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客体的分类范文

2022-06-23

第一篇:认识客体的分类范文

商标权客体的分类是什么

商标权客体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根据使用对象的不同,商标可以划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1)商品商标。商品商标是表明商品出处的标志,它能把不同企业生产的相同或类似产品区别开来。《商标法》第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 2)服务商标。所谓服务商标,是指服务的提供者为将自己的服务与他人的服务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志。这里所说的服务,指的是无形的服务,如广告业、保险业、银行业、不动产业、运输业、音像出租业、餐馆等行业提供的服务。服务并非仅限于营利性的服务,也包括非营利性的服务,例如,医院和学校等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所提供的服务。

服务商标的保护在我国始于1993年,《商标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由于服务商标在性质上与商品商标非常接近,基本适用于同样的标准,因此对服务商标的保护有时候通过非常简短的修订就能引入现行商标法中。实际上,我国在1993年修改《商标法》时除了在第四条增加第二款外,仅通过第三款的一句简短说明,就使服务商标的保护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第三款的内容是:“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2、根据使用目的的不同,商标可划分为防御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

1)防御商标。防御商标是注册人不仅自己不使用,而且还禁止他人注册或使用的商标。防御商标制度是为了保护驰名商标而采取的一种特殊措施,我国没有建立这种制度。 2)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如真皮标志、绿色食品标志。 证明商标的特点是注册人自己不得使用,只能由符合一定条件并履行一定手续的他人使用。1994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22号令)第八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凡符合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条件的,在履行注册人所规定的手续后,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证明商标规定条件的,注册人不得拒绝其使用。”“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得在自己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 3)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用以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凡集体商标注册人所属成员,均可使用该集体商标,但须按该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履行必要的手续。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22号令第七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集体商标不得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而且不得转让。

3、按知名度的高低和保护范围的大小可以分为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根据法律地位的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不同,二者均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对于普通商标来说,只有注册商标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末注册商标一般不受法律的保护。对于驰名商标来说,不论其注册与否,都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但注册的驰名商标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相比,往往可以获得更大范围的保护。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末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获得特殊保护,而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注册的驰名商标不仅可以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获得保护,而且还可以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甚至全类商品上以及禁止企业名称侵权方面获得特殊保护。

4、根据构成成分或状态的不同可以划分为视觉商标、听觉商标(音响商标)和味觉商标(气味商标)。

这是一种比较常用的划分方法。我国现阶段不受理听觉商标和味觉商标的注册申请。视觉商标包括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两种,我国仅受理平面商标的注册申请,立体商标尚未予以注册和保护。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第二篇:税收法律关系的体系及客体

「摘 要」: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学的基本范畴,关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研究是目前学术界的薄弱环节。本文以税收法律关系的体系为参照系,认为税收体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税权,税收征纳实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税收收入,税收征纳程序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税收行为,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可以高度概括为税收利益。

「关键词」:税收法律关系;体系;客体

法律关系是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是构筑整个法学体系的基石之一,它可以被应用到各门具体的法学学科之中,并形成为具有特定内容和意义的该部门法学所独有的基本范畴。 税收法律关系作为税法学的基本范畴,由它可以推演出一系列的税法学的重要范畴,由这些重要的范畴又可以进一步推演出一系列更具体的一般范畴,从而可以构筑税法学范畴体系的大体轮廓。因此,税法学可称为以税收法律关系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学研究的核心范畴。“理论的科学性取决于范畴及其内容的科学性。”因此,建立科学的税收法律关系的范畴对于税法学的发展与成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税收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对于构筑科学的税收法律关系的范畴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体系

在探讨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之前,有必要先探讨一下税收关系与税法体系。因为,税收关系是税收法律关系的经济基础,而税法体系又在根本上决定着税收法律关系的体系。

税法的体系是由一国现行的所有税收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税法部门从而形成的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有机整体。税法的体系取决于税法调整对象的体系与结构。税法调整的税收关系可以分为两大类:税收体制关系与税收征纳关系。依据税收关系的结构与体系可以构筑税法的体系,即税法可划分为税收体制法和税收征纳法两类。税收征纳法可分为税收征纳实体法和税收征纳程序法。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确认和调整在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以及征税主体内部各主体之间发生的税收征纳关系和税收体制关系的过程中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体系是指由各种税收法律关系所组成的多层次的、内部协调统一的有机整体。它是由税法的体系并在根本上由税收关系的体系所决定的。由上文的论述可知,税收法律关系由税收体制法律关系和税收征纳法律关系所组成。税收征纳法律关系由税收征纳实体法律关系和税收征纳程序法律关系所组成。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在这一问题上税法学界的争议不大,一般认为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货币、实物和行为,而前两者又可合称为“税收利益”。

然而,从整个法学界的角度来讲,法律关系的客体却是一个存在很大争议的问题,无论是法理学界,还是部门法学界对此问题都存在着激烈的争论。

首先,就法理学本身对法律关系客体的研究来说,其观点是众说纷纭,至今没有定论。如有学者认为:“法律关系客体是最为复杂、最为混乱不堪的问题。”

其次,从部门法学的角度来讲,对法律关系的客体的理解也存在众多争议。在民法学界就存在着“利益说”、“行为说”和“社会关系说”三种不同的观点。在刑法学界,关于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也存在不同的观点。另外,其他部门法学的学者纷纷提出:“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劳动力”,竞争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竞争秩序(也可以理解为竞争机制)”,“统计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广泛性,几乎包括所有的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目标企业的财产所有权或经营控制权便理所当然成为企业并购法律关系的客体”等诸多观点。

法理学界和各部门法学界对法律关系客体理解上的差异,为本文探讨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问题制造了诸多障碍,使得税法学界无法直接借鉴法理学或其他部门法学的既有的研究成果,而必须在法理学和各部门法学现有观点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法学的特殊研究对象进行创造性地研究。

借鉴法学界已有研究成果,本文认为,客体是法律关系的必备要素之一。因为,从语义上讲,“客体”与“主体”相对,指的是主体的意志和行为所指向、影响和作用的客观对象。它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发生权利义务的中介。任何一种关系都需要中介,关系通过中介而发生,又通过中介而构成。

法律关系的客体既然是法律关系主体发生权利义务的中介,是主体作用力所指向之对象,因此,从理论上讲,法律关系的具体客体是无限多样的,把它们抽象化,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七类:国家权力;人身、人格;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法人;物;精神产品(包括知识产品和道德产品);信息。 这七类客体还可以进一步抽象为“利益”或“利益载体”等更一般的概念。由此我们可以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一定的利益。

本文从税收法律关系的体系出发认为,在税收体制法律关系中各相关主体(中央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和地方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是税权,因为税收体制法主要就是分配税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权在税法学界是一个有着不同含义的概念,但通常所理解的税权是指国家或政府的征税权或税收管辖权。本文所使用的税权指的是国家对税收事务所享有的权力,国家所享有的这种税权是一种从国家统治权派生出来的一种政治权力,当这种政治权力由法律规范来调整时就成为一种法律上的权利。因此,作为税收体制法律关系客体的税权指的是政治意义上的权力,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权利。

国家是一个抽象的政治实体,它由一系列行使国家各项权能的职能机关所组成,它的权力也要由这些具体的职能机关来行使,这样就会出现如何在国家的各职能机关分配国家的某项权力的问题。在这种分配国家某项权力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就是体制关系,用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和调整这种关系,就产生了体制法律关系。具体到税收体制法律关系,在这一法律关系中,其主体是中央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一定级别以上的地方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它们的权利与义务是合而为一的,其权利是依法“行使”其所享有的税权,其义务是“依法”

行使其所享有的税权。因此,其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税权,税权充当其权利义务的载体,是其权利义务作用的对象。因此,税收体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税权。

在税收征纳实体法律关系中,其主体分别是国家与纳税人,国家享有税收债权,纳税人承担税收债务,在这一法律关系中各相关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共同对象是税收收入,主要包括货币和实物。

在税收征纳程序法律关系中,其主体分别是征税机关和纳税人、代扣代缴义务人,各相关主体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是税收行为,因为,税务机关的权利是要求纳税人为或不为某种税收上的行为,而纳税人的权利也是要求税务机关为或不为某种税收上的行为。

由于法律关系的统一客体是利益,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也可以高度概括、抽象为税收利益。当然,这里所说的税收利益已不同于学界通常所理解的、作为税收征纳实体法律关系客体的税收利益,那里的税收利益是具体的利益,即货币和实物等经济利益,也就是本文所使用的税收收入。而作为税收法律关系统一客体的税收利益指的是广义上的利益,既包括经济利益,也包括权力利益和权利利益。

本文所述观点与税法学界的一般观点的区别有四:其一,本文是在税收法律关系体系的理论框架下来探讨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显得条理清晰、层次分明,而且可以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其他问题组成一个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有机统一整体;其二 ,本文提出了税权是税收体制法律关系的客体的观点,笔者尚未见到学界有人提出这一观点,其科学性及价值如何尚有待学界讨论;其三,本文所说的“税收行为”不同于学界一般理解的“行为”,学界一般理解的行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税收征收管理机关在制定、颁布和实现税法的过程中享有税收管理权限,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17 而本文所理解的税收行为则是指在税收征纳程序法律关系中征税机关与纳税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笔者之所以提出“税收行为”的概念是与本文把征税机关定位于国家税法的执行机关以及在税收征纳程序法律关系中征税机关与纳税人法律地位平等的观点相一致的。18 本文这一观点的科学性及其价值同样有待学界讨论。其四,本文概括出了税收法律关系的统一客体是税收利益,但这是在广义上来理解的税收利益,而不同于学界一般理解的狭义的税收利益。同时本文主张用税收收入来取代学界一般理解的税收利益的概念。

注释:

1 参见刘剑文、李刚:《税收法律关系新论》,载《法学研究》1999年第4期。

2 参见(日)金子宏 :《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18页。

3 张文显:《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3页。

4 参见张守文 :《税法原理》(第2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28页。

5 参见刘剑文、李刚:《税收法律关系新论》,载《法学研究》1999年第4期。

6 王勇飞、张贵成主编:《中国法理学研究综述与评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537—538页。

7 “利益说”参见郑少华、金慧华:《试论现代商人法-规范市场交易主体的新模式》,载《法学》1995年第2期。“行为说”参见佟柔:《民法原理》,法律出版社1987年第2版,第35页。“社会关系说”参见[苏]A.K.斯塔利科维奇:《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几个理论问题》,《政法译丛》1957年第5期。

8 刘剑文主编:《财政税收法》法律出版社,1997,179页。

9 关于征税机关与纳税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具体论述,可参见拙著:《试论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载于《河北法学》2001年增刊(第19卷)。

第三篇:垃圾分类齐认识

《垃圾分类齐认识》综合实践活动方案 番禺区洛浦沙溪小学 指导教师:陈惠莲刘伟峰

一、选题背景

地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大自然美丽而又神奇,并为我们提供了优良的环境,可不知不觉中,我们的家园却被垃圾所包围,但智慧的人们又及时的采取了种种环境保护措施。众所周知,“三创”之风吹遍全,各地溢满了三创响亮口号,各个角落的人们都在用实际行动献上一份力。为培养学生主人翁意识,树立环保意识以及能源意识,养成节约资源的好习惯,把课堂所学与生活实际相联系。而我们人类的生活习惯与地球的环境息息相关,开展这次文明处理垃圾综合实践活动,正是为了让学生通过自己日常生活,了解更多垃圾处理的知识,从而引起学生热爱环境,热爱大自然的情感,并从中唤醒学生的环保意识。

二、活动目标

(一)总目标

地球是人类的共同家园,然而随着社会的工业化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类对地球的攫取和破坏不断加速,工业垃圾与生活垃圾的产生越来越多,直接影响到人类的生活环境,情况已到了令人瞩目惊心的地步了。本实践活动就是想通过学生亲身去参与到垃圾分类活动中,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热爱周围环境,进而热爱大自然、热爱地球的目的。

(二)具体目标

1、知识与技能目标

(1)通过活动,使学生了解垃圾的危害,增强环保意识。

(2)通过写处理垃圾的方案,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想象能力。 (3)通过活动,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的能力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

2、过程与方法目标

(1)能合理把垃圾进行分类。

(2)学会通过各种不同的途径搜集有关垃圾分类的知识。 (3)掌握初步垃圾分类的知识。

3、情感与态度目标

(1)通过小组交流,使学生了解垃圾的危害,增强环保意识。

(2)通过这次活动作品交流展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想象能力。 (3)在活动过程中体验参与观察和活动的乐趣。

第四篇:浅析企业文化传播中主客体的关系

论文内容提要:一定历史条件下,企业文化按照传播范围的不同,企业文化的传播可分为企业内部传播和企业对外传播。传播学认为,传播活动实质上是一个由传播盛主体运用共同享有的符号、系统、媒体,将信息传递给传播受众,并接受其反馈的

过程。

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共同价值观、精神行为准则以及在规章带幢、行为方式和物质设施中表现出来的企业文化。必然要围绕着企业相应的目标组织企业内部员工之间和企业与外环境之间所进行的信息传播以协调企业各种关系。但在实践企业文

化的传播活动中,存在一个较为特殊的现象:传播主客体的二重性。

一、企业文化内外传播中的主客体二重性

传播者本身即使首先应该是接受者,然后才是传播者。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文化的内传播者,主要指创业者、管理层人员、负责企业文化的宣传部门等必须首先自己接受本企业的文化,成为本企业精神的践行者,才能够准确地传播本企业文化。企业的普通职工在企业文化的传播中同样要充当两种角色,企业文化是体现在企业人活动的方方面面的一种看不见而又具有强大影响的力量。布自己日常的生产或工作实践中去不断地强化传播,直接关系到企业文化的传播效果,职工与职工之间的互动认同和相互传播过程中,一方面作为企业文化的接受者,另一方面又作为反复传播强化的基层实践者,具有双重身份,体现内传播的主客体二重性。另外,企业文化传播中尤其要注意意见领袖的作用。企业文化在内传播中一定要重视意见领袖作为传播者与普通员工之间中介人的特殊力量。企业文化的内传播要求创业者、管理层人员、负责企业文化的宣传部门等就必须首先向意见领袖正确传递本企业的以价值观、企业精神、理想追求为核心、包括企业制度、习俗及体现企业理念的一切物质要素在

内的综合企业文化,并将他们自身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个人利益统

一、同化到整个企业中来。

传播理论认为,传播可分为四大类,即个人传播、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企业文化在对外传播时尤其要善于借助

以大众媒体为依托的大众传播的巨大力量来取得更好的效果。

网络时代,企业可以开办一个企业自己的网站或宣传企业的主页,便于受众的全面查阅和了解。根据传播学中的守门人理论,在大众传媒中,存在着能决定什么性质的信息可以被传播、传播多少以及怎样传播的人或机构的把关者,即守门人。而守门人实际上是一个集选择性接受者和传播者于一身的二重角色。首先,他应是一位接受者。这时,他完全以普通受众的心态和眼光来看待和审视这些未正式进人传播渠道的消息资料,然后,他将选择企业文化中的内容,向外传播,担任传播者的角色。普通社会大众,在接受某企业文化的以后,也会充当传播者,向更广泛的领域和更广泛的大众进行传播,他们不仅仅是企业文化外传播的受众,从某种程度上讲,普通社会大众的口碑,最具有传播胜。企业人或与企业具有商务合作关系的媒体为企业所作的企业文化外传播,始终摆脱不了令人置疑的低可信度,只有第三方的普通社会大众的话反而具有可信性。不仅如此,他具有传播面广,传播时间持久的特性。企业必须正确对待普通大众的传播力量,正确引导,及时纠偏不正确的传播内容,极力

维护企业文化庄公众中的正面形象。

二、企业文化的内外传播

企业这„特殊组织,需要进行对外传播活动,其中企业文化传播是其重要的内容。全面、准确地对外展示、传播本企业的文化,最终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留下一个美好印象,塑造兼具文明度、知名度和美誉度于一体的企业形象,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企业将自己的企业文化向这些部门传播,让最具评价力的社会公众来充分认识自己的文化,并塑造良好的公共形象,推进企业发展。因此,企业出于自身的发展目的而主动保持并推进与外部环境的种种联系,其中企业文化的全方位对外传播是促使企业与其他

组织间关系及行为的协调,从而保证企业具有良好的运作环境。

在企业文化传播中倒可一个企业的职工、管理者和股东,都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他们是本企业文化活动的主体,其自身的言论与行动,会付企业文化的客观形象作出贡献或产生损害;另一方面,他们也会像局外人那样,对本企业文化加以反映、认识和评价,并得出本企业的形象究竟如何的结论。这个结论就是他们头脑中形成的关于本企业文化的主观印象。这种印象首先是由企业文化的客观形象所决定的,但却不是由它唯一决定的,人的认识水平、价值观念和特殊需求也参与决定。一般说来,企业内部的每一个职工、管理者和股东,对于本企业都有一个理想的企业形象要求,在进行对本企业文化的评价时,他们会将认识到的企业文化的客观形象同自己的理想企业形象进行对比,并做出本单位的企业形象是好或是坏的半嘶。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全方位的传播让他们去更精确的了解、认识客观企业形象甚至按照他们的理想企业形象进一步改善本企业形象。我们在探讨企业文化的主要传播对象时,应首先以企业中的全体员工为一级传播客体。

人们往往通过企业文化的外显部分,即一切能表现企业文化的某种特质的物质形态或动作方式来理解企业文化的内涵。外显

部分是企业文化的最直接的外在体现,它容易观察,但有时其代表的意义却不易确切定义,即某种现象究竟代表哪种文化内容和意义,观察者的理解是不会完全相同的,描述和解说上总是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差异,有时甚至会得出相反的意义。因此,企业文化内部传播的意义还在于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在企业全体员工中加强、深化交流和沟通,形成对企业物质文化、制度及行为方式、企业精神和价值观的共识,以减少甚至消除企业内部冲突和分歧,从而便于以整合和一体化的风貌对外展示企业形象。

三、企业文化内外传播中主客体的转化

企业文化是以价值观为核心的关于企业整体状况的综合信息,它表现为企业独特的行为方式。作为企业成员不仅要知晓角色信息,也要熟悉企业文化,只有达到文化层面的认同,个体才能融人群体之中,成为企业的“真正”一员。应该说,这一群体同化过程无时无刻不存在信息传才番活动,没有传播,同化是难以实现的。企业中也存在着群体同化过程,具体表现为通过企业文化的传播,使全体员工共享企业的价值观、企业精神、经营理念,共同遵循企业规章制度,共创企业独特的物质、精神风貌。因而,企业员工首先是以企业文化内传播客体的身份而存在的。

同时,企业员工也是企业文化外传播的主体之一。这是因为,企业文化外传播的第一类社会公众对象可以说是顾客,而顾客与企业发生关系,是通过两种形式来实现的,一是使用该企业的产品或享受该企业提供的服务,上是与该企业的职工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简而言之,一是借助于企业的物,二是借助于企业的人。企业中的每一位员工都应强化自己也是“企业文化传播主体”的意识,并在日常工作和行为表现上注意要符合企业规范,不至于给企业形象抹黑。

很显然,企业组织中的很多部门和成员都不同程度地扮演着延伸者的角色,这样才能使企业与环境的联系得以保持并处于经常状态。如营销代理和采购代理、市场部门和广告部门、公关部门、招聘部门、传播顾问和解说者、接待部门等,他们通过接受环境的反馈了解企业行为缺陷,为企业调整提供政策咨询。另外,值得指出的是,从一定意义上说,企业中设立的所有部门及全体成员都具有边界延伸者的意义,而且延伸者的作用发挥也并非只通过业务行为加以表现,它实际上集中在几乎所有的企业组织行为之中

第五篇:作文素材分类整理(认识自我)

[作文素材分类整理]作文素材分类整理

一、正面素材

(一)古代

1.鲍叔牙:认清自己的能力,荐管仲为相。

2.皇太极:认清形势,不急于大举进攻明王朝。

3.刘邦:攻进成阳后,能认清实力和形势,虽爱财而秋毫无犯,并约法三章收服民心。

4.庄子:充分认识自己的本性,在楚国相位诱惑面前持竿不顾。

(二)现代

1.史铁生:认清现实,从事文学创作。

2.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央认清中国是人均GDP耗能最高的国家所提出的经济发展战。

3.丁俊晖:认清自己兴趣所在,小小年纪成为台球名将。

4:周杰伦:认清自己,坚持走自己的音乐之路,不跟风。

5.张越:央视《半边天》主持人,认清自我,不盲从,形成自己独特的主持风格。

6.李素丽:认清自己的工作岗位,虽然平凡但能作出不平凡的贡献。

7.刘翔:原来从事跳高,后来认清自己的优势,改练田径110米跨栏,终成世界冠军他还拒绝剧组邀请出演。

8.马连良:能认清自己嗓音沙哑的特点.创造低回婉转、回味悠长的马派唱腔。

9.陈省身:认清自己不善交际,埋首数学研究,终成大师。

(三)外国

1.赖斯:认清自己,从学习钢琴转向从政,成为国际政坛风云人物。

2.德国:正视耻辱历史,认清自己所应承担的历史责任。

3.新加坡:弹丸小国能认清自己独特的旅游优势--阳光。

4.马克?吐温:开始热衷发明,后来经商,都不成功,逐步认清自己能力所在,从事写作成名家。 5.爱因斯坦:认清自己兴趣和能力在物理领域.拒绝出任以色列总统。

6.梵高:即使生前没卖出一幅画,但能认清自己的理想追求永不放弃,终被后世认可。

7.卓别林:认清自己,把容貌不佳转化成喜剧优势。

8.比尔·盖茨:上大学时中途辍学,从事软件开发,找准了人生定位,终成世界首富。

9.霍金:身体虽残,但能认清自己在理论物理方面的优势和潜力,写成《时间简史》等畅销世界的科普著作。

(四)文学作品及其他

电影《霍元甲》:霍元甲经过一番磨难,认清了武术的精神,终成一代宗师。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驼走大漠,虎啸深山:它们都找到各自生命的位置。

象棋:每个棋子都有它的位置和作用。

二、反面素材

(一)古代

1.杨修:恃才放旷,认不清自己的位置,终被诛杀。

2.六国:面对强秦,认不清形势,反而争相赂秦,国力日弱。

3.赵括:认不清实战状况,盲目自信;终致失败。

4.项羽:乌江自刎之时,尚不能认清自己的过失.以为"天亡我也"。

5.李煜:认不清自己的职责,终成亡国之囚。

6.诸葛亮:认不清天下大势。六出祁山.病死在五丈原。

7.韩信:认不清自己的位置,终被贬杀。

(二)现代

1.部分大学毕业生:毕业谋职时,认不清自己,好高骛远。

2.芙蓉姐姐:认不清自己,在网上搔首弄姿。

4.超女:其负面影响就是使得成千上万的少男少女盲目跟风,迷失自我。 5.哈韩、哈日族:盲目跟风模仿,丧失自己的个性和风采。

6.大跃进:没有正确的估量实力和认清形势,造成国民经济的后退。

7.李登辉、陈水扁:认不清世界局势,一意孤行搞台独。

(三)外国

1.牛顿:认不清自己,受聘于英国铸币。

2.日本某些政客:不敢正视侵略他国历史.继续美化侵略,继续"拜鬼"…。

3.德国少年师:德国法西斯即将覆灭时.由少年组成的一支部队。认不清实力和形势,狂热参战,全军覆没。

4.尼采:狂妄地自称"太阳",认不清自己的价值和作用。

(四)文学作品及其他

1.堂吉诃德:认不清世界,盲目效仿中世纪骑士的做法,处处碰壁。

2.黔之驴:认不清自己的实力,终被虎吃。

3.相声《主角与配角》:陈佩斯扮演的"配角"认不清自己的配角位置,争当主角.闹出笑话,

从上述简单的分类可以看出,作文素材的来源还是很广泛的。但需要:我们留心观察、思考、运用。当然,这些素材反映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高考选材的视野虽投向古今中外,但以古代、现代大家较熟悉的人和事为主,外国素材为辅;二是正面素材多于反面素材:三是新奇而贴切的素材不多,尤其是在评阅了三干多份作文以后,更难觅其踪影。所以在高三作文备考中,我们要重视这几点:一是要多读、多看,尽量占有各类写作材料;二是要多角度、多层面审视和运用同一素材,做到平中见奇、常中见新;三是要更多地关注现实中的素材,以朴实真诚的平民情怀和对现实的忧患意识去发表议论和抒发感情。第三点我想应该是高考作文考查的一个重要方向。下面笔者主要以近两年高考作文的优秀片断为例就后两点谈一下高考作文素材的备考。

一、多角度、多层面认识和运用现有素材。

在写作实践中,对于素材的认识和运用,学生往往陷入误区,认为一则素材只为一个主题存在;只捕捉到素材的表层意义,却不能深入挖掘其中丰富的内涵。同样的素材可以为不同的目的服务。实际上,在高考中虽然面对着不同的作文话题,各地考生选材却趋于同一,关键是要用好现有的素材。 例如.以"项羽"为素材:

1.有了私欲,心中自然无法沉稳下来,遇事则慌,处事则乱。霸王以一己私欲,赶走亚父,气走韩信,终被困垓下,遗憾千古,长使英雄泪满襟。霸王之败,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则必使后人而复哀后人矣! 2.翻滚奔腾的江水已经变成了血色,阴霾的天空中盘旋着一只雄鹰。它嘶鸣着拍打着翅膀,怎奈这劲风的强悍,迎风而上却只能徒劳而落。

随风而扬的是凄楚的歌声,这是40万楚兵的死亡之歌。其声何等悲烈,痛彻心扉!我想:霸王已经再也听不到了。

鸿门宴错失良机,亚父范增良言未被项羽采纳,是因为他念故情的妇人之仁吗?不,是因为其过于相信自己的判断。他认为刘邦不过是他手中一颗棋子罢了,不会对他构成威胁。 放虎归山,等待他的,只有死亡。

所以当我们面对现有素材的"宝山"时.应做到"横看成岭侧成峰"--多角度、多层面认识和运用现有素材。

二、考生应真诚地关注现实人生

如果考生一头扎进故纸堆里不肯出来,言必称苏轼、李白,满篇老例酸词,又未免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受限于现实环境,一些高三学生成了"闭门造车"的高手。闭门造出来的"车"也许"看上去很美"。但行驶在现实的道路上,总让人觉得不牢靠,不踏实。所以,考生更应该以一颗真诚的心去关注现实。关注人生!作文时尽量选取贴切、新颖的现实素材。笔者选取一些2005年各地高考优秀作文片断供大家参考。 1.重庆卷:自嘲

在《南方人物周刊》上看到一篇郑渊洁访谈,敬佩之情油然而生。让我叹服和佩服的是郑渊洁的自嘲胆量和自嘲水平。当记者问他"为什么选择写童话"时,他说:"我是懦夫,不敢像刘胡兰那样为改变世界献身.就通过写童话来逃避现实。"当记者问他"为什么创办《童话大王》月刊"时,答曰:"我心胸特别狭窄.已经窄到不能容忍和别的作家在同一报刊上同床共枕。"当记者向他表示"你一个人将《童话大王》月刊写了20年,不可思议"时,他淡然一笑:"这是懒惰的表现。写一本月刊写了20年都不思易帜,懒得不可救药。"记者最后两个问题是:"如果让你给自己写墓志铭,你怎么写?"和"你有优点吗?"他回答得更绝:"一个著作等身的文盲葬于此。""一无是处。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如果说幽默是智慧和力量的结晶,那么自嘲则是智慧和勇气的结果,鲁迅说过:"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时候是更无情地解剖自己。"解剖自己需要勇气,自嘲同样需要勇气,一个敢于自嘲懂得自嘲的人,必定是个自信的人,人际关系良好的人。 2.全国卷Ⅱ:位置和价值

你也许还知道他,张瑞敏,一个让中国消费者感受到服务魅力的企业家,一个让外国消费者改变"中国货低质低价"看法的"民族英雄"。一个让外国企业家感受到中国民族工业实力的杰出管理者。张瑞敏在他的位置上创造了海尔的神话,提高了中国品牌的信誉,也实现了自身令人惊叹的价值!张瑞敏与徐本禹的位置也许不可同日而语,但他们创造的价值却同样辉煌,同样灿烂,同样让人赞赏。 3.江苏卷:凤头、猪肚、豹尾

从语文教育乃至整个教育体系来说,有"法"将限制学生潜能的发挥,极有可能造就一批毫无人气、灵气的"书呆子"。学生阶段本是思想最活跃的阶段,如果让我们整日牢牢记住文法,记住所谓的"凤头、猪肚、豹尾",那么,如溪流般的学生思维将会被遏制,长此以往,极可能使鲜活的"溪流"变成"一潭死水"。如果每个学生写出的作文都是"凤头、猪肚、豹尾",请问,老师们,你们不厌烦吗? 4.湖南卷:跑的体验

在高考前夕,每个人都小心翼翼地捧着一个水晶球,争先恐后地向前跑。忽然间一个同学说了一句话:我们是被线羁绊的风筝。一瞬间,所有的同学都清醒了。原来.我们在奔跑的过程中除了竞争,还有那么多纯洁的友谊。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亲子一日游拓展范文下一篇:人事辞职申请书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