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2022-07-18

无论我们从事何种工作,都会面临一定的任务,而要更好的完成任务,拟定工作计划是必不可少的。那么书写工作计划有哪些要求呢?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 依法行政示范乡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动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区人口计生委文件精神,按照创建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活动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从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出发,大力加强依法行政示范乡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通过典型引路,逐步推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人口计生事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创建活动,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人口计生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使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效能显著提高,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三、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等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思路和方法,加大便民维权力度,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人口计生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

4、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执法标准

(一)文件合法:制定的基层管理服务制度和相关政策体现依法维权,没有与国家、地方立法及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规范性文件合格率达到100%;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备案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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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法深入:经常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群众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三)执法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委托事项执法,程序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适当;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服务,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落实率95%以上;执法案卷规范、完整。三年内未发生粗暴执法、乱收费、乱罚款、违规施术等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无行政败诉案件。

(四)服务便民:全面、准确、依法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事项、程序和标准。办理计划生育有关证件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无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奖励落实: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时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扶助政策。奖励扶助人员准确率、兑现及时率达到100%。

(六)保障有力:乡(镇、街办)领导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有专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人员,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执法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业务,具有执法资质,持证上岗,依法行使职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创建活动,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

2 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载体。各级领导和广大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建活动落实到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行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准则。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按照创建标准,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畅通维权渠道,开展优质服务,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督,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典型引路,推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人口计生事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三)广泛深入宣传。各村要将开展创建活动的具体措施,并向群众公开,要大力宣传、推广依法行政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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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总结

金岩乡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0年以来,金岩乡计划生育办公室立足于贯彻执行国家“一法三规”、省《条例》等一系列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良好的计生法制宣传教育氛围,全面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水平,全力打造和谐的计生环境。

一 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 金岩乡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负责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有关行政执法制度。我镇规范了计划生育行政许可、征收、处罚、复议、赔偿、强制执行申请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审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这几大大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格式。全镇计生干部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蔚然成风。全镇31个村街以“一法三规”和省《条例》总揽全局,严格执行《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层层分解责任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在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的同时,层层签订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书》,做到有其岗必有其职,有其职必有其权,有其权必有其责。

二 大力推进村民自治,深化优质服务

为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形势发展的需要,认真推广完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设立村民议事会的工作做法。目前全镇31个行政村已全部按照这一模式,建立了组织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我镇计生办依靠各村计生协会这一群众自治组织,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各项管理服务,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档次,有力促进了村民自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以层次化、优质化、亲情化、规范化为特征的“四化”温馨式服务,深化优质服务内容,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三 扎实做好综合治理,认真落实便民服务

一是抓属地管理,我们责任落实到村街签订责任书,又采取了分块管理法确保了无缝隙地覆盖。二是抓企业责任制落实,明确人口与计生第一责任人。对城区所有企业单位,由属地政府与企业法人签订了责任书,并明确企业法人代表为计生第一责任人,全面抓好本企业的计生工作。

四 认真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在提出以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非诉案件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破解计生难题的工作思路之后,及时协调镇法院,本着“稳、准、狠”的原则,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了调查笔录、社会抚养费征收委托书、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强制执行申请等执行文书和调查取证、告知权利、作出决定、送达决定书、执行决定书等社会抚养费执法程序。

五 切实做好行政监督工作 明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成立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包案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实行包案;建立健全村街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计生信访网络,严把信访第一道关口、为信访群众搞好服务,使信访渠道畅通无阻;坚持开展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和村政务公开,一些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法生育、非法抱养、瞒报漏报等问题被举报出来,并得以及时查处。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并要求解决的各种问题,专门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处理,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在贯彻落实计生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我们也明显感觉到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践中还有存在诸多的问题。

(一)随着国家计生法律、法规逐步倾向“以人为本”特别是计划生育工作“七不准”的颁布,使计生工作者简单粗暴的行为方法被严令禁止,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思想觉悟还达不到完全的自觉履行现行计生法律、法规的程度,部分群众或只强调权利,不讲义务,避孕节育措施落实难度增大,违规超生现象还很严重。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程度欠缺,强制执行力度不够,确实存在经济困难,违法生育后无款可收缴的情况,虽有法院帮助,但效果不明显。

金岩乡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0-10-14

第三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七不准”和“五条禁令”规定的自查报告

在2012年上半年工作中,我乡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生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贵州省社抚费征收管理办法》及贵州省关于无违反“七不准”和“五条禁令”的规定,紧扣围绕“两个”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杜绝任何计生工作中违法、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从而维护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工作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至目前为此,尚未出现一起违反“七不准”和“五条禁令”的行为发生,截止目前为此,全乡范围内尚未出现一起违反“七不准”和“五条禁令”的行为发生。现将半年来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社抚费征收管理办法》及《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和省、州、县召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梳理执法秩序,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反“七不准”和“五条禁令”行为,促使计生依

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岩下”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及调查摸底

1、宣传发动,在全乡形成依法查处违反计生“七不准”和“五条禁令”行为的浓厚舆论氛围。我乡充分利用宣传资料、广播等媒体,通过协会会员、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及计生干部采取广播宣传、进村入户宣传、发放资料及张贴《黔南州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计划生育工作举报查实责任追究制的实施办法》等,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社抚费征收管理办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黔南州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计划生育工作举报查实责任追究制的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宣传以清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家属;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不经法定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财物抵缴社会扶养费;滥设收费项目、乱罚款;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其他群众及对揭发、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以完成人口计划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的生育和对未婚女青年进行孕检”等行为为主要内容广泛宣传严格执行生育政策、严肃法纪,形成强大的清理整治声势。

2、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切实落实举报有奖制度。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通过在户外张贴举报公告(州人口计生委专门印制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在群众家中进行宣传、发放资料、利用广播播放计生宣传碟、文艺宣传队唱山歌宣传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监督检举,建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对违反“七不准”和“五条禁令”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举报人按照保密要求给予重奖。

3、调查摸底

(1)重点调查近年来有违反“七不准”和“五条禁令”嫌疑的工作人员;

(2)积极与派出所协调联系,核查近年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和揭发、举报的人员及家属是否受到过打击报复;社会扶养费缴纳程序是否合法;计划生育相关证件办理是否收费;未婚女青年是否被强制孕检等情况,对有以上情况的及时进行登记立案;

(3)通过实地(入户)调查和群众举报线索,调查各类违纪、违法工作人员违法事实及其从业性质,收入来源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我乡针对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中暴露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加强防范。包括

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生育过程的控制和管理,严禁政策外生育;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制度,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制定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有奖举报制度,“两非”案件及时查处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计生依法行政行为。

(三)检查评估

1、实行违反“七不准”和“五条禁令”案件查处每月零报告制度。各村每月底前将当月查处违反“七不准”和“五条禁令”案件报乡计生办,乡计生办及时将各村、组违反“七不准”和“五条禁令”案件立案、结案和处理情况予以通报。

2、我乡已对违反“七不准”和“五条禁令”活动开展不力、工作效果较差的村、组和部门,要求限期整改。违反“七不准”和“五条禁令”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对策建议

1、依法管理,要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生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社抚费征收管理办法》及《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精神。一是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在各次的宣传活动中,要做到了记录上有文字、广播上有声音、墙上有标语、群众里有回应,要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

2、与时俱进,要加快推进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全乡计生工作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要认真分析存在不足,立足乡情,正视现实,放眼未来,权衡工作的重点与难点、优势与劣势、困难与问题,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做到“学超赶战略”,在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上,要突出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体现创新特色,进一步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全力推进我乡计生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

3、要规范管理,进一步夯实全乡计生依法行政工作。要加强规范指导,增强对村计生专干及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的指导力度,要进一步加强计生队伍建设、阵地建设、规范制度、依法行政、按规章办事、杜绝任何违反“七不准”和“五条禁令”的行为发生。

第四篇: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汇报

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镇计生部门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努力提高计生干部的法律素质,不断强化广大育龄群众知法、懂法、依法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与法制意识,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计生法制宣传教育氛围,全面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水平,全力打造和谐计生、诚信计生的环境,有力促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现将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1、我镇总人口38925人,育妇11691人,已婚育妇8256人。截止6月底年内出生393人,其中政策内出生371人,当年政策符合率为94.40%;出生水平9.53‰;出生男女性别比为106.8:100(其中二孩性别比:119.7:100),一孩育妇比为39.66%;综合节育率为86.71%;年内初婚260对,其中晚婚154对,晚婚率为59.23%,无早婚。

2、第二轮双查应查人(其中查环人,查孕人),目前已到位人(其中查环人,查孕人),占任务的%,年内共落实四术例,其中上环例,取环例,结扎例(含二女扎例,男扎例),人流例,引产例。

3、2012年共征收社会扶养费100.13万元,其中当年政策外生育34例(含补报往年政策外生育),已征32例,征收面94.12%,应征金额98.90万元,已征87.70万元,征收率88.68%。

二、 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监督制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

建立健全计生队伍管理制度,计生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做到有其岗必有其职,有其职必有其权,有其权必有其责。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列入计生工作人员考核责任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了计划生育行政许可、征收、处罚、复议、赔偿、强制执行申请等几大大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格式,制定对计生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轻者给予效能告诫或诫勉教育,重者给党纪、政纪处分等奖惩措施,严肃纪律,从严管理。同时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成立镇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负责对机关效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聘请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作为行政效能建设监督员;并认真做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把法律监督、组织监督、民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从而杜绝态度粗暴、拖拉推诿等不良作风。至今,我镇未发生一起违反“八个不准”等有关规定事件,无重大、恶性案件及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案件)发生。

三、大力推进村民自治,深化优质服务

为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形势发展的需要,认真推广完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设立村民议事会的工作做法。目前全镇22个行政村已全部按照这一模式,建立了组织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我镇计生工作也依靠各村计生协会这一群众自治组织,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各项管理服务,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档次,有力促进了村民自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以层次化、优质化、亲情化、规范化为特征的“四化”温馨式服务,深化优质服务内容,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1、规范执法程序。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要求,认真履行县计生行政部门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委托,切实做到征收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标准统

一、档案完整。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实行“一人一档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好问话笔录及取证工作,建立了规范的执法文书,使非诉执行工作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避免了因为程序上的不规范而影响案件的执行。

2、加强协调合作。加强与县法院的协调,制定了详细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方案,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专业组,将非诉执行作为一项长期的专项工作来抓,对一些拒缴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对象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3、转变社会抚养费征收方式。转变社会抚养费征收方式,采取以宣传教育为主、依法征收的方法,逐村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人口国情宣讲教育、计生案例分析,与群众面对面沟通,积极动员违法生育群众主动缴纳,有效提高了抚养费征收率。同时也提高了人性化执法水平,坚持社会抚养费“四缓收”原则,春秋农忙时缓收、逢年过节时缓收、家有病人时缓收、家庭特别困难时缓收。

五、深化“阳光计生”行动,打造诚信计生

1、突出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计生办及各村居以政务、村务公开栏为平台,定期公布人口出生、四术落实、奖励兑现、生育服务证发放、社会抚养费征收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群众对人口计生工

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依靠群众解决突出问题和防止不正之风,不断提高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2、加强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通过窗口人员挂牌上岗,聘请行风监督员,广泛收集各方面的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做到“办事限时制”、“服务一次性告知制”、“投诉反馈制”、“服务评价制”等,有效规范服务承诺制度,提升了计生作风建设的整体水平。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满足群众服务需求。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计生干部好中选优的原则,建设了一支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计生技术服务和管理队伍。加强队伍的系统培训和定期召开业务交流会议,不断来提高工作人员的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好地适应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服务需求。

六、畅通信访渠道,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以解决

明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成立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包案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实行包案;建立健全村街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计生信访网络,严把信访第一道关口、为信访群众搞好服务,使信访渠道畅通无阻;坚持开展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和村政务公开,一些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法生育、非法抱养、瞒报漏报等问题被举报出来,并得以及时查处。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并要求解决的各种问题,专门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处理,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切实做到计生信访工作“四到位”,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贯彻落实计生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我们也明显感觉到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践中还有存在诸多的问题。

(一)随着国家计生法

律、法规逐步倾向“以人为本”特别是计划生育工作“八不准”的颁布,使计生工作者简单粗暴的行为方法被严令禁止,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思想觉悟还达不到完全的自觉履行现行计生法律、法规的程度,部分群众或只强调权利,不讲义务,避孕节育措施落实难度增大,违法违规超生现象还很严重。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程度欠缺,强制执行力度不够,确实存在经济困难,违法生育后无款可收缴的情况,虽有法院帮助,但效果不明显。

2012-7-7

某镇计生办

第五篇:人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东塔镇2012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以上级部门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目标,通过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和培训,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推进计划生育依法治理工作上台阶。

工作要点如下:

一、强化依法行政,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

(一)制定执法检查规则。结合本镇的实际,积极探索本镇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办法,制定计划生育执法检查规则,为全面提高全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提供较长时期的蓝图。

(二)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氛围,做好依法行政工作。首先是要开展好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以"三下乡"活动和各种节日开展宣传。二是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抓好面向群众的宣传。三是以抓好计生专干的法制培训,全面提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基本素质。四是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标牌、宣传橱窗、发放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通过各种法律法规培训的宣传,使计生专干提高执法能力,广大群众明确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

二、继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和管理

(一)按照执法权限和范围的规定,严格再生育审批程序,对申请再生育的对象一定按程序作好条件的调查,所需材料的准备并及时报送,对批准的决定,要及时对送达本人并存入档案。

(二)继续加大违法生育的处理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对当年违法生育的必须在三个月内进行告知处理,处罚文书要及时报送市人口计生局备案。

(三)加强对基层依法行政指导和监督,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的"五项禁令",严禁违反"七不准"。

三、继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配合有关部门着力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好独生女户、二女绝育户的奖励优惠政策,对独生女户特别困难的要列入重点帮扶,加大"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大力宣传生男生女都一样。

四、抓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

(一)每年对新出生的婴儿要宣传、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作好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统计工作,保证按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二)认真学习钻研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做好一年一度摸底调查工作。

五、加强对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镇人口计生办将不定期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同时,建立行政执法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的违法行政案件及时进行明察暗访,对查实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要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探索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模式,逐步建立"依法管理、村(社区)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二0一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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