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卫生调研

2022-07-05

第一篇:城市环境卫生调研

城市环境卫生调研报告

随着我省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已成为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然而就在各地政府纷纷大张其鼓地要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旅游城市”等等时,他们往往却忽视了创建这些“城市名牌”的基础——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投入。

为了较准确地掌握我省环境卫生行业设施建设、设备配置的状况,以及各地财政对市容环卫的投入情况,我会对本会环卫会员单位所在市、县、镇环卫状况、环卫投入等进行了专项调研。

本次调研内容主要有(1)当地环卫基础设施、环卫装备情况;(2)财政对环卫投入情况以及卫生清洁服务费与垃圾处理费收缴情况;(3)环卫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情况;(4)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

调研采取表格调查与走访调查相结合。在珠三角、粤东、粤西和粤北各选择一个地区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环卫基本情况调查表》、《环卫经费情况调查表》、《环卫职工待遇情况调查表》和《垃圾处理设施调查表》四个调查表格,发放给各地环卫会员单位进行问卷调查。

实地调研走访了揭阳地区的揭阳市、普宁市、揭东县、揭西县和惠来县;茂名地区的茂名市、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和电白县;清远地区的清远市、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清新县、连山县和连南县;以及珠三角的深圳市。并对126个环卫会员单位进行了问卷调查,回收调查表格113份,回收率89.7%。

调查结果按调查项目要求采用ecel系统进行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并按《“十一五”广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的广东省片区划分进行片区比较分析。

片区的划分按照各城市的地理位置、城市规模、经济及人口规模,分为以下四个片区:珠江三角洲片区、粤北片区、粤西片区、粤东片区。

珠江三角洲片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6个地级以上市整个行政区域以及江门、惠州、肇庆等3个地级市的市区及其周边地区,土地面积约5.45万平方公里,占广东省面积的30.62%.粤北片区包括韶关、清远等2个地级市整个行政区域,土地面积约3.70万平方公里,占广东省面积的20.79%。

粤西地区包括茂名、湛江、阳江、云浮等4个地级市整个行政区域,江门市所辖的台山、开平、鹤山、恩平4个县级市和肇庆市所辖的广宁、德庆、封开、怀集4个县,土地面积面积约3.85万平方公里,占广东省面积的22.63%。

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河源、梅州、汕尾、潮州、揭阳等6个地级市整个行政区域和惠州市所辖的龙门县,占广东省面积的4.80万平方公里,占广东省面积的26.97%。

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容环卫现状

1、环卫管理体制

目前我省城市的市容环卫管理部门除广州市为政府行政部门外,地级市的多为政府行政部门属下的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1个地级市中只有广州、深圳、珠海、中山、肇庆、惠州、梅州、汕头、茂名、阳江和清远有全市的环卫专职管理部门,其余的由城市管理局(或市政局、建设局等)内设机构的一个部门负责(或兼管)。其它市(区)、县的环卫管理部门基本为事业单位,这些部门多数管干一手抓。

2、环卫运作模式

我省环卫现有的运作模式可分为几大类型,一种是管干分离的模式,这种模式适合于经济较发达地区,要求政府要有足够的财力投入城市环卫服务,同时管理部门有较强的管理和监督能力,这种模式以中山市为代表。一种是“一把扫”扫到底(包括内街)的模式,它适合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要求管理部门有较强的内部管理统筹能力,这种模式以清远市为代表。还有一种就是分级管理模式,市(区)、县环卫管理部门负责道路、公厕清扫保洁以及生活垃圾运输处理,街道(镇)办事处负责街巷、居住区内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这种模式要求各级之间要有明确的责任划分和环卫主管部门要有较强的协调能力,但目前许多地方仍未能解决交界接壤区域相互扯皮、协调难的问题。这种模式在省内大多数地区普遍存在。

3、环卫行业服务现状

我省环卫行业服务现状可分为两部份:其中环卫设施建设、设备制造、物业清洁服务基本已企业化、市场化;但城市公共环境卫生维护仍以事业单位为主,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原因是以事业单位(或企业化管理)运作,比以企业方式运作费用相对要低些。

二、市容环卫经费

我省城市环卫经费的来源主要有两部份,一是政府的财政投入,包括地方政府的日常投入和上级政府的补助;二是居民、单位交纳的清洁服务费、垃圾处理费等专项费用。

在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目前也引入了社会资金和国外资金,投资的主要方向是建设并运营大型的垃圾处理设施。

1、政府对环卫经费的投入

环卫投入指的是城市政府对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投入的经费。

调查显示对环卫投入受当地经济发展的制约,以及政府政策导向的影响,各地差异较大。这些差异一方面体现在政府对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的投入,另一方面表现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上的投入,主要在城市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方面。

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的投入,应该肯定珠三角片区比其它片区大,尤其是城市里的设施建设规格高,设备装备充足。其它片区地级市的环卫设施设备的建设装备也在逐步提高。随着“城市化”推进,出于“民心工程”的考量,对可作为其标志物的环卫设施如公厕等的建设正逐步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并尽其所能给予投入。但对于其它环卫设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关注则相对较差。

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除珠三角片区已建成有规模的生活垃圾焚烧厂16座,其它片区暂时没有,我省的生活垃圾处理仍以填埋为主。珠三角片区建有符合国家卫生填埋标准的填埋场11个,但管理水平与其大手笔的投入相比则要逊色得多。本次调研珠三角片区填埋场只有5个达到、1个基本达到国家无害化处理要求;粤北片区填埋场只有2个基本达到国家无害化处理要求;粤东片区只有3个基本达到国家无害化处理要求;粤西片区无一基本达到国家无害化处理要求(根据建设部《关于全国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检查情况的通报》建城[]32号)。

目前我省21个地级市中尚有个别城市没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云浮、珠海、韶关、阳江市的填埋场在内建成投入使用,在建中的梅州和河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预计可投入使用,茂名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已进入规划环评阶段,汕尾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暂时还没有起动。部分地级市的填埋场扩建工程也存在经费困难的问题,因此我省要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目标确实还需下大功夫。

一般地说,城市环境公共卫生维护主要包括的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这是环卫日常工作的主要项目,占了日常经费支出的大部份。如果从环卫经费支出中删除设施、设备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剩下的作为日常费用,按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其它费用开支的权重分别为0.

45、0.4和0.15计算,可以发现各地投入清扫保洁的平均费用最高不超过7元/平方米&8226;年,最低仅为0.6元/平方米&8226;年,平均在2.1411.21元/平方米&8226;年的范围。珠三角片区的投入明显高于其它片区,其中以广州市的投入最大,这与广州市作为南方区域中心城市,经济实力较强、市容环境卫生要求高有关。在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费用方面,珠三角片区城市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显然比其它地区高,其中以佛山地区的平均费用最高,这些大概与珠三角的城市化扩大,运输距离远,可利用土地缺乏和生活垃圾处理理念的转变有关。见表1。

表1我省不同片区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单位费用比较

数据显示我省大多数城市在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方面的投入是不足的。建设部发布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办法》(城建[1994]238号)第四条规定“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把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所需经费纳入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并根据需要,每年适当增加或调整。”一些城市市区范围扩大了几倍,人口增多,清扫保洁面积不断扩大,生活垃圾量不断增加,可相应的环卫投入却没有增加,使得城市日常的公共环境卫生状况维持在较低水平。

我省许多城市的政府并没有真正认识、或有意回避城市环境公共卫生维护是一项政府必须为市民提供的公益性、社会性服务事业,没有实事求是地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起环卫成本核算管理、人力管理等制度,因而在环卫日常维护的投入上往往带有较大的随意性。以致谈到环卫体制改革,有的政府官员就盲目地认为环卫作业市场化可以减少政府的投入,而从没有分析过当这个公共服务产品市场化时,政府可能减少的是哪些投入,可能会增加什么费用,它们的平衡点在哪里。因此不少地方在环卫作业招标中无根据地采用“价低者得”,结果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水平上不去,出现市民投诉多,环卫工人上访的尴尬现象。

2、环卫专项收费

环卫专项收费指的是城市环卫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经物价部门批准对城市居民和单位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和卫生清洁服务费。

我省许多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加快城市化进程,对城市环境卫生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因财政收入欠佳,对城市环卫设施建设、日常维护费用的投入往往不足,靠环卫专项收费补充。由此可见,环卫专项收费在维护城市市容环卫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统计的结果表明:超过40%的城市,市容环卫支出的30%以上来自环卫收费(其中约19%的城市甚至超过50%)。这既有经济较发达的城市,也有经济不太发达的城市。

虽然环卫专项收费有法律依据,并经各地物价管理部门批准收取,但环卫收费难,不论在经济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一直是困扰各地基层环卫部门的难题。

基层环卫部门费了很大的力气开展环卫专项收费工作:主动配合政府及物价管理部门调研,制定一个符合当地经济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收费标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环卫工作质量,以优质服务赢取市民对环卫收费的支持;加强与职能部门、媒体、社区、相关单位沟通,争取支持和配合,开展环卫专项收费宜传、收费代理等;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指导依法收费,与法院做好沟通工作,将收取卫生清洁服务费的法律依据提交给法院,争取法院支持环卫部门通过法律途经解决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甚至个别单位恶意欠费问题。这方面南雄市和丰顺县曾取得较明显的效果,一是使市民懂得环卫收费是合理合法的,增强了缴费自觉性;二是给欠费的单位和个人,起到了警示作用,从而减少了拖欠缴费的现象;三是提高了收费率,保证了环卫工作顺利开展。各地环卫基层往往把法院作为是环卫专项收费依靠的最后一招。

然而11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五华县环卫所与曾雪泉城市卫生服务费纠纷一案的批复》指出“五华县环卫所依法取得《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根据县政府的规定和县物价局核发的收费标准,曾雪泉拒绝缴交垃圾服务费,五华县环卫所作为五华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单位,可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规定》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本案争议不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不属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这个批复已成为各地法院受理环卫专项收费纠纷的一个案例。这也提醒了我们的政府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环卫专项收费纠纷依法是可以通过行政处罚解决的。但正如南雄市环卫所的法律顾问指出的,行政处罚必须有详细的规定,如果只是根据国务院10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规定》,根本无法执行。

尽管我国政策法令早有对污染物“谁产生,谁付费”的法定原则,但对环卫专项收费却没有一个统一的带有强制性的规范性文件。纵观我省的环卫专项收费的相关法规,没有一个对拒交环卫专项收费作出行政处罚的详细规定。因此各地的收费操作基本上是缴费义务人自觉的就收,拒交的就不收,最后形成了收多少算多少的尴尬局面。这对自觉缴费主体来说,也是一种社会不公的反映。

三、市容环卫职工待遇

1、环卫职工待遇

调查数据显示,在环卫经费支出中,人员的费用占了很大的比例,见表2。

表2人员费用占环卫经费支出的比例据统计80%的环卫部门,人员费用(指工资、社保)占日常经费支出的60%以上。而一般制造业,人员费用大约占制造成本的19~23%。由此可见:

(1)环卫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尤其是市容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即使在广州、深圳这样的大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的保洁仍旧是以人工为主。

(2)由于在环卫经费开支中人员经费占的比例过高,环卫经费投入的多少直接影响到工人的收入。经费投入不足意味着工人劳动价格低于实际价值。

从全国范围看,环卫工人工资偏低是一个普遍性问题。以我省各地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准,本项调查结果显示环卫一线临工、合同工的工资收入明显偏低,有约12%的地方临工、合同工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5%以上的地方临工、合同工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工工资平均约为临工、合同工的1-3倍。结果见表3。

表3一线环卫工人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的比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第21号令)第十二条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如果以此要求来衡量,那么约50%以上的地方临工、合同工收入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与广东省统计局公布的各地级市城镇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较,包括珠三角在内的大部分地区环卫一线临工、合同工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仅为当地平均水平的0.5-0.7倍,只有广州、深圳和珠海市区等少数城市达到0.8倍。

除工资收入低以外,各地未给环卫工人购买足额社会保险。调查数据显示,约有43%的基层环卫部门没有为一线环卫工人(含临工、合同工)购买任何保险,25%的为部分工人购买了社会保险(部分附加人身意外险),只有22%的为全部工人购买了社会保险(部分附加人身意外险),另有约10%的只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从表4可见,未买保险的主要集中在我省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在珠三角未买社保的也是一些经济相对较差的县市。

表4一线环卫工人购买社保比例统计

据调查,各地未给环卫工人购买保险的主要原因有:

(1)地方财政较差,环卫资金投入不足,无力购买。这些地方从干部、正式工到临工都没有购买任何保险。

(2)大多数地方的财政拨款只能满足编制内人员(甚至少部分人员)购买社保,其余的必须由基层环卫部门自筹,这是导致大多数地方没有为临工购买社保的主要原因。

(3)由于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工资低,人员流动性大,部分工人本身也不愿单位扣缴社保费,于是一些单位采取将单位应缴的社保费发给职工,由职工自行购买社保。

由上述可见,如果政府只注重扩大城市区域,却不同步增加对城市环境卫生维护的投入,那么最直接损害的就是环卫工人的利益。另一方面环卫经费的不足也直接影响了环卫作业的质量,市容环境质量下降,造成市民对公共环境卫生状况的不满,间接损害了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让人质疑政府的管理能力,同时也极易诱发市民拒付环卫专项收费的心理。

2、环卫劳动定额

劳动定额是指在一定的生产和技术条件下,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量的标准。建设部颁发的《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试行)》(建人[1996]606号)提出道路人工清扫标准为:

本次调研的市(区)、县的环卫基层单位,道路清扫保洁区域均为所在地

一、二级道路。根据各地城市规模、生活垃圾产量、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以及管理层的要求等因素,参照广州市清扫保洁工占环卫职工总数的平均值为63%,最大值为72.5%,地级市清扫保洁工比率按平均值63%计,市县街道按最大值72.5%计,测算清扫保洁工的工作定额,结果显示75%的城镇环卫工人人均清扫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其中有40%甚至达到了7000平方米以上,只有约25%的城镇人均清扫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这些城镇主要集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

按片区统计珠三角清扫保洁工人均劳动定额是最高的(见表5)。我们在对数据分析时发现,总的来说城市化进程较快的城市,环卫工人人均清扫面积一般都大于6000平方米/人日。创“名牌”多的城市环卫工人的人均清扫面积也大。

表5各片区人均清扫保洁面积(

一、二级道路)比较

环卫工人这种超劳动定额的原因主要有:

(1)经费不足。城市扩大了,政府对环卫的投入不足,环卫部门无法增加人力,只能不断提高原有环卫工人的劳动定额。

(2)环卫招工难。环卫作业以露天为主,起早摸黑,日晒雨淋,面对的是又脏又臭的垃圾,劳动强度大,待遇差。随着我省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珠三角地区产业的升级换代和部分工业向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同等的收入在别的行业(如服务业)干比环卫轻松干净,同样的辛苦(如工厂)比环卫挣得多。因此目前无论珠三角或是经济欠发达的地区都出现了环卫招工难的现象。

(3)各地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忽视劳动定额管理。劳动定额是控制环卫日常作业人工成本的关键,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下,它对保护工人利益、监管企业运作起着重要的作用。

目前环卫行业使用的是1996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试行)》,1997年1月1日开始执行,历时十年之久。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内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市容环境卫生水平的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作业方式的变化等因素,原来的劳动定额应进行定额标准的调整。

四、建议

根据调研结果,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在严格贯彻执行政策、法令的同时,加强对各地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为我省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和谐、宽松的环境,使市容环境卫生与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具体建议:

1、省建设厅督促尚无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地级市尽快采取措施解决建设经费、用地等关键问题,按程序开展各项工作。针对部分城市政府财政对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堪重负”的问题,除了给予“治污保洁”资金的补助外,应建立一个鼓励、指导企业、社会、外资等多元投资主体进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平台,完善相关产业政策,并切实落实,从而加快我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步伐。

2、针对部分地方政府不重视(或不清楚)对城市建设维护资金中“城市环境卫生维护费用”的落实和根据需要每年适当增加的问题,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督促各地政府切实落实城建维护费中用于城市环境卫生维护经费的专款专用,而且随着城市扩大、要求提高而适当增加。

3、针对各地环卫专项收费难、收费率低的问题,建议省建设厅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环卫专项收费征收工作的意见,从费用收缴渠道、经费管理、使用等方面规范,指导各地环卫专项收费的工作。同时建议省人大、省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拒缴环卫专项收费的行政处罚法规,推动“谁污染,谁负责”的公民责任落实,解决国家财源流失的问题。

4、各地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逐步建立起环卫成本核算制度(包括环卫监管、环卫作业等),改变事业单位不计成本、政府工程不计成本的陋习,使政府主管部门对环卫这个公共服务产品的投入心中有数,实事求是。避免环卫作业招投标中“低价者得”的现象发生。

5、根据我省的情况,制定我省的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及费用定额,使各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一个更切实可行的依据,强化劳动定额管理。

第二篇:城市环境调研报告

——永川区体育中心绿地

调查时间:2011.3.17

调查地点:永川区体育中心附属绿地

关键词:城市绿地功能设施人性需求

摘要:此次调研的开展主要针对永川区体育中心功能用地的使用现状,具体内容包括体育中心附属绿地的现状,设施,交通以及游客分布状况,满意程度的调查。然后通过对调查的各项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绘制出功能用地现状图;游客满意度与设施分布图;交通、休憩、活动等和游客在某一时刻的分布图,并附以调研报告对调研结果进行综合说明。

调研内容:

1. 位置与概况:

该地位于红河校区东南方,右接体育馆,左邻奥兰半岛;同时该地又位于兴龙大道和红河南路的交汇处,交通便利,方便人们到此游玩,有大型活动的时候,有利于人流量和车流量的集散。

2. 周边环境:

该绿地附属于永川区体育中心,设施完善,交通便利,配建有6块篮球场、4块门球场、6块网球场及一个小型的游乐场。且临近居住小区,如:奥兰半岛,五米阳光,永奥巴塞罗那等。

3. 功能分区:

该场地主要用于人们的娱乐休闲和大型的体育、文化活动的举行。分为体育活动区、娱乐休闲区,人流集散

4. 使用者群体:

由于该地位于奥兰半岛和体育馆之间,所以出入该地的人群主要有:

(1)附近的居民,早上,可以在此晨练;茶余饭后,会在此地休闲、散步。特别是夏天的时候,人们可以在此休息、纳凉。

(2)游乐场使用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休息场所,人们在玩过游乐设施之后可以

在此休息。

(3)大型比赛或活动举办时人们可以到此休息。当体育场有大型的活动的时候,此地既可以休息,也有疏导的功能。

5. 视线分析:

(1)该地较平坦,在入口处向内观望,周围无高大遮挡物,视线较通透,且两侧流畅、舒缓、轻盈的云带线条花坛既体现了灵动的线条美,也起到了引导人们视线的作用;

(2)当人们站在高处俯视的时候,下沉式广场色彩丰富的铺装与该绿地相互衬托,形成了和谐多变的景观效果。

6. 种植绿化:

该地区整体绿化率较低。乔木以小叶榕、香樟为主,灌木以女贞为主。绿化覆盖率较低,配置形式单一,大片地裸露在外,没有做到乔木、灌木、草坪的合理搭配。植物管护不当,没有做好植物的病虫害防治以及造型修剪,以至于杂草丛生,树木大量死亡。

7. 参与者对观察的空间进行的分析:

该地区位于居民区和体育馆之间,紧邻游乐场。是附近居民休息娱乐、颐养身心的场所;也是游人和路人休息的场所,能够满足人们休闲、娱乐的需要。但是该地硬件设施不够完善,很多座椅受到人为损坏,已经不能起到供人们休息的功能;其次该地绿化较差,无高大乔木,夏季不能起到纳凉的作用,杂草丛生,影响美观。

8. 设计及服务改造建议:

(1)丰富植物配置形式:注重乔木,灌木,草本植物的合理搭配。

(2)充分利用植物的季相变化,合理选择彩叶植物以保证四季景观的丰富多

彩。

(3)充分利用不同园林植物观花,观果,观形,观叶的作用,用园林用途各

异的植物进行合理搭配以及造型修剪,营造出四季常绿,三季有花的景观效果。

(4)充分利用不同季节的香化植物进行搭配,

(5)此地应注重对植物的后期管护工作,加强病虫害的防治、植物的造型修

剪并定时对花坛中的杂草进行清理。

(6)该场地应改变座椅相对而置的方式,弧形花坛两边的座椅应相互错开,

避免使用者相对而坐引起不必要的尴尬,且座椅旁应种植一棵乔木,既起到点缀景观的效果,又能为休憩的人们遮荫纳凉。

(9)足球场西侧绿化带内应种植一些灌木或小乔木,既能起到道路绿化的作

用,也能将足球场与车行道进行隔离,减少过往车辆及人流对足球场的干扰。

(8)门球场东侧的水池是该地难得的一块水景,应充分利用以丰富该地的景

观效果,选择合适的水生植物进行水体绿化,并做好泊岸的绿化配置和园路设置。

(9)该场地的路灯多数已被损坏,无人修理,弧形花坛两侧的路灯设置过低,

光照范围有限,应予改进。

(10) 该场地园林设施不够完善,应添置如垃圾桶,圆桌,园凳等基本设施。

该场地园林设施不够完善,应添置如垃圾桶,园桌园凳等基本设施,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

9. 综合评价场地是否符合人性需求:

总的来说,该地位于城市中以及交通繁华处,能为人们提供一个休闲,娱乐的空间。但是,有些硬件设施又不够完善,植物造景比较单一,阻碍了该绿地城市景观功能的最大发挥。

(1)该绿地紧邻游乐场,体育中心两块活动区,设置了一定数量的园椅,营

造了相应的绿色景观,为人们提供休息区域,符合人性需求。

(2)园椅布置在云带矮墙旁边,有一定的背景墙,增强了使用者的安全感,

但园椅相对而置,中间毫无遮挡物,使用者必须相对而视,不符合人的私密性空间设置方式。

(3)该绿地景观设计方面,植物种类单一,没有做好乔木,灌木,草本植物

的合理搭配,观花植物,芳香植物,彩叶植物几乎没有,不符合人们追求多彩而丰富的景观享受。

(4)该绿地管护较差,硬质景观单一,施工中的铺装杂乱无人清理,影响人

们的游览兴致;且路灯与园椅大都被损坏,没有及时修理,给人一种凌

乱之感。

(5)该绿地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没有垃圾桶的设置,给游人带来了极大的不

便,也不利于绿地了卫生状况的保持。

第三篇:关于城市管理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局党委关于“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结合各自主管工作进行一次认真、深入调查研究,并形成调研报告”的要求,最近,我和局政策法规股(局城管办公室)的同志一道,先后深入到城管监察大队、环境卫生管理所、园林绿化管理所、城市客运管理所、城市燃气管理所进行了认真、细致、广泛的调查研究,并且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行了初步的思考、探讨。下面,我就城市管理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分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主要问题、打算建议四个部份,作个简要报告:

一、基本情况

目前担负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有城管大队、环卫所、园林所、客运所、燃气所五家单位。其中差额补助事业单位2家(城管大队、环卫所),其它3家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五家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1、城管大队:定编60人,现有干部职工82人(含退休3人、外借5人、停薪留职3人),前勤64人、后勤8人,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建监察条例》,按照建设局授权对城市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和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2、县环卫所:定编 110 人,现有干部职工 227 人(含退休 27 人、正式工 135 人、临时工65 人)。主要担负城区 131.6万平方米面积的清扫清运任务,并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依法实施环卫监督和检查。

3、县园林所:定编 20 人,现有干部职工 37 人(含退休 3人、精神病患者 1 人、绿化管理维护 16 人、绿化监察 7 人、收费 5 人、行政后勤 5 人)。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对损坏绿化设施及花草树木的行为进行查处,以及城区绿化费、绿化延误费、绿地临时占用费、绿化补偿费的收取;绿化维护面积28万平方米。

4、县客运所:定编5人,现有干部职工 11 人,主要负责全县城市公共客运市场日常监管,从事城市公共客运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及市场准入、运营和退出事项的审批,配合县政府组织实施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和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工作。

5、县燃气所:定编3人,现有干部职工2人,主要职能是依据《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负责燃气的规划、工程建设、设施保护、经营、使用和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维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二、主要工作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下,上述管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特别是去年周 勇书记、吴 烨县长先后视察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后,我们建设局更是创新举措、增加投入,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探索管理机制,实施“综合管理、集中执法”。为解决当前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客运、燃气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不够明晰、力量不够整合、步调不够协调、管理不够严格、审批不够规范、执法不够到位等问题,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浠水实际,探索城市综合管理、集中执法新模式,力争最大限度地整合现有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力量,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自去年9月5日起,制定了《浠水县城市综合管理集中执法工作方案》和《责任区综合管理工作制度》,划定了责任区,成立了工作专班。从实施的情况来看,效果比较明显。

2、加强客运市场管理,“禁麻”任务全面完成。为解决“麻木”载客扰乱交通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前年县委、县政府拿出资金700万元,对城区1168台“麻木”进行集中收购处置,使经营了近6年的“麻木”车全面退出了城市客运市场。“禁麻”后,我们采取调整公汽营运时间、新开第9路公交线路、新增公交运营车辆15台(公汽共计95台)、新增出租车36(出租车共计250台)、督促出租车提高运行率等措施,有效地缓解了“禁麻”后市民出行难题。去年5月份以来,为解决“摩的”非法载客问题,县政府成立了以建设局力量为主的“禁摩”专班,共查处非法载客摩的783台,行政拘留2人,公安留置1人;同时进一步规范城区公交客运市场,对非法载客黑车进行了严厉打击。还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和支持,对城区公交枢纽站组织了站址初选;对公汽候车站(亭)建设进行了规划、设计、建设,共规划建设公交候车亭167个,其中站亭59个、站点108个,今年五月已经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

3、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广告市场初步规范。为搞好户外广告清理整顿工作,我们成立了清理整顿专班,对那些在设置地点、规格、工艺水平及发布内容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的户外广告,在向每户广告业主宣传法律法规的同时,逐一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个活动期间,我们共发出整改通知书 939 份,并对逸林居、雅仙居等广告招牌按要求整改到位,还有几处布面破损陈旧的广告,按要求进行了更新。对那些违反有关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没有合法审批手续、或经合法批准设置但期限届满、影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

外广告,责成设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自去年7月8日组织第一次户外广告强制拆除行动以来,累计组织行动21天(次),城区拆除或强制拆除各种违规广告牌共723块。

4、加强专项综合整治,城区秩序明显好转。

一是突出重点街道整治。对宜化福瑞德路段,成立专班专人管理,效果显著;对城北大市场、新华正街、新华北街、丽文路、车站路等群众意见较大且影响浠水形象的街道,我们增派力量,加强管理;早中晚时段,组织机动巡逻纠章组进行巡逻纠章,力争在管理上不留空档,使城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二是突出重点行业整治。与有关职能部门一道,突出加强了餐饮、建材等行业的临街经营秩序整治。特别是对出店经营和乱写办证号码、牛皮癣等违规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对那些钉子户、难点户,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中仅去年一年就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共 32 起,其中学堂路花店经营者顿**、莲二塘路早餐经营户姚*,因违章占道经营,先后被司法拘留,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三是突出重点部位的整治。对城区 7 个出入口的垃圾和经营摊点,我们通过联合行动,进行专项整治,并加派人员管理,出入口环境卫生面貌有所改善。对县人民广场,我们通过整合人员,整合职能,加大管理力度,效果明显,受到市民肯定。

5、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城区面貌明显改善。为确保整个城区清扫保洁质量,县环卫所坚持改革创新,督促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加强各个工作环节的督办落实;对清扫人员实行划片包干,城北由三个清扫组负责,城南实行清扫保洁权公开竞标拍卖,新的运营管理模式,让职工增添了危机感,从而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在此基础上,加大洒水除尘、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力度,城区环境面貌明显改观。与此同时,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来动内需政策的支持下,我县城区首座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已经进行实施阶段,今年底将会基本竣工并投入使用,一改我县垃圾场建设的空白。

6、加强城区绿化建管,城市绿化水平得到提高。园林所将主要精力用在了雪灾后苗木恢复救治、病虫害防治和抗旱保苗上,先后投资 2 万多元用于病虫害防治,投资 5 万多元用于抗旱保苗。同时,不断加大对危害绿化苗木、破损花坛设施的处罚力度,仅供电公司乱砍绿化树木一起案件对供电公司和内部干部共处罚 2 万多元。

三、主要问题

由于政策、环境、体制、机遇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县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压力。

一是管理共识未形成。市民对城市建设管理要求在不断提高,但城市意识、文明意识、责任意识却较低。如在环境卫生方面,尽管有垃圾收集车每天三次轮流收集,尽管城区有 70 多个固定垃圾投放点,尽管环卫部门一而再、再而三地宣传,但有些市民为了省几脚路,就是不把垃圾放到指定地点,乱扔垃圾果皮纸屑、乱泼污水的现象比比皆是。在设施维护方面,我县先后购回 5 批垃圾桶,每次投放在大街上不到半年时间就被推倒打破、烧坏或偷走;城区街头每年补栽行道树 XX 棵左右,但一些店主怕树长大后影响其生意,用滚烫的开水偷偷淋树根。每年城区花坛、绿化带被车辆撞坏 100 多处,前面修好了,后面又弄坏了,还找不到肇事者,设施的损毁令人十分痛心。在责任意识方面,有人认为城区管理、秩序管理只是城建部门的事,不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抓,秩序未管好是城建部门没有尽到职责。不少人是按个人利益判断城市管理工作,城市管松了,影响到本人行车走路就提意见;管严了,影响本人生意或者感觉不舒服也提意见,认为浠水大不了是个县城,没必要管理那么严,城管工作经常处于两难境地。

二是管理机制不健全。曾经成功采用的“门前四包”、“庭院三包”机制名存实亡,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不明确,难以形成合力。如: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的管理需要交警部门出力,出店经营、乱摆摊点的管理需要工商部门出力,白色污染、餐饮卫生管理需要环保、卫生部门出力,车辆运营秩序管理需要交通部门出力。目前尽管各家都在管,但缺乏统一调度和协调,难以形成合力,甚至有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三是管理设备难保障。目前,城管大队、环卫所、园林所、客运所等承担城区主要管理职能的单位,在收入不足、支出增加的情况下,难以添置管理设备,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管理工作的开展。如环卫所只有二台垃圾压缩车和一台东风洒水车已到报废阶段,长期超负荷工作,要保证城区垃圾日产日清,显然是力不从心。针对城管长期无车的实际,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建设局挤出5万元资金支持城管大队购买了一台面包车,但远远不能满足执法巡逻的需要;园林所急需一台高空修枝作业车也无法落实。

第四篇:关于城市管理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局党委关于“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结合各自主管工作进行一次认真、深入调查研究,并形成调研报告”的要求,最近,我和局政策法规股(局城管办公室)的同志一道,先后深入到城管监察大队、环境卫生管理所、园林绿化管理所、城市客运管理所、城市燃气管理所进行了认真、细致、广泛的调查研究,并且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行了初步的思考、探讨。下面,我就城市管理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分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主要问题、打算建议四个部份,作个简要报告:

一、基本情况

目前担负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有城管大队、环卫所、园林所、客运所、燃气所五家单位。其中差额补助事业单位2家(城管大队、环卫所),其它3家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五家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1、城管大队:定编60人,现有干部职工82人(含退休3人、外借5人、停薪留职3人),前勤64人、后勤8人,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建监察条例》,按照建设局授权对城市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和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2、县环卫所:定编 110 人,现有干部职工 227 人(含退休 27 人、正式工 135 人、临时工65 人)。主要担负城区 131.6万平方米面积的清扫清运任务,并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依法实施环卫监督和检查。

3、县园林所:定编 20 人,现有干部职工 37 人(含退休 3人、精神病患者 1 人、绿化管理维护 16 人、绿化监察 7 人、收费 5 人、行政后勤 5 人)。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对损坏绿化设施及花草树木的行为进行查处,以及城区绿化费、绿化延误费、绿地临时占用费、绿化补偿费的收取;绿化维护面积28万平方米。

4、县客运所:定编5人,现有干部职工 11 人,主要负责全县城市公共客运市场日常监管,从事城市公共客运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及市场准入、运营和退出事项的审批,配合县政府组织实施城市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和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工作。

5、县燃气所:定编3人,现有干部职工2人,主要职能是依据《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负责燃气的规划、工程建设、设施保护、经营、使用和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维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二、主要工作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下,上述管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特别是去年周 勇书记、吴 烨县长先后视察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后,我们建设局更是创新举措、增加投入,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探索管理机制,实施“综合管理、集中执法”。为解决当前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客运、燃气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不够明晰、力量不够整合、步调不够协调、管理不够严格、审批不够规范、执法不够到位等问题,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浠水实际,探索城市综合管理、集中执法新模式,力争最大限度地整合现有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力量,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自去年9月5日起,制定了《浠水县城市综合管理集中执法工作方案》和《责任区综合管理工作制度》,划定了责任区,成立了工作专班。从实施的情况来看,效果比较明显。

2、加强客运市场管理,“禁麻”任务全面完成。为解决“麻木”载客扰乱交通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前年县委、县政府拿出资金700万元,对城区1168台“麻木”进行集中收购处置,使经营了近6年的“麻木”车全面退出了城市客运市场。“禁麻”后,我们采取调整公汽营运时间、新开第9路公交线路、新增公交运营车辆15台(公汽共计95台)、新增出租车36(出租车共计250台)、督促出租车提高运行率等措施,有效地缓解了“禁麻”后市民出行难题。去年5月份以来,为解决“摩的”非法载客问题,县政府成立了以建设局力量为主的“禁摩”专班,共查处非法载客摩的783台,行政拘留2人,公安留置1人;同时进一步规范城区公交客运市场,对非法载客黑车进行了严厉打击。还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和支持,对城区公交枢纽站组织了站址初选;对公汽候车站(亭)建设进行了规划、设计、建设,共规划建设公交候车亭167个,其中站亭59个、站点108个,今年五月已经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

3、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广告市场初步规范。为搞好户外广告清理整顿工作,我们成立了清理整顿专班,对那些在设置地点、规格、工艺水平及发布内容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的户外广告,在向每户广告业主宣传法律法规的同时,逐一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个活动期间,我们共发出整改通知书 939 份,并对逸林居、雅仙居等广告招牌按要求整改到位,还有几处布面破损陈旧的广告,按要求进行了更新。对那些违反有关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没有合法审批手续、或经合法批准设置但期限届满、影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责成设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自去年7月8日组织第一次户外广告强制拆除行动以来,累计组织行动21天(次),城区拆除或强制拆除各种违规广告牌共723块。

4、加强专项综合整治,城区秩序明显好转。一是突出重点街道整治。对宜化福瑞德路段,成立专班专人管理,效果显著;对城北大市场、新华正街、新华北街、丽文路、车站路等群众意见较大且影响浠水形象的街道,我们增派力量,加强管理;早中晚时段,组织机动巡逻纠章组进行巡逻纠章,力争在管理上不留空档,使城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二是突出重点行业整治。与有关职能部门一道,突出加强了餐饮、建材等行业的临街经营秩序整治。特别是对出店经营和乱写办证号码、牛皮癣等违规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对那些钉子户、难点户,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中仅去年一年就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共 32 起,其中学堂路花店经营者顿**、莲二塘路早餐经营户姚*,因违章占道经营,先后被司法拘留,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三是突出重点部位的整治。对城区 7 个出入口的垃圾和经营摊点,我们通过联合行动,进行专项整治,并加派人员管理,出入口环境卫生面貌有所改善。对县人民广场,我们通过整合人员,整合职能,加大管理力度,效果明显,受到市民肯定。

5、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城区面貌明显改善。为确保整个城区清扫保洁质量,县环卫所坚持改革创新,督促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加强各个工作环节的督办落实;对清扫人员实行划片包干,城北由三个清扫组负责,城南实行清扫保洁权公开竞标拍卖,新的运营管理模式,让职工增添了危机感,从而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在此基础上,加大洒水除尘、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力度,城区环境面貌明显改观。与此同时,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来动内需政策的支持下,我县城区首座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已经进行实施阶段,今年底将会基本竣工并投入使用,一改我县垃圾场建设的空白。

6、加强城区绿化建管,城市绿化水平得到提高。园林所将主要精力用在了雪灾后苗木恢复救治、病虫害防治和抗旱保苗上,先后投资 2 万多元用于病虫害防治,投资 5 万多元用于抗旱保苗。同时,不断加大对危害绿化苗木、破损花坛设施的处罚力度,仅供电公司乱砍绿化树木一起案件对供电公司和内部干部共处罚 2 万多元。

三、主要问题

由于政策、环境、体制、机遇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县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压力。

一是管理共识未形成。市民对城市建设管理要求在不断提高,但城市意识、文明意识、责任意识却较低。如在环境卫生方面,尽管有垃圾收集车每天三次轮流收集,尽管城区有 70 多个固定垃圾投放点,尽管环卫部门一而再、再而三地宣传,但有些市民为了省几脚路,就是不把垃圾放到指定地点,乱扔垃圾果皮纸屑、乱泼污水的现象比比皆是。在设施维护方面,我县先后购回 5 批垃圾桶,每次投放在大街上不到半年时间就被推倒打破、烧坏或偷走;城区街头每年补栽行道树 XX 棵左右,但一些店主怕树长大后影响其生意,用滚烫的开水偷偷淋树根。每年城区花坛、绿化带被车辆撞坏 100 多处,前面修好了,后面又弄坏了,还找不到肇事者,设施的损毁令人十分痛心。在责任意识方面,有人认为城区管理、秩序管理只是城建部门的事,不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抓,秩序未管好是城建部门没有尽到职责。不少人是按个人利益判断城市管理工作,城市管松了,影响到本人行车走路就提意见;管严了,影响本人生意或者感觉不舒服也提意见,认为浠水大不了是个县城,没必要管理那么严,城管工作经常处于两难境地。

二是管理机制不健全。曾经成功采用的“门前四包”、“庭院三包”机制名存实亡,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不明确,难以形成合力。如: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的管理需要交警部门出力,出店经营、乱摆摊点的管理需要工商部门出力,白色污染、餐饮卫生管理需要环保、卫生部门出力,车辆运营秩序管理需要交通部门出力。目前尽管各家都在管,但缺乏统一调度和协调,难以形成合力,甚至有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三是管理设备难保障。目前,城管大队、环卫所、园林所、客运所等承担城区主要管理职能的单位,在收入不足、支出增加的情况下,难以添置管理设备,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管理工作的开展。如环卫所只有二台垃圾压缩车和一台东风洒水车已到报废阶段,长期超负荷工作,要保证城区垃圾日产日清,显然是力不从心。针对城管长期无车的实际,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建设局挤出5万元资金支持城管大队购买了一台面包车,但远远不能满足执法巡逻的需要;园林所急需一台高空修枝作业车也无法落实。

四是管理创新难进行。创新不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能够进行的,如创办专业市场、特色街,单靠城管一家很难实现。对多年来想解决的流动摊点划行归市的问题。

第五篇:环境保护局关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调研

摘要:较全面的介绍了全国各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情况,对应国家创建指标详细分析了**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具体差距以及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与建设生态型园林城市相辅相成的内在关系,提出了在建设生态型园林城市的同时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具体对策.关键词:环保模范城问题分析创建对策

根据市委《关于筹备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调研

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结合我市环境和环保工作现状,对《**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环保局《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调整方案)以及《黑龙江省生态省建设纲要》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对沈阳、大连、长春等城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等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及创建有关情况

(一)全国创建环保模范城的基本情况及部分城市的创建经验

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由于其不仅仅看重城市的环境指标,更注重城市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即可持续发展能力,其内容广泛而丰富,获得这个称号不仅是对一个城市现实环境的认可,更是对一个城市未来发展潜力的充分肯定,是一个公认的“含金量”较高的称号。因此,自1997年实施以来,在国内外已有较高的认可度,全国已有青岛、杭州、威海、张家港等数十个城市通过了考核验收获得了这项殊荣。从东北三省看,大连市最早通过了考核,与我市相邻的长春市2002年底通过了验收,沈阳市正在实施三年创建计划,计划明年通过验收。从省内的情况看,大庆市在我省率先获得了这个称号。从我们实地考察调研的情况看,东北地区主要城市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有一些共性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我市借鉴,归结起来,主要是以下七个方面:

1、市委、市政府对创模高度重视环把创模作为全市的重要目标,切实在人才物力投入上给予倾斜,举全市之力抓推进。

2、实施大规模的企业搬迁改造。95年以来大连市共有120余家污染企业迁出市区,搬迁改造后的企业经过严格的环评,通过技改和推行清洁生产均大大削减了污染物的排放,平均削减率在90以上,实现了通过单纯末端治理根本不可能达到的目标。

3、加快了城市污水处理厂等环境基础建设步伐。90年代初大连还没有一座污水处理厂,但通过“八五”特别是“九五”的建设,目前已有6座污水处理厂在运行,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70,并计划“十五”期间再建5座污水处理厂,以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的二级处理率。长春市近两年也加大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使城市污水处理率超过了50,攻克了这个创模的主要制约因素,今年通过了国家验收。沈阳市为实现三年创模目标在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率的基础上,拟在三年内建设3座污水处理厂,使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

4、重点依靠联片供热解决烟尘污染问题。实行小锅炉并大锅炉的政策,近年来,大连市通过以大并小、以新并老,并网11片,2吨以下全部禁止和拆除(今年开始禁止并拆除4吨以下锅炉),综合治理锅炉2800余台,拔掉烟囱2100根。沈阳和长春市也分别拔掉烟囱1000余根。

5、实施大规模城市生态和绿化建设。近年来大连市共新增绿地1300万m2,绿化率达到了41。长春市则由于良好的绿化基础和近年来的绿化建设,城市绿化率高达38.7。同时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扬尘,规划了550米宽、90公里长的环城绿化林带,现已完成了150米宽绿化带的建设任务。

6、执法力度加大。用大连市环保局马局长的话讲:“大连环保工作的力度是打出来的,碰出来的”。去年大连市共对近1万余起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额达1000万元,依法征收排污费1.2亿元。沈阳市依法征收的排污费更高达1。5亿元,处罚案件数也达万起,罚款额600万元。

7、实行对区环保部门的垂直领导,建立了比较理顺和合理的科学城市环境管理体制,工作合力强。早在1994年机构改革时,大连就实行了城区环保部门的垂直管理,市局下设5个分局,职能和资源配置合理,市区一心抓环保,较少地方干预,使全市环保工作真正形成了合力。

二、我市创建环保模范城的进展及对标情况

(一)进展情况

从1998年开始,我市着手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开展了以“蓝天、碧水、安静、绿色、朝阳”等五项环保重点工程建设,城市环境质量已经得到了显著改善。到2001年,空气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下降到0.135毫克/立方米,全年好于和达到二级的天数累计达281天;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达到56.8分贝,比1998年下降了0.7分贝,交通噪声下降到68.4分贝,比1998年下降了2.06分贝;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1.48,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2.4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3.81。

(二)国家考核指标调整和我市对标情况

200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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