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2016年工作计划

202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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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民宗局2016年工作计划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民宗局2016年部门决算

编 制 说 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二是组织开展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和意见。三是研究拟定协调民族关系的方法,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有关事宜,组织承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四是指导并协助少数民族团体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搞好日常管理和开展自养事业;负责全市民族成份的审查和更改。五是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六是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按三定方案,市民宗局内设科室3个,分别是办公室、宗教科、民族科。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开展新形势城市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少数民族谋福祉,维护少数民族利益,促进民族之间和睦相处、共同发展,帮助少数民族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2、建立健全市、镇、社区三级组织网络,着重抓好“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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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两 条线。纵线由市民宗局和街道民族工作人员组成,做到层层有人抓有人管;横线以少数民族联谊会为平台,以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企业、学校、社区以及各清真网点、清真寺等基层窗口的联络员为骨干,协助做好民族工作。

3、完善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和备案工作。已全面完成全市39个宗教活动场所两百余名宗教教职人员的重新登记备案工作,所有基本情况已全部输入数据库。

4、完成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是关心宗教界人士的切身利益的问题之一,也是宗教界人士自身十分企盼解决的问题。

二、部门概况

彭州民宗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民宗局本年收入合计212.92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57.8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因人员调入,调资,增加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原因,人员预算收入增加。二是新增项目预算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92万元,占100%,与2015年相比增加57.8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因人员调入,调资,增加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原因,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增加。二是新增项目预算收入。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与2015年持平;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与2015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与2015年持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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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收入0万元,占0%,与2015年持平。

0%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00%

2016年市民宗局本年支出合计212.92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57.8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因人员调入,调资,增加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原因,人员支出增加。二是新增项目1个,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7.92万元,占83.56%,主要变动原因:因人员调入,调资,增加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原因,人员、公用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5.00万元,占16.44%,主要变动原因:新增项目1个,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与2015年持平;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与2015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与2015年持平。

16.44%0%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83.5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市民宗局2016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12.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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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7.83万元,增长37.29%。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因人员调入,调资,增加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原因,基本支出收支增加。二是新增项目1个,项目经费收支增加。

250200150100500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55.092015201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民宗局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7.83万元,增长37.29%。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因人员调入,调资,增加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原因,基本支出收支增加。二是新增项目1个,项目经费收支增加。

2502001501005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09201520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民宗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92万元,占83.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1万元,占10.90%;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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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支出4.92万元,占2.31%;住房保障支出7.87万元,占3.70%;无教育支出。

3.70%2.31%10.9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83.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41.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3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2.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0.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4.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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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2016年决算数为7.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市民宗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92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52.8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人员调入,调资,增加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原因,人员、公用支出收支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166.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民宗局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51.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决算为0元,与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54.00%,主要变动原因:单位年初预算有公务用车1辆,2016年8月车改收回拍卖1辆,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低于预算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46.88%,主要变动原因: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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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切实降低了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81万元,降低54.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9万元,下降61.52%,主要变动原因:2015年单位有公务车1辆,2016年8月车改收回拍卖1辆,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直线下降;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2万元,降低22.68%,主要变动原因:2016年较2015年相比,接待人次减少。2015单位公务接待9批近65人次,2016公务接待10批62人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2万元,占68.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5万元,占31.65%。具体情况如下:

031.65%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68.35%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2万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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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年初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2016年8月车改回收拍卖公务车辆1辆,年底有公务车辆量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7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62人次,共计支出0.7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民委、成都市民宗局检查、调研7批,累计43人次;接待南京大学宗教研究所来彭调研1批,1人;接待新都区民宗局来彭交流学习1批,9人;接待彭州市政协调研宗教场所1批,9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民宗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市民宗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4万元,比2015年增加5.92万元,增长105.53%。主要变动原因:一是调入人员,人员公用经费增加;二是从2016年8月起开始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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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市民宗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1.0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2015年较2016年采购电脑等办公设备多。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打印复印一体机1台、台式电脑2台。

无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发生。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民宗局年初有公用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2018年8月车改后无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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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宗教工作专项、事业运行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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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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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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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10年民宗局工作总结

201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结合我县实情,扎实开展宗教各项工作,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极大地维护了我县宗教领域的稳定。

一、贯彻党的宗教方针,强化依法管理

(一)贯彻会议精神,完善工作机制

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立即行动,一是全局全体干部一起认真学习和传达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二是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了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三是召开会议。分别于4月18日召开了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全市民宗工作会议精神,布置了10年宗教工作,并对各乡镇下发了《2010年度**县宗教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各乡镇责任。6月27日召开了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市有关会议精神。

(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为提高教职人员队伍素质,结合五年一度的教职人员聘任举行了一次培训考试,培训班主要讲授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宗教事务条例》、《**省宗教事务条例》及社会公共基础知识等。此次培训旨在进一步增强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帮助宗教教职人员开阔了视野,增加了知识储备,提高了对经济形势与政策法规的认识与理解,增强了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开展规范宗教管理活动。以稳定大局促进经济发

展,以宗教和睦促进社会和谐,始终是我局牢牢把握的中心工作。加大对违法宗教活动、假冒僧人的打击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密切联系群众,调动群众参与共防,全年共接到投诉举报电话33起,处理12批次,抓获假冒僧人20人。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登记管理,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登记、发证工作。搞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的建章建制工作,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制度统一格式张挂上墙。

(四)对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进行检查。以规范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为目标,对基督教堂、**寺、**寺等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落实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依法依规理财水平,推行财务公开制度。

(五)协助宗教界与弱势群体开展帮扶活动。为了更好地关怀、帮扶社会弱势群体,在县委统战部的牵头下,我局联系宗教团体**寺和组织全县宗教界人士,发扬爱国爱教、服务社会、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慰问看望孤寡病残老人及信教群众中的弱势群体。**寺率团来我县走访慰问孤寡老人,向全县敬老院所有入住人员发放慰问品;**寺、**寺也慰问了**、**等敬老院并发放了慰问品,给他们送去温暖。

二、加强自身建设,主动服务宗教建设

(一)改善行风政风建设,增强服务能力

围绕“宗教工作主体在县”要求,树立服务、效率意识,增强责任感和危机感,建设学习型部门。学习贯彻落实十七

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规则,优化工作流程,改进工作方法,健全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各项行政审批工作和一般性事务。深入各宗教场所,听取意见,开展调查研究,经过调研思考,共报送信息若干篇,为下一步拓展工作思路,确定管理方向,做了有益的思考。

(二)做好防汛抗灾和灾毁重建工作

今年入汛以来,我县遭受1998年以来特大洪水灾害,万**、**寺等寺院部分场所损坏,我局及时向市民宗局、县发改委汇报。在抗灾的同时安排受灾宗教教职人员有序到安全场所临时居住,同时强化疾病预防,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并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资金,确立修复范围,紧紧抓住恢复重建的契机,以规划带动重建,以恢复提升品位,努力把受损宗教场所再造成旅游精品。

(三)服务宗教场所建设

在做好常规服务同时,重点服务好**大佛佛像安装启动法会,我局全程协助联系省、市有关部门,办理宗教活动审批手续;在县政府办牵头下,积极联系公安、交通、卫生等相关部门,做好启动仪式的服务工作,确保了3000余人参加的**大佛佛像安装法会顺利举行。打好***这张牌,积极与*****风景区联系,并邀请来我县***旧址考察,在遵循道观活动场所规定的前提下,初步划定道观重建范围,以尊重***历史为切入点,洽谈恢复重建事宜,竭力服务好客商,开发简寂观,推动***尽早恢复重建。

三、存在问题及2011年工作打算

2010年,我们虽然作了一些工作,但是对照新形势、

新任务的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还不够稳定。

(二)主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进一步规范,但一些小的分散的宗教活动场管理不够规范。

(三)宗教发展速度不够快,与旅游发展存在一定的差距,还不能将宗教旅游这块招牌很好的向外展示。

(四)我们宗教部门服务力度还不够。

针对以上问题、不足,2011年全县民族宗教的总体思路及工作要点: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精神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贯彻《***省宗教事务条例》为依据,加强爱国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创新思路,锐意进取,加强宗教服务意识,协助各宗教团体认真开展工作,以***大佛为依托,着力开发***,推动***宗教走出去,提升宗教知名度,加快宗教开发,促进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上新台阶,使宗教旅游完美融入***旅游中,成为***的新看点和新亮点。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第三篇:民宗局2010年工作总结

我单位主管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重点工作:一是招商引资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二是宣传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帮扶少数民族村、组经济和社会发展。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使宗教为社会服务,维

护社会稳定。四是加强制度、效能、党风廉政等在内的自身建设。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贯彻落实了市委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市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加速开展“五大行动”动员大会精神。

二、积极开展了文明创建和“三民”大走访创先争优活动。

三、落实扶持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协调

落实包保责任制,确保少数民族村人均纯收入水平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到省、市争取项目资金扶持;

四、帮助明南仓湖村大黄回民组建成自来水工程,帮助横山回民村修通生产生活交通循环路。

完成了民族村综合活动室建设,孙郢村民组生产路建设,回民小学操场硬化工程,完成有线电视架设,横山水库渠道改造工程等。

五、妥善调解处置了仓湖教堂和大辛教堂、白沙王教堂、宝龙教堂等内部矛盾,帮助五户教堂从危房中搬出并安置好信徒新的活动场所,加强了寺观教堂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引进招商引资项目2个,完成任务1810万元。

七、参与筹备召开了全市统战宗教工作会议,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较好的完成了市政协安排的民族宗教工作视察调研活动。

八、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重点加强对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教职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整治力度;

举办了为期20天基督教教职人员业务和法规培训班。

九、确保了民族宗教界重点时段的安全维稳工作,完成了民族、宗教志的编纂工作。

十、及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1年工作计划

虽然2010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但按“追赶跨越”的要求,仍需扎实苦干、创新突破。下一步和明年工作计划: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主线、突出重点,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上台阶,主攻招商引资不动摇。

一、努力完成新的招商引资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主要领导和“一岗双责”全员抓招商不动摇,力争超额完成任务;

二、民族工作方面,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继续加大服务宣传力度,定期不定期深入民族村组开展调研提供服务,通过各种宣传方式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民族发展方面通过跑省跑市努力争取发展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村、组经济社会发展的投入力度,支持和帮助民族村组加快发展,使发展项目实施落实到位。

三、宗教工作方面,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加大对基督教“两难”问题(即: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处置,依法对宗教事务加强管理。我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各乡镇、办事处均不同程度存在,这些私设聚会点零星分散,由于他们目的不一,没有章法,不仅你争我夺,侵占钱财,蛊惑信众,不接受管理,而且很容易被敌对势力所渗透。面对此项复杂工作我单位克服人员少经费有限的困难,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争取各部门给予通力配合支持建立健全宗教三级管理网络加强管理,使之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宗教活动正确诠释其教规教义使之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委宗教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善始善终落实好创先争优各项目标任务。

五、加强机关效能和勤政廉政建设,积极参与新明城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第四篇:2009年民宗局工作思路及重点

**区民宗局2009年工作思路及重点

2009年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为:“突出一个主题,维护一个大局,瞄准两个目标,加强三项建设,力求四方面突破”。即:突出加快民族经济发展这一主题,维护全区民族宗教稳定这个大局,瞄准民族工作社会化、宗教管理规范化两大目标,狠抓工作机制、干部队伍和机关作风三项建设,力求在民族经济发展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宗教旅游市场整顿、民宗部门自身建设四个方面取得突破。

一、民族工作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区、乡、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三级民族宗教管理网络,全面推行社区民族工作。各社区居委会、乡村委会都要有一名兼职做民族工作的同志,明确职责,真正做到民族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年初**区人民政府签订2009年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条款要求,年中加强管理指导和督查工作,年终进行管理考核,根据工作业绩,实行奖惩。正确分析和处理新的形势下影响我区民族团结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真正把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并坚持每个季度上报排查调处影响民族团结的各种隐患和矛盾纠纷的情况。

三是大力扶植民族企业,开创民族经济工作新局面。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全区民族经济发展现状,确定主攻方向,帮助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企业立项申请贴息贷款,帮助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四是认真做好2009年经济建设项目的申报和落实工作。并严格把关,做好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准备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资金,用于贫困山区的扶贫、扶智工程,依据当地的资源优势及产业结构调整,帮助贫困山区群众发展畜牧业、养殖业、种植业,使贫困山区群众走可持续发展路子,不断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根据群众需要准备开办林果业、养殖业技术骨干培训班,促进贫困山区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帮助贫困山区的农网改造工程、人马驿道、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事业。今年年内做好以下几个项目的建设工作:金山乡岩乐阿冷此村民小组人畜饮水建设,束河安乐村文化体育建设,大研街道义尚社区种植业发展,大东乡建新村委会江边、果市村民小组种植业发展,七河乡羊见村委会美阁村人马驿道建设,金江乡金江村委会邑马珍种植业发展,金山乡拉马古村委会妹罗村整村推进项目建设。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确保社会稳定。继续广泛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多种形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筹备召开少数民族干部座谈会,听取大家对民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宗教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法规,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抓好中央和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其它宗教政策法规的落实。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及宗教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年检工作,努力提高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宗教团体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引导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发挥宗教教义中有利于社会进步的积极因素,积极参加公民道德建设,鼓励宗教界办实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使宗教界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股积极力量,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是切实做到依法保护正常宗教活动,坚决打击歪理邪说,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要加强反邪防渗,强化监督,及时捕捉信息,严防境外势力渗透和地下势力转化。

四是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加大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提高社会各界、各部门对宗教工作的关心度,齐抓共管,热心为宗教界办实事,妥善解决宗教权益纠纷和矛盾。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探讨宗教界热难点问题的成因和解决办法,抓好“热点、难点”问题的调处工作,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中共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对辖区内四个宗教活动场所(白马龙潭寺、清真寺、木府“三清殿”和普济寺)依法管理;使宗教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

五是年内组织1-2期乡镇民族宗教工作分管领导进行民族宗教政策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各乡镇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和民族宗教兼职人员进一步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这一论断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和宗教观,认清民族工作的“三性”和宗教工作的“五性”,熟悉把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的水平,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

六是继续做好新形势下的各教派工作,从基础性工作入手,加强对基层民主办教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进民主办教进程,并深入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隐患排查工作。

(三)部门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

提高素质。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七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上来,继续开展中小学校民族、宗教政策理论课、广泛宣传马克主义民族观和党

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我局干部职工要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坚持每周一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民族宗教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要以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深入研究新世纪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及应对措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通过认真学习,掌握现阶段民族宗教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的放矢地开展好工作。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搞好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实际、深入到具体问题中去,深调细研,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务求工作实效。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努力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努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各种突发事件的就地解决和缮后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工作不深入,措施不到位,作风不扎实,导致严重失职、渎职引发事端给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七大报告中牢牢把握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作了论述,特别是报告关于“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的重要论述,为新时期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在少数民族人口占多数的地区开展民族工作这一难点指明了方向。我局干部职工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十七大的精神武装头脑并以之指导实践,把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民族工作的各项任务上来,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不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扎扎实实地搞好我区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各项工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努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第五篇:武侯区民宗局2005年工作计划

2005年,武侯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民族宗教座谈会和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建成西部一流经济强区的奋斗目标,突出稳定、发展主题,着重做好基层民族宗教宣传工作,全面推动民族宗教工作进社区,为实现我区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一、以培训教育为基础,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新进展

1、加强民族宗教知识培训。今年全区社区干部换届,大部分都是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新同志,对民族宗教知识不是很了解,我们将采取举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会、专家讲座和到民族宗教工作先进社区学习取经等方式,加强对各街道办事处民族宗教工作人员和社区干部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加强少数民地区驻蓉办事处的联系。开好少数民族驻蓉办事处联席会,积极探索新时期共同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的方式方法。

二、以务实创新为重点,推进民族工作上新台阶

1、促进民族宗教工作实现由点带面的转变。积极总结浆洗街办事处洗面桥横街社区、蜀汉社区建立民族宗教联络点的成功经验,向全区推广,使三分之一以上的社区建立民族宗教联络站。

2、促进“民族用品一条街”由散乱经营到规范经营的转变。协助有关部门加大“民族用品一条街”的整治力度,完善服务体系。

3、协助工商联成立“民族用品一条街”行业商会,以有威望的少数民族代表为商会组成人员,用行业规定实现商家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规范商家经营行为,提升经营档次。

4、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对二个重点地方突出重点管理。一是联合区公安分局、火南办事处、火南派出所,加强对火车南站彝族同胞聚集地的治安整治,使该区域治安环境有明显的好转。二是以浆洗街辖区的民族用品一条街为重点,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

5、依法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管理。对已办清真食品许可证的要督促执行清真食品的规定,对没有办理的要按成都市《清真食品管理规定》进行登记。

6、做好少数民族成份更改工作。对申请少数民族成份更改的,要严格审查,完善报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办结率要达到100%。

三、以管理落实为突破,夯实宗教工作基础

1、实现铁佛庵由自发宗教活动场所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的转变。一是落实铁佛庵的选址。积极协调铁佛寺由簇桥的铁佛村将向江安河一带选址迁建,使铁佛庵成为江安河边的一个风景点。二是落实铁佛庵的资金筹集。铁佛庵修建需要很大资金,资金的来源需要由铁佛庵自行筹备。要指导铁佛庵加强资金准备。三是对积极进行铁佛庵开放报批。铁佛庵开放需要经过省宗教部门审批,我们要按要求进行资料准备。四是成立铁佛庵筹建小组,专门组织对铁佛庵的修建工作。2005年内做好铁佛庵迁建的前期准备工作。

2、进一步加大对佛教“乱塑乱建”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治理力度,依法加强对非法宗教管理。坚决取缔非法宗教聚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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