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特殊人群用药安全

2022-10-03

药物的承受者中有相当部分的人是特殊用药人群, 特殊用药人群是指新生儿, 婴幼儿, 儿童, 妊娠期和哺乳期的妇女, 老年人以及肝肾功能损害者, 这部分人群的生理, 生化和病理与普通受药者存在较大的差异, 有着不同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 这就要求我们临床医师在实施药物治疗中能够引起高度的重视, 有针对性的合理用药, 确保用药安全。

1 小儿用药

婴幼儿和儿童处在发育时期, 新陈代谢旺盛, 吸收和排泄都比较快, 同时神经内分泌及各脏器发育不完善, 肝, 肾解毒和排泄功能以及血脑屏障的作用都不健全, 用药量宜少, 用药间隔应适当延长, 同时用药也不宜过久, 否则易发生中毒。要有针对的选择用药, 忌滥用维生素, 氨基糖甙类和奎诺酮类抗生素, 磺胺类, 氯霉素类等抗生素, 慎用解热镇痛药, 儿童发热的病因很复杂, 在没查出病因的情况下, 不要轻易选择解热镇痛药, 以免掩盖病情。另外婴幼儿要慎重选择外用药婴幼儿体表面积相对较成人大, 皮肤角化层薄, 局部用药透皮吸收多而快, 尤其在皮肤黏膜有破损时, 局部用药过多可致中毒。

2 老年人用药

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减退, 药物在体内吸收代谢排泄能力下降, 为了保障用药安全, 主张从小剂量开始, 用成人的1/2~3/4, 老年患者在使用下述药物时尤其要加以注意: (1) 地西泮、氯氮卓等易引起神经系统抑制, 表现有嗜睡、四肢无力、神经模糊及口齿不清, 长期应用苯二氮卓类药物可使老年人出现抑郁症。 (2) 解热镇痛药, 对于发热尤其是高热的老人, 可导致大汗淋漓, 血压及体温下降, 四肢冰冷, 极度虚弱甚至发生虚脱。长期服用阿司匹林、吲哚美辛等可导致胃出血, 呕吐咖啡色物及引起黑便。 (3) 抗高血压药胍乙啶、利血平、甲基多巴长期应用易导致抑郁症。 (4) 抗心绞痛药硝酸甘油可引起头晕、头胀痛、心跳加快, 可诱发或加重青光眼。硝苯地平可出现面部潮红、心慌、头痛等反应, 抗心律失常药。胺碘酮可出现室性心动过速。美西律可出现眩晕、低血压、手足震颤、心动过速和房室传导阻滞。β受体阻断剂普萘洛尔可致心动过缓, 心脏停搏, 还可诱发哮喘, 加重心衰。 (5) 利尿剂呋塞米、氢氯噻嗪可致脱水、低血钾等不良反应。 (6) 抗生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与利尿剂合用可加重耳毒性反应, 可致耳聋, 还可使肾脏受损。由于一些药物对肾脏产生毒性, 老年人应该避免使用四环素、万古霉素等药, 羧苄西林、庆大霉素、头孢菌素类、多粘菌素需减量或适当延长间隔时间.因大量应用广谱抗生素, 可导致肠道菌群失调或真菌感染等严重并发症。 (7) 降糖药。胰岛素、格列齐特等, 因老年人肝肾功能减退, 易发生低血糖反应。 (8) 抗心力衰竭药。地高辛等强心苷可引起室性早搏、房室传导阻滞及低钾血症等洋地黄中毒反应。

3 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用药

1956年反应停事件, 全球生产出12000余例海豹畸胎, 这次事件被称为20世纪最大的药物灾难, 这是人类用药史上最惨痛的教训。多数药物, 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 胎儿成为无意之中的用药者和受害者。美国FDA颁布了妊娠期使用药物危险等级的分类, 临床医师给孕产妇及乳母选药更要权衡利弊, 慎之又慎。妊娠期可安全选用的药物有青霉素类或加β-内酰胺酶抑制剂、头孢菌素类、与大环内酯类 (除酯化物外) 、磷霉素等, 妊娠期避免使用或慎用的有四环素类、氨基糖苷类、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氟喹诺酮类、万古霉素、磺胺、某些抗深部真菌药等;氯霉素可能抑制骨髓, 引起拒食、呕吐, 四环素类影响骨骼、牙齿发育, 喹诺酮类影响骨骼发育, 磺胺类增加核黄疸的危险, 异烟肼引起维生素B6缺乏和神经损害, 甲硝唑危害中枢和造血系统。抗凝血药:苯茚二酮是哺乳期妇女应绝对禁用的。而如红霉素、异烟肼、磺胺甲恶唑、卡马西平、硫脲嘧啶、巴比妥盐、地西泮、甲硝唑等脂溶性大的药物容易进入乳汁, 从乳汁中排出的量较大, 足以影响乳儿, 乳妇应慎用或禁用, 如非用不可, 应尽量在药物于乳汁中分布最低的时候给婴儿哺乳或暂停哺乳。

4 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

肝功能减退者应避免使用或慎用具肝毒性、或主要在肝内代谢、经肝胆系统排泄、且血药浓度显著增高的抗菌药, 包括四环素类、红霉素酯化物、氯霉素类、利福平、两性霉素B等。抗凝血药, 如双香豆素类, 可诱发肝昏迷的药物, 如麻醉镇静剂苯巴比妥酸盐类, 激素类药物地塞米松、苯丙酸诺龙, 利尿剂呋塞米、利尿酸, 另外, 有许多中草药可致肝细胞损害:如密陀僧、川楝、仓耳子、贯众等, 不宜与具有肝损害的西药合用, 合用可加重肝毒性反应。要定期检查肝功能, 注意给药的个体化。

5 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

大多数的抗菌药主要经肾排泄, 肾功能损害时仍能正常使用、剂量不变的药物, 如大部分青霉素类、硝普纳、利血平、利多卡因、苯妥英纳、洋地黄苷、甲磺丁脲等经肝或胃肠排泄的药物, 肾功能损害对其排泄影响较小;肾功能损害时尽量避免使用的药物, 如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万古霉素、四环素类、乙胺丁醇、磺胺类、氯磺丙脲等, 这类药物往往具有肾毒性或肾外毒性, 不宜选用;肾功能损害时应调整剂量的药物, 大多数药物属于此类, 可根据肾损害程度, 尿排泄量, 药物血清浓度积压项指标来调整剂量。减量法:药物首次剂量不变, 2次间隔时间不变, 但将维持量减少;延长间隔时间法:药物用量不变, 延长给药间隔时间。应及时监测血中药物浓度, 并根据血药浓度调整给药剂量或间隔时间, 以保证血中的有效浓度又避免出现毒性反应。

总之医务工作者、药师应全面了解和掌握特殊人群的生理病理特点, 用药习惯及ADR发生情况, 正确选择药物, 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

摘要:加强对特殊人群, 如儿童、妊娠期妇女、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药物治疗特殊性的认识, 对这些特殊人群用药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才能达到安全用药的目的 。

关键词:特殊人群,安全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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