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前的检测管理制度

2023-04-08

制度是工作的抓手,也是长效机制形成的保障。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的收集整理的《输血前的检测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输血前的检测管理制度

输血前的检测管理制度

根据输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于申请输血的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测,包括:

一、血常规检测:评估输血适应症。择期手术或输血浆前需加做凝血常规。

二、输血相容性检测:ABO血型正反定型、Rh(D) 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和交叉配血试验。

1、交叉配血试验必须在盐水相试验基础上,加做检查IgG血型抗体非盐水相试验(如间接抗人球蛋白法、酶法、聚凝胺法、玻璃珠法和凝胶法等)。

2、凡遇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多次输血的患者,均应做不规则抗体筛检。

三、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

1、首次输血患者必须在输血前进行检查,将检测结果完整填写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和《临床输血申请单》上;间隔三个月后再次输血,应重新进行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

2、急救输血时,必须在输血前采集送检标本,填写结果处可标明“标本已抽,结果未回”字样,并在病历记录中描述、备案,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及时将报告单粘贴于病历保存。

第二篇:医院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项城市卫校中西医结合医院

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一、受血者在输血申请前应完成以下检测

1、ALT、乙肝五项、 Anti-TP、Anti-HCV、Anti-HIV1/2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或近亲属;

2、ABO血型正反定型及Rh(D)血型检测;

3、血常规的检测;

将以上检测结果在“临床输血申请单”逐项填写;急救用血时需在抽取交叉配血标本之前或同时抽取上述检测项目的标本并送检,并于临床输血申请单上备注“已抽血送检,结果未回”。

二、临床输血申请单与血液标本的核对

1、检查送检血液标本标签受血者信息是否与“临床输血申请单” 受血者信息是否完全符合,否则应拒收标本,要求重新抽取血液标本送检;

2、检查“临床输血申请单”受血者是否符合相关输血指征;

3、检查输血申请量是否符合用血申请分级管理要求,是否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医务科审批。

4、不允许接收溶血标本,对急性溶血性贫血和烧伤病人的溶血标本,在试验前

后必须作溶血程度的比较;

三、交叉配血前应完成以下检测

1、复检受血者的ABO血型及Rh(D)血型是否与申请单血型一致;

2、复检供血者ABO血型及Rh(D)血型是否与血袋一致(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可除外)

3、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的受血者,应在交叉配血前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检,阳性结果应进行抗体鉴定试验;交叉配血不合时也应做不规则抗体筛检;

四、交叉配血试验

1、受血者交叉配血时所用的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2、输血科在交叉配血前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正确无误后再进行交叉配血;

3、凡是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4、输血科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认真仔细做好交叉配血试验,交叉配血必须采用能检查不完全抗体的实验方法,即盐水相与非盐水相两种方法配血,

如盐水配血法+凝聚胺配血法、盐水配血法+微柱凝胶法等;

5、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操作相符时,方可报告;详细填写好“输血记录单”, “输血记录单” 必须内容完整、准确,双人签名,时间精确到分;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输血记录单”;

6、用于输血相容性检测的试剂应符合相应标准,同时做好试剂的质量控制工作;

7、用于输血相容性检测的仪器设备符合相应要求,做好日常维护,确保仪器设备正常使用;

五、配血后管理

1、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标本于20C~60C保存至少7 天,以备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2、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各类输血相关文书须保存十年。

第三篇: 输血相容性检测制度

1. 临床标本采用二次血型法即住院患者普查血型鉴定,输血前再复查血型一次。 2. 血型鉴定、抗红细胞不规则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试验均采用微柱凝胶卡片法,血型复查运用试管法或玻片法。另运用盐水凝集试验、凝聚胺试验、吸收试验及放散试验辅助鉴定红细胞血型抗原和抗体。遵照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规程。 3. 必须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ABO血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

4.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血小板应采用ABO血型同型输注。

5.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参见相关文件)。

6.血型鉴定作正反定型,常规应用微柱凝胶卡片法,疑难结果以试管法为准,血型复查常规使用试管法或玻片法为准、交叉配血试验和抗筛试验以抗人球蛋白微柱凝胶卡片结果为准。

7.开展不规则抗体筛查。凡遇下列情况时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不合时;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接收多次输血者。

8.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9.做好质量控制。每批试剂和质控品均做验收评价,每日室内质量控制合格情况下检测临床标本。

第四篇:输血相容性检测管理制度

1、实验要求 血清和血浆都可以用于交叉实验和抗体检测,最好是血清标本,标本使用限制在 3 天内。一般不允许使用溶血标本,对急性溶血性贫血和烧伤病人的溶血标本,在实验前后必须做溶血程度的比较。标本和输血申请单上的所有资料必须填写清楚 并完全符合,否则应重抽标本。对所有用过的献血员和受血者标本必须在 1-6℃冰箱至少保存15天,所有实验都必须保证观察和记录同时进行,且记录和资料都必须至少保存 5 年。

2、血型检查

要求完成病人 ABO 正反定型、Rh(D),献血员血型 ABO 正反定型(必要时做 Rh 血型)

3、交叉配血试验

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输血前血标本要能够代表患者当前的免疫学状态。如果患者最近的红细胞输注发生于24小时之前,现在又要输注红细胞,最好重新采集一份血标本进行交叉配血试验。因为患者接受献血者红细胞的免疫刺激,可迅速产生针对献血者红细胞的抗体,所以为确保患者始终接受配合的血液,新鲜的血标本非常必要。若患者反复输血,则不需要每天采集血标本。但是应该每隔三天对这些患者进行一次抗体筛选及鉴定,随时了解是否有新的不规则抗体产生。

4、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献血者血标本,复查受血者和献血者ABO血型、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配血完成后要对每一袋待发血液发交叉配血试验相合性报告单。

5、全血、红细胞制品、手工分离的浓缩血小板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的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输注新鲜冰冻血浆、普通冰冻血浆和冷沉淀应ABO血型同型或相容输注。

6、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

7、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必须坚持复核制度。两人或两人以上上班时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将结果先填写在《血型、交叉配血登记表(本)》上,然后填写《血型鉴定报告单》和《交叉配血报告单》。最好在报告单上盖上“已复核”印章,签上全名方可发出报告。

8、血时要逐项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 ABO 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 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 血时 Rh(D)检查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9、申请输血者,受血者必须在输血前做有关检查,内容包括血型、血红蛋白、血小板计数、血细胞比容、ALT、HBsAg、抗-HCV、抗-HIV1/

2、梅毒,检验结果录入病历保存。急诊输血患者可在输血之前留取血标本,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留取血标本的时间及“结果待报”字样,待结果出来之后将报告单入病历。

第五篇:输血前和输血期间管理制度

一、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生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及/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二、护士接到输血医嘱时,两人认真核对医师填写好的《输血申请单》的正副联,并将填写完整的《输血申请单》的副联粘贴于配血管上。

三、采集血标本时,护士持《输血申请单》及贴有标签的试管至患者处,当面核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门急诊号、血型和诊断,无误后方可采血,采血后两人在《输血申请单》下面签名。操作要求:一人一次一管。

四、采集血标本时,不得在输入大分子溶液通道中取血,应在另侧肢体血管取血,以防影响血型交叉试验结果。

五、采血后由医护人员或专人将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与血库工作人员双方逐项核对。护士收到血型鉴定单时,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无误后通知患者或家属,并将血型鉴定单粘贴于检查报告粘贴纸右上角,两人在血型鉴定单右上角上签名。

六、取血时必须携带病历和《病人专用领血单》、《血型鉴定报告单》。取血护士与血库人员双方交接核对:

1、受血者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门急诊号、血型(包括Rh因子)、血液成分、血量;

2、核对血袋标签: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包括Rh因子)、血液的有效期;

3、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液,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及凝块。双方核对无误后,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共同签字。

七、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拒领: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八、血液领回病房后,由两名医护人员共同负责核对,核对的信息同取血时的信息,无误后登记在输血登记本上,并在《输血申请单》反面签名。如有两袋及以上的血液,先进行总核对,然后一袋一核对一签名。

九、血液从血库取出后30min内进行输血,不得加温,输血前将血袋内成分轻轻摇匀,避免剧烈振动,输血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输入的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酸性或碱性药物、高渗或低渗溶液,以防血液凝集或溶解。

十、输血时,必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至床旁,用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血型(包括Rh因子)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严格执行“三查十对”,三查即查血的有效期、血液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十对即对受血者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型鉴定单、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供血者血袋条形码编号、血液成分、血量、血袋编号。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十一、护士在采集血标本及输血时,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进行核对。所有患者除均要使用床头牌识别外,清醒患者另外使用“反问式”的识别方法,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另外使用“腕带”识别。

十二、输血前、后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两袋血之间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十三、输血过程中应掌握先慢后快原则,开始输血时速度宜慢,观察15min无不良反应后,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输血全过程和输血后30min内都必须严密观察有无输血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更换输血器,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

2、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和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3、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积极配合抢救,并保留剩余的血液及输血器具供检查分析原因。

13、输血完毕,及时收回输血袋并登记于专用记录本上,回收的血袋集中放置于4℃冰箱内,于24小时内由工勤人员签收并送回血库。

十四、如有输血反应,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送血库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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