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日报范文

2022-05-20

第一篇:泰州日报范文

泰州日报惠民惠企惠农政策

编者按: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施开放创新“双轮驱动”战略和“三年再来一个大变化”奋斗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调控职能,强化政策资金示范引导作用,不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积极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大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促和谐等方面,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惠民惠企政策,为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2011年市级在三农、教育、文化、养老、就业再就业以及扶持企业发展等方面的财政惠民、惠农、惠企政策予以刊登,以期扩大财政法规政策宣传的影响力,促进财政各项服务保障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财政惠农政策

(一)扶持市区现代农业项目建设

1、设施农业项目

当年新建钢架大棚或日光温室,连片300-500亩(含50亩,下同),每亩扶持800元;连片500-1000亩,每亩扶持1000元;连片1000-1500亩,每亩扶持1200元;连片1500亩以上,每亩扶持1500元。

2、畜禽养殖项目

①当年新建出栏生猪1万头以上规模养殖小区,每个项目扶持20万元;②当年新建出栏肉禽10万只以上规模养殖小区,每个项目扶持10万元;③当年新建存栏蛋禽1万只以上规模养殖小区,每个项目扶持10万元;④当年新建出栏山羊2000只以上规模养殖小区,每个项目扶持10万元。

3、水产项目

当年新建或改造集中连片标准化鱼池500亩以上,每个项目扶持10万元;

4、观光休闲农业项目

当年新建经营面积100亩以上,有特色农业项目支撑,投资200万元以上的观光休闲农业项目,每个项目扶持20万元。

(二)支持市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通达工程”

市人民银行、市农工办和财政局共同组织对金融机构支持各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情况进行考核奖励,具体补偿奖励办法为:

1、对新增加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贷款,财政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补偿比例为:当年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贷款增量在2亿元以内的部分按1%补偿,超2亿元部分按0.5%补偿。新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贷款是指当年贷款平均余额与上年贷款平均余额的差。

2、对各金融机构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放的贷款进行单独统计和奖励。奖励标准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贷款月均余额*基准利率*10%。

3、补偿、奖励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考核每年实施一次,第一季度完成上年执行情况的考核和奖励兑现工作。

(三)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

1、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

⑪申报主体

①农户或联户;②农民用水合作组织;③村、组集体;④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⑫补助范围

主要用于现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配套改造,适度新建小微型水源工程。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小型灌排泵站(装机小于1000千瓦)、灌区渠系配套、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塘坝(容积小于10万m3)、小型涵闸(流量小于1m3/s)等。

⑬资金用途

①项目建设材料费;②工程设备费;③施工机械作业费;④项目管理费。包括论证审查、

规划编制、工程设计、技术咨询、信息服务支出。

⑭补助标准

省以上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投资总额的60%,地方配套部分实行市、区财政1:1配比投入政策。

2、市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⑪支持范围

支持范围包括小型水源(农业灌溉用)、机电泵站、灌排渠道、圩口闸、田间配套建筑物等工程设施的新建与改造。

⑫补助标准

市财政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工程总投资的50%。市级农水补助资金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补助办法。项目完工后,各区要及时组织自验,并于每年5月底前将验收结果报市水利局、财政局,市级于6月份组织检查验收。市级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项目总投资一次性下达补助资金。每年汛期之前未完工的项目,市级将不予补助。

(四)支持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建设

1、县乡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项目

⑪资金用途

县乡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土方工程,包括排水费、机械施工费以及农村河道沿线坡面水土保持、小型水工建筑物维修改造补助等。

⑫补助标准

县乡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项目以财政投入为主导,各级财政依据土方工程量进行综合补助,其中:省财政补助标准为县级河道1.3元/方、乡级河道0.9元/方,市、区财政补助标准为0.65元/方、乡级河道0.45元/方。不足部分由受益乡镇和群众投资、投劳解决。

2、市区村庄河塘疏浚整治工程

⑪补助范围

对纳入年度村庄河塘疏浚整治工程计划、整村推进验收合格村,实行先建后补。市级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主要为弥补各村村庄河塘疏浚整治工程资金缺口和工程后续管护经费。

⑫补助标准

市水利局、财政局根据各区申请情况,组织对各区村庄河塘疏浚整治工程进行抽查复验,抽查比例为50%,其中优秀等次的行政村全部验收。复验确认的合格、达标、优秀等次的行政村,补助标准分别为6万元、7万元、8万元。

(五)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为支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今年我市继续将农民参与农业生产的主要种植业品种(水稻、小麦、油菜等)、养殖业品种(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肉鸡等)、高效设施农业项目等纳入保险范畴,对其投保费用给予财政补贴。其中:

主要种植业品种(水稻、小麦、油菜等)每亩保额400-500元,保费20-25元,其中财政补贴≥80%。主要养殖业品种:能繁母猪每头保额1000元,保费60元,其中财政补贴≥80%;奶牛每头保额4000元,保费240元,其中财政补贴≥70%;肉鸡每只保额10元,保费0.3元,其中财政补贴70%;育肥猪每头保额400元,保费20元,其中财政补贴70%。

高效设施农业项目:按市场价格的60%左右确定保险金额,投保费用财政补贴70%。

农机具保险: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联合收割机三责险财政保费补贴不低于50%。 就业、养老惠民政策

(一)就业援助政策

1、援助对象

本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就业失业登记证》标注“失业登记”,且具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人员:①城镇零就业、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②就业困难的“4045”人员;③享受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④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⑤持《残疾证》的残疾人;⑥特困职工家庭成员;⑦城乡毕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⑧农村退役士兵、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⑨现役军人农村籍家属;⑩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和撤组建居的农民。

2、援助标准

①凡由政府投资、政策扶持或社会筹资,以实现公共利益为主要目的的行政事业编制外的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重点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②申报认定的就业困难对象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通过初次技能鉴定(限国家和省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农村零转移贫困家庭成员可享受“五包”免费技能培训(包技能学习、食宿交通、实习单位、鉴定发证、推荐就业)。

③对从事街道、社区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的“4045”人员和“双零”家庭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保险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从事街道、社区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保险费得50%的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其中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④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特殊就业困难人员每年12月可到居住地社区(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机构申请一次性就业困难补助。

⑤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提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见习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间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发放生活费,并提供人身意外伤害综合商业保险。见习期满后自主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和两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申请程序

属于就业困难对象范围内的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向居住地的社区(村)提出申请并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社区(村)对申请认定的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所属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机构复核确认后上报县级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审核认定。逐级上报,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最终认定。

(二)养老救助政策

1、救助对象

凡本市区常住户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企业养老保险关系属于本统筹范围内,本人自愿,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并提供由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可以申请养老保险特困借款救助(以下简称受助对象):①夫妻双方均为失业人员;②单亲家庭失业人员;③零就业家庭人员;④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⑤因病致贫人员(当年医保结算年度个人负担医药费超过2万元)。

2、救助标准

①受助对象的个人借款额按市区自由职业者缴费标准确定;若申请救助往年养老保险费,按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的相关规定缴费。②受助对象的个人借款不收取利息,到期偿还本金。③受助年限为1-6年。④救助资金由市财政投入1000万元,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财政预算中适当增加安排资金,保证救助资金使用。

3、申请程序

需要救助的人员采取本人自愿的原则,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申请。具体程序为:

①申请救助对象填写申请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符合救助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由社区协理员负责登记,报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公示后,签署意见。

②申请救助对象携带街道初审后的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办机构审核认定。

③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助对象,由经办机构与其签订救助协议。

④受助对象须有担保人,担保人须是参加本统筹范围内养老保险的单位职工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受助对象不履行偿还救助义务时,由担保人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在救助协议上以连带担保人身份签字。

⑤经办机构为受助对象办理养老保险代缴手续,并按规定记载个人账户。

⑥经办机构为受助对象建立个人借款档案,定期跟踪服务。

(三)残疾人养老保险补助政策

1、补助对象

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满16周岁,具有市区常住户籍的残疾人(不含在校残疾学生,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和其他不符合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

2、补助标准

对低保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时在享受正常参保补贴(30元.人.年)的基础上,再按4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参保补贴。其他残疾人参保按200元.人.年给予参保补贴。对年满60周岁的残疾人(不含享受重残无业生活救助金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补贴,并随同基础养老金发放。

3、申请程序

残疾人参保应在每年11月底前凭相关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手续,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按要求填好《泰州市市区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经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残联、民政科、劳动保障服务所复审,市农保中心审批,符合参保条件的,可参保缴费,领取《缴费证》,以后每年的续缴费仍需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手续,直接到市农保中心办理缴费。

教育、科学、文化惠民政策

(一)加快推进科技创新

2011年市财政安排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1000万元,以培育新兴产业、提升优势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和健全产业链为目标,重点支持创新意义重大、发展前景好、企业创新性高并有望较快形成战略产品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安排科技专项资金1500万元,支持优质工、农业和社会事业项目实施,加快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产学研紧密合作。

(二)支持文化事业发展

一是促进乡镇宣传文化中心建设,对市区验收合格的宣传文化中心安排1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二是按照《泰州市文艺创作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排奖励资金40万元,用于激励和培养文化艺术人才,鼓励多出精品力作。三是安排市民文化广场运行经费45万元,保障市民文化广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惠民活动。

(三)落实人口计划生育政策

市财政局与市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我市将从2011年上半年起,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具体如下: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对象,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对象,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金将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群众,我市将有近4000名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受惠这一政策。同时,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均等化。

(四)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继续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准定额均高于省定小学每生每年450元、初中650元的标准,其中,市直小学每生每年850元、初中950元。

(五)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发展

认真落实《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精神,全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高于省定基本标准,市直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3500元,其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500元。

(六)大力实施校舍安全工程

2011年预计全市安排专项资金4.34亿元,继续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其中市本级统筹资金2600万元。

(七)完善扶困助学体系

目前我市已建立起从幼儿园到大学,立体式、全覆盖的政府扶困助学体系。一是建立学前教育扶困资助制度,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子女进入幼儿园就读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二是将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750元分别提高到750元、1000元;三是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从平均每生每学年1000元提高到1500元;四是继续按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所有

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并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施免学费政策;五是对当年考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2000-3000元的助学金,并支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六是在省泰中和省泰中附属初中设立“宏志班”,对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提供免费教育。

财政惠企政策

(一)重大项目纳税奖补。对经有权部门会商认定并公开发布的重大产业政策鼓励项目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自投产当年起缴纳的主体税收(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力市级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前3年100%、后2年50%)奖补项目实施主体用于科技创新。

(二)总部项目扶持奖励。对国际性、全国性和大区域性的企业,在泰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或2亿元以上,且在泰设立综合型总部(具有决策管理、行政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结算管理、研发管理、采购管理等全部综合职能或某几项职能),给予一次性扶持400万元;设立管理中心、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物流中心、财务中心等职能型总部的,给予一次性扶持200万元。

(三)服务外包扶持奖励。对落户市区的服务外包企业,上年度向境外客户提供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达200万美元的,给予10万元奖励;超过200万美元的,每100万美元增加奖励5万元,奖励上限为40万元。

(四)国际展会追加补助。市区企业参加国家、省、市组织或自行接受邀请的国际展会的,在中央、省对摊位费补贴的基础上,未予弥补的摊位费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追加补助。

(五)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奖励。对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列入当年适用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的企业,当年出口保持增长且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其中:一般贸易出口增幅达到或超过市区平均增幅的企业奖励10万元,未达平均增幅但实现增长的企业减半奖励。

(六)研发机构设立奖励。对在市区新设立的注册资本500万美元或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独立研发机构,经对照标准认定,给予一次性扶持100万元。

(七)科研机构认定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大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机构,且实质运行一年以上的分别按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和市级5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八)产学研联合体奖励。对有完善的运行机制并经考核评审的新办产学研联合体,择优一次性资助10万元。

(九)科技创新认定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创新型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

一、二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课题组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获得省级科技进步

一、

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课题组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1万元。

(十)科技计划(产品)销售奖励。对企业开发省级以上重点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且年增开票销售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十一)软件产品(企业)奖励。新通过省级认定的软件产品、软件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新获省优秀软件产品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十二)科技成果转化扶持。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自主创新产业化项目,根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评审办法,对通过评审的产业化项目,视投入规模和产出效益,给予50-100万元的资金扶持。

(十三)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扶持。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的新增投资1000万元以下、项目周期不超过2年、处于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放大等阶段的技术创新项目,给予不超过60万元的定额补助;对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业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和开放性专业化技术服务的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其提供的创新资源共享、专业技术及技术转移等公共技术服务,按实际支出金额给予一定比例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十四)纳税上台阶奖励。对当年入库税金首次达到20亿元、15亿元、10亿元、5亿元、2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经营层一次性奖励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20万元。

(十五)技术改造补助。对企业实施的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进关键技术设备、消化吸收再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企业信息化、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提升工艺技术水平、淘汰落后产能和调整优化产品结构等方面的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额在200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投资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后,按设备投资额的3-6%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十六)淘汰落后产能奖励。对列入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且在当年按时完成计划经验收合格的企业,按该产能涉及的在岗职工人数给予扶持奖励,人均1000元,最高奖励不超过60万元。

(十七)高端合作奖励。对与全球500强、世界行业前5强企业进行高端合作(包括资本、技术和渠道合作),实现高位嫁接的企业,经评估认定,给予一次性奖励5-20万元。

(十八)品牌建设奖励。对首次获得中国名牌、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中华“老字号”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首次获得省级名牌、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十九)发明专利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发明专利金奖的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

元、5万元。对当年新授权的国外、国内发明专利,分别一次性奖励发明申请人1万元、5000元。

(二十)标准化实施奖励。对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首次获得AAAA、AAA级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对主持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并通过国家、省验收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二十一)企业上市奖励。对在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备案进入上市辅导期或与境外保荐机构正式签约启动境外上市程序的拟上市公司,在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审计费、律师费、券商辅导费等费用,一次性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补助;企业上市后,再奖励100万元。

(二十二)企业节能奖励。对企业实施年节能1000吨标煤以上项目的,经审核认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实施年节能1000吨标煤以下、500吨标煤以上项目的,经审核认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实施国家和省鼓励推广的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和绿色照明示范项目,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使用地产节能产品的,追加1个百分点的补助。 2011年财政宣传月

第二篇:泰州人才网对泰州招聘求职形势分析

兔辞旧岁,龙迎新春,2012年春节假日已顺利结束,泰州各企业已陆续开工,泰州企业用工需求出现大幅激增。

记者从泰州人才网得到的用工岗位统计数据来看,泰州用工岗位数量大的依次是外贸、营业员、模具工、餐厅服务员、销售、钳工、车工、前厅服务员、平面设计、焊工等。随着泰州小企业模式,用工紧张工种主要集中在工业与服务产业。为了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本站记者特意采访了泰州人才网负责人李先生。记者:对泰州单位和求职者有什么建议?

泰州人才网李先生:随着泰州企业不断转型升级,泰州企业2012年对技工需求增幅明显。和2011相比,泰州技工岗位预计的增长率将超过30%,高技能技工成了泰州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香饽饽”。如此,企业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和筹备就变得更为重要。

泰州以小企业为主,企业文化建设方面也要跟进,管理上应该更加注重人性化管理,让员工有归属感,员工才能安心在企业就业。据泰州人才招聘网统计去年年底泰州各大企业因回家过年请假辞职部分超过企业人数的15%,如果企业能把企业文化跟上,按照国家规定福利进行放假,是对员工非常好的激励措施。

至于来泰州的求职者,尤其是90后将成为主力军的年轻求职者来说,对求职者来说脚踏实地、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很要紧。工作经验有了,技能水平提高了,待遇自然就能涨上去。 李先生提示,由于春节过后用工需求量与求职较大,泰州人才网将全力保障平台的安全稳定,泰州人才网秉持着“让每一家企业都找到合适的人才,让每一位求职者都找到满意工作”的服务理念,以及“立足泰州,辐射全温州” 的发展理念,未来泰州人才网将继续致力于泰州地区的人才招聘服务,不断提升泰州人才招聘效率,着力打造泰州民营人才网的第一品牌。

由泰州人才网编辑上传:http:///.

第三篇:江苏泰州军转:泰州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安置试行办法

中公军转网搜集整理江苏泰州市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试行办法,供广大军队转业干部参考。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军转考试信息、整理发布军转安置政策、搜集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等,供2015年军转干部参考。

泰州市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试行办法

一、 总则

(一)为及时接收、妥善安置好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以下简称“随调家属”)指经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列入当年国家军转安置计划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在转业时需要随调安置的配偶及子女。

(三)随调家属安置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一部分,与军转干部安置同时布置、同步进行,由军转干部安置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负责,实行指令性安置。

(四)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本市范围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部、省属驻泰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国家规定接收安置随调家属的责任和义务。

二、安置程序和工作要求

(五)随调家属安置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编制下达安置计划;落实安置任务;报到上岗。

(六)随调家属安置计划由军转安置部门会同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根据当年安置任务总量,综合考虑各单位编制、人员数量、经济效益、用人需求及近几年来承担国家政策性安置任务的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合理的安置计划。有条件的,在制定安置计划时应兼顾随调家属原工作性质和个人特长,实行对口安置。

随调家属安置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实施。计划一经确定,有接收安置任务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任何单位都不得拒绝承担安置任务。

(七)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随调家属可相应追加增人计划和工资总额。

(八)有接收安置任务的单位,应按规定时间到军转安置部门接收随调家属人事档案,在接到档案后15日内落实随调家属安置岗位,并向军转安置部门反馈。

接收单位应根据随调家属个人年龄、文化、专业、职务(职称)、身体及工作经历等情况,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本着适当照顾的精神,合理安排随调家属工作岗位。

(九)军转安置部门依据接收单位反馈的安置意见,向随调家属开具报到通知单,同时抄送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

更多信息请加入:江苏军转交流群 424633528

(十)随调家属应按通知单要求到有关部门办理组织、人事(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单位报到。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报到的,应事先征得接收单位和军转安置部门同意。

(十一)安置到实行合同制、聘用制的企事业单位的随调家属,需按有关规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接收单位对随调家属应给予2年的工作适应期,在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随调家属安置后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因接收单位原因致使随调家属不能按时报到上岗的,从军转安置部门开出报到通知单当月起,由接收单位按不低于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逐月发给安置对象生活费。

三、货币补偿安置

(十三)落实安置任务有困难的单位,可与随调家属本人协商,采取由接收单位给予随调家属一次性经济补偿,随调家属本人另谋职业的办法(以下简称“货币补偿安置”)。接收安置单位须在接到安置计划15个工作日内,与随调家属本人协商一致并签定书面协议。随调家属不愿货币补偿安置的,接收单位必须按规定落实其工作岗位。

(十四)接收安置单位与随调家属签定的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一式四份,经军转安置部门鉴证、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十五)货币补偿安置标准由接收安置单位与随调家属本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上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8倍。

(十六)随调家属在领取一次性货币补偿金后,政府不再负责安排其工作。其人事(劳动)关系及个人档案按有关规定转至人事或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实行个人委托代理;党、团组织关系由户口所在地街道或乡(镇)接收管理。其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按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办理。 (十七)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随调家属从事个体经营或自办经济实体的,可享受当地社会再就业人员的有关优惠政策。

四、组织领导和纪律保证

(十八)随调家属安置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军转安置工作小组牵头,组织、人事、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按照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实施。

(十九)军转干部及其随调家属安置任务完成情况列入接收单位双文明考核和创建双拥模范(先进)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按规定完成任务的,当年不得评为文明单位或双拥模范(先进)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双拥模范(先进)个人。

(二十)对拒不接收安置任务、不履行国防义务的单位,各级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组织、人事、编制、劳动保障部门停办其人员录用、调动和编制审批事项;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据《江苏省劳动监察条例》予以处罚,必更多信息请加入:江苏军转交流群 424633528

要时由人民法院按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领导人员依纪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十一)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置的随调家属,不再另行安置。

五、附则

(二十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开始试行。

(二十三)本办法由市军转安置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军转:泰州市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试行办法,来源: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公军转网整理)

2015 年军转干更多信息请关注:

更多信息请加入:江苏军转交流群 424633528

第四篇:泰州景点简介

凤城河风景区

凤城河风景区地处泰州城区中心,景区内泰州古环城河全长6650米,“碧水绕城”成为现代城市不多见的自然生态景观;泛舟河上,会充分领略到“州建南唐”的历史厚重。在初建于宋的“江淮第一楼”望海楼上凭栏俯瞰,全国独一无二的“戏曲文化三家村”、世界名僧辈出的佛教庙庵群落、中国历史独有的盐税建筑遗存都会尽收眼底。存量丰富、具有“泰州格”的明清古建筑记载了诸如范仲淹、王安石、文天祥、岳飞、孔尚任、柳敬亭、林则徐等一大批历史名人的故事。

景区东侧的泰州老街,古明清建筑,古色古香的砖雕、砖饰、民居门楼透气花脊和匾额、旌旗、店幌、彩灯相应成趣,街中古戏台和镇街戏楼集中展示泰州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百余家传统风味小吃和私房菜馆更构成苏中地区的第一小吃街,在品尝凤城河这一都市胜境之余,更可享尽各地美味。

梅兰芳纪念馆

梅兰芳纪念馆位于泰州主城区凤凰墩上,三面环水,绿树成荫,风景雅致。景区将分为:入口区、梅兰芳坐像广场、史料陈列区、京剧知识长廊、仿古戏台、梅兰芳纪念亭及梅园区、滨河水榭、出口区等景点。

入口区位于迎春路上。梅兰芳汉白玉塑像邻近入口区,以此为中心建成阶梯式广场。出口区由园林小筑、出口、梅苑牌坊、停车场等构成。史料陈列区运用现代声、光、电、影等多媒体手段进行资料展示。京剧知识长廊展示有京剧表演艺术方面的文字和图片。纪念馆西侧东城河畔建有滨河水榭,与凤城河的望海楼、桃园、东河游园、滨河广场等景区组成凤城河景观链。

泰山公园

南宋绍兴十年(1140年)因泰州开挖东、西河,垒土成山,以泰州的州名取名泰山。公园占地总面积11.8万平方米,分为四个区,分别为人文景观区、盆景观赏区、街头绿地游乐区、滨水休闲区。人文景观区主要由人文景观轴线、水上花园、透空庭院、晨曦广场以及湖心小岛组成,有机地将现代广场风格与古建筑柔和在一起;盆景观赏区,将盆景展示与营造环境相结合,园内主体建筑以展厅、水榭及一组连廊为主,并组合四方亭以沉稳而秀丽的形象控制全园格调,体现了一种独特的清雅韵味;街头绿地游乐区,主要由树阵广场、下沉式广场以及儿童游乐场组成,是市民晨练和游乐的好去处;滨水休闲区,主要由滨水大平台、钓鱼台、游艇码头以及泰山、湖心假山、临湖禅院、春雨草堂组成,是游客滨水休闲、娱乐活动的场所。

乔园

乔园地处泰州市区核心地段,是明代万历年间修建的私家园林,后为两淮盐运使乔松年所有,遂称“乔园”,已有430余年历史,是苏北地区现存的最早的古典园林。乔园分为核心景区、次景区、衬景区以及宅院式功能区。核心景区保留原园整体风貌,有山响草堂、因巢亭、绠汲堂、松吹阁等厅堂楼阁。次景区在园内西部,和核心景区以院落间隔,有来青阁、皆绿山房、蕉雨轩、午韵轩、石林别径、二分竹屋等景点。来青阁三层,登高望远,园内景点尽收眼底。而用湖石叠砌的石林别径,宛如迷宫,令游人获得山林之感。

稻河历史文化街区

稻河历史文化街区位于城北,规划面积约为 15.47万平方米,是以稻河、草河、五巷街区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街区。明清时期,泰州成为里下河地区农产品集散地,在稻河、草河沿岸设立了多家粮行、油坊、栈房等,形成“小桥、流水、人家”的街区,仅稻河上古桥就有八座,形成“两街夹一河”(涵东、涵西、草河)的市井街区景观。街区内内文物古迹众多,有49处,其中,周氏住宅为省级文保单位;钱氏住宅、戈氏住宅等为市级文保单位;还有46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的传统民居;多儿巷1号为胡锦涛总书记旧居。

光孝律寺

始建于东晋义熙(405~418年)年间。南宋绍兴八年(1138年)高宗敕赐名“报恩光孝禅寺”,清乾隆时改为“光孝律寺”。光孝寺内建筑呈中、左、右三路分布格局,中路为四进,从南至北依次为山门殿、南唐铜钟、天王殿、最吉祥殿、藏经楼;左路为观音殿;右路为僧房。寺院后面是碧云方丈室和传汝楼。寺内的“千华戒坛”为僧徒受戒之用,为现今江苏省仅存的两座戒坛之一。光孝寺文物众多,有宋拓本《汝帖》、《大藏经》、明清书画珍品、珍稀法物等。

城隍庙

又称邑庙,座落在泰州市区东城河畔邑庙街北,相传建于唐代,历经多次修建,是江苏省内保存最完好的城隍庙。殿宇巍峨,气势宏伟,建筑风格与旧官衙相似。整个建筑以子午线为中轴,由南向北纵向铺开,两旁厢房对称,分山门殿、审事厅、正殿,前后3进。

安定书院

南宋宝庆二年(1226年),由知州陈垓在胡瑗讲学旧址创建,也称胡公书院、安定讲堂,为江苏省内最古老的书院之一。屡有兴废,历经多次修缮重建。清末废科举,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在此兴办泰州学堂。辛亥革命后,先后为泰州中学堂、私立淮东学堂、江苏省立代用中学、私立时敏中学。解放后为江苏省泰州中学校区。书院内的古建筑蝴蝶厅(外形似蝴蝶,故名)和胡公祠保存完好,院内还有一株900多年的古银杏,枝繁叶茂,相传为胡瑗栽植。

学政试院

学政试院位于海陵区政府东侧,鼓楼路与府前路交界处。原为南唐永宁宫旧址,明为都察院,清康熙年间改建为“学政试院”。在清康熙至光绪年间,一直是扬属江都、甘泉、仪征、宝应、高邮、兴化、泰州、东台等8县考生员(秀才)的试场,故又称“扬郡试院”。

学政试院是中国最大院试试院,是中国科举制度的实物见证,通过集中展示中国科举制度的历史资料图片和实物,再现当年千余学子赶考秀才的壮观场景。

崇儒祠 又名泰州学派纪念馆,是崇祀泰州学派创始人王艮的祠堂。始建于明万历四年(1576),历经多次修缮扩建。前后4进,每进3间,天井相通,构造精致,体现了明代泰州地区建筑特色。第一进为门厅,上嵌“崇儒祠”石额;第二进为仪门,悬挂“立本堂”匾;第三进为乐学堂,前檐廊两侧有《心斋王先生祠堂记》及《崇儒祠记》碑刻,室内有王艮全身青铜塑像;第四进为贤人堂,陈列泰州学派文物资料。祠西侧尚有小花园一座,廊壁间刻王艮《乐学歌》全文。

新四军东进泰州谈判纪念馆

位于泰州迎春西路36-1号,江苏省泰州中学附属初级中学内,原为泰州西山白云寺。寺始建于南宋,明朝重建,清朝扩建。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鲁苏皖边区游击副总指挥部设于此寺。1939~1940年,陈毅三进泰州城,在此与李明扬、李长江谈判,协商团结抗日大计,成功争取了李明扬等中间势力信守中立,使新四军顺利东进。馆内陈列陈毅泰州谈判、黄桥决战等史料。

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 地处泰州主城区东北郊,与国家AAAA级溱湖风景区相邻,形成一条约6公里长的农业观光旅游长廊,规划面积38.6平方公里,是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园区建有“国内一流、江苏最大”的高档花卉和观赏植物生产基地,有国家级水禽基因库、水禽新品种繁育中心、苏姜猪保种育种中心、藏獒及宠物繁育中心、农民培训和学生实训中心等五大板块,并建有景观亭、木栈道、亲水平台等设施,整个区域植物配置丰富,各季节均有景可赏,形成以现代农业为主的生态观光游览线。

海陵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

坐落在海陵区城西街道,地理位置优越,生态环境独特,是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核心区面积2000亩,辐射面积2万亩,集农业生产、科研示范推广、观光休闲、旅游度假等功能于一体。分三大板块。安全果蔬生产板块,包括绿色蔬菜、时令鲜果和设施农业区;花卉苗木生产板块,包括花卉和苗木区;观光休闲农业板块,包括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新农村民居和科技服务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诞生地纪念馆

位于泰州市高港区白马镇。纪念馆分海军诞生地旧址和新馆两部分,占地面积约23000平方米。旧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海军诞生和渡江战役指挥部,以及粟裕、张震、张爱萍当年的卧室和办公室就在一座清式二层楼房及数间平房内。新馆1999年4月建成开放,主体建筑外形似军舰,展厅以大量文献资料图片再现了“白马建军”、“威镇海疆”、“奋勇向前”、“鱼水情深”的海军诞生与成长历史,陈列有人民海军装备的各种舰艇和飞机模型、服装及渡江木船等大量实物,展示了人民海军从泰州白马庙诞生至今发展壮大的光辉历程。

引江河风景区

引江河枢纽工程,位于高港区杨湾。南起长江,北接新通扬运河,全长24公里,体量庞大,雄伟壮观。集灌溉、水利调控、航运、旅游等功能于一体,是国家南水北调东线源头工程。景区生态环境幽雅,令人赏心悦目。樱花、国槐、红枫、腊梅等10万余棵乔木、45万余棵灌木、50万余棵宿根类花卉及500万平方米的草坪,构成“春到引江”、“绿荫护夏”、“红叶迎秋”、“梅香竹海”四时景观,镶嵌在东西两岸。

景区现有三星级沃特龙大酒店、标准网球场、下沉式音乐喷泉广场、落雁塘垂钓中心、引江河工程纪念碑、棋园琴园、以及壁画雕塑等,构成长江边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雕花楼

雕花楼位于高港区中心,始建于清乾隆四年(1739年),俗称“四方楼”,系四合院式两层砖木结构建筑。楼内天井四周、走廊上方、门扇、梁枋等处雕有大量的奇花异草、飞禽走兽、人物故事等图案花纹。内容丰富,寓意深刻,工艺精湛,为省内所罕见。景区有漱芳园、时新堂、光裕厅、凝香阁等景点,配套水榭、连廊、假山、鱼池,重现了翠竹伴岩、曲径通幽的精巧别致小园林。

溱湖国家湿地公园

总面积26平方公里,是集优美生态环境、独特湿地景观、丰厚文化底蕴为一体,以半自然农耕湿地为特色的湿地型自然风景旅游区。公园已形成五大景区,分别为以溱湖为主体的水环境景区,以“麋鹿故乡园”为品牌的湿地生态景区,以“全球生态500佳”为基础的生态农业观光区,以溱湖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而形成的温泉休闲度假区及以溱潼古镇、中国溱潼会船节为代表的湿地人文景区。公园每年举办“中国姜堰•溱潼会船节”、“湿地生态旅游节”、“溱湖八鲜美食节”等一系列重大节庆活动。

溱潼古镇

位于姜堰市东北隅,镇区四面环水,家家枕河而居。古镇建筑独具特色:民居以精巧见长,深巷幽居、麻石铺街、老井当院;小巷九曲十八弯,狭窄处仅可通人,家家相连,户户相通。古镇有唐代古槐、宋代万朵古山茶、明代黄杨等古树名木,与6万平方米的古建筑群及12处文物保护单位相映成趣,熠熠生辉。主要景观有东观归渔、院士旧居、花影清皋、民俗风情馆、禅院古槐、水云楼、水上商谈处等。

高二适纪念馆

高二适纪念馆位于姜堰人民公园内,占地1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纪念馆坐南朝北,为四合院式民族建筑,曲水环绕,花木扶疏,天光水影,市井相望。天井内有高二适先生青铜塑像。馆内陈设毛泽东、郭沫若、章士钊、林散之等名家书法手迹的碑刻、匾额和楹联;藏有高二适先生的遗墨、印章、批注书籍和手稿《柳河东讲疏》、郭沫若、沈尹默等人关于《兰亭序》真伪观点的手迹等珍贵文物800多件。纪念馆内另设有高二适作品陈列馆、翁文炜美术展览馆、费在山与当代文化名人馆、多功能学术演播厅等。

河横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区

河横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区,总面积约42.80平方公里,1990年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 “全球生态环境500佳”称号,1999年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目前有蝴蝶兰成花基地、河横葡萄园、千亩油菜花、灰天鹅养殖基地、特禽养殖场、循环经济示范园等10多个生态景点。是集种养加、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观光农业与休闲农业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区。

溱湖湿地农业生态园

位于溱湖西侧,占地300余亩,总投资约1.2亿元人民币,是全省最大的湿地生态园。园区共分为两大区域,以沈马公路为分界,以南是蔬菜新品种研发,深加工及餐饮、休闲、商务、生活区,以北占地200余亩,为旅游观光、种苗种植推广、采摘、生产示范区。2万平方米的展厅,分为农技与农艺两大主题进行了栽培种植。园区为旅游观光、种苗种植推广、采摘、生产示范区。

李中水上森林公园

位于兴化城西北17公里处,是全省最大的人工湿地生态林,都市人回归自然休闲的天然氧吧。目前整个景区占地面积1550亩,采用林垛沟鱼的立体模式,森林主要以水杉为主,美丽的白鹭在林中穿梭飞翔,使整个景区动静结合,给人以一派心境舒畅的感觉。园内水系丰富,形成了“林中有水、林中有鸟”的水乡景观。这里是野生动物的天堂,林中鸟最多时有6万多只。黄昏时分,百鸟归巢,遮天蔽日,景象蔚为壮观。园区内有林中水巷、板桥栈道、难得糊涂林、步云桥、垂钓区、娱乐区等一批具有现代水乡风光特色的景点。

兴化千岛菜花风景区

位于兴化市西北部。这里河港纵横,块块隔垛宛如漂浮于水面岛屿,有“万岛之国”的美誉。水乡垛田与高山梯田有异曲同工之妙。每当枯水季节,百姓们就将低洼地区水中泥土挖上来,堆积到较高的地方,造成一块块水中小岛式的垛田。垛田大小不等,形态不一,互不相连,非船不能行。置身其中,如同走进古人摆设的水中龙门阵。传说垛田是当年泰州知州岳飞大战金兵摆设的八卦阵。每当清明前后,油菜花开,蓝天、碧水、“金岛”织就了“河有万湾多碧水,田无一垛不黄花”的奇丽画面。

兴化金东门历史文化街区

素有“金东门”之称的兴化城东部地区,是一个由明清古民居群组成的街区,历史上店铺林立,商贾云集,保存着大批完整的明清民居建筑群和诸多历史古迹。先后修复东岳庙、上池斋药店、赵海仙洋楼、家舒巷古民居建筑群、郑板桥故居等文保单位,修缮古城墙、赵状元坊等,恢复了原汁原味的古城传统景观风貌。

兴化拱极台公园

拱极台,古名玄武台,始建于宋朝初年,台高6米,占地•1300平方米,台上建有襟淮楼。古今文人墨客,曾在拱极台上吟诗作赋,留下不少佳作,其中最著名的数《桃花扇》作者孔尚任。现在,经初步整修的拱极台,门楼矗立西首,红柱碧瓦初见辉煌。南河边石砌河岸,清水常流。游艇从海池中划来,可以直通拱极台下。人们坐在游艇中,仰望拱极台,吟诵前贤诗词佳句,足以发思古之幽情。

郑板桥故居及纪念馆

位于兴化市城东板桥景园。前后两进,另有门楼、小书斋。粉墙黛瓦,三方天井,庭院清幽,兰竹萧疏,保持了“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的意境。纪念馆占地6000多平方米,粉墙黛瓦,曲廊环绕,系三层仿古建筑。馆内主要有“郑板桥生平及艺术成就”、“施耐庵文物史料陈列” 、“兴化历代名人”等陈列展览。

纪念馆正南面为四牌楼。重檐四角攒尖,古朴庄重,以悬挂匾额为特色。四牌楼内外挂满各式各样、大大小小47块匾额,旌彰上自南宋下至民国初年之间的75位兴化籍名宦良臣、名人孝子。

纪念馆与李家花园船厅相连通。清咸丰年间扬州富商李小波建花园,内有船厅、方厅、桂花楼、半边亭等建筑。李园形似船状,内外雕刻各种花卉,精美绝伦,酷似画舫停泊在花亭绿荫之下,情趣盎然。

施耐庵陵园

位于兴化市新垛镇施家桥村,墓始建于明初。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兴化县抗日民主政府重修墓区,并于墓前立“大文学家施耐庵先生之墓”碑,墓碑前有砖砌牌坊1座,坊3门,正中门上有“耐庵公坊”4字。1986年兴化市政府依托墓区原有设施及自然风貌,兴建施耐庵陵园,占地50多亩,内有3门4柱施耐庵陵园牌坊、施耐庵石刻塑像、施公桥、四角亭、赵朴初书《重修施耐庵墓记》碑、资料陈列室等,资料室内陈列有研究施耐庵的珍贵史料。

张郭镇

位于兴化市东南部,镇域面积84.5平方公里,总人口6.6万人。是“全国文明镇”、“全国卫生镇”、远近闻名的“水乡都市”。镇区建有5座绿化广场和12公里的河滨绿化带,绿化覆盖率达32%。在省内率先将物业管理引入城镇,委托物业公司管理镇区物业,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服务。镇内商贸区、住宅区、经济园区、生态居民区布局有序。代表苏中园林建设最高水平的农民公园——晨秀园座落其中,景色宜人。身临张郭,能充分感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丰硕成果。

孤山风景区

孤山是靖江最早的陆地,原为海上孤岛,成陆于距今约7000~250万年前。孤山与天目山、黄山(江阴)同出一脉,是天目山的余脉,也是南通狼山以西、连云港云台山以南苏北平原唯一的山。孤山形似坐狮,海拔55.6米,周长1.5公里、占地面积约5.8公顷。远观丛林密布,通体碧绿。从孤山南坡山路拾级而上,依次可见蹑云坊、关圣大帝祠、土神祠、山门、三茅真君祠、仙人台、观音庵、垂门、东岳行宫、不孤亭、望江楼。山脚旁建有靖江烈士陵园和孤山文化广场。每年农历三月三的孤山庙会场面壮观,远近闻名。善男信女纷至沓来,朝山进香,人流潮涌,摩肩接踵。

生祠岳王庙及刘国钧故居

位于靖江市生祠镇中街,东为岳王庙,西为刘国钧故居。

岳王庙原名岳王生祠,于岳飞生前建炎四年(1130年)而建。该庙为宋式建筑,敦重庄严。两边抱柱槛联镌刻“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岳飞坐像置于殿中,两侧是岳飞八稗将之立像,皆栩栩如生。后殿为思岳轩,岳飞像碑立于其中。回廊环抱二殿,嵌有词碑、诗碑和岳飞手书《前出师表》之石刻等。迎思岳桥拾阶而上,可俯瞰岳王庙之全景。

刘国钧故居由故居、敬修堂、善馀厅、国钧堂等建筑组成,民族风格,回廊贯穿,花格门窗,古色古香。正厅弘毅堂内悬挂陆定

一、杨静仁、胡子昂等人题写的匾额,陈列刘国钧生平简历等图文资料,真实再现了这位中国民族工业骄子的艰辛创业历程。故居为两间低矮旧屋,简陋贫寒,内有木纺车、织布机、竹床等刘氏旧物。

靖江人民公园

靖江人民公园位于靖江市中心,始建于民国六年(1917年),名为“公花园”。解放后易名为人民公园。以兰花和山水盆景著称,扬名海内外。园区面积70余亩,森林覆盖率78%,沿湖处均由石块驳砌而成,以艺术多变的态势绰立水边。花草、树木、竹林、砌石倒映水中,配以桥、亭、台、榭的精妙布局,构成小巧玲珑的奇趣雅景,体现出江南园林的古典韵味。

新四军黄桥战役纪念馆

是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镇——泰兴市黄桥镇。1940年9月,陈毅、粟裕在此指挥了著名的黄桥战役,成立了江苏省第一个抗日民主政府。纪念馆下辖三处革命旧址和新四军黄桥战役革命烈士纪念塔。核心景观新四军通、如、靖、泰临时行政委员会旧址——丁家花园,系清代园林建筑,著名地质学家丁文江先生的故居。园内雕梁画栋,檐牙飞空,回廊曲径,多竹堂、桂花厅、小于舟、蝴蝶厅错落有致,假山、鱼池、修竹、乔木相映成趣。《黄桥战役纪念馆展览》就布展在这里,常年对外开放。

中共江浙区泰兴独立支部纪念馆

位于泰兴市横垛镇刁家网,是中共江浙区泰兴独立支部诞生地,也是江苏省苏维埃红色政权的唯一旧址。1992年修复开放,1998年和2001年两次改扩建,现占地13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内设展览大厅、史料展览室、沈毅铜像及旧居、独立纪念碑、烈士亭碑、英名录等。展览大厅分为中、东、西三厅,并有回廊相连。展览以“星火颂”为题,分为播火、斗争、燎原三部分,使参观者身临其境地认识和感受70多年前发生在这片红色土地上可歌可泣的历史。

泰兴人民公园

泰兴人民公园由以自然景观为特色的东北郊新园和以人文景观著称的仙鹤湾风光带组成,一园两块,两园合一。新园分为五大功能区:生态群岛区、水上活动区、花卉景观区、人文纪念区和休闲娱乐区。仙鹤湾风光带南北狭长,绵延数里,分为四区一带一线,即历史人文区、中心功能造景区、滨河休闲过渡区、人口集散区,以及外环休闲景观步行带和水上游览线。四个景区沿水上游览线串联而成。明末清初的嘉树园、原广福寺洗钵池、奎星阁、泮池、大成殿、古延令村、朱东润故居、大会堂、小南海等景点均在风光带上。

泰兴古银杏群落森林公园 位于“中国银杏第一镇”——泰兴市宣堡镇,核心区在张河一带,总面积9700亩。现有定植银杏13800多株,其中千年古银杏3株,200年以上的银杏树1600多株,百年以上的银杏树3800多株。是全国乃至世界罕见的古银杏群落。古银杏枝繁叶茂的巨大树冠和矮干形成了泰兴银杏的独特姿态,片片大树或围于村庄,或分布于沟边、路旁,浑然天成,映衬成趣,犹如华盖云集,四季景色各有千秋。有关专家学者誉之为“自然之奇观,休闲之胜地”。

杨根思烈士陵园

位于泰兴市根思乡。1951年,为祭奠、缅怀特级英雄、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金星奖章”和“一级国旗勋章”获得者杨根思烈士而建。陵园坐东朝西,占地39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3640平方米。整个建筑体现了古典式大屋顶的格调和近代建筑的风度,秉承了中国祠庙式建筑物的古韵,同时又借鉴了园林式建筑的技巧,园内碑、亭、堂、廊巧妙搭置,交错辉映。建筑呈阶梯式拾级而上,依次为大门、陈毅元帅题词的“杨根思烈士碑”、烈士塑像、陈列室、纪念堂。陈列室详细介绍了烈士的成长历程,展示了烈士生前遗物和各种珍贵图片,碑亭中留下了彭德怀元帅的亲笔题词。歇山式工字殿纪念堂及圆丘式衣冠冢显得格外壮观。

泰兴凤灵集团

位于泰兴市溪桥镇,为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凤灵乐器公司是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重点文化出口企业,凤灵提琴连续10年世界销量第一,系全球最大的提琴制造企业。近年来,凤灵集团努力开发小提琴制作工艺的旅游观光价值,争取吸引更多观光游客。2008年公司从美国拉什莫尔山引进一棵七人合抱的千年巨松,该树树龄已有1188年,高88米,是制作小提琴面板的上等之材。在景区内,除了可以了解世界提琴发展史、中国提琴发展史、提琴是怎样制成、西洋乐器中国人为王的奥秘以及家庭作坊和配套生产的异同,还可以体验由木材处理、琴头工艺、秘方刷漆等组合成的“提琴艺术之旅”。

第五篇:三资管理汇报(泰州)

仪征市陈集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我镇位于仪征市北部丘陵地区,地处苏皖两省交界,座落在江淮分水岭上,是个传统的稻麦轮植型的农业乡镇,全镇总面积81.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5万亩,人口近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9万人,辖14个行政村和2个街道居委会。我镇农村财会队伍共有29人,其中14个行政村全部实行聘任委派制,农经站现有编制9人,借用人员3人,编外人员3人。

2000年以来我镇以农村“三资”管理为核心的村集体财务管理实行了“村账镇管”,2005年在江苏省率先实行农村财务“收支两条线”规范化管理模式,并于2006年先后被命名为扬州市和江苏省首批“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乡镇”,2010年以来,在市委农工办和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镇加大投入,改善办公条件,添置更换办公设备,高标准的全面推进农村“三资”信息化管理工作。

一、“三资”管理工作主要做法

1、搭建班子。为了切实强化农村“三资”管理,有序推进农村清产核资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纪委、监察、财政、农经站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陈集镇 “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以镇政府(陈政发【2010】21号)文件下发,办公室设在镇农经站,并成立专门的班子,制定了行之有效的相关管理制度。各行政村也相应成立村级“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上保证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工作的有力开展。工作重点是建立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并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清核”工作,统一口径,统一标准。

2、清产核资。为了强化对村级“三资”进行规范化管理,我们对全镇村级集体资产和资源进行一次清产核资, 并把集体资产分为帐内和帐 1

外进行登记,全面摸清村级资金、资产、资源底子。货币资金的清理主要从收入入手,帐内帐外全面清理,对债权债务的核定主要根据其形成的原因和用途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销。资产核定遵循“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尊重历史,实事求是。资源清查主要通过会议、调查了解、查看原始合同资料、走访农户、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界定。在此基础上,按照管理系统要求,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分类登记汇总,并完善各类资产的租赁(承包)合同,将各村所有资产数据输入系统,建立起有平面图、权证、照片、数据、合同“五有标准”的数据库。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我们先期选择基础较好的1个村进行试点,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3、建立平台。按照市农工办下发的18种清理表格,分类逐项全面清核登记,对债权债务按形成的时间、原因、用途详细进行登记,对资产名称、类型、数量、单位、所处位置、保管人、承包租赁等情况进行登记。将清理出来的全部情况,严格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监督小组、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定案,对核销的部分,履行签字程序,形成会议记录,对清查的集体资源也通过群众代表会议确认。2011年9月份,我镇在市纪委、市委农工办的指导下,安装了农村“三资”信息化管理软件,同时镇政府又投入资金数万元,购买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显示屏、触摸屏、扫描仪、高配电脑等相关硬件设备,建立了村级“三资”信息化管理的操作和监管平台。

4、数据录入。将村组上报清理的情况由农经站汇总核实,报镇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审查确认,镇将清产核资详细情况报市农工办审核把关,及时公示清产核资结果,公示7天后及时收集群众反馈的建议和意见。村组集体清理结果经市农工办审核把关确认后,镇履行报批手续,再报市农工办审核后进行报批手续。农经站再组织力量抽调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将村级账务余额及核实后的资产的基本信息以卡片的形式录入系统,

将村所有资源数据输入系统,并上传图像资料,并加强维护,实现对资金、资产、资源的动态管理。

5、检查完善。在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登记好台账的基础上,据实填写好《仪征市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证申请表》,报市农工办审批后,颁发《仪征市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证》并发放到各村。同时对整套系统所有录入数据进行核实比对,不足之处进行完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各村的概况、全景图、工作动态、资产资源、村级党务、村级财务、百姓事务。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增强村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并按照市农工办统一要求,以镇为单位,集中整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有关档案,村、组分别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整理归档。

二、工作中需注重的问题

1、农村“三资”涉及面广、项目多,既有现金的,又有实物财产的,还有资源性质的;既有可移动产,又有不动产;既有有形的,也有无形的;既有国家支农资金、各项补偿补助款,又有集体收入,还有筹资、捐资等,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多样性,统一模式管理难度较大,这不仅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更需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过程。

2、由于新的“三资”管理软件刚刚运行,系统平台运行还不稳定,给管理部门带来了工作不便。部分功能还不适应管理部门对“三资”管理的需要,例如过去的电算化财务软件新旧不能兼容(衔接),对“三资”管理的连续性有一定影响,对给管理工作带来繁琐。因此,要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动态监控。在日常监督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发现新问题,及时采取新对策,加以完善。

3、要大力宣传农村三资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为农村三资管理提供通力协作。乡镇机构改革是自上而下的,容易忽视农经部门的农村“三资”管理的主要职能,农经部门如果没有法人资格,将无法开设

农村财务管理的基本账户,将对村帐镇管造成很大的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深刻地体会到,领导重视是搞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前提,人员落实是做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措施到位是搞好“三资”管理工作的保证;镇村配合、上下联动是做好“三资”工作的关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进行完善:

1、依托农经站建立全镇农村“三资”管理中心,代表镇人民政府对农村“三资”的“核实、处置、租赁、发包及交易”等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管。

2、继续加大对“三资”管理工作的管理力度,重点强化对村级财务年度预决算和村级工程性项目的资金的管理。

3、进一步加强农村 “三资”管理软件系统的研究,总结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加强业务及操作学习,确保“三资”管理系统平稳运行。

4、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我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我镇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与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各位领导,我镇在“三资”管理工作中虽然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是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待提高。我们将在工作中,进一步探索管理思路,力争将我镇“三资“管理工作迈上一个崭新的平台。

陈集镇农经站

2012年7月25日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我爱学校范文下一篇:碳钢选用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