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协议

2022-07-10

第一篇:法律顾问服务协议

法律顾问服务协议

编号:甲方:

乙方:福建信得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双方订立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如下:

一、特别条款

1.1经办律师

乙方指派律师作为本协议法律服务事项的经办律师。

1.2法律服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定上述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提供日常性法律咨询服务;

(2)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审查、修改各类合同或法律文书;

(3)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4)根据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策划、谈判、起草法律文书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或专项法律事务;

(5)根据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有关经济、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调解、和解、仲裁或执行活动;

(6)提供有关法律信息;

(7)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1.3法律顾问服务期间及费用

(1)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时间为壹 年,自 2013 年 11 月11日起至2014年11月10日止,根据《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费用为每年度元整。协议期满,法律顾问关系即终止,继续聘用的,应重新签订协议。

(2)甲方需委托乙方提供专项服务或参加诉讼、调解、和解、仲裁或执行等

活动时,乙方应及时、高效地给予甲方法律帮助。本协议第1.2条中第(1)、(2)、

(3)、(6)项免收律师费,第(4)、(5)、(7)项若需另外收费时,应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予以适当优惠。

1.4其他费用

经办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受甲方委托外出,所发生的外地或境外差旅费并不包括在上述律师费内,应由甲方另行承担。

二、一般条款

2.1乙方的义务

乙方经办律师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时,承担以下的义务:

(1) 乙方经办律师必须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 乙方经办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 乙方和经办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2.2法律服务人员的安排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服务的需要,在经办律师的统一安排下,另行指派乙方的其他律师、律师助理、秘书处理与本案有关的一般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传达文件、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

2.3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甲方应和律师诚实合作,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有关的情况;

(2)按照约定按时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3)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

2.4甲方财物的保管

(1)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正本资料、文件及其他物品均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应当在完成律师服务后,将甲方财物移交给甲方。

(2) 如果甲方未接受乙方移交的甲方财物,乙方有权视需要代为保管或将甲方财物移送公证机关提存,由此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如由乙方代为保管甲方财物,则保管期限不超过两年(自移交之日起算),逾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5保密

(1) 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相关信息及与案件有关的资料、文件和其他情况(以下简称“甲方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秘密。

(2) 以下内容不可视为甲方秘密:

a.刑事犯罪证据

b.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c.根据甲方授权披露的内容

2.6协议的完整性

本协议作为双方最终的、完整的协议,取代之前双方作出的口头或书面的约定。

2.7协议的可分性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2.8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甲方理解并承诺,如果甲方希望获得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范围以外的法律服务,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2.9通知

与本协议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书面方式可以邮寄、挂号邮寄、专人传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乙方和甲方均应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2.10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11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乙 方:福建信得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

月日授权代表:田华辉律师联系电话:13799922169年月日

第二篇:劳资法律顾问服务协议

甲方: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乙方:青岛市南北极法律服务所

地址:青岛市山东路8号泰山大厦613室邮编:266071电话:(0532)85825726传真:(0532)85812302电子邮箱:nbjflgw@163.com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聘请乙方提供劳动管理方面的法律顾问服务,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其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的法律顾问。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指定的专业人员的日常联络,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动管理方面的法律顾问服务。

二、甲乙双方均应依照法律规定,遵守合法、诚信、守约的原则,相互合作,使乙方的劳动管理工作合法、有效,并立促乙方劳动管理工作充分合理利用人力资源,节约企业经营成本。

三、乙方应甲方的要求提供劳动日常管理、社会保险、劳资纠纷等涉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四、乙方应甲方要求协助制定乙方单位内部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或就甲方制定的劳动管理制度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五、甲方依据与乙方的约定及实际工作量支付合理的服务费,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六、乙方依据本协议主要提供下列服务,以下服务内容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服务难度加大,应另外支付合理费用。

1、提供劳动政策、劳动法律法规咨询。

2、指导客户制定或修改劳动合同文本及劳动合同签订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3、指导客户建立制定有关用工、工资分配、福利保险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

4、提供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及变更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5、帮助客户协调内部劳动纠纷,及时提供解决纠纷的法律政策依据及处理意见。

6、及时为客户提供国家及本市最新发布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7、为客户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等方面的资料。

8、应客户要求,每年进行两次免费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法律讲座。

9、代理劳动管理(外部)事务:

⑴办理单位用工登记手续

⑵办理用工手续

⑶办理劳动合同鉴证

⑷办理用工人员增减变化申报登记

⑸代办个人档案提取、转存

⑹代办单位社会保险账户开设登记

⑺办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及变化

⑻办理社会保险每月申报缴费

⑼办理女职工生育保险申报、拨付

⑽协办解除合同职工的失业证

⑾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

⑿协办大中专毕业生及其它专业人员的转正、定级

⒀协办员工住院医疗报销事宜

⒁办理劳动主管部门各种报表申报

⒂办理每年劳动年检

⒃配合劳动部门的检查、考核

⒄协办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及工伤保险基金拨付

⒅代表企业参加劳动主管部门的其它活动

七、应甲方要求乙方也可以提供下列服务,但应单独委托,另行约定。

1、代理劳资纠纷处理(协商解决、仲裁、诉讼)

2、代办人才招聘、人才引进

3、代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及个人购房公积金贷款

4、代办公司的工商、税务、财政、海关、外经委、变更、年检等事

八、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事务,直接费用由甲方预付,其中办理用工手续、劳动合同签证、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等事务产生的费用,应在办理之前交乙方,由乙方代收代缴。

九、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服务费按约定核准收取。(附收费标准及支付办法)

十、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至年月日止,期满后双方无书面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自动顺延仅限两次,顺延期满后应另签订协议 。

十一、协议书有效期内(含自动顺延有效期),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解除协议,单方面提出解约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按未履行协议期限(按月计算)以 解约提出前6个月平均服务费为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已预付服务费,不另收违约金,所交乙方服务费甲方无权要求返还。

十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提交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财务顾问服务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甲方聘请乙方在北京代表甲方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贷款***亿元(可分笔到帐)中担任财务顾问,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范围

乙方利用其在客户网络、信息渠道、市场操作、专业人员的知识和经验、资金来源渠道等方面的优势,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财务顾问服务:

1. 融资顾问服务: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为其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传统商业银行产品和投行产品在内的多种融资方案;协助甲方开展授信评级和客户评价工作;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政策咨询服务。

2. 资金来源服务:负责组织甲方贷款所需的存款资金来源,确保甲方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取得足额贷款。

3. 财务管理咨询:对甲方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诊断,为甲方的资本运作、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活动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帮,

助客户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投资效益,改进财务管理。

4. 沟通与协调服务:乙方协助甲方与其主管部门及监管机构就甲方贷款等金融活动事宜进行沟通和协调。

5. 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6. 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90日内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材料、电子文档、影像材料等。乙方应当在提供的材料中明确表示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及实际情况是否能够取得融资**亿元。

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前述财务顾问服务;(2)对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建议或报告有审议、修改及最终决策的权利。

2. 甲方的义务:(1)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2)依据本协议规定,在贷款成功后按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贷款成功是指甲方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获得本协议约定的全部贷款,否则视为贷款失败);(3)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披露、转载等)乙方提交给甲方的任何材料、文件等资料,及其上述材料、文件、资料所包含的任何信息。但甲

1

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有权机关或监管部门的要去进行披露。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的权利:(1)根据甲方财务顾问服务需要,乙方有权了解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生产、销售、投资、规划、重大经营决策等经营管理情况;(2)依据本协议约定,按时向甲方收取财务顾问服务费用。

2. 乙方的义务:(1)在我国现行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遵循诚实、勤勉的原则,为甲方提供前述财务顾问服务;(2)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披露、转载等))甲方提交乙方的任何材料、文件等资料,及其上述材料、文件、资料所包含的任何信息。但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有权机关或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披露。

第三条 财务顾问费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并成功帮助甲方获得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贷款***亿元,甲方按照顾问费包干方式确定财务顾问费用,该顾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取得该融资所需的存款回报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到位贷款资金额度×(年化利率0.5%)×(贷款期限**年)。

财务顾问费用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付款付款:若甲方一次性收到国民信托全部贷款,则甲方在收到全部融资资金后且乙方提供发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顾问费用;若甲方分批收到国民信托贷款,则在甲方每次收到融资

2

资金后且乙方提供发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到位贷款资金额度相对应的顾问费用。

财务顾问费应付至乙方如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方全部贷款成功后无正当理由不支付财务顾问费用的,应按照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帮助甲方获得本协议约定的贷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按财务顾问费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可直接在财务顾问费中扣除,迟延超过30日仍未获取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协议的效力与变更

1. 本协议须在乙方提出的咨询服务成果中明确甲方能够成功获取贷款***成果提交后90日内)后本协议才生效,生效后除双方另行商定并达成书面协议或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 本协议的变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需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并以书面方式做出。

3. 甲乙双方达成合作意向,甲方成功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获得融资,并向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所规定的财务顾问费用的支付,本协

3

议终止。

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对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规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六条 声明条款

1. 甲乙双方已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2. 乙方仅从专业的角度向甲方提供有关建议或咨询,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建议进行独立判断,独立决策,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3. 乙方向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并不代表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承诺,也不能保证甲方融资能够获得成功。

4. 乙方视甲方工作小组或指定联系人向乙方发送的书面文件(包括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为正式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并据此做出判断和咨询建议。

第七条 附则

1. 本协议经甲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 本协议壹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甲方: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协议签订日期: **** 年 ** 月 ** 日

5

第四篇:财务顾问服务协议

甲方:杭州秀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若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乙方具有甲方所需之特定的市场信息、人脉资源及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 向甲方引荐潜在投资人并确定可能的投资人;

2. 为甲方促成交易实现,制订谈判策略,并协助甲方进行融资谈判; 3. 协助甲方准备交所需各种商业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介绍文档、商业计划书等; 4. 就重组安排、交易结构、定价及其他相关安排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全面分析甲方目前的财务状况,提出合理的融资方式建议; 5. 积极促成甲方和投资人达成投资协议;

6. 在本轮融资过程中,如甲方要求,乙方同意为甲方免费提供与本轮融资相关的法律服务,包括协助甲方起草或修改交易所需各种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条款清单、投资协议等)以及就融资结构、融资条件、重组安排及其他与本轮融资相关的事宜为甲方提供合理的法律服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

二、 服务收费:

1. 如果本轮融资全部或部分由乙方引荐的投资人作出,甲方同意以本轮融资后甲方全部到账金额的【3%】为乙方的成功费。本次乙方收取的成功费,由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担相应的税点。

2. 甲方应在交易交割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费用。如果全部或部分交易对价由投资人分期支付,则甲方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可按交易对价实际支付到账的时间,分期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剩余费用。 3. “交易对价”指由投资人(“投资人”包括乙方引荐的投资人和甲方现有或寻找的投资人)向甲方(包括其股东、参股或控股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或投资载体)直接或间接支付并到达甲方(包括其股东、参股或控股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或投资载体)指定账户的全部资金,或其他已经评估确定的、经甲方确定的价值(包括现金、证券、资产、任何其他由投资人承担的债务或责任及任何其他形式的对价)在交易完成时的公平价值(就非现金部份而言,若交易协议中有指明其价值,则该部份对价的公平价值为交易协议中的价值)。

4. 为避免疑义,如果本轮融资全部或部分由甲方现有或寻找的投资人作出,则甲方无需就前述全部或部分融资向乙方支付任何成功费。

三、 协议期限:

1.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到达下列三个日期中最早的日期终止:(1)本轮融资交割完成;(2)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的30日后;(3)本协议签署后9个月。

2. 如本轮融资交割没有完成,在本协议(不论任何原因)有效期结束后12个月内,甲方如果与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之1款引荐、接洽或谈判的投资人完成交易,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收取所有费用。

四、 违约责任

1. 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或未能及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约定,均构成违约。 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就其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范围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五、 其他

1.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 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中国法律解释。 4. 如果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签署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为签署内容,无正文)

甲方:

杭州秀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签字人签字:

乙方:杭州若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签字人签字:

签署日期:

2017 年

3 月

8 日

第五篇:销售顾问服务协议

销售顾问服务内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基础

1.双方合作服务项目:

2.合同时间:

3.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月服务费为 3 万,支付月服务费时间为当月15日前。

二、乙方主要服务内容:整合营销传播策划

1. 市场研究与监控:对市场竞争环境进行随时监控,定期提交研究报告和

策略性建议;

2. 营销及活动策划顾问:对于项目营销及推广活动及时提出可行性策略,

并监督执行;

3. 项目整合推广策划执行:整合产品卖点,形成独特优势和内涵,制定总

体推广战略和阶段性推广策略,并负责所有广告和物料的创意设计;

4. 销售团队招聘培训:面试复试甲方招聘销售人员,对营销团队进行定期

专业培训和考核,同时针对销售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直

至问题解决;

三、具体工作内容:

1. 项目视觉系统的设计及规范

2. 项目整合推广的市场研究

1) 对竞争范围项目进行定性调查(销售策略、价格、卖点、产品设计、

推广主题、客户流量、销售进度等);

2) 提供分析报告和营销推广策略指引。

3. 项目营销策略建议

3) 销售策略的建议报告;

4) 阶段性促销策略的建议报告。

4. 项目整合推广策划

5) 项目卖点提炼归纳;

6) 项目营销推广阶段性主题制定;

7) 项目整合传播策略、主要阶段媒介投放策略及排期。

5. 销售现场包装及广告创意设计

8) 项目推广所有推广物料的规划及设计

9) 销售中心及工程现场的包装规划及设计

6. 项目营销活动执行监控

10) 项目营销活动的策划并制定执行方案

11) 项目活动的组织和执行监控

7. 营销团队的培训(培训安排根据项目推广需要,平均每月不少于一次,

每次不少于1.5小时)

12) 项目卖点销售口径培训

13) 销售技巧培训

14) 其他具体销售理念培训

四、服务小组人员及服务方式

1. 品牌专案小组的组成:

 营销经理1名

 资深营销人员2名

 策划经理1名

 市场专员1名

 美术指导1名

 策划总监1名

2. 营销小组的贴身服务:专业服务采用当地贴身服务模式与异地监控沟通

模式结合的方式。在服务期正式开始后,设立专职服务人员进驻甲方营

销现场,在销售的重要阶段确保每个工作日在营销现场保持沟通。同时,

策划总监定期到现场举行会议,完成核心工作,确保专业服务品质。

3. 营销小组的深度服务:服务小组在服务工作中须严格按照约定的工作计

划开展工作,全程跟进各项工作的进度并把握品质。即时对市场信息做

出专业的反应,随时扮演甲方市场战略的顾问。乙方的所有工作须确保

项目的稳健发展,所有的工作需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

五、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指派专人,作为营销及策划方面的对接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

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6.为乙方驻当地小组人员提供食宿及办公场地

六、乙方责任与权利

1.指定专人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专人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七、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拒付当期款项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说明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仅视为达成策划意向。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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