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2023-04-24

第一篇: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怎么认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范文)

在这里给您提供一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各自的认定标准以及上税务局登记时需准备的证件及材料吧,希望能帮的上您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该认定的不认定 将直接按一般纳税人税率征税

新条例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降低为3%,很多增值税纳税人也许会有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冲动。但专家提醒纳税人,要特别关注新细则三十四条第

(二)款的规定,这一规定实际就是一个兜底条款,即,除了“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和“会计核算不健全纳税人”外,其他企业如果达到新细则规定的标准,未去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除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未超过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帐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纳税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书》,并附报如下资料:

1、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报告;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3、成立经济组织的文件、章程、协议(指成立经济组织由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成立有限公司的章程、联营企业的协议书等);

4、会计人员的身份证、会计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培训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代理机构代为记账核算的,应提供代理证明;

5、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以及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说明;

6、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所有银行账户。在以后的经营中新增的银行账户应在十五日内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7、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时,应提供总机构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

8、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商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时,除提供以上所列证件、资料以外,还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地理位置、经营面积或房屋租赁合同(含仓库租赁合同);

2、法人代表或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机关在接到申请后30日内审批完毕。

第二篇:小规模纳税人超标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常见问题汇总

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销售额标准是多少?

答: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大于50万元;

(二)提供营改增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大于500万元。

(三)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大于80万元。都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

二、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中的年销售额中的“年”如何理解?

答: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中的年销售额中的“年”是指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销售额。

例如纳税人2016年5月正式开业,则从2016年5月这第一个月开始,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和前面月份累计超过标准,就要在该月开始登记一般纳税人。

而超过12个月之后,滚动计算,比如2016年5月到2017年4月,12个月累计没超标,后面再算就从2016年6月到2017年5月、2016年7月到2017年6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

三、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中的销售额具体包括哪些?有什么特殊规定?

答: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其中特别注意的是,对于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比如某稽查局对一个小规模纳税人检查,发现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3月少申报收入100万元,然后2017年4月下达处理处罚决定书,小规模纳税人当月补缴了税款,则要把这100万并入到小规模纳税人2017年4月,来算是否超一般纳税人标准。

依据:国税函〔2010〕139号

四、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中的销售额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答: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中的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具体换算方法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这里特别注意,一是计算销售额是否超标时,要加上免税销售额,如某纳税人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含税销售额50万,免税销售额40万,这时候该纳税人连续十二个月销售额=50÷(1+3%)+40。

二是按照差额征税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比如某劳务派遣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600万元,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等扣除项累计为500万元,这时候计算时,应按扣除前的600万元计算=600÷(1+3%)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国税函〔2010〕139号

五、小规模纳税人超过标准时,适用税率还是征收率的时点怎么把握?

答:例如大世足球用品公司,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累计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大世足球用品公司应在2017年3月15号(申报期结束日)后,即3月16号开始计算的2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哦)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

假如大世足球用品公司在2017年4月5号提出申请,在2017年4月10号被税务机关正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则2017年3月、4月仍然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017年5月的销售按税率(17%等)来计算缴纳增值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公告)

六、小规模纳税人在超过标准后,不主动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还是征收率的时点如何把握?

答:例如全蛋娱乐公司,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累计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假如全蛋娱乐公司在2017年3月15号(申报期结束日)后开始的20个工作日(至4月13号)内没有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

税务机关在4月14号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4月14号正式送达纳税人,规定纳税人应从15号开始的十个工作日内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等资料,假如纳税人一直没有报送。

则至《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的十个工作日结束前纳税人销售按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计税,至《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的十个工作日结束次日起产生的销售额,按一般纳税人计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界定超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偷税数额的批复》(税总函〔2015〕311号)

特别标注:按税总函〔2015〕311号文件,假如《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的十个工作日结束次日是月中,比如4月17号,那么可能17号前是按3%,17号及以后按17%,但是在现在系统下,纳税人申报表设计上,一个月内只能要么是小规模纳税人,要么是一般纳税人。也就是说,现阶段,纳税申报表系统设计上,只能是单一,而不能一个月内纳税人既是小规模又是一般纳税人。鉴于此,建议按照《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的十个工作日结束次月开始按17%一般纳税人来计税。

七、稽查查到小规模纳税人以前年度偷税应按税率还是征收率计算补缴税款?

答:例如稽查局2017年3月对小规模纳税人全蛋娱乐公司2016年进行检查,发现2016年累计少报收入600万,这时候这600万虽然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但由于税务机关未下达一般纳税人认定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所以应按3%计算补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界定超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偷税数额的批复》(税总函〔2015〕311号)

八、一般哪些一般纳税人要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答: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一)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除此以外的商贸企业可以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无需进入辅导期管理。

所称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

批发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颁发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有关批发业的行业划分方法界定。

(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 其他一般纳税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

1.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骗取出口退税的; 3.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 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

九、针对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的特殊规定?

答:

(一)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取得专票当月不能抵扣,而是在次月比对相符后才能抵扣。

(二)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

1.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

2.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3.辅导期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

4.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

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

十、什么情况下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也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答: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包括:1.其他个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个体工商户以外的自然人;2.不经常发应税行为,主要是指很少涉及或缴纳增值税,只是偶尔一次或两次的销售行为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这样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单位或个人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后,除自然人外,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如果需要继续按小规模纳税人的话,需要提交《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进行申请说明,由税务机关判定是否允许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

十一、总分公司可否分别按各自标准认定或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答:由于企业的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即以各自的情况来衡量其是否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而不是以总销售额计算。因此,总分公司可以分别按各自标准认定或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但是,如果是总分公司增值税汇总申报的,则按一个纳税主体来确认,不能分别衡量。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各省《增值税汇总纳税管理办法》

十二、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是否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

答: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因此,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

第三篇: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金额计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并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购进货物所含的税金不得抵扣,应当按照规定计入相关成本。在购进货物时: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

【例5-17】某小型工业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3月取得销售收入12.36万元(含增值税);购进原材料一批,支付货款3.09万元(含增值税)。

计算该企业当月的应纳增值税税额。

当月的应纳增值税税额=12.36÷(1+3%)×3%=0.36万元

【例5-18】某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5月,购进童装280套,“六一”儿童节之前以每套128元的含税价格全部零售出去,计算该商店当月销售这批童装应纳增值税税额。

当月的应纳增值税税额=128÷(1+3%)×3%×280=1043.88元

二、一般纳税人有时也可以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此时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具体规定如下: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6%)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6%

2、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4%

3、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4%)×4%÷

2三、关于已使用过的物品和固定资产以及旧货的规定如下:

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指会计上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已使用过的其他物品——属于企业的生产资料(如低值易耗品等)

旧货——指商品,是尚有部分使用价值的流通物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①属于已抵扣过进项税的情形,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A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B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②属于未抵扣过进项税的情形,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A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B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C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纳税人(含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1日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其中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旧货税法有特别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例题1】(教材中例题):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每辆摩托车的原值每辆0.9万元。

【名师解析】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的销项税额=1.04÷(1+4%)×4%×50%×5=0.1万元

【例题2】(教材中例题):某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6月将本商场自用2年的小汽车一辆,账面原价160000元,已提折旧30000元,以每辆140000元的价格售出;

【名师解析】商场自用2年的小汽车售出,销售价格未超过账面原值,不缴纳增值税。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2月将已使用三年的小轿车(原值16万元)以18万元价格售出。请计算其应纳增值税。

【答案】应纳增值税=180000÷(1+4%)×4%÷2

【例5-16】某商场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6月,该商场取得零售收入总额18.54万元,还销售了旧货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5.2万元,原值4万元。计算该商场当月的应纳增值税税额。

(1)零售收入应纳增值税税额=18.54÷(1+3%)×3%=0.54万元

(2)销售旧货收入应纳增值税税额=5.2÷(1+4%)×4%×50%=0.1万元

(3)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0.54+0.1=0.64万元

总结:

第一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统一按3%的征收率计税,公式:应纳税额=售价÷(1+3%)×3%

第二块:分人:可能是一般纳税人,也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

分类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销售已使用过固定资产

减按2%征收率

售价÷(1+3%)×2% 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未抵扣过进项税)

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已抵扣过进项税)

销售已使用过的其他物品

按3%的征收率

售价÷(1+3%)×3%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

销售旧货

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

售价÷(1+4%)4%÷2 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

售价÷(1+4%)4%÷2

注解:应征消费税的旧货存在售价与原值的关系: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例题·计算题】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6月把资产盘点过程中不需用的部分资产进行处理:销售已经使用4年的机器设备,取得收入 9200元(原值为9000元);销售2009年1月购入的设备一台,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元,税款17000元,销售是开具普通发票价款为 90000元。计算销售应纳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9200÷(1+4%)×4%÷2+90000÷(1+17%)×17%=13253.85(元)。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销售及缴纳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并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购进货物所含的税金不得抵扣,应当按照规定计入相关成本。

在购进货物时:

借:库存商品等相关科目 (含增值税价款)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或应付账款等

在销售货物时,按规定确定收入,并按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不含税销售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意,在销售货物时,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一般为含税销售额,在计算增值税时,应当先将不含税销售额转化为不含税销售额,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交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与税额是混合的开在一齐的,不象一般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业务,销售与税额分得很清楚,因此其从客户收回的货款是销售额加税额,在财务操作中是要进行计算分离的,分离的计算公式是: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可以参见增值税管理实施细则,

比如某经商小规模纳税人,含税销售额为52万元,求应纳税销售额和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52/(1+4%)=50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50*4%=2万元

公式是怎么来的这是一个数学问题,你最好是先照葫芦画瓢,照样做就行。

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工业 我们销售不开发票只有销货单可以确认收入么 如果不开发票是不是在计算应缴纳增值税时就直接用销售额*3%的税率得出的就是???不需要用销售额/(1+3%)*3%吧???对么???谢谢!!!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如果不含税,就是直接:=销售额*3%,如果开票,一般都含税,那就是:=销售额/(1+3%)*3%。由2009年1月1日开始,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统一为3%,计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3%=应纳增值税

例:销售金额为:RMB10000元*3%=应缴增值税为RMB300元。

那也要销售额/(1+3%)*3%,因为价格是含税额。必须这样计算。可以理解成97%的价+3%的税是价格。

第四篇: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步骤如下:

1、纳税人向区(分)局、基层分局的申报管理科文书受理窗口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连同如下资料呈交申报管理科的文书受理窗口: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人代表、办税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

(3)经营场地资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4)银行账号证明;

(5)分支机构申请认定时,应同时提供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批复书,以及总机构确认其为统一核算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6)出口企业、盐业批发企业,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其从事进出口业务或盐业批发业务的证明材料;

(7)实际纳税及销售预测的相关资料;

(8)所属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必须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和经签章的复印件。

2、暂认定一般纳税人期满申请转正

新办企业在暂认定一般纳税人期满后的十日内,必须申请转正,应向所属的区(分)局申报管理科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并同以下资料同时呈报申报管理科: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公司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经营场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分支机构申请的,应同时提供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批复书,以及总机构确认其统一核算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6)出口企业、盐业批发企业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其从事进出口业务或盐业批发业务的证明材料;

(7)财务报表;

(8)法人身份证、会计证、办税员证复印件;

(9)应交增值税明细账设置和核算方法说明书;

(10)实际销售额、实际纳税情况。(西安地区代理记账报税就找五常财务)

区(分)局、基层分局的申报管理科文书受理窗口接到纳税人的申请资料后,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制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并将相关资料转交给纳税人所属的管理科。

3.审核

管理科初审后,连同相关资料转交分管业务副局长。

分管业务副局长审批后,分两种情况处理:

(1)对新办企业和已开业满12个月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同意认定申请的,连同纳税人所附送的资料退回申报管理科的文书受理窗口,并退回纳税人。同时制发《不予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2)对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不同意转正的,由申报管理科通知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防伪税控金税卡、IC卡的缴销。

(3)对同意认定申请的,如不是新办企业,申报管理科打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制发《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并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如为新办企业,申报管理科制发《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并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戳记。

4.领取认定结果

纳税人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到申报管理科的文书受理窗口领取、《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暂认定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不予批准转正,将领取《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知书》。

5.注意事项

(1)申请转正未通过而被取消临时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应缴销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停止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已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则要缴销防伪税控IC卡、金税卡。

(2)市内跨区迁移的一般纳税人应在税务登记变更时,向迁出地税务机关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领购簿,注销防伪税控机金税卡、IC卡的登记资料,并持迁出地税务机关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迁移证明及有关资料向迁入地税务机关申请核准一般纳税人资格,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核准申请表》一式二份。迁入地税务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审核企业资格,核定其月专用发票供票面值与供票数量及限额,制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核准通知书》。

(3)在申请核准资格期间,税务机关暂保留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按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征管。资格审核不合格,当年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标准以上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其一般纳税人资格,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停止其抵扣进项税额,取消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权,收缴《发票领购簿》;当年累计应税销售额标准以下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注:各税局操作流程可能有所出入。

第五篇: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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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税? 先讲国税,我们这边全是网上申报,是用数字证书的,进去了网站后

会有提示。

地税,也是在网上申报,不同的是有专门的软件报税,地税给的1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

相关纳税人

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 →受理审核→受理申报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 、《增值税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和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

3 、《增值税发票使用明细表》

4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明细申报表》及电子数据

5 、《增值税进项税金抵扣明细表》及电子数据

6 、财务报表

7 、《重点税源调查表》(列入重点税源企业)

8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报资料表》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

相关纳税人

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 →受理审核→受理申报 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

2 、财务报表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3 、消费税纳税人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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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纳税人

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 →受理审核→受理申报

《消费税申报表》及其附表(金银饰品购销存月报表)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5 、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

相关纳税人

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 →受理审核→受理申报

1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外商投资及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2 、财务报表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6 、扣缴义务人申报

相关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报送相关资料 →受理审核→受理申报

1 、《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

2 、《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3 、财务报表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7 、延期申报申请 相关纳税人

纳税人申请 →受理审核→审批

《延期申报申请表》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审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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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税务机关

8 、纳税申报方式审批

相关纳税人

纳税人申请 →受理审核→审批 《申报方式申请审批表》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当场审批办结。

审批权限:

( 1 )省辖市局分局

( 2 )县(市)局

9 、延缴税款审批 相关纳税人

纳税人申请 →受理审核→市、县局审核→省辖市局审核→省局审批

1 、《延期缴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2 、当《月纳税申报表》及财务报表

3 、银行存款余额证明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在 20 日内办结。

审批权限:

省局

10 、企业所得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逐级汇总(合并)申报

相关纳税人

受理申报逐级上传到总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

? 汇总后的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及财务会计报表

? 所属成员企业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 本级纳税申报表、附表及财务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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