各区(市、县)利用广播、报刊、社区(村)公示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普查意义和程序。通过宣传,提高了低保政策的群众知晓度,增强了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同时,在普查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专门落实人员走村入户,采取查、看、听等方式对低保户情况进行逐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在村(居)公示栏进行重新公示,群众无异议的重新填写《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对评议有异义的由乡镇(街道)评审小组再次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资格,并书面通知本人。通过政策宣传和程序的规范,为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培训,典型引路。

今年4月,我市专门召开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用三个月时间对我市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普查。9月上旬,根据全省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再一次对全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通过总结4-6月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推广市中区、马边县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区(市、县)民政分管局长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各区(市、县)也相应召开了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村(居)委会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会,对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普查内容、工作程序和低保工作政策再一次进行了认真培训。通过培训和市中区、马边县的经验引路,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为保质保量完成城乡低保普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加强监督,保证质量。

为保证普查质量,市和各区(市、县)由民政部门牵头成立督查组,对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督查,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督查组采取抽查方式对普查程序是否规范、档案管理是否完毕等进行检查,对普查工作不到位的,指导限期整改。有力的监督指导,确保了普查工作不走过场,保证了普查工作质量。

五、工作成效

通过城乡低保普查,我市城乡低保的保障对象情况更加准确,操作程序更加规范,真正做到了政策透明,群众满意,为打造我市“阳光低保”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素质。通过城乡低保开展普查的政策、操作流程等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同时,及时开展经验交流,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提升了低保工作水平。各地通过严格、规范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等程序,使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低保工作更加“阳光透明”;通过加大政策宣传,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度、知晓率和监督力度大大提高,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城乡低保工作水平。

(三)建立了规范的城乡低保台帐。在全面清理核查的基础上,对确定的享受对象分别填入《农村低保台卡》、《城市低保台卡》,做到了低保数据与计财实际发放数据完全一致。

(四)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城乡低保分别按照《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批表》、《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进行了一户一表一袋的归档管理。

(五)切实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截止11月,据统计农村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198户,262人,金额33588元;评审取消5742户,61420人,金额686523元;评审减少668户,1346人,金额57213元;评审增加5263户,6753人,金额316419元;复查新增4755户,6192人,金额379143元。城市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672户1050人,金额120122元;评审取消2998户5595人、金额663387元;评审减少741户1064人、金额84515元;评审增加6032户9174人、金额351094元;复核时新增489户610人、101021元。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什么样的人适合做秘书下一篇:索尼彩电常见故障维修

热门文章

市民社会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