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培训范文

2022-06-07

第一篇:托幼机构培训范文

托幼机构培训小结

下 车 中 心 卫 生 院

托幼机构培训小结

为切实加强对托幼机构的管理,做好托幼机构人员培训工作,确保我乡儿童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我科协调并组织了专业的技术人员,对我乡托幼机构人员进行每季一次的培训与学习,现将培训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共有幼儿园1所,下车中心幼儿园,儿童100名,园长1名,保健老师1名,幼师3名。

二、培训内容

第一季度我们邀请从事卫生保健工作多年的徐运生所长为幼师们培训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二季度儿童保健专业的何云梅科长培训了《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标准》。

第三季度我们邀请了从事临床多年的郑朝华院长,在红眼病的高发季节,为工作人员培训了《儿童要注意用眼卫生》。 第四季度邀请了从事预防接种多年的颜冬梅医师培训了《儿童安全与意外伤害的预防》。

三、培训结果

园方领导及老师积极参加及投入我科安排的培训课程,我们精心安排的培训内容也得到园方一致好评,在培训结束后的口头询问及试卷考核中,我们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基本能够完整完成答题。

四、建议

(一)、园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树立儿童良好卫生习惯。

(二)、多组织工作人员或儿童学习相关知识。

(三)、园方对学习或培训出色的人员进行奖励、鼓励。

下车中心卫生院儿保科

2010年12月20日

第二篇:学校、托幼机构手足口病培训总结

2013年3月6日我们根据济源市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在卫生院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条例防治知识培训会,现将培训情况总结如下:

1、向学校、托幼机构下发通知,要求单位务必按时参加。

2、培训主要内容:托幼机构和学校手足口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材料;托幼机构和学校等集体单位的预防控制措施;河南省手足口病防治健康教育指南。

3、培训应到12人,实到12人,参加培训率100%。 培训结束后,对相关人员进行测试,合格率达100%,比较理想,达到了预期效果。

2013年3月10日

第三篇:托幼机构保健人员专业知识培训

一、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

三、幼儿园膳食营养

四、意外事故的预防和急救处理

五、小儿常见传染病的防治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四条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五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第十六条 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 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条 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 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 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

托幼机构是儿童集体生活的场所,是易感人群集中的地方,保护儿童健康成长是首要任务。 卫生保健工作是托幼机构的重要工作,健康是基础,很多疾病如心血管病、脑血管病、糖尿病等都与儿童期的肥胖及其健康状况有直接关系。为此卫生保健工作在托幼机构中具有特殊意义,这也是必须实行保教并重的原因

托幼机构要为儿童提供适合年龄特点的卫生保健和生活环境,一切的保健措施必须以保护儿童身心健康为主要内容和出发点,使儿童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内容:

1、掌握全园儿童生长发育动态及健康状况,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正确分析评价,对体弱、多病、生长偏离的儿童,采取措施使其逐渐达到正常。

2、保证儿童的生长发育,满足营养需要,合理喂养,平衡膳食,加强膳食管理,提高膳食质量。

3、科学地制定儿童生活制度,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独立生活能力。

4、按年龄及生理特点,有计划地开展不同形式的体格锻炼,增进儿童疾病及早治疗。按时完成预防接种,做好检疫及消毒工作。

5、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发现儿童疾病及早治疗。按时完成预防接种,做好检疫及消毒工作。

6、保护儿童的视力、听力牙齿。

7、心理保健更重要。

8、创建无毒、无害、美化、绿化的生活环境,选择适合儿童身心发展和健康的教玩具以及制作材料。

9、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儿童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0、做好卫生保健宣传咨询,加强与家长联系。对儿童进行健康教育,学习自我保健技能。

11、按年龄及心理特点有计划的进行早教。

12、建立登记统计制度并填写报表,做好资料积累及分析工作。

二、幼儿园负责人和保健人员卫生保健职责:

幼儿园负责人主要是管理的职责,保健人员具体实施计划,管理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卫生保健机构和设施的建设。

要配备专职保健人员,设有保健室,重视卫生保健设施分设的配制,应从行政上和经济上给予保障,为卫生保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创造一个较好的环境和条件。

2、园长应把保育儿童健康和营养放在幼儿园工作的首位,决不能重教轻保。并亲自抓卫生保健工作,随时掌握全园儿童的健康动态,指导卫生保健目标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完成。每月对内容进行督导,解决实际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充分调动保健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他们的业务专长,依靠他们来实施和开展卫生保健工作。还可以成立一些相应的组织(如膳食管理委员会、卫生检查小组、安全保卫小组等),来完成各项卫生保健工作。

4、关心卫生保健队伍的思想和业务建设。除鼓励他们的工作中边学边干外,还要适当安排外出参观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5、保健人员要结合实际负责制定保健计划,严格执行保健制度。

6、全园工作人员密切配合,保证儿童健康成长。

三、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一)健康体检制度

1、儿童入园前必须经医疗保健机构体检,合格者方可入托。体检结果30天有效。体检时发现有乙肝“大三阳”者,或GPT增高者暂不予以入园,经治疗后每3年月做肝功1次,连续3次正常才可入园。

对离园3个月以上的儿童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天,健康的可重新入园。新生入园应持有计划免疫证。

对已经在幼儿园的小朋友,每年应定期体检一次。幼儿入园后由保健人员定期测量身高、体重,中、大班还要测视力。每半年检查口腔。

对体检中发现的疾病和缺点应及时纠治,就是常说的体弱儿(身高、体重达不到同年龄同性别的平均值两个标准差),发育迟缓、体重低下、消瘦,缺铁性贫血HB〈90克、佝偻病活动期、中度以上营养不良、腹泻、弱视、龋齿、先心等等〉矫治率应达90%以上,能使体弱儿早日康复。

2、晨间检查内容:一摸(有无发热)二看(精神状态、面色、咽部、皮肤有无皮疹及传染病如水痘麻疹腮腺炎早期症状,有可疑隔离或去医院)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如小刀、玻璃片、小珠子等,发现后要及时处理)。

3、全日观察制度:包括午间巡视(用餐卫生、睡眠卫生)。

4、为了儿童的健康,工作人员的管理更为严格,体检时间和小朋友们相同外,检查的项目也多,发现菌痢、伤寒、病毒性肝炎必须离职治疗。患有法定传染病、滴虫性、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未治愈前,不从事保教、炊事员工作。工作人员要持有健康证书上岗。

(二)膳食管理制度:幼儿园应成立儿童膳食管理委员会,制订膳食计划,每周编制一次食谱,保健人员对食品从购买、整理、烹调、进食的全过程进行卫生指导和监督。儿童膳食与工作人员对膳食严格分开。膳食调查发现幼儿园每日实际摄入热量一般很难达到标准,存在热量营养素供给不足现象。加上回家后的饮食,热量才有所提高,如果长期热量供应不足,可影响幼儿体格发育。

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供应量按不同年龄组的标准不同,幼儿园儿童的实际摄入量与该园食物的花样品种、制作质量有密切关系。如品种单调,烹调水平差,则儿童接受程度低,供给不足。长期以往,易导致营养障碍。

儿童膳食心理问题,挑食、偏食、吃零食过多,影响进食。从而要正确引导。

另外,幼儿园食谱过于简单,饮食单一化,未严格按膳食计划提供营养菜单,不同年龄没有分开加工,影响小儿进食量。同时要按营养学要求烹调制作,尽可能保留食物的营养。 以谷类为主食、同时吃肉和富有维生素C的水果,可大大提高铁的吸收率。海产品中维生素D和钙含量不但数量多而且质量好,多吃鱼对儿童体质发育有利。

膳食中热量不足时,应多增加谷类、薯类、麦类等热量较高的食物补充。长期热量不足也会影响其他营养的吸收利用。

另一方面许多“成人病”始于童期,如冠状动脉硬化、高血压、脑血栓等心血管病,虽病发成人,但在儿童期,病变就已经开始。

诱发的因素很多,其中饮食不当是主要危害因素。如进食多量的动物性食物(包括奶制品)导致膳食中热量过高。总脂肪、胆固醇、饱和脂肪、精制碳水化合物含量增高,容易造成成年后患病。

应预防。首先筛选易感儿(凡父母、上辈有病史或患病的小儿)都是筛查对象,需对他们定期测量体重、血压、血脂,长期观察。对易感儿进行膳食控制,保证幼儿正常的体格发育所需营养。

(三)安全制度:在预料之外的情况下,由于某各原因而发生的损伤或灾害,我们称这为意外事故。在托幼机构中的意外事故有时是难以预料的,如幼儿快速跑动时常因自己绊自己或脚下踩在小石子上,突然摔倒,造成上臂或小腿骨折。也有的是由于工作人员照顾孩子缺乏经验不够细心所致。但许多意外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只要我们加强安全意识和预防措施,就可以减少或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意外事故分一般事故、责任事故、重大责任事故。一般事故:由于儿童缺乏自身保护能力或客观因素和条件所限等原因而发生的擦伤、划伤、骨折、吞入异物等属一般事故。托幼机构中大多数是此类事故应引起保教员充分重视,尽量防止事故的发生。

责任事故:凡由于保教员责任心不强,照顾儿童不细心,擅离岗位,不执行安全制度或其他规章制度而发生的服错药、食物中毒、颅骨骨折、被冒领、走失。把儿童遗忘在房间里、体罚等事故,经积极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为责任事故。

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儿童死亡、残疾、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增加儿童严重痛苦的事故。这类事故发生数较少,但性质严重,后果危害很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杜绝此类事故发生。凡发生责任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都应及时报告上级妇幼保健机构。 幼儿园常见的意外事故有创伤、窒息(气管异物)、鼻出血、误服药、冒领丢失、食物中毒、体罚或变相体罚等。

(四)卫生消毒隔离制度:幼儿园常用消毒方法(物理和化学)

物理法:①机械法:通过洗、刷、拍、通风换气达到排除病原体,但不能杀灭他们。 ②紫外线:通过暴晒(4小时以上);使用紫外线灯消毒。一盏30瓦紫外线灯空间消毒有效距离为2-2.5米,或10-15平方,消毒物品有效距离25-60厘米,照射时间30分(灯亮后5-7分钟开始计时),如是空气消毒照射2小时,同时须做好消毒登记,内容有消毒日期、消毒时间、累积时数(一般每支灯管使用寿命1000小时左右,可见说明书)、擦灰记录(用95%酒精每2周擦一次,以减少对紫外线穿透的影响),最后消毒人签名。

③煮沸法:杀菌能力强,方法简单。水煮沸时开始计算消毒时间,一般为15-30分钟。 ④高压消毒:维持压力15-20分钟,关火冷却。

化学法:常用消毒剂(酒精、漂白粉、优氯净、过氧乙酸、碘伏、洗必泰等),肝炎病毒消毒建议用过氧乙酸。

幼儿园内发生传染病时,要立即隔离病儿,对法定传染病应送医院隔离治疗。

对某些传染病症状轻微者,如腮腺炎、水痘、痢疾带菌者等,可在隔离室内观察或采取家庭隔离的方式。

为防止传染病蔓延,应暂时停止接收或转出儿童。直到最后一批患儿传染期满后,临床症状完全消失,并符合解除隔离的标准,待进行终末消毒后才能解除隔离。 流行性腮腺炎:隔离患儿直到腮腺肿完全消失,对密切接触者检疫21天。 手足口病:隔离患儿2周。

幼儿急疹:隔离患儿10天左右,易感儿检疫10天左右。

水痘:隔离患儿至皮疹全部结痂变干后为止,对密切接触者检疫21开。

风疹:隔离患儿至出疹后5-7天,密切接触者观察21天。

麻疹:隔离患儿至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至10天,密切接触检疫21天。 猩红热:症状消失后1周解除隔离,密切接触者检疫12天。 百日咳:隔离患儿至痉咳出现后30天,检疫21天。

甲肝:隔离患儿不得少于30天,连续2次肝功正常方可入园,接触儿检疫42天。 脊灰:隔离不得少于40天,接触检疫21天。

菌痢:隔离至治疗后症状消失,停药后大便培养两次阴性。

(五)幼儿园体格锻炼制度:正常的体格锻炼是保证儿童体质健康的一种有效手段。经常锻炼一方面能使儿童体格和神经系统得到发展,各种动作变得更加灵敏、协调,同时由于锻炼时心输出量的增加和新陈代谢能力的加强,使得骨骼增长变粗。另方面锻炼能使体内堆积的脂肪得以消耗,肌肉更加粗壮结实。可预防和减少肥胖的发生,从而促使儿童正常的生长发育。幼儿园的体格锻炼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进行,才能收到预期效果,否则适得其反,还会影响儿童身心健康。

要坚持经常化,持之以恒。锻炼时活动量及持续时间要循序渐进,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因每个幼儿的年龄、健康状况,神经类型和耐受能力不相同,因此在体格锻炼的时间、强度、方法上都应区别对待。体格锻炼必须与营养、生活制度、教养、护理等工作紧密相结合。各方面密切结合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锻炼要从实际出发,不能搞形式,各个园所都有自己的优势,不可强求一致。没有条件可以创造条件,采用可利用的条件达到锻炼的目的。 幼儿园体格锻炼的方法:

1、结合生活进行锻炼:

①平时穿衣不要过多:衣着少是日常生活中最简单的锻炼方法。因为小儿的体温调节能力,是在外界温度不断变化的刺激下得到提高的。如果经常少穿一些,就会使小儿对寒冷刺激的适应能力等到改善,不致于因气候骤变而着凉感冒,从而减少呼吸道的疾病。

②每天保证一定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1小时是体育活动。

③开窗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儿童在室内活动时会使空气中二氧化碳含量增加,温度上升,使空气中细菌污染程度增加。开窗通风能使室内空气新鲜。冬季冷空气刺激呼吸道粘膜,可以提高抵抗力,减少呼吸道疾病。

④用冷水洗手、洗脸和洗脚,是一种简单易行的锻炼方法,此方法最好从夏季开始,要常年坚持。

2、结合游戏进行锻炼:

多开展一些体育游戏进行活动,如小马过河、投球、扔沙包等等。可把游戏与体育比赛结合起来。

3、利用体操进行锻炼:有幼儿体操、婴儿体操。各种体操都必须结合儿童的生理、心理和解剖特点进行,才能达到锻炼的目的。

4、利用自然因素进行锻炼:日光、空气和水。

(六)幼儿五官保健:

1、眼和视力卫生保健:主要是保护儿童视力。保健人员要有计划地集体普查儿童视力。及早发现先天性或遗传性眼疾或视力低下者,为降低儿童的眼疾致盲率做好筛查、治疗和预防工作。

幼儿视力可通过视力表检测。保健人员应熟悉掌握儿童视力的判断标准,以便正确评价幼儿视力。

对筛查出的视觉不良的儿童,及时将检查结果通知家长进一步确诊。如错过最佳治疗年龄,视力则不容易恢复,将给儿童、家庭、社会带来心理压力和损失。

幼儿弱视的发病率较高,是危害性较严重的一种儿童眼病。尽早矫治对视力的恢复有利,年龄愈小疗效愈高,以不晚于4岁矫治弱视为最佳。屈光不正性弱视,应戴眼镜纠正。眼位不正引起的斜视性弱视,应进行眼位矫正。对器质性眼病引起的弱视,应劝其早做治疗,消除病因,以防丧失性弱视的发生。

儿童眼病预防及用眼卫生在幼儿园也是非常重要的。

2、耳和听力卫生保健:耳的保健目的是检测儿童听力,及时发现听力异常,尽早矫治。同时教育儿童及保教人员了解有关卫生保健常识,自觉保护儿童听觉的发育。 监测听力的简单方法是:向小儿低声耳语,要他复诵。

托幼机构应定期检测儿童听力,这是听力保健的重要措施之一。日期对幼儿时行听觉筛查极为重要,因为轻度不易察觉的听力不良,可造成幼儿语言、心理、智力、学习障碍。如能在3岁前发现并矫治,其预后可大大改观。

3、牙和口腔卫生保健:健康的牙齿必须有健康的身体和适当的营养。儿童出牙异常原因是复杂的(营养不良、胃肠疾病、全身性疾病等),还有一些不良习惯(吸吮手指、咬嘴唇、咬衣服、被角等)也影响牙齿正常萌出和健康发育。幼儿时期牙齿卫生保健的重点龋齿的防治。 加强儿童口腔保健的根本方法是要把口腔卫生知识交给儿童,形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控制膳食中糖的含量。培养正确的刷牙习惯,使用符合保健的幼儿牙刷。幼儿园要定期开展龋齿的普查普治,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期充填治疗可完全牙齿的正常功能。

(七)卫生保健登记制度:

保健统计工作是评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步骤。通过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全面评价工作,是衡量保健工作质量的重要方面,对分析改进起指导作用。并反映儿童生长发育情况、疾病发生率、儿童营养卫生状况。从而有利于制定或修改工作计划。

幼儿园必须建立卫生保健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定期上报全省托幼机构年报表。并且要进行营养评价,定期分析。

幼儿园各项统计资料档案齐全、完整、准确、有定期的分析总结报告。资料内容包括儿童健康档案、预防接种登记、传染病登记、膳食调查记录表、常见疾病登记、晨间检查及出勤登记、体弱儿管理记录表、缺点矫治记录表、事故登记、工作人员健康及健康状况登记、卫生保健工作年(季)报表累积、家园联系登记表。 具体登记内容见附表。

四、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标准

(一)行政管理与设施

1、园所有分管保健工作的领导,卫生保健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2、保健人员定期授受专业知识培训,取得上岗证书。

3、保育员、炊事员均经专业知识培训,取得上岗证书。

4、设有保健室、隔离室(床)、盥洗室、厕所、厨房、寝室、活动室及户外活动场地。

(二)生活制度

科学制定并执行生活制度,合理安排一日生活作息时间。

(三)膳食管理

1、专人负责膳食管理,150人以上的园所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

2、儿童膳食与成人膳食严格分开。

3、根据营养需求制定膳食计划,定期编制食谱并记录,每季一次膳食调查。

4、厨房设置与卫生状况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

5、炊事员注意个人卫生,讲究饮食卫生,保持厨房清洁,遵守卫生消毒制度。 四)健康检查

1、儿童入园体检率达100%,定期体检达90%以上(农村80%)

2、儿童健康档案建册率达100%

3、工作人员入园体检率达100%,定期体检要求达100%

6、体检资料及时总结、归档。

(五)卫生消毒隔离

1、重视卫生消毒工作,定期接受消毒监测,消毒监测达标率100%

2、保健人员掌握消毒隔离措施和预防方法,对保育员定期进行卫生宣教、业务指导。

3、园所内外优美整洁,有包干、检查制度

4、教室、寝室空气清新,定期消毒并有记录

5、厨房经常清洁,每日消毒,有防蝇设施。食具、餐巾等每餐消毒。

6、厕所、便盆清洁,无臭味,定期消毒,盥洗室配置流水设备。

7、严格实行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制度,做到1人1巾1杯,每天消毒。

8、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隔离治疗,痊愈有医生证明方回园。接触者要进行医学检疫。检疫期不得收新生、园内不混班。

(六)疾病防治

1、做好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实施儿童预防接种,接种率95%以上。

2、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定并实施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制度。

3、儿童常见病防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发病率。

4、做好体弱儿的专案管理,幼儿缺点矫治率达90%以上。

(七)安全保护

1、环境、房屋、家具、用具、玩具、电器等具有安全性。

2、药品及消毒药物由保健人员专人管理。

3、无烫伤、触电、溺水及造成严重后果的外伤事故发生。

4、开展健康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卫生知识。要加强家园联系,定期召开家长会,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共同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

(八)卫生保健统计

1、有卫生保健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定期上报统计报表。

2、卫生保健各项统计资料档案齐全、完整、准确、有定期的分析总结报告。

五、幼儿园保健室配备标准

1、一般设备:桌椅、药品柜、资料柜、流动水设备、诊察床。

2、体重设备:体重计(杠杆式)灯箱视力表、身高坐高计。

3、消毒设备: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常用消毒液。

4、常规医疗服务器:听诊器、血压计、手电筒、压舌板、软皮尺等。

5、常用药品:外用药、防治常见病的中西成药(非处方药)。

幼儿园膳食营养

生物为了维持生命和保证正常的生理活动,必须从外界摄入各种食物以供其需要,此既为营养。所摄取的各种物质,称为营养素。儿童营养的核心,是保证儿童摄入用以产生能量与维持身体各项生理活动、增生新组织及修补旧组织所需要的合理膳食。

营养素的需要量,是指维持人体正常生理功能和健康所必需的最低量。在这种生理需要的最低量的基础上,考虑到食物的生产与饮食习惯,以及不同个体的吸收和利用情况,制定出满足绝大多数人需要的“适宜”数量,称为供给量。

意外事故的预防和急救处理

一、意外事故的预防

1、什么意外事故

在意料之外的突然发生的各种事件对人体意外造成的损伤称意外事故。

2、幼儿园内常见意外事故有以下几种: 皮肤外伤:擦伤、割伤、刺伤、挫伤。

头部外伤:头皮裂伤、头皮血肿、脑震荡、脑挫伤、颅内血钟

骨折与脱位、鼻出血、异物、婴儿意外窒息、灼伤、溺水、电击伤、毒虫赘伤、中毒等。

3、意外事故分类:一般事故、责任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

一般事故:由于儿童缺乏自身保护能力或客观因素和条件所限等原因而发生的擦伤、划伤、骨折、吞入异物等。

责任事故:凡由于保教员责任心不强,不执行安全制度而发生的服错药、颅骨骨折、走失等。经积极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为责任事故

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儿童死亡、残疾、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增加儿童严重痛苦的为重大责任事故

4、预防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则 (1)预防为主 (2)有预见 (3)安全教育 (4)防治结合

(5)及时救治,分秒必争。不放弃救活机会。

(一)活动场所

户外活动场地应平整无碎石、泥沙,最好铺上草坪。室内地面最好采用地板;水泥地面应铺有草垫或地毯,或备有围栏,让婴儿有个安全场所。椅角、桌角、墙角以圆角为宜,以免发生跌伤和碰伤。儿童出入的门应向外开,不宜装弹簧,在门缝处加塑料及橡皮垫,以免夹伤而引起手指(趾)骨折。窗户、阳台、楼梯口应有栏杆;栏杆应采用直栏,高低不低于1.1m,栅栏间距不宜>11cm,中间不设横向栏杆,以免幼儿攀越。

幼托机构房舍应远离公路、马路、河塘、农药仓库和厕所等,以免发生车祸及溺水;在农村房前、屋后的水缸、粪缺均应加盖,以免小儿失足落入。

(二)生活用品

4岁以前小儿睡的床应有床栏;床栏插销应安装在小儿摸不到的地方,以防坠床。热水瓶、热烫锅、粥锅、家用电器、火柴、打火机、刀、剪等,应放在小儿取不到的地方,以免发生烫伤、烧伤、触电及割伤。

室内装烧火炉应有安全措施,如烟囱、小通风窗、风斗等,同时注意烟筒接头是否漏煤气,并定期清扫,不使其阻塞,以免发生煤气中毒。炉旁应有围栏,暖气管道应加罩,以免烫伤。室内电器插座应安装在1.6m以上,电线应用暗线,以免小儿接触。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是否漏电。

(三)玩具

给孩子选择玩具除了根据年龄的特点外,还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不给小儿玩体积小、锐利,带有毒性物质的玩具及物品,如珠子、扣子、棋子、别针、图钉、硬币、小刀、剪子等,以免塞入耳、鼻,放入口中误吞,造成耳、鼻、气管及食管异物、刺伤、割伤及中毒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能给小儿玩耍,喜庆佳节放鞭炮、焰火要谨防火灾及炸伤孩子的面、手、眼等部队。

大型玩具,如滑梯、跷跷板、攀登架等应定期检查是否牢固,有无损坏,损坏后要停止使用及时维修,玩耍时要有成年人在旁照顾。

(四)药物

近年来,医疗药品中毒似有增多的趋势。药物用量、用法、存放不当,以及家长、医务人员粗心大意,是造成药物中毒的主要原因。

医务人员必须合理用药,认真计算用药剂量,严格执行核对制度。剧毒药品必须按规定保管及使用。家长切勿擅自给小儿用药,更不能将成人药随便给小儿服用,喂药前要认真核对药瓶标签、用量及服法,对变质、标签不清的药物切勿服用。特别注意勿将外用药误当内服药给小儿服用。家庭一切药品均应妥善存放,不让小儿随便取到,当作糖丸误服。内服药于外用药分别存放,日常用的灭虫、灭蚊、灭鼠等剧毒药品,更要妥善保管,以免小儿接触。

(五)食物

为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应切实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儿童食品应严格选择,保证新鲜、无毒。腐败变质以及过期的食品不能食用。食物在烹调、贮藏、运输过程中,应严防污染、变质。

幼儿在磨牙未完全萌出前,不应给整粒的瓜子、花生、豆子及带剌、带骨、带核的食物,以免发生意外

(六)安全教育

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家长、保教人中同及儿童进行各种安全教育,是预防和减少儿童发生意外事故的有效措施。

1、对成人的教育 教育成人要照顾好孩子,尤其是婴幼儿时期,必须作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凡孩子活动的周围环境,都应有安全措施,并对易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况应有预见性。

护理孩子时,不能用提物的方式,突然提起小儿的手臂,或用粗暴的动作给孩子穿脱衣服,以免引起关节脱位。

手提开水壶时,要提防小儿从旁边突然冲过来;给孩子洗面、洗脚、洗澡,要先倒冷水后倒热水,以防烫伤。

培养孩子良好的饮食习惯,进餐时细嚼,勿狼吞虎咽,以免将鱼刺、骨片及果核吞入。

孩子在进餐时,大人切勿惊吓、逗乐、责骂孩子,以免孩子大笑、大哭而将食物吸入气管。

自行车带孩子,车轮应有护板,以免挟伤。乘坐机动车时应戴上头盔,系上安全带。

教育群众识别有毒植物,以及妥善保管好有毒物品。

对保教人员及基层卫生人员,要普及各种常见意外事故的急救知识。

2、不同年龄期的安全教育 对不同年龄儿童的安全教育,应针对家长和儿童各有不同的内容和重点。

(1)婴儿期 此期要建立安全习惯,玩具等物品要放在婴儿能伸手可及的地方,不能给婴儿玩细不上的颗粒状物品,以免发生异物被吸入气管。婴儿应独睡小床或至少与父母分被睡,头边勿放小毛巾等物,切忌边睡边哺乳,以防扣着母亲乳头或母亲部分身体、衣物等堵塞婴儿口鼻发生窒息致死。

(2)幼儿期 此期小儿模仿性很强,因而要注意安全行为的教育,如不要爬高,不要玩火柴、打火机。热水瓶、小刀等物品要妥善保管,以免发生跌伤、烧伤及烫伤。

(3)学龄前期 要给小儿建立安全的概念,并训练小儿对意外事故的适应能力,启发诱导他(她)们知道什么是安全的和不安全的,以及后果如何。

(4)学龄期以后 要使他(她)们对安全有正确的认识,训练他(她)们怎样采取预防和处理意外事故,以及游泳的安全与交通事故的预防等,并教育他(她)们互相友爱;游玩时不互相打闹、推拥,不在路旁、水边玩耍,以免引起溺水、交通事故及跌伤等。

意外事故的急救处理

(一)小儿惊厥

惊厥是全身或局部肌群突然发生的不随意收缩,并伴有意识障碍。是小儿时期常见急症。常见于5—6岁以下的儿童,尤以2岁以下幼童多见。 病因:感染性和非感染性两大类。

感染性惊厥(发热惊厥):颅内感染:各种脑炎,败血症 颅外感染:高热惊厥

非感染性惊厥(无热惊厥):常见于(1)颅内出血;(2)脑发育异常、脑内肿瘤、脑炎后遗症等;(3)先天性代谢性疾病;(4)癫痫等。 诊断要点:

1、详细询问病史,包括家族史、出生史、惊厥史、以及其他因素(如有无脑外伤、食物中毒、误服药物等)、

2、注意询问发病年龄。2岁以下多见于高热惊厥、代谢性疾病,中枢神经系统感染。2-6岁小儿则多考虑中枢神经感染。如(乙脑、流脑、毒痢)等。

3、注意惊厥有无发热。有发热者,常与感染有关。

4、诊断时应结合传染病流行季节,患儿的病史,抽搐发作时间特点等全面考虑,进一步诊断还须去医院作全面体检和是实验室检查。 在幼儿园里最常见的惊厥是高热惊厥

高热惊厥有以下特点:(1)小于6岁(最常见的是2岁以内);(2)患儿一般体质好;(3)惊厥多发生于病初体温升高;(4)惊厥呈全身性、次数少、时间短、神志恢复快、神经体征阴性;(5)退热后一周脑电图检查正常。

急救处理:当惊厥发生时,首先应该尽快控制惊厥。同时寻找病因,防止抽搐再次发生。以免引起窒息死亡,或留下后遗症。

1、一般处理:

(1)首先将患儿移至这安静环境中,侧卧,松解衣服及领扣,将纱布包住压舌板或牙刷柄置于上下牙之间,防止舌咬伤。

(2)清理口鼻咽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

(3)积极降温。可采用冰袋冷敷、温水浴等方法物理降温,或肌肉注射退热剂降温。 (4)专人守护,防抽动跌伤。惊厥反复发作应及时吸氧。

2、止痉:刺激百合、人中、内关、十宣等穴位。药物止痉:10%水合氯醛每公斤体重40-50毫克,加等量生物盐不灌肠。

3、控制感染:发热感染多合并感染,应选用适当的抗生素抗感染。

4、脱水治疗:抽搐反复不止者,应同时使用脱水,以免脑水肿致脑疝发生。

5、病因治疗。

6、预防惊厥发作的措施:

(1)加强锻炼,提高身体抗病能力。 (2)针对病因,正规治疗,如癫痫。 (3)中草药服用。

(二)低血糖

正常儿童血糖值为

3、4—

5、6mmol/L(空腹)。若低于此正常值,且伴有临床表现者称低血糖症。多见于1至五岁之间的小儿。多由于感染、呕吐、或较长时间未进食而诱发。发作前,患儿健康情况好,这类患儿多在清晨入圆时被发现,初起症状为脸色苍白,较弱,头晕,出冷汗,脉搏加快,倦怠。重则手脚冰冷,昏睡,体温降低。

急救处理:立即口服糖水、甜米汤或果汁等,病情严重的患儿应立即注射50%的葡萄糖救治。 预防:

1、托幼机构应合理安排进食时间。两餐间隔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不能超过4小时,中晚餐间应安排午点。晚餐不宜太晚。最迟不能超过8点以免诱发此病。

2、对瘦弱儿童应加餐,每天4-5餐为宜,以保证足够的热量。有低血糖史的小儿膳食,应以低脂高碳水化合物膳食为宜。

3、开饭前,儿童不宜做剧烈的运动。应安静休息,或听音乐、听故事等待开餐,以免诱发低血糖

(三)创伤

创伤是幼儿园保健医生常会遇见的急诊之一。创伤常分为简单性创伤和复杂性创伤两大类。以简单创伤多见。

1、简单性创伤:

创伤部位局限于直接受伤处。创作性质有擦伤、挫伤、切割伤、刺伤、裂伤等。 急救处理:

(1)患儿平卧、松解衣服,认真检查患儿的一般情况。注意观察精神、血压、体温、呼吸和脉搏,如有异常,应先于外伤处理。 (2)立即检查受伤部位。注意创面是否有泥沙、油污等污染,有无异物刺入,受伤面积大小,有无同有折及血管损伤情况等。

(3)检查完毕即进行创面处理。先用冷开水或生理盐水反复冲洗创面,冲洗干净后,将可见异物清除。被泥土污染,或伤口较深,或被锈铁钉刺伤的伤口要用双氧水冲洗。处理方法如下:

A、皮肤擦伤和挫伤:轻度的涂典酒或万花油。损伤较重,创面有渗液时则用呋南西林、庆大霉素等药浸纱条敷贴创面,并定时换药至痊愈。

B、肌腱损伤的处理:用浸过冷水的湿毛巾冷敷患处,或用冰袋冷敷。使局部血管收缩,减少渗出和止血。冷敷持续1-2小时。48小时后局部仍有红肿热痛时,可改为热敷。目的是扩张局部血管加速血液循环,促进康复。局部肿胀或压痛明显的要去医院检查是否骨折。

C、切割伤处理:伤口表浅,切缘整齐干净,面积小,出血少时,消毒后涂上碘酒用碟形胶布牵拉伤口。一般自行痊愈。伤口较深切缘不整齐,有血管损伤的切割伤,以及面部分,手指的切割伤,切要清创缝合。有条件做缝合的医务室,可按清创缝合的常规处理,无条件的则立即送医院处理。转院前须简单清洗伤口,止血包扎。

D、刺伤扎伤的处理:往往由锐器损伤。此类创作的特点:创口较小,创底较深较大,易有污物或异物带入。如为眼刺伤,则更为严重。处理扎伤首先应仔细清创,冲洗伤口,清除可见异物,同时应注射抗生素和破伤风抗毒素预防感染。如刺伤扎伤较深或刺伤重要器官时,则应立即包扎后送医院急救。

E、头部血肿:早期可用冷敷,48小时后热敷,大多可吸收。较大的血肿应在严格无菌操作下穿刺抽吸,加压包扎,2-3天后解开绷带。小儿头部受伤力损伤,要连续观察1周,一但出现头痛、呕吐抽搐立即转医院诊治。

2、复杂性创伤

除局部伤口外,伴有其他组织与脏器损伤,因此必须转医院急救处理。转院前应先检查生命体征,还应简单处理作品,然后用消毒巾包裹以便止血和避免污染。手指(趾)被切断或牙齿被碰落时,应将离体的指(趾)或牙齿用消毒巾包好一起带去医院,以便再植。

(四)骨折

临床分开放性或闭合性骨折

临床表现:全身症状:首先应注意是否合并休克,有无其他赃器损伤等。

局部症状(1)骨折处可有明显的压缩;(2)骨折部位组织水肿,出血较多时可出现血肿或瘀血;(3)肢体骨折后畸形,并出现功能障碍;(4)血管受损,可从肢体大血管搏动情况来判断。 急救处理:

1、当确定骨折或疑及骨折时,不应随意拉扯翻动患肢。首先检查患儿一般情况,注意有无失血性休克,并做相应处理。

2、对闭合性骨折应立即用夹板、木棍、竹杆等器械固定骨折处避免骨折端摩擦,损伤血管和神经。固定范围应超过骨折部位上下各一个关节,然后立即转送医院救治。

3、开放性骨折应立即用消毒纱布包裹伤口,并加压包扎、止血,防止污染。包扎不宜太紧,运送途中,每隔15-30分钟松解一次止血带,以免肢体长时间缺血环死。

(五)灼伤

灼伤是由高温物质引起的小儿皮肤和组织损伤,常见开水、热汤、暖气管或煤炉等因素所至或烧伤。是幼儿园常见的急诊之一。

1、烫伤面积的估算:烫伤的严重程序取决于面积和深度,对面积和深度作出正确判断,能估计预后和选择适当的救治方法。最常用的简便的方法是手掌法,以患儿手掌为标准,五指并拢时手掌面积为全身面积的1%,五指分开时为1.25%,以此来推算患儿灼伤的面积。

2、烫伤深度的估计 灼伤深度分类表

深度分类损伤深度临床特点愈合过程Ⅰ度(红斑)达表皮角质层轻度红,肿、热痛、感觉过敏。无水疱,表面干燥。2—3天后症状消失,落屑,不留瘢痕。Ⅱ度浅Ⅱ达真皮层、部分生发层存在剧痛,感觉过敏,水泡大,泡皮薄,基底潮湿,均匀发红,水肿明显深Ⅱ达真皮深层,皮肤附件残留感染迟钝,水泡小,泡皮厚,基底湿润微绒,或白中透绒。有小出血点,弹力弱,结痂后可见栓塞之毛细血管网3—4周愈合,常形成瘢痕Ⅲ度(焦痂)皮肤全层破坏,并包括皮下组织、肌肉、骨质痛觉消失,无弹力,蜡白或焦炭化,皮革样变,凹陷、干燥2—3周焦痂脱落,出现肉芽创面,除小面积可由周围上皮爬形愈合外,其余均需植皮而愈

3、烫伤程度估计

轻度:总面积在5%以下的Ⅱ度灼伤。

中度:面积在5—15%以下的Ⅱ度灼伤或5%以下的Ⅲ度灼伤。

重度:总面积在15—25%;或Ⅲ度灼伤在5—10%。灼伤面积不到15%,但伴下列情况也属重度灼伤;①休克者;②有严重创伤或合并化学中毒;③严重呼吸道烧伤;④婴儿5%以上的面积灼伤;⑤电击伤、化学腐蚀伤、放射线灼伤。

特重度:总面积在25%以上;或Ⅲ度灼伤在10%以上。 急救处理:

1、立即清除造成灼伤的原因。如火焰灼伤,迅速将小儿脱离火场,扑灭火焰。对热汤、热饭烫伤小儿,应立即脱去热液浸湿的衣物,不易脱去时,切忌强行撕拉,可用剪刀剪破撕开,充分暴露创面。

2、创面充分暴露后,立即用凉水或冷开水反复冲洗。手足灼伤可将手足浸泡在凉水中上,30分钟后可减轻疼痛。千万不可随意在灼伤的创面上乱抹肥皂水、牙膏、酱油、消炎粉之类的东西。

3、对创面较小的Ⅰ度灼伤,可就地在医务室处理。创面经生理盐水冲洗干净后,可涂抹烫伤膏或消炎膏,小水疱不宜挑破,加以保护以免感染。水疱较大时,可用消毒针对基底部刺破放液,但仍保留表皮覆盖创面。伤口不需要包扎,但身体易摩擦部分(如腑下等处),可用凡士林纱布包扎以防擦破表皮,遭致感染。

4、对较严重的灼伤,应由专门医护人员护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六)鼻出血

小儿鼻腔粘黏膜血管很丰富,在鼻外伤以及打喷嚏时都可使曲张的血管破裂而出血。处理时,不要用力揉擦鼻子,应立即将小儿抱起取半卧位,弄清楚是哪侧鼻出血,用消毒棉球蘸1%麻黄素或0、5%的肾上腺素塞进出血侧鼻腔,再用力捏紧鼻翼,让小儿用口呼吸几分钟,即可止血。上述方法无效仍出血不止,送医院。

(七)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误食含毒的食物而引起的中毒,包括细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及有毒动植物中毒。当食物在制作、储存、运输、出售过程中处理不当,而被细菌污染,食后引起中毒。 食物中毒往往短时间里食用同一种食物同时或相继发病,症状相似,胃肠道症状以恶心、呕吐、腹痛、水样便或脓样便为主,常伴有发热,严重者迅速出现失水、酸中毒,甚至休克、昏迷。病势急剧,很快形成高峰。

急救处理:需要及时采取催吐、导泻、补液、纠正水电解质紊乱等。必须尽快抢救病人。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患儿送往医院后,厨房食品均应保留样品,供化验和查明原因用。 八)窒息

窒息多由异物进入呼吸道引起,情况非常危险,应让患儿俯卧在两腿间,头低脚高,然后在患儿的两肩胛骨间适当用力拍击。拍背不见效时,可让患儿平卧,一手握拳,大拇指向内放在患儿的脐与剑突之间,用另一手掌压住拳头,有节奏地使劲向上向内推压,促使横膈膜抬起,用肺底产生的气流逼使异物随气流直达口腔,将其排除。

小儿常见传染病的防治

传染病是由各种特异性病原体引起的一组有传染性的危害人群健康的严重疾病。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有一定的规律性,要具备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控制传染病的流行和最后消灭传染病需采取综合性措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认真抓好三个环节:

一、控制传染源

传染源包括患传染病的病人、患传染病的动物和带菌者。病原体在传染体内生存、繁殖、排出,成为传播疾病的危险之源。

1、保健人员应熟练地掌握各种传染病的特征,及各种传染病的早期特点,及时、合理地制定防治措施。

2、严格执行儿童入园体检制度和家庭访视制度。

3、严格把好晨检关。认真坚持午(晚)间及全日健康巡查,及时发现患病儿童,早隔离早治疗,尽早控制传染源。

4、加强对传染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健康带菌者、慢性病人的医学管理。采取预防、隔离、观察、消毒等综合性措施,彻底消灭传染源。

5、严格执行儿童、职工定期体检制度。在体检中应把传染病列为检查的重点,如结核、肝炎、伤寒、慢性痢疾等。及时发现并隔离患者或带菌者。

二、切断传播途径

传播途径就是传染病传播的方式。常见传播方式有(1)呼吸道传播即经空气、飞沫等传播,如麻疹、百日咳、结核等。(2)消化道传播即经水、食物、餐具等传播,如细菌性痢疾、甲型肝炎等。(3)血液传播即使用污染注射器、血制品等,如乙型肝炎、艾滋病等。(4)直接接触传播,如性病等。(5)经媒介节肢动物传播,如流行性乙脑等。(6)经土壤传播,如破伤风等。(7)垂直传播即孕妇将病原体传给胎儿,也称母婴传播,如乙型肝炎、艾滋病等。

1、不同的传染病其传染方式不尽相同。应根据其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切断传播途径,以达到阻止传染病蔓延流行的目的。

2、对传染病患者的排泄物、居室及生活物品,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环境进行彻底消毒,杀灭可能存在于环境的病原体。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灭害虫。消灭中间宿主,切断以昆虫、动物为媒体的传播

4、加强食品卫生的管理,防止肠道传染病流行。集体儿童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水源、食具、食品污染。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切断肠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5、呼吸道传染病借空气、尘埃、飞沫传播病菌。应保持幼儿活动室、寝室内的空气清洁卫生。必要时,应对儿童活动场所进行空气消毒。传染病流行季节,教育儿童不要到公共场所。 途径。

三、保护易感人群

易感人群是指体内缺失抵抗某种传染病能力的人们,易感人群视传染病种类不同而异,并非一成不变的。

1、托幼机构是儿童群居的地方,儿童相互接触密切,又处于传染病的好发年龄期,属易感人群,保护好这个群体不受传染,是防止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关键。

2、进行预防接种,是提高群体免疫力,保护易感儿童的有效措施。

3、发现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属于高危人群,应实行医学检疫。同时采取积极的措施,检疫时间一般相当于潜伏期最长的天数,超过潜伏期时间而不发病者,可撤消检疫。

潜伏期是指病原体侵入人体到该传染病在机体出现典型的症状这段时间。每种传染病都有其特点的潜伏期。在潜伏期内,人体可不出现传染病的典型症状或只有发热等一般症状,但它已有较强的传染性,是传染源的重要部分。

检疫根据不同情况,可进行(1)医学观察(不限制活动)、(2)留验即隔离观察(将接触者收留在指定场所,限制行动,不准与他人接触并进行诊察、检查和治疗)、(3)卫生处理(消毒等)。

预防传染病的传播。

常见儿童传染病的流行病学特点

1、病毒性肝炎 潜伏期:14~42天 检疫时间:42天

检疫内容:接触者的精神、食欲、小便颜色等有无异常,并做好记录。 隔离期及返园条件:(1)保教人员临床痊愈后再观察半年,如无明显症状且每隔三个月一次,连续三次肝功能正常。(2)患儿出院后,尚须观察一个月,且需持有医院痊愈证明。

主要症状、体征及流行特点:病毒性肝炎目前有5种,各型患者及携带者为主要传染源。甲型经口传播为主;乙型主要通过输血、注射感染;丙型亦为血液型肝炎;丁型经粪传染;戊型亦为粪、口传播或密切接触传染。临床表现为黄疸型或无黄疸型,均以食欲减退,恶心,上腹不适,肝功能异常为主要症状体征,甲型肝炎黄疸型多见。

2、脊髓灰质炎: 潜伏期:5~14天 检疫时间:21天

3、细菌性痢疾 潜伏期:1~7天 检疫时间:7天

检疫内容:(1)大便次数及性状观察。对可疑者肛拭培养一次,并在园内暂做隔离,以待大便培养结果。(2)同班级出现续发确诊病人时,对班内密切接触儿童的保教人员进行带菌检查。

隔离期及返园条件:(1)保教人员或儿童患者经全程治疗,于停药后第5天作粪便培养二次,结果为阴性。(2)慢性迁延型病人经全过程治疗于停药后第5天起,隔日作粪便培养二次阴性,并在半年内无复发。

主要症状、体征及流行特点:多发于夏秋季,急慢性病人或带菌者为传染源。被污染的食物、瓜果、水源、手经口传染,儿童均易感。临床分为轻型(非典型)、普通型(典型)和中毒型。一般以低热、腹痛、呕吐、先急后重,脓血便为主要症状,中毒型痢疾可出现高热、抽搐、中毒性休克。

4、麻疹

潜伏期:10~18天 检疫时间:18天

检疫内容:注意儿童有无呼吸道卡它症状,口腔粘膜斑和皮疹

隔离期及返园条件:

1、无合并症者疹后5天,

2、有合并症者延长至10天。

主要症状、休征及流行特点:患儿为主要传染源。卡它期传染性最强,通过飞沫空气传染,愈合获永久性免疫。临床分前驱期、发疹期和恢复期。前期卡它症状重,高烧3~4天后出疹。依耳后—胸—背—腹—四肢的顺序3~5天出齐。为暗红色斑丘疹,疹间见正常皮肤,疹退后有脱屑及色素沉着,口腔内可见“麻疹粘膜斑”,浅表淋巴结肿大。

5、水痘

潜伏期:13~24天 检疫时间:21天 检疫内容:注意观察儿童有无发热、皮疹等

隔离期及返园条件:皮疹全部干燥结痂无新疹出现

主要症状、体征及流行特点:患儿为传染源。飞沫传播。发病起至疹后7天均有传染性。全身症状轻,不发热或中低热,初起为小丘疹—水疱—结痂,皮疹分批陆续出现,躯干多于四肢,愈后不留疤痕。

6、流行性腮腺炎 潜伏期:14~21天 检疫时间:21天

检疫内容:注意观察儿童有无发热及单侧或双侧腮腺肿痛 患儿隔离期及返园条件:腮腺肿退后返园

主要症状、体征及流行特点:患儿和隐性感染者为传染源。冬春二季多见。

发病前6天至腮腺消肿为止均有传染性。以空气飞沫传播为主,极易在幼儿园流行。大多无症状,以发热、腮腺肿胀为主要临床表现。先见于一侧腮腺肿大,继而波及另一侧。腮腺肿块以耳垂为中心,下颌骺沟消失。肿胀处皮肤不红,有触痛,腮腺管红肿。整个病程7~12天。部分患儿可有舌下腺肿,颌下腺肿而无腮腺肿,可并发睾丸炎、卵巢炎、脑膜炎等,应注意并发症的发生,及时处理。

7、风疹

潜伏期:14~21天 检疫时间:21天

检疫内容:注意观察儿童全身有无皮疹 隔离期及返园条件:疹退后即可返园

主要症状、体征及流行特点:风疹多发于冬春季,6月—6岁儿童易感。一般症状轻微,开始有发热等上感症状,一天内疹出齐。面部躯干部多,四肢少。皮疹特点为淡红色、细小、均匀的丘疹。耳后、枕后淋巴红肿大,持续2~7天后消退。疹出后第二天开始消退,无脱屑及色素沉着,痊愈可终身免疫。

8、猩红热

潜伏期:1~7天 检疫时间:12天

检疫内容:注意有无咽喉炎症或扁挑体炎症,可疑者及时送医院确诊。

隔离期及返园条件:症状消失后1周或自发病之日起隔离2周。咽培养阴性。

主要症状、体征及流行特点:病人和带菌者为传染源。主要通过空气飞沫传播。全身症状重,体温高达39-40℃,咽痛,咽及扁桃体充血,杨梅舌,颈颌下淋巴结肿大。

发热半天至两天后出诊,沿耳后—颈部—躯干—四肢,24小时遍及全身。出疹特点为弥漫性针尖大小猩红色密集小丘疹,全身皮肤潮红,压之退色。可见“环口苍白圈”,“帕氏线”,“掌印”等体征。1周后疹退,脱皮,无色素沉着。

9、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潜伏期:2~3天 检疫时间:7天

检疫内容:注意体温和咽部粘膜有无炎症,皮肤及口腔粘膜有无出血等。

隔离期及返园条件:(1)临床症状消失后3天;或从发病之日起不少于7天(2)有条件时要做细菌涂片或培养,连续两次阴性方能解除隔离。 主要症状、体征及流行特点:冬春两季发病率高,患儿及带菌者为本病传染源。6岁以下易感。临床上以突发高热,剧烈头痛,恶心呕吐,皮肤出现瘀点或大块瘀斑,及出现脑膜刺激征为主要临床症状。外周血白细胞显著增高,脑脊液异常。

10、百日咳 潜伏期:7~14天 检疫时间:21天

检疫内容:注意观察有无呼吸道卡症状,咳嗽症状。

隔离期及返园条件:隔离时间自发病之日起40天,自痉咳期起30天。

主要症状、体征及流行特点:患儿为主要传染源,经咳嗽飞沫传染。5岁以下儿童易感,病愈可获终身免疫。起病初为上感症状。渐上感症状减弱而咳嗽日趋加重,呈日轻夜重特点。1~2周后进入阵发性痉咳期,出现典型“鸡鸣样”痉挛性咳嗽。阵咳未伴有呕吐。发作时患儿痛苦异常,发作停止后又嬉戏如常。痉咳症状重而肺部体征少。

11、流行性乙脑炎 潜伏期:4~14天 检疫内容:不检疫

隔离期及返园条件:隔离至体温正常

主要症状、体重及流行特点:本病是以昆虫为媒介传播的病毒性传染病。主要传染源为人和猪。本病好发于7~8~9月蚊子活动的季节。3—7岁儿童发病率高。起病急,高烧、头痛、嗜睡,呕吐,很快出现神经系统症状、体征。患儿抽搐昏迷,出现脑膜刺激征和病理反射,进而发生呼吸循环衰竭。外周血白细胞显著增高,脑脊液异常。

预 防 免 疫

(一)预防免疫制度

1、增强易感者的免疫力是消灭或控制传染病的关键,预防接种能有效地提高人群免疫力,保护易感人群。因此,做好预防工作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

2、托幼机构保健医生应密切与当地防疫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疫情动态。有目的、有计划、及时地对儿童进行预防免疫,以保证儿童身体健康。

3、新生入园时,保健医生应仔细询问入园儿童的家庭史、传染病患病史、预防接种史等。认真查看“儿童保健手册”,检查计划免疫的实施情况,对缺项、漏种等应做好登记,并采取补救措施。

4、儿童在园期间,应按时完成各种预防接种。按照集体儿童卫生保健要求,儿童预防接种应达到95%以上。接种后,保健医生应做好个案登记。将接种情况记录在“儿童保健手册”上。记录应祥实,内容完整。包括接种疫苗的名称、剂量、批号,接种的时间、地点、接种后反映等。卫生保健人员应建立全国预防接种档案,有一套完整的计划免疫卡片、手册,便于评价计划免疫的工作质量。

(二)计划免疫

免疫即人体对疾病的抵抗能力。这种能力分先天或后天获得,先天就有的称非特异性免疫,后天获得的称特异性免疫。特异性免疫又因其获得的途径不同,生物制品种类不同,分为自动免疫和被动免疫两种。

1、自动免疫。如各种菌苗、疫苗(流脑菌苗、脊髓灰质炎疫苗、乙肝疫苗、乙脑疫苗、麻疹疫苗、卡介苗等)的接种称自动免疫。其作用是接种后使易感者体内产生针对某些病原体的抗体,具有抵抗该种疾病的能力,而免受其害。自动免疫其时间久,效果肯定。计划免疫就属于自动免疫这一种。

2、被动免疫。对未接受自动免疫的易感者(人群)或传染病密切接触者,为使其机体在短时间内迅速获得免疫力,而被动注射免疫制剂(如标准免疫球蛋白,转移因子,抗病毒素等)被动免疫时间短,使用范围小。但在某些传染病流行期间,为保护无特异性免疫力的易感人群,它作为一种应急或补救措施,仍不失为一种重要手段。

计划免疫就是根据疫情的监测,以及人群免疫状况的分析,照一定的免疫程序,有目的、有计划地预防接种。以提高人群的免疫力,达到控制以至最后消灭传染病的目的。

(三)加强免疫

当预防接种某种疫苗后,所获得的特异性免疫力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降低,当再次遇到这种传染病流行时,则需再次注射这种疫苗,以提高机体的免疫功能。加强免疫是保持免疫力持久的一种重要措施。

我国卫生部规定的儿童计划免疫程序

起始月(年)龄

出 生

卡介苗

乙肝疫苗

1个月

乙肝疫苗

2个月

脊髓灰质炎疫苗(糖丸)

3个月

4个月

5个月

6个月

8个月

1岁半—2岁

4岁

脊髓灰质炎疫苗(糖丸) 脊髓灰质炎疫苗(糖丸) 乙肝疫苗

麻疹活疫苗

脊髓灰质炎疫苗(糖丸)百白破混合剂 百白破混合剂 百合破混合剂

第四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培训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提高我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及业务水平,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理,依据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广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规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分市、区、社区三级培训。

一、市级培训

市级培训包括岗前、岗位培训。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市级岗前培训,以后每3年参加1次市级岗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一)广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培训(新上岗人员培训)

1、目的:

(1)规范新上岗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相关人员工作常规及工作流程; (2)学习第一时间紧急救护技能,提高保障幼儿安全能力。

2、培训对象:

(1)新从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卫生保健人员; (2)未参加过培训的托幼机构主管卫生保健工作的园长; (3)未参加过培训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人员; (4)未参加过培训的各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人员。

3、培训内容:

(1)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基础业务知识; (2)第一时间紧急救护技术。

4、培训时间:

(1)每年举办2期,分别安排在3-4月份、10-11月份,具体以通知为准; (2)每期3.5天,其中理论课2.5天,考核1天(操作、理论考核各0.5天); (3)考核一般安排在理论培训结束4周后进行。

(二)广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岗位培训(三年一次)

1、目的: (1)巩固、更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的业务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2)巩固强化第一时间紧急救护技能。

2、培训对象: 已参加过岗前或岗位培训超过三年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

3、培训内容: (1)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热点难点问题; (2)第一时间紧急救护技术。

4、培训时间: (1)每年举办2期,时间分别安排在5月份、12月份,具体以通知为准; (2)每期2天,其中理论课1.5天,考核0.5天; (3)培训结束后安排考核。

(三)、市级免费培训资格核定

1、区培训名额以当年全市计划为准,申请培训人员的资格由区妇幼保健院保健部负责核定。

各托幼机构每3年免费培训名额为=

托幼机构幼儿在册人数

--人

150 (注:每3年为1个培训周期,如某托幼机构有数名保健人员,请于3年内平均安排人员参加)

2、参训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学历;

(2)医士和护士应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3)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 (4)担任卫生保健工作;

(5)年龄小于或等于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强度。

(四)、市级培训流程

1、托幼机构向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递交《广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市级培训申请表》(附件1)及表中要求提交的资料,由辖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 2 健科核定人员资格后按当年分配名额汇总名单(附件2)上报至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儿童保健科;

2、培训当日,参训人员持已审核的《广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市级培训申请表》及表中要求提交的资料到会场报到上课。

3、培训经考试合格,颁发 “广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满3年应参加市级岗位培训,重新审核验证。

4、培训要求: (1)孕妇暂缓参加第一时间紧急救护技术培训;

(2)凡申请接受培训的人员,所在单位及个人应保证全程培训时间,除有特殊情况经审核给予准假并安排补课外,不可随意缺勤,否则取消其培训资格及其所在园所培训名额。

二、区级培训

区级培训包括新上岗保健人员培训、在岗保健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业务培训,由区妇幼保健院负责。

(一)新上岗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培训

1、培训目的:提高新上岗卫生保健人员业务技能及实践操作水平。

2、培训对象:

(1)新从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卫生保健人员; (2)未参加过培训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人员。

3、培训内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内容;

4、培训形式:越秀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岗位培训基地实习;

5、培训时间:5天;

6、培训流程: (1)托幼机构向区妇幼保健院保健部递交书面的新上岗保健员培训申请,区妇幼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培训学习。

(2)托幼机构保健员需取得“广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培训合格证”和“广州市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培训时递交该两证复印件和毕业证(学历证明)、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业务培训

1、培训目的:巩固、更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的业务知识,提高保健管理水平。

2、培训对象:越秀区辖内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及相关负责人;

3、培训内容:

(1)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相关规定

(2)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新知识和适宜技术。

4、培训形式:授课、讨论等形式

5、要求:每年至少一次

三、社区培训

社区培训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人员负责。利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组织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例会进行培训,并定期进行现场卫生保健业务指导。

(一)培训目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日常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和指导;

(二)培训对象:越秀区辖内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

1、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相关要求。

2、传染病防控、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等卫生保健内容。

(四)培训形式: (1)街辖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 (2)不定期的专项卫生保健业务指导;

(3)每学期进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现场督导。

(五)要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日常工作指导和业务咨询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区妇幼进行抽查和质量控制。

第五篇:南宁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知识培训班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给集体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根据2010年9月6日卫生部与教育部联合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深入学习2012年5月11日卫生部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生部发(2012)35号文)。于2013年1月21~23日,在南宁市保健院会议室举办了南宁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班,由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部长言经礼部长主持,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人员约300人参加了培训班,南宁市卫生局妇社科颜宇付科长在开班仪式上作重要讲话。

此次培训班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我院领导韦锦新院长(外科主任医师)、邱宝强付院长(儿科主任医师)、蒋武付院长(主任医师)亲自给培训班授课,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的

领导吴葆宁主任,专门解读了卫生部与教育部联合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卫生部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指出要按卫生部的要求,加强对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该培训班还请到了自治区人民医院心理科吴歆主任医师、心理协会朱澜副秘书长,广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肖德强老师,南宁市疾控中心消杀科丁建军付主任医师授课 。

该次培训班授课内容丰富易懂,包括:儿童膳食管理、儿童心理卫生、儿童忽视的防治、儿童伤害事故与管理、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与控制,托幼机构的消毒等知识,经过2天的培训后,进行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知识考试,合格的发给《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通过考试成为持证上岗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员。通过这次培训班使得我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大大提高,确保了托幼机构儿童的健康成长。

2013年1月24日

保健部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炭素考察报告范文下一篇:泰山学院期末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