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支行反洗钱自查

2022-08-23

第一篇:城东支行反洗钱自查

城东支行反洗钱自查(推荐)

城东支行[2011]46号

关于反洗钱工作的自查报告

西乡农村合作银行:

根据人民银行、省联社对2010年反洗钱工作检查情况来看,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方面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操作规范和要求随意性大。为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利用金融机构从事洗钱活动,维护金融安全,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以及反洗钱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我支行对辖内8个网点的反洗钱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建立情况。2005年10月,我支行成立了以支行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主办会计及分理处主任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反洗钱工作领导机构。为了使此项工作落在实处,于今年年初又再次重申领导小组的岗位职责,明确了反洗钱工作责任。

其次是以各营业网点为单位成立了相应的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确定营业网点会计为反洗钱审核员对本网点日常业务往来情况进行专门业务审核和资料收集,由网点出纳人员为反洗钱业务员负责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填报工作,并指定了反洗钱A、B岗人员,明确反洗钱领导小组每个成员的工作职责,且按照上级要求,各网点反洗钱岗位人员调整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支行备案。

2、反洗钱内控制度建立情况。近年来,我支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城东支行反洗钱工作实施方案》、《城东支行反洗钱内控制度》、《城东支行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内控制度》、《城东支行年反洗钱工作计划》等,对反洗钱工作做了全面安排和部署,职责分工明确,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

3、客户开户审查情况。一是各网点基本能够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按照“了解客户”制度原则,在客户办理开户时,严格审查客户提供的材料、证明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二是能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从2007年7月起各网点坚持在公民身份联网核查菜单中进一步进行核实公民身份的真实性, 客户尽职调查制度得到落实,暂未发现有匿名、假名、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帐户开立。

4、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因城东支行各网点地处山区,经济发展缓慢,市场不活跃,现金流量较小,大额支取相应较少,但能按照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大额现金、转帐支付

交易的监测,落实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建立了《大额现金备案登记簿》、《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登记簿》。按照“了解客户”制度原则和审慎性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交易数据。截止2011年6月20日共填报可疑交易272笔,金额为13074.9万元。大额交易数据401笔,金额为8191万元。其中个人可疑交易为214笔,金额为9685.2万元;对公可疑交易58笔,金额为3389.7万元;个人大额交易为360笔,金额为5985万元;对公大额交易41笔,金额为2206万元。同时能够严格执行西乡农村合作银行对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和转帐支付审批权限,有效地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银行进行洗钱活动。

5、根据陕西西乡农村合作银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按照(西合银发[2009]309号)文件精神,我支行辖内各网点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在掌握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交易的实际受益人的基础上,对与2009年12月31日之前,已将与营业机构建立业务关系、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客户进行了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同时填写了洗钱风险等级划分表。对日常发生的业务中,初次与机构建立业务关系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等级划分工作,每半年能做到对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情况进行统计一次。

6、资料收集及保管。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是反洗钱工作的基础,是“了解你的客户”原则的基本要求,也是进行大额和可疑交易分析的基础。各网点的临柜人员能够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

提高了执行制度的主动性、自觉性,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其在办理业务时对客户进行有效地识别,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交易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和交易资金来源。各营业机构能够严格执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有关保密条款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能够按规定保存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资料及交易记录,对客户信息数据和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信息档案资料能够按规定进行保管等,未发现泄漏客户信息、存款人信息和交易信息的行为发生等问题。我支行能严格执行有关保存帐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规定,各营业机构对《大额支付登记簿》、《大额现金审批登记簿》、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存款人账户资料及交易信息记录等资料,能够按月收集,按年整理,装订成册,纳入会计档案进行管理,并按规定保存5 年,便于反洗钱调查和监督管理。

7、反洗钱宣传和业务培训情况。为提高全体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全体员工的反洗钱意识,切实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分析、识别能力,认真做好各项反洗钱工作。一是自反洗钱工作开展以来,合行先后多次组织了反洗钱相关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和考试,以便让临柜人员及时掌握最新的反洗钱知识,不断增强员工的反洗钱工作技能;前期按照陕农信联社发〔2011〕111号文件,《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011年反洗钱工作安排意见》着手对相关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反洗钱培训;二是支行在平时的会计例会及各种工作总结及安排会议上以会代训的方式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全体员工逐步提高了反洗钱思想认识,增强了反洗钱分析和

识别能力;三是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我支行在每年的5月、11月份开展了反洗钱宣传工作,主要采取了电子宣传标语、张贴反洗钱宣传画、挂横幅、分发传单、播放光碟以及通过窗口向客户派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客户宣传反洗钱知识及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介绍洗钱活动基本特征及洗钱犯罪的危害性。加强反洗钱知识普及和相关金融法规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和客户群体的法律意识,形成了良好的抵制、打击反洗钱活动的社会氛围。

二、 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客户信息资料不健全(不合规)。

1、综合网络大集中时,个人储蓄存款帐户自动转入个人结算帐户,相关的信息资料逐步收集但仍未收集齐全。

2、受地理环境影响,我们面向农村服务于农民。代发农村低保、优抚金、退耕还林款、粮食直补款等几乎设计到每家每户,大量开立个人结算帐户,但在收集客户信息资料时,困难重重,资料收集不全。但本着“了解客户”的原则予以开立。主要是部分农户无身份证且多数身份证为一代身份证已过期。

(二) 、制度贯彻执行力度不够。

1、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执行不严。部分网点在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上不严格,主要表现在代理人办理业务时,未在原始凭证上签署代理人身份信息。

2、客户风险等级划分不及时。部分网点对日常发生的业务中,初次与机构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未及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客户风

险等级等级划分工作。

3、个人结算户开户申请书要素填写不全或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个别申请书未填写发证机关,客户地址记载不详细等,还有个别外地户口客户的地址登记不符合要求,在登记地址时登记为身份证上的地址信息而不是登记客户的常住地址,不便于联系客户。

4、客户身份资料保存方面。单位结算账户开户资料能严格做到“一户一袋、分袋管理”,并能逐户建立资料目录,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由于户数较多,前期已归档的资料未建立目录清单。在自查中支行已于2011年4月15日安排了(陕西西乡农村合作银行城东支行关于做好反洗钱、账户年检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网点对以前年度已归档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资料要重新对资料逐页编码编制清单。

5、基层员工未充分认识《反洗钱法》和反洗钱“两个办法”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报着地处山区,经济不发达、“了解客户”、不会出现洗钱活动的侥幸心理,因此缺乏学习和积极探索能力以及可疑支付交易的判断能力,没有实践经验。

三、整改意见及今后要求

1、 继续加强《反洗钱法》及相关法规的学习,使每位员工深刻领会到《反洗钱法》及配套规章的立法精神及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员工反洗钱业务水平,增强反洗钱识别能力,熟练掌握反洗钱的各项业务技能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一线员工反洗钱的意识。

2、 建立健全反洗钱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开展反洗钱工作,提高反洗钱工作质量,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将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

3、 加强培训,提高反洗钱意识和工作能力。城东支行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反洗钱学习培训计划和措施,开展全面、系统的专业培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反洗钱人员的政策水平、操作能力和专业素质。

4、 大力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反洗钱意识。通过集中宣传和柜面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客户介绍洗钱活动的基本特征、公民的反洗钱义务等,从而促使客户和群众了解反洗钱、认识反洗钱、支持反洗钱、使反洗钱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深入人心,让洗钱活动的危害性得到社会的普遍认识。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主 题 词:

反洗钱

自 查

内部发送:行长

(二)、档

(一)

共印(4)份

联 系 人:张银家

联系电话:6221547

西乡农村合作银行城东支行

2011年6月20日

第二篇:万用支行反洗钱自查报告

支行反洗钱自查报告根据 9 月 13 日总行下发的(2011)335 号《关于开展反洗钱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后,我支行迅速根据文件要求展开全面认真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 反洗钱 组织机构及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2011 年初,我行成立了以秦艳行长为组长、朴莹营 业室主任为副组长、 会计柜员周格曼和袁姝君为成员的反洗钱领导小组, 完善了反洗钱工作 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下辖反洗钱日常工作办公室和反洗钱调查联络小组, 确保反洗钱工作的 顺利开展。自反洗钱小组成立以来,在组长秦艳行长的带领下,全行范围内大力开展反洗钱 工作,对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内设办事机构、各具体岗位的职能、职责做明确分工,不 定期组织检查, 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 反洗钱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及成员变动情 况,都做到及时上报上级内审合规部。

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持续识别及重新识别 情况。 来我行办理开户的客户,我行前台人员都能做到对其客户进行身份识别,如登陆公 安局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对无法提供有效证件或合理说明的, 依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停止对 其办理业务。 在办理对公客户开户时, 除了对法人和来行办理业务的授权代理人进行身份核 查外, 我们还要求企业提供有效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 代码证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等资料 进行核查。 ;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的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 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 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 在客户变 更本人或企业信息时, 做到了及时更新我行保存的原有效客户信息, 并重新识别客户身份及 做好资料保管工作。

三、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情况。 根据人民银行及本行有关规 定登记、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及时进行联网核查。能够按规定期限保存客户账户 资料,建立存款人信息数据档案,保存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信息资料等,客户尽职调查制 度得到落实,暂未发现有证件不符合要求、数据留存资料留存不完整的账户。

四、大额交 易和可疑交易数据上报及备份情况。 我行已建立台账制度和异常交易报告制度,制订《大 额转账登记簿》 对大额现金支付业务、大额转账支付业务进行详细登记、分析,防止不法 , 分子利用我行进行洗钱活动。对出入我行的大额现金支付、大额转账支付实行有效的监测, 凡支付金额超出审批权限以上的交易,不论是否出现异常,都能够主动上报。对记录大额交 易信息笔笔核实,确保大额交易相关审批表及登记簿的记录相吻合。在核查客户信息时,暂 未发现大额交易内容与客户身份基本信息不符情况。 在填报我行反洗钱系统时, 严格按照总 行要求进行填报, 保证可疑特征和可疑行为描述填报的真实性。 未出现过接收错误及补正回 执情况。对记录的数据按要求做到了及时性和保存的完整性。

五、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工作 情况。 根据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及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反洗钱日常工作办公室 对客户风险等级进行了划分、登记、上报工作,在每次的初评结束后,持续关注客户,及时 更新客户资料, 强化洗钱监督,防范洗钱风险。

六、曾接受内、外部反洗钱检查情况及相 关整改情况。 按时报送总行反洗钱系统报表数据,报送的数据真实、完整、规范;在人行 或上级行现场检查前根据要求开展了反洗钱自查工作, 并及时总结, 对提出的反洗钱工作检 查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

七、反洗钱培训与宣传活动。 2011 年 上半年,我支行积极开展了反洗钱活动,通过在周边 4S 店、华明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 报和分发反洗钱知识传单,结合本行工作实际,进行广泛的宣传。不断加强公众反洗钱知识 普及和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的教育,提高客户几公民的法律、法规意识,积极配合总行的反洗 钱工作,形成良好的抵制、打击洗钱活动的社会氛围。我支行根据总行反洗钱工作要求,认 真组织全员学习和领会有关反洗钱文件精神, 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 并将反洗钱学习活 动摆上工作日程,让员工不断增强反洗钱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在每次反洗钱宣传活动 过后,反洗钱领导小组都做了全面的分析、总结,为未来的反洗钱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我行在反洗钱工作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我支行基本上能按照反洗钱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但在实际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如部分员工对反洗钱缺乏系统理论知识和足够的实践经

验;大额支付和可疑交易监测与识别能力有待进一步 提高等。今后,我支行将按照总行反 洗钱工作要求,第一,重点做好反洗钱自查工作,在自查中查找缺陷漏洞。二是继续加强现 金支付交易监测和转账支付交易监测,做好系统补录工作,防止和打击非法洗钱活动。三是 完善客户资料,保证客户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四是进一步加强反洗钱的工作力度,确保 我行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市人民银行工作安排,我社于五月至六月期间对辖内信用社的反洗钱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联社于2009年5月份制定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主要检查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度(永信联函字[2009]043号),并于2009年6月10日在综合业务系统存款业务交易中新增反洗钱维护子交易,实现对反洗钱工作的实时监测分析。

二、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工作机构,并配备必要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反洗钱工作,能够做到“三明确”、“二落实”,将反洗钱工作职责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由会计出纳科专门负责收集全辖反洗钱工作及大额支付报告和可疑支付报告,按月报送人民银行,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基层机构的反洗钱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制定有效的反洗钱措施:

1、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按照“了解客户”制度原则,在客户办理开户时,柜面业务人员严格审查客户提供的材料、证明文件和资料(如身份证、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码证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的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

2、在综合业务系统上按规定期限保存客户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建立存款人信息数据档案,保存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信息资料,包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其有效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开户的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住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要资金往来对象、账户的日平均收付发生额等信息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所等信息。

3、按规定每月报送大额交易、可疑交易报告的相关资料及报表。

4、于五月中旬开展对客户的反洗钱宣传工作,并将反洗钱培训摆上工作日程,采用以会代训的形式,让工作人员尽量掌握有关反洗钱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提高可疑支付交易资金的识别和分析能力,增强反洗钱工作能力。

四、精心组织自查工作,对2008年以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主要检查项目通过账薄原始记录、综合业务系统的大额支付进行逐笔审查。其中

(一)大额交易方面检查涉及项目

1、对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

2、对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解付;

3、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二)可疑支付交易方面检查涉及项目。对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以下项目进行分析和识别: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三)经自查,未曾发现开立有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没有为身份不明确的客户提供存款、结算等服务;暂时未发现相关的企事业及个人结算账户有可疑支付交易的行为。

五、检查中发现的不足之处:

1、反洗钱有关的资料及相关信息基本上都是以电子信息形式存储,纸质材料不够齐全。

2、由于我社系统格式的特殊性,所打印出的反洗钱材料和人民银行规定的格式(包含报表的格式以及纸张的类型等)存在的一定的差距。

3、由于反洗钱还是一项较为陌生的工作,基层从业人员对反洗钱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足够的实践经验,有待进一步提高辨别可疑支付交易的判断能力。

银行反洗钱自查报告

州分行:

根据甘邮银发(2011)120号文件精神安排,我县支行结合本县邮政金融反洗钱工作实际,对县支行及辖区金融网点进行了反洗钱工作的自我检查,现将本次工作情况上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1、 我行根据邮政金融网点人员变动及县支行实际人员情况,重新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县邮政、支行管理人员以及储蓄所主任是反洗钱具体负责人,有效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并监督各网点反洗钱工作正常运转。

2、反洗钱领导活动小组设在县支行综合办公室,确定专门反洗钱管理人员,进行本部门反洗钱培训、报表上报、自查等日常工作。

3、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均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能够按规定获取客户身份资料,对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1、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县支行在行内及各个网点转发了《甘肃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指导意见》、《甘肃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考核评估办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甘肃省分行反洗钱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并责任到网点负责人落实制度学习、执行。

2、客户身份识别情况。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发生挂失等特定业务时,按照规定登记、审核、留存客户身份证件。

3、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情况。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真实、完整,按照反洗钱规定期限保存,不存在反洗钱信息失泄密情况。

4、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大额交易个人储蓄20万元以上、公司业务50万元以上和可疑交易报告按规定上报,数据采集完整,报告按照人行规定及时规范上报。

5、根据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及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安排储蓄所主任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登记、上报工作,强化洗钱监督,防范洗钱风险。

6、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按时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的非现场报表真实、完整、规范;在人行或上级行现场检查前根据要求开展了反洗钱自查工作,并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对提出的反洗

钱工作检查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

7、配合反洗钱案件协查、调查。主要对大额或一天笔数较多等异常资金交易及时关注,认真分析和判定,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重点可疑交易情况,积极主动配合当地人民银行和侦查部门开展反洗钱调查,报送的调查结果准确及时,分析报告规范完整。

8、反洗钱工作稽核审计情况。根据州分行安排的反洗钱内部审计,对审计结论积极整改落实。

9、反洗钱文件资料报送和报备。及时上报人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反洗钱信息员报备。按照要求及时、有效、规范地报送各类工作报告、报表、规章制度等反洗钱文件资料。

10、反洗钱宣传、培训情况。按照监管机构及上级行的要求开展反洗钱宣传。 根据上级行本反洗钱培训计划,以集体学习和自学两种方式相结合,对各网点进行反洗钱培训,。

11、反洗钱工作配合情况。积极配合当地人民银行以及上级分行开展各类反洗钱检查和相关工作。

12、反洗钱考核评估情况。通过对县支行及各个网点进行反洗钱综合考核评估,基本合格。

综上所述,我县支行各个岗位基本能够履行反洗钱职责,但在工作中还是缺乏一定主动性,缺少反洗钱相关制度学习和宣传,培训工作有待加强。反洗钱岗位以及各个网点工作人员反洗钱意识薄弱,需要不断增进相关知识,改进反洗钱工作,我县支行会根据自身的欠缺,弥补不足,强化工作,有效提高我县支行反洗钱工作质量。

第三篇:银行支行反洗钱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银发(2011)120号文件精神安排,我县支行结合本县邮政金融反洗钱工作实际,对县支行及辖区金融网点进行了反洗钱工作的自我检查,现将本次工作情况上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1、我行根据邮政金融网点人员变动及县支行实际人员情况,重新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县邮政、支行管理人员以及储蓄所主任是反洗钱具体负责人,有效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并监督各网点反洗钱工作正常运转。

2、反洗钱领导活动小组设在县支行综合办公室,确定专门反洗钱管理人员,进行本部门反洗钱培训、报表上报、自查等日常工作。

3、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均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能够按规定获取客户身份资料,对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1、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县支行在行内及各个网点转发了《甘肃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指导意见》、《甘肃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考核评估办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甘肃省分行反洗钱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并责任到网点负责人落实制度学习、执行。

2、客户身份识别情况。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发生挂失等特定业务时,按照规定登记、审核、留存客户身份证件。

3、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情况。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真实、完整,按照反洗钱规定期限保存,不存在反洗钱信息失泄密情况。

4、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大额交易个人储蓄20万元以上、公司业务50万元以上和可疑交易报告按规定上报,数据采集完整,报告按照人行规定及时规范上报。

5、根据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及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安排储蓄所主任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登记、上报工作,强化洗钱监督,防范洗钱风险。

6、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按时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的非现场报表真实、完整、规范;在人行或上级行现场检查前根据要求开展了反洗钱自查工作,并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对提出的反洗钱工作检查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

7、配合反洗钱案件协查、调查。主要对大额或一天笔数较多等异常资金交易及时关注,认真分析和判定,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重点可疑交易情况,积极主动配合当地人民银行和侦查部门开展反洗钱调查,报送的调查结果准确及时,分析报告规范完整。

8、反洗钱工作稽核审计情况。根据州分行安排的反洗钱内部审计,对审计结论积极整改落实。

9、反洗钱文件资料报送和报备。及时上报人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反洗钱信息员报备。按照要求及时、有效、规范地报送各类工作报告、报表、规章制度等反洗钱文件资料。

10、反洗钱宣传、培训情况。按照监管机构及上级行的要求开展反洗钱宣传。根据上级行本反洗钱培训计划,以集体学习和自学两种方式相结合,对各网点进行反洗钱培训。

11、反洗钱工作配合情况。积极配合当地人民银行以及上级分行开展各类反洗钱检查和相关工作。

12、反洗钱考核评估情况。通过对县支行及各个网点进行反洗钱综合考核评估,基本合格。

综上所述,我县支行各个岗位基本能够履行反洗钱职责,但在工作中还是缺乏一定主动性,缺少反洗钱相关制度学习和宣传,培训工作有待加强。反洗钱岗位以及各个网点工作人员反洗钱意识薄弱,需要不断增进相关知识,改进反洗钱工作,我县支行会根据自身的欠缺,弥补不足,强化工作,有效提高我县支行反洗钱工作质量。

第四篇:XXX银行支行反洗钱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银发(2011)120号文件精神安排,我县支行结合本县邮政金融反洗钱工作实际,对县支行及辖区金融网点进行了反洗钱工作的自我检查,现将本次工作情况上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1、 我行根据邮政金融网点人员变动及县支行实际人员情况,重新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县邮政、支行管理人员以及储蓄所主任是反洗钱具体负责人,有效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并监督各网点反洗钱工作正常运转。

2、反洗钱领导活动小组设在县支行综合办公室,确定专门反洗钱管理人员,进行本部门反洗钱培训、报表上报、自查等日常工作。

3、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均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能够按规定获取客户身份资料,对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1、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县支行在行内及各个网点转发了《甘肃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指导意见》、《甘肃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考核评估办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甘肃省分行反洗钱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并责任到网点负责人落实制度学习、执行。

2、客户身份识别情况。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发生挂失等特定业务时,按照规定登记、审核、留存客户身份证件。

3、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情况。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真实、完整,按照反洗钱规定期限保存,不存在反洗钱信息失泄密情况。

4、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大额交易个人储蓄20万元以上、公司业务50万元以上和可疑交易报告按规定上报,数据采集完整,报告按照人行规定及时规范上报。

5、根据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及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安排储蓄所主任进行客户风险等(转载自文秘家园http://,请保留此标记。)级划分、登记、上报工作,强化洗钱监督,防范洗钱风险。

6、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按时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的非现场报表真实、完整、规范;在人行或上级行现场检查前根据要求开展了反洗钱自查工作,并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对提出的反洗钱工作检查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

7、配合反洗钱案件协查、调查。主要对大额或一天笔数较多等异常资金交易及时关注,认真分析和判定,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重点可疑交易情况,积极主动配合当地人民银行和侦查部门开展反洗钱调查,报送的调查结果准确及时,分析报告规范完整。

8、反洗钱工作稽核审计情况。根据州分行安排的反洗钱内部审计,对审计结论积极整改落实。

9、反洗钱文件资料报送和报备。及时上报人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反洗钱信息员报备。按照要求及时、有效、规范地报送各类工作报告、报表、规章制度等反洗钱文件资料。

10、反洗钱宣传、培训情况。按照监管机构及上级行的要求开展反洗钱宣传。 根据上级行本反洗钱培训计划,以集体学习和自学两种方式相结合,对各网点进行反洗钱培训。

11、反洗钱工作配合情况。积极配合当地人民银行以及上级分行开展各类反洗钱检查和相关工作。

12、反洗钱考核评估情况。通过对县支行及各个网点进行反洗钱综合考核评估,基本合格。

综上所述,我县支行各个岗位基本能够履行反洗钱职责,但在工作中还是缺乏一定主动性,缺少反洗钱相关制度学习和宣传,培训工作有待加强。反洗钱岗位以及各个网点工作人员反洗钱意识薄弱,需要不断增进相关知识,改进反洗钱工作,我县支行会根据自身的欠缺,弥补不足,强化工作,有效提高我县支行反洗钱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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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某支行反洗钱工作信息

反洗钱工作信息

********经常利用晨会时间向全体员工宣传和学习反洗钱思想精神,力求使每位员工都能够深刻地领会反洗钱的精神和意义,牢固树立反洗钱法律责任和依法合规经营的思想,来规范和加强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监测,以构建更加完善的金融机构管理体系,从而更好地发挥********职能,维护好********反洗钱工作的合法、稳健运作。 在近两个月********坚持做到 :

一、在单位开立结算账户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单位客户开户资料及经办人身份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详细询问了解客户有关情况,根据其经营范围开立相对应的科目账户;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

二、对于开立个人账户,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开户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到中国人民银行所提供的联网身份核查网站进行身份验证,身份验证相符后进行开户操作,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

三、对现有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建立存款人信息资料库,对不符合要求的存款账户(如营业执照过

期或被注销的),已通知客户尽快提供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销户手续。

四、提取现金方面,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的制度,对明显套现的账户不给予现金支付。我支行坚持每天对每笔超过5万元(含)的现金付款和每笔超过10万元(含)现金收款业务进行身份核查,并要求个人或单位大额支取现金需提前一天预约;对大额现金收付、大额转账交易都设立了手工大额登记簿。

五、严格监管和控制公款私存现象。我支行成立专项小组专门对有意要套现或公款私存的帐户实施严格监控,狠抓狠管杜绝类似这样的帐户发生,以确保我行结算帐户都能合规性地运作,单位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的大额现金收支和大额转账收付等现象,经过我支行员工的深入了解和观察,都是属于正常结算业务范围,没有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

在近两个月,********没有出现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出现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的现象等可疑支付交易。

********201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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