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023-04-29

制度是通过规范体系表现出来的,必须借助于有力执行才能发挥出制度规范效能。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小学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做到一月一小查,学期始末全面查,不得漏检。每学期要写好校舍自查总结。

二、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由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参加安全检查人员和相关人员签字。

三、检查项目:

(一)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

(二)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三)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四)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五)食堂、开水间的用电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六)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七)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八)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第二篇:校舍定期检查安全管理制度

滦县第一实验小学校舍定期检查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校舍安全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生命安全,真正做到校舍安全定期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防范在前,责任到人,失责必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学校校舍安全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对师生人身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做好学校校舍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学校的校舍安全定期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1、校舍的门、窗、屋面、屋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是否畅通,厕所、围墙、大门及门垛是否有安全隐患。

2、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垂直断裂现象,注意钢结构件的锈蚀、变形等情况。

3、校舍内外墙皮和天花的粉刷层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4、食堂、炉火的用火点是否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5、学校供电供水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可靠;特别是电线是否老化,接头是否安全;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6、防火、防雷、防盗、体育器材、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7、是否对师生定期进行校舍安全教育。

1

8、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三、检查要求

1、健全工作网络。为使校舍安全定期检查安全管理制度顺利实施,各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总务处主任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务处为校舍定期检查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成员包括食堂、实验室、电脑室、图书室等管理员,各成员进行合理分工,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校舍安全人命关天,稍有不慎,即会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难以量计。因此,各学校每学期开学要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校舍安全的系统专项教育,也可结合其它内容,对学生进行一些校舍安全知识的书面测试或竞赛活动等。学校领导班子每学期要就校舍安全和管理工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和解决校舍建设和安全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形成专项工作计划。

3、突出检查重点。校舍安全检查的重点为人群集中、流动性大的教室、各专用教室、厕所等。重点部位为校舍的基础、屋架、承重墙部位和电线、防火、防雷等设施。

4、抓实各类检查。学校要认真梳理校舍可能出现的问题,确定监控部位和方式,加强校舍的日常监管,把日常观察和定期检查结合起来,要求各学校一般要做到:①学校校舍安全领导小组每学期初、期末应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②学校总务处每月对学校校舍全面检查一次,对可能出现的隐患要细致地进行日常观察;③在汛期、雨(雪)季到来之

2 前要进行突击性检查。

5、及时报告反馈。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和教育局,同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控制险情、减少损失。有人员伤亡的,根据学校应急预案处置时,要动用一切手段及时组织抢救,力保人员安全。报告要做到及时、详细、真实,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或虚报。

7、严格责任追究。凡对学校校舍安全掉以轻心、麻木不仁的;出现危情后,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抢救,造成人员伤亡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第三篇:校舍定期检查维修制度

XX镇一中校舍定期检查维修制度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校舍安全检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上级领导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对学生人身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作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学校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二、成立学校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为使学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教导处、安全员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成员包括食堂、实验室、电脑室、图书室等管理员,各成员进行分工,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三、安全工作检查时间及步骤

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配电房、实验室、电脑室等各项建筑设施。

每期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学校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要重点对学校的教学设施、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电脑室的场所认真进行逐一排查,消除安全工作的漏洞和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坚持边自查边整改,以自查促整改。同时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在最短时限内整改,并确保整改质量,并将自检、整改报告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联检阶段: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学校各个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3、随机抽查阶段(长期):我们将进行不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4、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四、安全检查内容及措施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自检制度,定期检查重点部位如校舍等基础设施,随时关注情况变化,认真做好记录备案。

1、校园校舍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自检,做好校园校舍检查记录。

2、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结合上级安全工作要求,学校要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领导沟通协调,采取必要措施及时进行处理。门卫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来访人员登记,查对确实有事的学生的离校问题,必须有班主任老师的批条,方可离校。

3、防火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要求,要重点检查,各项用电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校内消防器材必须保管完好,数量、布局合理,消防用水管道通畅;安全通道必须有明显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不得关闭、堆放物品,保证学生学习、就餐、住宿期间能够安全疏散;楼内应急灯性能良好,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方向正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不得有遮挡、覆盖现象。

4、值班、值宿工作

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记录要及时准确,对学校重点部位掌握清楚,并加强巡逻。在值班室明显位置要张贴火警、盗警、派出所电话、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5、体育设施安全工作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体育场馆和器材要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要建立使用管理制度,有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对场馆、器材的安全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认真做好记录。

后勤部门应对校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维修计划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重大维修项目必须履行质监部门或有权部门参与的验收手续。特大维修应进行公开招投标并实行工程监理。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校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坚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不能时紧时松、时冷时热。

2、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学校建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工作,并综合全校作好安全工作,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不留任何死角。

3、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整改不力的教职员工取消年终先进的评比资格。

4、发生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做到及时、详细、真实,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或虚报。

5、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为及时查处安全隐患,学校特制定安全举报投诉查处制度,并在学校设立举报电话。

XX中心小学校舍定期检查维修制度

校园校舍定期检查维修是我校总务后勤日常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校园校舍定期检查维修工作主要是为了使校园校舍设施得到充分的利用,更好的服务于教育教学,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为使检查和维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制度、防范、责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检查制度

(一)检查工作由总务处主任分管,总务处副主任负责实施。

(二)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周不定期检查,每月定期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三)水电、门窗及课桌椅的不定期检查由学校的专职水电工、木工负责实施。

(四)定期检查结果均须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参加的检查人员和相关人员签字。

检查中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主要的定期检查项目:

1、校舍的屋面、屋顶、门、窗、楼板、楼梯有无异常情况。

2、校舍的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校舍的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4、各疏散口、大门、围墙是否有隐患。

5、供电设备、设施及供水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6、体育场所、器材、设施是否齐全。

7、防火、防盗设备设施是否齐全。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二、维修制度

(一)维修工作由总务处主任分管,总务处副主任负责实施。

(二)维修原则:“谁使用,谁管理、谁报修”

1、各功能室:由各功能室管理员填写报修单。

2、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负责人)填写报修单。

3、教室由各班主任直接向总务处提出书面申请。

4、宿舍:由宿舍管理员填写报修单。

(三)零星维修(1000元以下)工作程序:

1、填单:由请修部门或个人填写报修单,交至总务处。

2、派工:由总务处指派相关维修人员到现场查看,并将维修记录单交给维修人员。(学校在无泥水工、铁件维修工人的情况下,有关维修一般集中修理,由总务处向申请人员解释)。

3、材料:维修人员在维修记录单里填写维修所需材料,由采购员实施采购。

采购员完成采购任务后,维修人员应及时向保管员领取所需材料。

4、修理:水电、门窗等小修应当天完成,确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完成的应说明情况并务必于次日完成。

5、验收:申请人对维修项目进行查验,并在维修记录单中填写验收情况。

6、收单:申请人把维修记录单交至总务处。

(四)中型维修(1000-5000元)工作程序:

1、编制预算。

2、确定施工方。

3、签定施工合同(按标准定额或协商议价)。

4、组织实施。

5、监督验收。

6、结算。

(五)大型维修(5000-20000元)工作程序:

1、编制预算。

2、报教育局计财股和纪检组。

3、报财政局基建审核中心备案。

4、组织简易招投标、签定包干合同。

5、组织实施。

6、监督验收。

7、结算(不发生签证变更的可不再决算审核)。

(六)重大型维修(20000元以上)工作程序:

1、编制预算。

2、报教育局计财股和纪检组。

3、报财政局基建股审核。

4、组织招投标、确定施工方、签定包干合同。

5、组织实施。

6、监督验收。

7、报审计局基建审核中心决算。

8、结算。

三、附则

(一)学校教职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做好校舍维修工作。

(二)学校对在校舍工作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视贡献大小,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因工作不负责,违反制度规定,致使维修工作延误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情节严重的,在查清责任后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本制度为内部控制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四)本制度自2013年X月X

XX小学校舍检查维修制度

加强我校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由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参加安全检查人员和相关人员签字。

三.检查项目:

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园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5.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四.维修

1.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2.立即组织人员将能自己动手排除的隐患加以排除。

3.不能解决的马上联系施工队伍对隐患加以排除和全面整修。

4.维修完毕,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做到万无一失。

文档内容仅供参考

第四篇:学校校舍安全检查制度

齐陵二中校舍安全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彻底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校舍安全检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对学生人身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作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学校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二、成立学校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为使学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班主任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成员包括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等管理员,各成员进行分工,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三、安全工作检查时间及步骤

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实验室、电脑室、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学期开学两周内):学校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要重点对学校的教学设施、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电脑室等人员集中的场所认真进行逐一排查,消除安全工作的漏洞和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坚持边自查边整改,以自查促整改。同时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在最短时限内整改,并确保整改质量,并将自检、整改报告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联检阶段(学期开学第3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学校各个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3、随机抽查阶段(每周一):以便及时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4、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每月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四、安全检查内容及措施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自检制度,定期检查重点部位如校舍、厕所、围墙等基础设施,随时关注情况变化,认真做好记录备案。

1、校园校舍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自检,做好校园校舍检查记录。

2、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结合上级安全工作要求,学校要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领导沟通协调,采取必要措施及时进行处理。门卫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来访人员登记。

3、防火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要求,要重点检查如锅炉房、食堂、等各项用电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校内要有明显的禁烟标志,消防器材必须保管完好,数量、布局合理,消防用水管道通畅;安全通道必须有明显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不得关闭、堆放物品,保证学生能够安全疏散,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方向正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不得有遮挡、覆盖现象。

4、体育设施安全工作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体育场馆和器材要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要建立使用管理制度,有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对场馆、器材的安全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认真做好记录。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校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坚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不能时紧时松、时冷时热。

2、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学校建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工作,并综合全校作好安全工作,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不留任何死角。

3、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整改不力的教师取消年终先进的评比资格。

4、发生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做到及时、详细、真实,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或虚报。

第五篇:小学校舍、设施安全检查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校舍、设施安全检查制度

校舍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

食堂,配电房,库房,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1、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学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

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2、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

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

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

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

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

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

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

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3、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

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重大维修计划应上报上

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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