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公安局领导简介

2022-12-28

第一篇:常宁市公安局领导简介

海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测速点

海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测速点(段)及电子警察

设置地点的公告

海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测速点(段)设置地点

序号具体地点限速(KM/h)方向 101省道长安花卉园区路段(26K+800M—27K+500M) 80 双向 201省道丁桥路口(固定测速) 60上海方向

301省道斜桥镇同仁村路段(49K+600M—50K+200M) 80 杭州方向 4嘉海线火炬村路口—和田龙农庄路段 80 双向

5嘉海线铁路下穿立交路段 60 双向

6嘉海线红旗路口—胜利路口 80 双向

7新08省道硖石街道永丰村路段(固定测速)80 东半幅 8新08省道利众村路段(9K+800M—10K+200M)80西半幅 9新08省道石泾路口—施带路口 70 西半幅

10 湖盐线光耀村路段(固定测速)60 南半幅

11 硖尖线6KM—6K+300M(固定测速+移动测速) 80 双向 12 硖尖线杭浦高速下穿立交路段80 西半幅

13 尖山杭州湾大道凤凰路口—仙霞路口 60 双向

14 郭盐线(观潮大道)伍家浜桥—花园浜桥路段 80 双向 15 新硖斜线华丰村路段(固定测速+移动测速)60双向

16 新硖斜线斜桥工业园区(7K+200M—7K+700M)80北半幅 17 长安城西路(长安路口—青年路口)50 双向

18 科天线天明村路段 70 双向

19 骑荆线周王庙镇大转盘——01省道路段 80双向

20 盐仓启潮路新兴路口—启辉路口60 双向

21 盐仓启辉路启潮路口—春潮路口60 双向

22 盐仓新兴路之江路口—春潮路口60 双向

23 市区环西一路新硖斜线路口—联合路口50 双向

24 市区碧云路海洲路口—钱江路口 50 双向

25 市区海洲路教育园区路段(固定测速) 50 南半幅

26 市区海洲路宏达学校路段 50 北半幅

27 市区隆兴路皮都路口—文苑路口 50 双向

28 市区钱江路海昌路口—农丰路口 50 双向

29 市区文苑路学林路口—城南大道路口 50 双向

30 市区硖川路金星路口—环城东路口60 双向

31 市区城南大道文宗路口—海昌路口 60 双向

32 市区文宗路联新桥—周家桥路段(固定测速+移动测速)50双向 33 市区农丰路海洲路—钱江路口(固定+移动测速)50双向

海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电子警察设置地点公告:

序号 设备位置 设备类型 限速(KM/H) 方向

1 嘉海线海洲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2 文苑路海洲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3 文苑路联合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4 海昌路水月亭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5 农丰路海洲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6 农丰路钱江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7 农丰路城南大道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3向

8 城南大道海昌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9 城南大道文苑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3向

10 城南大道嘉海线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3向

11 水月亭路文苑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12 海昌路南苑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2向

13 嘉海公路隆兴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2向

14 文苑路西山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15 硖斜线桐九线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16 01省道丰士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17 01省道许巷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18 袁尖线翁金线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19 钱江路文宗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20 海州路海昌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21 长埭路海昌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22 西山路海昌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23 海昌路塘南路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24 文苑路由拳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3向

25 文苑路钱江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26 观潮大道杭浦高速入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2向27 01省道城西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28 01省道周王庙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29 01省道郭店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3向

30 01省道支宁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31 01省道湖塘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2向

32 01省道淡桥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33 硖尖公路长虹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34 01省道翁埠村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2向

35 海州西路环西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36 碧云南路塘南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3向

37 碧云南路水月亭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3向

38 嘉海线钱江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39 洛隆路文苑路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40 塘许线塘南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2向

41 01省道修川路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3向

42 新硖斜线祝庆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43 许村大道人民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3向

44 尖山新区杭州湾大道仙侠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45 尖山新区杭州湾大道新城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3向46 翁金线三联桥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47 启潮路新兴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48 启潮路启辉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49 西山路由拳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3向

50 文宗路海州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51 文宗路水月亭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2向

52 海昌路钱江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53 文苑路塘南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3向

54 水月亭路人民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55 嘉海线由拳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56 硖川路碧云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57 硖川路环城东路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3向

58 新湖盐线双喜村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59 科天线新长许线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60 新长许线许村大道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61 许村大道高速立交桥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62 01省道新塘许线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3向

63 崇长线陆泽村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64 01省道肖王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65 长安镇景华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66 长安镇城西路城北路路口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67 01省道农发区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3向

68 科天线天明村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69 袁花镇袁谈公路(信用社)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70 袁尖公路联红桥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3向

71 01省道新08省道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3向

72 01省道观潮大道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73 01省道祝场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74 长安镇汽车站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3向

75 农发区海塘路农贸市场路口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76 农发区春澜路启辉路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77 农发区新兴路之江路 闯红灯自动监测 无 4向

78 工人路小商品市场东侧路段 逆行卡口 无 单向

79 工人路紫阳街西侧 逆行卡口 无 单向

80 人民路长埭路南侧路段 逆行卡口 无 单向

81 人民路长埭路北侧路段 逆行卡口 无 单向

82 海昌路学林路 固定测速 50 双向

83 新盐湖线看守所东 电子卡口兼测速 80 双向

84 科天线 电子卡口兼测速 70 双向

85 天盐线袁家坝 电子卡口兼测速 60 双向

86 01省道勤益桥园区路口 电子卡口兼测速 80 双向87 周王庙荆山村路段 电子卡口兼测速 50 双向

88 镇宝公路 电子卡口兼测速 80 双向

89 蔬菜园区 电子卡口兼测速 80 双向

90 许村人民大道路段 电子卡口兼测速 60 双向

91 西山路迪欧咖啡路段 电子卡口兼测速 50 双向

92 01省道民谊路口 电子卡口兼测速 80 双向

93 01省道美大路段 电子卡口兼测速 80 双向

94 许村大道捷达纺织厂门口 电子卡口兼测速 60 双向95 水月亭路海宁一中路段 电子卡口兼测速 50 双向96 新硖斜线路段 电子卡口兼测速 80 双向

97 海昌南路路段 电子卡口兼测速 50 双向

98 庆晏线亭溪包装厂南 电子卡口兼测速 70 双向

99 金袁线民丰工业园路段 电子卡口兼测速 60 双向

100 硖尖线与尖山新区新城路连接处 电子卡口兼测速 80 双向101 320国道建材市场路段 电子卡口兼测速 90 双向102 新长许线茗山村 电子卡口兼测速 80 双向

103 骑荆线南段 电子卡口兼测速 60 双向

104 联丁线路段 电子卡口兼测速 60 双向

105 翁金线塘桥路段 电子卡口兼测速 50 双向

106 盐仓春潮路段 电子卡口兼测速 60 双向

107 嘉海线北大转盘路段 电子卡口兼测速 80 双向

108 嘉海线南大转盘路段 电子卡口兼测速 80 双向

109 硖尖线袁花路段 电子卡口兼测速 60 双向

110 翁金线黄湾路段 电子卡口兼测速 50 双向

111 老硖斜线 电子卡口(不兼测速) 40 双向

112 硖仲线 电子卡口(不兼测速) 40 双向

113 周王庙博儒村路段 电子卡口(不兼测速) 40 双向114 08省道马桥医院路段 电子卡口(不兼测速) 40 双向115 崇长线高速南出口南侧 电子卡口(不兼测速) 40 双向116 陆联公路周王庙至长安路段 电子卡口(不兼测速) 40 双向

第二篇:立足长远 注重实效 常宁是公安局强力推进打黑除恶工作

立足长远

注重实效

常宁市公安局强力推进打黑除恶工作

今年以来,常宁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在全面开展公安工作的同时,牢牢把握打黑除恶这个工作重点,精心谋划,强力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2009年度,该局共打掉涉恶团伙8个,其中已判决6个,另有2个团伙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打黑除恶工作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工作效应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满意。

一、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打黑除恶工作形成合力。 一是组织领导保障。常宁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黑除恶工作,年初研究制定了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市委、市政府对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工作目标、重点、措施、职责、要求、纪律、经费保障、奖惩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县局党委更是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定期部署,定期调度,特别是局局长段政文、主管局长方雨平在打黑除恶工作中亲力亲为,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专业队伍保障。2009年元月,该局领导高度重视,抓住机构改革契机,在刑侦大队组建了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人员编制五人,专司打黑除恶工作。县局刑侦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成立以来,已自主侦办摧毁了恶势力团伙五个。

三是纪律作风保障。严格推行打黑除恶工作的责任追究机制。为严肃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的纪律要求,该局硬性规定:凡在侦的涉黑涉恶案件,严禁通风报信,严禁说情讨保。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倒查和责任追究。

二、强化工作基础,确保打黑除恶工作掌握主动。 一是建立侦办涉黑涉恶案件能手的人才库。为适应打黑除恶工作的需要,2009年,该局专门下文,按城区派出所二人、乡下派出所一人标准,确定一名民警为打黑除恶专干,负责收集辖区内涉黑涉恶犯罪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向刑警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报告。在侦办较大的恶势力团伙案件时,以刑警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为主,从各派出所抽调打黑除恶专干组成专案组,通过实战锻炼、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方法,提升民警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建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高危人员的数据库。对全市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的高危人员,由刑侦大队建立专门的工作台帐档案,录入电脑,实行跟踪管理,目前已建档录入150余人;对重点涉黑涉恶人员,由县局刑侦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安排专人负责,长期经营,盯死看牢。

三是建立重点行业、场所情报信息员制度。在出租车行业、娱乐休闲场所、建筑行业等重点行业和场所,选建情报信息员100余人,及时获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线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今年3月26日,该局接到一名出租司机的举报,尹超恶势力团伙纠集数十名社会闲散人员,统一佩戴白色纱手套,准备到宜阳桃江路一工厂帮人“了难”。该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出动,予以果断处置,当场抓获涉案人员20余名,成功摧毁尹超恶势力团伙。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打黑除恶工作实效。 一是坚持专案专办。对重大涉黑涉恶团伙案件,该局集中领导、集中警力、异地用警、专案专办。2009年5月该局成功推毁了“南市社团”恶势力团伙,该团伙自去年以来,在宜阳城区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敲诈勒索犯罪10多起,其中2008年11月3日晚上在宜阳城区“魅力四射”歌厅将受害人廖荣打成重伤。近一年来在宜阳城区因涉嫌寻衅滋事致一人重伤、三人轻伤、十余人轻微伤,在常宁市进修学校大门口和男生寝室里抢劫作案二起,并致受害人轻微伤。该团伙还多次参与为人了难。为推毁该团伙,该局从派出所抽调10人和刑警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一起组成15人的专案组,历时近一个月,最终将团伙头目和骨干成员全部抓获归案。该犯罪组织被摧毁以后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并自发给公安机关送来锦旗。

二是坚持打早打小。斗争实践中,该局深深体会到,对于打黑除恶,必须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决不让其形成气候,坐大成势。今年来该局共打掉了涉恶团伙8个,没有一起发展演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高了人们群众的安全感。

三是坚持宽严相济政策,讲究策略,注重社会效应。对群众有反响的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该局坚持灵活机动的工作方法,用好用足现行的法律法规。今年该局办理的朱小明恶势力团伙过程当中,群众反映该团伙成员,经常欺行霸市,打架斗殴,社会影响很坏。对此该局侦查了一段时间,但一直收集不到直接的犯罪证据,后来该局调整策略,,注意收集其他一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证据及前科劣迹材料,将团伙头目朱小明、张军亮劳动教养,从而达到摧毁的目的。

四是坚持严法震慑。在打击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时,对涉嫌犯罪的,一律先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呈报劳动教养;对其中一般参与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的,一律顶格决定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同时,硬性规定:对劳动教养人员一律不得所外执行;对被行政拘留人员,一律不准提前出所。

四、强化工作手段,确保打黑除恶工作纵深推进。 为推动打黑除恶工作,该局重点强化了四项工作手段:

一是绩效考核。将打黑除恶工作纳入全局各实战单位的精细化管理考核和综合考评,增加了打黑除恶工作的考核分值,有力推进了全市打黑除恶工作的平衡发展。

二是调度讲评。今年以来,该局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全局的调度讲评会议;侦办的涉黑涉恶团伙案件,局领导不定期召开专案调度会议。局长段政文亲自主持召开专案调度会议就达5次。

三是黄牌警告。对打黑除恶工作绩效不明显,人民群众有反映的乡镇,该局将情况向市委、政法委汇报,由市委政法委对乡镇进行黄牌警告,并实行挂牌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是专案奖励。该局对打黑除恶专案经费实报实销,为打黑除恶有功人员及时申报记功。

第三篇:遂宁市学校情况简介

一:小学 高升实验小学

1、简介: 高升实验小学1919年创立于天上街文昌宫,命名为遂宁县第一小学校,1930年迁至高升街原清朝考试院,为县立第一小学,复曰试院局小学,后根据当时街道名称定名为高升街小学,其间数易其名。1985年拆县建市正式定名为“遂宁市市中区高升街小学校”, 2001年更名为“遂宁高升实验小学校”。近百年来,高升实小为祖国培养出大批有用人才。现在,学校占地7626平方米, 5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200余名,教职员工145人,具有本专科学历者达90%以上。学校环境优美、设施一流。拥有功能齐全的艺术楼、科技大楼、教学大楼,拥有设施齐备的多媒体语音室、微机室、阶梯教室、电子阅览室、专业音乐室、美术室、科学实验室等,为学生成才提供了优越的物质条件。近十年来,经过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奋斗,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红旗大队”“全国雏鹰大队”“全国语言文字示范校”“四川省校风示范校”“四川省教育职业技能示范学校”“四川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四川省百所艺术教育特色学

校”“四川省模范职工之家”“四川省交通安全示范校”“四川省机器人实验学校”“四川省卫生先进学校”“遂宁市素质教育示范学校”“遂宁市十佳文明单位”“遂宁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学校网址:http:///

老师工资状况:

师资力量:

学校社会关系:

课程特色:

现任领导:校长袁熙彬副校长伍锡兰

学校联系电话:邮箱:liuzhes520@163.com QQ:19271032 电话号码:0825-2226630

学校地址: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高升街1号

遂宁高升实验小学二00四年度教师聘任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公平竞争,阳光作业,择优聘任。

二、聘用对象及条件

1、2004年8月底,男教师未满60周岁、女教师未满55周岁的在编人员均属聘用对象。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本次聘任。

(1)涉嫌参与邪教、影响社会稳定的违纪违法人员;

(2)故意不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使学校受到重大损失者;

(3)有“三乱”行为,有体罚学生行为,被上级查处,给学校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者。

三、工作程序

1、教师聘任领导小组

学校教师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工、团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长:袁熙彬

副组长:伍锡兰吴新春施敏

组员: 胡静李凤清王小荣陆小平蔡佳

唐振宇高孝明李顺川

2、根据区人事局和区教育局和区教育局的具体核编人数,结合我校实际,按照教学需要,拟设下列岗位,并将岗位设置情况向全校公布。

(1)1——6年级语文每班设1个岗;

(2)1——4年级数学每两个班设一个岗;

(3)音乐、美术、体育、英语、计算机等学科每周课时16——18节为1个岗;

(4)劳动、社会、健教、自然、综合实践、思想品德等学科每周课时在18――20节为一个岗;

(5)大队辅导员1个岗;校医1个岗;报账员1个岗;后勤管理员1个岗;教务员1个岗。

3、教师竞聘的具体程序及方式:

(1)学校先聘年级组长(学校1-6年级各设一个组长,艺术、后勤、体育、与综合学科各设一个组长)。

具体方式为:教师个人自愿申请,集体投票表决产生。

(2)年级组长聘学科教师。教师根据自己的年龄、身体状况及工作特长,自愿提出申请。年级组长在参照本人申请的前提下,根据本组实际,选聘合适的学科教师,安排到相应的教学班。

(3)对校医、后勤管理员及教务员等特殊岗位,学校行政根据本人申请及学校具体实际作相应安排和调剂。

(4)学校与拟聘的各岗位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

4、聘任期限:一年。

四、未聘人员的管理办法

1、男教师年满55周岁、女教师年满50周岁,学校统一安排工作。

2、年龄不到上述规定而未被聘用者,学校给予6个月的待聘期,在此期间学校对其进行转岗培训,安排临时性工作,其原岗位不再保留,只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固定部分和一定比例的活工资部分,同时为待聘教师提供不低于2次的上岗机会。

二:顺南街小学

1、学校历史及基本情况:四川省遂宁市顺南街小学建于1934年,是四川省首批重点小学、省首批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校和市素质教育示范校,目前有教学班46个,在校学生2877人,教职工131人。

学校网址:

老师工资状况:

师资力量:

学校社会关系:

课程特色:

现任领导:

教师聘任:

学校联系方式:邮编:629000 行政办公室电话:0825-2236089教务处:0825-2223398

学校地址:四川省遂宁市顺南街74号

三、遂宁市城南小学

学校简介:四川省遂宁市中区城南小学始建于1965年,现有教学班29个,在校学生2200余人,教职工85人。学校布局合理,设施齐备,环境优美,是一所独具特色的花园式学校。近几年来,学校先后被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授予“全国红旗大队”、“手拉手先进集体”,被省体委、省教委命名为“四川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被省教委评为第七届“少年百科知识竞赛先进集体”,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市第三届少代会“红旗大队”,中区“教学质量先进学校”,首批“素质教育试点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开拓进取,争创一流”为奋斗目标,以“出人才、有特色、高效益”为激励机制,以德育工作为先导,以加强内部管理为重点,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以增强师生综合素质为目的。充分发挥学校现代化设施优势,优化课堂教学结构,强化第二课堂活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制定出《城南小学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城南小学特色班级评选办法》等规章制度。大力开展以“兴趣园”和“百花园”为主题的特色班级与“合格+特长”学生的创建活动。要求学生在搞好学习的基本前提下,人人至少参加一项特长项目训练。成立了美术、书法、合唱、舞蹈、管乐、垒球、网球等校队,学校管理严格,训练科学,措施得力,频创佳绩,使学校办学综合效益显著增强。

近几年来,学校升入重点中学的升学率一直名列城区同类学校前茅,在中区语文、数学竞赛中,

五、六年级学生获奖率连续四年居全区首位,学校师生300多篇教学论文、经验文章和作文在全国、省、市等有关刊物以表,集体、个人100多人次受到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学校少儿女子垒球曾获全国“萌芽杯”冠军、亚军和四川省第三名等好成绩。作为遂宁市唯一的中国网球协会会员,市少儿网球训练基地。1999年,校网球队参加四川省比赛男女团体均获第三名,2000年参加全省少儿网球比赛获四项冠军、三项亚军,并获团体第一名。2001年5月获全国短网比赛三项冠军、四项亚军。1999年,学校组建60人红领巾管乐队,是遂宁市第一支独具规模和水准的少儿管乐队。

目前,学校在校长张帆的带领下,乘着西部大开发的东风,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继承传统,发扬成绩,大胆改革,锐意创新,一个充满活力的城南小学必将创造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学校网址:

老师工资状况:

师资力量:

学校社会关系:

课程特色:

现任领导:

教师聘任:

学校联系方式:电话:0825-2224201 邮编:629000

学校地址:四川省遂宁市遂州南路127号

四、四川省蓬溪县大石小学校

学校简介:蓬溪县大石镇小学校始建于清道光年间,1997年以前是初中与小学合办的社办小学,现为全日制小学,学校辖镇中心校及13所村小学,近70个教学班,2200余名学生,110名教职工中省特级教师1人,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人,县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1人,具有高级教师职务47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教师35人 。是一所以科研为指导,以创新教育为特色的一流农村小学。

学校特色:学校以艺术教育为切入口,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发掘学生的兴趣爱好,培养学生个性特长是该校的重要特色。1993年率全市农村小学之先确立了学校艺术节,1997年创办业余艺术学校,从一年级起开设英语课,从三年级起开设微机课。并组织起武术、绘画、书法、球类、棋类、舞蹈、器乐、科技制作等十多个兴趣小组。学生的兴趣浓,收获大。先后有658名学生在县、市、省及全国的生物百科、书法美术作品展及文艺汇演中获金、银奖,学校获得全国书画作品展先进集体、市艺术教育先进学校。

科研兴校是该校特色之二,1998年以来,学校把科研兴校教育与课堂创新教育的链合作为课改目标,先后承担了市级、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学校管理等方面课题研究。教师教育教学论文有10篇在全国获

一、二等奖,有12篇在省级刊物发表,有80余篇在市、县级评选中获

一、

二、三等奖。特别是在科技创新教育中少年儿童的创新意识和创造品质得到了充分培养。2002年学校参加四川省第十七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四件作品均获蓬溪县一等奖,三件作品获遂宁市一等奖,一件获三等奖,学校被评为:县、市青少年科技创新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网址:http://

学校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大石镇正街37号

二:中学

遂宁中学

1、简介:遂宁中学是一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从唐德宗贞元年(公元785年)创立学宫,到1905年废科举,办新学止,她走过了不平凡的一千一百二十年旧学历史。千载沧桑情依旧,文光辉耀照斗城,她使遂宁文化千百年来一脉相承,并不断发扬光大。从1905年在旧式学宫书院上创立遂宁县立高等小学堂后,学校先后历经了遂宁县立初级中学(1924年)、遂宁县立男子中学校(1929年)、遂宁中学校(1950年)、遂宁高级中学(1951年)、四川省遂宁中学校(1952年)等历史沿革至今,走过了百年辉煌的新学历史。

学校现辖校本部、东校区、北校区,占地面积370亩,教职工586人,在校学生9576人。

学校历来以严谨治校、求实办学,讲求质量著称,并以其师资力量雄厚、教育质量高,学风好闻名全川。早在1953年,学校就被省教厅确定为全省14所首批办好的重点中学之一,2002年被省教厅确认为“四川省示范性高中”,2003年成功创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004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最佳文明单位”,2005年6月又顺利通过了中央文明委表彰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检查验收,即将受到精神文明建设的国家级奖励。

遂宁中学在千百年的历史长河中积淀了深厚的教育文化,形成了“诩文明,助化导”的办学理念、“明体达用,卓然为当代器”的办学宗旨和“以德树人,和谐育人,自主成人”的办学思想,学校不断实践和推进和谐教育、主体性教育,把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作为培养目标。

遂中在历史上一直主导着遂宁教育,使遂宁文风鼎盛,士登云路,以理学、经济传者不绝于书。办新学以来,先后为祖国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优秀人才。特别是1985年遂宁建市以来,遂宁中学一路高歌猛进,高考升学率、重点率一直位居全市笫一,名列全省前茅。学校先后荣获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先进学校、省最佳文明单位、省校风示范校、省中学实验教学示范校、省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省绿化示范学校、省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省优秀外语实验学校等数百项荣誉称号。学校在2005年全省51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综合排名中名列笫三位。 学校网址:http:///

老师工资状况:

师资力量:

学校社会关系:

课程特色:

现任领导:

教师聘任:

学校联系方式:

第四篇:济宁市兴东小学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2007年12月)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2007年在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校教职员工的大力帮助支持下,我们领导班子立场坚定、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勤政廉政、团结协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学校实际,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积极投身到2007年的各项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使学校在教育教学等各方面都有了较大的进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下面我代表学校领导班子向今天到会的领导和同志们把学校一年的工作进行汇报:

本学年我校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工作。紧紧抓住规范化学校创建的机遇,强化管理,加快发展。确立了以师生成长为核心的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师生高素质、教学高质量、文化高品位的办学目标,努力创办规范加特色的学校。

一、积极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

1、按照《山东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修订稿>》的标准要求,强化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整改薄弱环节,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为我区实现“双高普九”和“争创全省教育工作示范区”做了充分准备,接受了市教育局领导的检查验收,收到了领导的一致好评。加快完成了教学仪器的补充和更新工作,并申报了市级“实验室建设规范化学校”。代表区教育局接受了市教育局领导的检查验收,收到了领导的一致好评。

2、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市级规范化学校顺利通过验收。创建市级规范化学校作为全区教育系统重点工作,学校将此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学校全力以赴,集中财力、人力、智力,强化任务,加大投入,确保了设施硬件的达标,管理使用的规范,做好一切准备迎接验收,确保验收的顺利通过,圆满完成区局交予的任务。

3、加强了学校文化建设,提高学校办学品位。学校文化既是外观又是内在的,提高办学品位要在人文、物文两方面下功夫,改善环境文化和静物文化的同时,注重了人本文化的建设,我们花大力气积极创建典雅宜人的育人氛围,配合规范化学校申验,设置了雕塑一座,大型壁画,壁言多幅,重新布设了名人名言作品。使每面墙都会说话,充分发挥其潜移默化的育人功能。坚持用校风(博雅、诚信、勤奋、创新)、教风(博爱、严谨、敬业、创新)、学风(好学、善思、博学、求真)的映射作用,以此为突破口,彰显学校文化,逐渐形成自己的学校文化,培养师生积极向上的人文精神,弘扬团队精神,在全校师生中形成了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意识。在济宁市举办的校风校训评比中,我校校训被评为济宁市学校十佳校训。

4、加快信了息技术装备的步伐,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新

2 装备网络教室增添了30台微机,生均比达到8:1,远远超过标准要求的15:1。在此基础上提高装机容量质量,实现办公室室室通,建立了校园网和校园管理平台,完善了学校网络建设。更新了多媒体教室的设备,达到了多媒体建设的要求。下步争取在1—2年内实现“班班通”“班班多媒体”,教师实现网络办公,争取达到人手一机。

5、实验室建设更加规范。为创建市实验室教学示范学校,进一步加强了实验室建设。一是更新补充仪器设备,使各室仪器设备均达到了一类配备标准,新添置了科学实验室、劳动实验室、学生阅览室、学生书画室、舞蹈室、卫生室的设施和设备。对图书进行了更新,投资4万余元新购置图书4000册,保证了图书的标准配备。二是加强对实验教学的管理,对照标准对各室的仪器、器材、设备重新登记盘存,确保了帐、物、卡 相符,借还、维护保养、实验报告、使用记录就规范翔实。注重了实验应运的效果,强化了制度管理,各室制度齐全,确保了实验教学的有效运行。

6、加大了学校校园设施的管理。为了实现学校像个学校的样子,学校对学校环境进行彻底整治。对教学楼地面全部进行翻新,办公室铺设瓷砖地面,粉刷了教学楼内墙,整治了操场,新增了篮球场两处,排球场一处,翻新了操场跑道,整修院墙,校园环境较以前有了巨大改观。为提高办公效率,添置了办公设备,更换了办公桌椅,优化了办公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7、继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坚持按教育规律办事,坚持教育改革和创新,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科学素质。组织教师认真研究课标、教材,开展了新课程课堂教学大赛月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增强了课堂教学的实效性。积极进行校本课程的开发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加强了校本课程“阅读与欣赏”“智力与实践”的研究,不断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发展学生特长。以学生发展为突破口,结合自身实际,定位在师生自主性方面探索渠道,加强研究,创办学校特色。积极改革探索学生综合评价的办法和途径,充分发挥《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引领作用,做好学生的综合评价。

8、积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增强了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践性。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开辟多渠道利用多形式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以“诚”(对事业忠诚,对人真诚,对学业实诚,处世坦诚,保持诚信道德底线)为校魂,以诚信、理想信念、习惯养成为主要内容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组织开展了第四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弘扬传统美德,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积极实施师生共同的“阳光读书工程”,开展了以“同学知识,喜迎奥运,共建和谐”为主题的阅读活动。增加书源,创新渠道,激发师生的

4 读书热情。选定阅读内容,制定阅读计划,明确阅读月活动的要求。召开师生读书心得体会收获交流会,引导师生多读书,读好书,享受读书之乐,定期抽查学习效果。加强读书过程的管理,奖励师生多读书。举办了读书展示会,读书对抗赛,读书征文,读书之星评选等活动,丰富了读书内容,拓宽了师生视野。探索班主任管理新模式,加强班主任建设,把班主任工作提高到决定学校工作成败的高度。普及班主任职责工作内容,做好学校班主任管理工作计划,强化班主任工作的过程管理,适当增加了班主任补贴,班级工作实行月查月评月奖。充分发挥班主任“四勤”和“辅导员”的作用,每月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专题会。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使之成为最基础的领导力量,使学生健康成长。

9、加强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促进教育教学向科学高效发展。围绕课堂教学开展研究,研究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充分发挥教研组的群体研究作用。开展以“实施有效教学”为主题的校本教研活动,探索网上教研、备课、观课、评课,直接参与大范围教研活动,使教师的课堂教学与大教学接轨,缩小了差距,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加大教育科研的力度,认真做好现有七项校本课题的研究,积极申报了市区各级课题,逐步形成了以科研促素质,以素质促质量的有效机制。

10、强化教学过程的管理,教学质量稳中提升。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向过程要质量。实施精细化管理,向常规教学要

5 质量。认真落实《济宁市中区小学教学常规实施细则》《济宁市中区小学生学习习惯养成实施意见》,实行常规和创新相结合,在实效基础上创新,在创新中出实效。坚持备课、上课、作业、辅导的月查月评制度,及时纠正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每节课有质量,单元保质量,期末出质量。各科教学注重了突出教学规律和学习规律的培养,在教师教的规律上,学生学的规律下功夫。避免了随意性和零乱性。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发挥其主体性,最大限度地让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注意了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使学生由要我学习为我要学,我想学,培养了学生学习的乐趣。加强了质量监控,实行随机抽考和师生同考制度。同时做好了提高质量与减轻负担的关系。在减轻负担的前提下保质量,严格控制学生的到校时间和在校时间,促进了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

11、加强艺体卫生教育教学工作,促进了学生全面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组织实施开展了“阳光体育战略”,启动了“1211工程”,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学会两种日常锻炼方法,学校确定了乒乓球传统体育项目组织开展特色体育活动。上学期举行了春季田径运动会,本学期举办了冬季趣味健身活动,单项竞赛活动。组织了冬季早跑活动,师生同跑,引导师生开展“坚持体育锻炼,享受健康人生”的体育健身活动,既增强了学生体质又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开展艺术活动,六一举

6 办了第六个学校文化艺术节,充分展示了学生的艺术才能,加强传统节目的排练,确保随时有节目参加各种活动。加强了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对校园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确保校园整洁明净,无卫生死角。抓好学生个人卫生,组织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和口腔卫生检查,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做好班级卫生管理,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与班级工作评比挂钩,促进了卫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开展了人口国情教育、心里健康教育、国防科普教育、预防艾滋病和毒品等教育活动,促进了学生身心健康。

三、加强两支队伍建设,提高了干队教师队伍素质

12、抓好班子建设,提高了干部素质。校长在增强和锤炼“四种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发展意识)和“五种能力”(学习研究能力、思想引领能力、决策驾驭能力、文化塑造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上下功夫,不断提升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学习力、创新力、决策力和执行力,整个班子呈现出勤奋学习,凝心聚力,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13、加强了师德教育,规范了教师从教行为。认真贯彻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集中开展了师德培训,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市中区教师行为准则》和先进教师的事迹,通过学习,组织开展了师德论谈、师德报告会。加强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管

7 理,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职业道德,完善了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管理办法,落实师德责任制,签订了《师德责任书》,完善了家长和学生参与教师师德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挂钩。设立了举报箱,对有严重师德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坚决制止、杜绝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办班搞有偿家教等现象或行为的发生,净化了教师队伍,维护了教师和学校形象。

14、加强了教师培训,促进了教师专业发展。深入开展了校本教学研究,强化校本培训,制定了培训计划,丰富了培训内容和方式,提高了校本培训的实效性。加强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在用中训,在学中锻炼,召开了专题青年教师谈心会,及时掌握他们的心声和状态,促进了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在教师中开展了以学科基本功和学科课堂教学为主要内容的训练和比赛活动。开展“四个一”活动,即读一本好书,上好一节公开课,参与一项课题研究,写好一节反思或总结等活动,活动效果显著,促进了学校干部和教师专业成长。

四、深化学校管理,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15、以开展“学校管理效益年”活动为抓手,学校管理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认真实施了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校、治教工作,开展了法制教育报告,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使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了师生遵纪守法意识和自觉性,,

8 杜绝各种犯罪。提高了学校和教师的执行力,按时按要求做好上级学校交办的工作,使上级、学校交办的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做到坚定不移执行上级精神,杜绝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组织开展了“学校管理效益年”活动,认真落实了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修订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了规范有序,创新高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逐步实现。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召开了第十届教师代表大会,增强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16、加强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学校大型活动报批制度,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学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坚持月查月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了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完善了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了不同事态的应急演练活动和安全教育,提高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了学校安全防范,扩大了安全联网报警系统,逐渐做到了使学校、人、财、物处在防控之中,协调周边进行了综合治理。学校无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处于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态势。

17、加强了财务管理,推进节约型学校建设。认真落实了新修订的财务制度,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收支

9 两条线”和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坚决杜绝了乱收费。落实义务教育政策,满足了适龄儿童受教育的需要。管好用好拨款,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克服种种困难,做好了市级规范化学校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

18、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共谋学校发展之路。加强了学校宣传工作,全面宣传学校,让家长、社会了解学校,提高了学校社会认可度。加强了党建工作,完善规范了党员活动室,实行了党员干部承诺制,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发现培养新生积极分子,一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加强了对工会、妇联、团队等群团组织的领导,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继续做好了计生工作,加强人员管理,掌握计生信息,做好计生档案,及时报送准确的计生报表,保持了计生工作先进的位次。注重信访工作,及时排查不安定因素,及时工作,将不安定因素消灭在了萌芽状态,确保了一方平安。加强了校产校舍管理和档案管理,使之达到了规范化标准化。加强了廉政廉教建设,倡导清廉之风、文明之风,净化了教师队伍,赢得了家长和社会的信任。

五、存在的问题努力方向

1、作为一把手创新意识和能力不强,沉稳有余,使学校保持在平稳发展局面。有很多是学校难以解决的问题(人、财问题),也制约了学校的发展。

2、对于出精品,创品牌,争创一流的意识,办特色学校还有待于继续加强。

3、对于先进的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知识的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在学习上还有待于加强。

4、教师的规范化管理要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尤其是综合学科的教学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5、一些教师自主学习积极性不高,科研意识不浓,在创新教育研究方面有畏难情绪。今后学校要抓好教师的学习,提高认识,利用多种途径有效方式,如加强集中学习、自学和外出学习的机会和时间,努力提高教师创新教育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

6、学校信息化建设步子不快,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建设和应用。

学校追求的目标是精深、和谐、发展、特色,我们将竭尽全力向着这一目标迈进。如有不当之处,敬请各位批评指正。

第五篇:济宁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促进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推进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是指对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导致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一种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单位(含其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任命和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

第四条对领导干部实施问责,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依法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问责情形

第五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致使工作贻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组织原则、保密纪律,搞非组织活动、跑风漏气,造成不良影响的;(三)违反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不请示,该汇报不汇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编造、传播虚假消息,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作风不民主、决策失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涉及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或者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可行性评估、合法性审查和论证、听证、公示、专家咨询、集体决策和报批的;

(二)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

(三)违规决定采取行政措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社会矛盾的;

(四)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人员伤亡、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的;

(五)作风不民主、决策失误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不负责任、工作失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因不负责任、工作失职引发群体性、突发性等重大事故、事件,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机关交办的重点工作消极应付,或面对急难险重任务不能有效应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三)对职责范围内的违纪违法行为应当发现没有发现,应当纠正而不纠正的;

(四)对群众反映带有明显问题线索的投诉、举报、申诉、控告,不按照规定调查处理,或者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应该解决而不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执纪执法机关、监督管理部门依纪依法作出的决定的;

(六)不负责任、工作失职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监管不力、处置不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因监管不力,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较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二)对可能发生的事件苗头,排查不及时,预警控制不严密,监管处置不得力,致使群体性、个体极端性、突发性事件发生,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三)对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个体极端性、突发性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四)在发生自然灾害、重要疫情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时,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妥善处理,致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损害的;

(五)组织大型群众性活动,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和补救措施,致使发生安全事故,以及事故发生后处置不当的;

(六)对各级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曝光的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监管不力、处置不当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滥用职权、违法行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制定、发布、实施与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规定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决定、命令的;

(二)在行政活动中,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其他重大事件的; (三)违法授权或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行使相关行政职权,或不依法对受委托者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四)在法定条件和标准外,增加条件或变更标准,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五)利用职权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出不合理要求,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违法行政,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权益,造成国家赔偿或其他不良影响的;(七)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办事拖拉、作风粗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故意刁难、拖着不办,或借机吃拿卡要的;

(二)对应当精简的行政审批事项、程序不精简,或要求限时办结的事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

(三)在招商引资等活动中,跟进不及时、故意拖延,导致项目流失或影响招商引资等工作进程的;

(四)对应当由多个部门或跨区域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部门(地区)不主动牵头协调,协办部门(地区)不积极支持配合,致使工作延误的;

(五)对下级请示汇报和群众合理诉求态度冷横,推托不办,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办事拖拉、作风粗暴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二)对应该报告的事项报告不全面、不及时、不真实,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的; (三)编报虚假数据、虚假成绩,欺骗上级机关和社会公众的; (四)瞒报、谎报、迟报公共突发事件、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要疫情或其他重要情况的;

(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应当问责的问题线索,知情不报的; (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暗箱操作、逃避监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该公开不公开,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城乡规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方面,按照规定应当公开而不公开,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三)不接受党组织、人大、政协、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不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履行职责的;

(五)暗箱操作、逃避监督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组织领导不力,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到位,致使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

(二)对发生在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纵容的;

(三)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廉洁从政等规定,“四风”问题突出的; (五)对下级党委、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指导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

(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问责方式及适用

第十四条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的方式为: (一)诫勉谈话; (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通报批评; (四)责令公开道歉; (五)停职检查; (六)调离岗位; (七)引咎辞职; (八)责令辞职; (九)免职。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并用。

第十五条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根据被问责情形的情节、损害和影响决定问责方式。(一)情节较轻,损害和影响较小的,采用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方式问责;

(二)情节较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采用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的方式问责;

(三)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采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方式问责。 第十七条责任划分:

(一)领导干部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承担直接责任;

(二)领导干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三)领导干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当管理或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四)二人以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五)应当予以问责的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各自在集体决策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问责;在集体决策过程中明确提出反对意见的领导班子成员,不予问责。

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职务变动而免于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当问责的,仍须进行问责。

第十八条受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受到调离岗位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提拔。 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问责程序

第十九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第二十条通过以下渠道反映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由问责决定机关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一)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及其领导的指示、批示和通报;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议案、提案等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

(三)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提出的意见建议;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检举、控告、投诉;

(五)在处理重大事故事件、查办案件、审计、巡查、工作检查或工作目标考核中的意见建议;

(六)新闻媒体对有关事件的报道; (七)其他渠道反映的问责情形。

第二十一条调查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认为应当问责的,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权限和程序实施问责。

第二十二条给予党政领导干部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问责,问责决定机关可授权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作出问责决定;给予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问责,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问责建议,报经问责决定机关作出问责决定。

第二十三条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问责决定机关可以直接作出问责决定。

第二十四条问责决定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干部作出的问责决定,应当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与其谈话,促其认识错误,端正态度,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给予停职检查问责的,停职检查期结束后,问责决定机关可根据其认识情况和具体表现,作出重新担任其原任职务或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决定。

第二十七条给予引咎辞职问责的,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自接到问责决定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应当引咎辞职而不提出辞职申请的,问责决定机关应当以责令辞职问责方式处理。

第二十八条给予责令辞职问责的,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自接到问责决定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党政领导干部受到责令辞职问责后拒不辞职的,问责决定机关应当以免职问责方式处理。

第二十九条给予免职问责的,组织人事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免职手续。

第三十条对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问责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三十一条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问责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第三十二条问责决定机关应自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30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查,并按照下列规定,作出申诉处理决定:

(一)问责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问责方式适当的,维持原决定;

(二)问责认定事实基本清楚,但问责方式不当的,变更原决定; (三)问责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确凿的,撤销原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恢复名誉。

申诉处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人及其所在单位。 第三十三条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决定的执行。

第三十四条与被调查的党政领导干部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调查组成员,应当依法回避。

第三十五条调查组成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作出的调查结论与事实出现重大偏差,致使问责决定机关作出错误的问责决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撤销原问责决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对全市各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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