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调查报告

2022-07-24

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下,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通过报告的方式,用于记录工作内容。怎么样才能写出优质的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村妇女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农村妇女调查报告

农村留守妇女调查分析报告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和打工经济蓬勃发展,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人口因大量外出而减少,农村出现了大批“留守妇女”。因为丈夫长期外出打工,由妇女承担着家庭中的生产劳动、教育孩子、照料老人等责任,目前“留守妇女”正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一个被遗漏且棘手的现实问题。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村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我镇妇联深入各村调查农村就“留守妇女”的基本情况、经济状况、生活需求状况、婚姻家庭状况等进行问卷调查。

一、基本情况

由于我镇地处城郊, 多数家庭选择了本县城光电园区、建筑公司务工,因此我镇长期“留守妇女”仅占全镇妇女人数的1.5%,她们文化程度偏低,初中以下文化占2.4 %,从留守妇女的留守的原因来看,大部分的留守妇女因为家庭不支持其外出打工或者自身不愿意外出打工是其主要原因,需要她们留守家中照顾家庭、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是她们留守的客观原因,双重原因使得她们既向往外出打工又自我回避的矛盾心态,这一现象在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1、劳动强度大。在调查的妇女中,她们大都在从事繁重农业生产劳动的同时,既要扶老携幼,还要忙碌繁杂的家务

劳动,劳动强度很大,严重损害身体健康。调查中反映劳动负担重、身体不太好的占75%左右。调查显示:这些留守妇女中,抚养两名小孩的占47%,抚养1名小孩的占44%,抚养三名及以上小孩的占4%,;赡养1位或2位老人的占31%。有87.5%的人主要从事的生产活动是强度相对较大的种植业,加上大部分妇女无法运用现代农业技术,导致31.42%的人认为当前面临的第一大问题是生产劳动强度大。

2、文化程度低。在调查的留守妇女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7.5%,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7.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这样为家庭获得的收入比例也不高,占家庭年总收入比例30%以下的占56%,30%-50%的占41%,50-70%的占3%。由于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调查的留守妇女中没有一人获得科技致富等有关方面的荣誉称号。

3、就业观念落后。“以农为本守家园”的保守就业观念与长期农村封闭的生活环境对大部分的农村女性就业造成思维和心理上的障碍。有的家庭观念较重,沿袭着相夫教子,养老扶幼的传统;有的缺乏主动摆脱贫困的意识,不愿接受新生事物,生产总是老一套;有的缺乏自信心,认为自己的文化素质低,干什么事情也不行,只好在家种地养家糊口。

4、文化生活贫乏。她们的生活除了生产劳动、扶老携幼,就是从事繁重的家务劳动,没有其它文化生活,生活对她们来说,是单调、枯燥、无味的。

5、缺乏安全感。留守妇女在面对紧急事件,如孩子、老人生病,常常感觉压力很大,缺少安全感。丈夫外出后,家庭只剩下了老人、儿童和妇女,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带来了农村治安防范力量的减弱,使农村社会治安隐患增加,农村中针对留守家庭的小偷小摸现象增多,使“留守妇女”缺乏安全感,精神压力变大。她们容易受到人身侵害,容易遭受财产损失。调查显示,在农村侵害案件中有70%的受害者是留守妇女。

三、几点建议

解决“留守妇女”问题需要引起全社会关注,上级有关部门应该采取切实措施,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形成合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人文关爱环境,营造一个充满人间亲情、关爱“留守妇女”的社会氛围。

1、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致富渠道的拓宽,外出务工人员的减少是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关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民营企业,增加本地农民就业机会,积极鼓

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完成劳动力的就地转移,有利于农民工兼顾农业生产和家庭生活

2、加强各种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妇女自身素质。一是对她们进行实用技术培训,让她们懂得更多的农业生产技术,科学种田,科技致富;二是对她们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让她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侵权问题,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三是对她们进行健康知识培训,让她们关爱自己,懂得如何爱护自己的身体。各级政府部门要多组织送技术、送文化下乡活动,采取通俗易懂,现场指导方式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逐步提高留守妇女自身素质和致富本领,减轻她们的生产劳动强度。

3、鼓励留守妇女自主创业,提高妇女家庭收入。妇女参与经济发展是提升妇女社会地位的要求,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把支持留守妇女创业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整合社会资源,拓展女性创业的平台,以全方位的服务,激活女性自主创业的能力,使女性创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使留守妇女成为经济建设的主力军。要完善小额信贷制度,为留守妇女创业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设立农村妇女创业基金,为帮助农村妇女创业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

4、丰富她们的文化生活,营造和谐环境。利用农闲时节或“三八”妇女节,组织她们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如表演地方文化节目、开展科技知识及计生保健知识有奖竞猜等,让她们从中体味到生活的乐趣,从而提高她们的自信心。开展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使广大农村家庭特别是留守妇女家庭成员充满活力,家庭关系更加和睦美满,邻里关系更加融洽,村庄环境更加和谐稳定。

5、进一步改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打破农村和城镇居民身份,建立家庭医疗账户与大病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小病在全家范围内自助,大病在全社会范围内互助共济,从而建立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除在参保面上进一步扩大外,要在医疗条件、报销比例上做好文章,让农民能走进医院看得起病、能看好病,真正发挥合作医疗的社会保障作用。

第二篇:农村妇女教育培训调查报告

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需求调查

×××

随着我国的经济急速发展。农村城市化、城市现代化和区域国际化已经变成了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最终目标。在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中,农村大量土地被国家征用,农民渐渐的搬迁上楼。农民的土地没有了,农民的就业问题也随之而来。由于现代化信息的铺天盖地,使得我们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要求越来越高,而农民就业更是捉襟见肘。特别是农村妇女,她们今后将怎样生存?又是以何种方式身存?通过本次调查,我们更加清晰的了解现代农村妇女的生活态度和对知识教育的积极响应与客观认识。

一、 调查方法与对象

本次调查采用调查问卷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调查对象年龄为50周岁以下的宁波农村妇女。本次问卷调查共发放4份,回收4份,回收率100%。调查内容涉及农村妇女的基本情况、工作状况,教育与培训等内容。

二、 调查数据分析

(一) 个人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共选了4名农村妇女,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调查显示,年龄主要集中在30-40之间,其中小学文化程度所占比例为25%; 初中文化程度所占比例为25%; 高中文化程度所占比例为25%;大专文化程度所占比例为25%;。已婚占75%,未婚为一人占25%的比例。工作状况:有工作的为3人,占75%的比例,有一人为全职家庭主妇家庭收入有75%较为可以,只有25%处于低下水平,家庭一

3人组合为多数,即多是独身子女,业余生活都比较闲散,有25%是看电视,做家务。

(二) 接受教育培训的状况

通过调查问卷的统计数据分析,对于农村妇女自身的学历和知识掌握的程度,75%的人有了不能适应这个社会发展需要的感觉,并且自己在工作中和生活中遇到问题的解决能力也是以十分缺乏占75%的比例。可对于这种现状,社区和妇女们所在单位针对工作的需要和生活需要,也并没有举行过相关培训,而妇女们自己对于这类培训也没有参加的意识。原因是50%的没考虑过要通过参加相关培训来提升自己的知识面,有25%的是对培训没有兴趣,还有25%不知道参加哪类的相关培训,即是偶尔有参与也是应为工作的需要,比例为25%,且只有25%的人为了晋升而参加培训。关于培训费用有50%的是自费,也有因为费用为免费而参加培训的,比例是25%,但相对而言比较盲目。在假设条件下妇女们希望的培训周期各有不同,都以自身的时间安排方便与否来选择,时间的长久以半天占较高的比例,只有25%妇女希望能够经过1个月以上的时间来针对性的来提升自己。妇女们认为他们在所在单位即地区中发展所面临以家庭矛盾多占50%的比例,这也表明农村妇女在家家庭因素所受的阻碍颇多,也隐隐的反应了农村家庭对于继续教育和培训没有积极的心态。即使要参加培训妇女们有50%认为礼仪,形象与魅力的培训和有关家庭关系调试的培训为多数,而对于沟通,传播与公共关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只有25%的比例。

(三) 教育培训与学习需求

关于妇女们的继续教育,提升学历为目的和参加短期培训各占50%,提升学历的比例中都希望是业余时间在广播电视大学进行经济类的相关学习。选择参加短期培训的两个人希望对烹饪技术的培训占100%,对于如何教育子女的培训和计算机应用各占50%,都希望是妇联组织的短期培训。

(四) 目前最关心的问题

绝大多数的农村妇女最关心的问题围绕在农民养老、子女升学和就业、农村医疗保障、农村妇女就业培训上。其中,所有的妇女对农民养老都表示关心,其次分别是子女升学和个人就业、医疗保障,分别占50%、50%、50%。最后结婚成家占25%。

(五) 希望和要求

75%的农村妇女都觉得自己的科技文化素质与新型农民的要求差距很大,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需要,还待需要系统的培训和提高,都非常愿意参加各种类型的文化补习、技能培训等短训班和长训班也希望与此同时能够丰富一下农村妇女的业余生活。

三、 存在的问题

经过对调查问卷的汇总统计及分析,目前宁波市农村妇女教育培训现状及问题分析如下:

(一)自觉学习意识较低

农村妇女的培训工作都需要各级妇联及相关部门作大量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很大一部分农村妇女是被组织拉去参加培训,而非自愿行为。此次调查数据显示,参加政府或其他组织提供免费培训的农村妇女占总数的50%,而每年参加培训的妇女达到受调查总数的75%。由此可见,仅有25%的妇女不仅仅依靠政府或其他组织提供的免费培训来获取科技文化知识,而是积极主动去拓宽学习途径,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二)农村妇女对培训就业态度不一,转移就业率低.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富裕乡镇的农民家庭生活条件普遍较好,一些富裕乡镇的农村妇女不愿通过培训就业;而一些年龄偏大及欠发达地区的妇女思想观念和能力跟不上新形势,认为培训既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培训后得不到就业保证,拿了证书也没用,不愿意参加培训,从而副作用了就业转移.同时,一部分农村妇女对培训就业存在一定的盲目姓,随大流,别人学什么也跟着学什么,缺乏自己的目标,造成少数专业热门而很多专业冷门,副作用了就业.另外,部分农村妇女对政府提供的就业岗位挑三捡四,高不成低不就,这也是造成农村妇女转移就业率低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三)传统性别歧视,农村妇女就业面狭窄

在中国旧时期封建思想的影响下,仍存在“女人不如男人”的思想陋习,妇女有孕育小孩的特殊期、妇女会过多担心家庭孩子等因素,都成为很多单位不愿意聘用妇女的原因。部分妇女因为承受家里家外双重负担的超负荷而处于低水平、重复性地为生存而劳作的状态,从而限制了自身发展。

(四)再教育费用偏高,时间偏长, 影响农村妇女正常生活

一般的再教育,如电大、函授等,完成学业需要2.5年或更长的时间,而费用通常在5千元左右。因此许多农村妇女都认为没必要花这么长时间和这么多钱去学习,宁可把这些时间花在做零工补贴家用上。

(五)工学矛盾,再教育影响农村妇女正常工作。

再教育学习过程中,经常出现上课时间或考试时间与工作时间相冲突的现象。尽管很多时候,学校考虑到学生的工作问题,把上课时间和考试时间尽量安排在双休日,但很多学生可能只有单休日,甚至连单休日都没有,只能请假上课考试,日积月累,扣除奖金和工资不算,个人反而还给单位造成消极误工的印象,严重影响升职空间

四、 对策

(一)建章立制,落村落户。

解决这一现象的根本是建立有效机制并确保落实到位。目前农村妇女受教育的水平普遍较低原因的对知识对技能的重视不够。有关部门若出台一些提高妇女再教育机会的文件,督促农村妇女进行再教育活动,不仅能丰富农村妇女的生活内容,还能增

加她们的知识面,帮助她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二)坚持实用原则,培训内容要与妇女需求结合

要开展调研,明确妇女的培训需求,开展分类培训、分层培训,提高妇女培训的参与度。重点开展六类培训:

1、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妇女发展壮大,提升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2、开展务工技能培训,促进妇女转移就业;

3、开展种养加实用技术培训,增强妇女发展现代农业的本领;

4、开展营销知识培训,帮助妇女掌握现代营销知识和技能,特别是增强网上销售的能力;

5、开展基层妇联干部培训,让她们更好地发挥“双带”的作用。

6、开展文明教育培训,新型农村妇女不仅要有新技能,更要有新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这样妇女才能全面参与新农村建设,更好地发挥农村妇女的作用。

(三)坚持实际原则,培训形式要与妇女实际情况相结合

1、要重心下移、服务妇女。培训地点应设在乡村,方便妇女参加培训,降低培训成本。

2、要把课堂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指导相结合,把抽象的理论变为具体的技术,使妇女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学了能用,切实提高培训的实效。

3、要培育典型、示范引导,长期以来,农村妇女有很强的从众心理,更容易相信身边人、身边事,用妇女身边的典型来教育妇女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因此,要通过各种形式、各种途径来向广大妇女宣传创业典型、致富典型,通过典型户的示范带动,提高妇女参与培训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搭建各类就业平台,为农村妇女的教育培训提供有效保障

就业是培训的最终落脚点,也是检验培训效果的重要证据。为加快农村富余的女劳动力转移就业,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把就业推荐放在与培训同等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优势,千方百计创造、提供就业岗位,通过借助各职业院校加强女姓就业技能培训,政府与院校向达成协议为其免费培训并负责安排就业,使农村女劳动力走出家门、走向市场、走向富裕.(五)奖励机制,推动再教育波澜

相关部门可以对再教育过程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适当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鼓励成绩突出者再接再厉,并树立典型,使其他农村妇女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珍惜每一次学习机会,努力学习,形成浓郁的“比、学、赶、帮、超”学习氛围

五、 总结

从对农村妇女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调查看,农村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致富能力与新型农民的要求差距很大,远远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需要,亟待需要系统的培训和

提高。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不仅有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有利于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有利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因此,我们应该重点加强新型女农民劳动力转移技能及大中专学历教育培训等内容,并设立专项培训资金,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篇:农村留守妇女情况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经济与信息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寻求增收致富的途径,给经济社会带来发展和提升农民纯收入的同时,也衍生出农村“386199”部队,其中留守妇女这类特殊群体尤其值得关注,她们既是家庭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也是家庭生活中赡养老人、抚育子女的顶梁柱。为贯彻落实武汉市“

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农村“三留守”问题专题调研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市妇联成立了由主席挂帅、副主席分管、机关“三万”工作专班和机关业务部门共同组成的专题调研组,就武汉市农村留守妇女的生存与发展状况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入户走访、实地座谈等形式,对武汉市六个远城区(东西湖区、汉南区、江夏区、蔡甸区、黄陂区、新洲区)留守妇女的婚姻家庭、生产生活、健康安全、发展需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调研,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留守妇女现状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武汉市有留守妇女32.62万人,占武汉市女性农业人口总数的17.9%。

1、从年龄结构看:武汉市留守妇女中,20—30岁妇女3.03万人;31—40岁8.67万人;41—50岁13.37万人;51—60岁7.55万人。调查显示,31至50岁是留守妇女相对集中的年龄段。

2、从受教育情况看:留守妇女小学文化程度以下5.31万人;初中文化程度26.02万人;中专以上文化程度1.29万人。留守妇女整体受教育水平偏低,年龄越大,受教育水平越低;年龄越轻,受教育水平相对较高。

3、从留守原因看:大多数妇女留守的主要原因是需要照顾家庭、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具体而言,30岁以下妇女留守的主要原因是生育、照顾孩子;31—40岁妇女留守的主要原因是要照顾日益年迈的父母和抚育正在成长的孩子;40岁以上妇女留守的主要原因是丧失了外出务工的年龄及技能优势。

4、从家庭结构看:从调查情况看,11.98万留守妇女家庭中只有一个小孩,20.46万留守妇女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小孩;大多数留守妇女与老人共同居住,留守妇女除了照顾小孩外,还需要护理老人,由此,赡养老人、抚育子女的家庭义务理所当然的需要留守妇女承担。

5、从婚姻状况看:对于婚姻状况的自我评价,19.42万留守妇女表示丈夫外出打工后婚姻比较稳定,对婚姻状况满意;12.13万留守妇女认为婚姻状况一般;1.06万留守妇女对婚姻状况明确表示不满意。

6、从收入情况看:留守妇女家庭与夫妻双方均在家务农的家庭相比,经济收入相对稳定,生活相对富足。年收入在1万元以内的留守妇女有2.05万,在1—3万元的有25.44万,在3万元以上的有5.13万。家庭收入以丈夫外出打工收入为主,也有留守妇女在家务农的收入,养家禽和种小菜能满足自己或家人生活需求,家庭简单生活资料基本上能够自给自足。

7、从享受社会保障情况看:31.57万留守妇女已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0.84万留守妇女正在办理医疗保险,0.21万留守妇女未参加医疗保险。大多数留守妇女享受了新农合制度,参合率约为97%。7.35万留守妇女已经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0.6万留守妇女正在办理养老保险,24.67万留守妇女未参加养老保险,参保率约为22.53%。

留守妇女是生产发展的主力军、是家庭生活的顶梁柱。打工经济的发展使留守妇女与丈夫实现了经济角色的分工与合作,丈夫外出务工,原来由男劳动力或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农活,转变为基本上依靠留守妇女独立完成。她们既要承担农活、家务活,又要赡养老人、抚育孩子。留守妇女已经由传统家庭中的“半边天”,转变成现在家庭中的“顶梁柱”。

二、当前留守妇女生存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需求

(一)主要问题

调查发现,当前留守妇女普遍面劳动强度较大、精神负担重、自身素质不高、教育孩子能力较差、文化生活空虚、缺乏安全感等困难。

1、综合素质较低,发展能力较弱。从受教育情况看,初中及以下学历者占大多数,留守妇女的文化程度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从专业技能看,参加座谈的留守妇女代表均表示缺乏生产发展技能。从调查情况看,绝大多数留守妇女既无学历优势,又无能力优势,处于社会的弱势地位。

2、劳动强度较大,身体健康受损。在丈夫外出务工的情况下,留守妇女既要承担农活,又要料理家务,有的还要照顾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劳动强度明显增加。据座谈了解,大部分留守妇女每人需要独立耕种近5亩农田,有的为了增加收入甚至要耕种10亩。据统计,16.3万留守妇女表示身体健康,15.65万留守妇

女健康状况一般,0.67万留守妇女身体较差。长期的体力劳动、超负荷的劳动量让留守妇女们人未老先衰。

3、教育力不从心,孩子缺少关爱。调查发现,大多数留守妇女表示没有时间和能力辅导子女功课,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仅仅停留在吃饭穿衣上。同时,由于丈夫外出务工,家庭角色缺位,孩子缺少父爱,教育缺位或监护不利,使部分孩子产生自

卑感,心理健康受到影响,孩子缺乏识辨和自我保护能力,容易遭受伤害或惹祸生非。大多数妇女表示教育子女力不从心,教育子女的能力较差已成为留守妇女非常愧疚和担忧的事情。

4、长期留守在家,患病缺乏照料。据座谈了解,留守妇女最害怕的事情就是自己生病,既担心耽误农活,又要筹医疗费,还要“愁”无人照料。统计显示,部分留守妇女反映生病无人照料。留守妇女陈某曾半夜突发肾结石,孩子在校住读,家中无人照料,不得不拨打本村妇代会主任的电话,妇代会主任及时雇车将其送到镇医院医治,才转危为安。

5、精神负担较重,婚姻存在危机。由于常年与丈夫两地分居,夫妻之间缺乏交流沟通,留守妇女精神负担较重,婚姻危机较大。部分留守妇女对丈夫在外务工的环境感到忧虑,对丈夫的婚姻忠诚度产生猜疑,但出于对丈夫的经济依赖而委曲求全。据了解,尽管留守妇女为家庭作出了奉献,但丈夫几年不归、移情别恋的现象还是屡见不鲜。有一定比例的留守妇女对目前的婚姻状况表示担忧,有的甚至感到没有家庭应有的温馨感,是守活寡。

6、文化生活单一,精神支柱缺失。由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所限,留守妇女精神生活比较空虚,文化娱乐活动比较匮乏,部分留守妇女因精神空虚而沉迷于赌博等不良习气。据调查,选择看电视为日常主要娱乐活动的最多,其次为打麻将;仅少数妇女参加文艺宣传队。留守妇女李某在座谈中表示,打麻将已经成为她唯一业余活动,自己宁可起早贪黑赶农活、做家务,也要确保白天打麻将的时间,以打发空虚寂寞。

7、容易受到侵扰,缺乏安全感。由于大量男性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地广人稀,村落分布比较分散,治安防范力量较弱,留守妇女易受到侵扰。调查发现,留守妇女特别担心孩子及家庭财物的安全,在一定程度上缺乏人身和财物的安全感。

(二)主要需求

调查表明,当前武汉市留守妇女最迫切的需求依次是:发展地方经济、学习生存技能、提高教育子女能力、丰富文化生活。

1、发展地方经济。留守妇女希望政府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发展本地经济,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帮助丈夫及自己在家乡创业与就业。当问到“如果可以在家乡创业或就业,你还赞成丈夫去外地打工吗?”大多数留守妇女选择了“不赞成”。

2、学习技能。一半以上的留守妇女表示发展生产缺资金和技术,希望参加各类培训来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自主创业和发展生产的能力,尤其是31—40岁留守妇女希望通过掌握一门技能,对于未来道路有更多选择和发展的机会。

3、提高教育子女能力。大部分留守妇女对子女教育力不从心,希望定期组织家庭教育讲座活动提高自身素质,提高监护能力和水平,使子女在留守家庭的环境中也能够身心健全,健康发展。

4、丰富文化生活。座谈中,大多数妇女表示农村业余文化生活单一,希望组织文艺宣传队,通过扭秧歌、打腰鼓等来丰富留守妇女的文化生活;希望组织维权志愿者讲授法律、卫生保健、家庭教育等知识,开展心理疏导、维权服务等。

三、改善留守妇女生存发展状况的建议

留守妇女是目前农村主要的劳动力资源,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只有社会各方面给予留守妇女足够的人文关爱,让这个弱势群体共享发展成果,才能真正推进留守妇女群体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发展。

(一)增强留守妇女生存发展能力。仁者授人以渔,这是推动这一特殊群体更好发展的根本途径。一是建议进一步加大对留守妇女的劳动技能培训。农业和科技部门要在农业科技培训中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参训比例,特别是在送科技下乡等培训活动中使留守妇女的参与率达到30%。政府多年来对武汉市农村妇女培训工作给予支持,保证了每年2期“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每期60名农村妇女带头人受训,目前已有2600人次参加了在市农业学校的科技培训,这批带头人在农村基层发挥着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这一举措也深受广大农村妇女的欢迎。建议通过此举和多年来积累的经验,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中带头人的科技培训力度,每年增加6期留守妇女带头人培训班,使360名留守妇女参训受益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加大对留守妇女的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建议依托劳动部门、武汉市妇女创业中心等有专业资质的部门和单位,举办留守妇女创业就业培训班,通过灵活办学、送教上门等形式,对有创业意愿、愿意向非农生产领域转移就业的留守妇女,实施定向、定点、订单式创业就业技能培训。三是建议实施农村留守妇女大讲堂项目。以提高留守妇女的权益保护、安全自护救护、文明健康生活和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等农村妇女急需的内容为主,依托妇联组织按每场活动经费1万元预算,每年举办50期(场)留守妇女专题讲座、咨询活动、亲子活动等,帮助她们掌握必要的法律、安全、生存和教育子女的科学理念和能力,提高留守妇女的自身素质和监护能力。使她们成为有素质、能担当的好家长、好妻子、好儿媳。

(二)拓展留守妇女生存发展途径。充分发挥留守妇女在农村生产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建议将她们作为新农村环境保洁长效管理队伍主力军,由村两委或妇代会负责巾帼保洁队的人员推荐和组建,由城管部门负责培训、指导与管理,并为农村环境卫生的改善提供必要的清扫工具、运输设备及保洁人员每月每人300元的劳务补贴。此举一方面可以扩大留守妇女在家门前就业的途径,并通过保洁工作的适当补贴增加收入;另一方面由所在村留守妇女进行保洁工作,在整治清扫环境卫生的同时,也有利于发挥她们的宣传和监督作用,激发全体村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更好地体现自己的家园自己爱,自己的家园自己建。前期,市妇联在全市开展了“巾帼保洁”长效机制的探索与运行,此项试点工作起步早,成效明显,张学忙副市长参加经验交流和推介会时对此举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如何将这一前期摸索的好做法和经验在全市农村推广,希望通过这次留守妇女专题调研,将一举多得的好事办好。

(三)提高留守妇女的生存发展水平。针对留守妇女在精神交流、文化生活、婚姻家庭、法律意识、安全保障等方面的需求,如何帮她们解难释惑,我会专题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在六个远城区多次调研座谈走访,寻求问题解决的最佳途径和方法。一是借鉴农业互助合作社运行模式和经验,建议建立“农村留守妇女互助组织”。互助形式可以是生活互助、生产互助和公益互助等,大家在体力上互相帮扶,精神上互相安慰,生活上互相关照,缓解留守妇女在生产生活中的压力,增强留守妇女安全感。如创建示范“妇女之家”,使其成为留守妇女交心谈心的场所,规避矛盾风险的安全港湾;通过互助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贴近农村生活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文化生活,鼓励她们组建秧歌队、锣鼓队、健身队、合唱队等留守妇女文艺队,让她们精神有所归依。二是试行留守妇女探亲制。制定“探亲节”或“探亲假”,鼓励外出打工的丈夫回家团圆,帮妻子分担农活、与孩子交流亲情,或留守妇女赴丈夫打工居住地探望,增进夫妻感情,维护婚姻家庭和谐。充分发挥留守妇女互助组织作用,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亲情之旅”、“鹊桥会”等夫妻亲情互动活动,组织部分留守妇女与打工丈夫“零距离”相会,加强留守妇女夫妻之间的情感交流。对探亲路途的费用政府给予鼓励性经济补助,如报销路费或部分报销路费、对打工地相对集中的村民集体包租车等,保证夫妻至少一年两次团聚的机会。通过互助活动的有效开展,探索留守妇女互助组织在精神交流、文化生活、婚姻家庭、安全保障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留守妇女倡导邻里文明互助,努力形成团结友爱、文明祥和的新风尚,增强留守妇女安全感和幸福感。

(四)提升留守妇女生存发展质量。受医疗条件、生活条件限制,农活家务活繁重,又缺乏丈夫在身边关照,加之留守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缺乏,其心理、身体健康状况令人担忧,特别是妇科病有上升趋势,建议以今年政府为适龄农村妇女免费进行“两癌”筛查为契机,把农村留守妇女定期妇科病普查纳入公共卫生项目,列入政府“惠民工程”、“健康工程”,并投入专项资金,由卫生部门、妇联组织牵头,对武汉市留守妇女实行每2年1次的免费妇检。或将留守妇女妇科疾病定期检查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中,费用全额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各级妇联组织和卫生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母亲健康”快车的作用,积极开展送医送药下乡活动,广泛宣传医疗卫生保健知识等。通过建立留守妇女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机制,不断提高农村留守妇女健康水平,使农村妇女更幸福,农村家庭更稳定,农村社会更和谐。

第四篇:乡镇农村妇女就业情况的调查报告

**镇位于安图县西南部,距长白山34公里,全镇总面积1986.95平方公里,规划区面积6.49平方公里。总人口6.3万人,区辖9个行政村,3个社区。农村人口4500人,其中妇女人口2051人。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拓展了农民增收致富新领域和新渠道,也为农村妇女提供了广阔的用武之地,妇女已成为发展本文转载自本资料权属,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更多资料农村生产、振兴农村经济的主力军。农村妇女就业问题已经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为合理开发我镇农村妇女劳动力资源,加速农村妇女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解决农村妇女平等就业的问题,我们采取摸底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农村妇女就业问题展开调研。

一、农村妇女就业现状及当前制约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因素

1、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限制了农业内部妇女就业总量。根据农业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我镇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取得了明显成效。大多数妇女在农业生产中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少数妇女依托村、镇项目发展规模养殖业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大多数妇女从事的是种养内部的调整,由于受资余、技术、信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村妇女劳动力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2、农村城镇化水平低,人口转移速度慢,影响妇女在第二产业的就业比例。解决农业人口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减少农民,实现非农化就业。农村城镇化规模不大,水平不高,不仅带动不了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而且限制了

二、三产业的发展。以二道镇二道村为例,随着小城镇建设的不断完善,不仅促进了当地建筑业的发展,也拉动了以女性为主的商贸流通、养殖种植业、饮食服务业的发展,镇上个体户占总户数的65%,且大多数为女性,拓展了农村妇女充分就业的空间。

3、外出务工末形成规模,输送渠道不畅。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能缺位,尚未形成包括信息提供、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在内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我镇还未健全劳动力市场,外出就业妇女靠亲朋好友、同乡,盲目外流、乱闯,加之民间中介组织的不规范经营,外出务工妇女上当受骗、碰壁回乡的例子屡见不鲜,使得一部分妇女把外出务工作为一种迫于无奈的选择。

4、农村妇女素质较低,不能适应现代就业需要。我镇农村妇女劳动力小学文化程度722人,占35.1%;中学1065人,占51%;高中以上74人,仅占妇女劳动力总数的3.6%。文化素质低、技能低、外出找不到合适的职业成为已外出或想外出务工妇女的最大难题,没有技术也成为农村妇女在农业生产中遇到的最大难题之一。

二、农村妇女就业的根本出路和对策

调查显示,农村妇女都有参与生产、劳动,发家致富的迫切愿望,她们思想活跃,认为脱贫致富、发展经济的路子很多,务农能致富,外出打工也能致富,只要勤劳就能获得财富。因此,笔者认为,实现妇女充分就业,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既立足当地农业,又有针对性地组织输出,这样才能切合妇女的思想实际,满足妇女就业需要。

l、大力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妇女在农业内部的就业量。只有坚持不懈地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才能开辟就业和增收的新途径、新领域。围绕我镇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思路,积极发展养殖业、加工业、手工制作业等以妇女为主的优势产业,着力于农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在妇女中大力推行优质、高产、高效的种、养新品种,并给予技术信息指导,以女科技示范户、双学双比女能手的示范帮带作用,发展优势、特色产品,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通过妇女小额信贷、连环脱贫,带动周边妇女发展规模生产,形成一村一业的块状经济;大力培育和扶持一批女经纪人队伍,促进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推进城镇化战略,使妇女劳动力有序转移。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非农产业向小城镇集聚,加快人口向小城镇集聚,积极本文来源于本资料权属,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更多资料鼓励更多的农民从土地、农村中走出来,到城镇务工、经商、置产兴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促进商贸流通。利用我镇丰富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开发有特色的旅游项目、旅游产品,给当地妇女带来就业、增收致富的机遇。降低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成本和就业风险,实现有序转移妇女剩余劳动力。

3、大力发展劳务输出,拓展妇女就业渠道。劳务输出是农民增收致富的最好途径。外出妇女流向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不仅挣了钱,更重要的是转变了思想观念,学到了技术,积累了经验,为农村妇女的发展创造了机遇。我们应加大“外出挣钱光荣”的宣传,本着转移一个,致富一家,转移一批,致富一方的高度责任感,积极与用工单位联系,了解用工信息,用人需求,扩大女性就业范围。

4、加快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增强

第五篇: 农村妇女维权热点难点问题调查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以来,妇女维权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目前农村妇女仍是现实社会中最大的弱势群体,她们的隐性失业、劳动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权益、健康权保障等问题需要特别关注。农村妇女的维权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之一。从妇联平时接待的涉及农村妇女权益的案件来看,由于农村妇女经济地位独立性相对较差,加之数千年的“男尊女卑”、“夫权至上”等观念的影响,侵害或漠视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在我市一些农村地区仍时有发生。为此,常州市妇联就农村妇女的权益保护问题进行了调研。

一、存在问题

1、土地承包权利问题。农村土地政策“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导致农村妇女在结婚或者离婚后,不能及时取得土地承包权。一是嫁到外村的妇女,从该妇女嫁出后,其原居住地的农村组织即强行收回了其土地承包权,而夫家居住地却迟迟没有分给她土地承包权,二是离婚妇女,她们婚嫁之时在夫家所在地分到了承包地,土地承包权依附于公婆家,可是在离婚后,其将户口移回娘家,夫家所在地将土地收回,而娘家所在地也拒绝其承包土地;三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有些地方搞土政策,从外地嫁入本村的妇女在新 一轮土地承包过程中,没有土地可承包,出嫁女也不分给承包地。

2、婚姻家庭权益保护问题。一是由于“男尊女卑”、“夫权思想”还未根除,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在一定范围的人群里还有表现。近年来我市家庭暴力案件逐年提升,市妇联接待农村妇女关于婚姻家庭权益保护问题的投诉、求助、咨询的占每年信访总量的一半以上,其中家庭暴力案件占20%左右,城市女性面对家庭暴力或性骚扰,已经不再沉默,而是拿起了法律武器。而大多数农村妇女采取忍让态度,有的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甚至走上了“以暴制暴”的犯罪道路;二是由于农村妇女的经济没有充分独立,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甚至变相“包二奶”,严重侵害了妇女权益;三是限制寡妇和离婚妇女改嫁,被限制不准带走其财产或者小孩。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中侵害妇女权益问题。调查显示:当前农村中以村民会议、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决定或村规民约的形式,剥夺妇女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尤其是征地补偿费收益的现象比较普遍。绝大多数的村都针对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制定了一些不合法的“土政策”,如:婚嫁到本村但户口未迁入的妇女不享受;婚嫁外出而户口未迁出的妇女不享受;离婚或丧偶妇女户口迁回娘家的不享受;有两女或两女以上无儿的家庭,只允许一女享受;有儿 有女的家庭,女不得享受。对“招女婿”也有一些不合法的规定,如:有两女或两女以上无儿的家庭,只允许一个“招女婿”享受;女方如有兄弟,“招女婿”就不得享受等等。

4、失地妇女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一是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应由市、辖市人民政府统一负责,目前尚未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尚未形成统一认识;二是各地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尚未到位,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尚未建立;三是相关职能如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解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依法加强对征地补偿资金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审计监督等工作涉及的职能部门还没有进入“角色”;四是我市常政发〔XX〕68号文与省政府第26号令还没有完全对接,如安置补偿费用的标准问题、年龄段的划分问题、管理职能的划分问题等等。

二、原因分析

1、男女不平等的封建意识和传统观念在农村根深蒂固。在农村,“男娶女嫁”、“从夫居”是一种传统思想,他们认为只要女孩子嫁了就应该离开娘家,所谓“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姑娘出嫁自然失去了婚前包括土地承包在内的许多权益。要想从根本上转化这种男女不平等时思想的确是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时间。

2、法制意识淡薄。一是农村的妇女受教育程度不高, 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对法律的了解不多,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部分乡、村基层干部法律意识淡薄,男女平等意识不强,对国家宪法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缺乏了解与认识,在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时没有考虑国家有关法律的要求;

3、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实施以后,一些地方的制度建设不完善,法律程序设计存在漏洞,妇女进入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农村权力机构的很少甚至没有,导致在农村重大事务的决定包括涉及利益分配的制度安排和规则制定过程中,妇女的利益要求和意见难以得到充分的表达,往往是由少数村干部和基层政府决定,妇女在利益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

4、保障措施乏力,执法力度不够。一是我国在保护妇女土地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仍存在一定的漏洞,《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以后,对妇女的土地承包权进行了明确的保护性规定,但该法只是对土地承包问题原则上的规定,没有涉及具体问题。二是现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修正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过于原则。

三、建议对策

1、加大妇女维权工作宣传,为全社会尊重妇女营造良好氛围提供环境保障。加强对保护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让广大村民有法律意识,有男女平等的意识, 特别是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要进村入户,深入人心,逐渐改掉重男轻女的思想,提倡男女平等,提倡“从妻居”与“从夫居”得到相同的尊重,形成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环境。加强对基层农村干部关于保护农村妇女权益方面知识的培训。通过对这些“村官”的培训,使他们了解我国对农村妇女权益方面的保护,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外嫁女在土地权益中所处的劣势。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农家”活动,开设法制宣传栏,举办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利用电视、电台、报刊进行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推动农村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和用法,提高法律意识,形成依法办事,自觉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氛围。

2、拓宽妇女维权工作渠道,为妇女更好发展争取法律政策保障。把农村妇女权益问题列入法律予以保障,是从源头上解决农村出嫁女问题的根本途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内容以及其他相关条款应当根据现阶段和今后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趋势,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要借助民主参与的渠道,向“两会”提交议案、提案,争取支持,推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和有关政策及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的参与作用,尽快研究制定新时期农村土地承包权以及土地补偿分配的实施细则,出台有关农村出嫁女土地权益保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依法解决农村妇女权益保护中的难 点、重点问题。在法律、政策和制度层面上确保妇女各项权利的实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积极探索股权流转、股权“赎回”制度,解决外嫁女土地承包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问题,更好地保障农村妇女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待遇,促进妇女发展与维权改革法规体系的完善,民主监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国家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执行,从决策层面解决妇女发展权益保障问题。

3、构建妇女维权工作体系,为解决妇女侵权问题健全机制保障。不断深化妇联维权工作的社会化程度,整合各类资源,努力推动建立和完善开放性、宽覆盖的妇女维权工作网络和运行机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开设专版、专栏、专题节目等,有针对性地披露一些侵犯农村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件,促进一批侵权案件能得到及时查处。要把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工作范围。对农村老年妇女的权益保障问题,应纳入村级管理中,实行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应将其纳入当地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范畴加以有序的管理,并建立相关的工作保障机制,切实保护好农村外出务工妇女的合法权益。

4、加强妇女维权工作力度,为妇女人身权利提供司法保障。建立司法维权网络,充分发挥社会纠纷大调解机制作用和法律服务中心的作用,在法院和司法部门专门设立妇女 维权法庭,为受害农村妇女撑起保护伞。发挥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的作用,让妇联干部通过陪审工作,直接进入司法程序,依法维护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发挥联席会议这一多部门协调机构的作用,积极推动农村妇女权益中的突出问题的解决。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建议政府出台有关我市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具体办法,制定出反家庭暴力的实施细则,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使执法部门有法可依, 为妇女人身权利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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