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派驻检察室揭牌

2023-02-13

第一篇:检察院派驻检察室揭牌

蓬莱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创新管理 全面服务基层

蓬莱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创新管理 全面服务基层 近年来,蓬莱市院把派驻检察室作为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的平台,着力发挥派驻检察室贴近基层、贴近农村、贴近群众的优势,延伸法律服务职能和“一线工作站”作用,全面服务基层取得“靓”成效。“1+8”机制小检察室发挥大作用

如何破解了基层检察室“事多人少”的瓶颈,同时破除基层检察室与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的弊端?

该院将检察室维稳、信访、监督、惩防和监管等职能延伸,注重与检察室所辖的乡镇司法所、派出所、综治维稳信访中心的联系,并切实加强同该院8个业务科室实行工作对接的“1+8”机制,举全院之力,共同打造“前方摸情,后方支援,打总体战”的乡镇检察工作立体大格局,形成了“1+8”这辆“马车”拉起了乡镇检察工作的大局。

2013年9月,派驻潮水检察室干警在走访中了解到,大柳行镇某村少数村民因石场炸石震裂村民房子的案件判决颇有怨言,检察室干警联合公诉科及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多次深入到农户家中去,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并加强释法说理、心里疏导等工作,最终促使村民打消了上访的念头,合理地解决了他们的诉求。

此外,干警们坚持“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相敬、一声问候暖心、一把椅子让座、一声慢走相送、一直负责到底”的文明“六个一”的接待服务态

度,畅通了群众的诉求渠道,也推动了下访、巡防、联合访、检察长接待日、法制宣传工作的常态化,实现了小小检察室有大作用,既有形式又有内涵,更有实效。

打造“三基地”扩展工作新方式

该院通过将检察室打造成社区矫正帮教基地、预防职务犯罪预防基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三基地”,进一步扩展了检察室工作的新方式。该院注重社区矫正工作,建立了管辖区全面的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材料,深入到管辖所有乡镇监督回访,在司法所建立检察监督工作流程并在四个驻镇检察室建设社区矫正帮教基地。与此同时,检察干警通过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现场了解、查阅有关资料、与司法人员交流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工作是否依法、规范实施进行了监督,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失控、不脱管、不漏管。同时,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帮扶救助机制。目前,已经选取了两名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特困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扶,采取提供法律援助、节日走访慰问、协助办理低保、联系高等职业学校进行培训等措施,切实解决被帮扶对象生活困难,鼓励被矫正对象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2012年10月份,15周岁的赵某经段某介绍在烟台购买冰毒3.5克,大部分用于自己吸食。某日,段某贩卖毒品时因自己暂无冰毒,主动向赵某购买冰毒0.9克。案发后,被蓬莱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该院考虑到赵某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在对其进行说理教育后,赵某能够认识

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改过的决心,且系本地人,具备取保候审条件,在积极联系犯罪嫌疑人的母亲,让其出具保证书保证能够全面履行监护义务,管理犯罪嫌疑人人际交往、个人生活、进行戒毒治疗并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后,依法快速对犯罪嫌疑人赵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现赵某已被变更强制措施,并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

检察室“打铁趁热”建设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充分利用信息化条件摸索建立乡镇检察室信息工作平台,实现案件材料、工作信息统一受理,接入检察专线网,全面优化和拓展检察室工作职能。目前,派驻北沟检察室干警已接受北沟第一中学和潮水晓风小学的聘请,担任该校法制副校长。同时,成立了未成年人“下午约谈室”,组建了爱心志愿者队伍,全面开展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工作。

此外,该院还依托检察室平台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预防基地。通过建立解说员制度,制定日常接待流程,并依托预防宣教讲师团,形成了“参观教育基地+法制讲座+交流体会”的教育模式,强化警示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先后组织辖区村“两委”干部及乡镇各站所负责人参加预防讲座,并发放宣传手册、检民联系卡、服务承诺宣传画等宣传资料500多份,上法制课2次,开展法律咨询46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4次,其中专题讲座2次,联席座谈2次。

第二篇:如何当好派驻检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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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镇街派驻检察室是新形势下,面对基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需求,做出检力下沉,贴近一线服务的新举措。本文作者做为派驻检察室负责人,从法理和实践中两个方面,对做好派驻检察室工作进行阐述,并就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检察室主任,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履行检察职责,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了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检察室建设、检察职能、一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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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如何当好派驻基层检察室主任

派驻基层检察室是转变检察职能,提升服务水平,保障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2010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通过积极实践和探索,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切实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推动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省高检、德州市检也对派驻基层检察院做出了工作部署,2012年8月,武城人民检察院决定,在我县设立老城、四女寺两个基层检察室。笔者做为老城检察室负责人,开展了谋划筹建工作,2012年11月,老城检察室成立。我负责常态化工作,坚持走村头、转地头,进集市、入社区,深入群众,履职服务。结合近一年的工作实践,加上理论思考,笔者对做好检察室工作颇有感悟,管窥蠡测之见,敬希指正。

一、带着光荣责任前行,提高对基层检察室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

基层检察室的设立,基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检察事业的基础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发展希望也在基层。我是一名多年从事反贪、反渎工作的检察干部,当院领导将基层检察室工作任务交给我时,一种崇高的责任感油然而生。我知道,设立基层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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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可以解决农村基层法律监督缺位问题,可以充分延伸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与司法权、行政权共同构成权力制衡体系,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正确贯彻落实。基层检察室主任带领干警通过与群众近距离接触收集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参与治安综合治理,多形式宣传检察机关性质、职能以及举报、申诉的方法,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对检察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当好检察室主任,在实践中砺炼自己,把法律应用到支持地方发展,服务民生上,更能够提高检察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做为检察室主任,展示的是检察形象,代表的是检察执法队伍群体,维护的是一方和谐稳定,践行的是党的群众路线。责任重大,责无旁贷,因此必须坚定信念,把基层检察室工作做好。

二、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增强基层检察室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最高检察院《意见》规范基层检察室工作职责是:(1)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2)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开展职务犯罪预防;(4)受理、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5)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6)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7)完成派出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做为基层检察室主任,准确工作定位,进入角色,是至关重要的。派驻老城检察室下辖老城镇、李家户镇、甲马营镇、广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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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镇街,辖区共有50个社区142个村,总人口16.1万人,面积240多平方公里。辖区内汽车零部件、棉花加工等产业初具规模化;农业和商贸服务业聚集,区情社情复杂。在上级院和县院的领导下,我们派驻检察室全体干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本着“立足检察职能,关注社会民生,放眼服务大局”的方针,认真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创新举措,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和谐稳定、保障民计民生做出新贡献。发挥职能做好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受理群众举报、接待群众来访、加强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辖区镇街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按照职能要求,我室健全完善系列制度,推进管理创新、规范工作程序。制定任务目标,强化干警综合考核,推进各项措施,主动融入,以积极的姿态开展派驻检察室工作。

三、突出关键环节部位,提升基层检察室工作能力水平

推进基层法制化进程,做好信访接访,摸排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做好县院相关业务对接,这些都是基层检察室重要工作任务。一是强化对国家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围绕各项惠农政策建立完善监控机制,对国家下拨的惠农资金,如小麦直补、良种补贴、养老补助、农机补贴,水利补贴等,采取随机抽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教育和摸排案件线索相结合等方式,坚守堤防,斩断伸向惠农资金的“黑手”。二是积极化解矛盾,开展信访接访工作。发挥基层一线便利畅 5

通群众诉求的作用,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热诚的工作态度做好信访接访工作,如接待老城镇陈庄村陈祥成的上访,及时解决了林木采伐证问题,成功调解了一起矛盾纠纷,化解了干群之间多年的积怨;三是开展“两个对接”,积极与积极与本院相关业务部门对接,配合侦监科做好刑事和解、逮捕必要性调查、移送立案监督线索等;配合公诉部门做好刑事和解,羁押必要性调查。做好民行案件移送工作。积极与基层单位对接,建立了基层检察室与辖区基层司法组织联席制度,与地方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协调,做好维稳工作;四是做好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在镇街司法单位的配合下,采取走访、约谈等方式为社区矫正人员发放权利义务告知卡,告知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告知卡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对辖区内4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人员的档案都进行了检查或抽查,发现各司法所都存在着社区矫正人员档案不规范的问题,容易出现工作疵漏,对此提出了口头纠正,通过查阅档案,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杨某有脱管问题,并及时移交县院监管所进行处理。

四、树立服务群众观念,传递基层检察为民服务正能量

基层检察室接触群众更直接,服务载体更优化,要始终把群众观念贯穿在检察工作之中。一是履行检察职责,服务社会稳定。大力查处与民生关系密切的职务犯罪活动,通过办案,还群众以清正明朗的天空。如依法寻找案件线索,对太阳能家电下乡,以伪造虚假户籍信息的手段套取政策性补助;如为农村老年人查找养老金等;二是围绕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等,做好法律服务,理顺关系,解决困扰发展的问题;三是积极为辖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深度了解民愿民需,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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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向上争取资金,切实依靠当地社区村庄干部,做好修路修桥等公益项目。四是提高社区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开展经常性、形式多样的的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重点宣传检察室的工作性质、职能范围和基层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积极开展法律咨询,释民惑,解民忧,畅通老百姓诉求渠道,提高检察室的社会知晓率;积极做好下访、巡访,深化“五进两服务”,对社区村庄困难家庭,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扶持,加强社区村庄干部法律教育,通过正反对比、警示教育提高他们的免疫水平,拒绝贪腐、勤政为民,用检察室干警的辛苦指数换来社区群众的幸福指数。

五、加强自身建设,树立检察室良好内外形象

加强派驻基层检察室自身建设,是推动检察室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首先要加强政治理 论学习,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同时认真 学习法律知识、法律法规、检察机关办案流程等,通过学习,提高 干警业务能力水平,使检察室干警成为检察业务的全面手。二是要加强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坚持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警自觉遵守各项检察纪律的自觉性。工作中, 始终坚持严格纪律、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树立检察 机关和派驻检察室干警的良好形象。三是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 健全派驻检察室工作相关制度,规范并妥善保管好各类材料和文件,坚持《检察室日志制度》,认真做好工作台帐等工作,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的“四化”要求,做好派驻检察室工作。四 7

是要加强派驻检察室工作的信息宣传和工作总结,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全面广泛宣传派驻检察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职能作用,扩大派驻检察室的影响力,为派驻检察室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五是要加强派驻检察室的调研工作。善于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不断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方法,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活动,及时解决新问题,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篇:关于派驻乡镇检察室的构建思考

摘 要:改革开放伊始,我国就开展了检察机关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检察室工作发展历经曲折最终停滞,有经验,更多的是教训。近年来,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适应形势要求而重新提上日程,纳入“两所一庭一室”建设是其设立的科学模式。

关键词:派驻乡镇检察室;设立依据;“两所一庭一室”建设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我国社会的法治化建设全面发展。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基层社会法治化创建工作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广大基层群众对检察机关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延伸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触角充满期待,希望检察机关把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直接发挥在基层一线。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服务社会基层群众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随着基层社会法治化创建的快速发展,检察机关服务基层一线的缺陷日益明显。检察机关缺乏类似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的基层阵地,缺乏制度性基层治理机制,检察机关和基层之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日益凸显,社会基层成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薄弱点,检察机关原有的工作布局、工作模式已不能满足当前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监督需求。检察机关加强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推进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已迫在眉睫。

1 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的历史发展过程

我国的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起伏的过程。1979年,随着检察机关的恢复重建,向基层一线延伸法律监督职能迅速引起了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从1982年开始,检察机关有选择性地陆续在一些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重点乡镇设置了派驻乡镇检察室。派驻乡镇检察室对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配套办案,直接服务群众发挥了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3年4月颁布了《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推动了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的规范化,促进了检察室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但在实践中,全国各地不仅大规模地设立派驻乡镇检察室,还建立税务检察室和各种派驻其他单位甚至企业的检察室。检察室的设置出现了范围过宽、过滥等不良现象。而且,在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中,一些地方出现了乱办案、滥办案、为钱办案的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检察机关对派驻检察室工作进行了整顿。199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要求:“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明令撤销的税务检察室和设置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检察室,以及侦查工作点等,尚未撤销或变相存在的,在1998年7月1日之前必须全部撤销。暂不新设派驻乡镇检察室,对现有派驻乡镇检察室中的非检察机关编制人员,要做好工作,予以清退”。随后,检察机关撤消了大部分派驻乡镇检察室。2001年3月中共中央明确要求:“调整派驻乡镇检察室设置。为有利于法律监督,兼顾工作效率,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乡镇检察室布局,作用不大的,予以撤销;确需设置的,由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派驻检察室的设置实际上已经中止,乡镇检察室逐渐萎缩,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名存实亡。

2 派驻乡镇检察室设立的依据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省一级人民检察院和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区域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这是派驻乡镇检察室设立的法律依据。1993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第二条规定:“乡(镇)检察室是县(市)辖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乡(镇)的工作机构。”第四条规定:“乡(镇)检察室根据乡(镇)地域、人口、经济状况和工作需要设置。乡(镇)检察室的设置和撤销,由省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批。”《条例》为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提供了更明确、可操作性更强的规范依据。

(二)现实依据

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全方位展开,促使基层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广大人民群众对基层法治创建有了新的更高的期待。基层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日趋强烈,在经济社会中产生的利益诉求不断增多,对基层行政执法和司法不公的不满情绪也不再压抑,对各种违法行为也不再容忍,来自基层社会的涉检信访案件大量增加。在现阶段,处在国家权力结构最基层的乡镇组织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其违法行政、执法不公是当前基层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之一。当前基层群众的诉求渠道严重不畅,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时常发生。检察机关充分行使法律监督权的范围应该覆盖基层群众一线,但根据现有检察机关层级设置,检察机关在基层社会缺乏直接了解群众利益诉求的阵地,缺少直接与群众沟通的平台。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能够弥补这一缺陷,成为检察机关深入基层、营造基层社会法治创建的平台。

(三)国家机关设置层级的对应性依据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从理论上应当对应行政权、审判权的设置。目前,我国地方政府行政层级体制是以省、市、县、乡(镇)四级管理模式为主导的,乡(镇)政府是最基层的国家政权组织,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均在乡(镇)设置派出所和司法所,人民法院也在乡镇一级设立了人民法庭,作为“一府两院”中“一院”的检察院却缺了位。设立派驻乡镇检察室能更好地把基层行政权、审判权纳入法律监督之下,有效规范基层行政权和审判权依法行使。

3 设立模式

建议将派驻乡镇检察室纳入到“两所一庭一室”(派出所、司法所、乡镇人民法庭、派驻乡镇检察室)项目建设中,对应设置法律监督阵地,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工作能力。派驻乡镇检察室直接面对基层群众,为基层群众提供最直接的法律监督服务。派驻乡镇检察室应当主要从五个方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做好信访工作,畅达基层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二是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乡镇人民法庭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及时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三是深入推进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建立协作联系、信息共享机制,重点监督纠正因管理不严导致的脱管、漏管问题。四是协助配合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做好职务犯罪线索的发现、受理和移送工作。五是全面开展检察宣告和宣传工作,通过公开宣告和释法说理,切实提高基层群众法治意识。

2008年,在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推动下,澄迈县人民检察院老城开发区检察室、福山检察室,琼海市人民检察院中原检察室、长坡检察室等4个乡镇检察室揭牌。检察室与公安派出所、乡镇司法所、乡镇人民法庭共同组成“两所一庭一室”的基层司法工作体制。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强调,派驻乡镇检察室原则上可与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对应设置。2012年,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区委在《关于印发贡井区2012年政法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提出,要进一步夯实政法基层基础,并将检察机关派驻乡镇检察室与公安派出所、乡镇司法所、乡镇人民法庭建设放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两所一庭一室”的基层司法工作体制。2013年,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在政法委全委会上提出:构建“两所一庭一室”基层司法体制,建议得到会议采纳。将派驻乡镇检察室纳入到“两所一庭一室”项目建设中,应当是派驻乡镇检察室设立的科学模式。

第四篇:探索派驻基层检察室如何更好的工作

派驻基层检察室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

逄赧赧

派驻基层检查室,紧紧围绕县委提出总体要求开展执法活动,把服务大局理念作为检察室工作的第一要务。

一、夯实为民服务基础

驻镇基层检察室,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派驻检察室干警要主动与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村委会等有关部门联系,深入农家调查了解社情民意,排查矛盾纠纷,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全面了解乡镇基本情况和存在的矛盾隐患,掌握农民对检察工作的需求。同时积极与镇领导沟通了解红河镇的整体工作思路,主张聘请民生检察联络员,征求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拉近农民群众与检察室的距离,架起与百姓沟通的桥梁,理清工作思路。探索检察室结合实际,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制作好镇检察室接访登记表、矛盾纠纷调解登记表和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和解书等相关表册和文书,为规范检察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时时处处想他人所想,真正能做到服务于民。

二、入户走访、检调对接化解矛盾

驻镇检察室是检察工作走进农村,贴近群众的有效途径,为化解基层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驻镇检察室多展进千家门、访千家事、解千家难活动,把坐堂接访变为走访与寻访,把坐堂调解变为走访调解,对于农民群众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要求,逐一了解核实,认真分析。对情况不实的,驻镇检察人员给予耐心的解释和疏导,对涉检信访以外的事项提供法律帮助,凡是情况属实的,检察室便积极协调,发挥主导作用,详细了解各自的需求底线,认真分析矛盾焦点,对一些情况复杂、涉及问题多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检调对接的优势,与司法所、派出所、镇政府、村委会等有关部门联合,共同调解矛盾。检察室的检察人员积极的帮助群众解难题用行动去赢得群众一致好评,提升检察干警处理群众矛盾的能力。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农村民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传统的“等米下锅”、“坐堂办案”的执法方式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检察工作实践能够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立足检察职能,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为百姓解决实际问题。在一些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当中,检察官往往扮演着一种既受事件参与者的信任同时又起到对执法者进行保护的角色,这种缓冲作用的发挥是其他部门所不能代替的。乡镇检察室的设立,为我们培养这样的检察官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所以,我院要加强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建设,把最优秀和有培养前途的检察干警派到乡镇检察室工作。汲取经验的同时,锻炼队伍,使乡镇检察室干警成为当地参与农村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一支不可代替的力量。

三、延伸监督触角,维护农村公平正义

驻镇检察室主要职责是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向农村延伸,维护农村公平正义,促进农村和谐发展。检察室执法监督,通过走访活动听取农民群众对红河镇派出所执法情况的意见。通过查台帐和网上查阅电子卷宗的方式,对派出所的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进行监督,检察室通过参与社区矫正帮教工作,建立矫正人员化名册、帮教档案和重点帮教方案,对矫正工作进行监督。通过定期查看和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查看矫正台帐、档案和文件规定,及时纠正矫正工作中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监督矫正人员矫正项目的实施。在监督的同时,协助司法所提高帮教质量,追求矫正效果,同时加强对镇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室监督触角的延伸,能有效的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检查室服务于农村稳定,打击各类犯罪

农村发展突飞猛进,人民生活状况日益改善,与农村形势蓬勃发展的同时,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也屡屡发生,成为扰乱农村社会稳定和阻挠经济发展的不安定因素。基层检察院在乡镇设立驻镇检察室,方便人民群众举报犯罪线索,大大缩短了受理线索、调查取证、侦查起诉的时间,节约了办案成本;快速受理群众举报,第一时间开始侦查,对于打击各类职务犯罪,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也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驻镇检察室密切联系院里职能科室,积极配合公安和法院的工作,通过协助开展批捕、起诉工作,对农村中发生的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杀人、伤害、盗窃、抢劫等刑事犯罪案件,各类破坏农业生产、坑农害农的刑事犯罪案件,各类利用封建迷信害人的犯罪案件,认真查处、严厉打击,为农村的社会稳定发展创造积极的司法保障。

五、服务群众利益、依法保驾护航

检察机关在乡镇设置派出机构尚处于发展阶段。从目前的实践情况来看,职务犯罪多发于基层,随着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更需要有效监督农村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公正廉洁的履行职能。驻镇检察室以最贴近群众的方式开展工作,解决了以往农民申诉难的问题,及时查处发生在农村政权中的各种违法犯罪案件,对基层公务人员进行有效的法律监督,营造基层依法行政、廉洁奉公的良好氛围。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乡镇企业是其中的主力军。参与社会市场经济越来越频繁的农民朋友们迫切需要司法机关为之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以维护农村产业的健康发展。

驻镇检察室可以第一时间深入乡镇企业,了解他们的需求,协助其完善企业制度,教其以法律知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针对乡镇企业中的大多数管理人员不懂法律知识,出现问题难以解决的情况,驻镇检察室通过调查走访,积极协助企业走出困境。

六、服务于农村法治建设,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

农村的法治化建设是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农村的法制化氛围,需要多向农村群众进行法治宣传,这对于预防农村犯罪以及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制意识都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代表国家向犯罪提出控诉。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检察机关不仅仅是打击犯罪、控诉犯罪、保护人民,更加重要的在于成功的预防减少犯罪发生。驻镇检察室依托检察院的平台,在基层农村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帮助群众提高守法意识,预防各类犯罪的发生。实践中“有案办案、无案宣传”。检查室工作人员能有计划的多组织乡镇企业和社区、农民和广大群众,学法懂法,依法行事,不久的将来会收到一定的社会效果。

七、加强机制建设,确立“定点加巡回”的工作模式 借鉴海南省临高县检察院驻镇检察室的先进经验,临高县检察院驻镇检察室常年探索“定点加巡回”的工作模式,取得了宝贵的经验成果。临高是一个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农业县,临高县检察院派驻新盈、博厚检察室积极参与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贴近农民生活的优势,开展检察巡回,逐步建立“定点加巡回”的工作模式,在派驻地定点、在辖区周边非驻点镇设立检察工作站,依托检察工作站开展巡回检察监督,聘请检察信息联络员,形成了“派驻乡镇检察室+检察工作站+检察信息联络员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通过定点接访和巡回走访、调研以及乡镇党委政府等职能部门的互动,在广度上覆盖了辖区各乡镇农村,在深度上涉及农村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拓宽了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为农村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注入了新的活力。以定点访问和巡回走访、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达到及时了解、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生活矛盾的目的。

派驻基层检查室是最贴近基层,最贴近群众,是其他业务科室所无法替代的优势。因此,驻镇检察室应该是一个集多种职责于一体的综合性机构。乡镇检察室建设的突破,扩充职能,从接受控告申诉、开展法制宣传、参与综治工作等,向主动履行其他检察职能扩展。并逐步实现与基层检察院职能相互匹配,真正成为基层检查院延伸法律职能的触角,以充分显示其在乡镇基层职能的生命力。

第五篇:我院设立两个派驻基层检察室获批准

) (48四川省彭山县人民检察院

2012年7月12日

我院设立两个派驻基层检察室获批准

近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就我院设立派驻基层检察室给予批复:同意我院设立派驻青龙镇检察室、派驻牧马镇检察室。

批复明确两个派驻基层检察室的主要职责为:接收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受理、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行为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承担县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批复同时明确我院两个派驻基层检察室的负责人高配为实职副科。

批复体现了县委对我院检察工作特别是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的重视和关心,势必会进一步促进我院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进程。

报:市检察院,县委办、政法委。

彭山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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