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跑有关的新闻稿

2022-07-05

第一篇:晨跑有关的新闻稿

晨跑新闻稿

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

为响应校团委三走活动(走出宿舍,走出网络,走进操场简称三走),并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XX级软件第三团支部全体成员积极参加这次活动。阳光普照大地,万物复苏之时,团委、学生会的同学带着青春的活力跑出虚弱,于6月17号早上7点20分在操场集合并准备晨跑活动。

团委、学生会的同学绕着路线操场→第一饭堂→校名石→文科楼→活动中心进行晨跑活动。汗水在滴落,两眼平视前方,步伐在前进。在接近终点时,有些同学明显有些体力不支,汗水在大量的滴落,疲惫双腿拖着沉重的身躯艰难的前行,但他们咬紧牙关,继续前进。我们时刻记着团学的座右铭:努力到无能为力,拼搏到感动自己。这样这个集体的凝聚力更高。星星之火纵不能跟皓月争辉,但只要记住即使再微小的力量,只要方向正确,终有撼动世界的一天。所以我们要坚持,并带动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当星星之火成就燎原之势时,再艰苦的困境我们都能笑着跨过。我们还会坚持下去,持之以恒.。

晨曦初露,生命不息,运动不止。晨跑在继续,在青春的路上,让我用饱满的热情迎接下一次的晨跑。

第二篇:有关新闻的作文

而良好的执法环境,往往是与强有力的新闻宣传工作密不可分的。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舆论环境,对于我们改善执法环境、实现职能到位至关重要。通过舆论宣传和教育,可以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工商法律法规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通过舆论警示和激励,可以加大执法力度,扩大执法效果,还可以强化舆论支持和动员,可以更好地破解监管难题,消除执法阻力。

学生时代,作文一直是我的强项。记得还是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写的作文就曾被初中语文老师拿去给学生当过范文。上初中后,我的语文老师是《承德群众报》(《承德日报》的前身)的通讯员,这让我崇拜得不得了,梦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成为一名通讯员。从那时起,我就开始尝试着给《承德群众报》投稿。1985年9月我到承德财校上学后,仍锲而不舍地投稿,在校两年间,终于有3篇“豆腐块”见报。

1987年7月我从承德财校工商行政管理班毕业,由于写作方面的优势,被分配在兴隆县工商局做文秘工作。自此,向新闻媒体投稿便成了我的主要工作之一。参加工作24年来,除当了不到4年的工商所长外,其余时间基本上都是在与文字工作打交道(在县局任法制监察科长的两年间,文字工作也是我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正是此间有了对法律知识专门学习研究的充足时间,才使我具备了在《法制日报》发表较有影响力稿件的能力)。

鉴于新闻宣传在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就如何利用新闻宣传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造势进行一下探讨,显得十分必要。

从学生时代开始写稿,而今已过不惑之年仍在写稿,取得了一定成绩,近年来连年被《中国工商报》评为优秀通讯员,连年被省局评为新闻宣传先进工作者,2006年以来还连续两届被评为四年一度的全国“工商新闻百星•耘墨之星”,在《承德日报》发表的市工商局推行工商行政指导系列报道获第23届中国地市报新闻一等奖。2010年我从办公室调到市场科后,又在市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稿件58篇,再次被《中国工商报》评为优秀通讯员,市场科被市局评为全市工商系统新闻宣传优胜单位。

二、三十年来我在写稿方面积累了一些体会。 上面说了自己取得的一些成绩,目的并不是自夸(因为这些成绩大家基本上都知道,没必要在这里自夸),而是为了向大家说明一个观点,那就是:只要坚持不懈地努力,文字工作同样也能出成绩,有时甚至会取得在其他领域难以取得的意想不到的成绩。希望通过这次交流,能对大家有所启发,也希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激起大家的写作热情,并特别希望能够激起年轻同志尤其是近几年新招录的大学毕业生们的写作热情。

文字工作枯燥、乏味,很多人不愿涉足其中甚至惟恐避之不及。但我认为,作为年轻人特别是具备较高文化层次并已进入党政机关工作的年轻人,多牺牲点儿休息时间,多学学写作知识,多练练文笔,对你一生的发展来说绝对是有益无害的。其实,当你的某篇文章引起社会关注甚至对某部法律的修改或政策的改变起到了一定作用的时候,你的自豪感和成就感也会油然而生的。

随着我们这代写稿人年龄的不断增长以及精力的今不如昔,我真诚地希望能有一批年轻人尽快成长起来,接过我们手中的“接力棒”,加入到新闻写作队伍中来。我热切期盼着全市工商系统新闻写作队伍越来越壮大!下面言归正传。

新闻,有广义和狭义之说:广义的说法,是指所有新闻文体,包括消息、通讯、特写等;狭义的说法,是仅指消息这种文体。在各种新闻文体中,消息是主体,尽管通讯和特写等文体的篇幅一般都要比消息大得多,但归根到底它们都是消息的延伸和补充,是为消息服务的。说消息是新闻的主体,理由和根据有三:第一,从登上报纸的先后次序看,凡在发生重大的新闻事件时,首先见报的是消息,它最迅速地把最新、最重要的信息告诉读者,然后随之而来的是通讯、特写等其他新闻文体;第二,从报纸版面头条地位的比例看,每天报纸新闻版的头条,十有八九是消息而不是通讯、特写等其他新闻文体;第三,从见报的绝对篇数和总字数看,情况更是如此,消息的篇数和字数,比通讯和特写等新闻文体相加起来的总和还要多。

多年来,我写新闻所涉及的文体基本上都是消息,特别是在《承德日报》上发表的稿件几乎全是消息。所以,今天我与大家交流的新闻写作体会,也可以说主要就是消息写作体会。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与大家交流一下:

一、 要提高上稿率,必须在制作标题和导语上狠下功夫

标题,大家都知道,就是新闻的题目,它被称为“报纸的眼睛”。导语是新闻的开头,即新闻的第一自然段,它要求把新闻中最新鲜、最重要、最吸引人的事实揭示出来,让人“一睹为快”、“先睹为快”。 通过刚才的自我介绍,大家已经知道,我写新闻稿应该说起步还是比较早的。但说实话,真正认识到标题和导语在新闻写作中的重要性还没有几年。以前写的标题可以说都相当幼稚,基本上都是信息式标题,就是一行式标题,尽管在1989年的时候在《承德群众报》上也上过两个头版头条,但见报时的标题都是经过编辑精心修改过的。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989年7月15日的那篇,我投稿时的标题就一行,《兴隆县工商局实行说情登记曝光制度》,但见报后的标题成了三行——《谁不坚持原则就给谁亮相——兴隆县工商局实行说情登记曝光制度——群众赞成地说:这一招实在高!》我看到这个标题后,也感觉到眼前一亮,但当时只是很佩服编辑的功力,没意识到自己应该在标题上多下功夫。虽然受此影响此后我也偶尔地制作出过几个还算不错的标题,但却始终觉得标题好赖无所谓,当然自己能够做好更好,即便自己做不好,只要新闻素材好,编辑想用,他自然就会去把标题制作好。所以很多年我一直没有把标题太当回事。

确切地说,是在2000年5月参加《中国工商报》通讯员培训班时,我才真正认识到了标题和导语在新闻写作中的重要性。培训班有一个内容,参观编辑部并与编辑交流。当我们到专题部主任刘忠学的办公桌前与其进行交流时,刘忠学指着办公桌上的一个文件筐和地上的一个废纸篓说:“我每天都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很多稿件,不可能每篇都认真看完,打开稿件后我先看标题和导语,看着有点意思的,我把它放在办公桌上的文件筐中,以备采用;看到标题和导语没有一点新意和吸引力的,我就直接把它扔到地上的废纸篓里了。”他说:“放在文件筐里的不一定全部能发表,还得经过精挑细选;但扔到废纸篓里的当天就被当作垃圾收拾走了,肯定就没有任何发表的机会了。”这对我触动很大:原来标题和导语这么重要啊!费劲扒拉地写出来的稿件,很可能因为没有一个好的标题和导语,最终落得个编辑连看都不看一眼的结果。这也太冤了!打那以后,我开始在标题和导语上下功夫。事实证明,成效十分明显。参加培训班以前,我仅在《中国工商报》发表过2篇小短讯:一是1998年11月5日第2版的《兴隆铲除制假“八品香”瓜子等黑窝》;二是1999年12月2日第2版的《兴隆查获一起违法经营光盘案件》。但培训班结束后,在2000年剩下的半年时间里,我就在《中国工商报》发表稿件14篇,向《承德日报》的投稿几乎达到了百发百中。

二、 要善于发现和挖掘新闻 从六个方面讲一下自己的体会:

(一)从行政执法遇到的疑难问题中发现和挖掘新闻。我这里举两个例子:

1、2001年,兴隆县工商局根据举报,对县电信局强制用户购买和接受其提供的相关商品和服务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但经查阅《电信条例》才知道,工商机关已经无权查处电信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了。在一般情况下,事情到此似乎该结束了,案子都查不下去了,还谈什么新闻啊。但我恰恰从这一事件中发现了新闻点,写出了一篇在全国引发讨论的重大新闻。标题:《电信自家事工商管不着——兴隆工商查处电信垄断遭遇尴尬》;导语:“随着国家工商总局‘四月反垄断风暴’的发起,近期不断从新闻媒体上获悉京沪闽滇等地工商部门纷纷高举反垄断利剑,全面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反垄断专项整治活动,且其中都把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电信行业列为重点整治对象。殊不知,2000年9月25日由国务院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已将电信企业的垄断行为统统划归电信主管部门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经无权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此进行查处。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工商局今年在查处电信垄断行为时就遭遇了这种尴尬。”在文章的最后一段我写到:“在反垄断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的今天,居然出现了这种肢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现象,这是严重违背民心民意的。有关人士认为,在我国《反垄断法》尚未出台前,应尽快恢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电信垄断行为实施监管的权力,要想恢复这一权力目前有两种办法:一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第二款,把第二款中的‘行政法规’四字去掉,即把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二是由国务院修改《电信条例》,在《电信条例》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五条中加上‘也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的内容。倘不如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对电信行业的垄断行为,就只能拔剑四顾心茫然了。”这篇文章在《法制日报》2001年6月6日发表。《人民邮电》报6月15日发表江苏省徐州市电信分公司贾广兵《并非电信自家事皆因执法有分工——与梁先生商榷<电信自家事工商管不着>一文》,反驳我的观点,并质问我“何必‘拔剑四顾心茫然’呢”;6月20日,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袁曙宏在《法制日报》发表《对不正当竞争的监管权不宜肢解》一文,支持我的观点。一场全国性的争论就此展开。6月27日、7月4日《法制日报》以《“近亲”监管带出“垄断”话题——<电信自家事工商管不着>一文引发的讨论之

一、之二》的形式集中刊发了全国各地的讨论稿件,9月26日、10月10日又先后两次刊发。《法制日报》组织的大讨论引发其他媒体关注,《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先后参与报道,2002年3月28日《河北日报》又以《一篇文章引发一场讨论——兴隆提问“近亲”监管》为题,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令人欣喜的是,2008年4月16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公平交易执法网上就《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我终于高兴地看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稿)》将第三条第二款原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的内容,修改为“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广大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当然包括我)多年来的愿望有望得以实现。愿修订稿顺利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早日颁布实施!

2、2003年,兴隆县政府受理一起不服工商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案件,兴隆县法院以此为由拒不受理兴隆县工商局的强制执行申请。针对此事件,我写了《工商局省以下垂直管理后复议案件由谁受理》一文寄给了《法制日报》,并附信一封,期盼《法制日报》请专家或权威部门作出解答,《法制日报》十分重视,于2003年10月22日发表了这篇文章,并同时发表了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的专家点评文章《行政复议管辖的制度基础——行政隶属管辖》,支持我的观点。这篇文章的发表,可以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特别是引起了各省法制办的强烈反应,2004年2月25日《法制日报》以《工商垂直管理下复议管辖难题待解》为题,用整版的篇幅对《工商局省以下垂直管理后复议案件由谁受理》一文引发的争论做了追踪报道,刊登了各省级政府法制办与杨小军教授我们俩的观点交锋情况;3月24日,《法制日报》又发表记者文章《“复议管辖之争”非解决不可了》,呼吁国家尽快就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的复议管辖权问题出台权威解释。此后我一直没有中断对此事件的关注。2005年10月12日我又在《法制日报》发表了《“复议管辖之争”承德再起波澜——承德市工商局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出台立法解释》一文,2005年12月22日我又在《法制日报》“我说立法”栏目发表了《省以下垂直机关行政复议管辖权应进一步明确》一文,2006年9月18日,我又与《中国工商报》记者喻山澜合写了《行政复议管辖之争困扰工商执法——从河北江苏几起行政复议案件看明确工商行政复议管辖权的必要性》一文在《中国工商报》内参上发表。尽管我不遗余力地抗争,但在全国各级法制办的强大力量面前,还是显得身单力薄,国务院法制办还是在我的抗争声中,下发了《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讨论稿,明确地方政府法制办有权受理省以下垂直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我心有不甘,决心继续抗争,2007年5月8日直接致信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信的题目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切莫带病出台——致国务院法制办曹康泰主任的一封信。在信的开头我写到:

尊敬的曹主任:近期从媒体上多次看到您关于清理行政法规规章的讲话和观点,深受启发并深感振奋。同时我也在认真地思考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国务院法制办能否从自身做起,在避免法规带“病”出台方面作个表率呢?“信中我从两个方面阐明了自己的观点:

一、从语言文字常识理解,“省以下垂直管理”是“垂直管理”的一种形式;

二、从国务院对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定位看,地(市)和县(市)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已不再是同级政府管理的工作部门。 在信的最后我写到:

199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对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的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其目的就是为了有效排除地方干扰,建立统一高效的行政执法权威。试想,如果市、县政府仍有权管辖这些机关的复议案件(即仍有权撤销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的话,那么这和这些部门没有实行垂直管理前还有什么区别?党中央、国务院想靠垂直管理来有效排除地方干扰的初衷还从何谈起?然而,一些地方政府法制办人员为了把省以下垂直机关的复议管辖权争到手,居然不顾及基本的文字常识,不顾及国务院的明确规定,在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中的“等”字上强词夺理,愣说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不属于行政复议法中所说的垂直管理机关。更为可悲的是,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起草者竟然体现出了“大无畏”的“护犊子”精神,置权威机关和专家学者的观点于不顾,置媒体的声音于不顾,置自身的形象于不顾,充分满足了“部下们”的无理要求。这不能不发人深思!如果说,由其他部门起草的行政法规若是部门倾向太明显,我们还能企望国务院法制办把关纠偏的话,那么由国务院法制办亲自起草的为政府法制办系统“争权”的行政法规,我们又该企望由谁去把关纠偏呢?企望日理万机的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们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去分析、判断这部法规有无与行政复议法相抵触之处吗?——这种可能性肯定是微乎其微的。

诚然,《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正式出台后,对其中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部分,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可以予以“改变或者撤销”。但与其“亡羊补牢”,哪如“防患于未然”,别让《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带“病”出台呢?

如果您的关注仍然不起作用,《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照样带“病”出台的话,那么届时我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名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

这封信确实引起了曹康泰主任的重视,亲自给承德市政府法制办打电话,委托他们与我进行沟通,市政府法制版又委托吕局长与我沟通„„然而令人遗憾的是,2007年5月29日国务院第499号令还是公布实施了这部带病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条例公布当天,我就奋笔写下了《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使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垂直管理”的意义消失殆尽——质疑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4条》一文,后该文被省局《优秀论文暨调研成果选编》收录,被评为“卓达杯”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优秀论文一等奖,并在2010年全国工商系统行政复议法有奖征文活动中获奖,是河北省唯一的获奖作品。 从上大家可以看到,对一个事件的关注,能够写出多少篇稿件。也许大家会说,你举的这两个例子都是大事,我们很多人一是轻易碰不着这样的题目,二是有时对法律法规研究的不透,所以要求大家都写出这样的稿子不太现实。我也承认这个说法。但其实从日常的一些小事中,我们同样能写出好新闻。

第三篇:晨跑的优势和劣势

现在很多人都喜欢在早上的时候跑步,虽然好处有很多,但是还是有坏处的。那么你知道早上跑步的坏处有哪些吗?俗话说,一天之计在于晨,很多人的锻炼都是从早上的跑步开始的,尤其是一些中老年人特别喜欢晨跑。其实晨跑不仅有好处,也有一些坏处,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宜晨跑的。

早上跑步的坏处

1、早晨是一天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最高、雾霾最严重的时间段,这个时候进行晨跑容易引起呼吸系统疾病。

2、晨跑时心率和血压的提升比任何时候都要快,这样会对心脏产生负担,容易导致猝死。

3、如果空腹或者是高强度晨跑的话,容易引起低血糖,但也不能吃得太多进行晨跑。最好是晨跑前补充点能量,晨跑后记得再吃点早餐。

4、早上身体血液中的血小板数量较多,血液比较粘稠,晨跑容易导致血栓。小编在这儿建议大家,晨起不要忘了喝杯淡盐水,稀释一下血液浓度。 早上跑步有什么好处

可以减肥。一般人跑步的主要原因是燃烧卡路里,也就是减肥。有些专家甚至认为早晨空腹跑步比其他时间燃烧更多的卡路里..你的新陈代谢开始的很早,而且跑的时间够长,这样就能消耗更多的脂肪。如果你空腹跑步,你的就得消耗胃里仅有的能量,要知道空胃正是你身体里存储脂肪的地方。如果你想要让减肥更有效果,让跑步成为你一天里第一件事。

可以平和心境。大多数跑者都同意一个观点,就是跑步能够清空思绪,继续创造力。路在你脚下踏过时,问题就会解决,观点会绽放。这可能与内啡肽的释放有关,这种荷尔蒙会给身心带来平和、安静和清新的效果。为什么不在一天的清早就沉浸在强大的内啡肽里呢?如果你知道讲面对难熬的一天,一个好办法就是先发制人,早晨出来跑步。试试看,你会发现工作时会比原来少许多压力。

开启每天的新动力。早晨跑步,所有逃避运动的典型借口(比如没有时间啦、工作后太累啦或者不能和亲人共处啦)都可以靠边站了。现在那些工作之余的时间都可以用来打理别的事情,或者窝在沙发上,完全不会有负罪感。早晨就完成锻炼,也会让你开启一天的持续动力,那些其他通常不愿做的重要工作,你也不会再找借口。

可以少吸尾气。早起跑步的好处之一是,你可以在大车小车上路污染你前开始运动。交通工具的尾气会增加心脏疾病和癌症的危险,所以如果你想呼吸最新鲜的空气,一清早就穿上你的跑鞋吧。

更能锻炼耐力跑的更远:这是显而易见的,空气不禁新鲜,阳光还没烘烤路面时,温度也比较低。早晨跑步是避免炎热、潮湿天气和中暑的好办法。在凉爽天气下运动,通常比在热天跑的更远一点。

有这些早起跑步的好处,今晚就定好闹钟吧。

第四篇:新闻媒体报道有关母亲的故事

1、《血色母爱》的报道中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位母亲带她的女儿去滑雪,她们太兴奋,滑得远离了指定的地方,导致雪崩,母亲俩穿的银灰色衣服与白色相似,救援飞机根本看不到她们母亲把自己的血管割破,用鲜血写了“SOS”使她的女儿获救,而这位伟大的母亲却因失血过多,永远地离开了她的女儿

2、三月份《青岛早报》报道:一个16岁的女孩患了一种怪病,至今身高才1米左右,她母亲到处求医,终于找到了一家可以医治孩子的医院,但费用太高。这位母亲为了救她女儿,决定卖肾筹钱。

3、韩红的歌《天亮了》是为下列事件而唱的:某省一旅游景区内,一满载游客的缆车突然从高空坠下,就在转瞬即逝的生死关头,年轻的母亲和父亲一起,奇迹般得将不满周岁的孩子高高举起。结果,缆车内30余名游客除这个小孩存活外,其余全部遇难。

第五篇:“神十太空授课”有关新闻评论的几点感

神十太空授课引起热烈的反响,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对培养中小学生热爱科学,增添探索宇宙奥秘方面价值无限!

但是也帮随意些杂音,一则腾讯新闻“神十太空授课教具飞天成本约35万元”,引起热烈的讨论,但看完通篇,没有一句35万元字样,这样的新闻标题是何用意??同时评论出现了一些谩骂和否定之声。现在无论国家怎么做都有一些所谓的”愤青“在批评,好想谩骂、批评政府成为一种时尚和光荣。如“官方公布的数据,一般涉及到成本方面的,大多要除以10,涉及到负面数据的,一般要乘以10,这才会得出真实的数据....或许我的比例还是给低了,远比这高“;”这样做能说明什么?说明我们的教育事业已经发展到天上去了啊~~说明教育改革成功了啊~~35万一节课和35万建造一所希望学校哪个更有意义啊,用脚趾头想想吧~~别让希望学校真的只剩希望两个字了啊~”等等。

这些”愤青“们如果真的无知或者无脑还好说,怕的是他们是西方及美鬼的”小白”在挑动民意,不是吗??一个人连自己的祖国和政府都不相信和热爱,你又能相信谁、热爱谁?如果你真的想做带路党,就如台湾进步教授所说,当西方对你竖起大拇指的时候,你已经成了可耻的叛国者!!我们倒宁愿相信你是真的无知,也不愿你是可耻的带路党。如果你就是美鬼及西方的“小白”或者枪手那么我们要告诉你,中国人的眼光是雪亮的、中国的人的内心是智慧的、中国人的经验是丰富的,请不要枉费心机!谢谢你让中国人看到你和你的主子另一面,就如“棱镜事件”一样,最后让自己无处藏身。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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