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资料交底范文

2022-06-02

第一篇:监理资料交底范文

资料报审监理交底

监理资料报审交底

一、施工准备阶段

(一) 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图纸审查,将审查发现的问题予以记录,整理汇总成文,以便图纸会审时提出。

正式图纸会审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参与建设的各单位到会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内部会审中的疑问及合理化建议,由设计单位进行解释或修改。会审纪要由施工单位记录、整理,并经与会各方签认盖章。各方签认盖章后的《图纸会审纪要》将作为正式设计文件的一部分成为施工依据,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的效力。

施工单位填写《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211表格04)经与会各方签认后,各保存一份。

(二)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报审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文件。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时间不超过3天,按以下要点进行审定。 (1) 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2)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

(3) 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 (4) 工期安排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

(5) 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6) 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 季节性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先进性;

(8) 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施工单位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浙建监A2)

附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三) 承包单位的资质与人员资格的报审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1.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由于承包单位资质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与资质等级证书)在施工投标时已进行了审查,故项目监理部一般不再进行审核,只要求上报复印件备案即可。

对承包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必须进行审核。在开工报审时,随同《工程开工报审表》(浙建监A1-1)一起报审。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核实对象应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施工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书的核实对象应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防水工、搅拌机操作工等作业人员。审核时应注意证书的有效期。《工程开工报审表》(浙建监A1-1)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报建设单位。

(四) 工程材料供应单位、机械设备、试验室等资料报审

施工单位填写:

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浙建监A10)

附件:(1)厂家及供应商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其它有关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

2.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浙建监A5-1) 附件:(1)机械技术性能资料;

(2)使用说明书。

3. 《承包单位资格报审表(通用)》(浙建监A5) 附件:试验单位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五) 施工测量成果报验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保送的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保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一)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二)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施工单位填写:

1. 《测量复核记录》(221表格77) 2.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浙建监A5-2)

(六) 开工报审制度

施工准备工作完成后,承包单位将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浙建监A1-1)和相关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浙建监A1-1)和相关资料,应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若经审核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其效力相当于“开工令”,签发日期即是实际开工日期。应提交审核的资料有: (1) 施工许可证; (2) 施工承包合同;

(3)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4)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5)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6) 施工机械设备的鉴定证书。

施工单位填写:

1.《工程开工报审表》(浙建监A1-1)

附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承包合同、专职管

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上岗证书等的复印件。

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甬统表C01﹣2)

二、施工阶段

(一)原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的验收制度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对用于建设工程的主要建筑原材料(如钢材、水泥、砂石料、砖等)、半成品(如商品砼)、构配件(如预应力构件、钢构件等)和设备的质量必须严格审核。首先,在选择供货厂家时,原则上监理工程师应参与对加工定货厂家的资质和生产能力进行考查并参与定货合同的拟定和签约工作。其次是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分进场验收和抽样复验两个环节:

1. 进场验收

材料进场时,由承包方通知监理工程师,双方共同验收,主要是进行外观检查验收和厂家的书面质保资料验收,合格后由承包方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浙建监A10)报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意见栏内签署“同意进场”的意见,盖章签认。如不合格,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浙建监B1),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 抽样复试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同意进场后,还必须采取国家规定的抽样方案进行抽样复试。复试合格后由承包方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浙建监A10)报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意见栏内签署“同意使用”的意见,盖章签认。若复试不合格,不得使用于工程项目。

对新材料、新产品,承包单位应报送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的证明文件;对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承包单位还应报送进口商检证明文件,并按照事先约定,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检查。

监理人员在对质保资料进行审核时,应仔细核对日期、数量、批号、规格型号、物理化学指标和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浙建监A10)

附件:(1)数量清单;

(2)质量证明文件(如产品合格证、出场检验报告);

(3)进场复验报告。

(二)技术复核制度

主要的技术复核工作有:

(1) 复核临时水准点、控制轴线的标桩、龙门板的轴线与标高、基础灰线;

(2) 基础工程应复核轴线、标高,预埋件、预留孔及设备基础的位置、标高和断面尺寸,桩基础应复核桩位;

(3) 钢筋混凝土工程应复核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规定的起拱高度;检查模板及其支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

(4) 检查砌体工程的轴线尺寸与皮数杆;

(5) 预制构件安装时的构件型号、位置、标高和搭头位置;

(6) 检查主要管线的标高、位置、坡度等。

监理工程师的技术复核工作,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技术复核工作应在承包单位自查后,填写《××技术复核工程报验申请表》(浙建监A5-3)报送项目监理部。

b.监理工程师对报检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按规定进行抽检或全数核查,合格后予以签认,进入下一道工序。

c.对不合格的情况,由承包单位进行整改,监理工程师复查,复查合格后予以签认,准予进入下一道工序。

施工单位填写:《××技术复核工程报验申请表》(浙建监A5-3)

附件:相应技术复核资料

(三) 砼浇筑报审制度 1. 砼浇筑报审程序

(1) 施工单位对混凝土浇筑准备工作进行自检后填写《通用报审标》(浙建监A5),报项目监理部。

(2) 监理人员收到施工单位填写的《承包单位报审表(通用)》(浙建监A5)后,对砼浇捣准备情况进行检查,若有问题请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 砼浇捣准备工作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签认《承包单位报审表(通用)》(浙建监A5),准许进行混凝土浇捣;

(4) 项目部根据旁站方案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 2. 砼浇捣准备工作的检查要点

(1) 检查水泥、砂石料等材料的供应情况,以免发生停工待料的现象;对于商品砼,应预审厂家的资质与质量保证资料; (2) 钢筋隐检和模板复核是否合格;

(3) 核查人员的安排情况,尤其是现场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 (4) 砼浇捣的计量准备工作是否完成; (5) 施工机械的状态是否完好; (6) 供水、供电情况是否正常; (7) 水平运输、垂直运输是否通畅。 (8) 浇捣部位是否清理干净。

施工单位填写:《承包单位报审表(通用)》(浙建监A5)

附件:1.钢筋、模板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钢筋、模板分项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3.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4.商品混凝土合格证(采用商品混凝土时提供)。

(十一) 隐蔽工程的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应按下列程序进行验收:

(1) 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_______工程报验申请表》(浙建监A5-3),并附上有关的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及相关资料报送项目监理部;

(2) 监理工程师对所报内容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复核;

(3) 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由承包单位进行整改直至复查合格;

(4) 对隐检合格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对《_______工程报验申请表》(浙建监A5-3)予以签认,并准予进入下一道工序。

施工单位填写:《_______工程报验申请表》(浙建监A5-3)

(十二)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制度

1. 检验批的验收程序

(1)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进行,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浙建监 A5-3),并附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CJJ 2008)及有关资料(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等)报监理工程师。

(2) 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的报审表后,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 验收合格,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对于一些有龄期要求的检验项目,验收时因龄期未到,不能提供数据时,可根据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在相应栏内签“待定”意见,暂时验收该检验批,待分项工程验收时补报有关资料。

2.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要求:

(1)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要注意核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CJJ 2008)及有关资料的内容与签名是否正确。

3. 验收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

当检验批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施工单位填写:

1. 《工程报验申请表》(浙建监 A5-3) 2.《_____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CJJ2008)

(十三)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制度

1. 分项工程的验收程序

(1)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合格后填写

《工程报验申请表》(浙建监 A5-3),并附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检验记录》(CJJ2008)及有关资料(如砼试块的试验报告等)报监理工程师。

(2) 接到承包单位的报审表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验评资料进行审核。补报的试验报告应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检验记录》(CJJ2008)的备注栏内注明。

(3) 验收合格,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2.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要求: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施工单位填写:

1. 《工程报验申请表》(浙建监 A5-3)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检验记录》(CJJ2008)

(十四) 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制度

1. 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的验收程序

(1) 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浙建监 A5-3),并附上《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CJJ2008)、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资料报监理工程师。

(2) 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的报审表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时,应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

验收内容主要是分项工程资料的评审、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资料的评审、现场观感质量的验评。

(3) 验收合格,由参加验收的各个单位会签,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2. 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要求:

(1)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GB 50300-2001的5.0.2条)。

3. 验收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严禁验收。

施工单位填写:

1. 《工程报验申请表》(浙建监 A5-3)) 2.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CJJ2008)

(十五) 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竣工验收)制度

1. 单位工程的验收程序

(1)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验收程序进行检查,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2)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浙建监A11)并附上相关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 (3) 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验单》(浙建监A11)及相关竣工资料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4) 整改完毕并经复查合格,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浙建监A11),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建设单位;

(5) 预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

在竣工验收时,对某些剩余工程和缺陷工程,在不影响交付的前提下,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协商,承包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后的限定时间内完成。

2. 单位工程的验收要点

(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 验收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施工单位填写: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CJJ2008)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CJJ2008)

3.《单位(子单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性检测记录表》(CJJ2008) 4.《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核查表》(CJJ2008) 5.《工程竣工报验单》(浙建监A11)

附件 :相关竣工资料

三、进度、投资控制及组织协调

(一) 施工进度计划的报审制度

施工单位除了按合同工期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外,还应编制施工月进度计划。每月最后一次工地例会之前施工单位报审下月的进度计划,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每月最后一次工地例会上审核,审核意见记入会议纪要,月度施工进度计划作为工地例会纪要的一个附件。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对照公司内部表)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浙建监B1)要求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

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施工单位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浙建监A5通用)

附件:施工总//季度/月施工进度计划。

(二) 工期延期的审核制度

1. 工程延期的受理范围:

(1) 非承包单位的责任使工程不能按原定日期开工; (2) 工程变更导致工期增加;

(3) 非承包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停气造成一周内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 国家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的政策性事件; (5) 不可抗力事件;

(6) 建设单位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2. 项目监理部受理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延期的条件:

(1) 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工程临时/最终延期申请表》(浙建监A8);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应持续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阶段性的《工程临时/最终延期申请表》(浙建监A8)

(2) 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了有关工程延期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 (3) 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工程延期事件终止后,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应提交最终的《工程临时/最终延期申请表》(浙建监A8);

3. 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项目监理部应做的工作:

(1) 向建设单位转发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临时/最终延期申请表》(浙建监A8); (2) 对工程延期事件随时收集资料(包括监理日记、天气情况、延误事实及时间、人力、机械设备闲置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3) 对工程延期事件进行分析、研究、对减少损失提出建议;

(4) 在处理工程延期的过程中,还要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对工程的影响程度。

(5)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临时/最终延期申请表》(浙建监A8)是否符合要求。

4. 工程延期的审核要点:

(1) 工程延期事件是否属实;

(2) 工程延期申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时限; (3) 工程延期申请依据的合同条款是否准确;

(4) 延期事件必须影响被批准的进度网络计划关键线路上的工作。

5. 工程延期的审核程序

工程延期事件不持续时,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工程临时/最终延期申请表》(浙建监A8),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浙建监B5)。

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过审查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浙建监B4)并报建设单位。当施工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浙建监B5)。

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临时工程延期或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临时/最终延期申请表》(浙建监A8)。

(三)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制度

1. 发生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和严重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应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浙建监B1)(必要时,征得业主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浙建监B2),待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取得业主同意后,由监理监督,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并报送项目监理部备案。

2.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1)监理工程师应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浙建监B1)(必要时,征得业主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浙建监B2);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站报告,建(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或因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并逐级上报至建设部,事故原因、经济损失情况可待查后报告;同时应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并会同业主尽快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方案(通常有加固、返工、限制使用等处理方案);或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派出的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3)施工单位实施处理方案时,监理人员要跟踪监督; (4)完工后要进行验收鉴定。

3. 发生质量事故后,不得隐瞒,必须严肃对待,查明原因,分析责任,认真处理。

施工单位填写:

1.《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事故)报告》(浙建监A14)

2.《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事故)技术处理方案报审表》(浙建监A15)

附件:1.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事故)详细情况报告;

2.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事故)技术处理方案。

(四) 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

1. 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审核

(1)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联系单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还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

(2) 经对该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2. 工程变更所需的费用和工期等的审核

(1)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变更单》(浙建监C2),将此表及必要的附件(设计变更文件、工程变更所需的费用和工期等)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2)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进行审核,并就审核情况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调;

(3) 经协商达成一致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工程变更文件上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浙建监C2);

(4) 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

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浙建监C2);

(5) 在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施工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6)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变更单》(浙建监C2)。

(五) 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制度

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程序为:

1.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日期,施工单位上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浙建监A6)及有关材料;

2. 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资料,对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量和工程款;工程量计量应对实际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并以合同有关条款为依据进行审核。

3. 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填写《工程款支付证书》(浙建监B3),并附上经审核的有关工程量、工程款的资料报总监审查,总监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浙建监B3)后上报建设单位。

4. 中间工程款的签审必须于3天内完成。

5. 提醒业主方及时支付工程款,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6. 工程竣工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结算书审核,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浙建监A6)。

附件:工程量清单

(六) 费用索赔的审核制度

1. 费用索赔的依据

(1)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2)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

(3) 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4)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2. 监理单位受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的条件: (1) 索赔事件造成了施工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 (2) 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施工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3) 施工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交《费用索赔申请表》(浙建监A9),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3. 费用索赔管理的基本程序

(1)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浙建监A9);

(2) 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工程建设监理规范》6.3.2条所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3) 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4)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申请表》(浙建监A9),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详细资料后,再按以上程序进行。 (5) 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与工程延期的批准联系起来,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

(6) 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并及时作出答复。

施工单位填写:《费用索赔申请表》(浙建监A9)

附件:费用索赔证明材料

(七)暂停工/复工的报审制度

1. 工程暂停工的报审

发生下列情况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浙建监B2):

(1) 因建设单位要求,工程需要暂停施工时;

(2) 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或发现所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严重

不合格,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

(3) 为避免安全隐患发生,造成工程质量损失或危及人身安全时;

(4) 发生必须暂停的紧急事件时。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因工程暂停所诱发的各类问题。

2. 工程复工的报审

在经过处理、整改,消除了工程暂停的原因并达到可以复工的条件时,由施工单位填报《复工报审表》(浙建监A1-2),并附上相关的说明材料,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发。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如工程暂停是由于承包单位原因,承包单位在《复工报审表》(浙建监A1-2)附带的详细说明中应包括:

(1) 分析产生使工程暂停的因素的原因; (2) 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3) 今后的预防措施。

施工单位填写:《复工报审表》(浙建监A1-2) 附件:具备复工条件的情况说明

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慈城新区官山河以西路网二期路面及河岸整治工程I标段

2009.10.24 监理单位: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交底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I标: 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签收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II标: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签收人: 联系电话:

第二篇:监理进场交底资料

武钢北湖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白玉山地块)

监理进场交底资料

编制:杜智 审批:张进山

日期:2010年12月21日

湖北建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武钢北湖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白玉山地块)

监理部

湖北建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盛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承担武钢北湖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白玉山地块) 监理工作,为此成立湖北建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钢北湖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白玉山地块)监理部。

本监理部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对施工阶段全过程实施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全方位的控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条文,严格履行监理合同,依据工程施工工程承包合同进行合同监理,协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的有关方面之间的联系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本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等各项目标。

(一)现场监理组织机构: 总监:张进山

土建监理工程师:张友国 杜智

(备注:后期专业监理工程师将陆续进场)

(二)监理工作内容及程序

1、工程质量控制:

本工程施工全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部、省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关地基基础、砼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屋面防水、内外装饰及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等

1 工程质量全部条文。

(1)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程序

①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会议。会议后由施工单位整理出会议纪要,经设计核对无误后,经设计、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签字盖章生效。

②施工中,施工单位发现图纸有错、漏、碰、缺等问题,或由某种原因要求变更的,均填写工程变更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设计单位编制书面设计变更文件,方可付诸实施。

③由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文件,并递交监理部。

(2)工程开工报告审批程序

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开工前必须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然后填报《工程开工报审表》,并附上施工组织设计、进场材料和施工机械等质保资料、定位测量放线资料、首道工序专项施工方案,以及项目部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情况一览表及有关职称岗位证书、特种施工人员上岗证等资料,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建设单位,同意后下达开工令。 开工具体条件:

①行政审批中心已核发施工许可证; ②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③测量控制点、线已查验合格;

④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

2 主要材料已落实;

⑤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讯已满足开工要求。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程序

承包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同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案、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的专项施工方案以及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报送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如下:

①要有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及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不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要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③施工总平面图要合理,并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④施工部署合理,施工方法可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并有针对性; ⑤工期安排能够满足施工合同要求;进度计划要能保证施工的连续性;施工所需人力、材料、设备与进度计划协调。

⑥承包施工单位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要健全;

⑦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要符合有关规定; ⑧季节施工、专项施工方案要可行、合理和先进。

施工单位在工程的重点部位,特殊工程施工和工程主要分部工程施工,在施工前均向监理工程师递交详细的书面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在三日内回复。

根据旁站监理方案,须进行旁站监理的部位,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提

3 前4小时)应通知监理部,监理将安排人员进行旁站。 (4)进场材料、构配件、施工机械报验程序

1、工程上所使用原材料、构配件(无论甲供、乙供)进入现场,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需要复试的材料,须经监理见证取样后方可送样复试),由承包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章,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随本表应同时报送材料、构配件、设备数量清单、厂家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厂家质量保证书、自检结果文件(包括要复检复试的合格报告等)。监理工程师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进行检验(包括抽检、平行检验、见证取样送验等)。检验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在该表上签认;检验不合格时,在该表上签批不同意验收,工程材料、构配件应清退出场。对进场钢材、水泥及防水材料未经监理审批同意,一律不得进场使用。

②对预拌(商品)砼,应做好预拌砼站、施工方、监理三方现场交货验收和在浇筑地点见证取样制作砼试块等工作。预拌砼站必须提供供应砼配合比、主要原材料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及预拌砼出厂合格证等。

③现场拌制的砂浆施工前必须做配合比试验,由有资质试验单位出具试验配合比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在施工中严格按配合比拌制砼和做好计量抽查和根据砂含水率调整现场配合比工作。

④砼、砂浆试块的留置数量严格按GB50204-2002和GB50203-2002规范规定执行。

4 ⑤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凡在工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计量装置等在使用前,施工单位应自检技术性能合格,并附上上级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具的合格资料,然后填表申请报验,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签认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5)工序质量(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程序

①施工单位在工序质量自检的基础上填写《工序质量报验单》,向监理部申报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完成自检并附有相应分项(检验批)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验收记录时应附有相关质量验收控制的资料及安全和功能检验报告及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等。

②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必须提前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部,监理工程师在检查验收后,验收记录的签认在24小时内回复。 ③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按湖北省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使用说明要求,收集和填写各分项工程检验批(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试验报告、检测(检验)资料、工程质量控制等资料。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应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各施工单位(包括分包)都应有相应的资料管理人员。

④凡需进行分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施工单位须提前3天报验有关验收资料,监理汇同业主、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进行检查验收,监理在24小时内回复。

⑤按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要进行隐蔽验收的分项工程,必须附隐蔽验收记录。

5 ⑥未经监理验收合格的工序,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测量定位放线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的要求,在开工时应与甲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到现场对作为依据建筑物的边、角、中线、标高等具体位置进行明确的指定和确认,校测起始点(控制点)。 ①校测红线桩

由城市规划部门测定并批准的规划红线,是建筑物定位的依据,它在法律上起着确定建设用地四周边界的作用。施工单位要对红线桩进行实地校测,并将校测资料加上《测量放线报验单》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②校测水准点

由设计单位给定的水准点是现场标高控制点的依据。一般建筑物附近要设两个水准点或者±0.000水平线,在整个场地内施测时,要能同时后视到两个水准点,在场内各水准点应构成闭合图形,以便于闭合校核。

③建筑物定位放线的验线

施工单位根据建筑物各轴线或控制桩,按基础图撒好基槽灰线,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验线。

验线时,首先要检查定位线依据的正确性和定位条件的几何尺寸,再检查建筑物矩形控制网,建筑物四廓尺寸以及轴线间距,最后要检查各轴线,特别是主轴线控制桩(引桩)桩位是否准确和稳定,验线合格后,签证认可。

6 ④民用建筑施工测量

施工单位除对建筑物定位测量外,在施工中还要进行基础工程测量,墙体及数杆、楼层轴线测量、楼梯间高程传递等测量,要填写(A12)表,并附上自测量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收到《测量放线报表表》后,在24小时之内进行复核、抽查,合格后签证认可。 ⑤在隐蔽验收中,有可能隐蔽掉的测量标识(轴线、标高)要及时引测、复核,做好记录并加以保护。 (7)确认分包单位程序

项目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分包某分部工程时,必须提前报监理部批准(基础主体工程及重要分部不能分包),分包单位申报时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附上下列内容材料:

①分包单位资质(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②分包单位业绩材料。 ③拟分包工程内容、范围。

④现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监理工程师接到分包单位申报材料在24小时内给予回复。 (8)砼浇筑申报程序

施工单位在完成浇砼准备工作之后,按《砼浇筑报审表》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对量大、工序复杂的砼浇筑工程应同时提交浇筑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回复,隐蔽工程验收的砼浇筑,监理部应与土建、水、电、暖等监理会签后方同意浇筑,以免预埋件遗漏。 (9)技术交底申报程序

7 技术交底是施工单位极为重要的一项技术管理工作,其目的是使参与施工技术人员与工人熟悉和了解承担的工程项目的特点、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及应注意的问题。通过技术交底使工程施工操作每一个工人了解自己所要完成的工程的具体工作内容、操作方法、施工工艺、质量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做到施工操作人员任务明确,心中有数。通过技术交底达到科学有序地施工,以减少各种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施工单位在提交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同时提交“技术交底书”,亦作为监理巡视、检查、旁站主要内容之一。 (10)质量缺陷及事故处理程序

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将以“监理通知”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其有关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同时及时上报项目总监。施工单位应尽快进行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当发生重大事故时,监理工程师将及时通知业主,并在24小时内由总监会同业主、施工、设计、专家组多方调查研究,提出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必要时应由设计单位出图)。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处理,监理工程师要监督执行。事故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严格检查、鉴定和验收,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的报告。”事故处理完毕后,施工单位复工,要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复工。 (11)工程初验及竣工预验收程序

单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初验,在初验合格的基础上填写“竣

8 工初验报验单”报监理部,同时附上全部竣工验收资料:完整的设计图纸(包括变更一份、竣工图一份)、施工过程中各种原始凭证、签证及施工原始记录一份。由总监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预验收中查出问题由监理部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完成后组织复查,复查合格后施工单位填写“竣工验收申请单”各施工单位做好质量评估报告,并附上所有资料及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自评表,报监理部签字同意后报业主,通知质量站进行竣前验收。

(12)工程竣工验收所需条件及程序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①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②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③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 ④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⑥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9 ⑦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⑧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⑨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人员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2、工程投资控制

(1)施工单位工程进度达到支付工程款的支付条件,应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监理工程师,凡工程质量存在专项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核进度款支付申请后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

支付申请应附的资料:①建设单位预算单。②建设施工合同 (2)工程变更签证的处理

工程变更的签证,是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提出,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再报总监批准,并经业主签认;涉及计时、计台班签证,不管是实际发生还是业主要求,必须在实施之前通知现场监理见证,否则监理不与签证;涉及业主定价的变更部分,必须在业主和施工单位商定价格之后实施。

3、工程进度控制

(1)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编制单项工程施工进度计

10 划,开工前填写《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同时附上总进度计划表报工程监理部审批。

(2)施工单位按月、周编制的阶段性进度计划实施前,必须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月计划于当月1日前、周计划上周日前报监理部,并在例会上分析上期计划完成情况,本期计划及各分项检验批工程量,本期计划完成采取的保证措施(技术、经济、组织措施)等,监理工程师在24小时内回复。

(3)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进度延误或失控,要及进采取赶工措施,编制赶工计划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审查。监理及时协调各方关系,督促施工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措施落实,使工程进度达到预期计划目标。

4、参与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1)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从事承包合同管理,并协调合同双方或多方发生合同纠纷或争议。

(2)索赔处理程序: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非施工单位自身原因使施工单位蒙受损失,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申请。先由施工单位向监理部填报《工程费用索赔报审表》。在表中详细说明索赔事件的经过,索赔理由,索赔金额的计算等,并附有必要的说明材料,经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对表中所述情况及提出的要求进行审查与评估,并与建设单位协商,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三方意见一致后由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意见批复。

11 (3)延长工期报验程序:索赔申请报告中要求延长工期时,施工单位应填报《延长工期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将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公正区分工期延误和工程延期,并合理地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三)监理现场用表说明

1、常用表格: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A2.1);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工程款支付申请表(A5);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A6);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A7);费用索赔申请表(A8);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工程竣工报验单(A10);混 凝 土 浇 筑 申 报 表(A11);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A12);承包单位通用申请表(A13)。

2、《监理规范》规定: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企业进行。

3、监理工程师回复单

施工单位接到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已完成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上的工作后,报请监理部进行核查。表中应对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中所提问题产生的原因、整改经过和今后预防同类问题准备采取的措施进行详细的说明,且要求施工单位对每一份监理工程师通知都要予以答复。监理工程师对所述完成的工作进行核查,签署意见,批复给施工单位。

(四)安全文明施工监督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关施工安全要求的全部条文,施工前应逐

12 级进行安全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施工单位开工前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的《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报工程监理部批准,并组织实施,监理工程师跟踪检查。

3、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4、如遇下列情况,监理部将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①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

②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③安全措施未经自检,擅自使用时; 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⑤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⑥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

5、文明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经监理审查同意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布置施工场地与机械设备,并按城建、环卫以及建管等有关部门要求组织文明施工,监理负责督促检查。

(五)资料管理

1、分部分项、单位工程完工后报验的资料必须是施工单位自检后的真实资料。资料填写要求做到真实、完整、准确、字迹清晰。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且验评资料中抽查、实测部分必须有一份原始手写件。

2、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必须打印,项目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材料、设备机械进厂情况有相应表式的用该表,没有规定表式的列表打印。

3、所有表式有关人员签字必须由其本人签字。

4、所有资料及时报验。

(六)工地例会制度

在施工过程,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参加人员:业主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总监。 会议内容:

(1)施工单位汇报上次会议布置事项的及落实情况; (2)施工单位汇报工程进度情况,滞后的原因及补救措施; (3)施工单位汇报工程质量、安全、卫生等情况; (4)施工单位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5)监理工程师协调有关问题; (6)业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指示。

会议纪要由监理工程师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发至业主及施工单位(有分包单位时由总包方转发),并有签收手续。如果对会议纪要内容有异义, 必须在48小时内书面报告监理部,逾期视同认可。

湖北建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钢北湖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白玉山地块)监理部

2010年12月21日

第三篇:第一次监理例会(监理交底)

项目第一次工地例会监理

(监理交底)

XXX项目监理部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对施工阶段全过程实施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全方位的控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条文,严格履行监理合同,依据工程施工工程承包合同进行合同监理,协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的有关方面之间的联系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本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等各项目标。

(一)现场监理组织机构:

总监:牛武军

监理工程师: 马小龙 金献斌 监理员:魏二青

(二)监理工作程序

1、工程质量控制:

本工程施工全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部、省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等中有关地基基础、砼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屋面防水、内外装饰、幕墙及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等工程质量全部条文。 (1)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程序 ①各单项工程开工前,在监理与施工单位在审图纸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会议。会议后由施工单位或监理整理出会议纪要,经设计核对无误后,经设计、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会签盖章生效。

②施工中,施工单位发现图纸有错、漏、碰、缺等问题,或由某种原因要求变更的,均填写工程变更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设计单位编制书面设计变更文件,方可付诸实施。 ③由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填写建设单位用提前交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设计单位编制书面设计变更文件。 ④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应先通知监理组,由监理工程师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发给施工单位。

(2)工程开工报告审批程序

各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开工前必须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然后填报《工程开工报审表》,并附上施工组织设计、进场材料和施工机械等质保资料、定位测量放线资料、首道工序专项施工方案,以及项目部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情况一览表及有关职称岗位证书、特种施工人员上岗证等资料,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建设单位,同意后下达开工令。 开工具体条件:

①市行政审批中心已核发施工许可证; ②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③测量控制点、线已查验合格;

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材料已落实;

⑤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讯已满足开工要求。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程序

承包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同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施工方案包括 施工方案、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的专项施工方案以及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报送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如下:

①要有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及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不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要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③施工总平面图要合理,并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④施工部署合理,施工方法可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并有针对性; ⑤工期安排能够满足施工合同要求;进度计划要能保证施工的连续性;施工所需人力、材料、设备与进度计划协调。

⑥承包施工单位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要健全;

⑦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要符合有关规定; ⑧季节施工、专项施工方案要可行、合理和先进。 施工单位在工程的重点部位,特殊工程施工和工程主要分部,在施工前均向监理工程师投交详细的书面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应在三日内回复。

根据旁站监理方案,须进行旁站监理的部位,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提前4小时)应通知监理部,监理将安排人员进行旁站。 (4)进场材料、构配件、施工机械报验程序

1、工程上所使用原材料、构配件(无论甲供、乙供)进入现场,施工单位在检合格后(需要复试的材料,须经监理见证取样后方可送样复试),由承包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章,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随本表应同时报送材料、构配件、设备数量清单、厂家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厂家质量保证书、自检结果文件(包括要复检复试的合格报告等)。监理工程师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进行检验(包括抽检、平行检验、见证取样送验等)。检验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在该表上签认;检验不合格时,在该表上签批不同意验收,工程材料、构配件应清退出场。对进场钢材、水泥及防水材料未经监理审批同意,一律不得使用到工程上去。

②对预拌(商品)砼,应做好预拌砼站、施工方、监理三方现场交货验收和在浇筑地点见证取样制作砼试块等工作。预拌砼站必须提供供应砼配合比、主要原材料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及预拌砼出厂合格证等。

④砼、砂浆试块的留置数量严格按相关规范规定执行。

⑤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凡在工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计量装置等在使用前,施工单位自检技术性能合格,并附上上级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具的合格资料,然后填写表,申请报验,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签认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5)工序质量(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程序

①施工单位在工序质量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监理部申报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完成自检并附有相应分项(检验批)的工程质量验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验收记录时应附有相关质量验收控制的资料及安全和功能检验报告及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等。

②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必须提前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部,监理工程师在检查验收后,合格后在验收记录的签认

③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洛阳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资料要求,收集和填写各分项工程检验批(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试验报告、检测(检验)资料、工程质量控制等资料。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应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各施工单位(包括分包)都应有相应的资料管理人员。

④凡需进行分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施工单位须提前3天报验有关验收资料,监理汇同业主、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进行检查验收,监理在24小时内回复。 ⑤按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要进行隐蔽验收的分项工程,必须附隐蔽验收记录。 ⑥未经监理验收合格的工序,不得予以施工,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测量定位放线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的要求,在开工时应与甲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到现场对作为依据建筑物的边、角、中线、标高等具体位置进行明确的指定和确认,校测起始点(控制点)。 ①校测红线桩

由城市规划部门测定并批准的规划红线,是建筑物定位的依据,它在法律上起着确定建设用地四周边界的作用。施工单位要对红线桩进行实地校测,并将校测资料加上《施工测量报验单》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②校测水准点

由设计单位给定的水准点是向现场测标高控制点的依据。一般建筑物附近要设两个水准点或者±0.000水平线,在整个场地内施测时,要能同时后视到两个水准点,在场内各水准点应构成闭合图形,以便于闭合校核。 ③建筑物定位放线的验线

施工单位根据建筑物各轴线或控制桩,按基础图撒好基槽灰线,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验线。验线时,首先要检查定位线依据的正确性和定位条件的几何尺寸,再检查建筑物矩形控制网,建筑物四廓尺寸以及轴线间距,最后要检查各轴线,特别是主轴线控制桩(引桩)桩位是否准确和稳定,验线合格后,签证认可。

④建筑施工测量

施工单位除对建筑物定位测量外,在施工中还要进行基础工程测量,墙体及数杆、楼层轴线测量、楼梯间高程传递等测量,要填写表,并附上自测量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测量报表表》后,在24小时之内进行复核、抽查,合格后签证认可。

⑤在隐蔽验收中,有可能隐蔽掉的测量标识(轴线、标高)要及时引测、复核,做好记录并加以保护。 (7)确认分包单位程序

项目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分包某分部工程时,必须提前报监理部批准(基础主体工程及重要分部不能分包),分包单位申报时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附上下列内容材料:

①分包单位资质(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②分包单位业绩材料。 ③拟分包工程内容、范围。

监理工程师接到分包单位申报材料在24小时内给予回复。 (8)砼浇筑申报程序

施工单位在完成浇砼准备工作之后,按《砼浇筑报审表》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对量大、工序复杂的砼浇筑工程应同时提交浇筑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回复,隐蔽工程验收的砼浇筑,监理部应与土建、水、电、暖等监理会签后方同意浇筑,以免预埋件遗漏。

(9)缺陷质量及事故处理程序

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将以“监理通知”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其有关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同时及时上报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应尽快进行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当发生重大事故时,监理工程师将及时通知业主,并在24小时内由总监会同业主、施工、设计、专家组多方调查研究,提出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必要时应由设计单位出图)。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处理,监理工程师要监督执行。事故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严格检查、鉴定和验收,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的报告。”事故处理完毕后,施工单位复工,要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复工。

(11)工程初验及竣工预验收程序

单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初验,在初验合格的基础上填写“竣工初验报验单”报监理部,同时附上全部竣工验收资料:完整的设计图纸(包括变更一份、竣工图一份)、施工过程中各种原始凭证、签证及施工原始记录一份。由总监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预验收中查出问题由监理部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完成后组织复查,复查合格后施工单位填写“竣工验收申请单”。各施工单位做好质量评估报告,并附上所有资料及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自评表,报监理部签字同意后报业主,通知市质量站进行竣前验收。 (12)工程竣工验收所需条件及程序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①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②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③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 ④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⑥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⑦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⑧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⑨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投资控制

(1)工程计量

施工单位工序完工后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计量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审表”后,在7天内按施工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施工单位必须为监理工程师进行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予以确认。

(2)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应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监理工程师,凡工程质量专项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不予计算工程款,不予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工程计量原始凭证由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核进度款支付申请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 (3)工程变更价款的处理

工程变更的价款,是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再报总监批准,并经业主认定后执行,再调整合同价款,否则应通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3、工程进度控制

(1)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编制单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开工前填写《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同时附上进度计划表报工程监理部审批。

(2)施工单位按月、周编制的阶段性进度计划实施前,必须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施工单位应在相应工地例会开会前报审月、周计划,并在例会上分析上期计划完成情况,本期计划及各分项检验批工程量,本期计划完成采取的保证措施(技术、经济、组织措施)等,监理工程师在24小时内回复。

(3)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进度延误或失控,要及进采取赶工措施,编制赶工计划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审查。监理及时协调各方关系,督促施工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措施落实,使工程进度达到预期计划目标。

4、参与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1)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从事承包合同管理,并协调合同双方或多方发生合同纠纷或争议。

(2)索赔处理程序: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非施工单位自身原因使施工单位蒙受损失,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申请。先由施工单位相监理部填报《工程费用索赔报审表》。在表中详细说明索赔事件的经过,索赔理由,索赔金额的计算等,并附有必要的说明材料,经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对表中所述情况及提出的要求进行审查与评估,并与建设单位协商,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三方意见一致后由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规的期限内签署意见批复。

(3)延长工期报验程序:索赔申请报告中要求延长工期时,监理工程师在审核中应注意几点①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因施工单位责任原因的施工进度滞后,属于不可原谅的延期;只有施工单位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的延误才是可原谅的延期。有时工期延误的原因中可能包括双方的责任,此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详细分析,分清责任比例,只有可原谅的延期部分才能批准延长工期。②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只有位于关键线路上工作内容的滞后,才会影响到竣工日期。监理工程师既要看被延误的工作是否在批准进度计划的关键线

又要详细分析这一延误的后续工作的可能影响。也应在充分考虑该工作的自由时间后给予相应日期的延长,并要求施工单位修改施工进度计划。③无权要求施工单位缩短合同规定的施工工期。④延长工期应填报《延长工期报审表》

(三)监理通知单回复说明

施工单位接到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已完成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上的工作后,报请监理部进行核查。表中应对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中所提问题产生的原因、整改经过和今后预防同类问题准备采取的措施进行详细的说明,且要求施工单位对每一份监理工程师通知都整改经自检合格后予以答复。监理工程师对所述完成的工作进行核查,签署意见,批复给施工单位。

(四)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关施工安全要求的全部条文,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施工单位开工前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的《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报工程监理部批准,并组织实施,监理工程师跟踪检查。

3、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4、如遇下列情况,监理部将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①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 ②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③安全措施未经自检,擅自使用时; 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⑤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⑥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

5、文明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经监理审查同意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布置施工场地与机械设备,并按城建、环卫以及建管等有关部门要求组织文明施工,监理负责督促检查。

(五)资料管理

1、分部分项、单位工程完工后报验的资料必须是施工单位自检后的真实资料。资料填写要求做到真实、完整、准确、字迹清晰。且验评资料中抽查、实测部分必须有一份原始手写件。

2、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必须打印,项目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材料、设备机械进厂情况有相应表式的用该表打印。

3、所有表式有关人员签字必须由其本人签字。

4、所有资料及时报验。

5、工程施工资料采用最新资料版本。

(六)工地例会制度

在施工过程,总监理工程师每周一上午九点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参加人员:业主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监理部全体人员。 会议内容:

(1)施工单位汇报上次会议布置事项的及落实情况;

(2)施工单位汇报工程进度情况,滞后的原因及补救措施; (3)施工单位汇报工程质量、安全、卫生等情况; (4)施工单位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5)监理工程师协调有关问题;

(6)业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指示。

河南华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XXX项目监理部 2014年5月27日

第四篇:监理交底

新乡市小店工业区道路工程

我们受业主委托,对本工程实施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为有效地进行目标控制,公正地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规范监理行为,针对本工程特点进行如下交底。

1.0 监理公司职责和权利

1.1监理工作范围:

施工阶段的监理,以及保修期内的监督和质量反馈 1.2监理工作内容: 三控、两管、一协调。

即: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本工程有关的内部协调工作。

1.3监理工作目标: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投资控制在概、预算以内; 进度按合同目标实现。

2.0监理组织机构

本工程监理组织分为二级管理:

第一级是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现场监理部;公司委派 徐育新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监理工作;

第二级是公司级的管理,公司将对本工程不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和指导。 业主对工程的管理是通过监理工程师实现的,业主的人员对监理人员给予支持和帮助,同时对监理人员进行监督。

3.0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2、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

3、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

4、业主与施工单位双方依法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协议。

- 1新乡市小店工业区道路工程

5、工程动工报告:

工程动工前,监理公司将进一步核证业主和施工双方必须办理的各种手续(如建筑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质监委托、开工执照等)是否齐全,检查施工机械设备和现场施工设施的准备情况,交桩验线、水准点闭合是否经监理核验等。上述工作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动工报告”,请监理方审批。应注意,开工报告的批准开工日期与合同开工日期无关。

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将现场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书面报送监理机构审查确认。特别是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4.3质量事中控制:

1、工序质量管理:

道路工程的总体质量是由工序的质量形成的。为了确保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必须控制每一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因此,工序质量的有效控制是质量控制的基础,本工程强调:上道工序完成并经监理验收达到质量控制标准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工序质量验收必须办理签字手续。

2、报验制度:

严格执行报验制。各工序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首先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单向监理机构报验,监理人员在约定时间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检查记录上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隐蔽工程的验收制度:

对于需要隐蔽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在质量达到相应的标准,备齐各项质保和验收资料后,报请监理核验。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的施工。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检验已隐蔽的工程,无论结果如何,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隐蔽工程的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8小时通知监理公司,正常情况下不发生夜间验收。监理公司有权拒绝突发性的验收要求。

4、监理的工作方法: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方法将采用巡视、旁站、平行检测和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管理的对象是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而不是工人,管理的形式

- 3新乡市小店工业区道路工程

情况,监理公司将报请有关部门重新审定该预算人员的资质证件。

6.0进度控制

1、施工单位应在总工期目标范围内,将进度计划细化分解到每个月和每周,于每月25日一式三份将下月计划报监理,每周一报出周计划。

2、当进度出现异常情况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保证工程进度。当月进度和总进度计划必须调整时,施工单位应立即报送调整的进度计划,监理、业主批准后方可执行。

3、施工单位应于每月末,报送本月“工、料、机动态月报表”给监理公司,以便监理了解和掌握劳动情况是否满足进度需求。

7.0例会制度

1、工程动工前,参加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动工准备情况;确定施工过程中召开工地例会的周期、地点、时间、参加人员。

2、本工程建立例会制度。一般情况下,由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公司三方现场管理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其他人员参加,由监理公司主持会议并作会议纪要。

3、例会的内容是:对本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重点是协调矛盾。

4、例会一般不解决具体技术问题,特别是设计问题。如需决定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应有设计人员参加会议,形成专题纪要,到设计院签字盖章,且按下文相应程序办理。

8.0关于几项办事程序

1、施工单位提出的与设计无关的联系单,一式三份交监理,监理签署意见后转业主,业主批示后返监理二份,监理再给施工单位一份。

2、施工单位提出的与设计有关的联系单,一式四份交监理,监理签署意见后转业主,业主联系设计院签署意见并盖章(设计院一份)后交监理,监理返给施工单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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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纪守法。正确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政策法规,做到守法、诚信、公正、科学地维护国家利益。

2、质量第一。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的设计、施工标准、规范、规程等,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3、信守合同。严格履行监理委托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权利,在合同授权范围内独立承担监理业务。

4、廉洁奉公。不与所监理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和政府机关有经济隶属的关系和从事中介贸易活动,廉洁奉公,抵制不正之风。

5、热情公正。积极、主动、诚恳地以公正第三方的立场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正当合法的权益。

6、实事求是。坚守监理岗位,刻苦勤奋、谦虚谨慎地工作,一切用事实与数据说话,处理问题做到事实清楚、数据真实可靠。

7、当好顾问。接受政府建设监理主管机关的管理与监督,当好建设单位的忠实顾问,定期向其报告项目监理情况。

13.0监理工程师八项基本工作原则

1、坚持按合同与规范办事的原则。监理工作的依据是施工合同、监理委托合同、有关技术规范与法规、监理文件与程序。

2、贯彻“一切用事实与数据说话”的原则。处理施工现场的一切事务,要以文字记录和数据事实为依据,做到事实清楚确凿、数据真实可靠。

3、坚持“对口”联系的原则。监理工程师一般只和乙方的项目经理或代表人“对口”联系,只有在情况紧急、危及施工安全时才直接向作业人员发指令,事后需要向项目经理说明情况。

4、严格管理、监帮结合的原则。监理工作的宗旨是要对国家负责,对工程负责,代表业主对工程全面管理。监理工程师应该尽职尽责、动态跟踪、热情服务。

5、贯彻科学、公正、诚信、守法的原则。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该是独立的“第三方”,公正、科学、客观、依法地处理问题和“争端”,处处洁身自重,不吃请、不受礼、不搞中介、不谋不正当利益,严格按照监理的职业守则和道德规范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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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监理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贡湖湾湿地五期景观绿化工程 建设单位: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施工单位:裕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无锡苏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2015年3月26日 地 点:工地会议室 主持交底单位: 宋建福 接受交底单位:黄建才 参加人员:详见签到表 交底内容:

一、 监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规定、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委托合同等。

二、 项目监理部分工

本工程监理机构组成情况 宋建福 同志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薛晓慧,试验检测员何佳,。

三、 监理工作内容:根据本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约定,本工程监理范围为施工阶段“三控两管一协调”。请施工单位予以大力协助、支持和配合。

(一) 施工准备阶段

1、 施工单位进场后,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进行进场资格审查,程序为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单位进场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审查,符合合同要求则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 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进场前,应向监理机构报送《施工管理人员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上岗的人员不得上岗;

3、 施工单位特殊工种人员进场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特殊工种人员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上岗的人员不得上岗;

4、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的技术方案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复查并签署意见;

5、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检测单位资格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工程师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检测结果不予承认;对非法定检测机构,监理机构应对其进行实地考察,施工单位应为监理机构的考察提供方便;

6、 建筑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24 小时向监理机构提交《建筑材料进场报告表》,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根据规定对其进行送检,需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检测的材料,应至少提前24 小时向监理机构报告,由监理机构见证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取样和送检;

7、 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附件,监理机构对其进行验证并签署意见,未经监理机构书面批准准予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用于本工程;

8、 建筑设备、机具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设备、机具进场验评表》,未经监理机构签字同意,施工设备、机具不得用于本工程;

9、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进行认真检查,符合要求后,项目经理应如实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并报送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并签署检查结论;

10、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会议记录应由设计单位整理并由与会人员签字,图纸会审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整理,设计单位签署会审意见,与会人员签字;

11、 施工单位在定位放线、测定标高后,应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复核并同意后才能施工;

12、 施工单位应根据已进场的原材料,送试验室做好两强配合比,并提交监理机构;

13、施工单位应报请监理机构检查施工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要求;

14、施工承包单位应将单位的安全许可证有效复印件,提交给项目监理部审查和备案;

15、 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若本工程施工中存在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①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② 土方开挖工程; ③ 模板工程; ④ 起重吊装工程; ⑤ 脚手架工程;

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以上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17、 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工作;

18、 现场的临时建筑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禁止用钢管、三合板、竹片、毛竹等搭设简易工棚,工棚必须符合《关于预防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19、 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包含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应该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其中交通指示标志、夜间红灯示警、以及防火、防爆、电气等有关安全措施和设施必须符合要求;

20、 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施工单位在组装后必须进行有安全生产部门参加的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能使用;

21、 当施工单位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工程才可以开始施工。

(二) 施工过程阶段

1、 施工单位应首先对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自检,对自检合格者记录签字,及时通知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复查,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

2、 配合施工单位做好隐蔽工程验收,未经现场监理人员对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签字同意隐蔽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 施工单位应及时按规定做好各种试验检测,需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检测的,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24 小时通知监理机构,并配合监理方进行见证取样工作;

4、 施工单位应完善工序控制,严格工序间的交接,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工程质量预控,对各工序操作巡视检查,严禁违章操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应即使纠正;

5、 对应旁站监理的工序或部位施工,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24 小时报告监理机构,并配合监理机构做好旁站监理工作;

6、 对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基础分部工程、主体分部工程应组织各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对桩基工程应按规定进行检测,取得检测合格报告和桩基认定机构的确认报告后方能进入下一步工程的施工;

7、 当工程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取得建设单位和原设计人员认可的正式的变更通知书,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8、 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监理单位审核已完工程量,并按已完工程量签认承建商工程中期付款申请。对施工过程中的经济签证,不直接进行签认。(只签认实际施工情况,不签认经济量)

9、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应在进入现场时进行查验;

10、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① 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② 必须编制拆装专项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③ 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自检,合格后出具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有签字和书面记录的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④ 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现场检验检测;

⑤ 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 天内,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__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或者附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⑥ 在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11、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尤其是对高危险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施工项目部管理技术人员应当对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介绍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2、 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对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预防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通知》等文件中规定的应设防措施,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实施;

13、 施工项目部应按《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定期组织检查。

(三) 施工后阶段

1、 施工单位及时保送工程的项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由监理机构签认;

2、 当施工中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不得隐瞒,不得擅自处理,应立即通知监理机构,并会同建设单位、监理机构进行勘察,查明原因,对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并作出鉴定,原则上一般性结构质量缺陷处理方案提请原设计部门出具处理方案,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质量监督部门,并邀请有关专家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最后由施工单位根据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3、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将本项目全部施工有关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图,提交监理机构审查,监理机构签认后报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4、根据监理委托合同,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价格范围内、工程的审核和签认,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与否决。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四、 监理方法及措施

1、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察等方法监理每个施工操作过程,监理人员及时签认每道工序、材料的报审;

2、 当施工中发现问题时,监理机构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口头通知:当施工操作不当、违反操作规程或施工可能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时,监理人员立即口头通知进行纠正;

(2) 书面通知:对口头通知无效或在检查中发现了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时,将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现场施工受理人员及时督促纠正、整改,为避免造成更大的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监理人员将根据监理合同下发《工程暂停通知》,工程暂停期间施工单位根据监理要求对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处理到位后,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复工申请》,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复工。

(3)经上述两项通知仍不予整改的,监理单位将直接通报给施工总公司或保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

五、给施工项目部的要求:

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加强现场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工序控制、质量预控、安全管理,重要部位应设立质量、安全控制点,进行预控,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六、监理资料收集

根据我公司多年来总结的监理工作经验和监理规范要求,得出以下监理资料收集内容(见监理工作联系单附件),请按要求执行。

七、召开例会的时间、地点、到会人员确定

经会议现场确定,监理例会每周一下午14:00在施工项目部会议室定时进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办工长、安全员、资料人员必须到场。(如遇其它特殊情况再另行通知,无特殊情况即不另行通知)

无锡苏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贡湖湾湿地五期项目监理部

二○一五年三月六日

交底人: 被交底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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