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部纪检监察通报

2023-01-09

第一篇:单位内部纪检监察通报

公司内部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

XX字[TXXX] 姓名:XX 事由:

XXX年X月X日晚,XXX部XXX因下班的时候,没有自觉悟将本组的空调、风扇关掉就下班,极其缺乏责任感,导致空调、风扇整晚运行,其行为严重浪费公司资源,根据办公室管理条例现公司给予XX罚款X元,另外扣除当月的综合考核纪律奖。 以上望其它同事引以为戒。

特此通报

行政部

2XX年XX月XX日

第二篇:内部财务审计情况的通报

在财务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主要传达全省国税系统财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更好贯彻落实全省财务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市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讲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近两年开展内部财务审计情况的通报;二是2006年经费批复情况的通报;三是近期和明年应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 近两年来开展内部财务审计的情况

从近两年的内部财务审计情况来看,我市国税系统财务工作是值得肯定的,这与在座的各位努力是分不开的 。

(一)能坚持“依法理财,民主理财,阳光理财”管理理念。认真落实经费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编制基本完整;项目经费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现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相互挤占情况;预算安排结构逐步趋向合理。

(二)较好地落实代征代扣手续费管理制度。市局核拨的手续费能纳入预算管理,按规定比例支付手续费,尚未发现有违规支付“双代”手续费,或截留、挪用双代手续费现象。支付手续齐全,“双代”手续费使用上做到了专款专用。

(三)认真落实稽查办案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办案经费基本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被挤占、截留、挪用情况。办案费开支范围基本符合规定,协查办案经费支付手续基本齐全,未发现虚报、瞒报支出和乱发奖金和福利现象。

(四)较好地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按规定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严格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合同的签订和资金结算方式基本符合规定,资金支付手续比较齐全。

(五)较好地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相对有效;按要求使用总局规定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固定资产清理录入数据基本真实,分类比较准确;固定资产增减履行相关手续并进行会计核算;处置收入按规定入账;使用部门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登记;能按规定每年清查核对一次固定资产;未发现外单位和个人侵占固定资产行为。

(六)较好地贯彻落实相关财务规定,财务收支基本真实,未发现虚列虚报、应支未支现象;会计资料基本做到了账帐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基本体现财务运行情况;基建申请、银行账户开立申请等资料真实、准确,未发现虚假申报现象。

但同时也发现不少问题,值得我们重视:

(一)预算编制不够完整,上年结余和其他收入没有全部纳入预算。部分单位没有把上年结余纳入预算;部分单位其他收入没有全部纳入预算,存在政府拨入慰问款不列入地方补助收入和街道办事处协税护税费用没有通过行政经费核算,直接进入工会户情况。

(二)某些单位大宗经费开支存在先开支、后预算或不作预算的情况。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内控机制不够完善,职责分工不清。某些单位在固定资产在录入时,没有按资产的具体品种逐项录

2 入,造成报废时无法按具体品种报废。某些单位家具物品没有建实物账和按存放位置登记,给核对工作造成一定困难。某些单位实物登记账数据丢失,与财务无法对账。处置固定资产手续不齐全,固定资产的处置缺少固定资产评估表和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造成部分资产处置后没有在账务中作冲减。且固定资产处置去向不明。

(四)某些单位中存在不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出现无预算采购现象。

(五)存在“白条”进账的现象。白条列支会议费、招待费、协查费、奖励金、活动费等各种费用。

(六)存在账表、账账不符的现象。有些单位终决算报表与会计账簿不符;有些单位出纳现金日记账与会计账不符;有些单位银行明细账与银行对账单不符(出现错记一笔款项在已注销银行账户,造成已注销的银行账户出现贷方余额)。

(七)有些单位存在任意调整会计科目现象。

(八)某些单位违规为离退休干部购买“老人团体长寿险”,并列支机动车辆罚款单。

(九)错用会计科目。错用办案费、活动费、差旅费、会议费、医疗费办公设备等会计科目。

二、2006年经费批复情况的通报。

2006年省局批复我市经费预算862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5.18万元,项目支出689万元,市局收到省局的预算批复后,抓紧着手研究分配方案。确定了分配的基本原则,一是基本支出经费按

3 照2005年的分配原则,在核定基本支出经费的基础上(以县区为单位,人均不足6万元的补到6万元),根据各县区的情况安排了信息化及基础建设补助经费、教育培训经费和春节慰问金。二是项目经费除基建经费由总局戴帽到具体项目,稽查办案费由稽查局提出分配方案外,三代手续费等项目经费按实分配。三是根据省局的要求,在批复各县区预算时,按照综合预算口径批复预算,在批复中央财政拨款预算的基础上,对其他收入、上年结余和政府采购预算也作了批复。

2006年市局共批复各地经费预算8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0万元,项目支出689万元。可以看出,市局除了将省局批复我省的全部经费分配给各地外,还动用了上年结余资金 44.82 万元,主要用于各地的特殊经费补助。

今年总局正式提出了按“下管一级”原则审核经费分配方案的要求。我们已经先走一步,在去年就把核定县(区)的经费分配方案上报省局审核,今年我们仍然坚持这种做法。在经费分配时坚持以下几点。一是树立大局意识,增强资金分配的统筹能力。在分配经费时怀有系统上下一盘棋考虑的“大家庭”观念,不但将当年的中央财政拨款进行分配,而且将市局当年的其他收入和上年结余全部拿出来分配,当然,剔除诸如被冻结资金等形成的不能动用的资金。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三个面向”的原则,严格执行市局本级基本支出不高于全市基本支出平均水平1.5倍、当年留用预备费用不高于当年可分配资金总额3%的规定和县(区)局人均基本支出中央财政拨款不低于6万元的最低保障线规定,确保各地基本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

4 展,逐缩小地区之间的经费差距,为构件和谐国税不断努力。三是严格预算执行,各地不得随意调剂使用不同预算科目和支出项目的资金,市局将加强对预算执行的考核力度,对不严格按预算执行,随意调整预算的行为给予通报,逐步解决预算分配和预算执行“两张皮”的问题。

三、 近期和明年应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 抓业务学习,促进人员素质提高。

从近两年的内部财务审计情况和各项改革情况看,加强学习,提高人员业务能力迫在眉睫。我们要从三方面抓人员素质建设:

一是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深刻领会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和胡锦涛总书记的“八荣八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二是抓好业务能力培训。拥有一批业务熟练的财务工作人员,是各项财务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为全面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技能, 要抓好会计基础培训。针对县(区)局机构调整后,人员新、会计基础薄弱的特点,财务人员要加强会计基础理论和财务规章制度的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同时,针对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不断推进,财务人员要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相关政策、制度和操作的学习,确保顺利完成国库集中支付。

三是抓好适应性学习,提高人员综合素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

5 济不断发展,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要求也不断变化,财务人员只有不断学习,丰富知识,拓宽视野,才能适应税收事业的发展。

(二) 进一步完善岗职体系,规范人员的职责。

从去年10月份机构改革以来,各县区基本上能按市局要求,规范财务机构设置,明确岗位职责,充实财务人员,不断加强基层财务基础工作。目前各县区局的财务管理职能统一划转办公室管理。但从内部审计情况看,财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财务人员还有待充实,县区局办公室兼有办公室、财务管理、机关服务中心的职能,职务比较多,存在职责分工不清现象,特别是在固定资产管理中,机关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的录入登记工作,但却由财务会计进行录入登记。二是从2007年1月开始,经济开发试验区国家税务局将实行独立核算,财务管理责任落到开发区办公室的头上。开发区局办公室要及时配备财务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职责,保证开发区财务管理正常运行,为开发区局税收事业发展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 抓好全市经费国库集中支付前的工作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于今年11月份起在市局开始推行,2007年底, 将扩大到县区局国税局。由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级财务管理人员对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需要一个熟悉的过程。今年8月和11月省局已经组织了各市局的财务人员参加了总局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和扬州税务学院举办的集中支付业务培训班,今后将进一步组织县区级的财务人员参加培训。在此,我和大家一起学习一下国库

6 集中支付改革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改革的原则和内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坚持“三个不变”的原则:一是不改变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地位。二是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三是不改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改变账户设置。由多重分散设置银行账户,改为由财政部门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均在其中运作。二是改变资金拨付方式。中央财政拨款由原来的层层下拨,改为基层预算单位在批复的预算额度内按月或分季均衡的原则编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用款计划,逐级上报至财政部审批后通知代理行总行向各地分行下达用款额度。三是改变资金收付管理方式。改革后支付方式分为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直接支付是在已上报并获批准的用款额度内,将规定手续逐级报到财政部,经财政部审核后直接将款付给供应商等收款人,主要适用于80万元以上的物品、服务采购支出和年度财政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支出等;授权支付的使用与以往没有大的区别,在支付时必须注意新账户中是否有用款额度,而且各类款项经费不能混用,在支用时必须明确使用资金的预算科目,零余额账户不能向原有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2. 实施改革后新旧账户的衔接和管理。一是实施改革后,预算单位申请和使用中央财政拨款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改革前进入本单位原基本存款账户的中央财政拨款(包括本年和以前年度结余)按照“只出不进、先行使用”的原则继续使用,该账户中的其他收入可以继续存储和使用。二是从2006年5月23日开始,新上基建项目不能再开设基建账户。已经参加改革的预算单位,申请和使用基建中央财政拨款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改革前已进入原基建账户的基建中央财政拨款可以继续使用,该账户中的其他收入可以继续存储和使用,原基建账户期满 7 后撤户,结存资金转入本单位原基本存款账户。三是改革后,按照规定可以从原基本账户或零余额账户向改革前开设的住房、党费和工会经费账户拨付资金。

(四)抓好年终的经费决算工作。2007年是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第一年,2006年经费决算将结合新旧两种会计科目进行编制,这大大增加了经费决算编制的工作量。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部门决算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部门决算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准备,多方采取措施,做深入细致的工作,确保2006年度部门决算的进度和质量。

200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工作要在部门预算管理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各单位要保证部门决算报表的内容涵盖单位的全部收支,数据真实,内容完整,做到账表相符、表表相符,不得瞒报、漏报、形成表外资产,更不得虚列支出、随意结转。

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预算批复文件,及时清理收支账目、往来款项,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字和各项缴拨款项,凡属本年的收入要及时入账,应缴行政性收费款要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各项支出要按规定的渠道如实列报,并按规定进行年终结账。

(五) 抓好政府采购工作。

今年8月份,省局选取了7个市局就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从调研的情况看,还存在如采购计划和预算意识不强,采购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定,以签报代替会议纪要,采购程序不规范,采购手续不完备,化整为零规避采购等问题。下一步,政府采购要做到

8 以下几点。

一是继续建立完善“三位一体”的集体决策机制。“三位一体”是指集中采购部门、采购工作组和采购领导小组“三位一体”的内部运行机制,在采购工作中必须坚持由采购部门牵头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组集体研究,政府采购领导小组集体决定的工作制度,会议记录要完整。只有把“三位一体”的机制落实到实处,才能将政府采购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因此,各市局在本次会议后,要狠抓落实,未建立“三位一体”机制的必须马上建立,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采购管理规程和采购管理办法。

二是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今后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未经批准调整预算的采购项目,一律不得实施采购。各地必须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工作,要按项目细化采购预算和计划,达到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的要求。

三是采购方式的选择必须要有依据,采购程序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政府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家税务局系统2006年度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10号文)的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目录内5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必须纳入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在实施政府采购时,采购方式的选择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中的相关规定,不得随意选择采购方式。在采购程序上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四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报批和报备工作。报批和报备的规定必须严格按照国税发110号文和《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备案和审批管理规定执行,在执行中注意把握好以下原则: 9 有规定要按规定办理;需要报批的,提前报批;需要报备的,事后必须报备。

(六) 抓好基本建设管理工作。

今年全省财务工作会议上,省局领导突出强调基本建设问题,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基建工作。省局已经成立了基建检查小组,对我省在建和近期完工的基建项目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还存在不少亟需解决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立项审批方面。一要加强对新建项目立项前的项目评审工作。省局将加强对新建项目的实地考察,考查项目是否满足立项的六个条件:综合业务办公用房方面,没有办公用房的市县(区)局;现有办公用房年久失修或遇灾害经鉴定为危房的;由于城市改造和道路拓宽等原因,现有办公用房需拆除或搬迁的;现有办公用房是国、地税分设以前投入使用,办公面积小于规定标准面积的一半以上的;现有办公楼投入使用15年以上未进行过大修或改建,确实已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由于污染等特殊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工作的。培训中心方面,建造于80年代的税校的教学、宿舍等设施,破损严重,且建成后未进行过维修改造,已无法适应职工培训需要的;现有税校教学、宿舍等建筑经有关部门鉴定,结构无法进行改造,或没有必要的教学、培训楼的;现有招待所建设时间较长,从未进行过整体修缮、装修,确实无法满足正常接待需要的。二要审查项目自筹资金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项目所在预算单位是否存在基建旧债等。三要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审批立项。综合业务用房方面:地市级国税局新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项目,县(区)以下(含)新建投资总额超过3000万元(含)的综合业务办公用房项目和投资超过500万元(含)的地市级新建附属 10 设施项目、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的维修改造和装修项目,需由省局核报总局审批;除此以外,10万元以上基建项目,由省局审批立项,并申请进入总局项目库。培训中心方面:税校改建、扩建项目以及税校、招待所的修缮、装修项目,投资超过500万元(含)的,由省局核报总局审批;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下,10万元(含)以上的由省局审批后报总局备案。四要严格实行项目的建筑面积和投资估算双重审批,建筑面积分地下和地上分别审批。

2、基建项目库管理方面。2003年,总局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基本建设项目库管理暂行规定》,建立了国税系统总局项目库和省局项目库,对项目库项目进行排序,并按照项目库排序安排了2004年基建项目预算,初步改变了基建经费切块分配的模式,为项目支出预算改革奠定了基础。通过两年来的努力,项目库管理已逐步完善,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有效控制了国家和总局严令禁止新建扩建培训中心项目;二是项目立项审批程序更加规范,所有申请入库项目均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了立项审批,项目立项建设原因均要符合规定的立项条件和审批程序;三是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的确定更加科学合理,入库基建项目面积计算和投资概算符合总局的有关规定,基本建设项目贪大求洋的现象初步扭转;四是对基本建设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得到加强,项目评审、开工审批管理更加规范。通过不断完善项目库排序指标体系并使用计算机自动打分排序,按照项目库排序安排预算,增加了项目预算安排的客观性,减少了项目预算分配中人为因素的影响,避免了项目单位跑项目、争资金等不规范做法,预算资金安排更加贴近基层和基本建设实际。但从项目库管理反映出的情况来看,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完善,一是项目库按照排序办法排序后,仍会出现因特殊情况导致急需建设的项目的排序进行调整; 11 二是基建项目入库后,由于项目的机构、人员发生变化,导致对项目的规模和投资进行调整;三是一些投资总额较小或基层建设项目,由于变化性较大,应适当下放排序管理权限。针对存在的问题,总局在今年7月份已修订下发了新的项目库管理办法,新办法规范了项目库调整的要求,明确了调整的条件、程序和时间。项目的调整包括项目排序的调整和项目指标的调整。符合规定的条件,可以优先排序,一是危房及城市规划拆迁,急需建设的项目;二是急需进行的维修改造项目;三是按规定新设置的税务分局基建项目;四是已征地达到规定闲置年限,急需建设的项目;五是已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在按照排序未安排预算资金前,由于急需落实征地,可申请优先安排前期征地费。投资全部用自筹资金安排的新项目,可以不用排序。各地必须加强对项目入库条件的审核,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必须符合规定的立项条件,审核入库的项目建设规模必须符合规定的面积计算标准,项目的投资概算必须认真核实;对不符合立项条件、审批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项目,不得申报进入项目库;经审核进入项目库的项目,项目的投资和规模原则上不作调整,总局审批立项的项目,批准立项后一律不作调整。

3、基建经费分配方面。近几年,总局核定各省、省局核定各市的基建经费已呈逐年减少的趋势,而我省国税系统的基建支出规模却居高不下,2004年是5.2亿元,2005年是6.1亿元。这就要求大家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一定要控制好整个基建投资规模,避免摊子铺得太大,不好收拾,不要以为自己有钱可以乱上项目,或者以为即使没钱,只要上了项目也有市局、省局帮忙解决。各地在安排基建项目经费的时候,要坚持两保一控的原则。一要保完工项目的经费,避免形成新欠。已完工或预计当年完工的项目,要按照付款进度,安排经费。 12 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严格控制出现基建欠款。各地在安排项目和经费时,一定要心中有数,以免造成被动。二要保在建项目的经费。在保证完工项目经费的基础上,保证在建项目的经费,以免造成工程拖期的损失。对每一项目的工程进度做到心中有数,科学合理的安排投资进度。总局也将进一步研究办法,解决投资进度和工程进度相协调的问题。一控,就是要严格控制新上项目,控制新建项目是控制基建规模的关键,一定要认清形势,下决心控制好规模。这一条做不好,保完工、保在建就无从谈起。即使是自筹资金的项目,也要严格控制,保证资金落实到位。

4、基建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方面。对该问题,税务总局在2005年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党政机关等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和投资概算控制的通知》,就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并导致建设项目概算超支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管理的意见,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一是对已审批立项的项目,项目的设计必须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总投资概算进行控制,严禁突破批准的各项指标。二是要加强项目开工审批的管理,对初步设计及项目投资概算超过批复规定标准的,一律不批准开工,必须重新设计。三是严禁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省局会进一步加大对各地的监管力度,今后发现超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严重的项目,将实行工程“叫停”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基建资金垫支和归垫问题。为妥善解决工程进度超过预计情况的基建项目的经费问题,总局在今年六月下发的《关于国税系统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规定,当年“二上”预 13 算已安排中财拨款的基建项目,当工程进度超过预计且本项目仍有中财拨款未安排完,或者增加面积、建材涨价等原因按权限已获总局或省局批准调整基建项目投资总额且相应调增了中财拨款,出现年内已安排的中财拨款不足时,可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使用其他收入垫付。这里结合总局财务司10月底下发的《关于简化垫付基建工程款审批程序的通知》精神,明确几点要求:一是垫付资金必须是其他收入,不得使用以前年度中财拨款结余及本年度非基建专项中财拨款;二是未经批准立项的基建项目不能垫付基建工程款;三是对已经批准立项但下年不可能安排中财拨款的项目,不能垫付工程款,如违规垫付的,垫付部分将视同投资,不准收回,并不再安排该部分的中财拨款;四是从2006年10月26日起,按规定垫付的基建工程款,暂不需层报上级局审批,各单位在年度预算正式下达后,将本单位拟归垫的资金情况逐级上报总局,由总局报经财政部批准后再予归垫。

(七)要抓好长期挂账款项的清理工作。各单位要对长期挂帐的暂收、暂付款项作一次全面清理。清理情况要向班子汇报,并由班子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以后,各单位要对借款从严把关,要做到月清季结,力争年度不要有暂收、暂付款项。切实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篇:纪检监察通报第一期

第2期

山西省安监局纪检组监察室2012年4月11日

省纪委监察厅组织

召开省直派驻机构联组组长座谈会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12年4月10日下午,省纪委监察厅组织召开省直派驻机构联组组长座谈会。

会上李兆前书记强调:省直派驻机构联组工作部署以来,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联组准备工作基本就绪。要在履行好派驻纪检组对驻在部门监督职能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交叉巡视、案件查处、专项检查制度,要紧密结合转型跨越发展的要求,重点查处一批损害发展环境的吃拿卡要案件。集中开展对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转型项目落地情况的

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联组在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工作落实上的职能作用。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能。各联组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开展工作。

省局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确保全省安全生产由持续安全向稳定安全过渡。

第四篇:环境监察通报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我是少先大队委韩若妍,现在我公布周三下午至周五上午对校园环境督查情况:

清洁区打扫不及时的有:三(6)班

三(1)班

三(9)班

五(7)班

二(9)班

室内外、廊道、楼道打扫不及时的有: 二(8)班三(1)班二(3)班二(5)班三(4)班五(1)班三(2)班三(3)班

四(8)班二(1)班

乱丢垃圾或看见垃圾不捡的有:一(2)班潘文轩

四(1)班王露阳

希望被监督到的班级能够迅速行动起来,被监督的同学能够迅速改正自己的行为,自觉维护好学校的美丽环境,让我们共同携手,纠正自身不文明的行为。为美丽校园加油!

20

13、

11、1

第五篇:山西执法监察通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2008年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重点检查情况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8年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66号)和《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8年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晋国税发〔2008〕98号),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省局组织力量于10月中旬对太原、朔州、忻州、晋中、长治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以下简称被查单位)2007年1月——2008年6月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运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以下简称重点检查)。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开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省局始终将重点检查作为落实总局部署、推进“三大战略”的重要举措列入议事日程,并逐年不断加强。纵观本次重点检查,与以往相比,呈现以下特点:

(一)准备充分。一是围绕重点检查深入基层进行了查前调研,充分听取了一线人员对检查工作的具体意见。二是建立了自查问题备案制度,要求各单位对自查查出的问题以县(区)局为单位向省局备案,以避免重复检查,提高检查效率。三是成立了以许月刚局长为组长、高建文副局长和贾志坚纪检组长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检查工作领导组。四是制定了详细的检查实施方案,对重点检查工作进行了周密细致的安排。五是编制了内容详尽的检查指南并提前下发各检查组学习讨论,细化了检查内容、优化了检查方法。六是在检查开始前即向被查单位统一拨付了检查经费。七是在检查之前,集中检查人员进行了查前培训,并提出了严格的纪律要求,确保了检查工作各环节的统一高效。

(二)检查到位。一是检查面到位。共对5个市局和省局直属税务分局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面达到总局要求的50%;对5个市局的直属税务分局在税收执法权方面进行了延伸检查,对5个县(区)局在税务行政管理权方面进行了延伸检查,涉及企业上千户次,资料一万余份。无论从检查面还是延伸检查单位数量来看,均为近年来最大最多。二是检查力量到位。从被查单位之外各市局抽调52名业务骨干,由各市局处级领导担任组长,省局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组成了六个检查组。他们认真负责,作风过硬,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检查,保证了检查质量。三是检查程序方法到位。根据《税务执法检查规则》和省局要求,各检查组进入被查单位后,认真听取了各单位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自查及整改情况的汇报,严格按照省局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向被查单位进行了通报反馈,充分听取了被查单位的申辩意见。四是查后措施到位。检查结束后,六个检查组及时向省局重点检查领导组进行了专题汇报,领导组迅速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了审理,省局及时对被查单位下达了处理决定书。

(三)交流广泛。一是检查单位之间交流广泛。针对3个方面11项检查内容,各检查单位在检查前后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相互深入研究了相关问题和对策。二是检查单位与被查单位交流广泛。在发现问题的同时,也发现和学到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如晋中市国家税务局围绕“抓组织、抓预防、抓队伍、抓关键、抓效果、抓整改”的工作思路,自行开发了“四位一体互动管理工作平台”,有效地提升了执法水平。长治市国家税务局坚持自主创新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创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机制,运行税收执法三级审核管理机制,开展税收执法分析工作,推动了全市国税征收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太原市国家税务局执法检查中坚持“自查为主、基层第一”的原则,切实把自查工作落到了实处,有效地促进执法检查工作的扎实开展,全市16个基层单位自查累计发现问题1832个,极大地提高了执法检查的整体效率。三是各单位与省局之间交流广泛。在检查汇报中,各小组不仅汇报了发现的问题,并且进一步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由于准备充分,检查组工作到位,被查单位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取得了应有效果,受到省局领导充分肯定。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通过对被查单位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3方面11项重点内容的检查结果来看,这六个单位在日常执法中能够认真执行税法和国家税收政策,履行执法程序,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主题,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强化“两权”监督,在推进“三大战略”上取得了一定成绩。检查没有发现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但是通过严格认真的检查,也发现了这些单位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共发现7方面103个问题,涉及企业811户次。

(一)税收执法权方面

——政策法规部分

1.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

有一个单位存在未按规定执行文件会签、报备制度问题,涉及文件4个。如××市局流转税科2007年7月23日制定的文件《××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实行属地征收管理的通知》,未经法规部门会签,也未上报省局备案。 2.2007税收执法检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方面

(1)有一个单位存在税务稽查案件未按规定程序审理,未进行整改。如××县局稽查局2007年检查发现的达到审理标准未经审理直接下达处理决定的问题直到本次检查也未进行相应处理。

(2)有一个单位2007年检查发现有4户企业年销售额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未认定一般纳税人问题,直到本次检查也未进行整改。

(3)个别单位2007年执法检查发现的所得税问题未进行整改。如××企业使用不合法票据列支成本,税务机关未及时审核检查,只做行政处罚,企业未做出相应的纳税调整问题直到本次检查也未进行整改。

3.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方面

(1)有一个单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过错申辩调整。如:××分局2008年1月至6月执法过错数量共59件,申辩调整数量为0件,以上过错行为均未见责任追究资料。 (2)对执法过错行为进行了无过错申辩调整。如:××分局发生的过错行为是税务行政处罚依据错误,过错原因是引用的处罚依据未指明具体条款,却作了无过错申辩调整。 (3)有一个单位进行执法过错调整时,存在机内确认在前,实际调查在后的问题。2008年5月在一项执法过错申辩调整处理时,执法系统内的调查确认日期为5月12日,而纸质调查表显示的实际调查时间为5月13日。

(4)申辩处理单缺章漏项、资料短缺。如:××直属分局申辩处理单缺受理、调查、审批意见;××市局无过错申辩调整了17次,没有相关书面举证材料。

——税收征收管理部分(7个方面共发现问题38类204户次) 1.办理税务登记方面(共有10种问题类型,89户次)

(1)文书资料不齐全,涉及13户次。如缺少税种登记表、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等问题。

(2)税务登记表内容缺章漏项,涉及5户次。如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投资方信息和税务登记核准日期等问题。

(3)办理税务登记时间逻辑关系混乱,涉及4户次。如:××公司2007年4月24日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5月8日办结,而办理税务登记调查报告日期却为5月30日。 (4)核准税务登记超过规定的办结时限,涉及15户次。

(5)归档资料不规范,涉及23户次。纳税人报送的有关资料复印件均没有“与原件相符”字样及相关人员签章,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上没有送达人签名。

(6)办理“重新税务登记”文书使用错误,涉及1户次。如:××公司办理重新税务登记,用《税务登记表》代替《重新税务登记申请核准表》。

(7)扣缴税务登记资料中缺少扣缴登记相关资料,涉及20户次。

(8)税种登记不完整,涉及2户次。《税种登记表》中未对纳税人认定情况和应管理的税种进行鉴定。如:××公司经营范围为室内外家庭装修装饰,零售建筑材料,室内外装修材料,但未做增值税税种鉴定。

(9)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资料不完整,涉及2户次。如:××企业资料中缺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

(10)企业所得税鉴定不规范,涉及4户次。如:××分局没有对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进行鉴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没有初审、审批意见及签字。 2.变更登记方面(共有5种问题类型,15户次)

(1)文书使用错误,涉及5户次。企业变更银行帐户属备案类项目,只需填写《银行存款帐户报告表》,而××局将部分企业此项目按变更税务登记办理,错误使用《变更税务登记表》,并进行实地调查审批。

(2)文书资料不齐全、缺章漏项,涉及5户次。 (3)逾期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没有依法进行处罚,涉及3户次。如:××商贸有限公司变更基本账户,变更银行账户日期为2008年1月17日,向税务机关报告日期为2008年5月27日,超过规定的报告时限,应处罚而未处罚。

(4)没有在综合征管软件中对纳税人经营期限进行变更,涉及1户次。

(5)补正文书资料日期逻辑关系不合理,涉及1户次。调查审批时间早于企业申请时间。如:××公司 2008年6月12日申请变更,但是税源部门于2008年6月3日出具调查报告,并于2008年6月4日审批结束。

3.注销登记方面(共有7种问题类型,31户次)

(1)文书填写缺章漏项,涉及16户次。如:××公司《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中的缴销发票环节没有审核人员签字。××公司《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无纳税人签章,无批准机关签章。

(2)个别单位存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没有注销登记资料的问题,没有收缴税务登记证件,只有调查报告,涉及2户次。

(3)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超过规定时限,涉及1户次。

(4)时间逻辑关系不合理,涉及2户次。如:××公司《注销审批表》中税务机关检查日期为2007年7月18日,而批准注销时间为2007年7月9日。

(5)个别单位存在注销登记多缴税款应退税而未退的问题,涉及1户次。××营销处2007年8月注销税务登记,在企业清算及税收管理员核查报告中均证明企业多缴企业所得税1443.91元,在注销时未予以办理退税手续。

(6)个别单位存在注销税务登记时罚款或滞纳金没有清缴的问题,涉及2户次。如:××公司税务部门其他罚没收入,所属期为2006年11月,限缴期限为2006年12月11日,开票缴款日期为2006年12月18日,迟缴7天所产生的加处罚款420元在办理注销登记前没有处理。××公司2006年8月8日申报开票后,于8月9日缴纳了税款,税务机关的上解销号日期为8月14日,由于迟销号导致系统产生滞纳金153.90元,在办理注销登记前没有处理。

(7)CTAIS审批与纸质审批文书脱节,CTAIS中注销日期远滞后于纸质注销审批文书时间,涉及7户次。如:××公司物资贸易分公司2006年7月17日核准注销,CTAIS中核准注销日期为2007年5月17日。

4.非正常户管理方面(共有2种问题类型, 7户次)

(1)认定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没有按规定处理,涉及4户次。如:××公司非正常户认定时间为2007年1月22日,公告日期2007年11月30日,注销日期2008年3月13日。 (2)没有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就直接认定为非正常户,涉及3户次。 5.发票使用和管理方面(共有4种问题类型, 15户次)

(1)纳税人日常购票业务使用《普通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日常用)》,增加了审批环节,涉及8户次。

(2)不属于纳税人首次申请印制衔头发票而采用行政许可程序进行审批,涉及5户次。 (3)办理使用衔头发票审批时间逻辑关系不合理,涉及1户次。如:××公司2007年10月6日提出申请,税源管理部门2007年10月9日组织核查,主管税务机关2007年10月10日审核上报市局,市局向省局提出请示的时间为2007年10月8日。

(4)申请发票增量使用文书不当,涉及1户次。应使用《发票用量调整申请审批表》而使用了《纳税人票种核定表》。

6.发票领购资格审核方面(共有5种问题类型, 38户次)

(1)对普通发票领购资格仍进行税务行政许可审批,涉及1户次。如: 2008年8月13日,仍受理××公司发票领购资格行政许可。

(2)要求纳税人提供不需提供的资料,涉及1户次。如:××公司提出发票领购资格申请时,所提供的资料中有《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3)文书填写不规范,缺章漏项,涉及31户次。如:《纳税人票种核定表》初审、复审环节缺税务机关签章。《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无申请日期、受理人未签字、无收到日期,没有填写姓名、身份证件、电话、邮编、住址等项目。《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没有文书编号。

(4)归档资料不完整,涉及3户次。无企业购票申请,缺少《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或《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5)发票领购资格审批超过规定的时限,涉及2户次。 7.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方面(共有5种问题类型, 9户次) (1)核查报告没有调查人员手工签字,涉及4户次。

(2)以金融部门提供的“明细帐”代替“银行对帐单” ,涉及1户次。

(3)纳税人申请日期、税源管理部门调查日期和审批日期前后倒置,逻辑混乱,涉及2户次。如:××公司2007年10月9日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税源管理部门10月8日出具调查报告。

(4)延期缴纳税款审批资料中缺少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明文件,涉及1户次。如:××公司《延期缴纳税款审批表》申请延期缴纳税款3864099.78元,申请中显示欠缴养老金4773804.47元。

——流转税部分(7个方面共发现问题34类324户次)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方面(共有13种问题类型,142户次) (1)超标准未认定一般纳税人,涉及12户次。如: ××公司,2008年1-6月销售收入已经达到360万元,但主管税务机关既没有在CTAIS中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也没有按规定按适用税率征税。

(2)超标准未认定一般纳税人期间未按适用税率征税,涉及3户次。如:××公司,2006增值税收入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直至2007年10月份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该企业2007年1至9月份取得收入1371645.54元,在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06387.66元,未按适用税率征税。 (3)对不达标准的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涉及4户次。如:××公司,于2006年7月14日办理税务登记,该企业2007年1至3月份收入仅83745.65元,2007年4月2日认定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4)未经辅导期直接认定一般纳税人,涉及1户次。如:××公司于2007年11月14日直接由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5)辅导期(暂认定期)一般纳税人提前转正。涉及2户次,如:2007年8月31日公司暂认定一般纳税人期限为2007年3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在2007年6月20日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6)税种登记和一般纳税人转正不符,涉及1户次。如:××公司2008年6月30日转正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申请认定表中,年实际销售收入为批零销售额4454万元,征管系统中税种登记为商业17%,但审批意见是按工业企业临时一般纳税人满一年批准转正。 (7)临时(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不及时,涉及5户次。如:××公司2005年2月1日起被认定为临时一般纳税人,2007年11月办理一般纳税人转正审批,超期21个月。 (8)超时限审批,涉及5户次。如:××公司,认定档案中企业申请表中日期2007年12月29日,审批日期为2008年3月31日,逾期36个工作日办理。

(9)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料文书不规范,涉及17户次。如:××市局直属分局所辖17户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和转正时未使用省局征管规范中的文书,而是使用自行设计的文书;档案中有自行设计的基本情况表和一般纳税人录入信息表;无系统打印的《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10)认定资料不齐全,涉及51户次。如:××公司认定一般纳税人时,无生产厂房、设备等必备生产条件的调查说明。

(11)缺章漏项,涉及35户次。如:××公司认定一般纳税人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无税务机关核实数,审批意见中认定级别、认定资格、认定期限起等内容为空。

(12)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逾期转正无处罚依据而实施处罚,涉及1户次。如:××公司于2005年11月1日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2008年4月1日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局以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企业处以500元罚款。

(13)程序错误,涉及5户次。如:××公司,税务机关出具调查报告在2008年3月20日,而实地核查纪录和约谈纪录在2008年3月26日.

2、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收申请审批方面(共有1种问题类型,1户次)

审批资料短缺,涉及1户次。如:××公司,于2007年12月1日认定为临时一般纳税人,2007年12月28日公司提出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收申请,税源管理单位于2008年2月20日实地调查,分局于2008年2月29日审批,审批资料中没有《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审批表》。

3.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企业资格认定方面(共有2种问题类型,16户次)

(1)资格认定资料不完整,涉及9户次。如:××公司,认定资料中无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复印件,部分劳动合同未在劳动部门备案。 (2)资格认定文书存在缺章漏项问题,涉及7户次。如:××厂办理资格认定时,税务机关发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无税务机关签章、发文字号,调查报告无调查人签字。

4、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资格认定方面(共有2种问题类型,2户次)

(1)程序不规范,涉及1户次。如:××局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无集体审批会议记录。 (2)缺章漏项,涉及1户次。如:对××公司的税源调查报告无调查人员签字,只有税源科签章;税务机关审批认定确认表中,初审、复审意见均未签章;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申请表中无经办人签字,无审批意见。

5、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方面(共有5种问题类型,14户次)

(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涉及1户次。如:××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0 日提出资格认定申请,xx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于2007年5月31日实地调查,××局于2007年7月8日进行调查,2007年8月6日出具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没有签字,但在资格认定表中签字时间为2007年7月6日,存在未调查先签字现象。

(2)文书填写不规范,涉及1户次,如:××局对××贸易有限公司出具调查报告时,无明确上报单位名称和被上报单位名称,只有调查人员签字。 (3)缺章漏项,涉及1户次。

(4)超时限办理,涉及7户次。如:××商贸有限公司2007年4月16日取得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认定资格,而基层局CTAIS系统录入认定日期为2007年8月1日。

(5)资料短缺,涉及4户次。如:××物资回收公司审批文书没有使用《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而是使用了《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免税资格认定表》。

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方面(共有7问题类型,144户次) (1)非行政许可项目使用行政许可文书,涉及24户次。如:××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和2008年领购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使用行政许可文书办理。

(2)行政许可项目未使用行政许可文书,涉及14户次。如:××有限责任公司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审批时没有使用行政许可文书。

(3)违规审批办理,涉及1户次。如:××商贸有限公司,2007年5月1日认定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首次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局批准使用万元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涉及8户次。如:××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6日提出使用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请,调查报告的日期为2007年1月12日。

(5)未按规定时限办理,涉及1户次。如:××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处申请使用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日期为2007年 1月22日,××市局审批日期为2007年3月1日,逾期19个工作日办理。

(6)资料不齐全、不规范,涉及39户次。如:××有限公司申请使用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档案中无《调查报告》; ××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1日认定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2007年5月30日申请使用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资料中无纳税人的书面申请; ××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批资料中缺少调查报告. (7)缺章漏项,涉及57户次。如:××市局17户企业《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审批表》中的市局审批意见一栏都没有经办人、审批人的签字和审批日期,只加盖了市局公章和加盖公章日期。

7、涉农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方面(共有4种问题类型,5户次)

(1)重复审批,涉及1户次。如:××植物园艺有限公司2006年11月1日提出增值税减免税申请并经税务机关审批, 2007年11月13日再次提出申请,税务机关重新调查并办理审批手续。

(2)享受优惠企业未及时备案,涉及1户次。如:××种业有限公司未在系统中进行减免税备案,但是在申报时进行了减免税处理。

(3)系统信息录入错误,涉及2户次。如:××公司在CTAIS系统中备案“减免类型”为森工企业,实际为“其它植物”的种植。

(4)系统备案时间早于企业备案资料时间,涉及1户次。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CTAIS系统中备案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而企业于2007年11月12日才提出减免申请。

——企业所得税部分 (3个方面共发现问题12类167户次) 1.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方面(共有4种问题类型,14户次)

(1)申请审批表项目填写不齐全、缺减免税审批表,涉及10户次。如: ××公司申请审批表缺财务负责人、经办人签字;

(2)未按规定时限办理,涉及2户次。如:××分局办理2户审批,一公司减免税四个月办结,另一公司两个半月办结。

(3)对应办理退税的业务按减免税进行了办理,涉及1户次。如××公司2007年多缴税款17000元,未办理退税申请,2008年季度申报时,按减免税进行了操作。

(4)执行所得税减免政策错误,涉及1户次。如××分局在2008年4月17日审批1户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所得税减免中,未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执行。 2.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方面(共有5种问题类型,100户次)

(1)审批资料不齐全、不规范,涉及57户次。如:××公司申请审批的归档资料中,缺少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公司财产损失审批资料中只有评估报告没有审核报告; (2)申请审批表项目填写不齐全,涉及22户次。如:××中心申请审批表中“计税所得额”项目栏未填写;申请核销的坏账企业名称全部为简写,如: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呼市炼化公司朔州分公司、北京燕山公司怀仁轮胎经销部、应县事务局劳动服务公司,简称为呼炼、北京燕山公司、事务局。

(3)对不符合债务重组的损失按债务重组进行损失审批,涉及1户次。如:××矿2006年2月销售货物,由于质量问题形成销售折让62162.10元,双方于2006年6月26日达成债务重组协议,2007年按债务重组形成的损失申请审批××局给予了审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准则,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是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该项业务不符合债务重组条件,形成的损失不应审批。 (4)未在规定的时限即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涉及19户次。如××市国税局受理××银行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的时间为2008年1月11日,而审结时间为2008年7月18 日,超出规定时间160天。

(5)不符合条件税前扣除审批,涉及1户次。如:××分局2007年对××银行的审批中,将发生在2004年7月20日的损失,当作2006损失进行了审批。

3、所得税申报征收方面(共有3种问题类型,53户次)

(1)文书内容不规范,涉及2户次。如:××公司2006企业申请报告申请税前扣除数为771395.27,税务审批税前扣除数均为701559.97元,相差69835.3元,没有注明不予审批的原因;又如:××公司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中税前扣除数为314496.15元,企业申请表、税务批文税前扣除数为321996.15元,相差7500元,无任何说明。

(2)申报表使用错误问题,涉及6户次。如××分局对实行查帐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使用所得税B类预缴申报表。

(3)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单位税种登记管理混乱问题,涉及45户。具体是:办理企业登记类型错误,涉及22户,如××企业为股份有限公司错误登记为国有企业;企业登记预算科目错误,涉及12户,如××公司预算科目应为股份公司所得税,错误登记为其他国有企业所得税;

——国际税收管理部分(3个方面共发现问题3类5户次)

1.涉外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免审批方面,未按规定时限审批,涉及1户次。如××公司2007年4月9日提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申请,税务机关于2007年6月25日审批,而该企业早在2007年5月底前进行200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就已经自行计算减免。

2.涉外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批方面,审批超时限,涉及3户次。××公司于2007年1月4日提出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市局于2007年6月29日审结,超过审批时限145天。

3.再投资退税审批方面,附报资料短缺,涉及1户次。如××公司2007年再投资退税资料中,短缺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

——进出口税收管理部分(2个方面共发现问题9类111户次) 1.出口企业退税资格审批方面(共有5种问题类型,59户次)

(1)未对超期办理认定手续的企业处罚,涉及16户次。如××公司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超过30日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手续,税务机关未按规定进行处罚。

(2)办理认定登记超时限,涉及10户次。如××公司于2007年8月6日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于2007年9月21日才办理完毕。 (3)行政处罚违法事实认定错误,涉及2户次。如××公司超过规定期限办理退(免)税认定手续,税务机关的处罚文书中违法事实应认定为“其他税务登记违法”,而误认定为“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

(4)附报资料不全、缺章漏项、使用不规范,涉及30户次。如××市在检查所属期内,所有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手续的企业附报资料中,无银行基本账户、账号资料;所有的复印件均没有“与原件相符”字样,没有出口企业签章确认。

(5)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涉及1户次。如××公司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时,主管税务机关未按规定上报市级退税部门。

2.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方面(共有4种问题类型,52户次)

(1)附报资料缺章漏项,涉及12户次。如××公司出口核销单中无货物名称、数量、币种总价,报关单号及核销日期。 (2)审批超时限,涉及33户次。

(3)对零申报企业未按月进行审批,涉及6户次。如××局对××公司2007年4月至2007年7月的出口退税申报资料进行了合并审批。

(4)未按规定对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进行处理,涉及1户次。如××企业2008年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中,未对上月形成的免抵退税不得抵扣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分局未对此进行审核并予以及时调整,造成2008年2月该企业纳税申报时少计进项税额转出7042.28元。

(二)税务行政管理权方面

1、基建工程方面

(1)一些单位的维修费用年初无预算。

(2)个别单位超过10万元的基本建设维修项目,未按规定上报省局立项审批。

2、大宗物品采购方面

(1)个别单位采购大宗物品无预算和采购计划。

(2)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大宗物品,个别单位采购时未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3、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方面

(1)个别单位购置物品应记固定资产而未记。 (2)一些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无预算或超预算。 (3)个别单位处置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进行评估。

三、几点要求

省局认为,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表明对我们的执法水平不能估计过高,对干部队伍素质不能估计过高,对内部管理水平不能估计过高。这些问题影响和制约着国税事业的科学发展,我们必须增强推进“三大战略”的紧迫感、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这些问题。下一步各单位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以“查原因、找对策、建立长效机制”为着力点,认真作好整改、纠正问题等各项工作。

(一)严格整改不留死角,切实落实检查成果。查出问题不整改,等于没有检查,也就谈不上检查成果。为此,各被查单位一定要对照省局下达的重点检查处理决定书,对检查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都要进行认真整改,对于确实已经不能整改的问题,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按照要求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省局。对此次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省局将适时进行专门检查,确保今年的重点检查取得实效。

(二)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全面扩大检查成果。从此次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来看,很多问题属于我们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的共性问题。被查单位之外各单位,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查清本单位存在的相同和不同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全面扩大此次重点检查的成果,把此次检查的成果推广到全省。

(三)总结执法监察经验,明确重点常抓不懈。税收执法监察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各级国税部门要善于探索和总结工作规律,按照税收工作的发展趋势,确定工作重点,积极组织开展日常性的执法监察工作,注重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调整与创新,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力争每年解决几个重点问题。

(四)拓展执法监察范围,深化监察工作效果。根据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与纳税企业的紧密联系,要紧紧抓住干部以税谋私、与企业相互勾结偷逃骗税、以为企业服务为名索要好处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与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征管基础质量检查、税务稽查以及今年开展的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协作配合,在开展部门内部检查的同时,抓住线索深入纳税企业进行认真核实,充分依靠各方面力量,取得税收执法监察的最佳效果。

(五)深入开展“查原因、找对策、建立长效机制”工作。目前,本执法检查工作已进入整改总结阶段,各单位要按照省局领导的指示,在此阶段深入开展“查原因、找对策、建立长效机制”工作。查原因,要具体到问题,具体到责任人,查明具体原因;找对策,要针对具体原因,具体情形,提出防止和杜绝问题再次发生的具体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要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按照晋国税函〔2007〕553号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执法问题分析,集中全力探索建立避免问题屡查屡犯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问题的原因类型、应对措施类型以及拟建立的长效机制或相关建议作为年末执法检查工作总结报告的专项内容,一并报送省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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