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

2023-02-11

第一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

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计划

2008年工作总结

在卫生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哈尔滨医科大学的领导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地病中心)全体职工团结协作,拼搏进取,在防治监测、科学研究、健康教育、学科建设、技术咨询、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及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汇报如下。

一、地方病防治

(一)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 受卫生部委托,本地病中心组织执行了2007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制定了技术方案,并开展了项目启动、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2007年12月18~20日,“2006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工作总结暨2007地方病防治项目启动会”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会上,总结了2006项目执行情况,讲解了2007项目管理方案和技术方案。2008年8~9月受卫生部委托,地病中心派专家赴河南、广西、新疆3省(区)进行了中期督导检查工作。2008年9月,地病中心受卫生部委托对2007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至卫生部。10~11月,协助卫生部完成了本项目执行情况自查工作,撰写了督导自查报告。

2006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已经完成,地病中心编印了“2006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子项目技术报告”和“2006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各省报告”2本材料汇编,并发放至各项目省。

协助卫生部编制了“2008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 1

地方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和经费预算,目前正在起草2008项目技术方案。

(二)汶川地震重灾区地方病防治恢复重建工作需求调查评估 7月12~13日,协助卫生部疾控局在哈尔滨召开了《地震灾区地方病防治工作》专家论证会,提交了关于地震重灾区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建议。协助卫生部起草了《汶川地震重灾区地方病防治恢复重建工作需求调查评估方案》,并于8月27~28日在成都举办的“汶川地震重灾区地方病防治恢复重建工作需求调查评估”启动会上,对四川、甘肃、陕西地震灾区地方病专业人员进行了培训。9月1日~10月15日,四川省、甘肃省和陕西3省地震重灾区和极重灾区县开展了相关调查评估工作,地病中心在对3省上报的调查结果汇总分析的基础上,撰写完成了《地震需求调查评估总结报告》。调查评估结果表明,四川、甘肃和陕西3省地震重灾区地方病防治机构损毁严重,地震对水砷、水氟变化影响不大,灾区碘盐供应充足,未发现疑似新发克山病病例,大骨节病病区儿童X线检出率均小于10%,但克山病病区部分居民有蛋白摄入不足、大骨节病区部分人群有硒营养不足的现象。

(三)饮茶型氟中毒调查

全面总结了全国饮茶型氟中毒现况调查的数据资料,形成了全国饮茶型氟中毒流行现况调查总结报告,上报了卫生部。报告指出:

1、我国饮茶型氟中毒的地区分布主要为西藏全区、四川阿坝州和甘孜州、内蒙古大部分地区、青海、宁夏、甘肃以及新疆的部分地区;重病区分布在西藏自治区、四川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没有饮茶型氟中毒的大范围流行。

2、饮茶型氟中毒的民族分布特征为藏族、蒙古族病情较重,病区的汉族和回族也有一定程度的发病;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病情不严重。

3、饮茶型氟中毒的职业分布特征是牧民病情严重。

4、饮茶型氟中毒在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对群众健康的威胁最大。

5、饮茶性氟中毒的年龄分布特征是随年龄的不断增加而加重,40岁以后更加明显。在防治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年龄分布特征。

6、全国 2

现有氟斑牙患病人数为665.16万人,其中 8~12岁儿童氟斑牙患病人数为50.53万人;成人II度及以上临床氟骨症患病人数为259.03万人。

(四)氟砷测定实验室质量控制

对全国31个地方性氟中毒病区省份和26个地方性砷中毒病区或高砷区省份,发放统一制备的含氟和含砷质量控制水样,进行了全国地方病防治机构省级实验室氟砷测定质量控制工作。总体来看,全国省级实验室氟砷测定结果质量较上年有很大提高,不论是氟测定还是砷测定,各实验室内精密度都能满足低含量样品测定要求。但是,有少数实验室表现出较大的系统误差,应该查找原因,进行整改。本项工作对提高我国地氟病和地砷病防治的实验室数据质量产生了积极效果,今后将继续进行下去,并将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扩大到各县级地方病防治机构。

(五)《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制定 7月28~30日,在哈尔滨市召开了《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制定会议,对地病中心提交的考评方案进行了详尽的讨论修改。为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9月7~11日地病中心协助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组织专家在广东省、云南省、青海省和新疆自治区开展试点工作。据此,完成评估方案的最终修改和定稿。

(六)停供碘盐前后不同水碘含量地区甲状腺肿流行病学调查 2005年,初步查清了水源性高碘地区的范围和病情状况,高碘地区开始落实停供碘盐等防治措施。为了明确停供碘盐前后不同碘水平对甲状腺肿流行的影响,了解加碘盐在高碘地区和高碘病区病情中的影响作用,2008年7月11~25日碘缺乏病所和山东省地方病所的专家,在山东省开展了停供碘盐前后不同水碘含量地区高碘性甲状腺肿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调查结果表明,在停供碘盐前后,水碘浓度为10~149.9μg/L的嘉祥县大张楼镇儿童尿碘中位数在接近300μg/L、水碘范围在150~299.9μg/L的郓城县黄堆集乡和水碘中位数>300μg/L的高青县唐坊乡儿童尿碘中位数均大于700μg/L,说明人群处于碘营养过剩状态;停供碘盐后,高青县唐坊乡、郓城县黄堆集乡无碘食盐 3

率达到99.0%,嘉祥县大张楼镇无碘食盐率达到64.2%,但人群尿碘浓度仍处于较高水平,说明在高碘地区,水碘是影响儿童碘营养状况的主要因素;停供碘盐前,高青县唐坊乡、郓城县黄堆集乡、嘉祥县大张楼镇触诊甲肿率分别为27.3%、10.5%和50.0%,明显高于同期全国碘缺乏病监测山东省缺碘地区的甲肿率(触诊4.4%)水平,说明高碘地区的8~10岁儿童存在因摄入碘量过多而导致的甲状腺肿大;停供碘盐后,调查点儿童的甲状腺肿大率呈下降趋势,高青县唐坊乡、郓城县黄堆集乡、嘉祥县大张楼镇触诊甲肿率分别降为8.5%、8.0%和3.3%。

(七)西部大骨节病重点病区调查

针对我国大骨节病重病区分布在西部地区的情况,选择西藏、青海、甘肃、陕西和内蒙古5省(区)中病情较重的病区村开展了儿童病情和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调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和贵德县的4个调查村中,除贵德县新建坪村外,其他3个村儿童X线检出率均在10.00%以上,尤其是贵德县斜马浪村检出率达18.00%,持续在较高水平。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仲巴县和萨迦县的2个调查村X线检出率均在5.00%以下,其中萨迦县调查点的检出率为0,结果显示西藏病情呈下降趋势。但在调查中了解到,西藏自治区的重病区在昌都地区。甘肃定西市渭源县和庆阳市西峰区2个村和内蒙自治区阿荣旗1个村X线检出率均略高于5.00%,与近年监测结果基本一致,病情在控制范围内。陕西省彬县、咸阳市永寿县、宝鸡市太白县和陈仓县4个调查村X线检出率均在5.00%以下,说明陕西省大骨节病病情得到了持久有效的控制。

(八)青海省儿童大骨节病现场防治项目

大骨节病所与青海省地方病所及贵德县、兴海县CDC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协作组,于8月29日~9月10日对青海省贵德、兴海两个县儿童病情进行了调查和现场防治工作。对贵德县2所寄宿学校儿童大骨节病调查结果表明,基本排除搬迁寄校发生病情流行的可能。并将贵德县斜马浪村定为换粮干预点;新建坪村为对照点;兴海县糖乃 4

亥乡上、下鹿圈村为投硒干预点,目前,基线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准备进行为期1年的干预试验。

(九)黑龙江省大骨节病历史病区回顾性调查及成人大骨节病治疗试点

2008年3月和10月分别对黑龙江省历史重病区尚志市、富裕县、克山县和林口县进行回顾性调查,4个调查点的280名学生中未发现临床病例。X线检查尚志市光辉村有1例干骺端检出,检出率为1.06%,其他3个调查点的X线检出率均为“0”。调查结果显示,调查点儿童病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结合连续18年病情监测结果,可以初步估计黑龙江省儿童大骨节病新发已经完全得到控制。

2008年7月开始,在黑龙江省尚志县光辉村进行了“成人大骨节病药物治疗和疗效判定的研究”工作。

(十)黑龙江省克山病病区硒营养水平调查

2008年9~10月,克山病所完成了黑龙江省克山病病区硒营养水平的现场调查和采样工作。发硒和粮食硒的测定工作已经完成,土壤硒的测定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12月份完成全部任务。

(十一)黑龙江省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改水井GPS定位试点

2008年8月,在安达市调查了318口改水井,其中报废75口,正常使用和停用水氟大于2.0mg/L的改水井19口,具体结果正在分析中。

(十二)修订《地方性氟中毒防治手册》

2008年3月,在成都召开了《地方性氟中毒防治手册》修订会议。会上讨论了《地方性氟中毒防治手册》的修订计划,布臵了修订编写任务。目前,该防治手册编写任务已基本完成,下一步还需要召开编审会议,经讨论修改后定稿。

二、地方病监测、统计及标准工作

(一)全国地方病重点监测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

自1990年开始,在卫生部的领导下,开展了全国地方病重点监 5

测工作,监测结果为我国制定地方病防治策略和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2008年开始,卫生部决定停止地方病重点监测,改为范围更广的抽样调查。为了总结18年来监测取得的成绩与经验,表彰在监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11月26~2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了“全国地方病重点监测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会议表彰了全国地方病重点监测先进集体47个、有突出贡献专家3名、荣誉个人33名和先进个人132名。会上,地病中心作了自1990年监测开始以来的全国地方性氟中毒、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监测总报告,各省也介绍了本省的监测结果与监测工作经验,与会代表还就下一阶段的监测工作进行了研讨。

(二)编制新的重点地方病监测方案

为了适应目前地方病防治工作需要,卫生部决定将重点地方病监测纳入“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中,为此,地病中心起草了新的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监测方案,为开展新一轮的重点地方病监测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2007年地方病年报统计工作

完成了2007地方病防治工作调查表数据收集、核对、汇总工作,并于2008年3月在云南大理召开地方病年报表统计工作会议。会议上对2007各省上报的地方病年报数据进行了核对,并汇总了2007年全国地方病工作年报表;对地方病年报统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好的经验进行研讨、交流;讲解了卫生统计学基础知识。

受卫生部委托,对地方病年报数据进行了分析,完成了“2007年地方病病情现状与防治动态分析报告”。结果显示,随着防治措施的加大落实,各病种的病情均呈下降趋势。另外,近几年的年报数据产生了明显变化,其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省(区)病情波动大,以往的病情数据来源于80年代的调查,每年按一定率推算得出,随着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的调查,一些新的病情数据得以更新;二是部分省(区)对病区二次确认,修改病区类型,使改水率、改灶率下降,对此类问题进行纠正;三是一些省(区)的病区范围波动较大,尤其是 6

燃煤型氟中毒的病区户数呈波浪式变化,湖南、四川病区户数增加较多。

(四)全国水氟、水砷筛查数据复核

受卫生部委托,复核了2004~2007中央转移支付项目中水氟、水砷调查数据,复核了未改水和已改水氟含量超过2.0mg/L的高氟村、高氟井及报废井数据;未改水和已改水砷含量超过0.05mg/L的高砷村、高砷井及报废井数据。结果显示,全国共筛查出2.0mg/L以上高氟村14993个村、0.05mg/L以上高砷村842个村、2.0mg/L以上高氟井及报废井11081个、0.05mg/L以上高砷井及报废井248个。

(五)建立地方病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及完善碘缺乏病信息平台报告

为了建立全国地方病病情和防治措施数据库,做好建立地方病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及碘缺乏病信息平台的准备工作,撰写了“建立地方病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及完善碘缺乏病信息平台报告”。

(六)标准工作

1、卫生部地方病标准专业委员会重新改选,孙殿军再次聘任为主任委员,申红梅为副主任委员,魏红联为秘书长,王铜为委员;申红梅研究员获第五届卫生部卫生标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地方性氟骨症诊断标准》(WS 192-2008)和《碘缺乏病消除标准》(GB16006-2008)2项地方病标准颁布并实施。

3、2008年卫生部地方病标准专业委员会上报并获批准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5项,即《氟斑牙诊断标准》、《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划分判定标准》、《地方性砷中毒病区控制标准》、《克山病诊断标准》和《大骨节病病区控制及考核验收标准》。

4、10月21~22日,“2008年卫生部地方病标准委员会工作会议”在青岛市召开。会上讨论并通过了7个标准送审稿,即“地方性氟中毒控制标准”、“克山病病区基本控制标准”、“克山病病区划定和类型划分标准”、“克山病治疗原则和疗效判定标准”、“大骨节病诊断标准”、“大骨节病病区判定和划分标准”及“食用盐碘含量”,现正在 7

修改并整理标准报批材料,准备上报。

5、10月14~16日参加了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召开的“2008年卫生标准工作研讨会”。会上,汇报了2008地方病标委会的工作总结及下一工作计划和地方病标准制修订项目落实情况,参与讨论了“卫生标准体系框架建设”事宜并介绍了地方病专业卫生标准体系框架。

三、技术咨询

(一)起草了“健康中国2020”战略规划地方病优先领域研究报告。为了完成卫生部陈竺部长提出的“健康中国2020”战略规划目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起草《“健康中国2020”战略规划研究报告》,地病中心组织起草《“健康中国2020”战略规划地方病优先领域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论证。本研究报告提出了到2020年的地方病防治目标:建立可持续消除地方病机制;重点消除碘缺乏病;重点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饮茶型地方性氟中毒和高碘性甲状腺肿;消除克山病、大骨节病、燃煤型地方性氟中毒和燃煤型地方性砷中毒;将地方病患者治疗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重症地方病患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实施医疗救助。目前,《“健康中国2020”战略规划地方病优先领域研究报告(初稿)》已经完成,并在国家CDC组织的“优先领域重大疾病防控策略论证会”上介绍了地方病防治措施与防控策略。

(二)11月28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了卫生部地方病专家咨询委员会氟砷病组、克山病组、大骨节病组3个专家咨询组工作会议,讨论了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克山病、大骨节病新的监测方案以及当前地方病防治重点工作。

(三)针对贵州省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情和影响因素调查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完成了调研报告。

(四)受卫生部委托,开展了“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降氟炉灶价格市场调查”,并撰写了分析报告。为调整项目补助经费标 8

准,更好地完成下中央补助地方地方病防治项目提供了科学依据。

(五)2008年2月受卫生部委托,起草了“青海、西藏、新疆和海南等省(区)碘盐价格补贴调研提纲及实施方案”。

(六)参与起草了“卫生部碘缺乏病专家组对上海专家和舟山市政府提出的食盐加碘干预策略有关意见的回复”。

(七)赴云南省对该省申报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的评估工作进行指导。

(八)起草了“全国大骨节病概况及四川阿坝州历史病情与现状”报告,为卫生部制定《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总体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九)起草了“青藏高原地区大骨节病现况及工作重点”报告,该报告为卫生部、扶贫办对制定青藏大骨节病防治方面的政策和策略提供参考意见。

(十)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文件要求,汇报了我国儿童大骨节病病情、防治现状及措施。

(十一)撰写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编的“中国公共卫生丛书”中的地方病部分。

(十二)协助卫生部撰写“卫生事业改革30年成就”地方病部分。

四、科学研究

(一)中标科研课题情况

2008年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等各级各类课题20余项,其中中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3项,分别是“硒对克山病预后的影响及其分子机制研究”、“BMP和PI3K-Akt在氟促成骨细胞代谢过程中的交互应答”和“黄绿青霉素在低硒低蛋白大鼠体内的代谢模式与心肌病变特点”。

(二)在研课题管理情况

目前,地病中心共承担各级各类课题共48项。其中,国家十一 9

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大骨节病综合预防措施”已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但由于地震等因素影响,并未开展现场调查工作;“我国不同地区碘缺乏病防治关键技术的研究”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还在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开展了预试验;与中国医科大学合作的十一五科技支撑项目“砷暴露与健康效应及其评估技术”,在山西省大同市的天镇县和应县完成了部分流行病学调查和生物样品采集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饮水型慢性砷中毒发病特点与砷代谢模式多样性关系的分子流行病学研究”(合作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课题均按计划进行。

(三)科研课题结题情况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砖茶中的氟、铝、茶多酚在饮茶型氟骨症发病机制中的联合作用”、教育部博士点基金“硒蛋白P与云南省地方性猝死的关系”的项目工作已经完成,目前正在准备结题报告。

(四)科研工作检查

2008年11月初,地病中心组织了科研工作检查,对4个研究所的45项在研及未结题课题进行了检查,撰写了科研课题检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要求未结题的课题尽快完成结题工作。

五、人才培养

(一)2008年3月,地病中心组织相关专家编写了地方病防治专业人员培训教材—《地方病学》,该教材已经下发至各项目省,并应用于地市级地方病专业人员岗位培训。8月15~21日,在浙江省舟山市举办了“全国地方病防治业务骨干高级培训班”。本次培训班聘请了国内知名流行病学、循证医学和地方病学等专家做了专题讲座,受到全国业务骨干的欢迎。

(二)2008年执行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5项,即“地方病学及GIS基础知识培训班”、“全国地方病防治项目管理与技术培训班”、“大骨节病X线诊断方法及其相关知识培训”、“全国地方性氟中毒重点监测质量控制技术培训班”、“全国地方性砷中毒监测质量控制技 10

术培训班”。申报200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5项。

(三)为了提高各省B超检测技术的整体水平,使各省间甲状腺容积检测结果更具可比性,碘缺乏病所于6月23~26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办了第四次甲状腺容积B超检测技术培训班,来自1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0名代表参加了培训。

(四)多名专家参加了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和河南等省组织的地方病防治专业培训班,完成了地方病相关知识的讲解和培训工作。

(五)2008年地病中心招收硕士研究生11名,博士研究生3名,进站博士后5名,毕业博士1名、硕士研究生7名。目前地病中心在读硕士研究生41名,在读博士研究生9名,博士后8名。

六、健康教育

(一)建立了全国地方病防治宣传教育资料库。向23个省(区、市)、5个国内、国际组织及单位征集地方病健康教育资料154份,聘请6位国内地方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方面专家对资料进行了函审,从中筛选出118份资料用于建立地方病防治宣传教育资料库。对部分优秀作品在地病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公布。

(二)为第15届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做了许多技术支持工作。一是设计了主题宣传画;二是制作并向全国下发了《千万别买非碘盐》三维动画片光盘;三是完成了6个预防碘缺乏病节目的组织及审片工作;四是参加了防治碘缺乏病日现场宣传活动。

(三)编制了《预防大骨节病科普宣传片》。2008年9月,地病中心与《健康时空》栏目合作,赴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阿荣旗现场拍摄预防大骨节病科普宣传片,后期制作工作正在进行中。

七、学科建设

(一)流行病学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梯队检查工作

10月6日,省人事厅组织专家对我校重点学科梯队建设进行检查,我中心与我校公共卫生学院共同迎接了省人事厅的检查。在重点学科带头人梯队建设汇报会上,重点学科带头人孙殿军主任向省人事 11

厅的领导和专家,介绍了流行病学重点学科的人才梯队建设情况,包括目前的研究方向和2006~2007取得的主要科研课题、获得的主要科研成果等方面内容,得到了与会专家的好评。

(二)黑龙江省高校病因流行病学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 2008年9月,地病中心起草了《黑龙江省高校病因流行病学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哈医大地病中心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和支持计划》和《哈医大地病中心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进一步从实验室总体建设、人才建设和团队建设三方面,明确了今后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

(三)组建了病中心中心实验室

正式组建了地病中心中心实验室,利用日行贷款和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进一步装备实验设备,提升了科学研究能力;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实验室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工作,地病中心对本单位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进行了登记及图像采集工作。

八、学术交流

(一)11月8~9日,中华医学会地方病学分会青年委员会成立大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首届青年委员会由50人组成,地病中心孙殿军研究员任主任委员,于光前研究员任副主任委员,李颖副研究员任秘书。会上,青年委员会的代表进行了大会学术交流。

(二)开展中国地方病防治史展工作。已经完成了《中国地方病防治史》展初稿,并于10月份向全国重点单位征求意见,目前,正在准备布展工作。

(三)完成了2008年全年6期《中国地方病学》杂志的出版和发行工作,《中国地方病学杂志》获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二等奖,在118种杂志质量评审中,排名第27名。编发“地方病动态”7期。完成地病中心网站维护与内容更新工作。

(四)编印并发放了《辉煌的20年》——庆祝地病中心成立20周年纪念文集。

(五)5月25~31日,在卫生部组织和UNICEF北京代表处资助 12

下,孙殿军主任率领中国饮水安全与监测考察组对荷兰进行了考察。此次考察学到了很多有关水资源管理和饮用水水质监测的经验,圆满完成了考察任务。

(六)8月7~11日,孙殿军主任等2人次参加了在加拿大多伦多市举办的第28届国际氟学术会议,会上孙殿军主任作了题为“The study on the alternations and mechanism in the articular cartilage tissue of rats caused by the combined effect of fluoride and aluminum”的大会报告。通过本次会议,使国际上对我国地方性氟中毒的研究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增进了国际间的交流。

(七)5月,地病中心王铜研究员参加了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举办的“世界心脏病大会”,并在大会上作了“中国克山病监测”的报告。

九、国际合作

(一)“减轻砷中毒危害”项目

1、对湖北、江苏、安徽3省饮水砷最高的15个村进行了地方性砷中毒病情调查。其中湖北省共普查5146人,检出率为0.097%;江苏省共调查1252人,检出率8.1%,主要集中在60岁以上年龄组;安徽省共调查1246人,检出率1.12%(14/1246)。

2、10月30日,召开了控制中国砷中毒协作组工作会议。来自生物医学、疾病控制、水文地质、地球化学、水利工程和地质环境等研究领域的代表共22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进行了学术交流,从生物医学、地质环境、水文地质等专业角度分析了地方性砷中毒的发生发展规律,探讨解决影响中国地方性砷中毒防治的主要科学问题。会议还讨论了不同部门在砷中毒防治研究方面合作的内容。

3、11月14~17日,举办了地方性砷中毒防治技术培训班。学员来自我国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和高砷区21个省份。地病中心聘请多名大学、国家疾控中心和内蒙的专家,针对地砷病诊断、地方病防治经常使用的统计软件和我国地砷病防治与科学研究进展开展了培训。

(二)河北省泊头市和东光县非碘盐率升高原因的现场调查

3月17~22日,碘缺乏病所和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病所的专家,在河北省泊头市和东光县调查了5个乡镇。泊头市5所学校儿童甲肿率均在5%以下,总甲肿率为2.3%,居民户非碘盐率达64.8%,家庭主妇碘缺乏病知晓率为51.5%;东光县3所学校儿童甲肿率均在5%以下,总甲肿率为2.0%,居民户非碘盐率达35.8%,家庭主妇碘缺乏病知晓率为46.4%。本次调查发现,这两个县的居民户食用盐非碘盐率仍然较高,其原因除了由于周边高碘乡停供碘盐,造成一定数量的非碘盐冲销调查地区外,另一主要原因是所调查地区市场上出售的包装上注明碘盐的食用盐实际上是非碘盐,居民无法辨别真伪,当作碘盐购买所导致。

2009年工作计划

2009年将继续以《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为指导,以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为中心,做好防治、监测、健康教育、信息网络、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学术交流等方面工作。

一、地方病防治工作

(一)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继续完成2007项目总结工作;做好2008项目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项目总结和2009年项目编制工作。

(二)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2009年将在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工作。地病中心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将召开项目启动会,对各省进行项目培训,在各省(区、市)自查期间进行检查督导,协助各省解决考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助卫生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验收的省份进行国家级验收。

(三)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调查评估。对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8个未实现或基本实现消除碘缺 14

乏病阶段目标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调查评估,为这些省份申报省级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提供病情数据。

(四)碘缺乏病高危地区监测和应急处理。在1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42个碘缺乏病高危县进行高危地区监测,根据高危地区监测结果,对碘盐覆盖率较低病区的育龄妇女适时采取应急强化补碘(碘盐、碘油)措施,防止出现新发地方性克汀病和儿童智力损伤。

(五)研讨制定我国饮茶型氟中毒防治策略。随着我国饮茶型氟中毒流行病学调查结束,针对病区具体情况,制定防治规划与防治策略。

(六)继续开展全国地方病防治机构实验室氟砷检测外质控工作。研究制备不同氟砷浓度的质量控制样品,下发各级地方病防治机构,进行地市级实验室检测质量考核工作,并开展技术指导,召开经验交流工作会。

(七)继续援助西藏和青海完成病情调查,切实掌握两省大骨节病病区分布及现况,为今后的防治工作奠定基础。同时,结合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项目,进行大骨节病综合预防措施的研究。继续完成今年在青海进行的儿童大骨节病现场预防试验性干预的工作。

(八)结合成人大骨节病的试点治疗工作,制定

二、三级预防方案。

(九)出版《地方性氟中毒防治手册》;修订《克山病防治手册》。

二、地方病监测、统计及标准工作

(一)开展克山病、大骨节病、地方性氟中毒和地方性砷中毒新监测方案培训工作,并做好技术督导,顺利地从哨点监测过渡到全国抽样调查,完成上述地方病监测数据的整理、统计与分析,并形成监测报告。

(二)汇总2008地方病防治工作调查表数据,准备召开地方病年报统计工作会,撰写分析报告。

(三)对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水氟小于1.0mg/L的未改水村和改水 15

工程、水砷病情调查数据进行复核,从而掌握我国地方性氟中毒病区范围和砷中毒的病情现状,撰写分析报告。建立县级数据库。并制作GIS全国地氟病、地砷病病区分布图。

(四)建立及开发地砷病数据库,总结分析unicef国际合作项目和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支持的2003~2008年全国水砷筛查所获得的数据,全面描绘我国高砷水源分布状况和饮用高砷水受威胁的人口数量,评价地方性砷中毒对病区居民健康的影响。

(五)建立健全全国克山病数据库,申请组织各省克山病防控机构,探索初步建立克山病监测数据库,包括克山病病区的历史资料、克山病监测的病人个案库、克山病监测的患病和发病数据库,使克山病防控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

(六)召开卫生部地方病标准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制定2009年地方病标准制修订计划;组织做好地方病标准的制修订和评审报批等工作。

三、技术咨询

(一)协助卫生部组织全国专家制定我国地方病中长期防治规划。

(二)协助卫生部制定《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终期考核评估方案。

(三)协助卫生部做好地方病专家咨询委员会换届工作,召开换届会议。

(四)召开每种地方病专家组会议,讨论每种地方病重点业务工作的技术难度,积极向卫生部献计献策。

(五)完成卫生部临时安排的技术咨询工作。

四、科学研究

(一)完成好在研的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级各类科研课题,保质保量完成课题任务,争取在SCI收录杂志多发表文章。

(二)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等各级各类的科研项目,争取再承 16

担高水平的科研课题。

(三)组织申报各级成果,争取申报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1~2项。

五、健康教育

(一)完成中国地方病防治史展的布展工作,并不断搜集有价值的实物予以充实。

(二)拟参与起草2009年第16届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方案。

(三)针对目前全国地方病健康教育力量薄弱、人员短缺的状况,召开全国地方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研讨及培训工作会议。

(四)完成好全国地方病健康教育资料库的持续收集、整理工作。

六、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

(一)执行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3项,即“EPI统计软件及地方病学基础知识培训班”、“全国基层地方病防治培训班”和“全国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技能培训班”

(二)举办“燃煤污染型氟中毒防治健康教育理论和改炉改灶技术培训班”,对全国地方病防治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三)抓好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完成“十一五”期间“211工程”项目的各项任务。

(四)继续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争取增加2名硕士研究生导师。

(五)进一步修改、完善《地方病学》教材,争取正式出版。

七、学术与防治工作交流

(一)组织召开第七届全国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学术交流会议。

(二)进一步提高《中国地方病学杂志》的质量,争取进入Medline医学检索系统。

(三)做好地病中心网络日常管理、维护及网页更新工作,增加全国各省地方病防治工作进展栏目以及地方病防治知识相关内容,不断丰富网页内容。继续做好《地方病动态》的编辑工作。

八、国际合作

继续进行中国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减轻砷危害”和碘缺乏病方面的合作项目;争取将“补硒对克山病预后的应用性研究”列入2009年儿基会项目。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第二篇: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引2009版-仙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 版)

手足口病(Hand-foot-mouthDisease,HFMD)是由多种人肠道 病毒引起的一种儿童常见传染病,是我国法定报告管理的丙类传染病。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症状。少数患者可出现无菌性脑膜炎、脑炎、急性弛缓性麻痹、神经源性肺水肿和心肌炎等,个别重症患儿病情进展快,可导致死亡。手足口病常出现暴发或流行,为指导各地做好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目的

(一)指导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疫情报告与监测。

(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病原学监测。

(三)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开展重点场所及公众预防控制工作。

二、疾病概述

(一)病原学。

引起手足口病的病毒属于小RNA 病毒科肠道病毒属,包括柯 萨奇病毒A 组(CoxasckievirusA,CVA)的

2、

4、

5、

7、

9、

10、16型等,B 组(CoxasckievirusB,CVB)的

1、

2、

3、

4、5 型等;肠道病毒71 型(HumanEnterovirus71,EV71);埃可病毒(Echovirus,ECHO)等。其中以EV71 及CVA16 型较为常见。 肠道病毒适合在湿、热的环境下生存与传播,75%酒精和5% 来苏不能将其灭活,对乙醚、去氯胆酸盐等不敏感;对紫外线和干燥敏感,各种氧化剂(高锰酸钾、漂白粉等)、甲醛、碘酒以及56℃30 分钟可以灭活病毒。病毒在4℃可存活1 年,-20℃可长期保存,在外环境中可长期存活。

(二)流行病学。

1.传染源。人是人肠道病毒的唯一宿主,患者和隐性感染者均 为本病的传染源,隐性感染者难以鉴别和发现。发病前数天,感染者咽部与粪便就可检出病毒,通常以发病后一周内传染性最强。

2.传播途径。肠道病毒可经胃肠道(粪-口途径)传播,也可 经呼吸道(飞沫、咳嗽、打喷嚏等)传播,亦可因接触患者口鼻分泌物、皮肤或粘膜疱疹液及被污染的手及物品等造成传播。尚不能明确是否可经水或食物传播。

3.易感性。人对人肠道病毒普遍易感。不同年龄组均可感染发 病,以5 岁及以下儿童为主,尤以3 岁及以下儿童发病率最高。显性感染和隐性感染后均可获得特异性免疫力,产生的中和抗体可在体内存留较长时间,对同血清型病毒产生比较牢固的免疫力,但不同血清型间鲜有交叉免疫。

4.流行特征。该病流行无明显的地区性,全年均可发生,一般 5~7 月为发病高峰。托幼机构等易感人群集中单位可发生暴发。肠道病毒传染性强、隐性感染比例大、传播途径复杂、传播速度快,控制难度大,容易出现暴发和短时间内较大范围流行。

(三)临床表现。 手足口病潜伏期为2~10 天,平均3~5 天,病程一般为7~10 天。

急性起病,发热,口腔粘膜出现散在疱疹,手、足和臀部出现 斑丘疹、疱疹,疱疹周围可有炎性红晕,疱内液体较少。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等症状。部分患者无发热,仅表现为皮疹或疱疹。一般预后良好;少数病例,特别是EV71 感染患儿,可出现脑膜炎、脑炎、脑脊髓炎、神经源性肺水肿、循环障碍等,病情凶险,可致死亡或留有后遗症。

(四)治疗原则。

目前无特异性治疗方法,以支持疗法为主,绝大多数患者可自 愈。目前尚无特异性的疫苗。病例的治疗方法参考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 年版)》。

三、病例定义

(一)临床诊断病例。

在流行季节发病,常见于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多见。

1.普通病例:发热伴手、足、口、臀部皮疹,部分病例可无发热。

2.重症病例:出现神经系统受累、呼吸及循环功能障碍等表现, 实验室检查可有外周血白细胞增高、脑脊液异常、血糖增高,脑电图、脑脊髓磁共振、胸部X 线、超声心动图检查可有异常。 极少数重症病例皮疹不典型,临床诊断困难,需结合实验室检 测做出诊断。若无皮疹,临床不宜诊断为手足口病。

(二)实验室确诊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诊断为实验室确诊病 例:

1.自咽拭子或咽喉洗液、粪便或肛拭子、脑脊液、疱疹液、血 清以及脑、肺、脾、淋巴结等组织标本中分离到人肠道病毒(指包括CVA16 和EV71 等有明确证据表明可以导致手足口病的人肠道病毒)。

2.自咽拭子或咽喉洗液、粪便或肛拭子等标本中检测到CVA16 或EV71 特异性核酸,或从脑脊液、疱疹液、血清以及脑、肺、脾、淋巴结等组织标本等标本中检测到人肠道病毒(指包括CVA16 和EV71 等有明确证据表明可以导致手足口病的人肠道病毒)的特异性核酸。

3.血清标本人肠道病毒型特异性中和抗体滴度≥1∶256,或急 性期与恢复期血清肠道病毒特异性中和抗体有4 倍或4 倍以上的升高。

(三)聚集性病例。

1 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手足 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 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或同一自然村发生3 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 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四、疾病监测

(一)疫情报告。 1.个案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 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符合病例定义的手足口病病例进行报告。如为重症病例,请在“重症患者”处选择“是”;如为实验室诊断病例,请在“实验室结果”处选择相应的肠道病毒病原学分型信息。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 小时之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2.聚集性病例报告。托幼机构和学校、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 聚集性病例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发生流行或暴 发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二)病原学监测。

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病原学监测, 了解病原动态分布变化。所有重症和死亡病例均需采样。此外,以县(区)为单位,每月最少需采集5 例首次就诊的普通病例标本;当月县(区)病例总数少于5 例时,全部采样。以省(区、市)为单位,在手足口病流行年份中每年至少采集20 对EV71 和10 对CVA16 感染的手足口病患儿的双份血清,以阐明和分析EV71 和CVA16 感染后IgG 和IgM 抗体的动态变化,评价血清学抗体试剂盒的敏感性和特异性。以省(区、市)为单位,每月至少从手足口病病例中分离10株毒株并做血清型别鉴定,鉴定完成后并将毒株及鉴定结果于5 个工作日内报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测序条件的省份,可开展VP1 基因序列测定和分析,进行基因定型,序列测定完成后将序列结果于5 个工作日内报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具备测序条件者,将毒株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序列测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于28 个工作日内反馈基因定型结果。所有病例的采样均由医疗机构完成,及时送至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机构将实验室检测结果于24 小时内反馈给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结果后,于24 小时内对检测病例的传染病报告卡信息进行订正,将其病例类型订正为“实验室诊断”,并在“实验室结果”处补填肠道病毒病原学分型信息。各种标本采集和检测方法详见《手足口病标本采集及检测技术方案》(附件1)。

(三)监测信息分析与反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每日对网络直报系统进行浏览,及时 对报告的病例进行审核、查重、订正等工作,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发病趋势,发现异常升高或病例呈聚集性分布或出现重症及死亡病例时,要及时核实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定期向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反馈疫情分析信息。

五、预防控制

(一)现场调查处置。

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重症或死亡时,县(区)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立即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处置。 1.流行病学调查。

(1)聚集性病例调查:了解聚集性病例的临床表现、流行特征,以分析流行因素,为采取防控措施提供依据。要对首发或指示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填写《手足口病个案调查表》(附件2)。 (2)重症或死亡病例调查:详细了解病例的基本信息、临床症状、发病就诊治疗过程、感染传播情况、病原检测结果,以分析重症及死亡病例的主要危险因素,填写《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附件3)。调查结束后,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将结果录入统一数据库,报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专题调查:根据当地手足口病疫情特点及流行特征,可开展专题调查,以了解当地的主要传播方式以及感染危险因素等,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依据。专题调查的方案及其内容,应根据调查目的专门设计。

(4)医疗机构要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2.传染源的管理。

患儿应及时就医,并遵医嘱采取居家或住院方式进行治疗。居家患儿,家长或监护人应在社区(村)医生的指导下,密切关注患儿的病情变化,如发现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相关症状时,应立即送医院就诊,同时,要尽量避免与其他儿童接触。住院患儿应在指定区域内接受治疗,防止与其他患儿发生交叉感染。管理时限为自患儿被发现起至症状消失后1 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负责本辖区居家治疗的手足口病患儿的随访工作,掌握居家治疗患儿的病情进展情况。

3.标本采集和检测。

(1)所有重症和死亡病例均要采集标本,可以采集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疱疹液、脑脊液、血清等,死亡病例还可采集脑、肺、肠淋巴结等组织标本。聚集性病例至少要采集2 例病例标本开展病原学检测。

(2)医疗机构负责样本采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指导医疗机构进行相关生物学标本的采集。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本地的技术能力,对采集的标本开展核酸检测、病毒分离;不具备技术条件时,及时送上级机构进行检测(附件1)。 4.消毒措施。

病家、托幼机构和小学的消毒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由单位及时进行消毒,或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医疗机构的消毒由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方法参见《消毒技术规范》(2002 版)和《手足口病疫源地消毒指南》(附件4)。 5.健康教育。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在政府领导下,与当地教育、宣传、广电等部门密切合作,充分利用12320 公共卫生公益热线、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宣传单/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使5 岁以下儿童家长及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等了解手足口病的临床症状,掌握最基本的预防措施,强调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及环境卫生措施对于有效预防手足口病的重要性,动员托幼机构老师和管理人员、儿童家长成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主动参与者,形成群防群控。与重症或死亡病例发病前1 周或发病后有共同生活、居住史的5 岁以下儿童,要对其家长或监护人进行健康教育,做好儿童的密切观察,出现症状要及时就诊和治疗。

(二)重点人群及重点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

为降低人群手足口病的发病率,减少聚集性病例,避免医院感染,各地要做好以散居儿童为主的重点人群和以托幼机构、医疗机构为主的重点场所的预防控制工作。 1.散居儿童的预防控制措施。

(1)饭前便后、外出回家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 (2)婴幼儿的尿布要及时清洗、曝晒或消毒;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3)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及儿童使用的餐具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消毒;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

(4)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避免接触患病儿童;

(5)儿童出现发热、出疹等相关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6)居家治疗的患儿避免与其他儿童接触,以减少交叉感染;父母要及时对患儿的衣物进行晾晒或消毒,对患儿粪便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2.托幼机构预防控制措施。

(1)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患儿时,要采取立即送诊、居家观察等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2)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或1 周内同一班级出现2 例及以上病例,建议病例所在班级停课10 天;1 周内累计出现10 例及以上或3 个班级分别出现2 例及以上病例时,经风险评估后,可建议托幼机构停课10 天;

(3)教育、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等良好的卫生习惯;老师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状况;

(4)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定期对玩具、儿童个人卫生用具(水杯、毛巾等)、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 (5)定期对活动室、寝室、教室、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6)托幼机构应每日对厕所进行清扫、消毒,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7)托幼机构应配合卫生部门采取手足口病防控措施。 3.医疗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

(1)各级医疗机构应加强预检分诊,专辟诊室(台)接诊发热、出疹的病例。增加候诊及就诊等区域的清洁消毒频次,室内清扫时应采用湿式清洁方式;

(2)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每一位病例后,均应认真洗手或对双手消毒,或更换使用一次性手套;

(3)诊疗、护理手足口病病例过程中所使用的非一次性仪器、体温计及其他物品等要及时消毒;

(4)对住院患儿使用过的病床及桌椅等设施和物品必须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

(5)患儿的呼吸道分泌物和粪便及其污染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附件:1.手足口病标本采集及检测技术方案 2.手足口病个案调查表

3.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 4.手足口病疫源地消毒指南

第三篇: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业病信息统计及网络直报实施方案

为贯彻《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报告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99号)以及2007年3月召开的四川省职业病统计报告及网络直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业病信息监测、报告系统,加强职业病报告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自2007年起,各地职业病信息报告工作将启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子系统——“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我中心根据新的职业病报告系统的运行要求,特制定职业病信息统计及网络直报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原则

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报告、审核、汇总、分析的原则。

1、以各类责任报告单位(监测点)为直报口,实行一次性网络直报、逐级审核、确认的分级管理制度。

2、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按各类报告卡的报告时限要求,把报告卡报送属地的疾控中心,代其进行网络直报。

3、各责任报告单位进行职业病信息报告时,应同时存留一份纸质报告卡,作为职业卫生档案资料,专人保管,以备核查。

4、各责任报告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职业病信息报告工作,加强管理,杜绝未报、漏报、错报、迟报现象。

二、责任报告单位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2、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急性职业中毒、农药中毒病例首诊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职业病信息网络直报的报告卡

1、职业病网络直报的报告卡包括《尘肺病报告卡》、《职业病报告卡》、《农药中毒报告卡》、《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 1

《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共6种。

2、各类报告卡具体填写详见相关的填卡说明。

3、各类职业病报告卡及填卡说明可在(http://.cn卫生监测职业卫生栏目)中下载。

四、报告时限、方式

1、《尘肺病报告卡》

(1)尘肺病病例、尘肺晋期病例报告:由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机构在确诊后15天之内负责填写《尘肺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

(2)尘肺死亡病例报告:医院内死亡的尘肺病例,由医院出具完整的死亡证明并及时填写《尘肺病报告卡》送属地疾控中心进行网络直报。医院外死亡尘肺病例,由用人单位及时填写《尘肺病报告卡》送属地疾控中心进行网络直报。

(3)调入(出)本市的尘肺病例由用人单位在当年当月填写《尘肺病报告卡》送属地疾控中心进行网络直报。

(4)《尘肺病报告卡》(含尘肺病死亡病例和调入(出)尘肺病例)实行半年汇总、分析制度:各区县疾控中心于同年7月5日前和下一年的1月5日前完成半年和审核、确认、上报;市疾控中心于同年7月15日前和下一年1月15日前完成半年和审核、确认、上报。

2、《职业病报告卡》

(1)《职业病报告卡》(不含尘肺病)由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机构在确诊后15天之内负责填写《职业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

(2)职业病死亡病例报告:医院内死亡的职业病病例,由医院出具完整的死亡证明并及时填写《职业病报告卡》送属地的疾控中心在15天之内进行网络直报。医院外死亡的职业病病例,由用人单位及时填写《职业病报告卡》送属地疾控中心在15天之内进行网络直报。

(3)急性职业中毒病例报告:由首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在确诊后6小时之内负责填写《职业病报告卡》(限于急性职业病病例),报送属地的疾控中心进行网络直报。

(4)急性职业病病例(包括重、特大事故的个案病例)实行月汇总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市、区县疾控中心于下月5日前完成当月急性职业病病例的审核、确认、上报。如当月内本地无急性职业病病例发生,应于下月5日前发邮件进行零报告(邮址:njrui@163.net);市疾控中心于下月8日前完成当月急性职业病病例市级审核、确认、上报。如当月内无急性职业病病例发生,应于下月8日前发邮件进行零报告(邮址:cdc.zwpj.@163.com)。

(5)慢性职业病实行半年汇总上报制度:各区县疾控中心于同年7月5日前及下一年1月5日前完成半年和慢性职业病病例的审核、确认和网上直报。市疾控中心于同年7月15日前和下一年的1月15日前完成半年和慢性职业病病例的审核、确认、上报。

3、《农药中毒报告卡》

(1)《农药中毒报告卡》报告范围是指在农、林业等生产活动中使用农药或生活中误用各类农药而发生中毒者(不包括食物农药残留超标和属于刑事案件的中毒患者,亦不包括生产农药而中毒者)。

(2)急性农药中毒病例报告由首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患者确诊后24小时内负责填写《农药中毒报告卡》,报送属地的疾控中心进行网络直报。

(3)《农药中毒报告卡》实行半年汇总报告制度:各区县疾控中心于同年7月5日前及下一年的1月5日前完成属地半年和农药中毒病例的审核、确认、上报;市疾控中心于同年7月15日前和下一年的1月15日前完成半年和农药中毒病例的市级审核、确认、上报。

4、《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

(1)《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统计范围:凡一起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同时发生10人以上(含10人)或死亡1人、职业性炭疽1人以上(含1人)。

(2)《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实行实时报告,由责任报告单位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程序进行报告,个案病例必须实时填报。在确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后2周内,由发生事件单位属地的疾控中心负责填写《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

(3)《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实行月汇总报告制度:市、区县疾控中心于下月5日前完成审核、确认、上报;市疾控中心于下月8日前完成市级审核、确认、上报。

5、《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

(1)《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以一个用人单位为统计单位)由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负责填写和网络直报。《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适用于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2)《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实行半年汇总、分析制度:各区县疾控中心于同年7月5日前和下一年的1月5日前完成半年和审核、确认、上报:市疾控中心于同年7月15日前和下一年的1月15日前完成半年和的市级审核、确认、上报。

6、《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

(1)《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以一个用人单位为统计单位)由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机构负责填写和网络直报。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实行半年汇总、分析制度:各区县疾控中心于同年7月5日前和下一年的1月5日前完成半年和的审核、确认、上报:市疾控中心于同年7月15日前和下一年的1月15日前完成半年和的市级审核、确认、上报。

五、网络直报前期准备

1、培训

为落实职业病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市、区县疾控中心按属地管理原则,就职业病监测信息的报告内容与程序、职业病报告卡的填写、审核、录入、分析、职业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的具体使用方法和操作等内容组织相应的技术培训。

(1)市疾控中心负责各区县疾控中心、市直及以上厂矿(企业)、市级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信息报告管理人员、报告人员及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2)区县级疾控中心负责属地的厂矿(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职业病信息报告管理人员、报告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2、网络直报的启动

(1)网络直报账户申请

职业病报告工作依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子系统——“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报告人员在申请取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用户账户和密码后,方可进行资料的录入、审核、汇总和上报等网络直报工作。

(2)网络直报启动时间

在网络直报正式启动前可进入实习网(http://www.

202.106.123.35.9080地区编码:51100000用户编码:laoweike密码:2266972)进行职业病信息网络直报的模拟录入操作。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启动网络直报。

六、根据四川省职业病统计报告及网络直报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应在2007年6月30日前补报2006年各种职业病信息报告卡。

市、区县疾控中心应于2007年6月15日前完成2006各属地的《尘肺病报告卡》、《职业病报告卡》、《农药中毒报告卡》、《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卡》和《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等6种职业病信息报告卡的收集、汇总、审核、确认、网络直报工作;市疾控中心在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以上6种职业病信息报告卡的市级审核、确认、上报工作。

第四篇: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赴中山市疾控中心学习考察的函

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各位领导好!公共卫生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已在全国普遍实施,南方发达省市地区早已先行一步。据悉,贵中心在执行此项工作中有很多好的成功的经验。我们通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一行5人,欲借前往深圳参加医疗器械展销会之机,到贵处学习考察有关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面(实施办法、方案等)相关做法及其他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

考察时间:2011年4月16下午—19日(以18日为最佳) 考察人员组成:

布仁巴图 通辽市疾控中心主任

冯和通辽市疾控中心工会主席

何玉龙通辽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齐旭光通辽市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

(本次考察联系人 ,电话:15847550490)

刘云峰 通辽市科尔沁区疾控中心主任

本次学习考察定会给贵中心带来诸多不便,还望见谅。同时,诚挚欢迎贵中心领导方便时到科尔沁草原、塞上新城通辽市作客,顺祝贵中心各位领导及同仁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此行不知成否,盼复。

通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第五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习报告

时光荏苒,一转眼我已经是个毕业班的学生了,这个暑假,在学院的统一安排下,我通过自主实习完成了在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期两周的实习,通过这次的实习,让我有了不小的收获和成长!

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于2002年8月,是由原市卫生防疫站、市结核病防治所重组而成,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其宗旨是以科研为依托、以人才为根本、以疾控为中心;其

使命是通过对疾病、残疾和伤害的预防控制,创造健康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促进人民健康。

中心主要职能及任务:组织实施全市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寄生虫病和媒介生物的监测和预防控制;承担着全市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食物污染、职业中毒、饮用水污染、放射事故、生物恐怖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应急处理及预防控制;开展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类别的卫生监督检验、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质量检验、疾病预防控制检验及有关单位的委托检测检验;负责实施全市免疫预防接种规划及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评价及预测预报;承担着全市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技术的科研、培训、指导、宣传教育及咨询、诊疗服务;为政府部门制定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的政策提供技术依据,参与拟定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的卫生法规、标

准、方案;承担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我本次实习的科室是微生物检验科,我们科室的职责主要包括了:

承担全市食物中毒调查分析及病原菌的分离鉴定。

承担保健食品、普通食品微生物检验。

承担水及涉水产品的微生物检验。

承担化妆品的微生物检验。

承担公共场所用品及餐具的微生物检验。

承担细菌及真菌毒素的检验。

指导下级各单位卫生微生物检验业务工作。

承担大专院校学生实习、各单位微生物检验人员进修培训。

承担工业微生物污染分析控制。

在这里,我完成了自己两周的实习工作,这次短暂而充实的实践将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作用、过渡作用,将是我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

一、实习目的

实习是学生大学学习很重要的实践环节。实习是每一个大学生的必修课,它不仅让我们学到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还能使我们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为我们以后更好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次有机会能够到疾控中心实习,我感到很庆幸。虽然只有两周的时间,但是在几位老师的帮助下,我对于微生物基础知识有了更加深层次的理解,增加了对微生物知识的感性认识,锻炼和提高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老师相处了两周,老师很热心和真诚,尽心尽力的将实验操作的技能和要点传授给我,为人很和善,包容我的错误,让我有了很大的进步。

二、实习内容

第一天在老师的带我们去单位了解一下环境和认识一下老师。到达后李老师负责我们这次实习的全过程,她将实习过程的注意事项和规章制度,并且了解各个实验室里面的大型仪器。

老师告诫我们到实习单位后一定要跟带领我们的老师的作息时间一致,不可以早退,不能偷懒,一定要把实验室的卫生搞好。我们即将进入社会,在如何与人相处,处理好人际交往进行锻炼和提升,听到老师的一席话,我受益匪浅,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的实习和学习,不给学校丢脸。

这次实习,由于老师们正在进行的前期实验都已完成,所以我们在这段时间主要进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菌落总数测定》的培训。

开始时自己就是跟在实习老师的后面打打下手,帮忙拿溶剂,洗瓶子,称量等。在实习老师的指导带领下,我对实验室分析的内容慢慢的有了很深的了解,自己在一个多星期的学习下也能独立完成一些简单实验。

主要实验是菌落总数的检验,程序如下:

样品的稀释

固体和半固体样品:称取25 g样品置盛有225 mL磷酸盐缓冲液或生理盐水的无菌均质杯内,8000 r/min~10000 r/min均质1 min~2 min,或放入盛有225 mL稀释液的无菌均质袋中,用拍击式均质器拍打1 min~2 min,制成1:10的样品匀液。

液体样品:以无菌吸管吸取25 mL样品置盛有225 mL磷酸盐缓冲液或生理盐水的无菌锥形瓶(瓶内预置适当数量的无菌玻璃珠)中,充分混匀,制成1:10的样品匀液。

用1 mL无菌吸管或微量移液器吸取1:10样品匀液1 mL,沿管壁缓慢注于盛有9 mL稀释液的无菌试管中(注意吸管或吸头尖端不要触及稀释液面),振摇试管或换用1支无菌吸管反复吹打使其混合均匀,制成1:100的样品匀液。

按1.3操作程序,制备10倍系列稀释样品匀液。每递增稀释一次,换用1次1 mL无菌吸管或吸头。

根据对样品污染状况的估计,选择2个~3个适宜稀释度的样品匀液(液体样品可包括原液),在进行10倍递增稀释时,吸取1 mL样品匀液于无菌平皿内,每个稀释度做两个平皿。同时,分别吸取1 mL空白稀释液加入两个无菌平皿内作空白对照。

及时将15 mL~20 mL冷却至46 ℃的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可放置于46 ℃±1 ℃恒温水浴箱中保温)倾注平皿,并转动平皿使其混合均匀。

培养

待琼脂凝固后,将平板翻转,36 ℃±1 ℃培养48 h±2 h。水产品30 ℃±1 ℃培养72 h±3 h。6.2.2 如果样品中可能含有在琼脂培养基表面弥漫生长的菌落时,可在凝固后的琼脂表面覆盖一薄层琼脂培养基(约4 mL),凝固后翻转平板,按6.2.1条件进行培养。

菌落计数

可用肉眼观察,必要时用放大镜或菌落计数器,记录稀释倍数和相应的菌落数量。菌落计数以菌落形成单位(colony-forming units,CFU)表示。

选取菌落数在30 CFU~300 CFU之间、无蔓延菌落生长的平板计数菌落总数。低于30 CFU的平板记录具体菌落数,大于300 CFU的可记录为多不可计。每个稀释度的菌落数应采用两个平板的平均数。

其中一个平板有较大片状菌落生长时,则不宜采用,而应以无片状菌落生长的平板作为该稀释度的菌落数;若片状菌落不到平板的一半,而其余一半中菌落分布又很均匀,即可计算半个平板后乘以2,代表一个平板菌落数。

当平板上出现菌落间无明显界线的链状生长时,则将每条单链作为一个菌落计数。

菌落总数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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