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3-02-12

时针滴滴答答,流逝的是光阴,在季节轮回的过程中,我们的工作留下了成绩证明。每周、每月、每个季度的我们,在工作方面都有着独特表现,获得成绩的同时,也有着众多的难忘时刻。面对成长过程中的我们,是该写一份工作报告,记录我们的工作之路。为便于大家更好的编写工作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监察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监察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纪委监察局)上半年工作汇报

年初以来,区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在认真总结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验基础上,坚持中央、省、市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格局,围绕一条主线(围绕执政兴区的第一要务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搞好两个教育(“两个条例”学习教育和主题教育),抓好三项工作(抓好反腐败三项

任务的落实),力求四个到位(源头治理工作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到位,制度建设到位,自身建设到位),采取“五抓”(抓学习、抓创新、抓典型、抓服务、抓落实)措施,以创新的思路谋发展、以创新的举措求突破、以创新方法抓落实,为全区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基本情况

——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违纪案件得到了严肃查处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执纪,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为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服务和保证。

在办案中,我们注意捕捉线索,讲求技巧,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把办案的重点放在外围抓证据上;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干部的作用,形成合力,办好每一起案件;顶住办案压力,以最快的速度查清事实;在办案方法上,实行全员动员,采取连环式、滚动式、捆绑式办案;在组织领导上,采取领导抓大案,靠前指挥;根据案情发展,及时召开书记碰头会,分析案情,研究措施;召开常委会,有理有力的拿出处理决定。上半年,立案起,已经结案起;有起违纪案件,初核调查清楚,等待立案查处。查处的案件中,大要案起,处分违纪者人,给予行政警告人、记过人,撤消行政职务人,收缴违纪款万元,挽回经济损失万元。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强了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下发了《区去年源头治理腐败工作要点》,对全区源头治理腐败工作进行了部署,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和要求。审理工作实行了检、审分开,遵循“二十四”字方针,确保了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上半年审结案件件。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全面开展“两个条例”的学习教育活动,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们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开展强化纪律监督、严格遵守纪律、严禁铺张浪费专项举报的通知》,重新调整了党风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落实了牵头部门及责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各党委、总支按照区委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了“一把手”责任制,并层层分解,对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分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份,并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一级抓一级、一级为一级负责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上半年检查公车私用次,查处违纪车辆台。按照省市清理超标准配备小汽车的要求,对全区台车辆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对区委、区政府台超标准()车辆进行了清理。同时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先后组织学习了铁锋区车改工作经验,成立了车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货币化改革方案》。认真清理纠正党政机关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用公款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拖欠公款的问题;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对某年新任职的乡科级干部进行登记;为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在全区党政领导干部中从三个层次做了廉洁自律承诺,承诺的内容装入本人廉政档案;推行领导干部“三必谈、三必做”制度,对全区部分领导干部适时进行廉政教育谈话、警示谈话和戒勉谈话人次,并写出廉政保证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报告事项内容、职级分别在区纪委和所属各党委进行登记,共计人次。上半年,对个区直单位进行了党风普遍巡视工作,进一步总结党风廉政建设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全区党风廉政宣教大格局进一步发挥作用

认真贯彻全市纪检宣教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基层党委、总支纪检书记座谈会,传达和落实会议精神;区纪委坚持区直有关单位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制度,区直有关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协调会制度,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宣传教育工作例会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工作任务、责任分工,一个“以区委统一领导,区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积极配合,区直两级联动”的党风廉政宣教大格局,在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和主题教育活动中进一步发挥了作用。在“两个条例”的学习教育中,举办大型辅导知识讲座场,参加人数达人次,举办知识竞赛场次,副区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每人写出了心得体会,共计篇。开展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区纪委把活动向基层延伸,区纪委坚持统一部署,分别指导,各单位普遍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了学习梁雨润的活动,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进行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组织全区党员干部收看了郑培民和任长霞事迹图片展,组织收看《一心为民的好书记郑培民》

、《慕、马腐败案》、《扭曲的人生》等电视录像片,并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受教育面达。在主题教育中,我们把教育活动与“两风”建设、正行风促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工作紧密结合,起到了形成合力、延长手臂、强化监督、营造氛围的作用。区纪委还以《区纪检监察信息》指导和推动全区的反腐倡廉工作。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纠风工作取得新成效

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全市廉政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区委成立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专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法制环境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组、舆论环境组、政策环境组、诚信环境组、城市建设环境组等六个专项推进组,分别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调整了纠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了具体工作人员。原创:召开了全区的专题会议,对家先进单位进行了现场观摩,总结推广了个单位的典型经验,命名表彰了“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先进单位和优胜单位个,聘请区行风监督员名。目前,区参加行评的个部门,都根据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进一步丰富了制度建设的内容,结合实际认真查摆本系统、本部门不正之风的表现,针对存在的问题实施整改,并把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到承诺有内容,践诺有措施、违诺有追究。全区设立公示板块,意见箱个,举报电话个,发出征求意见函余份,召开各类座谈会个,聘请行风监督员余人。

区委、区政府为了推进优化经济发展服务环境工作,下发了《去年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年工作方案》、《区去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等五个文件,编写了《廉政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暨纠风工作材料汇编》。区委、区政府、各行评部门积极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优化的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区纪委主要领导还先后深入个企业了解企业发展情况、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为企业提供政策和舆论支持,受到企业主和工商户的好评。今年上半年,全区实现国内横连项目达项,引进到位资金万元;引进外资项,到位资金万美元。区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教育局党政班子进行行风建设的公开承诺,印发了《教育系统行业不正之风的处理办法》,各学校开展了自查、自摆、自纠和整改,加大了行风信访举报、公众和社会监督的力度,并对个别学校的校长、老师的违纪行为进行了公开处理。区卫生局根据行风评议的要求,实行医药的集中采购,完善药品购销组织机构,实施药品购销工作的网络化管理;制定和完善了关于药品收购和“收支两条线”责任制等项制度。半年来,区属两院集中招标药品使用率达,两院在药品费用中为患者让利近万元,减免医药费、办证费、体检费、救助费共计余万元。区农业局和乡党委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发放粮食直补资金,元,发放水稻补贴元,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区参评部门增强了为基层、为群众的服务意识,普遍开展了上门服务、义务咨询、现场办公活动。区信息产业局、司法局、卫生局、计生局、文体局等单位纷纷把科普知识、法律常识、计生指导和健康讲座、文化活动送入社区;土地处还对卜奎街道惠民社区的贫困户进行了救助慰问活动;供电局“共产党员服务队”,开展了小时承诺服务,活跃在社区为百姓解忧送电。

——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加强

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全员办信访的工作格局,坚持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和开展专项举报等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上半年,我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次。其中:来信件次;来访件次;电话举报件次。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件次,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件次。到目前为止已查结件次,构成立案的件次,正在调查件次。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拓宽举报渠道。区纪委、监察局印发了《致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已发出封,向全区公布了区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群众举报方法和举报地址及举报电话,设立了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箱和“两风”建设举报箱。二是开展了专项举报工作。上半年共受理加强纪律监督、严格遵守纪律、严禁铺张浪费和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举报件,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调查核实,其中对反映某局干部工作时间喝酒闹事,进行立案查处,给予纪律处分,并且进行了全区通报。区教育局对反映校长和教师打架、老师体罚学生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对学校和老师进行了纪律处分和公开处理。三是在全区积极开展了信访监督工作。上半年我们针对反映名副科级干部的信访问题,进行了警示谈话。通过面对面的谈话,减少了被举报人的思想顾虑和对立情绪,增强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感,起到警示作用。维护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严肃性,有效的控制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发生。同时,针对基层单位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情况,区纪委及时调整了信访信息员队伍。全区建立信访信息网个,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作为网络的信息员。

——强化自身建设,推进工作信息化管理

按照“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总要求,深入开展了争做“学习型、事业型、开拓型、廉洁型”干部活动,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知识化的高素质执纪、执法干部队伍。一是加强机关文明建设,增创文明窗口单位活动。在区纪委机关设立了公示牌,制定了《接待来客和办理公务六项注意》,确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团结、进取、创新、开放、求实”新形象,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联系点制度》、《调研信息制度》、《组织纪律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等各项制度,建立内部管理机制,对全年目标管理实行分解,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落实到人。加强业务培训,经区委批准,实行纪委书记、纪检员和副科级后备干部到纪委挂职锻炼的制度,我们坚持一手抓培训,一手抓办案,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三是全面延伸纪检监察工作,把教育、监督、查处工作深入到基层。全区各单位普遍实施“三公开”和开放形式办公,增设电子屏幕个;各街乡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名,建立监督站个,对社区低保、企业产改、劳动就业、信访、居民动迁等问题进行提前介入,有效地预防了苗头性和不廉洁的问题发生。四是强化办公硬件建设,实行了规范化管理。对纪检案件、纪检信访、廉政档案等项业务软件陆续进入微机,大大提高了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提升了纪检监察机关文明办公层次。同时区政府宽带网的接入和局域网的建成,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先进电子网络知识、更新知识储备、拓宽工作视野、促进在职自学活动,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是强化为经济建设服务意识,在招商引资、强化监督、保驾护航上搞突破。紧紧围绕招商引资年、改善环境年,深入开展“两风”建设活动,区纪委在为企业服务的同时,确保招商引资万元,力争突破,万。充分发挥纪委监察职能,重点开展对区委、区政府决策执行情况、招商引资、改善环境、建设“五大强区”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的工作力度,为区域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是发挥宣教大格局的实效作用,在开展廉政教育和活动上搞突破。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党员干部以认真学习“两个条例”重点,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突出抓好“两风”建设,结合学习、思想、工作实际,努力做到“四个承诺”(坚决拒收财物,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坚决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带头执行勤政、廉政各项规定)、“四个强化”(强化学习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探索长效机制;强化监督作用,健全监督体系;强化案件查办,发挥惩戒效应。)、“三个树立”(一是在组织人事部门中,开展以公道正派、唯贤是举为核心的树组工干部良好形象活动;二是在政法系统中,开展以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为核心的树政法干部良好形象活动;三是在政府机关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中,开展以依法行政、廉洁高效为核心的树公务员良好形象活动。)、“四个禁止”(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禁止公费旅游,禁止赌博,禁止侵犯群众利益。)要求区直单位普遍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查摆差距,查找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民主生活会力求做到五查五看、五结合结合思想实际,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否牢固树立,查本人和本单位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结合学习实际,看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经验学习是否扎实,查本人和单位学习中存在的不足:结合工作实际,看“四个强化”是否到位、形象是否树立,查改革的态度、发展的速度、工作落实的程度和力度;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实际,看本人是否做到廉洁自律、单位廉政制度是否健全,查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作风实际,看工作态度、质量和效率,查影响、制约经济发展的具体体现。通过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深入基层和群众问卷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摆存在的问题。通过查摆和整改,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端正党风和转变作风,调动全区党员、干部和方方面面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加快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继续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廉洁从政教育。在基层普遍组织进行党纪条规知识竞赛的基础上,利用正反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以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寓教于乐的形式和办法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党员干部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

三是认真落实反腐败三项任务,在抓党风、促政风、正行风上搞突破。认真组织学习和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强化廉洁自律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纪案件,继续重点查办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副科级以上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查处影响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纠建并举方针,巩固和扩大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成果;重点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严肃查处自定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抓好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加大对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整顿力度。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推行收费公示制,村级报刊费用限额制等制度,深入治理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等问题;原创: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抓好行业作风建设,努力创建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

四是扎实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在源头预防、强化“两风”建设上搞突破。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深化财政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严肃查处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行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对党政领导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针对下放企业多的事实,加强对企业产改中企业资产、经营方式、职工利益等相关问题的监督检查,确保产改的顺利进行。

五是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搞突破。通过强化抓学习、抓创新、抓典型、抓服务、抓落实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四型”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四争四做”活动,即:争做学习型干部,提高专业化素质;争做事业型干部,提高执法执纪水平;争做开拓型干部,增强开拓创新意识;争做廉洁型干部,体现纪律严明和优良的作风;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第二篇:市纪委、监察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06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纪委第三次全会和省纪委第五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战略目标和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扎实开展以“优化政务环境”为主题的市直机关作风建设

为优化益阳经济发展环境,在市纪委第三次全会暨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上,市委书记蒋作斌,市长刘国湘,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胡忠雄分别就开展以“优化政务环境”为主题的市直机关作风建设作了重要讲话。为落实这一会议精神,市纪委监察局对市委、市政府〔200X〕1号文件《关于开展以“优化政务环境”为主题的市直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办、市政府办〔200X〕5号文件《关于印发<益阳市群众测评机关作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并于3月25日开始,拉开了测评机关作风活动的序幕。测评活动呈现以下特点:⑴宣传发动全方位。3月25日在《益阳日报》头版刊发了《关于开展以“优化政务环境”为主题的市直机关作风建设意见》,并连续刊发了宣传文章。3月27日在益阳电视台播放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胡忠雄的电视讲话。同时要求市、县两级电视台对全市开展群众测评市直机关作风活动办法,在测评前进行为期一周的重播宣传。3月28日在《益阳日报》上刊发市直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如何具体实施群众测评市直机关作风活动答记者问。⑵问卷调查多层面。调查问卷分为普通问卷和特殊问卷。为了提高普通问卷调查的参与面,市纪委监察局、市优办拿出一定的资金,设立答卷抽奖的办法,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普通问卷于4月1日在《益阳日报》上刊发,共发放34696份,实际收回19174份,回收率55.26。发放特殊问卷1000份,测评的人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企业负责人、外来投资者和个体工商户等各方面的代表。测评排名于4月26日揭晓,当日下午市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对排名倒数1—6名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对单位一把手进行了诫勉谈话。通过这次测评活动,激发了群众参与监督机关作风建设的积极性,强化了各部门单位改进机关作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推进市直机关作风建设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为帮助在第一次测评机关作风活动中排名倒数1—6名的单位进行整改,于6月2日专门组织召开了由排名后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整改监督员参加的整改工作会,对上门帮助整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从市人大、市政协各邀请了6名人大代表和6名政协委员担任整改监督员,从市优办、市纪委效能监察室和市纪委纠风室各抽调了一名工作人员为整改联络员,分成3个帮改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和走访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并对每一个帮改单位制定了上门帮助整改方案和整改意见,帮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加强

1、深入治理红包礼金。元旦春节前夕,市委、市政府就艰苦奋斗文明节俭过两节下了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带头狠刹请客送礼和滥发钱物的歪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了监督检查,春节后又组织对红包礼金进行了清理,全市共登记上交红包礼金18.36万元,其中有县处级干部21人,乡科级干部和国企领导人81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4名县处级、12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查处。

2、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取酬问题。根据中央、省纪委的工作部署,今年3月份,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委组织部一道下发了《关于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的通知》,通过层层清理共发现有3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的问题。按有关规定除有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兼留的外,有28名干部辞去了企业领导职务,有2名干部辞去了党政领导职务,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红顶商人”的问题。从5月上旬开始,在全市全面部署清理党政机关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部署开展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反规定用公款为干部职工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问题。目前这两项工作正在进一步清理之中。与此同时,为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城建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内外贸易局、市交通局联合以益纪[200X]6号文件发文,着重落实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提出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五项要求”,结合益阳企业改制的实际,提出明确规定,为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3、严格制止奢侈浪费,严厉打击赌博歪风。通过采取大力推行单位招待费限额、村级取消招待费、同城不准开餐招待和在机关食堂招待来客,以及单位实行会计委派、联审会签等一系列措施,全市奢侈浪费之风有所收敛。针对最近一

段时期以来,地下“六合彩”、“白扳刹”等赌博活动的蔓延,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以益纪[200X]8号文件联合发文,严禁党员、干部参与地下“六合彩”、“白扳刹”等赌博活动。并印发1000多份宣传资料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张贴,在《益阳日报》社和益阳电视台作了重要刊登和重点播报,设立三部举报电话,受理对党员、干部参与地下“六

合彩”、“白扳刹”等赌博活动的检举、揭发,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的赌博行为。

4、积极推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按照省纪委的工作部署,市纪委监察局对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小车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拿出了《益阳市党政机关小车定编及实行编制管理的办法》,同时还在严格落实通信工具配备使用和话费管理,积极推行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已拿出了具体方案提交市委常委讨论。今年上半年,全市共纠正超标超编车9台,其中(县)处级5台,(乡)科级4台。认真清理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及领导干部公费出国境旅游。通过清理控制压缩公费国内组团1个(6人),节约资金5万元。我们还与财政一道对市直各单位福利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查摸底。

三、进一步加大办案工作力度

1、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败三项工作任务之一,始终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1—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867批次,热线电话举报53次。初步核实案件线索185件,立案177件,其中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51人,结案117件,处分98人,其中县处级3人,乡科级33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初查初核案件线索11件,立案11件,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7人。比较典型的案件有:赫山法院执行局部分干警贪污受贿案、市广电公司原经理黄干樵贪污受贿案、市农资公司原经理陈建波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案、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纪检组长徐克仁违纪案和市教育局基教科经济窝案。特别是市教育局基教科经济窝案,立案6人,涉及副处级干部1人,违纪金额70多万元。

2、进一步规范了办案程序。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狠抓了办案程序的规范,“两规”、“两指”措施的审批和安全管理。制定和完善了“两规”、“两指”使用流程图和办案七个方面的制度,加大了案件初核的力度,力求做到办案中少用或不用“两规”、“两指”措施,同样突破案件。确保了办案安全,提高了办案质量。

3、重视信访举报,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今年在坚持特邀监察员定期接待信访制度的同时,信访工作呈现出两个“加强”。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接访工作得到加强,年初开始实行了纪委书记接待日制度。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胡忠雄每个季度用一天时间在信访室亲自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半年来,胡忠雄书记接待处理群众来访16批次,32人,对涉及到县处级干部的信访举报及重要信访件都亲自阅批,半年共阅批46件。三位副书记都实行了信访季度接待日,能当场解决的信访问题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定期或限期解决。副书记万铁牛阅批信访件3件,监察局局长袁国军阅批信访件12件,分管信访举报工作的副书记曹建林同志阅批信访件32件,分管局长热线的监察局副局长郭少泉同志与信访室的同志一道调查处理热线电话举报的信访案件。二是市纪委信访联系点的建设工作得到加强。市纪委信访室分别在南县下柴市、沅江共华镇和安化马路口镇建立了三个信访联系点,并经常到联系点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特别是南县下柴市乡变工作被动为主动,变上访为下访,实现连续四年“零”信访的好作法,得到省纪委、省监察厅的充分肯定。

四、继续深入开展纠风治乱专项治理

1、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乱办班、乱发资料“三乱”行为。重点整治学校和在职教师未经物价、财政、教育三家许可的各种乱收费行为;在职教师在学校、自己家中或租(借)用场地向本校学生提供有偿教学辅导和住宿行为;学校和在职教师向学生推荐和推销商品的行为;在职教师推荐和介绍学生参加寄养、寄托和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的行为;没有办学资格的机构和个人非法办学办班和从事对在校学生的寄养寄托行为。整治活动从5月份开始,分部署动员、自查自纠、检查督促、公开处理四个阶段,7月底结束。到目前为止,自查自纠乱收费金额155万多元,已全都清退清缴,撤销了赫山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龙光桥中心学校校长等5人的职务,解除了3位教师与原学校的聘任关系,调往农村余编缺员单位应聘。

2、继续狠抓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5月份,市医疗机构药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医疗机构200X年6月至200X年5月的消化系统、循环系统、抗肿瘤类药品实行了招标,招标采购的药品有885个品规(种),全市25家县级以上医院参加了招标采购,有37家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参加了投标,平均折扣率为26。药品实行招标采购后,一是保证了医疗单位临床用药质量,由于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上严把入围供药企业资质审批关,确保了医药质量,人民群众用药更加安全有效。二是降低了人民群众的医药负担,该次药品招标采购向患者让利达350万元,使人民群众从招标采购中真正得到了实惠。三是较好地规范了医疗机构的购销行为,招标采购增加了药品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加大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药品采购中的不正之风。

3、加强了粮价直补、粮种补贴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为了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促进粮食生产政策的通知》精神,确保粮价直补、粮种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提高农民多种粮、种好粮的积极性。4月23日到31日,市纠风办、市减负办组织两个督查组,对全市七个区县(市)落实粮食补贴资金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调查走访28个乡镇、102个行政村、1200多户农户,及时纠正了一些地方发放粮价直补金不张榜公布,用补贴资金强行抵扣农业税费等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到目前为止,全市按每亩8元的标准已发放到农民手中的粮价直补资金2401万元,占应补金额的99.3。已发放到农户的粮种补贴资金1121万元,占省补金额的99.12。

4、大力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为民办8件实事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为民办10件实事的情况,今年1—6月份,全市共开展执法监察项目72项,其中市级立项12项,县级立项61项,主办项目43项,协办项目30项,已办结67项;查出违纪金额780.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40.1万元;提出监察建议47条,被采纳47条,协助建章建制12项;发现案件线索18起,立案查处19起,处理人员总数32人,其中党纪处分9人,政纪处分2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重点对失地农民和城镇拆迁户补偿安置问题清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失地农民和城镇拆迁户补偿安置落实到位。截止6月6日止,全市共调查269宗用地,涉及项目255个。对桃江县桃花江民营创业园违规违法占用土地119.34亩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桃江县县委常委兼统战部长文元宝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桃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丁迪霞同志行政警告处分。认真开展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执法监察。今年上半年,共核准招标项目18个,招标率达100,先后派人员参与了益阳市资江四桥设计等6项重大工程招投标监督工作。查处违法违章工程9个,扣押资质证书9本,拆除违章建筑6处。加强了对重特大事故的查处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5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455起,死亡98人,重伤421人,直接经济损失1381.8万元。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对沅江市、资阳区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全面督查,会同安全生产管理局分别对沅江市七子浃乡洞庭鞭炮厂“3.6”爆炸事故、桃江县沾溪乡“3.21”非法渡船载客翻船事故、安化县田庄“3.27”中巴车因严重超载和人货混载翻车事故已分别作出处理。共处分责任人员18人,其中行政警告6人,行政记过7人,行政记大过1人,开除党籍1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另外南县茅草街湖南建材纸厂芦苇场火灾事故和省路桥集团九公司承建的茅草街大桥西洲引桥龙门吊倒塌造成三死一伤事故的调查已完毕。积极开展财务监察,重点围绕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的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财务监察。一是对群众反映赫山区衡龙桥工商所违规收费等问题对其财务进行检查,将有关问题移交市工商局纪检组进一步调查处理。二是对市第三人民医院、资阳区教育局收取驾驶员换证体检费和学生高考体检费的情况及安化县林业局的有关收费项目进行财务监察。三是对退耕还林资金、农业开发资金、水利专项资金等进行了财务检查。四是对国土局地价评估所和房管局房产估价所等社会中介组织就脱钩情况进行检查。

五、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精神,我们充分发挥“大宣教”格局作用,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重头戏来抓。去年底,认真扎实地开展了“艰苦奋斗、勤廉为民”优秀领导评选和表彰活动,今年初组织优秀领导干部代表到各区县(市)作巡回报告,推介了典型,弘扬了正气,反响很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纪处分条例》颁布实施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组织全市党员认真学习两个条例。市纪委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的通知》。发放条例合订本18000多册、辅导资料1500多套、光盘70盒。通过发挥各级新闻媒体的作用和组织开办专栏、举办培训班、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深入学习,掀起了学习两个条例的新高潮。据统计,市、县两级纪检监察组织举办条例培训班20多期,参与人数达3000多人次。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都专题组织学习了两个条例。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把两个条例的学习纳入了学习计划。为使条例学习更加深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联合举办党内法规知识电视抢答赛,比赛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由各区、县(市)组织进行初赛,市里在初赛的基础上于6月17日进行复赛,6月18日,市纪委代表队、朝阳开发区代表、桃江县代表队、沅江市代表队、市电力代表队、南县代表队在广电中心演播厅进行决赛,益阳电视台进行了全程录相,通过选手答题,观众问答、上下联动,掀起了学习条例的高潮,最后经过激励角逐,市纪委代表队获得一等奖。6月30日,益阳有线电视台在黄金时间全场播放了电视抢答赛现场录相。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着重抓了责任目标的分解与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要求,按照市第三届党代会和第三届人代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委常委和市人民政府正副市长的工作分工的变化,我们将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分工进行了落实。把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纳入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的总体工作目标和12名市委常委、5名政府副市长的岗位目标。我们还将七类45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市直60个部办委局,严格部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出了要求和措施。

2、着力抓好责任考核。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我们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一道,结合全市的双文明目标考核,组织参与了对7个区县(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系统考核。坚持把考核结果与双文明目标管理和领导干部的选拔与使用直接挂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3、严格抓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1—6月全市共有2名处级干部、10名科级干部因违反责任制规定受到责任追究和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4、认真落实责任报告制度。按规定我们及时就年度益阳市党政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执行责任制的情况向省委、省政府和省责任制办公室进行书面报告。并对下面各区县(市)班子及班子成员执行责任制的情况实行双向报告,班子成员个人报告及时存入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

5、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及“三项谈话制度”。按照中央、省里的要求,对实行区县(市)党委书记在区县(市)党委全会上述职述廉、市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市纪委负责人同区县(市)党委政府和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对市管领导干部的诫勉谈话等四项规定,市委已正式发文作了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正一项一项抓紧落实。

七、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打铁要靠自身硬。为把纪检监察这支队伍打造成一支铁军,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通过制定7大项、38小项《益阳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切实加强内部监督。1—6月选送5名同志参加了中央纪委、监察部举办的培训班,4月初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征文研讨及监察学会理论文章研讨和评选活动,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4月底,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率先在全市拿出三个副处级岗位进行公开竞争上岗,首开了副处级干部实行竞聘的先河,在全市上下产生了积极影响。并在全市面向社会和公务员系统公开招考了6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公务员为市纪委增添了新鲜血液。与此同时,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和中心工作,参加大众运动会,丰富机关工会活动,建整扶贫,社区扶建,招商引资,政协提案答复等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绩。

如何做好下半年的工作,有待从三个方面加强。

1、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的统一部署,对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如何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措施上有待加强。时间已过半,有的工作还刚刚部署,有的工作正在开展,要以过硬的工作措施来保证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2、单项具体工作,凡涉及牵头部门、责任单位的,要在协调配合上有所加强。如纠风治乱、万人测评党政机关作风建设等活动,需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只有积极协调配合,才能抓出工作成效。

3、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要在创新工作思路和创新工作方法上有所加强。创新能抓出工作特色,创新能抓出工作成果,不折不扣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第三篇:监察局执法综合室上半年总结

监察局执法综合室上半年总结 上半年,我室在州纪委、监察局的正确指导下以及县纪委监察局的直接领导下,按照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州纪委六届六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贴我县经济中心工作,全面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好执法监察工作。现将上半年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 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在学习过程中,重点学习了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州纪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全县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领导的讲话;结

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等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开展学习,进一步筑牢全局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自学的基础上极积参加单位组织的周一学习。今年上半年正值乡镇党委换届,为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综合室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了中纪委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的相关文件,为顺利完成乡党委换届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上半年共完成政治理论学习20余次。

二、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好执法监察工作的各项任务

全力配合支持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今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和州委六届十次会议精神,我室根据州委“千名干部进村人户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活动,积极响应县委、政府的号召,抽调人员投身到“千促”活动中,经过一个月的努力自

始至终地完成了“千促”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

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为使我县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强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推进招投标制度建设。我室会同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认真总结招投标统一平台和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的经验,积极探索廉洁、高效、公开招投标的有效形式。上半年我县共进行招投标5个,共涉及工程金额400多万元。签定《工程廉政合同》12份,涉及金额万元。 认真抓好工程建设领域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

我室会同发改、审计、财政、城建等部门和具体实施建设项目的单位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工程质量、进度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上半年共计验收各种工程建设项目18项,累计

资金:万元。

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问题工作

根据迪庆州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迪治工法1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室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了认真的自查,分别对县市政综合建设项目、县三个项目、县建设项目、县中心计生服务站建设项目、迪庆州水产良种场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治理排查整改。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迪庆州扩大内需检查组反馈的意见认真对照整改。经过整改,县市政综合设施建设项目、塔城派出所、巴迪派出所、迪庆州水产良种场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看守所、拘留所、防爆中队、攀天阁计生服务站、叶枝计生服务站、白济汛计生服务站中存在的缺环境影响评价的问题已整改,缺土地审批手续的问题因历史原因久远,造成整改困难,我室正加紧对以上未完成全部整改的单位跟踪监督,督促尽快完成

整改。

加大行政问责工作力度,着力解决责任追究不严、不到位的问题 为强化行政责任,促使行政负责人依法行政、恪尽职守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我室依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行政问责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大行政问责工作力度。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事实求是,分清责任,解决责任主体不明的问题。上半年针对县政府办公室陈继红同志未组织人员参加云南省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给予行政问责,在具体实施问责过程中,执法人员本着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方针政策,充分调查了解,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人。对县政府办提出严厉批评,要求县政府办公室认真反省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一是完善采购制度,规范采购程序。建立和完善我县政

府采购配套制度,逐步实现政府采购的法制化、透明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规范操作。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使采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从源头上得到控制,有效地防止采购资金的监督失控。通过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促进了廉政建设。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针对巴迪乡的水电开发正处于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中,各种投资者、技术人员、务工者纷纷涌入巴迪乡参与开发建设,县纪委监察执法综合室、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政务落实办公室、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四部门联合到巴迪乡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检查,经过检查明确要求巴迪乡各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保障好食品安全等后勤供应保障工作。最后,检查组对巴迪乡生猪定点屠宰场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巴迪乡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屠宰、检疫管理,在保

障市场供应的同时、确保肉品质量。二是加强新出台的定点屠宰管理法律法规和肉制品检验检疫知识的学习,确保依法、科学地做好屠宰管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三、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执法工作范围广、领域宽、任务重、人力少,造成顾此失彼的现象。如项目资金检查,项目多、资金大,不可能逐一地检查,只能靠单位自查,自查又不能实事求是地反映和揭露问题,导致检查流于形式。

知识面不够宽、业务不够精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监察工作。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纠正力度不大,对深层次问题的监督力度不够。

四、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一是围绕四项制度开展好上级统一部署和安排的执法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紧紧围绕委局安排的工作目标开

展执法监察工作。

三是继续加强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拓宽知识层面,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监察工作。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抓住不放,跟踪督察,避免检查流于形式。 四是加大效能监察力度,查找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漏洞,推动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机关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五是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检查,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事件的发生。 六是抓好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七是继续抓好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切实加强对重点工程的事中监督。

八是加大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为新农村提供保障。 九是继续抓好扩大内需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工程建设质量进度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是狠抓公车私用歪风,狠杀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第四篇:新和县2011上半年农业综合执法监察工作总结(上报监察局)

新和县农业局2011年上半年执法监察

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农资打假执法检查工作,有效地遏制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了全县广大农牧民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我局将今年上半年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了净化农资市场,整顿经营秩序,规范经营行为,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县成立春季农资市场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农业局牵头,工商局、质监局、监察局、公安局、农机局、供销社、农技站、种子站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从成员单位抽调骨干18人,开展了春季农资市场检查和春耕备耕农资准备入户检查活动,对全县农资经销企业、销售网点进行执法检查。并把检查情况进行了全县通报,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具体工作意见,促进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督工作进一步落实。上半年执法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50多人次,车辆40车次,抽查了全县110个农资经营企业、销售网点,入户检查六乡两镇22个村65个小组2097户农民已购买化肥、地膜、种子等农资质量、价格情况。通过4次联合检查,累计检查统计化肥9750吨(其中:尿素3570吨、磷肥2960吨、钾肥820吨、专用肥2320吨、其它80吨)、地膜1200吨、种子1300吨、农药80吨。抽验复混化肥8种,执法检查中查处违法种子案件21起(其 1

中:19起种子标签标注内容不规范,2 起未审定品种),结案21起,已收缴罚没款61000元。查处过期兽药8种,合计76盒/宝/支,价值达92元;查处超范围经营店5家、无照经营农机配件销售店3家。对于查处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关执法部门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和行政告诫书,要求限期整改纠正违法违规经营活动。通过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农资行为,净化农资市场,为我县春耕农业生产农资使用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使农资市场检查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我县坚持“面向领导、面向群众、面向管理对象”的宣传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一是出动农资市场检查宣传车,走村串乡进行广播宣传。由农业局牵头组织开展以“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为主题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共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二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成活动板报,在县城区、乡(镇、场)显要地段组织群众观看学习。三是年初组织肥料、种子、农药等农资商品经营者进行集中培训和学习整顿。同时,在农资市场检查过程中,特别是在对典型案件的查处中,我们一方面依法查清事实,严肃处理,维护农业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另一方面以此为反面教材进行宣传、教育,以案说法,以事警人,农资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提高农资执法水平。通过大力宣传及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杜绝了农产品污染,保证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今年上半年以来共印发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材料近3万份,制作板面12块,悬挂横幅5条、张贴标语50余张,受理投诉举报2人次,案件回访1人次,举办农药、肥料、种子经营户提高型培训班2期90余人次,农民现场指导培训17场次、3800余人次,接待咨询群众0.3万人次。

3、加强监督,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农资市场检查工作,加强了对农资市场和农资经销企业(经销点)的监管力度。我县在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经营户档案,今年建立并完善种子、农药、肥料等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经营档案158份。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经营资质严格审查。今年以来,对全县农资经营市场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销售未经登记、审定、批准的农资产品;伪造产品登记证、批准文号、生产经营许可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变质失效等违法行为。三是严把市场检查关。实行执法人员分片包乡,巡回检查制,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通过严厉打击各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净化农资市场,为我县农资质量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四是狠抓关键期执法。今年我县加大了关键期执法力度,通过执法和宣传,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企业、网点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净化农资市场,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五是变临时执法为长期执法。我县要求各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变临时执法为长期执法,每天都有执法人员到农资市场开展执法检查,保证执法效果。六是狠抓农资经营企业的规范经营管理工作。针对化肥等农资品种、含量杂乱的问题,我县加大对经营企业的管理和引导,要求他们必须按照我县施肥方案经营农资,凡按要求经营的企业向全县以“放心农资店”进行推荐,否则将列入黑名单,限制其经营销售。

4、加强协作,从严执法。

为了有效的打击农资经营违法行为,遏制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协作能力,我县抽调7个成员单位14人,组成两个检查组。同时,强化职能,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工商局负责农资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市场经营秩序和产品虚假广告的检查;质监局负责农资产品的质量认

证工作;农业局负责农药、化肥产品的登记和标签检查;农机局负责农机销售网点经营秩序和管理。检查采取上下联动,集中清理的方式,集中3天时间,对全县158家农资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严格坚持“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制假售假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包庇、纵容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受到处理的不放过。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职能分工的要求迅速予以查处,从而有力地打击了制假售假者的嚣张气焰,保证了农资打假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二、存在的问题

1、农资市场布点较多,不利于市场管理。目前,我县拥有农资经营门市部158家(其中:种子经销店33家),农资市场极为分散。同时,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一些法律法规原设定的行政许可相继被取消,开办农资经营企业降低了门槛,使一些不具备专业知识、法律知识的人员从事农资的经营活动。这些都给农业执法、市场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2、农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表现为对农业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和与农业执法有关的法律掌握不能融会贯通,不能把握法律精神,不能准确应用法律条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对农资市场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责,真正做到整治工作任务、机构、人员、经费和措施五落实,承担起农资市场整治的日常监管任务,全面负责全县农资市场的监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2、进一步推进农资市场整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把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做到依

法查处,规范程序,有序监管,有效监督。

3、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整治综合执法能力,形成以综合执法机构为主的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农资市场执法体系。

4、进一步强化社会舆论宣传监督作用,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参与,提高农资市场整治工作效率,取得更加令人满意的效果。

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强化责任,加大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的宣传,提高农资经营网点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使农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我县农业生产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新和县农业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第五篇: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上半年监察执法工作总结

附件:

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上半年监察执法工作总结

(国家煤矿安监局,2010年8月)

一、上半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情况

上半年,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局)及其所属分局按照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以下分别简称总局和国家局)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有效促进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按计划实施监察,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工作计划。2010年,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总监察工作日计划372353天,上半年各省局共完成204502天,完成计划的55%。其中,“三项监察”工作日计划125010天,完成72352天,完成计划的58%;监督检查地方监管工作日计划34816天,完成18543天,完成计划的53%;其他监察工作日计划212527天,完成113607天,完成计划的53%。“三项监察”执法矿次计划19293矿次,上半年完成12016矿次,完成计划的62%。其中,重点监察计划7200矿次,完成4176矿次,完成计划的58%;专项监察计划7213矿次,完成5131矿次,完成计划的71%;定期监察计划4860矿次,完成2711矿次,完成计划的56%。

2.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三项监察”。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监察执法工作中,注重结合辖区煤矿实际,突出灾害严重的矿井和事故多发地区等执法工作重点,扎实开展重点监 1

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贵州局突出了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两个重点,开展了突出矿井检查和技术“会诊”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瓦斯隐患;积极推行先进的防治水技术。召开了防治水现场会,湖南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二季度专项监察工作的通知》,对国家局要求开展的“一三一”行动做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组织4个小组,由局领导带队,开展大检查,并对检查重点进行了细化。在“两节”、“两会”、“五一”等重点时段期间,各省局结合辖区煤矿特点,开展了定期监察,保证了重点时段的煤矿安全生产。

3.强化执法考核,保证按计划实施监察。各省局为提高监察执法效能,强化了执法考核,分别制定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省局机关各处室和各分局的执法情况进行考核。河南局采取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阅资料、抽查执法案卷等方式进行考核,查阅资料包括各类文件、执法制度、月度执法计划、执法计划调整报告、文书评查报告等,抽查案卷包括安全专篇审查和安全设施、安全条件竣工验收、安全培训、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审批、行政处罚、事故调查等执法案卷。四川局印发了《关于加强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三项监察”的实施和考核内容、标准,对分局监察执法从执法主体、执法证据、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结案情况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同时对分局执法文书进行抽查,从文书制作、使用、送达、执行、结案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4.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安全监察自由裁量权。《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标准》)印发后,北京、河北、辽宁、吉林、安徽、河南、湖北、重庆、 2

四川、云南、宁夏、新疆等12个省局结合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相继制定了《实施标准》实施细则。辽宁局研究提出了执行《实施标准》的七项原则规定:一是明确实施标准的适用范围;二是行政处罚遵循过罚相当的原则;三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四是依法从轻处罚的原则;五是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六是对多项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七是不同数额行政处罚分设权限的原则。自2006年以来,该局连续四年被辽宁省政府评为执法标杆单位。江苏局严格执行《实施标准》,对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的煤矿,按照罚款200万元的上限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今年上半年,该局辖区内杜绝了煤矿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

5.健全制度体系,规范监察执法行为。各省局注重抓好安全监察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抓责任落实,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安徽局制定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现场监察要素表》等6个规范性文件,健全了监察执法工作制度。福建局建立了行政处罚内部评议制度和廉政监督卡制度,按照未经现场调查取证不予立案、事实不清不予立案、证据不足不予立案、意见不统一不予立案的“四不立案”原则和法律适用不当不予通过、处罚有疑问不予通过的“处罚两不过”原则,对监察执法中的各类行政处罚组织内部评议,并规定监察人员在执法时填写《廉政监督卡》,保证公正、公开、廉洁执法。兵团分局建立完善了监察执法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制度,成立监察执法考核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对各监察室监察计划完成情况和执法文书的制作进行考核、评比,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建立了监察员主办、限时办结及告知制度,用严明的管理制度规范监 3

察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了监察工作效率。

6.创新执法方式,提升监察执法效能。各省局在推广集中监察、解剖监察、示范监察、异地监察等方式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执法方式,进一步提高了监察执法的效率和效果。山西局实行网络式监控监察,制定了《煤矿安全网络式监控监察办法》,适时监控煤矿证照、矿井隐患排查治理等九个方面情况,所属分局每旬将监控矿井生产、安全状况、井下生产作业人员和带班领导等情况汇总上报省局。吉林局注重监察和服务相结合,约请事故多发、安全生产问题较多煤矿企业的主要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进行谈话,帮助企业查找安全生产问题,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帮助企业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陕西局将历年的行政处罚案卷列出明细,对行政处罚未落实的,查明原因并研究下一步措施,对落实确有困难的分步落实,对抗拒执法的一律列入“黑名单”,暂停该矿相关审批事项,督促其将行政处罚落到实处。

(二)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情况

1.严格安全准入,做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各省局严格标准和程序,规范开展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工作,依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等标准、规范和规定,严格坚持“四个不准”,即项目未经核准不准受理安全专篇、安全专篇未审批不准开工建设、未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准进行矿井竣工验收、安全设施和条件未通过竣工验收不准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等制度,对矿井进行安全设施审查和验收。上半年,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煤矿建设项目371个,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煤矿建设项目157个。

2.狠抓源头治理,认真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监察。各省局按照总局、国家局《关于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和国家局《关于组织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监察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监察。山西局深刻吸取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教训,组织开展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监察,共监察建设矿井216个,查出各类违法违规和安全生产隐患659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644份,对52个煤矿罚款1645万元。宁夏局根据建设矿井特点确定重点监察对象,由局领导带队,会同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安监局及有关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将查出的问题向自治区政府进行汇报,提请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情况 1.严格安全许可,扎实开展颁证管理工作。各省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颁证标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管理工作。截至6月底,全国共颁证12498个,其中:企业证641个,矿井证11857个。上半年新颁证262个,其中:企业证17个,矿井证245个;延期许可证518个,全部为矿井证;变更许可证579个,其中:企业证22个,矿井证557个;注销许可证327个,其中:企业证8个,矿井证319个。

2.开展专项监察,督促企业持续保持颁证条件。各省局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监察纳入执法计划,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通过专项监察督促煤矿企业持续保持颁证条件,对监察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进行处罚。云南局 5

制定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条件专项监察制度》,健全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明确了专项监察的具体步骤:一是由县级监管部门组织煤矿学习专项监察的工作要求;二是由煤矿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和专项监察的具体内容进行自检自查;三是由地方监管部门对矿井是否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四是对存在重大隐患和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煤矿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五是对专项监察合格的矿井,在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上加盖专项监察合格印章,对不合格的矿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向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3.完善工作程序,严把安全许可关口。各省局设立了办证大厅或办证窗口,制定完善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受理、审查、制证、颁发等工作程序,明确了各岗位工作职责,严把安全许可关口。河北局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的各个环节纳入了工作程序,细化了各环节相衔接的要求。从资料接收到存档,每个环节都明确了要求和责任。对暂扣、吊销、注销、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也提出了具体的程序化规定。黑龙江局出台了《黑龙江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的各个环节,实行受理和审批分开,及时研究审批,做到了严格审核、集体决策、依法颁证。

(四)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1.制定实施办法,推动监督检查地方监管工作的开展。总局、国家局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后,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 6

海、宁夏、兵团等18个省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对地方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多数省局在具体实施办法中确立了省局负责监督检查市级监管部门,所属分局负责监督检查县级监管部门的“下管一级”的工作原则。

2.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各省局认真履行职责,采取量化考核、联合执法等方式,不断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地方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江西局制定了量化评分表,将监督检查地方监管工作的内容细化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情况,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情况,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的情况等10大项、25小项进行量化考评。湖南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监察建议和报告的内容及格式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以省政府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明查暗访和集中执法活动为抓手,以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为载体,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向省政府报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二、上半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但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单位执法计划完成不均衡。个别省局和分局全年总监察工作日或全年“三项监察”执法矿次未能实现时间过半、完成计划过半。个别省局和分局执法计划分项完成进度不平衡, 7

虽然实现了计划总量完成过半,但分项监察工作日和监察执法矿次完成比例有的过高,有的过低,进度不平衡,监察执法计划执行的严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地区煤矿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边建边批、批小建大等问题,有的未经核准即开工建设,有的在安全设施设计未审批的情况下非法施工,有的存在边整合、边建设、边生产的情况,有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部分资源整合煤矿存在整合方案不落实、进展缓慢等问题,假整合、真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有的还酿成事故。

(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个别省局安全生产许可证基础管理工作仍较薄弱,有的未完整建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综合管理数据库》,不能全面反映煤矿企业基本情况及持证情况;有的省局未按要求及时向国家局上报相关统计表格;有的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对颁证情况进行定期公告。

(四)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有待深化。部分地区地方监管责任没有很好地落实,监管人员不能有效开展工作;有的地区没有明确煤矿新建项目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市级以下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力量不足、经费不够、工作不规范;有的地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人员数量不足,缺乏煤矿专业知识。同时,个别省局和分局对地方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存在畏难情绪,工作力度不够。

三、下步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要求

今年后几个月,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 8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严格执法,严厉打非,严防煤矿重特大事故,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努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要按照总局、国家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利用各种方法途径,认真组织煤矿企业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强化宣传教育。要结合下半年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研究制定贯彻落实《通知》的配套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开展好“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科学组织,严格按计划实施监察。要强化严格按计划实施监察的意识,严格执行国家局年初审批(备案)的执法计划,保证执法计划的严肃性。在执行执法计划过程中,要统筹安排,科学组织,既要确保全年执法工作任务和各个分项任务的完成,又要保证执法计划执行的均衡性。确需调整执法计划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后的计划不得降低总监察工作日数和“三项监察”执法矿次。要加强对执法计划的考核,做到底数清晰。要及时分析执行计划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执法计划的完成。

(三)进一步完善程序和制度,规范监察执法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实施标准》,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证执法行为的规范化。要建立健全监察执法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努力推进执法行为的制度化。要健全完善监 9

察执法程序,做到编制计划、编制预案、亮证执法、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通报情况、整改复查、总结归档等环环相扣,实现执法行为的程序化。通过规范执法行为,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通知精神,做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要贯彻落实总局、国家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70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工作,切实提高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水平。对未经核准的煤矿建设项目,不予受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审批安全设施设计的,不准开工;未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予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对资源整合矿井未履行相关手续的,一律不允许开工建设;进入建设程序的,要督促其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严禁借建设名义违法组织生产。对无视监察指令、冒险蛮干的煤矿建设项目,要依法严厉打击直至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五)进一步严格许可,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管理工作。要贯彻落实安全许可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严格许可,严把安全准入关口。对尚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要限期办理,拒不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依法进行处罚。要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颁发和延期审查,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办矿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建立健全煤矿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按时报送相关统计报表。要积极推广应用“金安”工程系统,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六)进一步履行职责,强化对地方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要继续贯彻落实总局、国家局《关于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和政府,加强与地方国土、公安、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更大的煤矿安全工作合力。要针对监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地方政府提交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建议书,向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送达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监察意见书。要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继续组织开展示范监察,切实提高地方监管部门的执法水平,促进地方监管责任的落实。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基层党建巡视整改方案下一篇:基层检察机关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