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

2022-09-09

第一篇: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

2015年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公寓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寓管理委员会是学生会副主席级机构,对团委负责,受学生处公寓科指导的重要学生组织。

第二条 公寓管理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学生会章程,以管理公寓学生、服务公寓学生、引领公寓学生为宗旨,是社区学生与学校、教师沟通联系的纽带。 第三条 公寓管理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活动,促进全体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在学生处的指导下参与学生管理工作,组织和领导各学院学生会自律部、各行政班级、各寝室开展工作,共同协助学校维护校区正常的生活和教学秩序,维护社区的稳定。 (三)进行校纪宣传教育,做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协助学校解决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引导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促进同学们与教职工的交流和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生学习、生活环境。

(五)接受同学们和学校各部门的投诉,组织调解工作,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的运行和同学们的权益。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公寓管理委员会由一团六部组成,分别为主席团、综合事务部、安全督查部、卫生检查部、科教文化部、公寓建设部、纪检考核部。 第五条 公寓管理委员会各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席团职能:

1、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2、拟定公寓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并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部长做好工作。

3、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及安排工作。

4、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处理公寓管理委员会各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负责发展、培训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

6、审批各部门财务预算和本会资金使用。

7、定期向学生处汇报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8、主席兼任校学生会副主席,协调好本会与其他校级组织的沟通联系工作。

(二)综合事务部职能:

1、协助公寓科进行思想教育管理工作,参与开展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

2、协助主席团做好日常事务,负责会议有关事宜,做好会议记录,印发会议纪要。

3、管理公寓管理委员会的印章,对需盖章的资料、证书、奖状等进行核实和盖印。

4、负责公寓管理委员会数据统计、资料存档和整理工作。 5. 负责公寓管理委员会制度建设工作。

6、负责公寓管理委员会的财产管理和采购工作。

7、负责干部、干事的选拔,公寓管理委员会的后备人员的储备与培养。

8、负责公寓学生权益维护工作。

9、负责收集学生公寓学习、生活意见,做好宣传解释解答工作。

10、负责公寓学生创业工作。

11、负责公寓管理委员会后勤保障工作。

12、负责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干事表彰评比。

(三)安全督查部职能:

1、负责公寓纪律巡查。

2、负责公寓学生违纪专项检查及处理。

3、负责公寓学生就寝情况抽查。

4、负责公寓安全检查工作。

5、负责公寓安全隐患排查、消防演练、应急情况处置工作。

(四)公寓建设部职能:

1、负责各公寓管理部门工作。

2、负责寝室标准化创建工作。

3、负责各管理部门考核工作。

4、负责公寓长、楼长、寝室建设工作。

5、负责每天就寝检查工作。

6、负责寝室管理工作。

(五)科教文化部职能:

1、负责开展和完善寝室科技活动。

2、负责公寓网络、网站的建设与维护。

3、负责策划组织公寓管理委员会各项活动、公寓文化节、寝室科技艺术节。

4、负责公寓文化建设、寝室文化建设。

5、负责公寓宣传工作。

(六)卫生检查部职能:

1、负责落实寝室内务卫生检查工作。

2、负责落实寝室标准化建设。

3、负责各寝室优秀、达标、不达标报告工作。

4、负责文明公寓、寝室的考察与评比。

(七)纪检考核部职能:

1、负责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干事表率督察。

2、负责各部门作情况督察。

3、负责各部门工作实效考核。

4、负责各部门执行情况检查。

5、列席公寓管理委员会部长会议、干部会议。

第三章 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干部

第六条 凡是承认本会章程的在校学生皆可经报名、提交书面申请、面试、考核合格后,可成为本会成员,享受校级学生干部待遇。 第七条

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监督和批评的权利。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工作任务的义务。 第八条 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管理制度:

(一)本会成员要树立服务意识,行为文明,讲礼貌,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并成为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骨干力量。

(二)本会干部工作要公正、公平,洁身自爱,挂牌上岗,自觉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和批评。

(三)工作要到位,不缺勤,不迟到, 不早退。工作表现与评优评先工作挂钩。

(四)本会成员若有以下情况,将撤消其学生干部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造成不良影响者;

2、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处分一次或以上者;

3、专业、学习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4、以权谋私,破坏团结,激发矛盾后警告无效者;

5、借公寓管理委员会名义旷课、晚归、夜不归寝者;

6、不胜任岗位工作、工作不到位三次以上者;

7、被投诉达三次以上(含三次),经证实确有其事者;

8、开会迟到三次以上或未经请假、无故缺席会议两次或组织活动达三次以上者;

9、在公众场合行为不文明两次以上,经教育无效者; 第九条 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

公寓管理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秘书长1名,正副主席由学生担任,性别上应有男有女,秘书长聘请公寓科干部担任;各部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性别上应有男有女,并由不同年级学生担任。正副主席及各部门正副部长构成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享受学生会部级干部待遇。

第十条 公寓管理委员会副部长以上干部在任期内不胜任工作或因故离职,经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会议讨论,报主管部门校团委同意,可以撤换或增补,由校学生会下文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不胜任工作或因故离职,经公寓管理委员会各部门全体会议讨论,报公寓管理委员会同意,由综合事务部下文予以除名。 第十二条 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招聘、任用

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实行招聘任命制,招聘实行全校公开招聘,由公寓管理委员会主席团组织实施。

(一)招聘时间:每学年9月9日启动,各部门部长向综合事务部报告拟招聘人数,男女比例,所在公寓要求,人员条件等信息。综合事务部负责统筹实施。

(二)招聘程序:综合事务部发布招聘信息、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组织报名、公寓管理委员会主席团组织初试、各部门组织复试并确定人员、进行试用。

(三)试用合格后,由各部门提出名单报主席团批准,由综合事务部下达任命文件、颁发工作证。

(四)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实行大三期间职满光荣退会,退会时由学校颁发校级学生干部聘书;中途退会由综合事务部按规定行文,不得颁发聘书。

第四章 公寓管理委员会考核制度

第十三条 公寓管理委员会各部门工作实行考核和中期考核为主,考核在每年6月份进行、中期考核在每年12月份进行。

第十四条 考核实行评分制,评分由三部分组成,包括基础评分、考核领导小组评分、其他部门及寝室长代表评分。基础评分占考核总分50%,包括:部长会及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会情况、部门例会情况、退部情况、干事活动和部长活动。考核领导小组评分占考核总分35%,包括工作总结、日常工作实效、制度建设、队伍形象。其他部门及寝室长代表评分占考核总分15%,根据服务同学的情况进行评比。 第十五条 考核标准细则

(一)基础评分(满分100分占50%)

1、部长会及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会情况(25分):各部门正副部长参加部长会、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会出勤情况(15分),每一人次请假扣0.5分,缺席扣1分;各部门正副部长在部长会、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会中具体表现情况(10分)。

2、部门例会情况(15分)各部门成员参加部门例会出勤情况(5分),每一人次请假扣0.5分,缺席扣0.1分;各部门例会中会议具体议程情况(5分);各部门会议纪要(5分)。

3、退部情况(10分)各部门干部、干事退部情况(10分),每一人次退部扣1分。

4、干事活动(30分)各部门干事执行具体部门工作情况(15分),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酌情扣0.5—5分;各部门干事参加活动出勤情况(15分),不足要求出勤人数的,每人次扣0.1分。

5、部长活动(20分)各部门正副部长组织、执行具体部门工作情况(10分),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酌情扣0.5—5分;各部门正副部长参加活动出勤情况(10分),不足要求出勤人数的,每人次请假扣0.5分,缺席扣0.2分。

(二)考核领导小组评分(满分100分占35%)。考核领导小组对公寓管理委员会各部门工作进行评分,考核领导小组由公寓管理委员会部长会成员组成。

(三)其他部门及寝室长代表评分(满分100分占15%)。其他职能部门干事代表、寝室长代表对公寓管理委员会各部门工作进行评分。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

(一)总得分排名前2名的职能部门考核结果为优秀,第三名为优良,其余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二)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或多种情况同时出现,该职能部门工作考核不合格:

1、考核总得分低于60分;

2、职能部门工作中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3、受到校学生会或公寓管理委员会通报批评;

4、经由公寓科审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

第十七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各部门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正副部长、组长予以晋级;各部门考核结果为优良的正副部长作为后备培养;各部门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正副部长、组长留任原职;各部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得免去正部长、副部长级组长予以降级。

第五章 公寓管理委员会会议、活动制度

第十八条 会议形式:本会会议有公寓管理委员会大会、部长会议、干部例会、各部门工作例会、特殊会议。活动有学校组织的活动、公寓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活动、部门组织的活动。 第十九条 会议、活动要求

(一)会议应以团结、务实、高效为基本原则。

(二)公寓管理委员会各项会议召开,召集人必须安排有关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三)会议召集人必须提前向综合事务部门预定会议室,并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参加。

(四)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按时出席会议、参加活动。

(五)会议及活动过程中,各出席人员均需集中精神,任职参与,积极讨论,不得中途离开。

第二十条 会议、活动规定

(一)公寓管理委员会大会原则上每学期举行一次,由会长团主持;部长会议每周一次,由秘书长主持;干部例会每月一次,由会长团主持;各部门工作例会每月一次,由部门部长主持。

(二)各种会议、活动原则上不得缺席,请假按程序进行,所有需请假的需到综合事务部门领取会议(活动)请假条,按规定请示并批准。干事向部长请假,正副部长向会长请假。

(四)会议及活动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及活动召集人必须安排人员清洁会议室及活动场地,以保持会议室清洁、活动场地干净。

第六章 公寓管理委员会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本会资金实行会计核算制,设会计1人、出纳1人负责对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会计的职责:整理资料,对收入来源的核算;负责经费用途的明细核算;负责公寓管理委员会的奖金的分配。

第二十三条 出纳的职责:经费的核算;经费的保管、日常开支;开支票据的保管。 第二十四条 经费支出流程:经费开支时,经费使用人在综合事务部门领取并填写经费收支单,根据经费开支金额取得审批,在会计处登记并签章,凭会计签章后的经费收支单在出纳处领取现金。

第二十五条 经费收入流程:有经费收入时,经费提供人在综合事务部门领取并填写经费收支单,在会计处登记并签章,将收入经费和会计签章后的经费使用单同时交出纳处。 第二十六条 经费开支审批权限:经费开支在100元以内,由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审批;经费开支在100元以上、500元以内,由公寓管理委员会秘书长审批;经费开支在500元以上,由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会议2/3同意后,由公寓科审批。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规定了公寓管理委员会在学校开展工作的范畴和权利,解释权在公寓管理委员会主席团。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2015年4月开始实施。

第二篇:伙食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针对公司餐厅卫生、饮食质量、服务态度和饭菜价格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本着“提高公司餐饮卫生水平,确保广大员工饮食健康”的宗旨,特成立员工伙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伙委会)。

第二条 伙委会是公司员工参与饮食服务监督与管理的员工自治结构,隶属于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受总经理工作部的领导。

第三条 本会工作宗旨:

充分发挥员工与总经理工作部及餐饮部门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维护广大员工的正当权益,促进广大员工与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之间的双向交流和相互沟通,服务于广大员工。

第四条 本会工作原则:

实事求是,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第五条 本会职责范围:

(一)配合总经理工作部做好公司伙食管理工作,发挥本会在总经理工作部与员工之间的“上传下达”的职能。

(二)服务员工,督促餐厅强化餐饮服务职能,不断提高公司膳食水平,接受员工对公司餐饮服务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员工与餐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职能。

(三)负责检查、监督公司所有餐厅的卫生状况、饮食质量、服务态度和价格水平。

(四)及时向员工传达公司餐饮服务状况,引导和帮助公司员工提高饮食文化知识,增强餐饮卫生意识。

(五)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收集、了解员工对餐饮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总经理工作部反映情况并就处理结果向公司员工公布。

(六)协助总经理工作部解决员工关于餐饮服务工作的投诉和意见。

(七)组织评选先进餐厅活动。

(八)提倡文明就餐,维持就餐秩序,开展员工与员工共建文明餐厅和互尊、互爱、互助活动。

第六条 本会组织机构:

伙委会实行主任负责制,负责对伙委会进行全面协调统筹管理,以及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日常工作由总经理工作部行政管理专责负责。

第七条 本会人员组成:

(一)本会设主任1名,委员10名。

(二)本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兼任。本会委员由部门推荐与个人自荐两种方式产生。其中部门推荐产生11名,公开招聘3名。委员条件向一线员工倾斜,委员构成适当考虑民族、性别等因素。

第八条 本会委员的任期与换届:本会委员原则上任期一年,每年伊始进行换届。

第九条 本会主任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会主任有召集、主持本会例会和特别会议的权利和义务。

(二)本会主任有对本会日常工作进行安排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会主任有代表本会定期向公司领导进行工作汇报的义务。

第十条 本会委员的权利:

(一)有分组或集体对饮食服务工作行使检查的权利。

(二)有代表员工对餐厅工作质询的权利。

(三)有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的权利。

(四)有按照规定要求餐厅及其员工立即处理纠纷并行使现场监督的权利。 第十一条 本会委员的义务:

(一)有每月参加例会及与餐饮部门联系会议的义务。

(二)有深入收集、认真听取并及时反馈员工关于餐饮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三)有公正处理员工与餐厅纠纷的义务。

(四)有定期在餐厅就餐的义务。

(五)有定期向委员主任汇报、向员工公示工作情况的义务。

(六)有接受公司员工监督的义务。

第十二条 本会工作形式:

(一)定期检查:伙委会于每月第二周周二下午3:30---4:30对餐厅进行检查。

(二)突击检查:伙委会将不定期、不定时的对餐厅进行突击式检查。

(三)结果公布:伙委会每月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并依据检查结果评选当月先进餐厅。

(五)联系会议:每月与餐厅召开一次联系会议。联系会议应当有本会委员和餐厅经理、相关餐厅负责人参加。

(六)宣传调查:伙委会将不定期对公司员工就餐厅的卫生、饮食、服务及价格情况以口头询问、分发《满意度调查表》等形式进行调查。

第十三条 本会工作纪律:

(一)伙委会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以理服人,避免与餐厅工作人员发生冲突。

(二)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伙委会制定的任何条例,必须保持公正的原则,不得因公报私或其它类似行为。

(三)工作过程中必须注重效率,应将每次检查结果及时准确的公布,对广大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反馈的信息必须认真听取,并及时而切实有效的处理,不得随意拖延。

(四)伙委会的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以上条例,接受公司员工的监督。对不履行章程的,伙委会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予以记过处分。

第十四条 会员考核与评价:

(一)本会对委员实行奖励与惩罚制度。对恪守职责,工作积极的委员提高奖金系数等奖励措施。对工作消极,违反本会规章制度的委员降低奖金系数和取消会员资格等惩罚措施。

(二)本会对委员的工作情况实施严格的考核。考核由总经理工作部进行,每月一次。考核标准按照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想结合的原则,考核体系包括员工意见、工作成效、本会评估等要素。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奖金系数提高依据考核结果调整。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委员资格。

(三)考核结果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向公司员工公示。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篇: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

为了推动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的宿舍文明建设,给广大同学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强化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在院领导、院团委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决定建立实施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宿管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做好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宿舍管理工作,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履行宿管会职责,规范学生的宿舍纪律和卫生,特制定本章程。宿管会,全称宿舍管理委员会。

第二条:为了倡导健康、文明、向上的宿舍生活氛围,营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引导学生课外活动的健康开展,充分调动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确保学生拥有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并以此作为大学生毕业鉴定、就业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奖学金、助学金、文明寝室评定以及党员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条:宿管会以“文明宿舍,从我做起”为口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服务大家,创建文明宿舍。

第四条:基本任务:

(一)围绕院党委对学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团委工作部署,以“自我教育”为中心,创建文明宿舍,以优化学生的生活环境,以学生公寓为阵地,创造健康,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

(二)严格执行学生宿舍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抵制违纪行为,发扬积极向上,尊纪律,爱劳动的精神;增强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

(三)积极主动地参与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卫生检查与纪律监督工作。

(四)热情为广大同学服务,帮助广大同学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做最广大同学的忠实代表。

(五)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公寓文化活动,营造浓郁的人文氛围和良好的学习风尚。

第五条:宿管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岗位责任制原则,其负责人经组织考查推荐,民主选举产生,对全体成员负责,并受全体成员监督。

第二章 成 员

第六条:宿管会的成员,均由思想积极要求上进、愿为他人服务的学生担任。成员在自愿报名、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下选举产生。宿管会成员任期为一年,任期满后进行改选。宿管会成员应以身作则,时时处处体现自身的先进性,对不良现象有权利也有义务提出批评,并加以制止;宿管会成员自身若出现不良举止、处事不公、隐瞒事实等任何有悖于自身职责的情形,任何同学都可以提出对其的不满甚至罢免该成员,罢免宿管会成员必须经宿管会负责人听取宿委会成员意见后讨论决定。

第七条:宿管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宿管会成员应及时发现同学们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对同学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和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团总支反映,使同学们的困难得到及时的解决。

(二)宿管会成员要协助宿舍纪律督查组和卫生检查组开展好工作,在任何情

形下,都应做到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心同学、尊重同学,多做实事,成为同学的好朋友、老师的好帮手,成为沟通师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三)宿管会实行集体领导、各委员之间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宿管会主任有权指导宿管会所有成员的工作,指出其工作中的不足,并要求其进行改进,宿管会副主任亦有权对宿管会成员的工作提出指导和建议;正、副主任对宿管会的正常运行负责,纪律督查组负责宿舍的晚查房,宿舍卫生检查组负责宿舍卫生的常规检查。

(四)宿管会成员必须对全体同学负责,有权处理自身职权范围内的任何事情。

(五)宿管会成员应严于律己,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工作中应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提出批评和建议,改进宿管会工作中的漏洞与不足。

(六)宿管会主任与委员之间应有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弥补不足的精神,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

第三章 机 构

第八条:宿舍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纪律督察组组长一名,卫生检查组组长一名,委员会成员若干,舍长若干(由各系各寝室推荐产生)。 主任、副主任:

(一)主持宿管会日常工作,协调宿管会内部关系。

(二)组织开展宿舍各项活动。

委员:

(一)委员是我学院宿管会的基层力量,是各种具体任务的执行者,也是宿舍内学生向上反映情况的联系人

(二)协助学院做好学生宿舍的卫生工作。

(三)纪律督察组做好宿舍晚查房工作

(四)卫生检查组做好宿舍卫生的评比工作。

(五)积极组织学生公寓文明建设,倡导学生文明居住,健康生活。

(六)协作主任、副主任做好宿舍管理工作,对宿舍内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纠察。

(八)及时传达学院下达的通知。

第四章宿舍管理委员会奖罚条例

第九条:文明宿舍由纪律检查表(50分)和卫生检查表(70分)总成绩中筛选产生,以每次检查所记录的成绩为准。

奖励标准

(一)各楼栋文明宿舍间数:新1#—3间新2#—2间1#—1间2#—2间3#—2间4#—1间6#—2间

(二)文明宿舍的奖励,在院的评比中,在本楼栋中名列前茅(分数施行累计制),每个宿舍奖励30元,颁发流动红旗并给予全院通报表扬。同时,对于宿舍内务成绩在本学期三次名列前茅的宿舍,将设为免检宿舍,流动红旗将全学期授予此宿舍。

惩罚标准

在院系宿舍检查中,不符合卫生检查标准和违背纪律检查规范的,由系里推荐于院部进行监督检查,未改进的宿舍将在院部通报批评并取消全宿舍成员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奖学金、助学金、文明寝室评定以及党员发展的资格

第五章 院生活部宿舍卫生评分标准

第十条:学生应坚持打扫寝室内外卫生,并设寝室值日生(每周1人)。值日生要坚持每天两扫(7:10—7:30早打扫、13:10—13:20午打扫),全体成员坚持每周一次大扫除。对此宿委会每周将进行一次检查,系部周一检查,由系部按1/4推出好的和差的宿舍若干间,院部周四下午4:40进行评比,具体评分标准及细则如下(附表1,附表2)

附表1

1.地板:

1、未清扫得0分;打扫干净得5;

2、有清扫但不干净得3分

2.蜘蛛网:室内没有蜘蛛网得5分,每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3.门窗:门窗擦了得5分;没擦干净得3分;(高处窗户只要求不要积尘,有飞尘扣1分,

2、窗帘未拉扣1分

4.书桌:柜子书籍干净统一得5分,柜面(桌面)擦了得3分;没擦干净得2分,书籍摆放不统一得2分;其他物品摆放杂乱得2分

5..床被: 注:A、被子可以叠成“三角被”“长条”或“方块被”等,要统一对称放置 方向要一致,枕头统一置于被子上方 B、蚊帐挂直,挂好,拉开, 床帘按统一方向拉开

1、每张床没有人睡觉得3分(一个人睡觉扣一分,扣完为止);

2、被子叠的整齐得3分(一床没叠扣1分,扣完为止);

3、被子有叠,床垫、枕头等统一得3,摆放不齐得2分;

4、床上无衣物得3分(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

5、床帘都拉开得3分(每个床帘扣1分,扣完为止,除堆放物品的床铺可不拉床帘)

6..垃圾桶:

1、垃圾桶无物得5分,有垃圾且溢出并有臭味得0分

2、垃圾桶一半以上未溢出但有臭味得2分;

3、有一半以下垃圾得3分,如还有臭味得1分

7.卫生间:

1、卫生间打扫得5分;有打扫但不干净得3分

2、有臭味得2分

8.洗漱池:

1、日常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得5分,杂乱得3分;(毛巾未挂齐扣3分)

3、桶、脸盆摆放整齐得3分,没摆放整齐得1分(可以叠起来或整齐的摆放一条线,桶里有衣物不扣分)

9.(前后)阳台:

1、打扫干净得5分;打扫不干净得1分

10..栏杆:栏杆无飞尘污垢得5分,无飞尘有污垢得3分,无污垢有飞尘得3分,没擦得0分。

11..文化氛围:

1、张贴物具有一定的文化、时代气息,能反映积极向上的精神。张贴物符合要求得3-5分2.无张贴得2分

12..其它:鞋子或其他东西等摆放整齐得3分,摆放杂乱得1分

附表2

院宿舍管理委员会自律部晚查房评比主要是以宿舍的出勤和常规综合评定为标准。

具体细化如下:

出勤:以检查人员检查时在场的舍员签名的人数为准,不得代签。

常规:包括男女互串,抽烟喝酒,大功率电器等情况。

主要评比如下:

一.某宿舍出勤分数=(某宿舍实到人数/某宿舍总人数)*20

二.某宿舍常规分数=(男女互串分数+大功率电器分数+配合情况分数)(40分)

1.配合情况指:是否发生不配合督察队成员工作恶意毁谤、威胁工作人员。(20分)

2.男女互串为某宿舍在检查时是否有该现象。(10分)

3.某宿舍是否有使用违禁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棒、电饭煲、电磁炉等。(10分)

4.在查房时不能抽烟喝酒。

纪律60%=(出勤 20% +常规 40%)

第四篇: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

目 录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机构设臵………………………………………2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职责……………………………………………3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工作职责………………………4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办公室职责……………………………4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宣传、策划部职责……………………5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生活部职责……………………………5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文体部职责……………………………6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各公寓负责人工作职责………………………6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工作纪律、奖惩情况

(未确认,暂时试行)…………7

1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

一、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是在学生处领导下,宿舍管理科指导下辅助学生公寓日常管理和开展公寓文化建设的学生组织。采取分级管理,设立校总会和各公寓分支机构。校级总会成员为各楼负责人组成,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四名。校总会同时设立办公室、生活部、宣传策划部、文体部。主任主抓全面工作,副主任兼管各部。

二、每个学生公寓楼设立一个公寓自管会,名称为:黑龙江大学XX楼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由各楼公寓辅导员担任指导老师,具体指导公寓自管会的有关工作。

三、各楼公寓自管会设负责人一名,在公寓辅导员老师带领下主持本楼公寓自管会的全面工作。

四、公寓自管会成员一般由学院推荐和自荐相结合产生,一般按全日制在校生150:1的比例确定人选,报学生处和各院系审批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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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各项岗位责任制;

二、负责制定委员会工作计划,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交流经验,总结各项工作;

三、负责协助宿舍管理科及公寓辅导员维护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按时完成公寓楼的安全、卫生检查工作,并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情;

四、负责了解所在公寓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生活需求,收集学生对公寓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督促学生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对公寓内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六、负责及时报告公寓突发事件,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七、负责协助公寓辅导员检查督导、记录学生在公寓表现和思想品行;

八、负责协助公寓管理部门搞好公寓安全防范。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负责宿舍区的夜间安全值勤巡查,巡查时间为晚8:30分—9:30分,巡查期间要按照要求填写好巡查记录;

十、负责协助公寓辅导员完成各项公寓活动的宣传、策划和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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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主任受学生处领导,在宿舍管理科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负责做好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的工作计划及总结,及其各部门的任务分配,定期将计划或总结上交

三、负责定期组织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级总会成员召开会议,了解各公寓自管委成员的意见、建议,及时汇总、及时反馈信息,协助学生处宿舍管理科做好公寓各项工作。

四、负责组织和引导校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各部门,各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

五、负责配合宿舍管理科开展积极向上、富有特色的公寓文化活动;

六、负责完成学生处及宿舍管理科临时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做好学生公寓自管委校总会各类会议、活动的记录及相关报导;

二、负责做好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各种数据统计和材料收集工作;

三、负责整理和归档各类学生公寓自管委工作文档;

四、负责做好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级总会与下设各公寓的自我管理委员会的联络工作;

五、负责每次学生公寓自管委校级总会活动的考勤、签到等工作;

六、负责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会议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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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宣传、策划部职责

一、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宣传学校规章制度及动态,积极营造正确的校园舆论导向;

二、负责利用宣传栏、家园报纸、板报、广播、横幅、标语、海报等方式宣传学生公寓自管委工作;

三、负责各种宣传品的制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认真及时地完成各项宣传活动;

四、负责征集学生公寓文化节活动方案,结合我校特色制定各的学生公寓文化节活动方案;

五、负责每学期策划组织一次具备特殊意义的公寓文化活动;

六、负责完成学生处及宿舍管理科临时分配的各项工作。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生活部职责

一、负责做好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级总会与外界的联系工作,

二、负责联系校外的一些单位和商家,为我校举办的相关公寓文化活动寻求经费;

三、负责学生公寓自管委每次活动的组织和现场部署及人员分工等细致工作;

四、负责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学生公寓自管委工作;

五、负责完成学生处及宿舍管理科临时分配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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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校总会文体部职责

文体活动是同学们课余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对提高同学们的文化修养和身体素质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依据学校关于校园文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坚持思想性、知识性、文化性相统一的原则,组织广大同学从事有益于身心健康和有益于校园文化建设的文艺、娱乐和体育活动,拟定文体活动计划;

二、配合学生处及宿舍管理科搞好重大节日的文体活动;

三、负责了解各公寓学生课余生活的文体需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定期组织以公寓为单位、形式多样文体活动;

四、负责完成学生处及宿舍管理科临时分配的各项工作。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各楼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带领本楼自管委成员做好各层长的任务分配,定期制作计划或总结,并及时交于公寓辅导员。

二、了解各层层长的意见、建议,引导各层长、寝室长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

三、负责参与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工作,调解同学之间的矛盾。

四、负责协助公寓管理部门搞好安全防范。注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 合理化建议,对公寓内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及时上报公寓辅导员和有关领导。

五、积极策划组织本楼自管委开展丰富多彩的公寓文化活动。

六、负责协助公寓辅导员老师按时完成公寓的安全卫生检查等各项工作,并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情。

七、执行公寓辅导员的有关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委员会成员完成各项工作。

6 学生公寓自管委工作制度及工作纪律

一、工作制度

(一)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要接受学生处、宿舍管理科的指导,对各学生寝室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监督、评比、公布;并组织开展各种公寓文化活动。

(二)学生公寓自管委校总会各部门之间要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团结协作、服从组织。遇到重大事项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请示学生处、宿舍管理科,不得拖延时间或者马虎对待。

(三)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须有计划、有总结,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宿舍管理科备案。

(四)遵循有理、有礼、有节、有利、有序的工作原则。

(五)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提出批评意见和合理建议,在工作中应富有创新精神,尽力改进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六)所有成员要做到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格要求,按时上岗,按时参加会议,不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所有成员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工作、活动,应当按规定程序请假,由上级负责人批准,所有请假情况记录并及时归档。未经请假缺席三次以上者,按考评不及格处理,并予以劝退。

(七)所有干部可以主动退出,经所在学院同意、学生处审批后方可退出。

二、工作纪律

(一)所有成员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自觉接受学生处以及宿舍管理科的指导,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争做其他同学的好榜样。

(二)所有成员不得制造内部矛盾,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所有成员不得自行向外泄露工作安排、检查计划、评选情况等不应公开的事项,以确保检查、评比的公正性。

(四)认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推脱责任,严禁营私舞弊。

三、奖惩管理

(一)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干部作为校级学生干部给予综合素质测评中能力测评的加分。

(二)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干部的考核成绩也将作为学生党员发展、考核的重要考察依据,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支持、配合和参与寓管会的工作,并争创“党员示范寝室”,以提升自身素质,为公寓管理和文化建设作出贡献。

(三)每学年对工作作风懒散、不负责任,甚至违反校规或有关工作制度的寓管会干部,予以批评警告,甚至罢免职务。

(四)无故不参加会议及其它应参加的活动,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缺席者,将在学生公寓自管委内部通报批评;每学期无故缺席次数累计达三次,予以罢免。

第五篇: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

(2010年5月1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宿舍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根据学院对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的

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动宿舍管理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委员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广大学生服务,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作用,努力把学生宿舍建成为文明、安全、整洁舒适的大学生之家。

第二章组织

第三条 委员会最高管理机关是全体委员会。

第四条 委员会由学生部负责,由宿舍管理办公室人员、后勤部安全保卫人员、

学生会宿管部成员和学生代表组成全体委员会。(成员名单附后)

第五条 委员会定期召开宿舍安全、消防、卫生工作会议,对存在问题拿出整

改方案,及时上报学生部和后勤部。

第三章职能

第六条 主要职责是指导和监督对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 委员会对住宿学生执行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并努力使同学自觉遵守;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劝其改正。

2、 定期检查、通报宿舍安全、卫生状况,纠正宿舍内违纪和不文明现象。

3、 为学生创造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提供可行性方案。

4、 抓住典型通过墙报、广播等形式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行为,达到弘

扬正气,抵御歪风的作用。

5、 开展争创“文明宿舍”活动,做到奖优罚劣,培养广大学生讲卫生爱清

洁的文明作风,达到自我管理的目的。

第七条 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 委员会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委员会下达的各项任务,服从委员会决议;

有权代表广大学生提出宿舍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起到双向桥梁作用。

2、 委员会成员要密切联系学生,了解学生在宿舍中的情况。

3、 委员会成员督促学生搞好宿舍楼内、外卫生,发动学生做好节水节电、

安全防火、治安防盗工作。

4、 委员会成员密切配合宿舍管理人员组织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宣传教育

和文娱活动,丰富广大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

附宿舍管理委员会名单:

学生部宿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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