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完善论文

2022-05-05

小编精心整理了《农村金融完善论文(精选3篇)》,供大家阅读,更多内容可以运用本站顶部的搜索功能。摘要: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农村金融市场的自身运作效率和对经济作用的效率低下,不能很好满足新农村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建议通过改革农村金融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农村资金拆借市场和票据市场,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积极推进农村利率市场化改革,引导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等,强化农村金融服务。

农村金融完善论文 篇1:

农村民间金融与农村金融生态完善的关系研究

摘要:目前中国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生态恶化的现实,已成为实现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不容回避的问题,如何改革和发展中国农村金融生态,不仅仅需要关注正规金融的产品、制度和基础设施,也需要关注长期隐藏在地下的金融形式——民间金融形式。农村民间金融与农村金融生态的关系是相互的、辩证的;一方面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依赖于农村金融生态的发展;另一方面农村民间金融的适度发展将有利于形成良性的农村金融生态。

关键词:民间金融;农村;金融生态;关系

区域金融中心是区域金融产业和金融资源高度集聚的地方,通过金融中心资金融通和资本运作,实现资源在该区域的优化配置,并促进金融中心所在城市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繁荣,形成相关产业的扩张和交易的集聚,提升城市和地区竞争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基于金融中心带来的诸多利益,各地政府竞争成为区域金融中心也就在所难免。截至2011年,国内有26个以上城市以建立金融中心为城市发展的战略目标,掀起了一股“金融中心热”。然而什么是区域金融中心,其建设需具备什么条件?在没有厘清这些问题之前,便盲目地争抢区域金融中心地位并进行盲目建设,无疑是不经济也是不明智的。

一、农村金融生态的理论内涵

金融生态这一概念是由周小川(2004)提出,周小川把金融生态与金融生态环境相等同,因为,他认为“金融生态”是一个比喻,它指的主要不是金融机构的内部运作,而是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也就是金融运行的一些基础件。徐诺金(2005)认为金融生态是指“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张鹏、姜玉东(2005)认为金融生态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要素之间及其与外部制度环境之间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

二、农村民间金融的概念

(一)基本概念

广义的农村民間金融指的是农村领域中的非公有制性质的全部金融组织和金融活动的总和。狭义的农村民间金融指的是农村领域中未登记注册或尚未纳入中央银行监管范畴之内的金融组织和金融形式的总和。在当前中国的转型时期和二元经济明显的阶段,对农村民间金融的界定采用狭义解释更为合适,也就是说农村民间金融形式以剔除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宜。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组建的合作性质的农村金融组织,具有自发性,国际上有将其划入民间金融的惯例。但中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政府的直接干预下,已逐步从民办机构蜕化成为国家银行的附属机构(陈元,1994),实际上是商业银行在农村的分支机构,已经成为正规金融或者说是政府金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组织形式

(1)农村合作基金会。从性质上看,农村合作基金会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机构,它是合作制集体经济组织。其兴起于1983年一些乡村为有效地管理和用活集体积累资金,清理整顿集体财产,将集体资金由村或乡管理,并有偿使用而设立基金会。(2)合会。合会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是各种金融会的通称,通常在亲情、乡情等血缘、地缘关系基础上带有合作、互助性质,其在国外较现代的名字是“轮转基金”,在国内包括以下一些会:“标会”,又称“写会”。(3)民间自由借贷。民间借贷是指民间个人之间、个人与经济组织之间以货币形态(也有少量的实物形态)授受信用的行为,是一种直接的借贷活动。民间借贷在中国广大农村地区尤为盛行。民间借贷可以分为友情借贷(无息借贷)、灰色借贷(中等利息借贷)和黑色借贷(高利贷)。(4)集资。民间集资是指集体或个人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将资金集中起来,联合兴办各种企业,这是为了组织生产而快速集中社会闲散资金的一种有效的直接融资方式。

三、农村民间金融与农村金融生态的关系

民间金融是金融生态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民间金融与农村金融生态的关系是相互的、辩证的。一方面,农村民间金融总是依赖一定的环境而生存和发展,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构成农村民间金融的服务对象和活动空间,它决定着农村民间金融的生存条件、健康状况、运行方式和发展方向。不同的环境会创造出不同的金融生态主体结构及其行为特征,这就像不同的自然环境中会存在不同的生物形态及其生物特性一样。另一方面,农村民间金融也不是消极被动的适应环境,它能在积极主动地通过调整自身而适应环境的同时,也直接和间接地作用环境,使环境更加适合自身的需要。

四、规范民间金融、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对策

(一)政府管理农村民间金融的政策建议

1.放松民间金融组织市场准入的限制,规范民间金融活动。自改革以来,民间金融缺乏规范的组织形式,导致资金大量在体外循环又无法有效监管,存在巨大风险,不受政策鼓励和保护,且屡遭禁止和取缔。但仍然“禁”而不止,生生不息,主要是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现行金融体制提供的金融供给不相适应所致。因此,国家应该放松民间金融组织进入市场的限制,加强市场竞争,提高金融效率。解除市场准入方面的制度性障碍,允许民间资本在金融服务业领域享受国民待遇,为其提供一种规范、开放的政策环境与制度安排,使得民间金融获得稳定、明确的制度预期。也就是说,实现金融业的对内开放。对于民间金融来说,如果它符合一定的条件、遵循一定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政府原则上就应该按照固定的程序模式,颁发经营许可证,允许它开业,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存在制度歧视。同样,完善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也非常重要。但是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实现要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要受到一定的制度约束,否则,这种市场行为又可能因无序引发金融震荡。

2.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目前体制内金融制度实行低利率管制,这与民间金融的灵活性是相矛盾的,在金融压制的背景下,民间金融市场的利率与政府管制下的银行利率相差悬殊,要使利率能充分反映市场对资金的供求关系,就要求政府尽快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2004 年 10 月29 日,国务院批准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同时放松了对金融机构的利率管制,这是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今后,我们还要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要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自主定价权,提高贷款利率市场化程度和信贷风险的补偿能力,实行存款浮动利率,扩大农村信用社利率市场化改革试点范围,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允许存款利率上浮,建立新的市场竞争体系。

3.对民间金融进行分类监管。政府金融监管是通过立法和管理条例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资金价格以及分支机构设置等方面实施限制。金融监管对金融体系的有效运作非常必要。而民间金融作为一类金融制度安排,和其他金融制度安排一样需要金融监管,否则可能会因民间金融的负效应、信息不对称,而引发市场失灵,进而给参与金融交易的双方带来一定的损失,并威胁到整个金融体系的有效运作和安全稳定。

(二)加强农村民间金融的自身建设

1.明晰产权,保障农村民间金融的合法权益。根据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产权的明确界定和有效保护是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的首要条件。完整的产权制度是在严格界定产权的权和利的同时,防止成本外化,使由“权”和“利”而来的“责”和“本”在产权范畴之中。中国还是一种以公有制为主体的金融产权,其他产权主体对金融的介入缺少基本法律规定和保护。中国金融产权制度的不足,扭曲了金融主体的行为,非公有制的金融主体发育不健全,民间金融绝大多数仍处于灰色状态。民间金融的产权改革,既要明确民间机构投资者的所有权以及由此派生的支配权和监督权等,使投资者从法律上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股东,能按照利润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原則建立评估体系,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审计稽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2.确立正确的市场定位。市场定位要根据客户需求、目标市场上的竞争者产品所处的位置和企业自身条件,创造具有一定的特色产品,塑造并树立独特的市场形象,以求在目标顾客群中形成一种特殊偏爱。因此,市场定位的实质是要想办法找出本企业产品与其竞争对手产品之间的差异,这些差异应是消费者所需要的且对他们来说是重要而又较少或没有得到满足的,并使这些差异有效到达消费者。基于国有大型金融机构撤离农村,中小企业及广大农户资金及相关金融服务无法得到满足的市场分析,民间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定位于中小企业及广大农户。因为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而言,民间金融机构规模较小、实力较弱,很难与前者在大型企业市场进行竞争。另外,民间金融机构基于血缘、地缘等优势发展起来的,能有效克服借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极大地降低信息收集成本,减少经营管理费用,提高了收益。又由于各地区生产力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很大差异,人们对金融需求的水平与层次也不同。民间金融受资源和资金的限制,很难满足所有消费者的需要,而只能选择满足某一部分消费者的需求——中小企业及广大农户的金融需求。

作者:牛耕

农村金融完善论文 篇2:

完善与发展农村金融市场 强化农村金融服务

摘要: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农村金融市场的自身运作效率和对经济作用的效率低下,不能很好满足新农村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建议通过改革农村金融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农村资金拆借市场和票据市场,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积极推进农村利率市场化改革,引导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等,强化农村金融服务。

关键词:农村金融市场;市场效率;农村金融服务

农村金融市场是由农村经济中较为活跃的金融资产的买者与卖者形成的交易场所。它包括正规金融市场和非正规金融市场。在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中,农村金融市场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成为农村金融改革的另一个“突破口”。在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的大背景下,适应我国农村商品化程度日益提高的新形势,完善与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

一、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影响

金融市场归根到底是由商品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农村商品经济及与之伴生的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水平,是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最根本条件。

(一)资金短缺制约农村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

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二元经济结构和较低的劳动生产率,导致农村经济发展从总体上看,将长期面临资金短缺的矛盾。从局部看,正式金融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的公司客户和个人客户合理的资金需求,而对于大部分农户和部分抵押担保难的客户。正式金融却难以满足其资金需求。在总的资金短缺的经济环境中,资金需求远远大于资金供给,只存在资金需求的竞争,很少存在资金供给的竞争。企业、个人和地方政府都在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对金融市场形成了强大的需求压力,市场往往因为不能找到平衡点而难以运行。我国各类金融市场主要是为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而产生的,在大多数情况下,金融市场仅仅成为筹集资金的场所,金融工具也仅仅成了筹集资金的工具,这是多年来金融市场出现变异现象且难以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加之我国各级政府在经济运行中的独特作用,使得行政力量对经济运行和发展的干预能力极强,在各级地方政府的干预下,一级法人银行的整体效率难以充分发挥,资金横向流动难以顺畅,全国性的金融市场运作难以达到预想效果。

(二)非正式金融市场长期存在且不规范

由于受农村经济和农村商品货币发展程度的制约,虽然我国非正式的农村金融市场组织制度不规范,内部管理混乱,业务风险较大。但由于适应农村私有经济与农户对资金需求小额、分散、灵活和方便的特点,因此非正式的农村金融市场将长期存在。与此同时,农村的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推进和股票、债券市场发展短期难以有较大的突破,利率市场化全面推开还有一个比较长的过程,这些也都决定了非正式的金融市场还将长期存在。

(三)农村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和组织者机制缺位影响了农村金融市场发展

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和组织者,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由于机制改革缺位,影响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人民银行长期以来在农村金融市场上身兼三职,一是代表中央银行推行既定的货币政策;二是代表中央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监管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和业务的开展;三是代表农村信用社的利益从事金融活动,这种身兼三职的角色使中央银行很难客观、公正维护农村金融市场的秩序,同时也使农村金融市场很难遵循市场法则发展。虽然党的十六大后,这种局面有所改变,人民银行不再赋予监管职能,今后也不再具体领导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监管由新成立的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监管,但这种职能调整和磨合需要一定的过程。农业银行目前虽然分离了政策性业务。但许多准政策性的农村金融业务仍由农业银行办理。农业银行由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产权制度不清晰,计划经济形成的许多历史包袱短期内难以消化,因此农业银行参与、组织金融市场手段和效率不尽人意。农村信用社由于在改革方向的认识上存在分歧,历史和现实问题较多,外部关系不顺,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一直处于一种胶着和探索改革状态,因此农村信用社组织参与往往带有传统体制下的经营行为。

(四)农村金融子市场分割独立制约了农村金融市场效率的提高

所谓子市场的分割独立,就是指一个市场资金供求的变化并不能很快在整个金融市场中传导开来,其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人为设置的障碍,二是信号和刺激的力度不够。因为我国的利率管制还没有解除。金融子市场的获益率只能在很小的范围内有限地波动,它既不能充分表现资金的供求短缺或富裕的程度,也不能给资金以足够的刺激,以使它们弥补资金流动的成本后,还能赚取足够的利润,这就导致我国资金在不同子市场间流动的不充分,也制约了整个金融市场效率的提高。既然我国任何一个子市场的成熟不能以另一个子市场的成熟为条件,那么改革的深化只能是每一个子市场改革的循序渐进和所有子市场的协调发展。也就是说,我们只能以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为突破口,根据股票市场扩容和发展的要求,逐步放开其他市场资金进入该市场的限制,促进票据和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逐步扩大市场利率围绕同业拆借利率波动的幅度。随着公开市场货币供给的增加和农民投资意识的增强,利率调控的范围可以进一步扩大,最终可以使农村金融市场进一步规范化。

二、农村金融市场效率分析

在现代经济运行中,金融市场与商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并称为三大要素市场。随着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和重要性日益增强。金融市场的效率高低便成为整个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或制约因素。金融市场的效率具体来说主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金融市场自身的运作效率:二是金融市场对经济的作用效率。

(一)农村金融市场的自身运作效率

1、农村金融市场上金融商品价格对各种信息的反映灵敏程度。西方金融理论中的效率市场,定义为市场价格迅速反映所有可得的信息。反过来,对市场效率的衡量便通过市场价格对所得信息的反映速度来判断。市场组织和设备的现代化程度、国际化程度和全球市场一体化使市场效率呈现明显的提高趋势。在发达国家成熟的金融市场上,任何一个经济信号都会在市场商品价格上得到迅速反映。我国金融市场,包括农村金融市场由于股民普遍存在投机心理而不是投资行为,因此,真正对企业的经营信息反应不是十分灵敏,而对非企业信息反应灵敏,股票换手率很高。

2、农村金融市场上的金融产品数量及创新能力。金融市场的运作效率,还可以通过金融商品的种类及品种来体现。只有少数几种金融商品可供交易,投资者选择的余地很小,市场不可能产生效

率。通常情况下,金融市场的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者能够很容易地找到自己投资的效率组合。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的金融商品还不是十分丰富,品种比较单一,金融商品的创新能力也比较低,资本、货币市场发育不是很健全。

3、金融市场剔除风险的能力。与商品市场和其他市场相比。金融市场的投资收益一般是比较高的,这是因为金融市场存在着较大的投资风险。金融市场效率的高低对市场收益和风险的影响很大。在高效率的金融市场上,投资者通过自己的效率组合减少其“个别风险”。市场通过高效运作减少其“系统风险”,以使收益趋于较高而且稳定。在低效率的金融市场上,市场剔除风险的能力很弱。易受外来因素的冲击。投资者也因找不到或不能及时找到效率组合而缺乏抵御个别风险的能力,致使收益与风险的波动很大。我国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尤其是农村金融市场的参与者,普遍缺乏一种风险规避意识,金融市场上也缺乏为个人投资者规避风险的组合,金融市场规避风险的能力较弱,许多风险实际上由政府在承担。

4、交易成本。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平均交易成本也是判别市场效率高低的重要参数。平均交易成本取决于交易量、交易次数、清算时间、设备的现代化程度和市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高效的金融市场上,买卖方都有大量的参与者,成交比较容易,交易量大且稳定,加之现代化管理,致使平均交易成本较低。而在低效率的金融市场上,参与者人数较少,交易商品及数量少。难以及时成交,更难以找到效率组合,加之管理较弱,故交易成本一般来说较高。

(二)农村金融市场对经济的作用效率

金融市场对经济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便利筹资和投资、促进资本集中、加快资本转移、促进资本转换。从这一角度分析,金融市场对经济的作用效率突出反映在对市场融资的满足能力和融资的方便程度这两个方面。

1、对融资需求的满足能力。市场对融资的需求的满足能力是指市场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满足筹资者和投资者的融资需要。如果筹资的需求在市场上得以满足,或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在市场上找到满意的出路,那么这个市场就不能说是有效率的,在高效率的金融市场上,筹资人只要付出了足够的价格便可获得足够的资金,投资人也是如此,只要接受一定的价格便可将资金用出,除价格外没有其他约束或限制。而在我国,尤其是农村。金融市场对融资需求的满足程度是较低的。企业筹资经常遇到困难,而且上市公司的信息透明度也很低,不规范运作和暗箱操作频频发生,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我国金融市场,包括农村金融市场的不规范性及发育的不完善。

2、市场融资的方便程度。市场对融资需求的满足能力是衡量金融市场效率的一个重要指标。与此相联,市场融资的方便程度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金融市场的效率。在高效率的金融市场上,不但筹资者能够及时实现自己的愿望和需求,而且实现这种愿望和需求并不需要付出过多的精力和时间。发达的金融市场现代化设备和条件可以容纳众多的客户参与交易。公司股票、债券等工具的上市手续简单,只要符合上市标准,一路绿灯。发达国家的场外交易市场又为不能上市交易的金融工具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而在我国,不但金融工具交易费很高,而且手续复杂,且往往伴有很多的欺诈行为和行政干预,给融资带来困难,这就降低了金融市场的效率。

三、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强化农村金融服务的政策建议

通过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及效率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推动的结果,农村经济商品化程度越高,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越深入,农村金融市场也就越来越发达;二是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对于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提高资金融通效率,缓解资金供求矛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并为农村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准备了条件;三是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仍然是初步的,非正式金融市场不规范。正式金融市场不健全,使农村金融市场未能起到预期的效果;四是随着我国逐步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金融方面的承诺,在外资金融机构和国内外金融市场双重作用下,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也将得到全面发展。为此建议:

(一)坚持循序渐进、逐步发展的原则

我国农产品市场已经形成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专业市场与综合市场、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共同繁荣的多层次市场体系。部分农民甚至淡出生产领域,成为专业性经纪人。但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大多数农村信用社不能作为独立的法人进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单一、资金来源狭窄,农村金融组织不能满足农产品市场多层次性形成的多形式融资需求。因此,正确的方法是尊重客观经济、金融规律,充分发挥农村现有金融机构,尤其是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主导作用,在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监管的同时,适当放宽对农村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的限制,允许农村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遵章守规的情况下,开放定期存单市场,并引入浮动利率证券、零息债券、可转换债券、回购协议等农村金融市场业务,加大横向、纵向资金融通力度,提高资金融通效率。

(二)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市场主体的改革

首先要深化农村金融监管部门的改革,进一步明确农村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能,规范监管行为和监管方式,统一监管要素,完善监管手段,充分发挥监管部门保驾护航的作用。其次要加快农业银行的市场化进程,改革农业银行经营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强化经营管理,开拓金融产品,加快综合性、全能化发展,使农业银行真正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体,发挥其核心作用。再次是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有条件的信用社转变为股份制商业银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成为独立的市场经营主体;目前条件暂不具备、需要政府扶持的农村信用社,应加快规范化合作金融改造,提高服务水平,克服其地域、性质的限制,真正走向市场,与国内和国际惯例接轨,与金融市场的要求接轨。

(三)有步骤建立农村证券机构,加快农村资金拆借市场和票据市场的发展

对于金融同业拆借市场,要在加强市场的范围、参与者、拆借资金的用途和期限等方面管理的基础上,着重发展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与其他金融机构,尤其是外资金融机构人民币拆借业务,加强银行与证券、保险机构的业务合作,相互融通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继续发展票据贴现业务。把融资票据化作为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扩大商业票据承兑、贴现和再贴现的范围,推动票据的进一步流通。与此同时,加快金融资产证券化步伐,加大农村股份制改革力度,规范农村债券市场管理,规范借贷行为。

(四)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业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保险业将会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农村不仅需要大力发展农业保险、财产保险,而且需要大力

发展人寿保险、健全农村保险机构,增加保险种类。可以考虑在农业银行集团内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机构,专门办理部分政策性保险业务和根据自愿原则办理农村商业性保险业务。通过业务的多元化来化解和分散农村金融风险,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自身也得到较快的发展。

(五)加快农村地区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

成熟的金融市场最基本的特征是有一个随行就市波动的利率体系,该利率体系作为资金供求的价格,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没有资金的价格体系,就没有成熟的金融市场可言。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当务之急是利率市场化改革在农村率先突破。具体可以分三步走:第一步。放开农村金融机构问的同业利率,加大农村资金和城市资金,尤其是邮政储蓄资金的回流;第二步,放开县、乡、镇金融机构吸收农民存款的利率。扩大农村资金来源;第三步。根据贷款对象风险和收益大小,在同业公会的利率基础上,由农村金融机构自行设定贷款利率。

(六)加强农村金融市场理论研究和农村金融市场制度建设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和制度建设滞后,是影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为此,要加强农村金融市场理论研究,要借鉴国外成熟的金融市场理论,结合我国农村金融实际,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农村金融市场理论。以此指导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实际,避免走弯路,增大农村金融市场实践的成本。同时要加强农村金融市场制度建设。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是导致金融监管过松或过度的重要原因,也是农村金融市场秩序混乱,效率不高的关键所在。因此,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是农村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农村金融市场运行规则。金融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违规的行政、法律责任,市场监管的权力与义务等。

(七)积极引导非正式金融市场向正规金融市场发展

首先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非正式金融存在的现实必然性,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引导,而不是不顾客观现实,采取行政手段取缔或不承认,逼其转入地下的做法。其次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各种非正式金融市场活动的法律身份。即明确哪些是合法,哪些是非法,使其公开化,并对其依法进行管理。第三要发挥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对非正式金融市场活动的竞争和引导作用,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延伸金融服务领域,使非正式金融空间日益受到挤压,活动范围缩小。第四是在非正式金融市场中逐步推行正式的金融工具,把不规范的金融借贷行为逐步规范化。

(本文责编 宋冬英)

作者:石全虎

农村金融完善论文 篇3:

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完善与创新

【摘 要】农村金融组织作为我国农村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驱动资源开发、激活农村经济活力等方面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金融组织的作用,有效解决农村金融组织功能单一、缺乏市场活力的问题,文章基于多个维度,在梳理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细化金融体系判定标准,采取有针对性的手段,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完善与創新。

【关键词】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为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挖掘农村发展潜能,不断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政府相关部门逐步引导、规范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建设,形成以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及农村发展银行为核心,以合作金融、商业金融及政策金融为保障的金融服务体系,旨在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产的进行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本文着眼于实际,通过系统梳理及全面分析,尝试从多个角度,采取系统化的手段,扎实推进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完善与创新的方式方法,为后续相关实践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

1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存在的问题

对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存在问题的探讨与分析,从整体层面,帮助相关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掌握金融组织体系的运行态势,梳理在体系建设及日常服务环节存在的短板和弱项,为后续相关完善策略的制定与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1.1 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农村金融市场基本上被农商银行垄断,农业发展银行等农村金融组织,其业务范围相对而言较为有限,主要针对于粮食生产、农业贷款等方面的业务。商业银行或者合作银行对农村的金融覆盖范围有限,因此绝大多数农村金融业务由农商银行承担[1]。金融组织体系的不健全、不完善,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活力,对于金融活动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无法为农民提供相应的自主权。

1.2 农村金融渠道单一

在较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农村金融市场不完善,体量规模较小,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市场逐步扩大,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大多数地区金融市场体系不健全,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几乎所有的融资方式均以间接融资的方式进行,这无疑对农村金融活力及融资能力产生了限制作用[2]。农村常见的存贷款业务主要以吸纳储蓄然后投资的方式进行,各个农村企业往往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获取资金,很少借助于发行股票或者企业债券直接进行融资。融资渠道的单一,增加了农村企业融资的难度及成本,长此以往,对农村企业的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同时,各个农村金融组织对同一金融业务的拆借难度相对较大,农村金融体系内部缺乏联动,无形之中造成融资效率低下。

1.3 金融利率的非市场化

从金融层面来看,利率能够引导资金供应、资金需求的有序流动,是一种良性竞争的体现,借助于利率,农村金融组织实现了农民储蓄到投资的顺利转化。从现阶段农村经济的发展成效来看,普遍存在农村货币化程度较低,资金供给受政策因素影响较大的情况,没有全面发挥出市场的利率调节作用,尤其是农村金融组织在利率调整的过程中,需要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三农”政策来进行,所以市场对农村利率的调节作用减弱。这种利率调节方式虽然能够保证农民的投资收益,避免利率过低,造成投资成效的下降,但是限制了市场的调节作用,无形之中妨碍了农村资金的正常流动,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转型均产生了消极作用。

2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评价标准

为增强农村金融组织完善与创新成效,有效应对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在各项工作开展之前对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完善的评价标准进行明确、细化。通过这种方式,形成一种框架,实现对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完善成效的科学反馈,确保相关完善创新工作的有效性。

2.1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应当具备适应性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在建设过程中需要保持适应性,具体来看,其要求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能够与农村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根据不同的分工、经济发展特点,采取灵活的金融政策,提供更为科学的金融服务[3]。同时,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与农村经济运转结构相适应,植根于不同区域农村经济的差异,对储蓄、贷款及融资等方式进行优化,使其更加符合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关要求。

2.2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应当具备效率性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需要具备一定的效率性,主要是指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通过体系建设,缩短储蓄向投资转变的周期,增强金融交易的效率,降低金融交易的总体成本。从过往经验来看,高效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通过合理的组织安排及业务策划,将金融交易的整体费用支出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激发金融主体的活力,最大限度地将储蓄转化为投资,在保证农民受益的同时,也降低了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融资的困难程度,为农村各项经济活动的开展提供了稳定的金融支持。

2.3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应当具备稳定性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稳定性是指农村金融组织需要借助相应的政策手段,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确保金融组织的有序、协调、高效运转。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组织在运行过程中表现出一定的脆弱性,金融风险不断增加。这就需要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在完善与创新的过程中,对金融活动、金融项目进行优化,采取必要的保护性举措,构建安全、稳定的农村金融市场,最大限度地降低金融风险。

3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完善与创新的基本方法

面对现阶段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存在的问题,相关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需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现存的相关问题,依托有关标准,吸收过往有益经验,采取相应的手段举措,推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不断完善,切实发挥出农村金融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

3.1 实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多元化

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完善与创新的过程中,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农村地区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为了保证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适应性,发挥其积极作用,在进行完善与创新工作中,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需要进行多元化建设。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除了进行常规性金融机构的优化调整之外,还需要对农村民间金融机构进行适当的引导、规范,逐渐形成一个“三农”问题为前提的,全方位、多层次金融组织服务体系。通过这种方式,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投资回报率较低、融资难度较大等相关问题,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升级与活力,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内部竞争力,以竞争力为切入点,促进现有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转变,为各项金融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4]。

3.2 优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服务方式

随着我国农业农村业态的不断变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逐步深化,为满足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诉求,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在完善与创新的过程中,需要率先转变工作理念,全面厘清农村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过程中对于资金的供给、使用需求,以此为前提,对现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进行必要的完善。例如,考虑到农户贷款金额逐步增加,因此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服务项目设定过程中,可以适当扩大小额贷款的规模,提高贷款的上限,满足实际的贷款需求[5]。对于一些农村家庭小作坊、私營小企业,可以采取灵活处理的方式,例如采取贷款证明、联保贷款等不同的方式,为其提供更好的贷款服务。

3.3 构建完善的农村保险机制

在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过程中,还可以通过保险体系的优化完善等方式,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例如,设立专业化的国家农业保险服务机构,通过自愿投保及强制投保的方式,对农业进行保险覆盖,以实现一定程度地金融兜底,为农业生产等各项经济活动的开展提供政策支持。通过农村保险机制的创设,将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风险进行适当的转移,以增强农村经济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这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创业活动的开展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保证农村金融组织服务的稳定性与全面性,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4 结语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作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金融保障,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扮演着关键性的作用。为保证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作用的充分发挥,扎实开展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改革优化,增强其社会影响力。本文从多个层面出发,采取多种手段,尝试对现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进行完善与发展,使其服务质量得到提升,服务方式日趋多元,更好地满足现阶段农业、农村的发展诉求,为“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参 考 文 献

[1]赵静.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创新发展[J].今日财富,2017(10):53-54.

[2]于彩凤.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研究[J].时代金融,2017(8):106-107.

[3]赵明慧.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7(4):97-98.

[4]马婷婷.论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7(11):97-98.

[5]王海波.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金融支持问题和对策[J].财讯,2017(17):11.

作者:刘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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