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公共经济学论文

2022-04-13

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农村义务教育公共经济学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摘要]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申存在种种困境,主要表现为供给总量不足、结构失衡以及效率低下等。造成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关键的是政府角色的错位。因此,要走出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困境,当务之急是对政府角色进行合理定位。政府应该充当部分公共产品的直接供给者、公共产品供给网络的构建者和经营者的角色。

农村义务教育公共经济学论文 篇1:

论农村义务教育免费

摘 要: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的发展质量,影响着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我们在强调公共 产品经济属性的同时,更应看到其社会属性:公平、平等、公益。因此,本文结合我国目前实际,将农村义务教育定位为公共产品,从而得出加大国家直接投入,在农村实行完全免费义务教育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公共产品;完全免费

中国农村义务教育规模庞大。义务教育法第四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是指依照法律规定,适龄青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一种强制性的、免费的国民教育。在义务教育发展中,政府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义务教育作为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经费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据统计,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甚至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自政府的公共经费一般均占义务教育投资总额的85~90%左右。我国的义务教育法从颁布到实施已有近30年了,但我国义务教育的现状却令人担忧。当务之急就是界定农村义务教育公共产品的属性,明确政府应是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农村义务教育量大而广。它的发展质量和程度,不仅直接影响着全体公民的基本素质,更影响着城乡差距的变化。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可以有效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产业结构的调整、工农产品贸易条件的改善可抑制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而财政支农抑制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效果不显著。农村义务教育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有显著影响,虽然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和推动下,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直接投入仍显不足。

一、义务教育是一种公共产品

1.公共经济学的基础理论:义务教育是公共产品

义务教育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国力情况,它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本性动因,因此具有较强的公共性,是一种纯度较高的公共产品。义务教育也符合公共产品的两个基本特征:①非排除性;②非竞争性。也就是说,在普及了义务教育的地区,某个人的义务教育并不会妨碍其他人也接受义务教育,同时也不存在因某人没有或不愿付费就将其排除在义务教育的范围之外。总之,义务教育具有很强的公共产品性质。

2.义务教育具有正的外部效应

公共产品与外部效应有着密切联系,外部效应是市场失灵的主要表现之一,也是政府运用财政支出手段对经济进行干预的一个重要领域。义务教育不仅使个人获益,也使他人受益。从表面上看,教育是个人的事情,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发展教育、提高国民素质,是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教育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初等教育投资的社会回报率相对于中等教育、高等教育都要高。农村中小学的教育质量,不仅直接关系到农村青少年的全面发展,而且关系到国家各级各类人才的培养和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因此,政府理应重视农村的义务教育,提供较多的教育财政支持。

3.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体现社会分配的公共原则

作为政府,要公正地筹集和分配从而使具有特质的公民得到相同的待遇。也就是说,无论公民居住在哪里,都应该拥有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有义务教育、治安、基本社会保障等,对于地方政府达不到基本公共服务最低财力的,中央和省级应以转移支付方式给予辅助。但我国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享受义务教育的待遇却大相径庭,城市居民在享受着低廉的义务教育,而农民却与此无缘,农村孩子享用义务教育往往还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因此,对农村义务教育进行投资是符合公共经济学要求的。

二、对农村义务教育现状的对策思考

1.界定农村义务教育的公共产品属性,明确公共财政的支出责任

根据公共产品理论,教育是一种公共产品,而农村义务教育具有巨大的正外部性,属于纯公共产品范畴。不仅受教育者本人将从其对教育产品的消费中受益,整个社会均会从中受益。另外,不提供农村义务教育则具有巨大的负外部性。国家必须为所有儿童提供义务性基础教育,这也是中央、省级必须承担农村义务教育中“义务”两字的题中之义。同时也要认识到农村义务教育不可能完全由国家财力统包,但当前的体制使农村义务教育成了农民的事务了。农村义务教育是一种强制性的教育,是维持国家稳定、提高国民素质和促进民族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条件,其经费保障应纳入公共支出的范围。

2.加大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支持的力度

加大中央、省、地市级政府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责任。目前,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导致中国城乡之间巨大差别。但是,这种差别不应该体现在义务教育上,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也是所有适龄儿童的权利,农村的孩子,也应该能够享受平等的权利。“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仍然没有摆脱教育上城乡分割的格局,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教育的基础条件。应该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界定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增加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比例,以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有稳定来源。

3.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拨付后,要进行全程监督,严防资金被截留挪用,保证资金安全到位,有效使用,可以考虑在各级政府设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专户,严格预算审批程序,并且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作为考核党政领导的一个重要指标,严把农村义务教育资金使用的质量关。

将农村义务教育定位于公共产品更主要的基于公共产品的社会属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普及基础教育是促进人类平等的伟大平衡器,也是社会机器必不可少的平衡轮。通过普及教育,每一个儿童都能够被训练为从事所有职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人,从消费者变成生产者,并逐渐提高生产能力,成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从另一层意义上说,教育也是民族独立,国家富强的保证,更是形成民族国家意识并把这种民族国家意识上升到国家观念的重要途径。通过教育使个人转变为社会化的国民, 此时教育的收益主要由国家或整个社会取得,个人所受的教育具有极大的正外部效应。国家对义务教育的直接投入从整体的角度看符合效益最大化的原则,而根据经济学中谁收益谁负担成本的原则,义务教育理应由国家负担。另一方面,在农村社会生产力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不高,只要能识字、会算术就行了,大部分人的初中阶段的义务教育收益体现不出来,而初中的学生已经有了一定的劳动能力,等于支付了大量的机会成本,同时还需负担书费、杂费。所以接受初中阶段的义务教育对他们私人来讲,收益很低,甚至为负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政府的强迫法令,没有政府大量的直接投入,实行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势必造成农村基础教育的需求不足,并使贫困农村地区的经济恶性循环。

三、结论

总之,与城市相比,占全国人口70%的农村居民过去几十年来所享受到的由政府直接投入来提供的公共产品是极其不足的,这也是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和农民生活水平难以提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增加农民收入必须要有新思路,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农村义务教育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必须大力增加国家的直接投入,在农村实行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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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蔚蔚

农村义务教育公共经济学论文 篇2:

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困境与政府角色的合理定位

[摘 要]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申存在种种困境,主要表现为供给总量不足、结构失衡以及效率低下等。造成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关键的是政府角色的错位。因此,要走出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困境,当务之急是对政府角色进行合理定位。政府应该充当部分公共产品的直接供给者、公共产品供给网络的构建者和经营者的角色。

[关键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困境;政府角色;定位

[作者简介]王惠琴,广西师范学院公共管理系讲师,广西南宁530001

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看,所谓农村公共产品,一般指满足农村社会成员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公共需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除性的社会产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事关“三农”问题的解决、农村社会稳定以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十分重大的现实课题。虽然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规模总量和结构有非常大的进步和改善,但仍然存在种种困境,从总体上看,滞后于新农村建设的需求。本文在厘清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具体困境的基础上,分析其产生困境的主要原因,并运用公共管理学的相关理论对应对之策进行分析。

一、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困境

1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规模总量不足

长期以来,由于路径依赖效应,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还没有根本上摆脱计划经济年代城乡二元体制带来的种种不利局面:城市公共产品供给相对充足密集、覆盖范围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十分有限。当前,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迅猛增长,但与此相对照的是,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规模总量并未随之同步增长,国家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降低,农民公共产品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之间的鸿沟越来越大。

2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失衡

在现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中,由于缺乏农民公共需求偏好的表达机制,地方政府并不清楚什么是农民紧缺的公共产品,而是更多出于“政绩”需要,为农民提供了大量容易吸引媒体和出“政绩”的短期公共项目甚至一些所谓“面子工程”,诸如中心广场、歌舞剧院、高档宾馆、办公大楼等。这些公共设施利用率低,但却大大占用公共资源和原本极为有限的财政预算,致使政府无法为农民提供其真正需要的公共产品,在我国当前大多数农村地区的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业技术推广、农村环境污染整治等公共产品均存在一定程度短缺。

3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下

由于信息不对称、预算不完整和行政体制改革滞后等问题的困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中,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监督成本高,公共资源被大量挤占挪用、挥霍浪费,导致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低下”,具体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对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的中间环节过多,公共项目建设资金被层层克扣,最后落到实处的远低于预期;二是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缺乏制度化的监督机制,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最终导致公共产品供给成本上升和供给效率低下。

二、政府角色的错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困境的重要原因

公共经济学认为,公共产品提供的主体是包括政府、非政府组织以及部分企业在内的公共组织。但是,由于农村公共产品公共性的特征以及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全能政府理念,使得非政府组织及市场等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功能被弱化,政府成为农村公共产品的重要供给主体,因此,虽然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困境的原因可以追溯到多方面,但最为根本的原因跟政府职能定位不正确有关。笔者认为,政府角色的“错位”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这种“错位”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越位”;二是“缺位”。

1 政府“越位”

所谓政府“越位”,就是政府包揽一切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任务,把所有本应该可以由农村非政府组织、农村社区或者市场提供的公共产品都由自己提供。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越位”思想源于建国之后树立起来的全能政府理念,在政府对社会全面控制的思路下,政府包揽一切事务,没有任何其他公共产品供给组织生存的空间。这种思路表面上是政府对公共产品供给尽职尽责,但实际上由于政府失灵,其实反而好心办坏事,造成公共产品供给种种困境。

2 政府“缺位”

所谓政府“缺位”,就是本该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被政府推给市场或农民自己,或者政府虽然承诺提供,但由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责任的划分上不尽合理,导致相互推诿。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有许多相同的供给责任,如教育、科学、文化、国防、卫生等,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法律明确地规定各级政府在供给责任上应该怎样具体划分。这样势必造成公共产品提供主体相互推诿。供给主体的缺位导致本来应该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或由政府与农民共同承担的公共产品成本却完全由农民承担;本来应该由上级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却通过政府权威转移事权交由下级政府提供,由于这些产品本身具有的非竞争性、非排除性以及外部性等特征,导致公共产品供给不足。有研究表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地方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支出增长速度远小于同期cDP的增长速度,主要原因在于80年代开始的财政分权改革弱化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而同期中央对地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转移支付也未能同步增长。

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政府角色的合理定位

现代公共管理理论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民社会的成熟,公共产品的供给必然从政府这一唯一主体转变为以政府为主导的多主体供给。因此,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角色就需要重新进行定位,恪守自己的本分,既避免“越位”,又避免“缺位”。具体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政府应该扮演三个角色。

1 公共产品的直接供给者

尽管公共产品供给中应该有多个主体,但是这并不意味政府完全可以放弃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政府仍应是部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者。公共产品的公共性并不完全相同,对于那些完全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除性的纯公共产品,如大江大河的治理、环境污染的控制与保护等,政府具有其他主体所不具备的效率优势,因此政府责无旁贷;另外,对于制度类的公共产品,政府更是具有天然的垄断性,政府必须为农村公共产品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建立和完善规则。同时,对于非竞争性和非排除性较低的“准”公共产品的供给,政府也具有一定优势。因此,农村的“纯”公共产品应该由政府免费提供,对于“准”公共产品,市场机制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公共产品的基础性和外溢性特征,政府在提供“准”公共产品时仍然应该发挥主导作用。

2 公共产品生产和递送网络的构建者

根据网络治理理论,随着后民营化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公共产品需求的多样化,政府不再依靠一己之力进行公共产品的供给,而是引进非政府组织甚至市场等第三方主体参与公共产品生产和递送。因此,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越来越不取决于政府自身的公共产品供给能力,而是取决于政府能否引进其他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并妥善处理多方伙伴关系。因此,政府工作的重心将由直接供给公共产品转变为引导多方社会组织进入公共产品生产和服务递送的公共服务网络的构建者。从当前中国农村的具体实际来说。政府应该积极顺应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多元化的潮流和趋势,鼓励和推动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到农村公共产品的生产和递送当中来,努力营造政府于其他社会组织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伙伴关系。

此外,公共产品供给网络构建还应重视公众参与和公众意见的表达机制,如前所述,我国公共产品供给困境的原因之一就是忽视管理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事实上,“许多公共服务的用户本身就是实际上的协作生产者”。公共产品供给离不开公众的参与,以农村教育产品供给为例,没有家长和学生的配合,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学和管理都无法顺利开展。因此,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忽视了管理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和公众意见表达渠道的建设,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公共价值被边缘化。

3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网络的经营者

网络化治理理论认为,政府的治理战略分为网络构建和经营管理,前者将引入更多的公共产品生产主体参与到公共产品生产和递送中来,这要求政府积极转变资源分配方式,寻求政治上的变动,推动新的成员到网络中并授予其合法性和资源,政府为它们提供影响政策过程的机会并推动产生其它可能的结果。而后者是指政府对现有网络结构内的关系进行管理以及对其他主体进行监督。这需要政府妥善处理公共产品供给中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对其他主体进行监管。当前尤为重要的是公共产品生产和递送中的监管机制的建设问题,在多元化主体供给公共产品的条件下,如何对相关主体进行监管,是对现代政府最大的考验。如果监管缺失,那么假冒伪劣、质次价高的公共产品必然充斥于市,如高价医药费、基础教育乱收费、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伪技术等,从而严重损害农民利益。而如果监管成本过高,也必然有悖政府初衷。因此,政府要能够在这两者之间建立平衡。此外,政府在建立监管体系时,政府也不必尽揽于自身,而是应该积极构建一个与公共产品供给体系同构的多元化监督体系,积极推动其他社会组织来监督公共产品的生产和递送。

责任编辑 钟 山

作者:王惠琴

农村义务教育公共经济学论文 篇3:

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供给困境与对策研究

摘 要:作为公共产品的义务教育,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农村的义务教育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教育公平实现的进程。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深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但当前的农村义务教育供给还面临着责任主体不明确、供给渠道单一、供给总量不足、供给结构不均衡等困境,要走出这些困境,一要明确责任主体、而要拓宽供给渠道、三要最大限度的激活现有供给资源总量,四要优化供给结构。

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供给困境;经费投入

一、引言

义务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国民的基本技能和社会认同感、塑造现代社会合格公民、提升公民的幸福感等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农村义务教育在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下,发展并不乐观,面临着许多困境,对于如何走出当前的教育供给困境,为了让农村孩子享受与城市孩子同等的教育,促进教育起点、机会公平,最后实现教育公平,保证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是现阶段我们要研究的重要课题。因此,选择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既具有理论的意义,也有实践价值。

二、相关概念界定与属性分析

农村义务教育的概念界定

最早来源于国外的义务教育一词,即 Compulsory Education,日本译为“义务”,我国沿用了日本的译法,称之为“义务教育”。根据《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义务教育的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它是指所有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在我国,是以生活在农村地区的适龄儿童、青少年为教育对象。农村义务教育的实质是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过程,进行农村适龄儿童、青少年获取知识与劳动技能、现代公民意识和创业能力的教育,在农村与城市二元社会里农民处于不利的历史条件下是必须的。

三、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供给困境

《义务教育法》重新修订后,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由农民回归政府。经费投入机制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转向“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共同分担”。农村义务教育有了国家财政性支持:农民教育负担切实减轻,农村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得到保障,教育普及水平就会得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由公共财政全面保障,一些地方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学校与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公信度得到提升;促进了依法治教,提高了政府和学校的管理水平。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意识到,当前以政府为主导的农村义务教育供给方面存在的诸多不足,面临诸多困境,表现为:

(一)供给主体责任不明确,监管法律不健全

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后,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由于缺少法规的保障,本该是一种明确各级政府之间责任分担的模式,如今却变成了政府之间互相推诿的借口。作为基层地方的财政收入本来就薄弱,加上缺乏法律和相关监管,基层县乡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供给就变得“可有可无”。本来中央政府对于义务教育的拨款在整个教育财政预算中所占的比例就少,在实行分税制以后,财权上升到中央政府,再加上没有一个完善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即使是中央实施的扶贫活动到最后也会变得责任模糊。

(二)供给渠道单一

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筹资几乎全部依赖政府财政性支出和转移支付,民间和私人投资力量微弱。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在本世纪末达到4%的宏伟目标,直到在2012年才首次实现,而且4%的教育经费远不能满足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供给渠道单一,政府负担过重,要引入市场机制,拓宽供给渠道,导致单纯依靠政府的财政性供给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不断发展的教育需求,长此以往,农村的义务教育将会出现停滞不前的状况以及县级政府财政负担过大的困境。

(三)供给总量严重不足,教育经费短缺

根据相关研究数据表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支出占我国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比重与发达国家,甚至世界平均水平都还有很大的差距。我国对教育投入占GDP4%,但还远远不能满足落后的农村教育的需要。我国在1994年进行了财税体制改革,导致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困难,由于农业税的取消影响了财政收入,减少了对县一级财政对义务教育的财政支出,导致很多学校的基础建设无法配备,教师待遇偏低,很多农村优秀教师的大量外流,使农村义务教育陷入了窘境。

(四)供给结构失衡,资源配置不合理

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结构失衡主要表现在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失衡。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些经济水平较高的农村,其义务教育水平也较高,反之则反。农村义务教育的资源配置存在严重缺陷,表现在以下因素:基础的教学硬件设施匮乏、师资力量薄弱、教育资源利用率低。从国家教育经费统计年鉴得出,当前国家的教育资源分配及拨款用于高等教育远远高于义务教育,这样会导致农村义务教育资源的严重匮乏。

四、促进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有效供给的对策

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是关乎整个教育事业的大问题,而教育供给犹如教育事业的血液,为此,本文就促进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供给困境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明确责任主体,加强法律监督

本文所提倡的政府的供给主导是指在义务教育的第一阶段,即解决“缺钱”的问题。就当前的农村义务教育而言,政府在义务教育的第一阶段要想法设法筹集资金,保证教育经费供给。筹集教育经费这就涉及到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协调运作的问题,而要确保政府通过税收方式筹集到的义务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率,必须借助于市场机制,另外还可以借助第三部门的力量。为了切实保证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资金的可靠供给,促进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平等、公正、均衡健康发展。应该加大中央及省级政府在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加大中央在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比例,使重心上移,改变“以县为主”的格局。此外,为保障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的充足性,明确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需要用立法来保障,如建立《义务教育供给法》明确各级主体对义务教育的供给比例,依法办事。

(二)拓宽农村义务教育的供给渠道

我国农村的义务教育主要是财政拨款,这在一定程度上缩减了教育经费筹资的渠道,我们应该建立多元化的农村义务教育筹集教育经费渠道,改变当前的单一的经费供给模式。

首先,将社会纳入义务教育的事业中来。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应当积极发挥税收在筹集教育经费的积极作用,谋求教育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发展。我们需要积极鼓励社会有能力和资格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筹资办学的轨道上来。

其次,为了保证我国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我们需要尝试建立专门的教育税,使其专门用于筹措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从而使我国义务教育有了比较稳定和固定的来源,防止各级政府的财政困难从而影响当地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

最后,社会组织、团体、个人作为义务教育的受益者也应当相应承担起我国义务教育的责任,这些来源于利益获得原则,因此我国应该通过建立教育基金,发行教育彩票,社会捐赠,以及企业向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办学减免一定赋税等形式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将这些资金专项用于我国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对我国义务教育投入的积极性参与。

(三)增加农村义务教育的供给资金总量,激活现有教育资源

增加我国农村义务投入总量是解决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资金短缺问题的必要途径,政府和民间都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广开财源,调整政策,筹措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的教育投入力度方面,增加中央和省级部门对我国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数量,增加其在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比例则要求中央和省级政府统一调配全国经济资源,增加发达地区向落后地区,城市向农村的转移支付,增加中央扶贫专项款中教育经费的比重等,通过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我国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供给。另一方面,国家应当想尽一切办法监管和激活现有的农村义务教育资源,在教育供给总量既定的情况下,只有最大限度的激活,充分发挥现有供给的价值。在农村义务教育我国的政府部门应当制定相关的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关注及投入,从而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民办教育占一定比例义务教育的新格局。

(四)积极统筹城乡发展,优化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义务教育不公平的根本原因是因为经济的落后。所以我们需要更好的发展改变经济的落后,这才是硬道理,我国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加快相对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加大对落后地区的投入,加快贫困农村的义务教育发展,优化教育经费的投入结构,逐步缩小地区间的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差距,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义务教育不公平问题。

第一,义务教育供给中政府要积极统筹城乡发展,合理配置城乡义务教育资源,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发展提供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尤其要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投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整体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优化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要不断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生均经费投入,改善农村教师福利待遇,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教育教学环境等,但优化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不能仅仅加大资金投入,要利用城市优质教育要素反哺农村,以城乡联动造就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新局面。

第二,优化农村义务教育的资源配置,增加需求资源与与激活现有资源并重。义务教育在实行“两免一补”之后,农村校际间差距越来愈大。在“择校热”的严重影响下,农村的教育资源不断流失,比如农村优秀生源和农村青年教师等。现在的农村小学校舍是空置变成荒芜的,但是有的偏远地区的农村小学是没有学校的,更有甚者是在黄土地上就地而坐上课,没有教室更没有课桌。所以必须进行城乡、校际间的资源配置,这就需要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教育政策来协调。此外,现阶段最重要的是针对不同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现状配置教育资源,做到“物尽其用”。政府或者是相关的教育行政部门,应该进行农村义务教育现状方面的调研,掌握不同的农村地区的义务教育落实现状,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先用资源进行统计和分析,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激活现有教育资源,这样才能够真正落实了农村义务教育提高国民素质的初衷。

五、结语

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历了由建国初实行的“国家办学、财政单一供给”的管理模式,到现在的“经费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阶段,是一个由中央逐步向地方放权的过程,也是一个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农村义务教育最优供给体系的演变过程。地方政府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地方政府随着分税制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的进行已无力承担起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因此,我国政府需要不断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资源供给,破除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的困难处境,优化义务教育在城乡、校际之间的资源配置,实现农村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从而在整体上促进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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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爱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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