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2022-12-20

第一篇: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毕业致辞

亲爱的同学们:

一段似水年华无可挽留地成为追忆,一段青葱岁月无可奈何地被尘封,两张证明这段经历的证书揣到兜里,那颗因百年人生的二十五分之一即将飘过而多愁善感的心,还在琢磨:“毕业”到底是名词、动词,还是叹词、副词和形容词?更多童鞋的脸上,则早已挂满了茫然:业,毕了没?

最容易的回答,当然是“毕了”。最复杂的回答,是毕业了,又开学了。毕业于有形的大学,走进了无形的大学。你们此去的“大学”,芳名叫“社会”。天地有多大,它就有多大;社会有多少行业,它就有多少专业;世上有多少人等,它就有多少学生。它无形而又有形,无边而又有边,无门而又有门。就眼下看,你们已经毕业。由未来论,你们才开始学业。

曾经的你们,从一所有围墙的学校到另一所有围墙的学校,拿到一个毕业证谋取另一个毕业证,与一些人成为同学又与另一些人成为同学,拜一些人为老师又拜另一些人为老师……这是你们刚去生命的16年,其间你们的身份,一直叫学生。

初入社会大学,真心希望你们:奋斗时,不要残留幻想。追求时,为达目的,要计手段。屈尊时,要为五斗米折膘,不为五斗米折腰。危难时,不惧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痛苦时,可以选择放弃,但不能放弃选择。

失意时,不要以为就自己倒霉,其实那人也活得够累。得意时,不要得意忘形,小心被打回原形。见义时,路见不平一声吼,吼完独自往前走。受辱时,我自横刀向天笑,笑完之后去睡觉。

真心希望你们:做人敢想敢说,敢于直笔。敢爱敢恨,敢于犯忌。敢哭敢笑,敢于放屁。服从真理,不媚权力。做事大胆尝试,周全考虑。勇猛闯荡,无所顾忌。突破规则,尊重法律。可以不高尚,但不能无耻。可以不伟大,但不能卑鄙。可以不聪明,但不能糊涂。可以不乐观,但不能厌世。可以不慷慨,但不能损人。可以有游戏心态,但不能游戏人生。可以歌舞升平,但不能醉生梦死。可以讲求技巧,但不可投机取巧。可以有必要的重复,但不可重蹈覆辙。可以接受挑战,但不可鲁莽蛮干。一定要知道:最美的不一定最可爱,最可爱的一定最美。最好的不一定最合适,最合适的一定最好。把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凡,把简单的事做对就是不简单。千万要牢记:人生原本个个都是原创,不少人却悲哀地成了盗版。

请允许再问一句:业,毕了没?答案似乎是:没有。只是转学了。又似乎是:毕了。因为主业已从学业变成就业。那就把几句清凉的话语,说给燥热的你:你可能继续学习,但当清楚这到底是手段,还是目的。一个人应当酷爱学习,但不应当学习学习再学习,最后聪明地死去。学来的东西能否变成思想力与行动力,当在心里时常提醒自己。你可能就业在即,但当明白这只是事业的开启,万不可有太高的期许。不要以为离开了同桌的你,就是成才成人和成器。除了成人的身体,离成才与成器都还有较大的距离。你当永无止境地锤炼德智体,且必须用心和用情专一。

第二篇:李维安 南开大学商学院院长

李维安 南开大学商学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1957年出生于青岛,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现代管理研究所所长、《南开管理评论》主编。兼任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等学术职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学历背景:

85年9月—88年6月 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

88年9月—93年7月 南开大学—日本一桥大学联合培养经济学博士

93年4月—96年3月 日本庆应大学商学(管理)博士

主要研究著作:

《公司治理教程》,专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4月

《现代公司治理理论:资本结构、公司治理与国有业股份制改造》,专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4月

《企业活力理论与评价》,专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2月

《完善公司治理:东亚视角》,专著,世界知识出版社,2001年11月

《中国公司治理原则与国际比较》,专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5月

《有效沟通》,译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10月

《突破惯性思维》,译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10月

李维安:中国企业需要一次新的“改革开放”

2009-02-16 17:23:17 文/李维安 网友评论 0条

众多企业陷入“三聚氰胺”漩涡,显然不再是单纯的管理不当所致,恰恰凸显了经济型治理缺失蕴涵的巨大治理风险。一个有志于打造“百年老店”的企业,必须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否则,无论如何是无法实现基业常青的。

市场化改革进程中企业治理改革滞后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企业改革先后经历了企业经营自主权、利改税、承包经营责任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几个阶段,贯穿其中的一条基本主线,就是要确立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从行政型治理向经济型治理的转变。

然而在市场化进程中,我国企业治理改革明显滞后于产品市场改革,产品市场竞争加剧,而企业却未建立相应的治理体系;行政型治理放松的同时,经济型治理却未及时确立。

由此,行政治理一放松,企业常陷入内部人控制状态;而企业一旦出现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又依赖于行政型治理。由于经济型治理体系的缺失,企业常在内部人控制与行政型治理之间摇摆。无疑,这与市场化改革的初衷是不相符的。

社会责任危机频发

显然,伴随着行政型治理向经济型治理的转变,企业社会责任也应由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企不分和“企业办社会”实现向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主的社会责任转变。企业经营不仅要向“市长”负责,更要向“市场”负责;企业出了问题不仅要找“市长”,更要找“市场”。

然而在实践中,企业摆脱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包袱,却忽视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

一方面,企业缺乏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责任内涵的科学认识,不能以科学发展观的眼光从战略高度认识企业社会责任问题,造成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另一方面,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上片面地强调形式上的内容,而忽略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问题,即为社会和消费者提供健康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由于企业缺乏社会责任自主治理的意识,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不能有效地进行自我监督与约束,漠视利益相关者的权益问题,产生企业社会责任“显性违规”和“隐性违规”并存的局面,而后者则更为典型。近期爆发的三鹿事件就是一个缩影。

众多企业陷入“三聚氰胺”漩涡,显然不再是单纯的管理不当所致,恰恰凸显了经济型治理缺失蕴涵的巨大治理风险:面对三聚氰胺“潜规则”,公司高管听之任之,表现为“不作为”;面对消费者投诉,公司高管不采取措施积极应对,而仅向当地政府报告请示,消极等待,表现为“不作为”;危机爆发后,除部分高管被行政问责外,公司治理问责机制同样表现为“不作为”状态。

在市场化改革进行了多年的今天,企业出了问题不是去找董事会,却在很大程度上依然依赖于行政型治理,这显然有悖于现代企业治理理念。正是这些普遍存在的经济型治理缺失内涵的系统性公司治理风险,引致了一场人间惨剧。随着全球社会责任的日益凸显,如何切实确立经济型治理体系,夯实企业履责的治理基础,跳出传统“出了问题找市长”的怪圈,就是下一步企业改革的关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运营必须合规,对消费者负责,这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最基本的社会责任;

在合规的前提下,企业理所当然地负有价值创造的经济责任;在履行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基础上,企业应基于自身能力履行伦理责任和自愿责任等高级社会责任。而经济型治理的核心,就是要通过一系列自主经济性而不是行政性机制和制度安排,确保企业对利益相关者负责。无疑,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企业履行对人的责任、对环境的责任和对社会发展的责任的基础,决定了企业能在多大程度上履行的社会责任;同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理应符合公司治理规范,在合规架构内践行社会责任。

经济型治理体系亟待确立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企业不仅要对赢利负责,而且要对全球利益相关者负责,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一个有志于打造“百年老店”的企业,必须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对全球利益相关者负责。否则,企业无论如何是无法实现基业常青的。当然,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办社会有着本质的区别。为切实提升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防范社会责任系统风险,经济型治理体系建设是核心。在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背景下,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和审计监督体系。国际上,美国、法国、英国等众多国家分别在各自立法中确立倾向于就业、工资、工作条件等问题的企业社会责任,并且要求企业披露其社会责任履行状况,以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进行审计监督。

在我国,《公司法》明确提出,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这是我国首次将企业社会责任以法律形式明确下来。但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尚缺乏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和相应的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监督机制,造成“有法难依”。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已有法律法规基础上尽快建立可操作性的企业社会责任实施细则或指引,明确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监督机制。

其次,强化公司治理,确保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当前,中国公司治理正逐步进入包括广大中小股东、消费者、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时代,中国企业必须尽快树立为全球利益相关者负责的责任理念,增强“自主治理”意识,实现从行政型治理向经济型治理的转变。一方面,要在公司治理层面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基础保障;同时,还要根据公司治理“规则、合规、问责”的核心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问责制。真正的公司治理问责要求“集体决策、个人问责”,特别是要实现从“结构合规”向“机制约束”转变。

最后,建立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引导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当前,国际上已经成立了一些旨在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组织,如美国社会责任商会(BSR)、英国的道德贸易促进会(ETI)、日本的良好企业公民委员会(CBCC)等,并进一步推动形成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包括AA1000、SA8000、CSM2000、ISO26000等。但由于我国社会文化背景和经济发展阶段的特殊性,这些标准体系还不能够形成非常有效的指导。因此,应该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尽快建立一套适合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标准及评价体系,以指导和改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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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副院长

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朴永光教授在国家大剧院艺术教育活动中作了一场“话说多样性的民间舞蹈”的专题讲座。

讲座中,朴永光教授主要围绕民间舞蹈的概念,从学理上将民族舞蹈、民俗舞蹈和民间舞蹈等概念进行了分析和比较,以不同时代为背景,在不同向度和层度中解构并建构出民间舞蹈同民族和民俗舞蹈的关系,强调了民间舞蹈作为民族舞蹈向度之一所包涵的多样的地方属性,以及不同表演主体所代表和负载的不同社会功能和文化意义。

此外,朴教授还就民俗舞蹈的民俗仪式性与民间舞蹈的民众性进行了比较分析,并点出了民间舞蹈自身所具有的历史性、民众性、承传性、变异性等特性,娱神、娱人、娱鬼、慰灵等多重功能属性,以及丰富多样的表现手段和即兴娱人的性质。他还结合生动的图像和影像资料将观众从讲堂带进田野,体悟民间舞蹈多样的民俗特性和丰富的生活个性。

在比较中界定概念的同时,朴教授还将民间舞蹈概念进行了当下情境化的解读。他在认同和借鉴资华筠教授舞蹈文化生态学视角的基础上,区分了三个不同文化时空中的民间舞蹈并以具体的田野个案同当下的民间舞蹈作品进行比较,结合丰富的影像资料,图文并貌、绘声绘色地为观众分析了不同情境中舞蹈文化的语义变化,探讨了变化的时代和历史原因,回顾了国内外具有丰富文化意味和寓教于乐的舞蹈教材,对照和关注当下幼儿舞蹈教育中所出现的种种弊端,提出了民间舞蹈对幼儿舞蹈教育和心智开发的价值。他最后提出在舞蹈文化大花园中,应具备“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的文化态度,共同追求“美美与共、世界大同”的文化目标。

第四篇:大学学院院长办公室期末工作总结

学院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 学院办公室工作总结

本学期以来,在学院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各行政处室及教学单位同事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紧紧围绕学院中心要求开展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积极完成院办各项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为保障学院工作正常运转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这一学期所做工作汇报如下:

1、做好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完成学院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各种会议大量文字的编辑整理工作。

2、组织落实学院公文、统计报表等工作,完成了各项活动有关资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完成了本年度各项考核填表、上报工作;完成了事业单位聘任有关资料、表册的统计、上报工作。

3、做好报刊杂志订阅收发工作。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年度党报党刊和各类报刊订阅任务,并将未到报刊杂志做了详细登记。

4、负责组织对外接待工作和联系工作,协调各科室工作。热情、周到地接待了上级来访人员及到我院咨询人员,为我院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5、组织、协助安排学院重大会议、行政例会、教师会、报告会,保障学院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组织做好会议记录。检查督促各科室执行会议的各项决定情况。各次会议院办公室都会前及时通知、会中准确记录、会后及时落实。

6、组织起草学院综合性的工作计划、总结、发展规划、报告等文件,负责审核以学院名义发出的公文,组织落实校志记载和校史资料积累工作。

7、管理学院印章,开具介绍信、证明、便函等。本着严肃、认真、细致的原则,院办公室在本学期规范了公章使用审批程序,做到了对学院印章的妥善保管,保证了公章使用的正 1

确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8、组织落实学院车辆的管理工作和公务用车的安排,并在本学期规范了用车制度。另外,院办公室还组织校车队安排值班,对于有紧急情况的师生、员工,能保证其及时乘校车外出。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了我院师生、员工的车辆安排问题。

9、组织协调全校性活动。督促检查上级和学院领导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传达领导指示,反馈各种信息,做到了快捷和实效,保证学院上下政令畅通。

10、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第五篇: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接待日制度(试行)

为了密切学院领导与广大同学联系,倾听同学对于学院教学、管理等各方面建议和意见,及时解决学院工作存在的问题,推进学院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 接待方式

集中接待:每学期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其他相关人员与学生代表以座谈方式见面,集中解决答复相关共性化问题。

定期接待:每天由学院领导分散接待,及时解决个性化问题。定期接待实行领导轮流值班制,接待日一般安排一名院领导负责接待,当值领导当天无法出席,可自行委托其他领导代理。

二、 接待时间

集中接待安排在每学期第十教学周,定期接待安排在每天晚上十点至十一点。

三、 接待地点

集中接待根据参与人数安排在教室或学生活动中心,定期接待在负责接待的学院领导办公室。

四、 接待对象

管理学院在籍学生

五、 接待事项

在学习、生活、实践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教育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

六、 接待程序

学生有关意见建议可先与有关组织、部门沟通,有关学习、生活、实践问题可先与辅导员、导师交流,如无法妥善解决的问题再反馈通过院长接待日解决。

学院委托学生会权益服务部负责院长接待日协调组织工作。

参加集中接待的同学应在每学期第八周前登陆足音网维权中心板块下载《管理学院院长接待日登记表》。由权益服务部整理并组织安排集中接待日答复。

参加定期接待的来访同学应至少提前两天通过短信(应提供预约人“姓名、行政班、预约时间”)向学生会权益服务部进行预约,由负责同学统一协调安排见面时间。

七、 接待要求

负责接待的院领导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来访者所提的问题能答复的,当即予以答复;对不能当即回答的要说明情况,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为保证沟通质量,定期接待日安排来访人员每次一般不超过5人,来访人员应听从安排,如人多需按顺序接待,对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将严格实行保密制,不得随意散布;

对于已接待并给予答复的来访人员,不予再次上院领导接待日,且每次接待日对同一问题的接待人数不超过2人。

八、 督办程序

学生会权益服务部应安排专人负责院长接待日组织服务工作,按照要求做好有关事项后期督办工作,并将院长接待日相关共性问题归纳整理及时公布反馈。

九、 联系方式

足音网:http://222.210.17.171:81

短息服务电话:18728488918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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