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组织学课程提纲

2022-11-14

第一篇:行政组织学课程提纲

《培训项目实施的组织与管理课程提纲》 课程提纲

主讲:李富清

? 培训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GB/T19025质量管理培训指南》(ISO10015)标准,针对集团化企业的特点和培训活动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结合培训管理工作的实际,突破企业培训发展过程中的瓶径,促进企业培训管理工作的流程化、规范化、简约化和实用性,不断提升企业教育培训的质量与效果,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 培训对象

培训项目负责人,培训班主任,企业基层培训员等。

? 培训目标

1.能较好的组织与管理培训项目的实施与运作;

2.能把握好培训活动中的重要环节与重点工作;?

3.能较好实现目标,满足要求,达到预期效果;?

4.能较好地完成培训项目的实施与运作的任务。

? 培训方式:

培训的教学方式是采用以专题讲座为主的多媒体教学,主体内容以集团化企业培训管理工作的实际问题而展开为重点,整个教学过程将采用互动式教学、案例对比教学、演练辅导教学、游戏辅助教学、考试检验教学等形式。教学主体力求“新、实、精”,注重易学、易懂、易操作、易掌握,教学效果实际、实用、实效,确保参培者“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用以见效”。教学将提供与教师讲义相匹配的PPT填空式的培训资料。培训后,还将无偿提供企业培训管理工作的支持性、技术性、工具类等文件70多个。确保此类培训项目的质量与

效果在全国范围内处于领先水平。

? 课程提纲(1-2天)

一、培训项目负责人的职业定位与素质要求

1.培训项目负责人的职业定位;?

2.项目组织与管理的工作依据;?

3.培训项目负责人的素质要求;?

4.培训项目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二、培训项目实施的组织与管理和内容方法

1.项目管理主要框架;

2.培训班的学员管理;?

3.培训班的讲师管理;?

4.培训班的质量管理;?

5.培训班的资料管理;

6.培训班的课堂管理;?

7.培训班的时间管理;

8.培训班的信息管理;?

9.培训班的问题管理;

10.培训班的监察管理;?

11.培训班的评估管理。?

三、培训项目实施的组织与管理的工作文件

1.外聘讲师教学备忘录;?

2.内聘讲师教学备忘录;

3.参培员工入学通知书;

4.参培员工入学登记表;

5.学员出勤签到表;

6.培训班学员须知;?

7.培训班日程表;

8.学员花名册;

9.班主任工作物品自查表;?

10.讲师基本情况介绍;

11.学员基本情况介绍;?

12.服务项目清单;?

13.培训讲师教学质量评估问卷调查表。?

14.培训讲师教学质量评估问卷汇总表。

15.培训班管理质量评估问卷调查表。?

16.培训班管理质量评估问卷汇总表。

17.学员参培信息反馈表。?

18.培训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19.建立项目培训档案细目。?

20.培训项目负责人工作流程示意图。

四、座谈、交流、咨询、答疑

1.课程总结;

2.咨询答疑;?

3.座谈交流。

? 授课讲师简介:

培训管理专家——李富清

原中华职业教育社(1917年成立)培训部部长、现任中国继续教育联合学院教授、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主讲教师、中国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项目

特聘讲师、国际经理人协会常务理事、全球人力资源类十强华人培训师、改革开放30年中国企业教育培训五十强培训师、香港国际商学院教授、国际职业鉴定委员会高级培训师、国际培训师协会IPTS授权讲师、美国ICQAC认证高级职业培训师、北大、清华等高校特聘讲师

李富清老师是我国企业培训管理领域中最具其影响力的讲师之一,他首先在国内倡导了企业培训质量的流程化管理。李富清老师自1988年起致力于培训企业培训管理人员和企业培训师达20多年。曾多次策划、开发、组织过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全国性的高端培训咨询活动。李老师尤其见长于职工教育与职工培训、干部培训与继续教育、职业教育的法律与法规、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实施、国际先进培训方法和国内先进经验推广等领域的培训。李富清以其组织的培训内容丰富,教学风格独特,培训形式新颖,服务质量优良而享誉全国职工教育管理界和企业培训界。

李富清培训教学方式

?专题讲座式多媒体教学?师德展现式的示范教学

?课堂互动式的交流教学?问题案例式的对比教学

?自身演练式的体验教学?影片欣赏式的观摩教学

?情景模拟式的感悟教学?游戏匹配式的辅助教学

?成果转化式的考核教学?支持服务性的延伸教学

李富清老师授课风格

教学主体内容力求“新、实、精”,注重易学、易懂、易操作、易掌握,注重教学效果的实际、实用、实效性,确保参培者“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用以见效”。

李富清将提供与教师讲义相匹配的PPT填空式的培训资料。

李富清老师的核心竞争力(选择李富清老师的理由):

? 李富清老师的“出身”好——李老师是中华职业教育社原培训部部长。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于1917年,是中国近现代教育史上改革的先行者,开创了中国近、现代的职业教育(含企业职工教育与职业培训)。

? 李富清老师的从业时间长——李老师自1988年11月份开始从事对全国各类企业职工教育管理干部、企业培训师的培训至今,连续且专职。

? 李富清老师的专业性极强——培训管理是李富清老师研究、教学、实践的唯一专业,企业培训管理者和企业培训师是李富清老师的主要培训对象。

? 李富清老师对标准研究早——李老师自2001年就开始了对《ISO10015质量管理培训指南》的研究、实践、培训、教学、咨询的工作。

? 李富清老师的理念很实用——李老师在国内首先提出了:“企业培训质量的流程化管理”理念。堪称中国企业培训质量流程管理第一人。

? 李富清老师的延伸服务多——李老师的培训教学是咨询式的,注重对参培者学习成果的转化。训后对企业培训管理者将无偿提供70个指南性、途径性、技术性、工具类和参考性文件;对企业培训师将无偿提供40个支持性文件。

? 李富清老师的职业道德好——李富清老师一直坚持并发扬那种“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的奉献精神,及学员之所及,想学员之所想,送学员之所需。

李富清老师服务过的行业有:

?供电企业?发电企业?制造企业?烟草工业?煤炭企业?冶金企业

?电信企业?移动企业?联通企业?汽车生产?重工业?铁路系统

?石油企业?石化行业?国防系统?金融企业?家电制造?家电销售

?化工企业?邮政企业?彩票行业?航空工业?机场运输?生物制药

?纺织服装?政府机关?高等院校?卫生医疗?市政公路?房产建筑

?农林牧渔 ?轻工制造 ?食品行业 ?职业教育 ?科研机构 ?军工企业

李富清老师服务过的单位有:

李老师常年为上千家各行业、各系统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机关、高等院校等单位授课,不论是公开课还是内训课,课程受到客户的欢迎与称赞,满意率85%以上。部分客户代表如下(统计截止期为2010年6月):

全国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次)、国家邮政局(3次)、国家电网公司(11次)、国家烟草专卖局(9次)、中国南方电网公司(2次)、中华医学会(2次)、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4次)、中国科协继续教育中心、中华职业教育社培训部(38次)、中华职业培训中心(45次)、中国科学院心理学研究所、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10次)、中国继续教育网(2次)、中国造币总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公共关系协会(2次)、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培训中心(4次)、中国职工教育与职业培训协会(3次)、中国继续教育联合学院(42次)、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

究会管理科学研究所(5次)、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4次)、中国第一拖拉机集团公司、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6次)、中国医师协会(2次)、中国石油管道局、中国烟草工业公司(2次)、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新兴铸管集团公司、中国神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德力西集团、中平能化集团、北京管理科学研究所(21次)、天津市企业联合会(2次)、新疆自治区教育厅(3次)、浙江省电力公司(4次)、首钢总公司(4次)、北京师范大学、河南平煤集团(5次)、北京铁路局石家庄培训基地(3次)、黄山市教委、厦门市经贸委、江苏省汽车工业公司、厦门市教委、湖州电力培训中心(5次)、乐山市教委、上海飞机制造厂(2次)、桂林市职工教育协会(2次)、陕西省国防科工委(2次)、天津一汽夏利汽车公司、清华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清华大学软件学院、清华大学科技园、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重庆市电力公司(4次)、广西电网公司(2次)、广东省水利厅(2次)、北京市纺织集团、广东省邮政管理局、上海市医药公司、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天津市冶金公司、胜利油田(4次)、天津港务局(2次)、江苏油田、大港油田、大庆石化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2次)、沈阳飞机工业公司、秦皇岛耀华玻璃总厂(3次)、北方重工集团、攀钢集团企业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海石油管理局(2次)、河北省化工局、河北冀东油田、山西天脊集团、武昌造船厂、九江石化、天津大港电厂、哈密油田、河北省公路局、贵州电网公司(2次)、内蒙古邮政管理局(2次)、河南油田(6次)、天津市粮食公司、大庆油田石化公司(2次)、上海宝钢集团企业公司太原钢铁集团公司(2次)、唐山钢铁集团公司、北京大学经济学院(2次)、中国一汽等上千家企事业单位。

第二篇:《行政组织学》课程综述

校:姓

名:学

号:班

级:指导教师:安徽省电大开放学院 ×××

××××××××× ×××行政管理(专)芮 峰

目 录

内容摘要 目录

一、行政组织学的主要内容„„„„„„„„„„„„„„„„„„„„„„1

二、行政组织的决策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2

三、学习体会和收获„„„„„„„„„„„„„„„„„„„„„„„„„4 参考文献

《行政组织学》课程综述

内容摘要:行政组织学不仅对行政组织及理论的内涵和作用进行了概括和介绍,还介绍了行政组织的发展历史,并对行政组织的类型、结构和体制等进行分析,从各个角度探讨行政组织与内外条件的相互依赖关系和行政组织的建立、管理及发展的一般趋势,并根据现实情况,讲解了我国行政组织学的发展和行政组织的特点,我国行政组织的设置与运行,以及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和具有充分的人民性的特点。文章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概括介绍了《行政组织学》各章节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理论联系实际分析了我国行政组织决策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第三部分总结对《行政组织学》这门课程的学习体会和收获。

关键词:行政组织学,决策,原理,体会 组织是现实世界普遍存在的现象。高度的组织化是当今社会的主要特征之一。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创造了高度的文明,取得了无数的成就,而获得这些成就的主要原因之一便是人类建立了实现各种目的的组织,以及展现出的卓越的组织能力。今天,政府的行政组织和市场的企业组织对我们社会和生活产生如此广泛的影响以至于任何人都不能忽视它们的存在。

一、行政组织学的主要内容

《行政组织学》一共介绍了十五章节的内容。第一章讲述了行政组织学导论。组织是在特定社会环境之中,有一定要素构成的,为达成一定的目标而建立起来的,随着内外环境不断变化自求适应和调整,具有特定文化特征的一个开放系统。组织是白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组织对社会的发展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人类个人和集体的存在条件及其活动能力,都是通过各种组织获得、发展和完善的。在如今高度组织化了的社会,组织和组织管理已经成为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发展与进度的重要力量。第二章讲述了组织理论的发展。组织理论就是观察、解释、预测组织现象的概念框架。系统的组织理论出现于19世纪末,组织理论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传统和古典组织理论、行为科学时期的组织理论、系统权变组织理论三个主要时期,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对组织现象和组织管理进行了研究。第三章讲述了行政组织的环境与管理。任何一个组织都与特定的环境相互联系与作用。组织环境对组织目标、组织结构、组织技术等都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组织环境对组织运作与管理及能够起到促进的作用,也可能产生消极的影响或制约。作为一个开放的系统,行政组织存在于特定的环境之中,行政组织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影响着行政组织的功能、结构和运行方式。对行政组织环境的分析,有助于我们了解不同环境要素之间的幻想关联以及对行政组织运行的影响,有助于我们预测和把握行政组织环境的变化以及其发展趋势,为行政组织的良好运行创造更加有力的发展环境。第四章讲述了行政组织的结构与设计。组织结构是组织内部构成部分或各个部分之间所确定的关系模式,是组织中各部分之间分工合作、互相协调的一种方式。组织结构的作用就是把组织内各个人、各个部门的活动按照一定的凡是联结起来,使其协同一致地实现组织目标。组织结构设计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和影响着组织职能的发挥,进而影响组织效率。第五章讲述了中国行政组织结构。中国是单一制结构形式的国家,行政组织机关由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共同组成。中央行政机关即国务院,也称中央人民政府。中国目前的地方行政建制,除少数地区实行省、县、乡三级行政体制外,大部分地区已经建立起省、市、县、乡四级行政体制。从法律地位看,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具有两重属性;一方面,它们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统计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另一方面,它们接受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并服从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的统一领导。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后,依法设立的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的法律地位具有特殊性。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关系,不同于内地的人民代表大会与行政挂系之间的立法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第六章讲述了行政组织的社会心理与管理。行政组织是由人组成的,因此要研究人的心理行为,主要是研究人与人的各种关系,如交往、沟通、竞争、冲突、指挥、组织和领导等。行政组织的社会心理与管理研究就是要重视对行政组织中认得研究,重视对 4 人的潜能的挖掘和运用。第七章讲述了行政组织中的领导。在行政组织中,不同的领导行为与领导作风,会造成组织不同的社会心理气氛,从而影响到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组织目标的现实。在迅速变化的今天及未来的组织中,领导的作用绝对不容忽视的。从组织行为角度来探讨领导、领导力是很重要的,通过这种研究可以提高领导工作的适应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调动组织成员的积极性。第八章讲述了行政组织中的决策。决策活动是人类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象征组织运转过程中,很多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决策。在现在社会,随着政治现代化过程中公民参与的增多,民主、宽容精神的弘扬,管理科学的不断演进,行政组织决策理论研究组建发展起来,在组织管理中决策的地位也日显重要。第九章讲述了行政组织中的冲突管理。行政组织中存在着各种层次的工作、交往和人际交往,人群之间存在着互相依赖的关系,这种关系即可能导致合作,也可能导致意见分歧、争论、对抗甚至是冲突。因此在行政组织管理中,必须探讨冲突产生的根源,寻找解决冲突的方法,进行有效的冲突管理,从而协调人际关系,提高组织效能和效率。第十章讲述了行政组织的沟通。组织沟通时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双向交流信息的一个互相过程。组织沟通的目的就是通过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消除矛盾和隐患,达成认识的共识和行为上的一致,使组织成员能够齐心协力推动组织目的地实现。组织沟通对于促进组织关系的协调、增强组织的凝聚力、提高组织效率具有积极的作用。第十一章讲述了行政组织学习。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日益复杂、动荡和多样、行政组织必须不断克服各种障碍,加强组织学习,在学习中夯实组织的知识基础,改进组织绩效,完善组织体系,提高其环境适应性和创新能力。第十二章讲述了行政组织文化与管理。文化是管理的制胜之宝。有效地行政组织文化,具有团结、凝聚、规范、激励和控制的作用,能够实现不管而管得效果,因而应是现代行政组织管理的重要内容和途径。第十三章讲述了行政组织的绩效管理。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人们对政府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提高国家竞争力,以更加低廉的成本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各个国家都在积极探索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组织绩效的有效途径。在此背景下,绩效管理开始在行政管理领域出现。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绩效管理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时间上都渐趋成熟,成为现代行政组织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第十四章讲述了组织变革与发展。组织变革与发展就是组织为了适应内外环境的发展变化,对组织系统的结构与功能进行调整,改变旧的管理模式,建立新的组织管理形态,以维系组织系统适应组织环境的过程,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地活动。组织变革与发展已经成为改善和提高组织效率的重要途径。第十五章行政组织管理的未来。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社会,知识经济的兴起,信息与网络技术的发展与普及,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使得行政组织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于挑战,认识和了解影响行政组织管理的因素与力量,预测并把握行政组织管理未来的发展趋势,是行政组织战略管理的需要,也是提升行政组织适应能力和应对能力的必然要求。

二、行政组织的决策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

决策活动是人类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象征组织运转过程中,很多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决策。在现在社会,随着政治现代化过程中公民参与的增多,民主、 5 宽容精神的弘扬,管理科学的不断演进,行政组织决策理论研究研究逐渐发展起来,在组织管理中决策的地位也日显重要。从一定意义上说,行政组织决策是行政组织活动的先导,一切行政管理过程和行政行为都离不开行政组织决策。行政组织决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行政管理目标能否实现;行政组织决策水平如何,会影响到行政管理活动是否有生机和活力。

然而我国当前行政决策却存在着诸多问题。表现在:一是行政决策观念陈旧。在传统政治文化和行政文化影响下,我国行政决策者或多或少抱有“庶民不议”、“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等思想观念,政府行政决策的制定与执行往往是在较为封闭的系统内进行的,公众和社会团体常常被排除在行政决策过程之外,只有被动地接受既定的事实。二是行政决策权力过于集中,决策权限划分不清。虽然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己经得到不断的发展与推进,但是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职能定位还有待进一步发展,行政决策权力依然过于集中在政府手中。现代政府应该是一个有限政府,这意味着政府必需要收缩自己的活动范围,将自己的权限限制在市场失灵的领域,主要去解决市场做不了或不宜由市场解决的问题。有限政府表明,属于社会的权力也该让它回归社会,政府应该将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更多地下放给社会,由中介组织、协会、社团等各种社会民间组织进行自我管理。政府职能的严格限制,必然要求政府将原先自己包揽的权力,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交还给市场和社会,使他们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自主决策的权利。但在实际运行中,我国行政决策“越位”与“缺位”现象同时并存。三是行政决策组织机构不尽合理。现代行政决策体制是由中枢系统、信息咨询系统、执行系统与监督系统所构成的完整组织体系,同时谋与断、决策与执行以及决策制定、执行与监督等相互分离又是现代行政决策体制发展趋势。但是,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既是决策的制定者,又是决策的执行者,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集于一身,造成了决策偏离公共性、行政决策执行力低下等诸多问题。四是行政决策监督主体职能分工不明确。我国己经形成了政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公众个人监督相结合的一整套行政决策监督体系,但在行政决策监督实践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还未能真正形成严密有序、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监督整体,监督合力的效果也没有真正显现出来。五是行政问责制的不完善,对决策的绩效评估不够。虽然从“非典”之后我国兴起了“问责风暴”,但是由于行政决策中的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不清,责任主体难以界定,责任规定模糊等等,这些都使得一旦出现重大决策问题之后,向谁问责成为一个问题。虽然原则上我国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但重大决策通常又是通过集体决定的,因而出现问题之后,只能“集体负责”,只能找“有关负责人”问责,但有关负责人到底是谁,就留下很多的解释空间。

我认为,要提高我国政府行政决策的水平,首先应该完善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要健全会议决策制度和协商决策制度,实现民主集中制,在此基础上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从提出问题、调查研究到咨询论证、信息公开和听证、最终集体决定或民主决定,都以制度为依据,程序化地运行,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其次要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通过构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与民众的制度化联系网络平台,使基层群众的要求和意见等可以通过他们反映给国家决策者。要改革信访制度,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利益分配日益多样化,利益冲突也日益激烈,因为利益冲突而导致社会动荡的潜在危险也逐渐增大。为了保持社会的动态稳定,必须建立起调节、调整利益关系的社会安全阀

6 机制。信访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的制度,因为其上述特征而可以形成一种恰当的减压安全阀机制。第三,要完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要促进公民参与决策、监督决策,以及决策的社会讨论,从而实现透明决策,只有政治生活的透明,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决策之中,才会避免各种“小道消息”、谣言满天飞等现象的发生,才能避免重大决策缺少监督而导致失误的现象发生,才能充分保证广大群众参与决策,享有知情权与参与权。第四,是实行行政决策责任制。一个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必然离不开决策者对决策负责的制度。实行行政决策责任制有利于使决策过程更民主、更科学,也有利于决策者审慎决策,承担决策责任,实现权责一致。国外行政决策的问责制已经比较完备与成熟,建构了权力问责、媒体问责、民众问责等全方位的问责体系,而且在实践中也对行政决策权力实行了有力的监督,对过失权力和决策失误进行了责任追究。

三、学习体会和收获

通过对行政组织学的学习使我比较系统地掌握了行政组织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认识行政组织建立、运行和发展的规律,培养了我正确分析、解决行政组织问题的能力。并且体会到行政组织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它是管理学的一个分支,其产生晚于管理学。组织理论是行政管理学的一个分支,行政管理学是行政组织理论的专业基础理论。行政管理学先于行政组织理论而产生,行政组织理论是从行政管理学中分离而独立出来的。

通过行政组织学使我了解到我国行政组织基本上贯彻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并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制度来保证。并学习在现阶段怎样转变政府职能来促进我国行政组织改革,以使之向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行政组织的环境与管理任何一个组织都与特定的环境相互联系与作用。组织环境对组织目标、组织结构、组织技术等都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组织环境对组织运作与管理既能够起到促进的作用,也可能产生消极的影响或制约。作为一个开放的系统,行政组织存在于特定的环境之中,行政组织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影响着行政组织的功能、结构和运行方式。对行政组织环境的分析,有助于我们了解不同环境要素之间的幻想关联以及对行政组织运行的影响,有助于我们预测和把握行政组织环境的变化及其发展趋势,为行政组织的良好运行创造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商务出版社,1997

2、张成福等.行政组织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2008

3、计敏.我国行政组织文化建设的原则及途径.行政论坛,2004

4、李才俊.毛泽东行政组织思想初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

第三篇:行政管理专业《秘书学与秘书工作》课程期末复习提纲(xiexiebang推荐)

2011年春季学期行政管理专业《秘书学与秘书工作》课程期末复习提纲

苏海波

秘书是领导者、主事者身边的综合辅助者和公务服务者,是以辅助决策、综合协调、沟通信息、办文办会办事等为主要职能活动的领导者、决策者的参谋助手。秘书学就是以秘书工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其主体与客体及其相互关系的一门学科。它研究秘书工作的产生与发展、职能与环境、性质与作用、规律与特征、原则与要求、程序与环节、方法与艺术、机构与人员,以及秘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发展趋势等问题,以促进秘书工作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本门课程主要围绕迟行刚老师主编的《秘书学与秘书工作》这本书,从秘书与秘书学的发展、秘书的素质能力、秘书的基本职能、秘书活动的特征、文书工作、保密工作、信息工作、会务工作、接待工作、信访工作等10个章节安排进行深入学习。

秘书学具有实践的应用性、理论的兼容性、时代的发展性等学科特征;同时,秘书学是一门横跨多个学科的综合性的学问,它不仅有自身形成的特有内容,而且融入其他学科的某些内容,如管理学、领导科学、公文写作、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等。因此,鉴于学科的特点,我们除了掌握知识点外,最重要的是结合实际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是棘手、复杂问题的艺术。

【复习方法】

1、在复习过程中,同学们应以教材为主。首先通读课程教材,本课程共10章,内容不多,大家可以利用半天时间参照目录对知识框架有一个总体认识和了解。

2、在此基础上,大家参照《秘书学与秘书工作》课程学习指导,对重点知识点和核心概念进行理解、思考并掌握。

3、认真完成作业,作业中涉及的知识点都是本课程重点知识点,不排除部分题目会作为期末考题。

4、参与课程答疑(2011年6月7日),期待大家参与课程论坛的互动交流。

5、对一些疑难或者晦涩的知识点,大家提出,我会及时解答,希望大家广泛参与讨论。

6、课件作为教学的一种补充,大家可参考,以促进对教材内容的学习理解。

7、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通过观影、阅读传记和案例等,用轻松愉悦的方式拓展自己知识存量和视野,同时也可提高自身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体要求】

1、“秘书学及秘书工作”核心知识体系的掌握;

2、结合所学知识点,提升个人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的能力和艺术。

【参考资料】

1、教材

秘书学与秘书工作1

《秘书学与秘书工作》,迟行刚著,为北京大学远程(网络)教育内部使用教材。

2、课程论坛

在课程论坛中定期会有专题和案例,希望同学们积极参与,并思考讨论。

3、对学有余力的同学,也可以阅读学习指导中推荐的参考书目。

【课程考核】

满分为100分,每一位同学的最终成绩由四部分组成:作业(20分)+答疑参与(5分)+论坛参与(5分)+期末闭卷考试(70分)。

期末试题来源:知识点全部来源于课程指定的教材(迟行刚老师的《秘书学与秘书工作》);案例来源于论坛。

【试卷结构】

本门课程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考试题型分为三类,即:简答题(3道),论述题(1道),案例分析题(1道)。

注:

1、 简答题和论述题考核的知识点均来源于教材;

2、 案例分析题来源于平时课程论坛中讨论的案例(选取一个),同学们务必关注论坛,积极思考并踊跃讨论。

3、 案例分析题没有固定、统一的答案,结合《秘书学与秘书工作》课程相关的知识和理念,根据自己的理解,

最好结合实际情况,加入个人独到的认知和见解。

4、 案例题的解答一般分三个步骤,即:首段阐明个人的立场观点,第二部分结合课程知识和案例进行阐释,

最后总结(可适当结合工作等实际),最好能按段落展示,会更清晰明了。

【各章节知识点】

本课程共10章,各章重点及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绪论

1、 秘书的层级与类别;(概念)

2、 秘书工作的发展趋势、作用、范围和原则;(概念)

第二章 秘书的素质能力

1、 秘书的T型知识结构;(重点)

2、 秘书的职业道德;(理解)

3、 秘书的个性心理;(理解)

4、 秘书的性格要求;(理解)

5、 秘书工作能力的结构;(定义、运用)

第三章 秘书的基本职能

1、 秘书辅佐决策的特点和方式;(重点)

2、 秘书参谋决策的方法;(概念、运用)

3、 秘书检查督办的要领;(运用)

4、 秘书实务管理的特点和方法;(概念、运用)

5、 秘书沟通协调的特点和方法;(重点、运用)

第四章 秘书活动的特征

1、 秘书综合辅佐原理的集中表现;(难点)

2、 系统中介原理及其运用;(难点、运用)

3、 间接效益原理及其运用;(难点、运用)

4、 对立统一原理及其运用;(难点、运用)

第五章 文书工作

1、 公文撰拟对象、原则和文风;(理解、运用)

2、 公文办理的程序和要求;(理解、运用)

第六章保密工作

1、 保密的特点 ;(概念)

2、 秘密的范围;(概念)

3、 保密的方法;(重点、运用)

第七章 信息工作

1、 秘书调查研究的原则 ;(定义)

2、 秘书强化信息运用效果的方式;(定义、运用)

第八章会务工作

1、 重大会议的组织安排 ;(重点、运用)

2、 会议文书的撰写;(运用)

第九章 接待工作

1、 接待工作的一般程序;(概念)

2、 外事接待工作的一般程序;(重点、运用)

3、 接待内宾的方法;(运用)

第十章 信访工作

1、 信访部门的基本任务;(概念)

第四篇:行政处罚讲稿提纲

一、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1、法的基本涵义

问题:加收滞纳金、加处罚款是否是行政处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执行罚是行政强制的一种,不是行政处罚。两者区别在于:

(1)目的和性质不同。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惩戒,以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前提,是一种制裁手段;而执行罚的目的则是促使义务人履行其特定义务,引起执行罚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是一种执行手段。

(2)行政处罚遵循一事不再罚原则,只能适用一次。而执行罚可以反复、连续适用,直至义务完全履行。

2、合法性的理解

要有良法:

(1)征管法行政复议前置的质疑 (2)总局代扣代缴义务的修改

(3)政府信息公开遇到的困惑、行政复议范围的扩大趋势

(4)有些地方强制性分红的规定 要遵守法律:

1 税务机关遵守法律遇到的外部障碍:财政收入、纳税人评价、信息保障

(二)合理性原则

省局出台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背景、发票修改的处理

二、行政处罚的主体问题 管理主体:

1、县级以下稽查局主体的争议

2、县级以下分局主体的争议

3、专业化改革后执法主体争议:区分局设立的执法主体、评估局设置的主体问题、主管税务机关

被管理主体:

1、有限责任纳税主体工商注销的税务处理 行政责任的继承问题。

2、有限责任纳税主体工商吊销的税务处理

三、行政处罚中的程序问题

问题一:行政处罚告之后改变处罚内容是否需要再告知的问题?

《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

2 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处理一,对于实际处罚低于告知内容的,可以不予再告知。

处理二:如果实际处罚高于告知内容的。要区别对待,一是不能和《行政处罚法》第32条“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的规定冲突。二是因其他事实而加重处罚的,考虑到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应当重新告知。

处理三:如果改变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应当重新告知。

问题二:一事不二罚的理解

《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省局处罚办法第十条规定: 行政相对人实施的数个税收违法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关系,应当选择对法律责任较重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相对人实施的一个税收违法行为可以适用数个处罚条款的,应当选择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实施处罚,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罚款处罚。

3

在现实中的困扰:

困扰一: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了多个法律的处理。例如:未按照规定设置帐簿的行为,既违反了《征管法》,也违反了《会计法》,税务机关和财政部门是否根据不同的法律都能处罚。

困扰二:手段和目的、原因和结果的关系如何处理。例如:利用假发票进行偷漏税收问题。(属于法理上的处断的一事范畴,牵连违反是其典型形态)

困扰三:一个稽查案卷中偷漏多个税种如何处理。 困扰四:在较长时间实施同种发票违法行为(属于法理上的法定的一事范畴,连续违法是其典型形态)

如何理解“一事”:

目前对“一事”有三种理解:

1、法律规范说:“同一违法行为”是指违反了同一法律的行为。违反了不同的法律,则构成不同的违法行为。

2、违法事实说:“同一违法行为”是指一个独立的违法事实。手段和目的是不同的违法事实,是不同的法律行为。

3、构成要件说:一个行为符合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则构成一个违法行为。手段和目的,原因和结果是一个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从目前通说及法院的判决情况来看,主要采用构成要件

4 说。

构成要件说,对“一事”的分类,实际上主要参考了刑法的有关规定。分为:

案例:黄山市地税局对李继华所开的酒店,用收款收据开具餐饮收入偷漏税收的处理,偷税与发票违法并罚。黄山区法院最后判决偷税处理正确,根据“一事不二罚”的原则,发票处罚应该撤销。

如何处理:择一重处(处罚办法第10条)

问题三:处罚的追诉时效问题?

《税收征管法》第86条规定,违法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如何理解“发现”。合理的理解是:不要求税务机关已经掌握其全部违法事实,只要有根据认为纳税人存在违法行为,并应受到行政处罚即可。征管实际中,是从进驻检查算发现,还是下发告知书算发现,并没有统一意见。

2、企业所得税偷税的违法行为“发生时间”的认定。 观点一: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应从汇算清缴期结束后起算,因为汇算清缴期之前,纳税人有权对申报表随时进行调整。

5 观点二:违法行为应从虚假报送申报表之日起算。

3、连续性行政违法行为追诉时效的处理:纳税人基于同一或概括的故意,连续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违法行为的追诉时效的起算时间问题。例如连续多次开具“大头小尾”发票的行为。对这类违法行为的处理:要从最后一个违法行为实施完毕时起算。

四、行政处罚中的实体问题

1、实际应纳税额大于税务机关事先核定如何处理 《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第15条规定:当实际经营额高于核定标准时,纳税人应据实申报。如果超过比例达到20%至30%(具体幅度由各省国税、地税据本地情况确定),而不及时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定额,按偷税处理。

案例:2001年大连陈德惠律师偷税案。超过定额114万元,构成偷税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众多税法及刑法专家出具意见书:

(1)《大连市税收管理条例》确定的30%的幅度,不能成为偷税罪的依据,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刑法第201条偷税罪中没有“违法国家及地方性税收法规”的规定,偷税罪的依据只有刑法第201条。

(2)一审判决认定偷税行为“采取另立记账凭证、少

6 列收入、或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成立:

理由一:小型定额户没有法定的建账义务,不存在另立记账凭证的违法行为。

理由二:被告一直以来按照定额按期申报纳税,并没有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二审法院宣判被告无罪。

2005年4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在答复大连在税务检查中发现其实际应纳税额大于核定,应据实调整定额,不进行处罚。

2、事后核定税款能否作为偷税额定性问题? 观点一:稽查阶段税务机关有权对帐簿不清,财务混乱的公司的应缴税款或应缴税所得额进行核定。其核定额可以作为偷税的依据。

观点二:虽然税务机关可以行使核定权,但核定数额毕竟是一种推定,不等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额,作为处罚的依据再证据上缺乏说服力。

处理建议:行政机关的举证责任倒置,且证明标准应符合高度盖然性。按照《行政处罚法》第30条之规定: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同时,考虑到刑事诉讼法“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刑事法律责任追究也成为障碍。核定税款不宜作偷税额予以处罚。

7

3、定性偷税是否需要主观故意的证据

4、处罚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理解 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自由裁量基准执行,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裁量基准实施的,应当报上一级税务机关批准。

第五篇: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复习提纲

题型:判断10*1’ 单项5多选题5问答10’+15’案例4*9’ 考试时间:2013年12月23日

5、6节课

考试地点:B20

2案例:

1、2002年5月,某村委会经镇政府同意,在本村荒山开办一采石场,随后承包给了村民张某、李某经营,因二人不交第二年的承包费,村委会在请镇政府出面协调未果的情况下,请县矿产局进行干预,县矿产局调查后认为,该采石场未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村委会不具备发包采矿权的主体资格,其所收承包费属非法所得,故做出处罚决定,责令张、李二人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产品,没收采出的产品,没收村委会及张、李二人的违法所得。

问题:(1)如果张、李二人申请复议,谁可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2)在行政复议中,村委会的法律身份如何?

(3)如果复议机关认为县矿产局的处罚决定应该撤销,但张、李二人并未提出赔偿请求,对二人的财产损失,复议机关应如何处理?

(4)如复议决定送达生效后,县矿产局无故拖延不予履行,依法应当如何处理? 答:(1)县政府与县矿产局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因为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村委会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也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与张、李二人一起参加行政复议。因为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3)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行政赔偿问题同时做出决定,责令县矿产局返还没收的矿石和村委会的收入,或赔偿相应的价款。因为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产、征收财产、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4)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行政复议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2、某县城“网吧、游戏厅一条街”上,有近百家网吧和游戏厅。许多中小学生一放学就前往玩游戏上网,有的甚至为此旷课和彻夜不归。为此,广大家长反映极大,强烈要求关闭这些网吧和游戏厅。2001年5月,先公安局和文化局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整治网吧和游戏厅”的联合执法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求所有经营者将已经取得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消防许可证交由两局联合设立的执法办公室重新审核。在审核过程中,根据市公安局和市文化局联合下发的通知,对60多家经营场所面积没有达到100平米的经营者的许可证,都以公安局和文化局共同署名的形式予以吊销。方某也因经因面积只有60平米而被吊销了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消防许可证。方某对公安局和文化局的决定不服,分别向市公安局和市文化局提起复议申请,市公安局和市文化局都未予受理,并告知方某应向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县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复议后发现原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通知》没有法律依据,中止了行政复议,将该《通知》转送市人民政

府处理。市人民政府撤销了该《通知》。据此,县人民政府认定原具体行政行为于法无据,做出了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问题:(1)县公安局和文化局对方某的处罚是不是共同行政行为?为什么?(2)该行为由哪个机关复议?

(3)县人民政府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1)是。县公安局和县文化局在联合执法大检查过程中,以共同的名义,对一特定的事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方某)做出了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消防许可证的决定,该具体行政行为属于共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2)由县政府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对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合法。县人民政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合法,中止行政复议,并依法将该依据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处理符合《行政复议法》

第27条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在市人民政府撤销《通知》后,做出了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符合《行政复议法》第28条的规定。

3、某市建委作出《关于对某公司等单位违反建设程序,不规范经营等问题的处理决定》,对某公司罚款20万元,延缓一年转为正式资质等级,并要求该公司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该《处理决定》未直接送达给某公司,而是在某公司参加的一次会议上作为会议材料下发,被某公司发现。某公司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问题:(1)某公司能否对处理决定申请复议?

(2)如果可以申请复议,则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分别是谁?

(3)如果复议机关受理了本案,应当如何做出处理?为什么?

答:(1)某公司可以申请复议,因为该处理决定针对具体的对象,内容具体明确,是具体行政行为,对此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被申请人是某市建委,行政复议机关是某市政府或建设厅。因为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撤销该处理决定,因为该决定违反了法定程序,如未经听证程序,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未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利和救济途径,并且未根据法定程序送达等。而违反法定程序即已构成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处理决定的法定理由。

4、某市工商局以胜利爆竹销售点销售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为由,没收了其销售的500箱烟花爆竹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该销售点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并申请证据保全,要求鉴定被没收的烟花爆竹的质量,以确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人民法院受理后向生产该烟花爆竹的工厂调取了该厂的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据,发现该厂连续5年获得消费者放心品牌奖。

问题:(1)行政诉讼的证据保全是指什么?

(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鉴定要求应该怎样处理?

(3)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哪些情况下有权调取证据,为什么?

答:(1)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

据诉讼参加人的请求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对证据加以确定和保护的一项诉讼制度。

(2)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加以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的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鉴定部门鉴定。故本案中人民法院应将爆竹封存并交由法定部门鉴定

(3)人民法院有权调取证据的情形有二,一是原告或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的,二是当事人应该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原物的。

5、2005年3月1日,林某因涉嫌赌博被A市B区公安分局传唤,B区公安分局仅根据另一涉嫌赌博者王某的供认,而无其他证据的情况下,认定林某在2005年2月28日一起参与了赌博,对林某作出拘留15天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林某不服,向A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复议中B区公安分局并未提出充足证据,但A市公安局以自己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到的确凿证据表明林某确实曾于2005年2月1日参与过赌博,遂市公安局维持了B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林某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向B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罚证据,认定事实错误,要求撤销B 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并赔偿损失。在诉讼过程中,B区公安分局威逼利诱迫使某棋派室老板提供了证据,表明林某确实于2005年2月28日与王某一起参与了赌博。随后B区公安分局向法院提供了该份证据。 问题:(1)复议机关的行为是否有错,为什么?

(2)B区公安分局在诉讼中收集到的证据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诉讼中,被告如何承担举证责任?

(4)本案中,原告应对哪些问题承担举证责任?

答:(1)复议机关的行为有错。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自街道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没有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由复议机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本案中复议机关A市公安局作出了维持决定,因此是错误的。

(2)无效。因为刑侦诉讼法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收集证据。而且本案中B区公安分局是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收集证据的,因此无效。

(3)被告应当在收到诉讼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4)林某应提供证据证明其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并提供证据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6、上海市杨浦区居民赵某携带禁止进口的货物被深圳罗湖海关查获,罗湖海关认定赵某携带货物为走私货物,给予赵某罚款5000元,拘留10日的处罚并没收走私货物。赵某认为处罚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海关总署经复议决定罚款改为10000元并处以15日拘留并没收走私货物。

问题:(1)赵某仍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为什么?

(2)赵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3)如果赵某不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由哪个法院管辖,被告是谁?为什么?

答:(1)赵某应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中的任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首先对海关处理不服的案件不服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再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诉讼的,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以一并管辖,因此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

(2)赵某应以海关总署为被告。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赵某可以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深圳罗湖海关为被告。因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7、章某系山东威海人某区人,2000年来上海松江区打工,2006年2月因赌博被青浦区公安局处以15天拘留。拘留过程中,章某不幸因脑溢血死亡,章某的妻子遂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1)本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章某的妻子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3)如果章妻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答:(1)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为《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务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 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3)山东威海某区基层人民法院,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因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8、年2月被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张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5年零6个月。经张某申请再审,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提审,并于2013年5月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对赵某富告无罪。于是赵某提出刑事赔偿。

问题:(1)张某能否要求赔偿?

(2)本案中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哪一个?

(3)张某应当如何提出赔偿请求?(9分)

答:(1)张某有权要求赔偿。因为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侵犯了张某的人身权,所以,张某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2)市中级人民法院是赔偿义务机关。因为本案中,张某经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改判无罪,所以做出生效判决的中级人民法院是赔偿义务机关。

(3)张某应当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张某对赔偿请求数额有异议的,张某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9、2012年6月7日,刘某在商场购物时,与售货员张某发生争执,后发展为相互撕扯。此时,正在执勤的民警李某赶到,将刘某带到商场治安室肆意欧打。由于伤势严重、加之抢救不及时,刘某落下终身残疾。2012年7月20日,刘某一面对李某提起刑事诉讼,一面向李某所在派出所的上级主管机关某市公安局申请赔偿。该市公安局以李某的行为系个人行为、与行使职权无关为由不予受理,而建议刘某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刘某于2012年12月1日,以该市公安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问题:(1)李某的行为是否与行使职权无关?为什么?

(2)对于刘某的赔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为什么?

答:

答:(1)李某的行为与行使职权有关。因为,李某对刘某的伤害发生在其执勤过程中,李某是为执勤民警处理打架纠纷时,对刘某肆意殴打,并造成刘某终身残疾的,因而,不属于个人行为。

(2)对刘某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为,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致害行为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关的,国家应当对该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该案赔偿义务机关某市公安局对刘某的赔偿请求不予受理,刘某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在两个月的期间届满后,在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刘某的诉讼行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判决该案被告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

简答:

1、 简述行政诉讼中被告的确认?

行政诉讼被告的一般情形是:(1)原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2)行政案件经行政机关复议的,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是被告;)4)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5)行政机关撤销后,由继续行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2、简述行政诉讼过程中的第三人?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诉讼的个人或者组织。行政诉讼第三人具有如下特征:

(1)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原、被告之外的个人或组织,并且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2)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

(3) 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

(4) 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两种:即可以主动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

3、试论述行政赔偿程序

答:行政赔偿程序是指受害人提起赔偿请求,赔偿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的步骤、方法、顺序、时限等。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赔偿程序包括下述内容: ①行政赔偿请求的提出。受害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应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请求人才可以身上级机关早请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害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通常先确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然后再决定是否赔偿。根据赔偿法规定,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请求。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应向有关机关递交申请书,载明有关法定事项。

②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与处理。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赔偿

不赔偿的决定。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如出现下列情形,申请人可提出异议:一是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不予理睬或对已作出的赔偿方案不予实施;二是赔偿请求人不同意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方案,包括对赔偿方式、金额、履行期限有不同意见。申请人对行政处理有异议,可自行处理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③行政赔偿诉讼。它是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依照行政诉讼程序和国家赔偿的基本原则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这种诉讼在起诉、受理、审理形式、证据原则及适用法律诸方面,都有其自身特点:从起诉条件看,单独提起赔偿诉讼时,要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条件,在一并提起赔偿请求时,通常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为赔偿先决条件。从诉讼当事人看,以行政机关为诉讼被告,实行“以国家责任、机关赔偿制度。从审理形式看,赔偿可以适用调解。从证据规则看,要求赔偿请求人对其诉讼请求和主张举证。④行政追偿。追偿又称求偿,指国家行政机关向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或履行赔偿义务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或受委托的组织、个人,承担部分或赔偿费用的制度.追偿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害人支付了赔偿金;二是公务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4、简述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范围

答: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指依法履行赔偿义务,接受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程序的行政机关。它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①侵权行为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②共同赔偿义务机关;③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④委托机关为义务机关;⑤侵权行为机关被撤销后,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或撤销该机关的机关;⑥复议加重相对人损害的复议机关(赔偿加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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