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保险与农业保险论文

2022-04-2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气象保险与农业保险论文(精选3篇)》,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摘

气象保险与农业保险论文 篇1:

气象指数保险在发展中国家的启示

【摘要】气象指数保险以其具有多重特点和优点受到人们的重视,主要归纳有管理成本低、抑制逆向选择、降低道德风险等优点,受到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青睐,并将重点应用于农业来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农业风险问题。气象指数保险计划在墨西哥、肯尼亚等非洲发展中国家相继试点并得到广泛应用。无论是西方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均采用了不相同的政策措施以及组织保障等,最终为了确保气象指数保险整个流程计划的实施。通过已有的文献研究,气象指数保险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各种问题,通过对此类问题的细心研究,对于解决我国推广气象指数保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关键词】气象指数保险 灾害触发值 基差风险 销售渠道

一、气象指数保险内涵

气象指数保险是指一定的气候条件,通过对气象指数的精确分析,产生的农作物损害程度进行科学计算,最后量化转换为相应的指数,得出相应农作物的损益和产量,保险商业公司则以此为依据提供相应的保险合同。投保人根据投保合同就可以获得相应赔偿款项。气象指数保险作为新生产物,但是具有极强的生命力以其自身具有易实施再保险、管理成本低、抑制逆向选择、降低道德风险等优点,受到极大关注。2014年底,在联合国粮食计划署、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推动和精心安排下,气象指数保险产品在非洲、拉美等发展中国家陆续投入到市场运营中去,从目前的发展现状来看,该指数产品的收益良好。根据气象指数保险实施的目的和对象,可以分为有两种:一种以保障农民经济发展为目的,主要是通过消除阻碍农民在实际发展中遇到的灾害性损失,进而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企业单位的生产力。现阶段的主要同行做法是安排当地的农民百姓购买气象指数保单从而能够得到商业保险集团的贷款。包括:订单农业公司、非政府组织、微型贷款机构或者是小农户等。另一种气象指数保险的成本较高,以救济自然灾害为主要目的,相应的保障效益也较第一种更高,保障范围主要包括拯救群众生命,维持基本群众的根本生计。

二、发展中国家实施气象指数保险计划的主要措施

(一)发展中国家实施气象指数保险计划的措施分类

1.重视组织保障和有效的政策支持。气象指数保险计划在国际组织以及各国政府提供的有力支持下使其在发展中国家得以顺利的开展。首先,大部分国家的气候数据和农业生产经营数据控制在政府手中,气象专家和农业专家大多数也都就职在政府等公共部门服务。气象观测站点的维护与建设大部分也是由政府等公共机构机构来完成。其次,商业保险公司的业务也是在政府等监管部门的规范下操作进行的,那么天气指数保险纳入政府政策支持范围。再者,天气指数保险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机构,需要财政、农业、气象、保险等多个部门的相互沟通、相互协调。

2.保险与信贷进一步融合。大部分情况下,固定资产缺乏的农民百姓在无法给抵押贷款人提供足够的担保时,是不能够直接从银行获得贷款的权利。通过将气象保险指数与贷款权利相融合的方式,有效的拓宽了气象指数保险的农业保险风险和市场销售渠道,极大的促进人们生产与生活的积极性,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有助于银行或者是信贷机构农业贷款债权的回收,即购买气象指数保险的客户有获取贷款的权利。

(二)发展中国家实施气象指数保险计划面临的困难

1.气象站数量匮乏。现阶段,发展中国家可以供科学研究的气象数据较为缺失,大部分气象站没有形成完全统一的数据检测标准。数据缺乏是制约发展中国家气象指数保险计划发展的主要障碍。

2.基差风险是气象指数保险面临的另一困难。基差风险作为一种余下的未保险损失,来自于保险原本要抵御的实际损失和依据指数的赔付额之间的不等值。由于气象指数保险的指数和损失之间没有十分紧密相连的相关性和联动性,投保人从保险公司得到的赔偿不足以弥补在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损失,甚至有投保人蒙受了巨大的灾害损失之后,退保的行为时常发生,致使很多单位及个人的生产和生活积极性大大较低。

3.匮乏的销售渠道也是制约气象指数保险计划推广的挑战之一。由于气象指数保险的目标客户群体大多散落在农村和处于偏远地区,大多数情况之下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难以覆盖到此区域。现阶段同行的做法是,将试点地区的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伙伴的代理模式,即选择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商或者信贷机构和拥有强大的社会关系作为气象指数保险的销售中介。

三、气象指数保险指数的发展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业保险业发展先后经历了50年代的兴起和停办,80年代的恢复试办,90年代萎缩低迷和2010年后的迅速发展这四个具有显著特征的发展阶段。2010年后的中国农业保险在经营主体、财政支持、政府引导等诸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被认为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新的里程碑,但是在发展过程也遇到了诸多问题,如损失处理繁琐、损失难于评估、风险难于测定、逆向选择管理问题以及道德风险管理问题等。

鉴于气象指数保险在埃塞俄比亚、马拉维、印度和墨西哥面临的困难和实施所采取的措施,我们得出,若要在我国大面积推广将气象指数保险应用于农业灾害管理还不具备一定的条件,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做大量的工作,如协调相关部门间的关系、拓宽销售渠道、搜集与处理气象数据、建设气象观测点以及保护与研发气象指数保险产品等。虽然困难重重,但是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参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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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曹雪芹.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和天气指数保险的应用——印度实践评析与借鉴.上海保险.

[3]陈盛伟.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在发展中国家的应用及在我国的探索[J].保险研究,2010.

[4]陈盛伟.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运行情况与发展对策[J].农业经济问题,2010.

[5]李鑫.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及天气衍生品在农业保险中的作用.金融经济.

[6]陈迪红,张宁.基于“大工程观”的保险精算实践教学改革探讨.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9.

作者简介:张登宇(1988-),男,汉族,四川省成都市人,硕士学历,兰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李楠(1989-),男,汉族,北京市人,硕士学历,兰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作者:张登宇 李楠

气象保险与农业保险论文 篇2:

新环境下气象指数保险发展现状及其问题对策的研究

摘 要:通过实地考察和实证研究的方法从保险公司、政府、农户三方面深度剖析了气象指数保险存在的产品设计不合理及推广方式不完善、政府宣传导向力度欠缺、农户规避风险意识不强且对保险存在偏见等问题,从而对保险公司提出了指数设计精准化并不断完善、优化宣传推广方式等意见;对于政府部门给出了建立完善相应政策制度、给予资金人力支持等意见;对于农户提出了逐步消除保险偏见、多种途径细致了解保险等意见,为农业保险的供给侧提供相关借鉴,使其更好地助力于精准扶贫。

关键词:精准扶贫;供给侧改革;气象指数保险

1 引言

长期以来,我国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的问题较为突出。习近平主席于2013年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保监会也因此将农业保险确定为保险业打好扶贫攻坚战的主攻方向之一;2015年12月召开的中国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溯及源头,农业保险是农业生产发展的供给侧,要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作用,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全局。

供给侧改革和精准扶贫的风生水起以及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对农业保险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中国保监会列举开发气象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新型险种,积极推进试点。由此可见,气象指数保险是农业保险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选择。本文注重从不同侧面对气象指数保险进行分析,既考虑了客观推广及自然因素对购保的影响也考虑了主观需求对其影响,并将两者有机结合,总结和评价现有产品的成败得失,对于推动精准扶贫以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促进农业发展等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

2 气象指数保险的发展现状

2.1 我国气象指数保险发展现状

气象指数保险,是指把一个或几个气候条件(如气温、降水、风速等)对农作物损害程度指数化,每个指数都有对应的农作物产量和损益,保险合同以这种指数为基础,当指数达到一定水平并对农产品造成一定影响时,投保人就可以获得相应标准的赔偿。气象指数保险作为新型农业保险的典型代表,鲜明的表现出了理赔便捷,针对小区域、单一作物进行更加精准化保障的特点。

气象指数保险在国外起步较早,但在我国,气象指数保险还属新鲜事物,且此前国内的气象指数保险主要是针对农业领域。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气象指数保险正在逐步由设计层面走向初步试点。如2009年安徽省长丰县试点推出了水稻种植天气指数保险产品;2011年江西省南丰县开展了蜜桔低温冻害指数保险试点;2012年在福建长汀县开展了烟叶冻灾和水灾指数保险等。

2.2 烟台市气象指数保险发展现状

烟台市作为山东的农业大市,其特色农业发展大大提高了农户的经济收入,并促进了烟台市农业总体的发展,因而烟台市农业保险的发展势头远远好于山东省其他地市,针对特色作物的新型农业保险也逐步被设计出来。2016年第二季度,山东省首例樱桃降水指数保险在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薛家村展开试点;2017年苹果降水指数保险在牟平、招远、栖霞、蓬莱推行并已签订150单,果茶低温指数保险也已在莱阳市试点;此外海产养殖类气象指数保险、政策性气象指数保险如生猪、奶牛的价格指数保险也处于初步试点阶段。

2.3 烟台市樱桃降水指数保险的现状分析

櫻桃降水指数保险是全国首款采用天气指数对大樱桃裂果进行风险管控的农险产品,目前试点种植户主要集中在牟平区高陵镇薛家村,以其为代表的气象指数保险的试点效果、推行中的问题等都是值得我们研究的问题。为此,通过对薛家村采取了全样本的调查方式,来对气象指数保险需求进行实证分析。

2.3.1 计量模型和变量设定

为检验樱桃指数保险需求影响因素,本文建立如下计量模型:

2.3.2 实证结果及分析

樱桃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的回归结果详见表1,其中,第1列为樱桃保险有效需求,即对模型(2)的回归结果,第2列为樱桃保险潜在需求,即对模型(3)的回归结果。

首先分析樱桃保险有效需求影响因素回归结果。仅种植面积回归系数在5%检验水平下显著为正,与本文预期相符。而劳动力投入、樱桃价格、收入占比的回归系数在10%检验水平下均不显著,且劳动力投入和收入占比回归系数的符号也与预期相反。

其次分析樱桃保险潜在需求影响因素回归结果。劳动力投入、种植面积和樱桃价格回归系数分别在5%、1%和1%检验水平下显著为正,缺乏认识回归系数在1%检验水平下显著为负,这些都与本文预期相符,虽然收入占比的回归系数在10%检验水平下不显著,但回归系数符号为正,也与预期相符。

结合以上实证分析可以得出,在保险产品适合的情况下,劳动力投入越高、种植面积越大、价格越高、收入占比越高、保险认知越高的农户家庭确实更愿意购买针对樱桃种植损失的保险。但是,在面对实际销售的樱桃指数保险时,具有以上特征的农户却没有表现出显著的购买意愿,农户家庭的保险需求由于某些因素不仅被抑制,而且出现了一定扭曲。

3 烟台市气象指数保险存在问题

3.1 保险公司方面

3.1.1 产品设计不够合理

一是影响产量的气象因素多,如樱桃裂果多是由于采前经旱遇雨所致,而连续的阴雨天气、土壤中的水分含量、樱桃的品种等都是樱桃裂果程度的影响因素。保险公司在进行指数设计时,这些因素是否考虑在内以及采用了什么样的办法去处理这些因素的影响,都是值得深究的问题;二是数据采集地与参保地之间在气候、地形等方面必然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而指数设计覆盖范围越大,差异性就会越大,也就越难以发挥出气象指数保险独特的优势;三是绝大多数的农户不能对损失量做一个准确的统计,保险设计离不开历年损失量这一数据,历史数据的不完整和不准确也是造成气象指数保险产品设计不合理的一个重要因素。

3.1.2 产品推广不合理、不完善

首先推广方法不合理。主要体现在保险代理人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且没有一个完善的体系或者方案向农户介绍保险产品,造成了农户对气象指数保险产品的赔付条件等内容了解不足,甚至产生错误理解,逐渐降低了农户对此保险的信任度。其次推广渠道不完善,多数气象指数保险仅通过传统渠道进行推广,没有很好地利用线上宣传这一途径。且售后工作不完善也阻碍其更好地推广,对于一个新的产品,保险公司没有做好走访投保农户以得到反馈来进一步完善产品等售后工作,甚至出现因保险代理人更换联系方式致使农户无法得到合理解释的情况。

3.2 政府方面

3.2.1 政府相关政策不完善

政府的参与度较低,给予的政策支持不够,这是气象指数保险发展中的通病。部分保险公司有与政府合作的意向,但是由于政策的缺失,保险公司开发出来的新产品要想得到政府的支持十分困难,也阻碍了气象指数保险的发展。

保费补贴政策方面,在农业保险比较发达的国家,政府不仅根据不同险种对于投保农民提供保费补贴,对保险公司提供经营费用的补贴,而且也会对农业保险提供再保险的支持。而我国仍采用单一的保费补贴方式,气象指数保险产品的开发得不到补贴和再保险的支持,不仅使农户惧怕风险而不愿意投保于创新农业保险产品,也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积极性。

3.2.2 政府宣传导向力度欠缺

气象指数保险商业性强必然会导致保险公司为了获得商业利益而在一定程度上忽略农户的经济利益,从而造成农民对气象指数保险的排斥,导致恶性循环。保险产品推广阶段,专业的保险推销人员往往得不到农户的信任,而作为政府在地方的代表的村支部干部则更容易得到农户的信任。而在目前阶段,村干部仅仅起到了支持保险入村的作用,尚未在新型保险产品的有效推广方面与保险公司形成相互配合、共同促进的局面,政府的宣传导向力度较弱,不能很好的发挥应有的作用。

3.3 农户(被保险人)方面

3.3.1 风险规避意识差且对保险存在偏见

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户家庭收入较少,文化程度有限等多种因素导致农户风险规避的意识薄弱,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不高。加上农村整体风气的影响, 农户对于气象指数保险由于没有达到触发值而没有理赔这一情况,被保险人大多会把自己的主观判断和负面信息传送给其他被保险人,因此大多数被保险人对于新型保险产品存在偏见,也给气象指数保险的推广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3.3.2 无法正确理解保险条约内容且了解不足

由于被保险人在文化程度上的劣势,无法完全理解保险合同上更为书面化的语言和词汇。而对于像气象指数保险这类新型保险产品,被保险人更难以准确理解其条款内容。就樱桃降水指数保险而言,在保险期限内出现裂果后,被保险人认为自己满足赔付条件,应当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但是经过保险公司的考察后发现,并没有达到应当理赔的降水量的触发值,无法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这就导致了农户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矛盾。

4 对策建议

4.1 保险公司方面

4.1.1 指数设计精准化并不断完善

保险公司在开发新的保险产品时候,必须进行深入调研,结合农户、相应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相应政府部门历史资料等进行精细的指数选取和设计。对于受到多种因素影响的作物,仍需选择主因子指数,也可以增加产品数量,用“一揽子产品”优惠的办法来设计指数型保险产品;指数设计并进行初步试点后,保险公司要争取在试点村争取连续几年的保单,以不断完善产品。为了避免无理赔后农户放弃投保的现象,保险公司除了重视度加强,还可以推出优惠政策,比如第一年投保的投保人在第二年投保时可以享受折扣等优惠来鼓励农户继续投保。且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限结束后,要对农户进行售后走访工作,了解农户的需求以及不满之处,对保险产品依据农户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及时的产品完善。

4.1.2 优化宣传推广方式并改善宣传销售渠道

由于气象指数保险属于一种新兴事物,而大多数农户文化水平较低且年龄较大,导致他们对保险的概念理解更为困难。在此背景下,保险公司应当把重点放在提高农户的信任度和接受度上。首先保险公司应该加强保险业务人员的培训,设计一个针对普通农户的完善宣传体系,从而更直白细致地阐述创新型农业指数保险的理念和理赔方案等内容,让农户接受保险新产品;其次保险公司要加强与乡镇政府的沟通,以政府为担保和桥梁来对农户进行保险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户对保险的信任度。

在宣传销售渠道方面:一是保险公司要利用好互联网这一平台,进行线上的销售和推广;二是气象指数保险首要推广目标可以放在这些农业经营面积大、知识水平相对较高且更愿意接受保险产品的种植大户身上,以带动其在小规模种植户中的推广。

4.2 政府方面

4.2.1 建立和完善相应政策制度

首先是要为创新型保险产品的设计和推广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相应的秩序,提供创新型保险推广更有利的制度环境来促进其发展;其次是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确保保险公司能够应对巨灾损失,持续稳健地经营。

4.2.2 给予资金和人力支持

资金支持方面:一是给予保险公司经营费用补贴和农户保费补贴,从而促进产品更好的完善,也减少农民投保的经济压力,有利于产品更好的推广;二是给予相关部门资金支持。像天气指数保险这类通过气象站不断增加来获得更加精确数据的保险,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来完善配套设备。人力支持方面,在气象指数保险的宣传和推广阶段,更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以地方政府人员的宣传和带头作用来减弱农户对保险的偏见,增强农户的认知度。

4.2.3 协调多部门共同促进气象指数保险发展

以气象指数保险为例,其发展离不开保险公司与气象局、农业局、政府金融办等部门的相互合作,从而建立和完善气象指数保险运行保障机制,在这其中,政府应该发挥联系协调作用,使多部门共同努力促进气象指数保险的发展。

4.3 农户(被保险人)方面

4.3.1 逐步消除对保险的偏见

及时了解保险行业的最新動向以及国家对保险行业的支持政策,认清保险存在的真正目的和作用,改变以往保险的看法,正确认识保险在规避风险方面的作用,学会用保险来降低风险。

4.3.2 多种途径细致了解保险

投保前,要细致保险的各项信息,可通过子女帮助下上网搜索相关信息、向保险公司打电话询问等方式仔细斟酌再做决定;购买保险时要仔细询问保险代理人,若其在说明保险时出现含糊其辞,或者过分阐述保险未来的赔付效果,要慎重考虑是否购买;签订保险合同之前,要了解保险合同签订的基本流程和保险合同的正规样式,学会辨别保险合同的真假。

5 结语

在精准扶贫的背景之下,其核心在于“精准”二字,农业保险要想更好发挥其保障作用,加强其扶贫效果的精准化,最为重要的是加强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设计出更加适合于农业需求的保险产品,这便是农业保险供给侧改革。气象指数保险产品与传统农业保险产品相比,更能够实现对农业领域的精细化、小区域的保障。笔者对烟台市的气象指数保险发展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对刚刚推行的樱桃降水指数保险进行全样本调查,深度剖析一个初试点的气象指数保险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在实地考察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了政府、保险公司、农户相应的对策建议。

在未来,气象指数保险产品种类应当更加精细,产品设计更加符合特定作物和特定区域的需要;其发展也应当形成政府、保险公司、农户、其他金融部门联合发展机制;应与传统的农业保险产品互为补充,形成一个内容丰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共同为我国的精准扶贫工作发挥更大的效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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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顾雨婷 柏钦雪 卢琨

气象保险与农业保险论文 篇3:

气象灾害风险转移模式探讨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因气象灾害导致的经济损失也在持续上升,因此加强对新型气象灾害风险管理研究也越来越重要。该文阐述了气象灾害风险基本含义,总结了天气指数保险、天气衍生品及气象巨灾风险债券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并对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气象灾害 风险管理 风险转移

一、概述

气象灾害是对人类社会经济影响最大的自然灾害。据估计,世界上每年大约有70%的企业受到天气风险的影响。在美国,每年有25%的GDP会受到天气变动的影响,其中直接影响占10%,每年因为天气风险原因使企业遭受的损失达到22000亿美元。据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统计,从1980到2011年全球范围内记录到的重大自然灾害中,86.1%的自然灾害、59%的死亡、83.5%的经济损失和91%的保险损失均是由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引起的。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转移研究,探索实践气象灾害风险转移理论方法也是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的重要任务。由于传统气象灾害损失保险产品种类少、覆盖地区有限且产品的风险规避效率低,且困扰传统保险业(尤其是农业)的信息不对称和高成本问题并没有消除,同时政府过高的财政补贴也可能歪曲农户和保险公司的激励,而增加财政负担。积极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将是对气象灾害防御以及传统保险的补充和替代。

二、气象灾害风险概念及其转移模式

风险是指“真实世界损失可能性的一种状态”。它是一种可能性的状态,而不是真实发生的一种状况,即未来事件发生以及造成后果的不确定性。目前从客观上讲,天气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离社会各行各业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的矛盾依然存在,天气气候事件发生具有不确定性,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后果也有不确定性,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此,某一种未来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对人员或财产造成损失的不确定性就可以称为气象灾害风险,它主要指暴雨、台风、洪涝、冰雹、冰冻、暴雪、大风、高温、干旱等灾害性天气事件的发生造成财产损失和生命安全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风险是否发生的不确定性;二是风险何时发生的不确定性;三是风险损失程度大小的不确定性。由于人类防灾能力和实施防灾措施的不同,这种可能性的状态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或部分发生。

为解决气象灾害风险对人类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目前可以利用三大类战略和对策来管理风险:即风险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其中气象灾害风险转移是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中最有效的管理途径,它是指当风险发生时通过一定的手段、措施将风险转移出去,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风险转移主要有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两种方式,保险转移应用比较成熟的是气象指数保险,它是转移自然灾害风险损失的重要金融手段;非保险转移包括天气衍生品和气象巨灾风险证券,主要以衍生品转移为主,且均以气象指数的建立为基础。

气象指数保险也称天气指数保险,是根据实际的气象指数决定是否赔付及赔付多少,是一种金融工程与气象工程技术相结合的产品。衍生品转移是利用金融衍生品转移风险的功能,将自己的风险转移给有能力承担风险或愿意承担风险的第三方,以达到对冲风险的目的。在形式上天气衍生品有天气期货、天气期权、天气互换等金融形式。气象巨灾风险证券是指对小概率大损失气象灾害事件的风险管理证券化,能够有效地化解保险业承保巨灾等业务的风险

与传统的风险转移产品相比,气象灾害风险转移的优势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①规避市场失灵,抑制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②经营管理成本低、理赔周期短、不需要进行损失核定,因此理赔时效快;③可获得性和可转让性,有助于风险进一步分散;④将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增加再保险市场的竞争,易于在资本市场上以证券化方式来转移巨灾风险;⑤气象指数保险的费率厘定和风险区划以客观数据和科学方法为基础,更加科学;⑥提高风险转移效率,降低风险金;⑦气象巨灾风险证券使灾害损失承受能力是传统再保险市场的数十倍到上百倍。

三、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国内外的发展现状

(一)国外发展现状

气象指数保险的概念最早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在发达国家已经得到蓬勃发展。美国和日本是天气指数保险发展比较迅速的国家,已经有一定数量成熟的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在1997年起源于美国,是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应用最广泛也最成熟的一种气象指数保险。在发达国家、世界银行和粮农组织的推动下,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农业保险领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如印度、墨西哥、马拉维、埃塞俄比亚和坦桑尼亚开办的干旱指数保险,孟加拉与越南开办的洪水指数保险,加勒比群岛开办的飓风指数保险以及蒙古开办的大型牲畜巨灾指数保险等。其中印度气象指数保险的发展历史最长、品种最多、市场规模最大,印度与我国国情相似,其指数保险的实践经验对我国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天气衍生品市场诞生之后,其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取得了蓬勃发展,欧美合同占到了整个交易合同大多数,但在2005年后亚洲的交易合同占比明显增加,表明发展中国家也开始探索发展天气衍生品市场。当前天气衍生品市场主要包括能源业、农业、建筑、餐饮、保险、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市场主体。据天气风险管理协会(WRMA)的估计,全球对天气衍生品的需求仍将保持强劲势头,将逐步发展壮大并成为全球发展最快的金融市场之一。

(二)国内发展现状

鉴于传统农业气象保险在实践中存在的难题以及气象指数保险在农业运用中的突出优势,国内一些学者开始在理论上对气象指数保险的进行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2008年4月,国元农业保险公司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FAD)、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WFP)和中国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等机构合作,共同研究开发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娄伟平等结合区域产量风险和气象指数保险,设计了针对柑橘的气象灾害保险理赔指数和水稻的暴雨指数;刘映宁等在对陕西苹果花期和最低气温资料的分析基础上,设计了苹果花期冻害的风险指数;肖秀珠等基于中国人寿烟草种植天气指数保险条款中的冻灾和水灾指数计算模型及指数赔付标准分析了2012年各乡镇的冻灾和水灾指数。杨太明等利用安徽省宿州市历史逐日气象数据确定了干旱、倒春寒等五个小麦关键生育期天气指数,并确定保险赔付的触发值及赔付标准。

在气象指数保险的实践上,我国已有多个省份启动了对农业气象指数保险的探索,如福建省对台风气象指数保险项目的探索,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对水稻保险气象理赔指数研究及应用平台建设的探索,内蒙古对气象指数保险项目的研讨,广西省对橡胶甘蔗风力指数保险项目的研讨,以及陕西省对苹果气象指数保险项目的研讨等,这些地区开展的指数保险产品采用与政策性农业保险捆绑销售的方式,在具体实施时由中央和地方政府负责补贴大部分的保费,虽然不同于真正意义上的商业指数保险产品,但是有关研究和探索为商业化的气象指数保险产品设计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四、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在中国的发展前景

我国区域天气气候差异大,气象灾害、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气象灾害给各行各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十分巨大,在各类自然灾害中气象灾害大约占到70%以上,我国每年气象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大约占GDP的1%~3%,加之传统风险转移的种种缺陷,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成熟的气象灾害保险产品及相应的气象灾害风险交易市场,所以我国迫切需要开发专门针对天气的保险产品来满足企业和居民转嫁风险的需求。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可靠的气象观测网络系统,积累了30年以上的观测气象记录,有大量需要的客户群并与客户建立了一定的联系渠道,保险业者和风险承担者愿意承受风险,并愿意采用市场工具对风险做出反应,因此我国已经完全具备开展气象指数保险的条件,气象指数保险在我国应是商机无限。

目前我国的衍生品市场还不成熟,存在品种少、交易制度交易程序不规范、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法律法规及监管体制不完善等问题。但结合实际情况,我国已经具备了开发天气衍生品的基本条件:一是金融市场条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目前具有市场主体多样化、交易场所多层次、交易品种多样化和交易机制多元化的结构齐全功能完备的多层次金融体系;二是政策法律条件,从目前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来看,我国推出天气衍生品没有任何政策和制度限制,且近年来我国出台的很多法律法规都为我国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政策、法律法规环境;三是技术条件,国气象数据及通信网络、期货交易平台、气象探测网络系统等基础设施基本满足需要。

五、存在的问题及若干建议

(一)存在问题

虽然目前针对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发展上仍然存在着很多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民众灾害保险意识差,对气象指数保险等认识不足。二是对于多灾种气象指数的制定技术还不完善。三是气象灾害保险费率的计算容易受天气气候不稳定性的影响,其厘定的基础技术研究不够。四是由于受小气候因素和基本风险的影响,保险公平问题还难以保障。五是由于某些地区气象探测站网密度达不到计算气象指数的要求,气象数据的可用性可得性较差。

(二)促进我国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发展的若干建议

1.推动气象指数保险产品和宣传。积极加强气象指数保险宣传,引导企业和公众提高灾害保险投保意愿和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气象指数保险产品的适应性,在设计时充分考虑不同产业和不同地区的需求。提升客户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如及时赔付、进行产品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与客户信任的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如政府),大力拓展市场。

2.加大政府给予气象指数保险财政补贴力度。政府可采用投资公共品、改善历史和实时气象数据的获得以及客户教育方面等方式,给予气象指数保险一定程度的补贴,为其大力发展创造条件。目前我国最急需发展的应该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各地可逐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政府并加大此方面补贴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作用。

3.大力发展天气衍生品交易。利用现有的期货市场,在中国经济发达地区的中心城市试建气象指数期货和期权交易市场,以经济发达的典型城市气候气象特征设计交易合同,模拟开展单一指数(温度、降水等)和一些混合指数的交易。

4.推动巨灾风险证券化。推动在证券交易市场发行巨灾风险证券,通过风险证券化等融资方式连结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建立巨灾分担机制,以解决政府在巨灾过后面临的财政风险。

5.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同时给予监管机构相应的政策支持对巨灾风险进行严格监管;建立气象指数的期货和期权交易规则,为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转移提供依据和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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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小雷(1965-),男,汉族,河北任县人,现供职于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中心,高级工程师,硕士,从事气象灾害防御和风险管理研究。

作者:陈小雷 赵铁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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