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管理创新

2022-07-22

第一篇:流动人口管理创新

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材料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经验材料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吸引大量外来人口到我县工作、创业和发展。大量流动人口在为我县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给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适应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形势,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口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做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以为流动育龄群众提供良好服务为载体,强化管理,细化服务,努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目标,具体做法是:

一、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实现流动人口的高效服务管理机制。

一是以“以房管人 ”工作为载体,通过各镇人民政府、驻地各企事业单位、房屋出租户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大对居民区、商业网点和企业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自2010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房管人”工作以来,按照以不动管流动,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方法,制作了区划责任平面示意图,按村、小区划分若干个责任区域;把全县所有出租房屋、铺面标注清楚,摸清底子,掌握房屋出租的使用情况;填写了包括房屋出租户的性别、工作地址、家庭情况、生育情况、联系方式、服务需求等内容的出租户信息卡,将

各类信息及时采集整理、登记建档、编制档号,全面准确动态地掌握出租屋(铺面)的出租信息,使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做到街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人。

二是充分运用公安、人口计生、劳动保障、教育、卫生等部门管理资源,建立纵向连接各镇、村,横向连通各相关部门,具有采集、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的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实现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人口资源共享。开展流动人口变动趋势的预警监测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

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在各镇(乡)设立流动人口信息化工作人员岗位。村、社区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村、社区划分为若干网格,严格按照500:1的要求配备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并落实协管员职责。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对基层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服务理念、科学管理、业务能力等方面至少进行两次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在岗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是加大计划生育部门事务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布各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及技术服务机构的电话和人口计生维权监督电话,公开办事程序及免费服务项目,公开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奖励优惠政策,保障流动人口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每年组织一次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

二、创新工作模,体现人文关怀,探索流动人口公共基本服务均等化工作机制。

一是宣传服务均等化。为流动人口提供宣传,免费发放宣传品、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和纳入各种活动。利用集市、节日、专场文艺晚会、走进企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保障流动人口从正确渠道知晓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知识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是生殖健康服务均等化。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药具,免费提供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服务, 建立健全流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电子档案。流动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每年享有4次孕情环情检查,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可以免费享受两年一次的生殖健康体检,提供10个服务点,由流动人口自主选择。实行住院分娩、B超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实名登记制度。

三是流动人口优生优育促进工程均等化。免费为流动育龄人口提供优生优育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免费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将流动人口纳入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叶酸发放等项目中。2010

年,我县组织开展了******活动,并将流动人口纳入到这些活动中,让他们同常住人口享有均等的计划生育服务。

四是奖励优惠均等化。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将流动人口纳入到自治区“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之中,对政策内怀孕的妇女每天免费提供一杯牛奶。流动人口晚婚晚育或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休假待遇。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一样享受计划生育公益金资助。建立完善流动育龄妇女住院分娩救助制度,对特殊困难的流动人口,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临时困难救助。我们还积极探索对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夫妻给予一次性奖励,计划对流动人口中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发放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奖励费。

三、建立服务平台,拓展服务内容,夯实流动人口服务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平台。近年来,我县结合自身实际和流动人口需求情况,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关爱之家”,“安康亲情图书站”等一批服务流动人口的场所和平台,各显其能,各尽其责,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让每一个流动人口真正感受到了“家”的温暖。**镇通过在VPN虚拟专用网社区服务栏中增加用工、房屋租赁等信息,为来到我县的流动人口找工作和租赁房屋提供了方便。**社区、**社区的“爱心超市”已累计为贫困流动人口

捐助实物700多件;****镇建立了联合办公机制,简化了流动人口办证程序,为流动人口提供“一条龙”服务。同时开通了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网站,发布招工信息、房屋租赁信息等各种信息;***镇建立了“流动人口之家”,倡导广大干部群众捐衣、捐物、捐钱,为流动人口及贫困母亲奉献爱心,在广大干部群众和流动人口、贫困母亲之间架起了一座“爱的桥梁”。

二是开展便民维权工作。针对流动人口维权难的问题,我们多方协调,通过法律服务热线,积极开展流动人口的有关法律援助服务,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及时为他们解决子女教育、证件办理以及生活上遇到的各种困难,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资拖欠等问题,努力维护和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第二篇:流动人口管理

1、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为主。

2、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凭婚姻证、身份证到当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婚育证明。

3、成年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后,予以登记,婚育证明不完备的,应当要求补办。

4、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应当向流入已婚育龄人口进行计划生育宣传,并组织有关单位向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措施服务。

5、有关部门审批成年流动人口的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到证件时,应当核查其婚育证明,没有婚育证明的,不得批准。

6、用工单位或个人负责被招用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接受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出租或出借房屋的户主,应配合做好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三篇:创新流动人口服务和特殊人群管理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越来越多,流动人口的持续增长,已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焦点,XX市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加强对流动人口服务和特殊人群管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工作目标

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出一条符合XX市实际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路子,构建流动人口服务和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新格局,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特殊人群管理上实现了新突破。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XX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政策制定,指导各部门、各乡镇开展流动人

口服务管理工作,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新突破。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调会议,安排布置、协调各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认真开展好工作。

(二)由市综治办牵头,从公安、计生、劳动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建了XX市人民政府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与市人民政府便民(投资)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对外设立办事窗口,负责处理流动人口服务日常事务。

(三)树立服务意识,把工作重心从防范、控制为主上来,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只要在城市居住,有稳定职业、有合法收入,有合法住所的流动人口、水库移民,即可登记为城市居民,核发居住证。

(四)制定流动人口服务政策和《居住证》使用办法,建立流动人口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出台《XX市流动人口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流动人口就医、子女就学、卫生防疫、计划生育、就业经商等方面享有的权利,明确卫生、教育、计生、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履行的职责和任务,为流动人口提供各种便利和服务。

(五)实行房屋编码制度,规定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落实以房管人措施。

(六)保障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经费。在开发区、乡镇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站),按照流动人口总数500:1的比例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流动人口专(协)管员,工作经费列入财政予以保障。

(七)注重对流动人口的教育培训。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劳动技能、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禁毒防艾知识培训,提高流动人口的素质。加强对外地流入人口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与流动人口集中流出地的综治部门协作,形成双向管理的工作格局。

(八)依法查处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和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使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率明显下降。

(九)创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安置基地,为“无家可归、无业

可就、无亲可靠”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融入社会提供帮助。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成立监外人员管理局,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和社区矫正“五种人”和管理。

(十)对有现实危害和暴力恐怖倾向的艾滋病患者、吸毒人员、有前科劣迹和报复社会倾向的人员、容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等人群,逐一纳入社区、村(居)委会视线,掌握动态,落实监护人员,加强治疗、教育、管理。

(十一)进一步加大打击,取缔邪教和非法宗教力度,做好邪教重点人员的教育转化、回访帮教工作,落实“包保”责任和措施,提高转化率和巩固率。

(十二)加强对境外来华人员的管理,全面及时掌握外来人员信息,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时清理、遣返“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引导其更好地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四篇:深圳市创新管理服务流动人口

——深圳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纪实

昨晚7点15分,来自福建省福州市的经商者郑文香没有想到,自己在深圳认识的第一个新朋友竟是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员。从满脸微笑的管理员手中接过深圳市居住人口信息登记表,按规定填写完毕后,郑文香第一次有了我也是深圳人的感受。

深圳特区报记者 黄付平

深圳实际管理的人口规模超过140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仅243万人。如何管理好、服务好庞大的流动人口,成为考验深圳政府管理水平重要一课。

改革势在必行。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体制经过20年的摸索,创造了“房户合

一、以房管人”的管理模式。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通过创新房屋管理、科学统计人口信息、完善管理法规多措并举,实现动态跟踪管理。

2006年以来,我市连续三年荣获全省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考核评比总分第一名;中央综治办领导对我市依托综治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次更名折射思路转变

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是什么?从无到有,从有到特,20年摸爬滚打究竟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变化?

已在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20年的老陈,用最简单的话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他说,对深圳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最大的感触就是单位名称的三次更换,而每一次更换,都是深圳对于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深入认识和重新思考的过程。

1990年3月,为加强对日趋活跃的房屋租赁市场进行监管,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

13年后,大量涌入的流动人口进一步激发了出租屋租赁市场的活跃,而随之产生的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逐渐凸显。原先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房屋租赁管理归属国土房产部门的管人与管房脱节的模式,已无法适应新时期深圳出租屋管理工作。

2003年底,为了形成整体合力,我市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之后,市房屋租赁办加挂市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的牌子,行使出租屋综合管理的职能。

2007年12月,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经市委市政府认真调研,决定按照“房户合

一、以房管人”的模式,对原公安暂住人口户管员和房屋租赁管理队伍进行整合,重新设立了隶属综治部门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同时,按照流动人口的一定比例,组建了一支1.4万余人的出租屋管理员队伍,专门从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

在此基础上,由各级综治部门牵头,层层建立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的协作配合制度,全面落实了“三区联动(社区、警区、安全文明小区)、四位一体(社区综治办、出租屋综管站、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五员捆绑(警员、出租屋管理员、安全员、治安员、计生员)”工作机制,逐级实行了公安民警兼任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机构领导职务制度,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国首创房屋“身份证” 在深圳,城市房屋也拥有“身份证”。

据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我市出租屋量大面广、类型复杂的特殊情况,我市从2007年起,按照实有房屋全部纳管的要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房屋编码制度。组织力量对全市房屋开展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按照一户一码、统一编号的原则,对所有房屋包括合法和违法建筑分别设定了唯一的房屋编码。在此基础上,制作房屋电子地图。对房屋编码实行动态管理,房建设码,房拆取消,定期普查,及时更新。目前,全市共设定合格房屋编码887万个。实行房屋编码制度让深圳的房屋拥有了自己的“身份证”。

该负责人强调,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必须以出租屋为切入点,坚持走以房管人的路子。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流动人口动态管理的难题。

因此,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根据各类出租屋的不同情况和特点,因地制宜制定出一套对号入座的管理模式。“旅业式”主要适用于“城中村”整栋出租屋的管理,由楼管员负责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物业式”适用于住宅小区分散出租屋的管理;“单位自管式”适用于单位集体宿舍暂住人员的管理;“散居包片式”适用于建筑工地、城市边缘部位暂住人员的管理;“院区围合式”适用于原农村自然村落出租屋的管理。对各种管理模式分别制定了相应规范,提出了达标要求。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旅业式管理社区1058个、物业式管理小区2231个、单位自管式企业1728个、散居包片式1864个、院区围合式1661个。

人口信息采集科学精细

与传统工作有所不同,管理员的工作时间常常是错峰时段。通常,进行出租屋信息登记时,管理员需要选择租户中午下班或晚上回家时段进行上门服务。对于这种特殊的作息方式,1.4万出租屋管理员日复一日坚守岗位。

其实,这是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网格化精细管理的体现,就是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的任务量化分解到每一位管理员。要求管理员按照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要求,随时对流动人口信息进行上门采集。在这份居住人口信息登记表中,囊括了包括姓名、户籍地址、职业、居住方式、服务单位、来深日期、暂住事由等30余项基本信息。 为实现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的科技化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管理系统,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进行网络化动态管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部门利用该信息系统,将采集登记的流动人口信息及时传送公安机关,作为人口和治安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通过全市政务信息平台,实现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几年来,借助该信息系统,共比对抓获犯罪嫌疑人6000多名;为各级党委政府和计生、民政、组织、统战、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提供了大量基础信息服务。

据悉,今年3月中旬以来,我市政法、综治、公安、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发动全市公安和出租屋管理力量,集中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大会战。根据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的要求,需确保实现“四率达标”,即: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采集率和准确率均达到95%以上;以7天为一个周期的未注销率不超过10%;居住证办证率达到85%以上。

据统计,大会战期间,全市共投入信息采集人员51.89万人次,排查出租屋679.6万套间,核查流动人口1525.12万人次;新采集流动人口信息473.68万条,注销336.67万条,真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截至5月17日,全市累计登记住宅出租屋517万套间,登记流动人口1200.55万人,其中当年新来深170.95万人。据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出租屋综管办组织实地核查,全市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率平均达到98.5%。

业主未申报信息将受重罚

今年5月13日,宝安区石岩街道丰南花园出租屋业主沈某将房子租给65名租客,但未在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屋综管机构申报租住人员信息,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按未申报人数每人200元的标准,对该业主处以1.3万元罚款。

据悉,这是自去年7月1日全市全面实行流动人口信息业主(用人单位)申报制度以来,宝安区作出的涉及未及时申报暂住员信息人数最多的处罚案例。

据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凡在深圳市范围内出租或提供房屋给非深圳户籍人员居住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出租屋业主(含自购自住)和转租人及其代理人、雇用流动人口的企业单位、雇用保姆的家庭等,均有登记、申报流动人口信息的责任。流动人口本人也可直接向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申报个人信息。出租屋业主和用人单位如不认真登记、申报流动人口信息,由公安机关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按未申报人数处以每人200元罚款;对未及时登记申报流动人口信息导致发生案件的,由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该负责人强调,实施流动人口信息业主(用人单位)申报制度更深远的意义在于,改变了过去综管员提供上门服务的被动局面,变成了业主(用人单位)主动依法申报、依法出租的行为,从根源上解决了人口信息采集问题。

流动人口信息业主(用人单位)申报制度只是诸多法律法规之一。根据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的实际需要,我市从规范房屋租赁和租住行为入手,建立了一系列刚性制度。市人大、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市综治委(办)制定了《暂住人口信息申报登记管理办法》、《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通报反馈实施办法》和《出租屋案件责任倒查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使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第五篇:创新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法经

验介绍材料

“p0” style=““>近年来,随着 全域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30余个大型企业相续落户,前来务工的外来流动人口逐年增多,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引发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因素。 局结合辖区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法,积极推动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社会化、常态化和亲民化,确保了辖区社会治安局势持续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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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合资源,推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社会化”。一是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形成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政府牵头、公安为主、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大格局,充分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各职能部门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作,形成了上下互动、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队伍建设。今年以来, 局借人事调整之机,有效整合警力,将一大批能干、会干、肯干的优秀民警选配到社区,同时增配社区民警10人;在县城6个社区成立了相应的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服务站,每个社区配置社区民警1名,协警2名,每个院落住宅小区选定1名联络员,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协调工作;组建了一支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协管员队伍,安排协管员进驻社区,由社区民警带领,专门从事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目前全县共有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专职人员15名,小区兼职管理人员50名。三是强化流动人口基础信息采集。建立社区民警包片、协管员包村、出租户包承租人的信息采集格局,

各派出所根据辖区房屋出租户、用工单位的布局,合理划分协管员责任区域,由社区民警带领协管员进行入户登记,及时采集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的动态信息,最大限度地摸清流动人员的姓名、嗜好、体貌特征、前科劣迹、服务处所、主要交往人、收入与开销、居住地和家庭情况等,并录入警务综合平台。同时,根据辖区流动人口的分布特点,积极协调劳动保障、财政、建设、工商等政府部门,探索建立多种社会力量参与的信息采集、应用机制,提高信息采集的效率和服务实战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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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足管控,推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常态化”。一是立足以房管人,确保出租房屋不失控。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登记备案制度,落实业主管理责任,明确出租房主职责包括对承租人进行法律宣传、督促承租人申报办理暂住证、协助民警开展入户清查、发现可疑情况随时报告等。同时,将房屋出租户分为“放

心、一般、重点”三类,实行分层管理,对出租屋有保安物业管理,安全保障措施完备,房主自觉履行治安责任,承租人员非重点人口的列为“放心”类,以主动服务为主,每月走访一次;对硬件设施能满足安全需求,房主基本能配合民警和协管员工作,承租人员非重点人员的列为“一般”类,以日常管理为主,每月半月走访一次;对硬件设施不完善,存在治安和安全隐患,房主不履行治安责任,租住人员为重点人员的列为“重点”类,每周登门走访一次。今年以来,全县共登记房屋出租1900套,下达整改意见30份,完成整改28份,对流动人口处罚8人次,取缔非法经营性门面7家。二是立足以证管人,确保暂住人口不失控。明确持证人在教育、社保、医疗、就业、维权等方面享有相关待遇,提高流动人口登记率,并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在检查过程中一经发现没有合法有效证件的流动人口,立即进行核对核实,坚决杜绝各类违法犯罪

人员藏迹于流动人口中。三是立足以业管人,确保外来务工不失控。结合全县开发建设及大型建筑工地等单位雇用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情况,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用工单位负责制,由每个用工单位指定一名流动人口管理员,负责单位内部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教育等工作,做到“用人登记、人走销户,每月统计、逐月上报”,使社区民警能够及时掌握用工单位流动人口动态情况,随时将流动人口信息录入数据库。四是立足以人管人,确保重点人员不失控。根据流动人员违法犯罪可疑情况及生活、工作情况,将流动人口划分为“重点人员”、“不放心人员”、“放心人员”三类,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区民警、出租房主及用工单位的管理责任,对无身份证件、来历不明、形迹可疑的流动人员进行跟踪管理,重点人员由责任区民警管理,不放心人员由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管理,放心人员由房东及用工单位管理,做到重点人员每星期检查

一次,不放心人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实现由“粗放式管理”向有重点的“精细化管控”转变,真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列管、动态掌握、防止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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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动服务,推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亲民化”。一是办证服务到位。不断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力度,在各派出所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并实行全天候“流动办证”服务。民警及流动人口协管员积极主动登门为外来流动人员办理暂住证,最大限度为外来流动人口提供方便,进一步拉近了警民距离,改善了警民关系。今年以来,通过便民窗口及上门服务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2050人。二是巡逻防范到位。不断加强流动人口聚集地巡防力度,全力压降各类发案和安全事故,让流动人员能够住得放心,过得舒心。同时广泛开展治安防范宣传,宣传近期辖区较为高发的案件类型、防范措施、注意事项等,提升流动人口自我防范意识。三是法制宣传到位。利用摸排登记流动人口、上

门走访等契机,挨家挨户上门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暂住人口管理治安条例》、《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制意识。同时,在重点建筑工地、出租房屋集中区域,以制作条幅、摆放展板、发放资料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流动人口遵纪守法、文明务工的意识。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制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四是征求建议到位。 局要求民警在日常服务管理工作中,要善于倾听群众和外来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教育、帮扶等工作,并及时进行汇总分析,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今年以来,共走访流动人口300余人,收集各类工作意见建议40余条,改进工作方法近5项。五是解决困难到位。定期开展流动人口劳动保障权益和劳动力市场秩序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清理针对流动人口就业的歧视性政策和不合理限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流动人口人身、财产安全等违

法犯罪行为;切实将服务理念延伸到流动人口密集地的每个区域,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为外来流动人口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今年以来,共为流动人员办好事30余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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