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2023-05-30

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地方需要使用制度,这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的总称。我想学习制定制度,但我不知道该问谁?下面是小编的《医院消毒隔离工作制度》,供大家阅读,更多内容可以运用本站顶部的搜索功能。

第一篇:医院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工作时间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带工作帽和口罩,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及无菌操作规程,穿工作服不得进入工作以外的区域。

2、正确使用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用后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处理。

3、进入人体组织和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消毒。

4、所有的消毒剂必须密闭保存,84消毒液必须8小时更换一次,碘伏、酒精每周更换2次,2%戊二醛每周更换2次,如有杂质随时更换,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进行检测,容器每周灭菌2次,置于容器中的灭菌用品(棉球、棉签、纱布)一经打开,保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

5、抽出的药液放置时间不超过2小时,开启的无菌溶液须在2小时内使用,各种溶媒均不超过24小时,并注明开启时间。

6、所有的治疗室、病房每天定时通风,物表和地面定时或随时用消毒液擦拭,病人使用过的体温表、止血带、雾化器、呼吸机(除一次性使用的)等物品及带用脓性分泌物的换药用具均按要求浸泡消毒后洗净备用或交供应室灭菌,特殊区域如各科治疗室、换药室、抢救室,门诊注射室、普通手术室、产房、新生儿室、儿科病房、婴儿室、ICU病房等每日空气消毒一次,医务人员手、物表、消毒液及空气每月一次细菌学检测,并要用记录。使用的清洁工具(拖把、抹布等)标示明显,分别清洗或消毒,定点放置,晾干备用。

7、病床湿扫(一床一巾一次性使用),床头柜湿抹(一柜一巾),使用后浸泡消毒,病人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应对病人的床单位进行终末消毒。

8、洗衣房布局符合要求,洁污分开,特殊传染性衣物应分开消毒处理后洗涤,运送车辆洁污分开,并用定期清洁消毒制度,不得在病房或走廊清点被服,换下带有血和体液的被服、床单放入污物袋中,到指定地点进行清洗,不明原因传染病、阮毒体、气性坏疽等特殊病原体感染的衣物要先消毒后清洗。

10、疑似传染病人应单间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按传染病管理要求处理。

第二篇: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建宁县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及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

二、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接触完整皮肤、完整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三、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其中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与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清洁消毒或灭菌处理。

四、灭菌物品应注明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各科室、病区按照日期先后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并做好标识。并按灭菌日期排放,有效期不超过 7 天,超过 7 天应重新灭菌方能使用。

五、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

六、感染性疾病科门诊按照《医院隔离技术规范(2009 版) 》 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与普通门诊要做到

挂号、候诊、收费、取药、检验、注射、厕所等分开。

七、医院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人采

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并有明显的隔离标志。黄色为空气隔离标志,粉色为飞沫传播隔离标志,蓝色为接触隔离标志。

八、病人用的一次性吸氧装置、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管路等要严格一次性使用,用后按医疗废物处置,复用的应一人一用,送供应室集中消毒。呼吸机螺旋管、湿化器、接头、活瓣通气阀等可拆除部分应定期更换消毒。湿化液应为无菌水,每日更换。

九、吸痰操作执行一人一次一管 ,一次性吸痰管使用后放入医垃圾袋;吸痰器的吸引瓶使用时,应先放入有效氯 1000mg/L 的消毒液再吸痰,紧急情况可先吸痰再放消毒液;使用中的吸引瓶,应每班倾倒吸引物,使用完成后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十、病人使用体温表先清洗再放入含有效氯 500mg/L 消毒液中浸泡

30分钟,捞出冲洗擦干备用, 盛放体温表的容器每日清洁, 每周高压灭菌两次;含氯消毒剂现用现配,用时监测,每日更换。

十一、紫外线灯、空气消毒机每日空气消毒 2次,有记录;紫 外线灯管有累计照射时间、更换日期及强度监测记录,使用中紫 外线灯管低于 70uw / cm2 应更换灯管,灯管每周用 70%~80%酒精棉球擦拭一次并记录。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及时擦拭;空气消毒机过滤网每月清洗一次,有记录。

十二、地面与物体表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地面无明显污染时,

采用湿式清洁。当地面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 时(>10ml), 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用 后抹布或拖把需浸泡于含有效氯 500mg/L 消毒液 30 分钟后,再清洗晾干备用。被肝炎病毒污染时用 2000mg/L 含氯消毒剂擦洗。拖把要分室使用,标识明确,使用后清洗、消毒、悬挂晾干备用。)

三、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如 手术室 、产房、导管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房与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用消毒液擦拭物体表面与地面 2 次(采用 500mg/L有效 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30min) ,有污染随时清洁消毒。

十四、含氯消毒剂应现配现用,须保持有效浓度监测并记录,每日更换。

十五、各科室消毒工作质量由护理部和院感科共同负责监管。

2014年1月15日修订

第三篇: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一、 医院应对医务人员进行消毒隔离与预防知识培训,为其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医务人员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二、 医务人员上班应衣帽整洁、操作时戴口罩;进入手术室、产房应换专用鞋;不得穿工作衣随意出医院;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标准预防,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三、 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应分室安置,同类感染病人可安置一室,特殊感染病人应单间隔离。日常工作中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四、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卫生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五、 治疗室应分清洁区、污染区,标识清楚,医务人员进入时应戴口罩、帽子;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时应铺无菌盘,抽出的药液不得超过2h,各种溶酶不得超过24h,并注明开启时间。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容器每周灭菌2次(也可使用一次性小包装消毒液,使用时间为7天)。开放式的储槽不应用于灭菌物品的包装,置于储槽中的灭菌物品必须使用小包装。

六、 医务人员应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粘膜、组织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七、 根据物品性能选用消毒灭菌方法。耐高温、耐湿物品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可选用低温灭菌;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特殊感染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八、 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置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九、 病人使用的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并干燥保存。湿化瓶里应加灭菌水,每日更换。呼吸机的螺纹管、湿化器、接头等可拆卸部分应每周更换2次。

十、 体温表、止血带应一人一用一消毒。血压计袖带应保持清洁,如有血液、体液污染应及时清洗,并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浸泡消毒。

十一、 普通病区的物品表面、地面无污染时,需采用湿式清洁。当受到污染时先去除可见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擦拭布巾、拖布按要求清洗、消毒,干燥备用。特殊科室如手术室、产房、口腔科、检验科等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用含有效氯500-1000mg/L消毒剂湿拖或湿擦,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各室抹布要分别使用,不得混用。

十二、 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各科室需监督检查保洁员的清洁消毒工作,有特殊要求时应向保洁员交待清楚。换下的被服放入污物袋内,不得在病房或走廊清点被服。

十三、 病房、治疗室、厕所应有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使用,悬挂晾干,并定期消毒。

十四、 手部皮肤的清洁与消毒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十五、 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合理处理医疗废物。

第2篇: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一、各科室应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结合本科室工作特点,制定本科室消毒隔离制度并落实相关消毒隔离措施。

二、医务人员进行各种诊疗护理操作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洗手或手消毒、戴口罩和工作帽等。

三、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物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四、各科室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物品应严格按照《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和灭菌,并按要求进行相关的监测并记录。

五、各科室应配备必要的手卫生设施,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根据不同情况严格洗手或手消毒,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应按要求进行手卫生效果监测。

六、任何物品在消毒、灭菌前均应充分清洗干净。消毒、灭菌方法首选物理方法,如耐湿、热的物品首选压力蒸气灭菌;选择化学方法消毒灭菌时,应进行化学消毒剂浓度监测,消毒灭菌后的物品使用前用无菌水彻底冲洗干净。

七、科室应保持环境清洁,空气清新。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1、各科室应定时通风,必要时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其他的空气净化措施。

2、地面无明显污染时湿式清扫,当受到病原体污染时,应进行消毒处理;拖洗工具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晾干备用。

3、墙面一般不需常规消毒,受到病原体污染时,采用适宜浓度的消毒剂喷雾或擦拭处理。

4、病房各类用品表面应保持清洁,一床一桌一椅一抹布,使用后及时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5、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必须对床单元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八、洗衣房回收污染被服不应在各科室走廊内请点,以免造成周围环境的污染。

九、各科室布局、流程应合理,洁、污区域划分明确,防止人流、物流交叉。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掌握各种防护用品的使用指证和方法。根据不同疾病的传播途径,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实施相应的隔离防护措施,并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患者环境中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

十、各科室应根据专业特点,在病区末端设一间或多间隔离病室;对已确诊的传染病患者,应收治于感染性疾病科;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单间隔离观察;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患者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十一、医务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出医院餐厅、会议室等公共场所。

十二、医疗废物处置应符合我院医疗废物管理有关规定。

第3篇:消毒隔离制度

1. 医院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消毒、灭菌、隔离、无菌医疗用品管理等规范,全院工作人员积极参加预防、控制院内感染有关知识的培训。

2. 医务人员上班时衣帽整洁,不着工作服进食堂或离院外出。

3. 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材和用品(中度危险性物品)必须消毒;低度危险性物品,低水平消毒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即可。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特殊感染病人(如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经消毒或灭菌处理。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适当方法进行消毒灭菌。

4. 各类灭菌的无菌容器、无菌包、器械包等要有明显的灭菌日期标识,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封闭保存在无菌物品柜,一旦污染应再次灭菌。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无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尽量使用小包装。严禁使用过期物品。

5. 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消毒液定期更换,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6. 常用医疗用品的清洁消毒灭菌。 接触未破损皮肤的器具:血压计及袖带保持清洁,袖带每周清洗一次,有污染随时清洗消毒,扎脉带、火罐一人一用,用后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

接触未破损黏膜的器具如开口器、舌钳、压舌板等,耐高温的选择压力蒸汽灭菌,不耐高温的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洁干燥保存。体温表用1%过氧乙酸浸泡三步法消毒。

通过管道间接与浅表体腔黏膜的器具如氧气湿化瓶、呼吸机和麻醉剂的螺纹管、氧气面罩、麻醉口罩、吸引器、雾化器等工具,耐高温的采用压力蒸汽灭菌,不耐高温的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洁干燥保存。

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等器材,必须定期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湿化液应用灭菌蒸馏水。 7. 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

8. 无菌容器及持物钳等定期灭菌,盛碘酒、酒精等消毒液的容器保持密封,定期灭菌;碘棉签、酒精棉球、外用药、消毒液等注明开瓶日期与失效日期。注射、抽血等一人一针一带。

9. 病房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空气消毒。地面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床头桌、床头、椅子、门把等,每日湿擦,保持清洁。拖把抹布要专用、用后彻底消毒。

10. 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手术室、供应室、监护室、检验科等应每日清洁消毒,定期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如使用紫外线消毒,要登记消毒时间、定期监测紫外线强度。

11. 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必须做好床单位终末消毒,床、椅、桌、墙壁及使用后医疗用具等应用消毒液擦洗,床垫、被褥洗晒消毒。

12. 病人被褥、衣服要每周至少更换一次,如有污染,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

13. 各门诊、病区等工作场所医务人员下班前,均应进行清洁和消毒。

14. 有严重感染、免疫力极度低下的病人,应单独安置。

15. 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情况,对感染病人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16. 各具体部门、重点科室的消毒隔离管理参照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各相关内容执行。

第四篇:医院隔离消毒制度

文章标题:医院隔离消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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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隔离消毒要求

l、传染病与一般病房(或其他建筑

物)应当保持一定或有严密的隔离措施,以防止交叉感染。传染利、结核科和小儿科,均应设有单独的出入口,小儿科门诊,应设有专人进行

预检,遇到传染病可疑有立即隔离。

2、医院的手术室、分娩室(产房)、婴儿室、传染病房、隔离观察室、血库、注射室、药剂制剂室、检验室、供应室以及可以成为传染源的处所等,均应有严格的消毒制度。医

院的门诊和一般病房也应有定期的消毒制度。

3、传染病房应备有单人房间,以便收容需要观察的病员。

4、传染病员所住的病房,应按时进行消毒;用过的家具、器皿、被褥、碗筷等用具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后再用。

5、传染病员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过消毒或净化后再排入下水道。

6、工作人员进病房和诊前,必须穿工作服,在传染病房应穿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口罩(条件许可时应穿特备胶鞋),但不得穿出传染病房。接触病员后应及时洗手。

二、门诊防止交叉感染

l、门诊发现传染病员时,必须按规定上报疫情。

2、在门诊或急诊室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应立即就地隔离,进行消毒,并根据情况将患者送入传染病院,传染病或隔离病室。

3、传染病员离开或死亡后,室内床单等应一律更换,并进行终末消毒(方法视病种而定)。

4、传染病流行期间,设立临时检疫岗,对每一个就病员,必须经过初步检查后才能挂号,可疑者进行隔离处理。

5、放射线科及理疗科应将门诊及病房病员的治疗和检查时间严格分开。

6、病员应在指定地区候诊、检查和治疗,不得在门珍各处走动,以防止交叉感染。

7、门诊应设肠道传染病员的专用厕所。

三、住院防止交叉感染

1、住院防止交叉感染。

(1)病员进入病房前应根据情况沐浴或擦澡(危急病员须先进抢救,以后在病房内进行)、理发、剪指甲。

(2)病员进入病房前应测体温,如遇发热的病员应判明发热原因。决定是否进入病房或入隔离待查。

(3)病中的服装应进行清洁处理,如条件许可,病员更换的鞋、袜、衣、裤不得与医院准备之干净服装接触。

(4)无接诊室或住院处者司以进病房后当日进行卫生清洁工作。

2、病房

(1)病员在住院期间,如发现传染病,应按隔离消毒原则处理。

(2)病房经常保持整洁,住院病员应按期沐浴或擦澡、理发、洗头或剪指甲等。

(3)患者用过的便盆、便壶应进行消毒,有传染病的患者(如滴虫阴道炎、肠道寄生虫病、肠道传染病等)应固定使用。脸盆、澡盆,每次用后应及时擦洗与消毒。

(4)患者餐具用后消毒,茶具固定使用并按期消毒。

(5)被脓、血、排泄物所污染的敷料和布类等应采用可靠的力一法进行浸泡消毒后洗涤。必要时再进行煮沸消毒,小件敷料可焚烧处理。

(6)患者的衣服、被单、枕套等应定期更换,必要时随时更换。

(7)有传染病可疑的衣物或污脏之大衣、毛毯、.被褥、枕套及报纸、书刊等应用日光曝晒或用其他方法消毒。

(8)打扫厕所的清洁工具,与打扫其他场所的工具,应严格分开。

3、传染病房(或隔离病室)

除严格执行病房的各项有关规定外。

(l)传染病房的设立应尽量集中,不得与居民住宅或职工宿舍设在同一院内。

(2)遇有急性传染病,应暂时隔离,并尽快转送传染病院,“与地无传染病院的应按急性传染病隔间措施处理。

(3)每病房只能收治同病种的传染病员,如确有困难,可安排在病房一角,。用屏风隔开,同时实行床边隔离。

(4)患者小能随意离开病房。得到医师许可者,可在指定范围内活动。

(5)传染病患者一般禁止探视,特殊情况须经医师或护士长决定。

(6)进入传染病房须穿隔离衣,遇不同病种应更换隔}离衣。

(7)胃肠道传染病员的便盆,遇不同病种应更换隔离衣。

(8)传染病房的地面和墙壁应注意消毒,病员出院或死亡后,病房和用具须作终末消毒(处理方法视病种而异)。

(9)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大便化验、大便常规检查、咽喉培养。工作人员患有传染病,特别是呼吸道传染病,须隔离观察,直到检疫期满为止。

四、病员衣物用品污物清洗消毒

1、污物应放置于指定地点,污物箱、痰杯等应带盖,并经常消毒。处理人员应注意安全,避免感染。

2、各种污物应经指定路线送出。传染病房的痰及大便纸、一律焚毁。脓、血污物的敷料应用可靠的方法进行消毒,必要时可焚毁。一般病房可倒入带盖垃圾箱内。

3、化验室、病

理解剖室等检验物、标木、尸体及接种动物的处理,均应严格遵守隔离消毒制度。

4、传染病房污衣、被服等必须包好,再送洗衣房,先经过浸泡消毒冲洗后,再进行煮沸消毒。

5、传染病房污衣物、被服等附上明显标志,与一般衣服分开放置和处理。

6、芽胞细菌(破伤风、炭疽、气性坏疽等)感染患者的衣物应用间歇灭菌法消毒。

7、供应室必须将清洁无菌与污染物品绝对分工,凡经传染病员或可疑者使用过的医疗器械应包好并有鲜明标记,及时进行单独消毒处理。对高压消毒器应每次进行指示剂消毒效

果检查,定期进行细菌培养测定。

8、对洗净消毒过的衣物、被褥,定期作采样细菌化验,并登记备查。

9、医院的洗衣房应建立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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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一、 医院应对医务人员进行消毒隔离与预防知识培训,为其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医务人员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二、 医务人员上班应衣帽整洁、操作时戴口罩;进入手术室、产房应换专用鞋;不得穿工作衣随意出医院;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标准预防,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三、 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应分室安置,同类感染病人可安置一室,特殊感染病人应单间隔离。日常工作中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四、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卫生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五、 治疗室应分清洁区、污染区,标识清楚,医务人员进入时应戴口罩、帽子;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时应铺无菌盘,抽出的药液不得超过2h,各种溶酶不得超过24h,并注明开启时间。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容器每周灭菌2次(也可使用一次性小包装消毒液,使用时间为7天)。开放式的储槽不应用于灭菌物品的包装,置于储槽中的灭菌物品必须使用小包装。

六、 医务人员应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粘膜、组织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七、 根据物品性能选用消毒灭菌方法。耐高温、耐湿物品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可选用低温灭菌;用过的医疗

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特殊感染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八、 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置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九、 病人使用的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并干燥保存。湿化瓶里应加灭菌水,每日更换。呼吸机的螺纹管、湿化器、接头等可拆卸部分应每周更换2次。

十、 体温表、止血带应一人一用一消毒。血压计袖带应保持清洁,如有血液、体液污染应及时清洗,并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浸泡消毒。

十一、 普通病区的物品表面、地面无污染时,需采用湿式清洁。当受到污染时先去除可见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擦拭布巾、拖布按要求清洗、消毒,干燥备用。特殊科室如手术室、产房、口腔科、检验科等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用含有效氯500-1000mg/L消毒剂湿拖或湿擦,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各室抹布要分别使用,不得混用。

十二、 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各科室需监督检查保洁员的清洁消毒工作,有特殊要求时应向

保洁员交待清楚。换下的被服放入污物袋内,不得在病房或走廊清点被服。

十三、 病房、治疗室、厕所应有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使用,悬挂晾干,并定期消毒。

十四、 手部皮肤的清洁与消毒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十

五、 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合理处理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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