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仓储保管制度

2022-08-04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开制度,制度是每个人都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你接触过什么样的制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资仓储保管制度》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物资仓储保管制度

物资仓储、保管、发放制度

第一条 物资仓库管理是物资存放安全管理和保障物资现场使用的重要环节。项目经理是物资仓库管理第一责任人,物资设备部是物资仓库管理主责部门,拌和站、安质部、作业队等参与。

第二条 物资仓库管理主要工作:主要包括选址建库、库存保管、出库盘点等。

第三条 按照施工平面布置、道路运输、使用加工、吊装等要求,设置物资仓库保管位置及设施。并按需用物资品种选择综合仓库、专业仓库、特种仓库等类型仓库入库堆放。

第四条 仓库要做到内外整洁,要有防雨、防潮、防水、防火、防盗等措施。仓库四周不能有杂草杂物、场地不得有积水。入库物资应先做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物资应分类进行标识。仓库物资码放要做到科学化、规范化。依据物资的特点,采用五五成行或五十成行,层层堆码,串串堆码,存整码零等不同形式堆码;货架存放遵照“上轻下重、中间放常用,便于收发及清点”的原则。

第五条 钢材存放库应搭建遮雨设施,应具有防潮、防水等功能。钢筋、钢板、半成品等物资应按要求进行合理堆码存放。对不同品种、规格、牌号、等级、批次的物资应分开码放,不得混放,并根据物资的性能特点,选择合适的垛形和堆码高度;按进场的先后次序码放,以保证“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六条 露天存放的物资,必须按规定要求上盖下垫,垫台高度不小于30公分,避免物资遭受雨、雪、露、潮和日光曝晒等影响物资的质量。对现场物资的保管按照“谁施工、谁领料、谁负责保管”的原则。

第七条 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半成品、构件必须进行标识。材料标识的内容一般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炉号/批次、进场日期、数量、检验状态等。材料标识的方式,库存材料一般采用材料卡片进行标识;钢材、水泥、混凝土外加剂、砂、石、砖、砌块、装饰材料及构件等材料采用材料标识牌。对时效性较强,有先进先出要求的物资要按照不同品种、标号、出厂、进场时间等分区域分别贮存、标识,防止混用、错用。

第八条 材料标识中,必须标明材料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材料标识由材料员负责管理,标识牌不得随意移动,若材料在使用过程中标识发生移动,应及时移回原位。

第九条 对于入库及出库物资需及时做好入库验收记录及台账更新工作,做到库存物资一动一更新。针对不同物资按要求进行盘点,掌握库存动态,做好帐物核对工作,保证施工生产顺利开展。

第十条 物资限额发料是开展定额供应、控制工程成本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项目经理是物资限额发料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主要责任人,物资设备部是主责部门,负责项目物资限额发料具体实施,工程部、商务合约部等部门参与。

第十一条 物资限额发料管理主要包括建立台帐、申请领料、限额发料等。 第十二条 钢材、水泥、砖、砂、商品混凝土等主要物资实行限额领料。项目工程部根据图纸提供限额数量,经商务合约部审核、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交由物资部,物资设备部按审核后的数量建立限额发料台账。

第十三条 作业队的物资领用人必须是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委托人必须有书面委托书)书面授权的授权领料人。授权委托书及领料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要由物资部留存备案。

第十四条 物资发放前应先由具有领料权限的领料人提出领料申请,该领料申请需经工程部审核。物资设备部人员比较领料申请与限额领料台账是否超限额,对超限额申请材料制作超限额发料审批单,经商务合约部审核、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决定是否发放。对于已发物资,应及时更新限额领料台账。

第十五条 物资发放按照“推陈贮新、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料过程遵循 “三检查”(即检查领料凭证是否正确无误;检查待发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是否正确;检查应附质量证明文件、单据是否齐全)、“三核对”(即发料凭证与账卡核对;发料凭证与待发实物核对;结存实物与账卡核对)的原则;未经验收的物资或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发放。对小额零星物资发放时,除难以分割、拆零外,不得随意超发;常用物资凡属可以分割拆零的,都应拆零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有保管期限的物资在限期内发放,限期未发出的要及时调剂处理,超过期限的要重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发放。

第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物资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二篇:物资储存保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控制公司仓储物资的调拨、保管和入库、出库程序,提高仓库管理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其他各分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可作参考。

第三条

权责划分

集团公司总部由行政中心统筹管控仓储物资。 仓库保管员负责对仓储物资实行全面监管,包括物资在库保养、安全卫生管理、出入库管理、库存盘点、合理控制物资存储量、根据库存数量申请调拨物资等工作。

记账员负责根据单据登记库存帐目并统计账目数据、对与物资存储有关的各类单据实行监管、配合仓库保管员定期盘点库存。

第二章 物资的调转及入库、出库管理 第四条

物资调转

仓库保管员根据实际仓储情况填写物资调拨申请单(附件1)交行政中心主任审核后递交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签批后的物资调拨申请单传送至生产单位申请调转。

第五条

物资入库

集团公司文件,禁止外传。 1

物资入库前,仓库保管员应核对发货清单与实际物资是否一致,核对内容包括数量、质量、包装等,核对无误并填写入库单(附件2)与送货员双方签字确认后,交行政中心主任审核方可入库。入库单一式四联,分存根联、记账联、仓库保管联及物资调出联。入库单的填写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晰。

退回物资按入库规定办理。 第六条

物资出库

各部门申请领用物资需填写出库单(附件3),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行政中心审批,行政中心主任根据所申请的物资明细,结合库存情况给出合理意见,高值物资必须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方可领取。出库单一式四联,分存根联、记账联、仓库保管联及申请领用联。

第三章 仓库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

库存盘点

一、盘点周期。

仓库管理员应当遵照公司相关制度,每月10号(节假日顺延)对仓储物资予以严密稽核清点,以便及时掌握库存情况,优化库存管理,保障物资储备。监审部根据内控需要,经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对仓储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二、盘点方式。

集团公司文件,禁止外传。

2

仓库管理员根据物资种类及性质采取合理的盘点方式。

三、盘点流程。

仓库管理员应实地查点物资数量,做到单实相符,根据物资实况逐项填写库存盘点表(附件4),盘点的内容包括:物资数量、质量、保存条件等。仓库管理员将库存盘点表交记账员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四、盘存处理。

(一)对于物资盘点帐实不一致的,应上报行政中心主任,以便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对于查不出原因的盘亏,应由行政中心主任提出书面说明上报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提出处理意见。未经审批的盘存不得随意调账。

(二)对于物资质量受到损坏的,要查清原因,立刻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三)仓储保管员如遇工作变动时,应由行政中心编制物资存储移交清册,再由交接双方会同监交人员实地盘存。

第八条 物资存储要求

经严格验收的物资可以入库,特殊属性的物资应当附上卡片进行物资性质和特征的说明。根据物资自然属性的不同,按照保管条件对入库物资进行分类摆放,并且按照物资性能和温湿度要求,合理选择库房,妥善保管。具体措施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集团公司文件,禁止外传。 3

一、对怕潮湿和易霉变、易生锈物资,应存放在较干燥的库房。

二、对遇热易融化、发粘、易挥发、变质和容易燃烧爆炸的物资,应存放在温度较低的仓库或者冷冻仓库。

三、对怕热、怕冻等对温度和湿度条件要求比较严苛的物资,应存放在专用仓库,如恒温恒湿仓库。

四、对性能相互抵触或者容易发生反应的物资,特别是化学物品,应该分开存放,保证库房安全。

五、对待验收的物资、不合格的物资、损坏和送错物资,应当妥善分区保管,不得乱堆乱放,影响正常物资出入库。

第九条 物资在库保养

仓储保管员应及时查看在库物资,排查霉变、破损、虫蛀、潮湿等状况,检查物资完整、牢固的状况,保证在库物资的质量安全。对于露天码放的物资,应保证避免雨淋、暴晒、风化而变质。仓储保管员应根据物资的性能要求,适时调节仓库内温度和湿度,确保物资良好的存储环境。在仓库温湿度调节不好控制的情况下引起的物资损坏、变质应及时采取措施补救,并同时向办公室主任反映,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报告集团公司执行董事或总经理,商讨解决方案,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第十条 仓库安全管理

集团公司文件,禁止外传。 4

一、仓储管理员应对仓库严格进行看管,做好仓库防盗工作。危险品的存储保管,应遵循下列两点事项:

(一)对于易燃易爆品、有毒物资、腐蚀性物资和放射性等危险系数较高的物资,应当分开妥善保管。

(二)对危险品定期进行检查,操作过程由专业仓管员来执行。

二、为有效防止仓库发生火灾,仓储管理员应采取下列四项措施:

(一)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存储物资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和防火安全制度。

(三)库房内灭火设施应当齐备,且放在易取的地方。 (四)发生火灾时应当迅速报告有关部门、消防队等。 第十一条 仓库的改造管理

一、仓库管理员应对仓库改造进行严格监管,针对施工中出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未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汇总向行政中心主任反应从而使施工问题及时、有效得到解决,具体在仓库施工中应注意事项:

(一)在仓库改造过程中,仓储物资应合理安排归置,避免在此过程中受到磕碰,损坏。

(二)施工过程中,使用电的同时注意电火发生引起火灾,应在其范围内做好适当防护。

集团公司文件,禁止外传。

5

(三)仓库改造完成,仓库管理员应合理安排物资储放空间,做好仓库改造的后续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行政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物资调拨申请单

2.入库单

3.出库单

4.库存盘点表

集团公司文件,禁止外传。 6

第三篇:医疗器械仓储、保管、盘点管理制度

1 制定目的:为确保所储存医疗器械数量准确和质量完好,杜绝差错,保证在库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2 制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医疗器械的仓储、保管和盘点工作。 4 职责部门人员:储运部、仓储管理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

制度内容:

医疗器械保管管理制度

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无倒置现象。 根据产品性能要求,分别储存相应条件的库房,保证产品的储存质量。医疗器械的储存应分类管理,划分合格区、不合格区、待验区、退货区、发货区,并按产品批次分开存放,标识清楚。

一次性无菌使用医疗器械应单独分区或分柜存放,

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储存安全。

医疗器械仓储盘点管理制度

仓库平均每月组织一次盘点,盘点时间一般在月底,由仓储管理员负责组织,质管部负责稽核。

仓库每年进行一次大盘点,盘点时间一般在12月底,年终盘点由仓储管理员负责组织,财务部和质管部负责稽核。

不定期盘点由仓储管理员自行根据需要进行安排,且可灵活调整。 盘点采用实盘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盘点过程中注意保管好“盘点表”,避免遗失。

开始准备盘点前三天,需要制作好“盘点计划书”,计划中需要对盘点具体时间、仓库停止作业时间、帐务冻结时间、初盘时间、复盘时间、人员安排及分工、相关部门配合及注意事项做详细计划。

仓库盘点前需要组织参加盘点人员进行盘点作业培训或会议,落实盘点各项事宜,包括盘点作业流程培训、上次盘点错误经验、盘点中需要注意事项、盘点人员分工安排、异常事项如何处理、时间安排等。所有参加盘点的人员须了解和掌握盘点的操作流程和细节后方可开始盘点,避免出现错误。

盘点结果出现差异,须总结盘点差异的原因,制定以后的工作改善措施,写成盘点总结和报告,分别报质管部和总经理审核。

第四篇:物资仓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物资仓储管理,严格执行仓库物资出入库制度,把好验收入库和出库关。避免公司资产、效益流失,确保物资管理体系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物资入库仓储管理

第一条:原、辅材料,低值易耗品回公司后,保管人员根据生产计划单和质检中心检验报告,对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是否与计划单,检验报告及合同规定是否一到处,进行核对,要求实物与计划相等,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生产车间。

第二条:验收入库最大数量不能超过生产计划单数量。 第三条:开具入库单时要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水份含量等清晰,准确不得有误。

第四条:物资回厂后,保管人员按采购人员电话通知半小时内应到场收货,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收。

第五条:物资入库一般情况应在当天开出入库单,如有当天未开具入库单的情况,过后不能补开,如遇特殊情况,需经运行部同意,董事长批准后,可予以补开。

第六条:所有物资,必须特入库,后领用,要眼见为实,没有与实物核对,一律严禁开具入库单。

第七条:物资入库后,应能时将入库信息,录入U8系统,以便信息得以共享。

1 第八条:验收入库后,若发现实物名称不符,规格不同,质量不好或数量短缺等问题。保管人员有权拒收。并及时报告供应公司和质检中心相关领导,由供应公司负责联系供货单位解决。如保管人员不严格认真执行验收制度,徇私舞弊将不合格的物资接收入库,一经查出,原则上由保管员按直接经济损失全部赔偿。

第九条:做好仓储管理,库存我将应按不同的材质,规格性能和形状等实行科学管理的摆放和堆码。摆放整齐,标志鲜明,便于存入,取送和查验盘点。

第十条:库存要做到不锈,不霉,不腐,人损坏,不混,不潮,不漏,不变质,不爆,并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事故工作,经常打扫清洁卫生,保持库容整洁。

第二章 物资出库管理

第十一条:物资使用部门领用物资应填写好领料单,经本部门第一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物资库房领取,保管保同凭领料凭证定额发料。

第十二条:如因生产原因,所领原辅材料,未用完的可退交库房,由保管人员出具退库单,冲减领料数。如有污染,损坏的材料,一律不予退库。由车间自行承担消耗。 第十三条:生产所需的工用器具,五金交电,贵重金属,贵重物资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的办法,换取的新物资由使用部门负责制定消耗定额,交专人管理,若超出消耗定额由使

2 用人自行责任赔偿。

第十四条:库存物资一律不准向外单位或个人出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运行部,交董事长批准后,才能外借。不准无手续或凭白条,将物资提出仓库。

第十五条:罐头产品的出库,一般情况都必须要有财务部开出的发票或运单。保管人员凭发票或运单开具出库单,并钭出库信息录入U8系统后发货,领货人员提货后将出门联交门卫处,经门卫人员在U8系统中审核信息后,方可出门,如果未经门卫室审核而从其他出口将罐头带出厂区情况,一经发现处提货人员或销售业务员100元以上的罚款,如有特殊情况须由运行部或财务部开具借条,经办人签字,部门领导审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保管处提货。 第十六条:销售部门抽取样品罐头,原则上每个品种不能超过两罐,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销售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提样。 第十七条:质检中心检验抽样,须经运行部批准,近日批准数理抽取样品。

第十八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物资仓储管理制度

1、有效合理的利用仓库设施,妥善地保管好物资,准确办理物资收发,及时齐备地满足施工生产需求,为施工生产做好服务。

2、物资的收、发、储备业务,由库房及时办理。库管员应对库存物资数量和质量的完整负责。

3、库管员不得私自外借、外送库内物品,及时、规范填制入库、出库凭证,完善手续,做到日清月结。

4、库管员要经常检查和盘点库存物资,定期盘点和不定期盘点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处理。 确保帐、物相符,不得有账外物资。

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保证库房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保持库房院内清洁卫生,搞好库区规划、仓库内部的布局,使材料堆放整齐。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

7、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库房,材料不能出、入库,不能存放私人物品。

8、经常检查储存、消防、防卫设施设备使用性能,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9、 安全防火有专人负责,防水安全措施得当。消防设施齐全,库房必须按保管物资品种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保持良好并会操作。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小班比较轻重教案下一篇:网站漏洞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