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轨政治理论看社会管理论文

2022-04-14

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双轨政治理论看社会管理论文(精选3篇)》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摘要善治是任何公共组织和公共生活所追求的永恒目标。但我国目前的管理模式与结构,与善治的治理要求差距不小。要改变这种状况,就要引入善治新理论来改造政府管理和社会管理,这个版本的核心理念就是“协同治理”。必须在公民有组织的社会生活、社区建设及社会管理三个维度,转变治理观念,改变治理方式,以期逐步臻于良政善治。

双轨政治理论看社会管理论文 篇1:

破解城市化加速推进中“农转非”困局的成功实践

作者简介:鲁德(1956-),男,安徽池州人,安徽省安庆市政协副主席,安庆市委统战部部长,主要研究方向:政治理论、社会管理。

摘要: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加速推进阶段。在大量农村、农民、农业转为社区、市民及非农产业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应当予以高度重视的矛盾和问题。芭茅巷社居委在自己的实践中探索出了一条成功化解这些矛盾和问题的途径。

关键词:城市化;农村;农民;社区;困局;安庆市;芭茅巷

城市化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等等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象征。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迅速扩大,城市化水平和城市综合实力得到了大幅提升,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与质量也由此得到了可观的改善。美国诺贝尔奖金获得者、经济学家斯蒂克里茨曾将中国的城市化与美国的信息化革命相提并论,称之为21世纪初影响世界的两件大事。但是,我们在看到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所带来的让人振奋的可喜变化时,又不能不注意到一个事实:急行军式的城市扩张,在使大量的农村、农民、农业迅速转“非”的同时(安庆市仅宜秀一个区近几年成建制转为社区的村就达20多个),也产生了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影响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执政理念的贯彻落实和稳定和谐、公平正义社会环境的维持维护。这里面,首当其冲的是原为城乡结合部的近郊农村。

一、蜕变之痛——城市急剧扩张中的“转非”困局

跳出“农门”,进入城市,由体制外转到体制内,是许多农村人梦寐以求的愿望。他们中有通过读书升学、考试录用进入城市的,也有通过买户口、买房子进入城市的,还有以出卖体力打工谋生这样艰辛的途径进入城市的。所以,当城市的发展把成建制的近郊村、乡(镇)划归自己的领地时,农民内心是欢迎的、高兴的、喜悦的。但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由“农”转“非”,农村变社区,农民变市民,农业经济变城市经济,这一“融入”的过程远非一帆风顺,其中滋味之艰辛苦涩大大超出了他们的意料。

一是失地后的生计问题。转“非”使原属集体的土地悉数被征,依靠土地为生的原农民、现市民必须另寻谋生之道。而城市要保证这些新市民的就业,就需要提供比原先更多的非农岗位。但现实情况是,城市的就业压力已经很大,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等大量群体都需要政府创造条件提供机会。更为严峻的事实是:随着经济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步由单纯的体力型向专业型、技能型转变,失地农民中大多数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不高,掌握新技术难度较大,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差。加上信息闭塞,不清楚城市劳动力供求情况,不知道如何获得城市就业机会,更不知道如何推介自己,相对而言应变能力有限,很难与城市其他群体同场竞技。而有限的征地补偿款和拆迁补偿款又无法维持长时间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失去土地又就业无门,仅靠一点征地、拆迁补偿款,新市民们往往面临坐吃山空的窘境。

二是成为市民后的社会保障问题。因城市扩张而进城的农民,身份虽然变了,但并不能享受与城市原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特别是不能享受与城市原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待遇。同时,原有的一些惠农政策因进了城市又享受不到了。进城非但没有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反而使他们陷入了一个“双蚀”的窘境。在芭茅巷,新市民们最初只剩下了男60岁女55岁后每人每月100元的失地养老保障金和新农合医疗保险。原先的种粮种菜补贴、购农机补贴、汽车家电下乡补贴、村干工资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转移支付等国家惠农政策不能再享受,老市民们享有的失业保险、就业扶助、下岗生活补助、最低生活保障、退休金等社会保障政策又没有他们的份。他们所居住的集中安置小区建设标准也不高,简单普通,电、气、排污、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配套设施不齐全,并且不能纳入城市行政执法统一管理,与一般的商品住宅小区差别明显。原有的农民待遇失去了,城市发展成果绝大多数又不能去分享,这客观上使他们成了一个“两不靠”的边缘化弱势群体。

三是进城后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适应问题。新市民们虽然人进了城市,但其在长期生活中形成的思想观念、处事规则、生活节奏却一下子难以改变,对城市感到陌生与隔阂,社会交往、人际关系、生活方式等等不能融入城市,被迫消耗相当大的心理能量来加以应付,焦虑、不安、紧张等情绪常常伴随着他们。从生活习惯方面说,在集中安置小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倒、乱停乱放甚至种菜养鸡等现象随处可见。因对城市文明的认识差距,新市民们还不习惯、也不太愿意接受城市社区化管理,常常为此与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发生矛盾。

四是转为社区后的集体经济发展问题。在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尽管发展不平衡,但多多少少都有一些,也都还能解决一些村级组织运转和村极公共事业建设上的问题。转为城市社区后,土地、山场、水面、农田等资源资产不复存在,涉农的集体经济因失去了依托而难以为继。少数非农集体经济也因其产业层次低、规模和发展空间小、基础条件薄弱,无法与在资金、信息、人才、政策和社会组织资源及空间上占尽先天优势的其它城市经济产业竞争,发展的制约因素增多,面临的困难和障碍加大,同样步履维艰。

上述情况已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中的一个普遍现象。对此,如不予以重视,早日采取对策,妥善处理解决,那就可能陷入拉美一些国家城市化的困境,患上难以治愈的“城市病”:城市发展所创造出的就业机会满足不了不断增加的城市人口的就业需求,由此导致失业严重、犯罪率高、城市贫困化、贫民窟大量出现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二、芭茅巷之路——破解困局的成功实践

芭茅巷社居委属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办事处,6000余人口,18万平方米面积,紧邻安庆光彩大市场。从1999年开始,因安庆城区有关重点项目建设的启动,芭茅巷的土地陆续被征用。到2002年,安庆城市建设大提速,原属安庆市郊区肖坑乡的芭茅巷村,携当时所辖的13个村民组、940家农户、2350位村民,成建制地划入了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其菱北街道办事处的一个社区。2005年,随着安庆城市建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郊区整个地并入了城区,芭茅巷又成为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办事处的一个社区。几次大的区划调整,芭茅巷原有的2196亩土地、600亩水面、近20万平方米房屋全部被征用和拆迁,13个村民组、940家农户、2350位村民被集中安置到专门为他们修建的两个住宅小区里。

转“非”之初,芭茅巷党总支、社居委一班人和村民们面临的问题,与所有新社区、新市民们遇到的完全一样。在困局面前,他们也苦恼过,焦虑过,彷徨过,犯愁过。但是最终,两委一班人以对党对人民事业的高度负责精神,凭借着自己的主动作为和大胆探索,带领2350位新市民,创造性地闯出了一条破解困局的成功之路。经过近几年的努力,不仅社区劳动力百分之百实现了就业,还吸纳了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社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年达到了12000元,比“转非”前的2002年增长了6倍,这还不包括按股份分红的500万元。社居委的集体固定资产已达3亿元,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000万元,年上缴税收149.8万元。社区居民社会保障标准也达到了安庆市民的平均水平以上。2006年以来,芭茅巷先后获得了“安徽省百佳社区”、“全国妇联先进示范社区”、“安徽省和谐社区”、“安庆市第三届文明社区”等荣誉称号,实现了农村变社区、农民变市民、农业经济变城市经济的“华丽转身”。印度的一些政府机构曾经专门研究过农民进城的问题。他们的结论是,一个失地农民带领全家进入城市,至少需要三代人的努力,才有可能摆脱贫穷并融入城市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对比之下,我们不能不说芭茅巷创造了一个奇迹。

芭茅巷人破解“农”转“非”困局的秘诀是:

1.抓住牛鼻子——坚定不移发展集体经济。集体经济,无论是农村的还是城市的,也就是通常说的村镇经济和区街经济,争议历来很多,其中批评否定的声音远远高过肯定赞许的声音。的确,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集体经济多数办得不好,产权不明,公私不分,效益差、负债重、亏损大,最后大部分不是倒闭就是改成了非公有制经济。同时,我国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城市社区社居委是居民的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能是社区管理与服务,并没有发展经济的任务。因此,“村改居”后,芭茅巷党总支和社居委一班人首先要面对的,不是失去了原有的耕地、山场、水面等集体资产的依托,能不能发展、怎么发展集体经济的问题,而是要不要发展、可不可以发展集体经济的问题。两委一班人认真总结自己多年的基层工作实践,经过反复、深入的思考,把这一问题想透了。他们认为,就业和社保是新市民融入城市的第一道、也是最关键最重要的门槛,这道门槛能不能迈得过去,关系到他们能否在城市中最终立足。而在现行政策体制的框架内,因国情国力所限,由政府把他们的就业和社保全包下来,完全消除与老市民之间的差别,又是不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不发展集体经济,由新市民们各自为阵,仅凭个人分散的力量去面对、去解决就业和社保问题,实现顺利融入城市的目标,几乎不可能。而集体经济的发展,则可以为新市民们跨越就业和社保的门槛创造重要的平台和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因此,发展集体经济是主要矛盾,是牛鼻子,抓住这个牛鼻子,其他事情就好办了。这是要不要发展的问题。当然,现在发展集体经济不是再走计划经济时期的老路,不是由村镇集体或社区集体用行政的手段自己投资、自己经营、自己任命管理人员,而是通过学习借鉴非公有制等经济体的经营管理模式,按照已经成熟了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创新体制和机制,克服以往的弊端,把集体经济办好。这是可不可以发展的问题。经过深入分析,芭茅巷两委一班人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发展集体经济,带领大家迈过就业和社保门槛,是上为政府分忧、下为居民解难、破解“转非”困局、顺利融入城市的治本之策,是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做,也能够做。把这一问题想透了以后,他们下决心从自身实际出发,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切入点,义无反顾地开始了他们的“破冰”之旅。他们在原村民、现居民们中统一了思想,把征地补偿款中的三分之一集中起来,加上被征用集体资产的补偿,解决了集体经济的启动资金问题;同时,他们抵住诱惑,没有像别的一些“农转非”社区,把市里预留给他们作改善民生用的50亩土地转让变现后分掉,也没有用这些地去搞房地产开发等“一锤子买卖”,而是通过适当置换、分片规划、集约利用,将其辟为集体经济的发展空间。有了启动资金和发展空间这两个最基本的条件,芭茅巷人孕育于新理念、新思路中的城市区街集体经济就由此拉开了帷幕。

2.走自己的路——心无旁骛主攻第三产业。确定了发展集体经济的突破口地位后,接下来就是怎么发展、发展什么了。城市经济选择的范围较之于农村经济要大得多,尤其是工业,发展的条件、环境远远优于农村。本来,城市化与工业化就是连在一起的;何况还有无工不富之说。但是,芭茅巷党总支书记张祥银却语出惊人,提出了一个让许多人一开始很不理解的口号:坚决不搞工业!不搞工业也罢了,还坚决!张祥银这是怎么了?是一时犯糊涂还是在跟什么人赌气?当然,张祥银既没有没犯糊涂也不是在跟谁赌气,他反对搞工业,是从芭茅巷的实际出发,经过了一番认真思考的。芭茅巷位于城市的新兴区域,周边多为商业区和住宅区,建工厂势必带来水、气、噪音等等污染;办工业初始投入大,需要土地多,他们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工业项目的技术性强,管理难度大,他们缺乏这样的人才。同时,工业企业对员工素质的要求相对较高,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难以满足他们当前急迫的就业需要。当张祥银把他的想法告诉大家后,两委一班人明白了他的用心,很快达成了共识。于是,他们把目标锁定在城市服务业上。不仅他们地处新兴城区,紧邻年交易额超过200亿、全国闻名的安庆光彩大市场,发展服务业有着独特的区位优势;而且服务业投资小,用地不多,消耗的能源资源少,不会造成什么污染;同时服务业提供的就业机会多,大多数岗位对员工没有特别的技能要求,也非常适合他们这些刚刚从农民转为市民的芭茅巷人去从事。因此,把三产作为集体经济的主攻方向最符合芭茅巷的实际,最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最符合目前城市发展的需求。按照这样一个总体思路,他们先后组建成立了神墩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神墩清洗保洁公司、神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神墩家居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等三产企业,并经过规划和建设,形成了“一线两点”城市服务业发展布局:投资3100万,与光彩大市场相呼应,沿龙眠山路建成了由13幢式样别致的小楼组成、总长1.4公里、面积2.2万平方米的神墩商业一条街;投资2600万,在三个相邻住宅小区的中心地带,建成了面积为2.4万平方米的神墩商贸城;投资1.5亿,依托国家级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省级安庆大桥经济开发区,建成了面积达6.2万平方米神墩家居生活广场。

3.变市民为股东——积极应变创新集体经济体制机制。为了避免集体经济重蹈过去的覆辙,芭茅巷人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顺应市场经济规律,完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了全新的集体经济管理运营体制和机制。社区的主体企业——神墩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份制企业,除了集体控股外,每户原村民都有基本股和发展股。基本股是将部分集体资产均等量化到每个原村民名下,每股金额为5000元,年底按不少于20%的比例分红,原村民终身享有受益权。发展股则由原村民根据各自的情况自行购买,按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标准予以分红。同时,公司成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神墩家居市场有限公司责任、神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还实行了经理聘用制,招聘了职业经理人担任总经理,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了出来,真正实现了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新的管理体制机制不仅让社区居民有了“恒产”,为其转“非”后的生活提供了一个可靠的保障,更让神墩经贸总公司成了居民们自己的企业,从而极大地激发了居民们关心集体经济、呵护集体经济、办好集体经济的热情和积极性,保证了企业经营决策的理性和科学。他们确立的神墩商业街、神墩商贸城、神墩家居城等只建设不出售、只出租不经营的运作模式,有效地规避了市场风险,很好地实现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这一决策,就是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反复讨论研究决定的。全新的体制机制使芭茅巷的集体经济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进入了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获得了旺盛的并且也是持久的生命力。

4.使人人业有所从——多管齐下开辟就业渠道。芭茅巷社居委根据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家庭状况等等的不同,对居民们的就业进行了精心的谋划安排。首先是发挥集体企业的主渠道作用。集体经济的发展为解决就业问题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在社区集体企业中就业的社区居民达到700多人,仅神墩清洗保洁公司就安排了困难家庭子女和40、50人员等弱势群体近200人就业。其次是开展技能培训扶持自主就业。芭茅巷社居委从集体经济的收入中拿出了一笔资金,作为就业技能培训的专项经费,凡是有参加学习培训意愿的居民,可以自主选择项目、选择时间参加学习培训。培训结束,学到了一技之长,所有费用全部由社居委报销。同时,社居委还专门成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广泛收集并及时发布有关用工、培训等方面的信息,将居民的技能特长、求职愿望、参训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全面登记,并系统反馈给各方面的劳动力市场。几年来,参加和接受就业培训并成功自主就业的人员共达400余人。第三是创造条件支持鼓励兴办非公企业。对有经济头脑、有经营能力、也有一定实力基础的居民,社居委在资金筹措、场地提供、手续办理、权益维护等方面积极予以指导服务和支持帮助,引导动员他们创办非公企业。目前,芭茅巷社居委资产达到百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主已有30多个,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个体经营者已有60多位。他们的成功创业,又为扩大社区的就业搭建了一个重要平台。目前,就业于社区个体私营企业的人员已超过300人。在几个方面的共同发力下,芭茅巷不仅实现了社区劳动力的全额就业,还吸纳了许多外来的劳动力。

5.向后顾之忧说拜拜——细致周密编织社会保障网络。养老、医疗等等生计保障问题和就业一样,是农民转为市民后一个最大的担忧、一块最大的心病。芭茅巷两委一班人非常了解新市民们的心思。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起来,有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之后,芭茅巷社居委立即把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到了议事日程。面上,他们立足全方位覆盖;点上,他们向弱势群体和特殊问题倾斜。在养老方面,他们率先实行了养老补贴,对男满60岁、女满55岁的居民,在个人参保和市政府每人每月发给100元失地养老保障金的基础上,社居委每人每月再予补助200元,目前已有300多人享受这一补助。五保户则一律安排进入敬老院赡养,费用全部由社居委承担。在就医方面,他们先是为居民代缴了新农合医疗保险,并给男60岁、女55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40元的看病补助,以解决其门诊报销少的问题。2010年社区居民全部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又设立了医疗救助基金,总额达22万元,专门用于解决大病住院居民的困难。在扶助弱势群体方面,他们不仅把残疾人、贫困户、优抚对象纳入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每年还拿10多万元资金,按季度给予200到500元不等的补助,年底再发放慰问金。近三年来,社居委共支出各类保障资金200多万元。

6.一切为了拥有幸福感——全力打造新型城市社区。今天到芭茅巷,与党总支书记张祥银和两委一班人接触,听他们说的最多的一个词,就是是“幸福指数”。消除对城市的陌生感、隔阂感,转变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增强自身素质、完全融入城市,最终提高社区居民的幸福指数,是芭茅巷两委一班人根据形势发展确立的新的奋斗目标。他们把打造新型城市社区作为载体,投资300万元,对迁入的还建小区进行改造,实施了绿化美化和配套工程建设,制订了社区《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制度》、《门前三包制度》,清空了堆积多年的垃圾,铲除了种在花坛里的蔬菜,搬走了乱堆乱放的杂物;投资60多万元,成立了社区物业办公室,组建了社区治安防控网络管理服务体系;投资300多万元,与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建起了崭新的芭茅小学;拨出10万元专款,设立了学习文化奖励基金,对每年考取大中院校的学生各奖励3000-5000元不等。社区还建立了网站、图书馆和老年活动中心,成立了社区“巧媳妇”秧歌队,并正在筹建大型社区居民活动中心。近三年来,芭茅巷在新型社区建设上的投资达600多万元。新型城市社区的建设,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有力地促进了居民们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转变。社区里的居民们已经与焦虑、不安、紧张等情绪和对城市的陌生感、隔阂感彻底作别,安居乐业、和谐幸福、与城里人没有区别地生活由昔日的梦想变成了今天实实在在的现实。

三、政府之责——由芭茅巷模式而来的启示与思考

在芭茅巷社区调研的过程中,我们有一个突出的感受:芭茅巷之路主要是芭茅巷人自己走出来的。选择这样一条路,作为张祥银这样的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的负责人,一方面,毫无疑问是对村民们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的责任心、事业心所驱使。另一方面,毋庸讳言也是面临的生存环境以及由此带来的生存压力所逼使,犹如当年农民外出打工和农村发展乡镇企业,是自己拯救自己。而恰恰又是芭茅巷人的实践,使我们看到了政府在破解城市化加速推进中“农”转“非”困局的重大责任和重要作用,政府的到位与否直接关系到困局破解的成效。政府对城市化加速推进中“农”转“非”问题的认识到位、职能到位、工作到位,困局的破解就会顺利得多、简便得多,而政府认识、职能、工作的缺位,则会使困局变得更加严重、更加复杂。

但是,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相当一些地方政府对此并不是很清醒。在“农”转“非”中,他们所做的,一是付给征地拆迁补偿款,二是建好还迁安置房。这两件事做到,就觉得任务完成了,责任尽到了,再没自己的什么事了;对诸如失地后的生活、生存等其他一些问题并没有去跟踪问效。城市化加速推进中“农”转“非”问题之所以成为困局,与一些地方政府的这一认识和态度密切相关。

我们认为,从社会管理的角度讲,破解城市化加速推进中“农”转“非”困局,政府是主要责任承担者,其职能决不仅仅是付给征地拆迁补偿款和建好还迁安置房;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推进城市化和与“转非”困局破解统筹起来考虑和谋划。首先必须认识:是农村、农业、农民为城市化加速推进付出了代价、承担了牺牲、做出了奉献,农民是城市化的功臣,要公平公正地对待他们,最大限度地保护、补偿他们的利益。第二必须做到:在以上认识的基础上,精心设计和制订相关政策措施,保证农民转为市民后能够切实享有与原市民一样的待遇。

具体至少应履行好以下四个方面的职责:

1.为“农转非”社区的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积极有效的政策支持。芭茅巷之路表明,发展集体经济对破解“转非”困局起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性作用。集体经济是一种公有制经济。作为政府而言,一是应当全面正确认识集体经济。不能片面地接受过去一些地方发展公有制经济的教训,认为凡是公有制经济就一定搞不好,轻易地否定“转非”的社区兴办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也不能因为现行法律政策没有明确赋予社区发展集体经济的职能,就不从实际出发,忽略和轻视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而要保护其积极性,大力地支持鼓励同时,引导指导社区兴办和办好集体经济。二是制订政策措施扶持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安庆市政府在推进城市化过程中,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对“转非”的新社区采取了按征地面积4%-5%预留发展用地的政策。实践证明这是一个非常明智、非常有远见的政策。这一政策对芭茅巷集体经济的发展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不是政府提供了这样一个空间,在土地、山场、水面等原有的一些集体资产不复存在的情况下,芭茅巷的集体经济是无法起步的。这其中,关键在于政府要有长远的眼光,不能舍不得把地拿出来,只想着自己这一头的利益。扶持促进新社区集体经济的发展,政府发挥作用的空间非常大。除上面说的土地政策之外,在降低准入条件、简化审批手续、提供金融支持、优化外部环境等等方面,政府都可以也能够为新社区集体经济的发展予以支持。

2.为“农转非”市民的生产生活提供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既然农民为城市化付出了代价、承担了牺牲、做出了奉献,是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有功之臣,那么,转为市民,得到与原市民一样的平等对待,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就是一个最起码、最基本、也是最低的要求。这是政府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所在,是政府工作的一项基础性任务,政府对此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必须打破现行政策框架的人为限定,在顶层设计上就予以充分的考虑,要么不“转非”,要么保证实行“普惠制”,让新市民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受教育,社区建设管理等等公共服务领域与老市民享有完全相同的“国民待遇”,决不能区别对待;不能以市情市力、现行体制等等为理由实行“双轨制”,使新市民在物质利益和精神情感上遭受双重损伤。一些地方在“转非”中,改变了集中建设简单普通的安置小区的做法,采取以地换楼的方式,在商品住宅区的建设中让开发商拿出一栋或几栋楼,用于安置新市民。这样,既保证了新市民们的居住质量、居住环境,又保证了社区管理服务的一视同仁,有利于新市民尽快地融入城市,不失为一个积极、可贵的探索。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受教育、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其他方面,政府也必须做一些改变,让新市民们与老市民们一样,享有同等的公共服务。

3.为“农转非”市民的就业安置提供长效稳定的制度保障。就业是民生之本,更是在城市化快速推进中“转非”而来的新市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所以,这里要做特别的强调。芭茅巷人通过发展社区集体经济,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但同时我们也在芭茅巷人的实践看到了,政府可以也应当在其中发挥更多、更重要的、主体性的作用,不能把任务全都交给基层社区组织。政府采取货币方式,对征地拆迁予以经济补偿,这是非常重要和必不可少的,能够解决新市民们的不少问题。但这还不足以解决其所有的就业安置问题。同时,这种经济补偿也是有限度、低水平和不全面的(芭茅巷拿到的征地补偿费最高也只有3.8万元/亩,最低的则仅为3万元/亩),难以弥补“农转非”市民们的全部损失,无法使他们恢复到以前的生活水平,也不可能维持长久。因此,政府必须着眼长远,着眼根本,建立长效稳定规范的就业保障机制,就业服务、就业培训、失业待业救助包括最低工资、最低 生活保障线、政府购买岗位等等都要覆盖到“农转非”的新市民;同时,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就业安置办法,把就地安置、投资入股安置、住房安置、划地安置和鼓励自谋职业等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固定形成为可操作的政策,以从根本上解决“农转非”新市民们的就业问题。

4.为“农转非”社区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指导服务。对“转非”的新社区来说,由农村村落的村委会管理到城市社区的社居委管理,是一个历史性的转变、一个全新的课题。环境、对象、内容、任务都不一样了。摆在社区两委组织面前的,是完全不同于过去的陌生的工作,非常需要政府的指导和服务。特别是如何健全社区居民自治的组织体系和社区居民自治的制度体系,以社区组织和社区成员为依托,运用行政与法律、经济与教育、功德与情感等手段,合理调配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事业,提高社区成员的生存质量,促进社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更是一步也离不开政府的具体指导和服务。因此,政府对“农转非”的新社区不能顺其自然、无为而治,不能让其无师自通、“自学成才”。要建立专门的“农转非”社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协调民政、组织、规划、建设、国土、房产、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其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政策指导和组织推进;要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开发社区资源、便于社区居民自治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划分“农转非”社区,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要理顺“农转非”社区建设的各种关系,建立良好的社区建设运行机制;要开展对“农转非”社区两委班子的系统培训,使其了解掌握社区的行政管理、规划管理、文化管理、建设管理、物业管理、环卫管理、安全管理、人口管理、服务管理等等方面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法。总之,通过政府强有力的指导服务,使“农转非”社区尽早成为费孝通所说的“一个基于中国优秀传统之上的守望相助、尊老护幼、知理立德的现代文明社会”,实现自治工作有序、服务功能配套、治安状况良好、社区环境优美、居民和谐相处的建设管理目标。

作者:鲁德

双轨政治理论看社会管理论文 篇2:

协同治理:公共事务治理新趋向

摘要 善治是任何公共组织和公共生活所追求的永恒目标。但我国目前的管理模式与结构,与善治的治理要求差距不小。要改变这种状况,就要引入善治新理论来改造政府管理和社会管理,这个版本的核心理念就是“协同治理”。必须在公民有组织的社会生活、社区建设及社会管理三个维度,转变治理观念,改变治理方式,以期逐步臻于良政善治。

关键词 社区 社会 善治 协同治理

【作者简介】

燕继荣,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导、政治系主任,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副所长。

研究方向:西方政治思想史、发展政治学等。

主要著作:《现代政治分析原理》、《政治学十五讲》、《发展政治学》、《当代中国政府》、《中国政府体制分析》等。

毋庸讳言,今天的中国,无论是政府管理,还是社会治理,都面临诸多问题。有人将之归结为共产党国家党国体制(Party-state System)的麻烦,有人将之概括为转型社会(Social transformation)的必然特征,还有人将之解释为“中等收入陷阱”(Middle Income Trap)的规律。不同的判断会给出不同的解决和应对方案。

民营化、市场化可能是经济学家给出的方案。尽管经济学家的方案中包含着丰富的内容,远非简单“民营化”和“市场化”这两个概念就能完全涵盖,但是,打破经济生活的国有垄断和权力控制,实现资源的市场配置,这是他们的一贯主张。

民主化可能是政治学家(至少是部分政治学家)给出的方案。虽然政治学家们对于民主化的内涵、范围、程度和路径的理解大相径庭,但是,打破权力垄断,实现公共决策的公开性和开放性,保障民权、限制公权,这恐怕是他们大体一致的真实表达。

法治化可能是法学家们给出的首选方案。尽管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们也大力倡导“法治经济”和“法治民主”的概念,但是,法学家们更加关注司法的权威性和宪法的司法化,更加主张基于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的原则来推进司法改革。

治理结构的优化可能是公共管理学家们给出的方案。虽然公共管理学家们并不反对上述经济学家、政治学家和法学家们的方案,但是,在他们看来,中国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治理结构的问题:经济联邦主义、部门主义、行业集团主义、寡头主义、个人承包主义给中国治理制造了麻烦,使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社会层面,以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层面都面临难题。在他们的方案中,以“公共治理”为核心的治理结构的优化改良,被看成是化解问题的关键。

应当承认,各家方案各有道理,而且也有很多相通之处。从根本上说,所有方案的终极目标都在于实现中国的善治。那么,善治需要怎样的治理结构?

善治理论的演进

善治是任何公共组织和公共生活所追求的永恒目标。就国家这样的共同体来说,实现善治,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理顺国家(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学术演进来看,围绕三个侧面而展开的有关善治的思考和实践,使善治经历了三代理论的演变:

第一代善治理论可以称之为“政府治理”,传统国家理论、政府理论、政治理论基本都属于这一代理论的范畴。它强调政府是公共管理的主体,甚至把公共管理直接定义为政府管理。于是,善治被理解为政府良政的结果。所以,打造良好政府,实现对社会的有效管理或管控,就成为第一代理论的追求目标。

第二代善治理论可以称之为“社会治理”,现代公民自治理论,尤其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学术界关于公民社会的讨论,可以说是这一代理论的主要成果。它强调社会组织乃至公民个体也是公共管理(尤其是地方、区域或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把“社会管理”的概念纳入公共管理的范畴,而且,把善治主要理解为社会自我管理的状态,认为最好的治理应该是社会自治。因此,建设公民社会,实现社会自治和基层自治,是第二代理论所倡导的核心思想。

第三代治理理论可以称之为“公共治理”或“协同治理”,80年代以来学界所提出的“多元共治”、“复合治理”、“多中心治理”等概念是这一代理论的产物。它强调“公共事务公共管理”,把公共管理定义为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单位、企业、个人等所有利益攸关者共同参与、协同行动的过程,认为善治就是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协同治理的过程与结果。因此,建立集体决策和共同参与的制度平台,加强公共选择和公共博弈,实现责任共担,利益分享,权力协同,这是第三代治理理论的主要政策建议。

从善治理论的学术演进来看,国家与社会的协同治理,即“公共治理”是善治思考的终点,由它所能引出的积极的政策性结论包括:要实现善治,必须保持:权力和权利的协调;政府与社会的彼此合作;公共选择和公共博弈的公平有效;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责任共担,利益共享;政府与民间组织良性互动,分工协作,实现对公共事务的共管共治。

社会管理认识上存在的误区

实证研究是当代学术研究普遍推广的方法,也是决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和依据。就公民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管理的实证研究来说,针对以下问题而展开民意调查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除了你自己和家人之外,你还信任别人吗?

第二,遇到麻烦,除了求助自己和朋友,你还会求助别人吗?

第三,除了单位组织的活动,你还参加别的社会活动吗?

第四,除了入团入党,你还加入别的社会组织吗?

第五,除了听命于党和政府的指令,你还会服从其他规范吗?

如果我们就上述问题分别对中国公民和别国公民进行调查和比较,相信一定会得出非常富有学术意味的结论。

尽管目前没有充分的实证数据作为判断的依据,但是,经验告诉我们:中国人习惯于将主要的社会事务寄托在政府身上,而把政府的全部事情寄托在执政党的身上,把执政党的事情又寄托在领导人的身上。于是,领导人的变动和更替历来是社会变化的关键。如果“领袖—政党—政府”这个环链遇到什么麻烦,整个国家、整个社会都将不同程度地受到牵连和影响。对于民间百姓而言,“你关心你的政治,我只管我的商务”,这种状况不仅是民主国家的状态,其实也是威权国家想要的结果①。

那么,有没有可能让社会事务与政治事务适度分离,让社会事务归社会,政府事务归政府,政党事务归政党,以降低全社会依赖于一个领袖、一个政党、一个政府的风险?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表明,唯有国家与社会的适度分开,培育社会自治,才有实现上述愿望的可能。

最近几年,我们也认识到了“社区”(community)、“社会”(society)这样的概念对于基层管理的重要意义。于是,“社区管理”和“社会建设”几乎成了挂在各地管理者嘴边的口头禅。殊不知真正的社区生活是以社区成员的感情投入、彼此联系、共同参与社会事务所形成的集体归属感、认同感和参与感为前提的。我们遭遇了社会管理的挑战,也感觉到既有的社会管理方式不太有效,因此提出要“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但是,我们习惯于认为,所谓的“社会管理”就是政府对社会事务的管理,“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就是“加强政府对社会事务管理的创新”,于是,政府对社会的监控、舆情管理、信息控制、危机预警与应对,就成为各地社会管理创新的典型案例。

现在,要矫正这些认知偏差,就要用“社会自治”的概念重新定义“社会”、“社区”以及“社区管理”和“社会生活”。这就要求我们不仅需要从改善政府管理绩效的功利角度看待社会生活,而且还要从改善公民生活质量的目的和意义上理解社会生活。古典政治学关于“什么样的生活才算是好的社会生活”的问题有许多讨论,过一种有德性的生活——公民生活——是一个基本结论。那么,什么样的生活才算是“有德性的公民生活”?答案很简单:国家法治+社会自治。

公共治理的方向

许多中国学者的研究指出,中国有着悠久的社会自治传统②。在传统中国,帝国的“皇权”止于县政,为乡村社会留下了自治空间③。有人将中国传统的国家治理结构概括为“上下分治”的格局,即上层是中央政府,由自上而下的官制系统所构成,底层是地方性的管制单位,由族长、乡绅或地方名流所掌控④。费孝通先生将这种格局称为“双轨”政治⑤。黄哲真先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出版的《地方自治纲要》一书中作出判断,“地方自治”一词虽然是清末才由国外引入,但是自古以来就有以“乡党”之人治“乡党”的传统,以“保甲”、“乡约”制度来达到乡党相助的目的。因此,中国虽没有“自治”之名,却有着“自治”之雏形⑥。

在中国传统社会,家族观念深厚,社会规范主要存在于家族和一定地域之内的社会单位之中。费孝通先生于20世纪40年代写就的《乡土中国》剖析了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阐明了中国社会“乡土性”的特点。根据他的分析,在乡土社会中,人们彼此熟悉,信用的确立不必依靠正式的契约和国家权威;人们追求“无讼”,公共秩序的维护勿需依赖国家法律,而是依靠“对传统规则的服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法”的社会(假如把法律限于以国家权力所维持的规则),但是“无法”并不影响它的社会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之下的熟人社会。熟人社会好管理,其原因就在于,熟人社会创造了社会信任,提供了社会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社会自治。

新中国之后,随着“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推行,中国共产党开始重建社会秩序,在农村建立了“人民公社”制度,在城市建立了街道居委会制度和工作单位制度。同时,国家赞助和组建了各种群众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实现了对城市居民的组织管理和控制 。在“左倾”路线的主导之下,上述制度安排为国家公共权力向社会的高度渗透提供了便利,从而形成了高度集权的全能主义(totalism)计划模式。在高度计划体制下,家族组织遭到破坏,取而代之的是政府和国家组建的“单位”,人们被组织在功能齐全、内部联系强大而又相对封闭的各种“单位”之中,“单位”活动成为人们社会交往和社会生活的核心。改革开放以后,市场化的改造、经济活力的追求、治理方式的改善,将中国逐渐地引上了收缩国家权力、回归社会自治的发展道路。⑦

现代国家观念一直在倡导,国家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国是大家的,它由我们推举的代理人——政府来代为掌管和打理。然而,现代国家建设和改造是一个曲折而艰辛的过程。由于国家法治不甚昌明,市场机制尚不健全,社会机制遭到破坏,因此,社会管理面临诸多问题。现实的情况往往令人沮丧,政府与社会不协调,比重失衡:政府强势,社会相对弱小;政府掌握的资源与权力过于集中,而公民权利的行使与保障还有待于提高;政府税收多,社会服务少。而且,改革的滞缓使国家与社会渐行渐远,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很多时候蜕变为管制与被管制、体制内与体制外、强者与弱者、富人与穷人的关系。一方面,一些机构、部门、行业中有组织的群体,经常打着“国家”旗号,一意孤行地利用手中的权力,不仅通过所谓的“公共政策”随意切割国家利益,而且还经常以“国家”的名义,侵占社会空间和私人领地;另一方面,处于无组织或低组织状态的社会成员,难以实现有效的利益表达和利益谈判,通常采用极端行动或暴力抗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多年来,管理被理解为“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所谓的“政府管理”被自觉不自觉地定义为“我(使用公权力的政府机构或主管)命令,你(构成“社会”的“非官方”的要素,包括非国有企业组织、民间组织和作为个体的社会成员)服从”。任何具有不服从不配合行为倾向的人,都很容易被打入“刁民”的行列,他们的组织行为,哪怕是有组织的社会自治行动,都可能被视为危险的“阴谋”而受到遏制。这种国家与社会、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扭曲状况,不可能带来国家“善治”的效果。

现在,要改变这种状况,就要引入善治理论3.0版本来改造政府管理和社会管理,这个版本的核心理念就是“协同治理”。为此,我们需要确立全新的理念:第一,公民有组织的社会生活绝不等于党组织的生活和政府安排的生活。应当承认,公民有组织的社会生活更主要地表现为非官方组织和安排的公民自组织的生活——自治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兴趣爱好者协会、俱乐部、联谊会等组织的生活才是公民生活的主要表现;第二,社区建设绝不等于把城市居民或农村居民聚集在一起那么简单,社区建设更不能与“拆迁”和“搬迁”划等号。应当明确,社区不是一个地域概念或物理概念,而是一个组织概念或社会概念,必须让社区成员相互交往,结成有机联系,形成互助、互信、具有共同归属感、认同感和集体行动能力的生活共同体;第三,社会管理绝不等于政府对社会事务的管理。必须强调,“社会管理”更强调社会对于社会事务的管理,它的主要表现形式不是政府管制,而是社会自治,即社区、社团、社会组织、企业等各种社会单位、团体和个人对于社会公共事务的共管共治,“协商治理”、“协同治理”才是它的真谛。

注释

[美]迈克尔·罗斯金:《政治科学》,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年,第78页。

正如梁漱溟所言,“许多事情乡村皆自有办法;许多问题乡村皆自能解决:如乡约、保甲、社仓、社学之类,时或出于执政者之倡导,固地方人自己去做。”参见《梁漱溟全集》(第5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585页。

清华大学秦晖教授将中国传统自治概括为:“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参见秦晖:《传统十论:本土社会的制度文化与其变革》,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3页。

王先明:《近代绅士》,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27页。

费孝通:《中国绅士》,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46~56页。

黄哲真:《地方自治纲要》,中华书局有限公司,1935年,第57页。

[美]李侃如:《治理中国——从革命到改革》,胡国成,赵梅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304页。

责 编∕凌肖汉

作者:燕继荣

双轨政治理论看社会管理论文 篇3:

弘扬传统文化与创新社会治理的同构演绎

摘要:现如今,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逐渐成为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风向标,在弘扬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同时,如何结合社会治理现状进行探索分析值得我们深入探索。在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社会治理模式进程中,优秀传统文化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好今天的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文章从政府、市场、公民三个层面,结合当今社会问题与社会治理,通过弘扬传统文化改变人们的世界观进而改变人们的方法论,由此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关键词:传统文化;弘扬;创新;社会治理

1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中国本土上创造的文化,它是中华民族在各自时代特定的地理环境、经济条件、政治结构和意识形态作用下,世代形成、积淀,并为大多数人所认同而流传下来的中国文化,涵盖了经济、政治、道德、艺术等各个方面。中国传统文化历经数千年生生不息,中国人民也对传统文化有着坚定的文化自信,但是由于近代国运浮沉、社会动荡以及西方文化的融合、交织、冲撞。同时在与西方文化的比较之中,人们也逐渐认识到传统文化的一些弊端。

传统文化该何去何从,传统文化弘扬又該如何进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是第一步,弘扬与传播传统文化并不难,大众传媒的推广让文化走进千家万户,难在继承,更难在弘扬。回顾中国的近代史,整体的文化发展方式是对过去的否定,这种否定只能摧毁旧世界,在现代化到一定阶段之后,必然会遇到“如何看待传统文化的问题”。而一个社会的现代化,或者说一个民族或是国家,能够维持想象共同体的向心力,必然要完成的一步,是把传统、现代和未来,构建成一个可以融合的纵向发展体系,而不是三个孤立的元素。所以,我们要意识到,传统文化在范式上已经死亡,我们要用对待传统的方式来对待传统,而不是指望传统能活过来,传统已经不能指导我们的生产和生活,只能在艺术、审美、价值观念、思想方式等精神领域作为一个符号被重构为一种社会存在,以一种亚文化的方式来继续发挥社会作用。

2社会治理的概念以及现状

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社会治理”的概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都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发展方向。综合社会上诸多学者意见,社会治理就是以政府为主导力量,协同市场、社会和公民等治理主体,充分利用治理过程中的资源,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最大限度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不断和谐发展,建造安定有序社会的过程。它具有调和性、多元性和互动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正发生着全方面、多方位、宽领域的变化。物质文化总是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民族习惯等多因素相适应。经济的高速发展与繁荣也给社会治理带来了各个方面的问题。我国社会正在发生着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型,当前我国社会治理模式存在如下问题:传统的社会治理普遍认为政府是社会治理的主体,采取有效措施应该是公共权力部门的行为与职责政府“集权”过多;公民社会这一意识不强,大量的民间组织和社会组织未能有效发挥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也滋生了很多问题,企业是否承担起社会责任,真正做到遵法守则;源头治理力度不强;单一手段方式解决问题容易造成效率低下等。

3用中国传统文化创新社会治理新模式

3.1从政府层面来看

文化与社会治理在形成中相互渗透,在目标实现中相互补充,在功能发挥上相互影响。政府所承担的角色也不再应该是一元孤立的中心者,文化应该是能够助推政府创新管理模式、完善社会治理的马车。政府应该充分利用中国古代优秀传统文化,将社会治理的模式由以行政化为手段向价值化为手段进行转变。政府要做的不应该是把所有的权利握在手里,运用这些权利去执行条例、规范他人、约束社会,而是运用价值化手段,对于市场、公民等进行价值认同感营造,让市场和公民享有更多的自由与权利,不同领域的利益和愿望在得到满足后会在社会责任与价值理念上产生契合,有助于不同社会主体进行相互配合,共同推动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以孔子所创立的儒家思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古代传统文化被历代统治者积极引入到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去,用来缓和社会关系、调节社会矛盾、促社会和谐。例如以人为本和人文主义思想在古代主要是指以民为本,荀子主张“君者、舟也;庶人、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甚至提出无为而治,并且他这一主张在汉武帝时期也得到了推崇。西汉初期,战争刚刚结束不久,国家统一初期,百姓民不聊生,汉武帝采取无为而治、以民为本,减免税收、徭役等一系列改革推动的国家的稳定、缓和了社会矛盾,给予了百姓更多的自由。由此得出,在汉武帝实施这一举措时,减免税收、徭役等把更多的土地、钱财、自由给予了百姓,君民可以达成以民为本、君舟民水的共识,皇帝和朝廷自然得到拥护。再观此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政府、市场、公民这三个主体更应该继续弘扬中国古代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3.2从市场层面看

市场应该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市场是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良好的市场机制可以充分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社会良性运行,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治理困境的出现”。现在,经济的发展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以市场为载体,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产业建设,以及在政府开展的公共文化建设中引入市场机制都有利于在全社会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企业应该在企业价值观上以及公司治理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遵守市场规范守则,实现全行业的市场规范,攻破社会治理困境。如在树立企业价值观的时候弘扬中华道德集体本位文化,树立员工集体意识与集体责任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以及忠孝礼义等道德教化思想也应该得到发扬,儒家把公正、廉洁、重行、修养、举贤任能等都看作教化的作用,把中国古代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企业价值观与人力资源管理之中,企业员工的素质与效率得到而提高,企业也将可持续化发展,由此推出行业和市场也将获得良性运行。

3.3从公民层面来看

从个人层次来看,公民应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从个人做起。“礼”作为处理人与人关系的最高行为准则,在我国古代社会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崇礼是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所在,其要义在于“礼”之善民心、序人伦、经国家、定社稷之功用,强调发挥道德教化与道德约束之力量来实现个体的自我升华与社会的安定一统。通过法律和道德规范,人们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约束,不遵守社会规范的行为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了减少这一行为对于社会的危害,管理者需要建立相应的社会管理制度和惩戒制度,对人们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环境的稳定。从组织层次来看,发挥基层社会组织作用,构建中国特色公民社会。要想改善我国当前社会治理困境,必须重视和发挥以基层自治组织为代表的社会组织的功能与作用,从中国传统优秀政治文化中吸取智慧,构建中国特色公民社会,实现社会良好管理与治理。根据费孝通先生的双轨政治理论来看:一个健全的、能持久的政治必须是上通下达、来往自如的双轨形式。由于我国普遍出现基层自治组织在民主政治与自我管理上不够完善、认识不够清晰,导致我国公民公民意识薄弱,基层自治组织作用不突出。社会治理中最重要的是人,最难管理的也是人,利用中国古代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公民层面的创新社会治理势在必行。

4结束语

在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治理模式中,没有文化底蕴的治理是没有生命活力的治理。从历史与现实、当今与未来的广阔视野审视和评估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避免陷入文化虚无注意与文化复古主义,合理地发掘中国传统文化精华为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服务。

作者:金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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