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工作制度

2022-10-23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的总称。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制度》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实验室安全工作制度

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季度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第二篇:实验室安全制度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在做实验时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思想,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一、 新生上第一堂实验课,必须对学生进行实验安全教育并宣讲《学生实验守则》。

二、 经常教育学生严格按实验程序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要求进行实验,不听指挥者停止实验。

三、 实验时严禁带电工作(如带电接、拆线)。有电导线不能裸露。

四、 危险品要有专人妥善保管,水电要指定专人管理,实验室要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并放在妥当地方,下班时要关好水、电、门窗。

五、 实验教师及责任人要检查仪器、仪表的完好、安全情况,及时维修有故障的仪器仪表,防止事故发生。

六、 实验教师不准用电炉取暖、烧水做饭。

七、 非实验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严禁私人物品放入实验室。

八、 实验室的钥匙只能由实验室责任人、实验教师和实验中心主任配有,其它人员不得配制钥匙。

九、 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酿成火灾、被盗、贵重仪器损坏等重大事故,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作出严肃处理,对隐瞒事故真相从严处理。

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迟到十五分钟者,不得参加本次实验。

二、实验前必须做好预习,明确实验内容、目的、方法和步骤。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及背心进入实验室。严禁高声喧哗、吸烟、随地吐痰和吃零食,不得随意动用与本实验无关设备。

四、实验预习准备就绪后,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应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认真观察和分析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独自分析实验结果,单独完成实验报告,不得抄袭他人实验结果。

五、实验中要爱护仪器,注意安全,节约水、电、元件等消耗材料,凡违章操作,不听教师指挥而造成事故,损坏仪器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六、实验中若发生仪器故障或其它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水源等,停止操作,并报告指导教师,待查明原因或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实验。

七、实验完毕应及时关好电和水,并将仪器设备、工具等整理好放回原位,请指导教师检查同意签字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应按时完成实验报告,凡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者,必须重做。 实验中心主任职责

一、全面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受院领导的委托,办理与校部有关事宜,落实学校关于实验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保证教学所需仪器设备供应。

二、参与制定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在规划的指导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加以落实。

三、负责实验室的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建立实验档案,公用仪器设备和贵重仪器的使用审批手续。

四、经常检查保管员职责履行情况,督促和指导保管员掌握科学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实验室的条件。

五、定期检查保管室和仪器准备室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杜绝一切可能事故的发生。

六、协同教研室主任制定各门实验课所需仪器、设备的和学期计划,制定学或学期计划。

七、 根据教学发展情况,不断修订和健全管理制度。

八、主动配合教师的科研工作,了解科研项目的仪器设备要求,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供应。

九、考核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对工作人员的使用,职称评定提出具体意见。

实验室规则

一、 实验室必须保持肃静、文明、整洁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秩序。

二、 在实验室进行的教学,科研工作必须纳入计划,统一安排。

三、 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使用登记制度。如违章操作出现的责任事故应及时报告。

四、 非实验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实验室,不许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外单位需要在实验室做实验,需经主管部门同意。

五、加强科学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结合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仪器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使用细则。

六、严格执行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各种物资应建立明细帐,并做到帐物相符。

七、 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做到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

八、实验室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工作。 实验教师工作职责

一、实验教师根据需要,向实验室责任人办理使用仪器、器材的领借手续和实验室责任人一起准备实验,对每个实验都要亲手做过。

二、同年级的实验教师轮流主持实验课课前的讨论会,进行集体备课。

三、上实验课时,要对学生全面负责,严格要求,保证安全,学生实验结束后,应认真检查学生预习、操作、实验数据情况并签字,对不合格者应令其重做;应检查学生使用过的仪器是否完整无损,否则,学生不允许离开实验室。

四、细致考察学生实验情况,认真批阅学生实验报告,作好实验课的评分工作。

五、实验中仪器出现故障或损坏,实验教师应及时向实验中心主任报告,并尽量组织修理,以保证实验课顺利进行。

六、 做好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的保管和维护工作,负责本实验室的清洁卫生,离开实验室前,要检查水电,关好门窗。 土地信息系统实验室机房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1条

管理条例要求各位教师,学生认真遵照执行;

第2条

教学计划内的学生上机,须在学期初将上机计划交教务处审核; 第3条

非教学计划内的上机,由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上机时间;

第4条

进入机房必须保证手、脚干净,机房内必须保持安静、清洁、严禁戏闹;

第5条

外来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计算机机房;

第6条

机房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

第7条

对违反规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后果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二、 学生上机守则

第8条

上机前准备好上机时所需的一切物品:书、笔、纸等,不准不准带与上机无关的东西如食物、水果、饮料、口香糖等进入机房,更不能带镊子、钳子、螺丝刀等工具进入机房,也不能将任何物品放在主机、显示器等设备上;

第9条

严禁赤膊、穿背心、拖鞋等进入机房,上机前检查手脚是否干净,进入机房时必须穿脚套;

第10条

学生应在上机前提前五分钟有秩序的进入规定机房上机,并保持安静。学生上机操作一般两课连上,课间不休息。上机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机房;如需暂离机房必须向老师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

第11条

按时上下机,不准迟到、早退,有事需认真履行请假手续;教学上机时非本班学生一律不得进入;

第12条

进入机房后必须对号入座,服从指导教师和机房管理员的调配,不得擅自调换座位;学生上机如确有原因需更换机器,必须征得教师同意后按指定位置上机;

第13条

保持机房安静、整洁。机房内不准大声喧哗,不聊天、嬉笑、打闹和做与电脑学习无关的事情;

第14条

爱清洁讲卫生,在机房内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吃东西,不乱丢垃圾,不准在计算机设备及桌、椅、墙壁上乱涂乱画;

第15条

不可野蛮操作计算机,如用力敲击键盘、鼠标等;

第16条

严禁将笔记本电脑带入机房,禁止使用机房电源及usb接口对任何非机房设备充电,不得改变键盘的键位排列;

第17条

不得利用电脑或其他信息技术散布不当言论,影响学校声誉或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不得利用电脑或其他信息技术散布诽谤、攻击他人的言论和损毁他人的声誉; 第18条

不得利用电脑或其他信息技术传播电脑病毒或非法进入他人电脑系统;

第19条

不得在机房收看、复制、传播淫秽物品,不得浏览、制作黄色网站、网页,不得利用互联网传播黄色淫秽影片、图片、文章;

第20条

爱护机房设施,爱护公物及他人的物品,不乱摸乱动,不准击打室内的桌凳、机器、地面、墙壁等;严禁动用机房内的其它设施,未经允许不得改动或移动机房内的电源、空调、机柜、终端、双绞线等;不得碰动机器后的网络电缆线、电源线、电源插座;严禁私自拆卸配件、更改设置参数、添加口令、删除文件;

第21条

如遇计算机和其它设备发生故障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向指导教师报告,听候机房管理员安排; 第22条

上机结束后,把凳子摆放整齐,做好机位周围的清洁工作。

三、 学生上机违纪处罚条例

以下行为被视为违纪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23条

在机房内使用笔记本电脑、对手机、MP4等电子设备充电; 第24条

携带食物、饮料、零食、镊子、钳子、螺丝刀等进入机房;

第25条

在机房内有乱丢纸屑、杂物,吸烟,随地吐痰等不讲卫生的行为,经管理人员劝阻而不改者;

第26条

损坏桌椅、未经同意私自移动电脑及相关设备等不爱护公物的行为;

第27条

进行与上机课程无关的操作,擅自设置密码、口令,删除文件,影响计算机的正常使用;

第28条

大声喧哗,在机房随意走动,干扰其他同学上机、课程结束不及时离开;

第29条

不遵守《学生上机守则》,且不听从教师和管理人员劝阻;

第30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取消上机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31条

损坏计算机和其它设备的,应根据情况按原价进行赔偿。

四、计算机机房消防安全守则

第32条

机房由专人管理,设机房安全人员,负责机房的防火、防盗、负责供电系统、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的安全和日常养护工作。对机房全体工作人员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定期检查设施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则立即整改。 第33条 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房的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遇有火情要及时报警,并设法扑救火灾。

第34条 严禁把易燃、易爆及腐蚀品带入机房,严禁将水洒落在设备上或机房地上,严禁在地上的电源插座或网线插座上踩踏。未经许可,非机房工作人员严禁动用各种电源开关;未经许可,非机房工作人员严禁动用任何线路和设备。 第35条 机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拆装设备时,必须断电,不许带电作业;维修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行维修;禁止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品清洗带电设备。

第36条 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和使用加热器具。机房内必须 保护清洁卫生;禁止乱扔杂物,进入机房必须换鞋,服务器工作区、网络间禁止喝水。

第37条 严格执行机房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严格执行机房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第38条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禁止会客;外单位需要参观机房时,必须经中心领导批准,由中心派专人陪同。

第39条

机房内的网络设备、计算机设备采用实时监控,定期养护,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40条 为了保证整个系统安全,除管理员外,任何人未经中心领导批准,不准对网络或计算机设备进行操作。

第41条、机房值班员,在值班时应认真负责,及时解决问题。当出现突乏事故,值班员应立即向中心领导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第42条 严禁携带病毒盘和游戏进入机房,严禁在因特网上下栽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以防系统被破坏。

第43条 严格机房钥匙管理,对机房的钥匙不许转借,若丢失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第44条 除工作需要,下班后,任何人不许在机房停留。

第45条 严格遵守国家及中心有关安全与保密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46条 禁止使用易燃液体擦试机器,可采用不燃洗涤剂擦试。用过的棉丝、布头等不能随便乱扔,应放在专用容器内并及时处理

五、 计算机上机指导教师守则

第47条

指导教师应严格在规定时间、规定机房上机;

第48条

对初次上机实习的学生进行上机注意事项及相关制度的教育;

第49条

按教学计划排定的课程,明确实验内容,耐心指导学生上机,及时解答学生疑问;需更改课程的,提前与教务处联系;

第50条

指导教师必须提前五分钟在机房门口等候学生进机房,并检查每位学生是否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机房。

第51条

指导教师应禁止非本班学生上机;

第52条

上机时指导教师应提出具体、明确的操作内容和要求,在学生上机操作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加强巡视,指导、检查、督促学生进行有关操作,严格执行机房的管理制度,不得坐在一旁对学生不闻不问,更不得中途离开机房,也不得让机房值班人员代管;

第53条

上机期间保持机房安静,指导教师应负责维持好机房秩序;

第54条

督促学生严格遵守上机守则,及时纠正学生违章操作行为,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

第55条

学生上机结束前,指导教师应提醒学生整理桌面、放好凳子。指导教师应在所有学生离开机房后,才能离开机房;

第56条

机房的所有设备,所有教师和同学都应当加以爱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如需对机器进行拆卸处理,应向机房上级领导提出申请,经允许后方可进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原状;

第57条

学生在使用过程中计算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由指导教师负责解决,如当场不能解决的,课后应上报上级领导,并填写在机房使用情况登记表上;

第58条

机房物品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如确因工作需要需借出使用的,必须书面报告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借出;

第59条

为能更好使用机房,下课后,请教师认真填写机房使用情况登记表;

第60条 因课程需要使用特殊设备或软件,应事先与上级领导协商

第三篇: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食品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中心发[2009]18号

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实验室是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安全是一切实验室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为了确保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管理条例,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予以遵守。

第一条 所有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要认识到在一切实验室工作中人是第一位的,首先要保障人身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救助知识。

第二条 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教育、培训与考核,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确定每个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责任人,统一制牌悬挂门上,便于督查和紧急情况的联系。

第三条 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巡查制度,坚持一日三查制度(即上班前、上班中、中班后的安全自查),坚持周查、月查和节假日前的安全大检查。并由学院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室进行例行检查,规定每年至少4次(每个学期1次),记录检查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并限时整改。实验室可以根据需要安排临时性检查。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气部位是否安全措施到位?有无违章情况?安全通道、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安全标识是否正确?其他有何安全隐患?并及时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 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未经实验室或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设备、设施,学生实验时要服从指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或擅离职守。实验室管理人员下班前或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员,离开时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第五条 实验室的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必须依法进行消防申报审批;电气线路的安装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保证达到国家技术标准,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实验室;增加大功率电器设备时,应经有关部门审核,看其是否超出实验室设备容量。电器设备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岗位值班制度。

第六条 实验室设备的设置和器材的存放必须遵循安全、科学、规范、整洁、有序的原则。实验结束后

应做好实验场所及器具的清洁、整理,安全有序地存放好所用过的设备器材。学生实验结束后实验器材的整理、存放,一般应有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导。

第七条 加强实验室设备管理,易发生重大火灾的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建立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特别是各种压力气瓶不可靠近热源,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要专瓶专用,严禁私自采购和改装它种气体使用。使用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禁止学生独立操作,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对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八条 结合实验室特点制度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并组织师生员工进行灭火、逃生演习做到训练有素,临危不乱。

第九条 加强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等的管理。

①建立领用登记制度,专人保管、随用随取,严格控制物品存放量。

②对不同特性物品的使用,应按照物品特性做出使用的具体规定,严格贯彻执行。

③建立物品回收制度,剩余或暂不用的物品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任意存放。

第十条 严格实验室废物的处理。实验时要将残渣废液倒入指定的废液桶内,统一处理。

禁将腐蚀物或有毒有害物质倒进水槽及排水管道。

第十一条 为保证人身安全,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卫生,不得在实验室内煮食。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实验室内不得用明火取暖,严禁违章搭电或超载用电。实验室内严禁放置私人物品如自行车、家具等。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带陌生人进入实验室。

第十二条 对违章操作,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害、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 事后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学院、保卫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和公安部门报告。对隐瞒不报或缩小事故真相者,应按有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理。

主题词:实验教学中心 实验室 安全检查 制度

报送:教务处 食品科学学院

抄送:各系 各实验室

食品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第四篇: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准则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要严格执行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医院医疗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可能影响检验工作的安全隐患进行控制。

2、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领用时应符合审批手续,并详细登记领用日期、用量、剩余量,并有领用人签字备案。

3、凡使用高压、电热设备或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试剂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4、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5、每天下班时,各实验室应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确保无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值班人员要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

6、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液、废气、有毒有害的包装容器和微生物污染物均应按属性分别妥善处理,以保证环境和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7、任何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8、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每月一次,召开医疗安全工作全员会议,总结发生的差错或事故,分析原因,排查实验室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

A、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杜绝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和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2、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可能摄入的其它物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

3、眼睛和面部的防护: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及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被血液或其它体液溅到,立即用大量的生理盐水冲洗。

4、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除要求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着装外,工作服应干净、整洁。所有人员在各一实验区内必须穿着遮盖前身的长袖隔离服或长袖长身的工作服。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必要时佩戴手套、护目镜或面罩等。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盛放于能防渗的容器内。

5、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

6、工作人员佩戴工作帽,头发不外露。实验室操作不准佩戴首饰,防止污染。

7、洗手: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或其它污染物时,应立即洗手。

8、所有实验室移液操作禁止用口吸,应使用移液器和吸耳球。

9、锐利物品:实验室应尽量减少使用可生成锐利物的用品,锐器(包括针头、小刀、金属和玻璃等)应置于有明显标记、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容器内。

10、垃圾处理:每天清理垃圾,医用垃圾按规定收集送至医院焚化炉焚化。

B、工作环境和设备

1、实验室分区: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清洁”区和“非清洁”区。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要求工作人员在清洁区触摸电话、视频显示器终端、键盘、门柄及其它物品前取下操作手套,防止污染。

2、设备:冰箱、冷冻柜、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进行清洗、消毒时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适的防护服。

3、装饰: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防止引起火灾危险。

4、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⑴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⑵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消毒。 ⑶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⑷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⑸每次换班前,用1:10的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其他合适的消毒剂对洗刷玻璃器具的区域进行表面消毒。

5、离心机

⑴操作离心机时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

⑵装血、尿、痰标本或易燃液体的离心管,必须用管塞密封后方可离心。

⑶用1:10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其它合适的消毒液常规清洗离心机。

(三)化学危险物品使用准则

A、化学危险物品分类

1、腐蚀品是接触人体后给人造成可见损伤或不可逆改变的物质。腐蚀性化学废弃物是指pH小于2.1或pH大于12.5或对钢(SAEl020)的腐蚀力超过O.635cm/年(55t)的物质。例如:盐酸。

2、毒害品是吸入、食入或少量接触即可引起严重生物效应的物质。

3、致癌物由于检测化学物品能否诱发恶性肿瘤的测试系统很不相同,定义致癌物比较困难,例如:苯。

4、可燃物指任何可燃烧的化学物品,包括可燃物和易燃物。 B、腐蚀品的储存

1、储存腐蚀品应在近离地面处储存以减小掉下的危险。

2、搬运体积超过500ml的浓酸试剂时,必须用运载托车。

3、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注意不要在同一区域内存放互相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例如,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机酸应与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强氧化剂分开储存。

4、个人防护装备:在腐蚀性物品场所的工作人员,应该穿戴围裙、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

5、溅溢:使用任何化学物品之前,应安排好处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

6、化学通风橱:所有挥发性腐蚀物品的操作,都必须在化学通风橱中进行。

C、易燃物的储存

1、易燃易爆液体应在合格的容器里储存。分装时应有明确的易燃和可燃性标记,工作储备量控制在最低限度。储存可燃性液体的仓库应远离明火和其它热源。

2、燃性液体如需要在冰箱内存放,该冰箱的设计必须符合避免产生蒸汽燃烧的要求。实验室所有的冰箱门都应标明可否用于存放易燃、可燃性液体。

D、紧急处理

实验室必须重视发生化学危险品溅溢的可能性。有关工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以掌握处理突发事故的知识。培训应包括化学危险物品溅溢的识别,熟悉保护自身安全措施。在多数溅溢事故中,实验室可以决定撤离的区域,并通知有关专业部门处理。如果由外部专门机构处理溅溢物,则实验室必须中断工作,直到隐患排除。

E、污染物的清除和处理

1、每个实验室都应负责日常的清污工作。在结束常规工作时、工作交班、发生紧急事件如清除溅溢物后,都需要进行清污工作。

2、废弃化学物品

⑴所有废弃化学物品都应按危险物品处理,清洁溅溢有害物质的所用材料,包括吸附物和中和物,都按有害废弃物处置。

⑵化学废弃物放置在密闭、有盖的容器中。

⑶化学废弃物的包装应有标签,标签应包含:日期、来源、成份、物理状态(气体、液体等)、体积、危险性(易燃或易爆)。

(四)实验室微生物安全准则

A、临床实验室可能接触的微生物可分为:①病毒,如病毒性肝炎(特别是乙型及丙型肝炎)和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等;②细菌,如球菌、杆菌、真菌;③其他具有高毒力的病原体,如出血热病毒和立克次体等。当接触和处理所有的体液时,均应执行“普遍性防护原则”安全意识,所有的血液和体液均应视为有潜在的传染性,都应以安全的方式进行操作。

B、感染途径

1、空气传播:在取下装有标本试管的塞子时、溶液洒落在坚硬的表面上、用未加塞子的试管进行离心或溶液(包括接种环内的溶液)加热太急时,具有传染性的溶液在上述各种情况下,可能形成气烟雾散布在空气中。

2、经口传播:用口吸移液可能导致微生物侵入人体引起传染。传染也可通过间接途径,如饮食或吸烟前没有彻底洗手引起“手~口”传染。

3、直接接种:偶然的针刺、碎玻璃划伤和动物咬伤均可通过直接接种引起传染。临床标本中的感染原也可通过被纸张轻微划伤的手指、很轻的擦伤或损伤的表皮进入人体造成感染。

4、粘膜接触:一些病原体,包括肝炎病毒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能够通过与粘膜(如眼结膜)的直接接触进入人体。所以在擦拭眼睛、更换隐形眼镜或使用化妆品前应彻底洗手。

5、血源性病原体间接接触: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都面临着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可能性。

C、常规预防措施

1、所有血液和体液的标本都应放置于具有安全盖的结构优良的容器里,以防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

2、采集和转送标本时应防止容器的外表或随标本的检验单污染。如果存在潜在的或实际的污染,则应再加一层包装(例如:包装袋)。所有的标本应加上生物危害标签。

3、工作人员在处理所有血液和体液及其它可能具传染性的物质、采血、处理污染的物品时都应戴上手套。如果有可能发生血液或体液的喷溅,则应使用面部防护装备。

4、产生气烟雾或飞沫的操作包括混匀、超声雾化和剧烈搅拌均应使用生物安全橱。

5、实验室应使用机械移液装置,绝对禁止用口吸移液。

6、放置废弃锐利物品的容器,不能装得过满而意外伤人,应在装满后尽快运走。

7、血液或其他体液发生泄漏或工作结束后,均应使用合适的化学杀菌剂对实验室工作区进行表面消毒。可使用新鲜配制的漂白粉溶液(次氯酸钠1:10稀释液)或其它有效的溶液对所有的工作台进行消毒。漂白粉溶液应至少作用15分钟,使用其它的消毒剂可参考其产品说明书。

8、被血液或其他体液污染的设备在实验室内或外送商家进行维修之前,应先进行清洁和消毒。无法彻底消毒的设备必须贴上生物危害的标签。

9、手或其他部位的皮肤在接触血液或其他体液后必须立即彻底清洗,在实验工作结束后或取下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在离开实验室之前应脱下所有的个人防护装备。

10、患有渗出性皮肤病变的检验人员在痊愈前不得直接接触病人,也不得接触医疗设备。

D、标本运输

1、运输前应将标本进行可靠包装。禁止使用皮氏细菌培养平皿邮寄标本。禁止将干冰放人密封的容器。

2、严格遵守运输部门和国际空运协会的有关规定。

3、运输用于诊断的标本时应根据需要标记上“易腐坏”、“干冰保存”、“冷冻生物制品”或“易碎”等标志。

E、标本处理

1、被高毒力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和用于隔离的设备及材料,处理前必须经过高压灭菌。

2、培养分枝杆菌和两性真菌用的平皿及试管必须使用胶带密封,用压力蒸气灭菌后进行处理或焚化处理。

3、普通标本和使用过的培养基应弃放置于塑料袋中。

4、可重复使用的物品和污染的器具应置于装有1:10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其它合适的消毒剂的不锈钢容器内,然后进行高压灭菌、清洗和再次灭菌。

F、泄漏事故

1、立即清洗发生泄漏污染的区域,通知安全主管和科主任。

2、吸净漏出的液体。

3、如果培养物发生泄漏或其容器发生破损,应对该区域进行至少10分钟的清洗,直至气溶胶或飞沫已经沉降。

4、尽可能使用漂白剂、酒精对工作台面进行消毒。

5、每个实验室都应制定有关处理含微生物的物品泄漏事故的书面措施。

第五篇: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也不能在实验室内点火取暖,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妥加爱护,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三、盛药品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溶液浓度。

四、危险药品要专人、专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各种危险药品要根据其性能、特点分门别类贮存,并定期进行检查,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实验室。

六、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

七、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八、浓酸、浓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用时要特别小心切勿使其溅在衣服或皮肤上。废酸应倒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里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放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九、实验中所用药品不得随意散失、遗弃,对反应中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按规定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影响健康。

十、实验完毕后,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随时关好门窗,防火、防盗、防破坏。

实验室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一、未进实验室时,就应对本次实验进行预习,掌握操作过程及原理,弄清所有药品的性质。估计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注意防范。

二、实验开始前,检查仪器是否完整无损,装置是否正确稳妥。 实验进行时,应该经常注意仪器有无漏气、碎裂,反应进行是否正常等情况。

三、灯火加热时要注意安全。在酒精灯快烧尽、灯火还没熄灭时,千万不能注入燃料;酒精灯熄灭时,要用灯帽来罩,不要用口来吹,防止发生意外;不要用一个酒精灯来点燃,以免酒精溢出,引起燃烧。点燃的火柴用完后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四、使用氢气时,要严禁烟火,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使用易燃、易爆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五、要注意安全用电,不要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六、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伤害。给试管加热时,切勿将管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免药品喷出伤人。

七、嗅闻气体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慢慢地用手把挥发出来的气体少量地煽向自己,不要俯向容器直接去嗅。

八、凡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九、取用药品要选用药匙等专用器具,不能用手直接拿取。取固体药品时,可以用药匙,块状的可以用镊子。用过的药匙要马上擦干净。

十、未经许可,绝对不允许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一、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必须把酸慢慢地注入水中,边注入边搅和,才有消除高温、避免液体溅散的可能。若酸、碱溶液溅到皮肤上,立即用水冲洗皮肤10~15分钟。

十二、使用玻璃仪器时,要按操作规程,轻拿轻放,以免破损,造成伤害。用玻璃棒搅和器皿里的液体时,玻璃棒转动的方向必须跟器皿底部平行。

十三、使用打孔器或用小刀割胶塞、胶管等材料时,要谨慎操作,以防割伤。

十四、实验剩余的药品既不能放回原瓶,也不能随意丢弃,更不能拿出实验室,要放回指定的容器内。

十五、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餐具带进实验室,更不能把实验器皿当作餐具。

十六、实验结束,应整理好桌面,把手洗净再离开实验室。

危险药品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一、酸、碱具有腐蚀性,不要把它们洒在皮肤或衣物上。稀释浓硫酸时,切忌将水倾入浓硫酸中,以免喷出伤人。废酸废碱应倒入各自指定的容器里。

二、强氧化剂(如氯酸钾)与某些药品的混合物(如氯酸钾与红磷的混合物)易发生爆炸,使用和保存时,应注意安全。

三、白磷有剧毒,并能烧伤皮肤,切勿与人体接触;它在空气中能自燃,应保存在水中,取用时要用镊子。

四、有机溶剂(乙醚、乙醇、苯、丙酮等)易燃,使用时一定要远离火源,用后应把瓶塞盖严,放到防火、阴凉的地方。

五、钡盐有毒(硫酸钡除外),不得进入口内或接触身体伤口;汞易挥发,它在人体内会积累起来,引起慢性中毒。如遇汞洒落时,须尽可能地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盖在洒落的地方,使汞变为硫化汞。

六、硝酸盐要轻拿轻放,不能研磨,否则会引起爆炸。

七、金属钾、钠等不要与水接触或暴露在空气中,应保存在煤油里,并在煤油内切割。取用时,要用镊子。

八、下列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1)制取具有刺激性的、恶臭的和有毒气体(如H2S,Cl2,CO,NO2,SO2,Br2等)或进行能产生这些气体的反应;

(2)进行能产生氟化氢(HF)的反应; (3)加热盐酸、硝酸和硫酸时。

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

一、穿着规定

1、 进入实验室,必须穿戴工作服。

2、 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机、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及 生物样品操作,必须要穿戴防护具(例如防护手套等)。

3、 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内而腐蚀灼伤眼睛)。

4、 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实验室内不得穿拖鞋。

5、 操作高温(低温)实验,必须戴防高温(低温)手套。

二、饮食规定

1、 严禁在实验室内吃东西。

2、 食物禁止储藏在实验室的冰箱或储藏柜内。

三、试剂存储及操作相关规定

1、 操作危险性试剂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守则,严禁自行更改实验流程。

2、 使用试剂时,要首先确认容器上标示的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试剂。确认药品是否 为危害品,有无警告标识。

3、 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腐蚀性试剂、有毒试剂等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 作。

4、 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性和碱性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的化学药品必 需放于通风良好的试剂柜内保存。

5、 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6、 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领导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 危险性实验。

7、 做有危害性气体的实验时,必须在通风橱里进行。

8、 进行实验操作时(蜗旋、挥干、吹干等),严禁容器口对着人。

四、用电相关安全规定

1、 实验室内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大功率实验设备用 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2、 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 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空气开关功率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4、 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凡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要定期检查线路。

5、 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

6、 手上有水或潮湿的,禁止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

7、 实验室内的鉴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规程操 作。

8、 每日值班人员或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负责水、电、气体、仪器、门窗的安全检 查。

五、压力容器安全规定

1、 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2、 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

3、 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固;

4、各种气压表一般不得混用;

5、 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6、 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7、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8、不定期检查各类气体钢瓶压力表是否正常,并填写《气源使用情况表》。

六、环境卫生及条件

1、 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保持整洁。

2、 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合乎卫生要求。应按指定处所倾倒,不得任意倾倒堆积。生 物垃圾应定期收集后,放在指定位置,由相关有资质部门处理,并填写《实验室废弃物交接记表》。

3、 凡有毒性或易燃的垃圾废物,均应特别处理,以防火灾或有害人体健康。

4、 实验室人员养成随时拾捡地上杂物的良好习惯,确保实验场所清洁。

5、 实验室环境必须满足相关仪器要求。

6、 污物污染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清理干净。

七、安全防护

1、防火

a、乙醚、酒精、丙酮、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灾;万一着火,应冷静判断情况,可根据情况,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b、实验区域需配置干粉灭火器、烟雾报警器和喷淋装置,并定期检查。

2、防爆

a、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等可燃性有机溶剂与空气混合至爆炸极限,一旦有热源诱发,极易发生爆炸。对于这些物质要密封保存,试剂防爆柜必须接地,并保持室内通风良好,防止其蒸气散失在空气中引起爆炸。

b、过氧化物等易爆物质,受震或受热可能发热爆炸,这类物质要防震,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

C、当大量使用可燃性气体时,应严禁使用明火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防爆柜内需安装气体报警装置。

d、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必须分开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远离热源。

3、防灼伤

a、除了高温以外,液氮、强酸、强碱、强氧化剂、醋酸等物质都会灼伤皮肤;应注意不要让皮肤与之接触,尤其防止溅入眼中。

B、实验室应配置洗眼器和紧急喷淋装置,并对所有实验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并定期检查装置是否正常。

八、实验室伤害的应急处理

1、 普通伤口:以生理食盐水清洗伤口,以医用胶布固定。

2、 烧烫(灼)伤:以冷水冲洗15至30分钟至散热止痛→以生理盐水擦拭(勿以药膏、牙膏、酱油涂抹或以纱布盖住)→紧急送至医院。(注意事项: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3、 化学药物灼伤:以大量清水冲洗→以消毒纱布或消毒过布块覆盖伤口→紧急送至医院 处理。

4、 药物中毒,应紧急送医院处理。

九、废弃物及检材处理

实验室内废弃物和检材的处理严格按照符合规范的方式进行处理。

十、其他

1、 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实验室内设施。

2、 实验场地一律不准对外开放,外来人员参观实验室要经领导批准,并填写《() 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登记表》。

3、 实验室发生事故时,管理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领导和责任部门。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进入本实验室的外来人员均需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实验药品和试剂的管理

1、实验药品和试剂要分类存放,常用药品及试剂放在试剂架上,其他药品要放在指定位置,对特殊药品及试剂要注意防潮,防光照等影响。

2、有毒和无毒药品要分开存放,剧毒药品和危险品(如浓H2SO4)要专柜、专室存放,由负责人保管,擅自不得动用。

3、对易燃、易爆的有机试剂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堆放。

二、玻璃仪器及化学器皿用具的管理

1、所有仪器及器皿分别、分类放在指定位置,做到不挤压,不堆放,各柜应张贴仪器的标签。

2、所有玻璃仪器用后必须洗干净,不得在容器内遗留油脂、酸、碱液及毒性物质,用后需归放回原位。

3、玻璃仪器和器皿不得随意外借,外借时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严格做好仪器外借登记。

4、实验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实验室玻璃仪器及器皿进行数量清点和统计,若仪器不能达到实验需求,需及时向导师及相关负责人反应。

5、实验操作人员在损坏玻璃仪器及器皿时要及时向负责人反应并做好登记,对贵重仪器要进行相应适度赔偿。

三、精密仪器的管理

(包括实验室现有的大型精密仪器如高效液相色谱、紫外分光光度计、精密电子天平、实验操净台、高压灭菌锅等)

1、

以上仪器须由专人保管、负责,仪器操作者必须熟悉本仪器的 性能和操作方法,未经允许操作仪器的实验室人员及非本实验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仪器;

2、 各设备应张贴责任卡,明确设备性能时间等,应配备使用、检 查、维护、交接登记表和记录表;

3、 设备及其配套工具均应指定专人负责,该责任人对设备负有全 面责任;

4、 仪器操作者使用仪器时必须经责任人允许并严格按照仪器操作 使用规定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及时间,仪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负责人员反应。

5、 责任人定期对仪器设备及配套工具进行检查维护,对检查维护 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并及时向导师及相关领导反应。

6、 若责任人因故需变动时必须依照登记表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 接登记。

7、 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因由责任人查明情况并上报相关领导。

8、 设备性能无法满足实验要求或因故无法使用时应上报导师及相 关领导。

9、 实验完成时,要按各仪器规定要求关闭电源,离开实验室时要 确保所有仪器电源全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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