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物质质量证明文件

2023-03-29

第一篇:施工物质质量证明文件

物质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物资:

1 各类管材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阀门、调压装置、消防设备、卫生洁具、给水设备、中水设备、排水设备、采暖设备、热水设备、散热器、锅炉及附属设备、各类开(闭)式水箱(罐)、分(集)水器、安全阀、水位计、减压阀、热交换器、补偿器、疏水器、除污器、过滤器、游泳池水系统设备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检验报告。

3对于国家及北京市有规定的特定设备及材料,如消防、卫生、压力容器等,应附有相应资质检验单位提供的检验报告。如安全阀、减压阀的调试报告、锅炉(承压设备)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报告、给水管道材料卫生检验报告、卫生器具环保检测报告、水表和热量表计量检定证书等。

4 绝热材料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材质检验报告。

5 主要设备、器具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

电气工程物资:

1电力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高压成套配电柜、蓄电池柜、不间断电源柜、控制柜(屏、台)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试验记录。

2低压成套配电柜、动力、照明配电箱(盘、柜)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试验记录。

3电动机、电加热器、电动执行机构和低压开关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4电线、电缆、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风扇及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电线、电缆还应有生产许可证。

5导管、型钢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

6电缆桥架、线槽、裸母线、裸导线、电缆头部件及接线端子、钢制灯柱、混凝土电杆和其它混凝土制品应有出厂合格证。

7镀锌制品(支架、横担、接地极、避雷用型钢等)和外线金具应有出厂合格证和镀锌质量证明书。

8封闭母线、插接母线应有出厂合格证、安装技术文件、"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第二篇:安装质量证明文件

我单位按照GB16899-2011《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等标准规范,完成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工作,并经自检合格,特此声明。

建筑名称南京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产品编号V12N2135工程地点六合区雄州镇东泰北村4幢01-05号安装合同号XD1205 DT安装资质证书号TS3332409-2014开工告知书编号F0861竣工日期年月日名义速度0.5M/S倾斜角度35°提升高度5.4M使用区段长度12.62M名义宽度1000mm输送能力6000人/时

施工单位(盖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篇:(基础)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

钢筋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

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

施工单位(公章):制表:监理单位(公章):监理工程师:

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

施工单位(公章):制表:监理单位(公章):监理工程师:

砂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

施工单位(公章):制表:监理单位(公章):监理工程师:

混凝土管桩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

施工单位(公章):制表:监理单位(公章):监理工程师:

第四篇:压力容器质量证明文件目录(存档)

设备编号:设备名称:

1.

2.

3.

4.

5.

6. (□液压试验 □气压试验 □气液组合压力试验)

7. (□气密性试验 □氨检漏试验 □卤素检漏试验 □氦检漏试验)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第五篇: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文件审核签发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 目的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旨在通过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签发和使用,有效地控制产品质量,为顾客接受产品提供依据,并向顾客作出质量承诺,保证产品质量可追溯性。 1.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研制、生产过程的质量证明文件的控制。 2 术语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由法定权利部门或具有一定权威的组织签发的表明某种产品的质量和规格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观证明文件。

公司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包括:零部件合格证、合格产品转移证、外购材料进厂验收质量证明书、外购材料进厂验收交验单、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等。 3 管理职责

3.1 本标准的归口部门为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设计、填写、签发、保管和归档工作。

3.2公司总经理签发制式合同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 4 工作程序 4.1 基本要求

4.1.1 质量证明文件的签发单位要逐项填写,数据要清楚,字迹要清晰工整,印章要齐全。 4.1.2 质量证明文件是公司产品质量保证的重要凭证,随产品流转,不得涂改和丢失,若有丢失,科技质量部须及时查明原因,按审批程序重新签发,并追查和处罚责任人。 4.2 外购材料进厂验收质量证明书或外购器材进厂验收单

4.2.1 外购材料进厂后,由材验员按有关技术文件进行入厂检验,合格后,开具外购材料进厂质量证明书,并经检测员质量审核,对顾客代表有验收要求的,验收合格后,开具外购材料进厂验收单,并经顾客代表会签。

4.2.2 生产分厂到资产部领用材料时必须查验材料进厂验收质量证明文件方可领取。 4.2.3 外购材料的原厂质量证明文件、工厂的验收质量证明文件,由采购部保管,年终立卷归档。

4.3 零部件合格证或合格产品转移证

4.3.1 零部件加工完毕,经检验人员检验合格后,由质量部授权人员按照《产品验收程序》交验合格后,开具零部件合格或合格产品转移证。

4.3.2 加工完毕的零部件必须有零部件合格证或合格产品转移证,方可入半成品库。 4.4 产品合格证

4.4.1 产品检验、验收终结,做出合格结论后,由质量部办理出厂产品合格证。 4.4.2 产品合格证必须由公司质量部、公司总经理及顾客验收代表(室)共同签发,随产品的合格证签章,存档合格证签名。

4.4.3 装箱合格证由科技质量部授权人员签发,并随同产品出厂。 4.5 产品质量证明书 5 质量记录

a) 零部件合格证 b) 合格产品转移证

c) 外购材料进厂验收质量证明书 d) 外购材料进厂验收单 e) 装箱合格证 f) 产品合格证 g) 产品质量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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