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材料分析题及答案

2023-03-04

第一篇:历史材料分析题及答案

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一、情景题(1-5题,每题8分,共40分)

1、某物业管理公司通过投标,承接了玫瑰园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包括小区建设的早期介入。该住宅小区规划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综合配套设施、设备齐全。该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做好哪些早期介入的准备工作?

2、闻明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的某高档住宅小区需要增建一处露天的健身活动场所,业主委员会委托闻明物业管理公司帮助进行可行性研究。请你写出一份建设该健身活动场所的纲要性可行性分析报告。说明:只列出报告主要内容的纲目即可。

3、你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刚刚接管了某大型住宅,需要编写一份该小区的《住户手册》。请你写出该《住户手册》的内容大纲。

4、慧达大厦己使用多年,该大厦的业主决定对大厦的中央空调系统进行更新改造。请你设计一套编制该空调更新改造工程预算的程序。

5、闻心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的某写字楼入住率己达到96%。客户反映目前已有的综合服务项目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给工作带来诸多不便。闻心物业管理公司经过认真调查研究,认为情况属实,因此决定增加一些综合服务项目。那么,闻心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怎样进行综合服务项目的选择?

二、案例分析题(6—7题,每题15分,共30分)

6、业主刘某一年前入住某高档公寓601单元,至今己连续3个季度没交物业服务费了。负责管理该公寓的物业管理公司多次追缴其所欠物业服务费,但刘某坚决不交,其主要理由是:601单元窗户关闭不严、墙皮脱落、有的墙插没电,虽然多次与物业管理公司交涉,但是至今没有解决。物业管理公司的答复是:这些都是

开发商遗留下来的问题、让业主刘某直接找开发商联系解决。请问:(1)物业管理公司这样回答对吗?如果不对,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怎样处理开发商遗留下来的这些问题?(2)针对业主刘某拒交物业服务费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怎么办?

7、文斯物业管理公司接到了中锋大厦的物业管理投标邀请函。中锋大厦是一座大型智能化综合写字楼,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配套设施设备完善。被邀请的几家物业管理企业实力都很强,竟争激烈。文斯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对这次投标工作非常重视,亲自动笔独立完成了物业管理投标书的编写工作,并带队参加了现场答辩。结果文斯物业管理公司并未中标,原因之一是评委们认为该公司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存在一些专业方面的缺陷。请分析后回答以下问题:(I)文斯物业管理公司在编写中锋大厦物业管理方案时,应怎样避免专业方面的缺陷?(2)如果你是文斯物业管理公司的总经理,你将怎样组织参加这次投标活动?

三、方案策划题(8-9题,请从中选作一题,满分30分。如果

8、9两题均答,则只计算第8题的分值)

8、三年前投入使用的金奖大厦是产权多元化的纯写字楼,建筑面积为6万平方米。某物业管理公司为金奖大厦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客户服务、工程管理、保洁服务、安全管理等四方面的内容,经调查客户综合满意度为96%。金奖大厦今年获得了“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的称号。在参评“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时,评委对金奖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评价是:物业管理专业性强,管理经验丰富,服务质量高,管理工作计划合理,管理服务效果显著。同时,评委们认为金奖大厦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是其取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称号

的基础。请你写出金奖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应有内容的详细纲要。

9、达敏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某工业园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工作已经1年。该工业园区各项配套适施完善,客户入园率已达95%。由于服务质量较高,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达敏物业管理公司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继续聘请负责工业园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达敏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对工业园区的房屋及各种附属设施设备系统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下一步的工作主要是要对工业园区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计划性和非计划性的维修养护管理,对工程部员工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和考核等。假设你是达敏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的经理,请制定一套实施和控制上述工业园区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的方案。

卷册二 操作技能

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情景题(1—5题,每题8分,共40分)

1、答案要点

⑴ 了解物业管理对物业的基本要求(0.5分)

① 物业的规划设计要科学合理、适用美观,并要方便维修和养护。(0.5分) ② 建筑施工质量和建筑材料质量要好,以减少使用成本。(0.5分)

③ 配套设施齐全,能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多种服务。(0.5分)

④ 环境安全、方便、优美、舒适。(0.5分)

⑤ 能为物业管理提供必要的设施。(0.5分)

⑵ 组织技术力量(0.5分)

物业管理企业应该选派经验丰富、知识全面的物业管理专家和技术全面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精干的工作班子,特别是需要配备结构工程师和设备工程师。(0.5分)

⑶ 收集相关资料 (0.5分)

① 介入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背景材料。(0.5分)

② 介入项目的立项情况、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工程进度表、主要建筑材料清单等。(0.5分)

③ 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参考书等。(0.5分)

⑷ 确定工作方法(0.5分)

物业管理早期介入的工作方法有阅读文本和图纸、跟踪现场、沟通联系、提供咨询报告等。(0.5分)

⑸ 准备设备器材和资金(0.5分)

物业管理企业需要准备一定的资金和计算机、电话、相关专业工具与设备等。(0.5分)

评分说明:每个答案要点答全得满分。

2、答案要点:

建设该高档住宅小区健身活动场所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纲要:

⑴ 小区现有活动场所分析(0.5分)

主要分析物业管理区域内现有健身活动的数量、功能、分布、使用现状、存在的问题与制约因素等。(0.5分)

⑵ 健身活动场所开发的原则与目标(0.5分)

包括开发健身活动场所的意义、目的、原则、依据、建设期限和预期目标等。(0.5分)

⑶ 健身活动场所开发的可行性分析(0.5分)

分析物业管理区域人口数量、消费水平和服务需求、周边地区同类服务供给情况的基础上,从经济上、技术上对健身活动场所开发进行可行性分析。(0.5分) ⑷ 健身活动场所开发具体方案的设计(0.5分)

主要包括健身活动场所的位置、规模、平面布局、建筑风格、健身器材以及配套设施设备的布置。(0.5分)

⑸ 健身活动场所开发的投资估算(0.5分)

根据建设规划,估算健身活动场所开发的投资规模,设计筹资途径。(0.5分) ⑹ 健身活动场所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0.5分)

预测和评估健身活动场所开发可能给物业管理区域带来的正面和负面环境影响。(0.5分)

⑺ 健身活动场所开发效益分析(1分)

① 在分析拟增加健身活动场所项目效益的基础上,分析和预测其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0.5分)

② 如利用产权归业主所有的公共区域进行健身活动场所开发,那么其收入中除应缴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费外,其余主要应归业主和投资者所有。(0.5分)

评分说明:每项答全得满分,答出一部分得一部分分。

案例分析例题

一、欣欣花园小区是一个全部一户90-11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中档楼盘,

前期物业管理到期后,新成立的业主大会选聘了天祥物业公司接替原有发展商 的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并与其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小区共有业主850户, 其中23户业主以未出席业主大会、未投票选择该公司、也未与新企业签订《物 业服务合同》以及新公司服务水平尚不及老公司为由,一直拒交物业服务费。 试分析这些业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作出解释。

参考答案:

业主的理由不能成立。(2分)

因为:

(1)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一类事项业主大会的决定只要2/3以上投票权的 业主同意即可生效,毋需每一位业主都同意。(1分)

(2)少数业主不出席业主大会,不赞成业主大会的决定,并不影响业主大

会决定的效力,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每一位业主都有义务遵守、执行。 (1分)

(3)少数业主也不能以未签物业服务合同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1分)

因为,第一,物业服务合同属于集体合同,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代表业主的 业主委员会签订,法律法规并未规定要与每一位业主签订。(2分)

第二,物业公司为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提供维修养护以及提供

安全、保洁、绿化等方面的服务,已与欠费业主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欠 费业主理当履行交纳管理服务费的义务,并应承担欠费利息、滞纳金等费用。(1 分)

(4)少数业主也不能以新公司服务水平不及老公司为由拒绝交费。因为不

能以少数人的主观判断,作为否定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的依据。若物业公司的服 务确实有严重问题,这些业主应联合其他业主共同提议物业公司改进或提请业 主大会解聘不能提供合格服务的物业公司,但不交物业服务费的做法是错误的。(2

分)

二、业主王某在入住装修时,提出二次装修申请,物业公司经审查认为符

合安全等要求,予以批复。后王某在装修厕所时擅自改动供暖管道位置,被物 业公司检查时及时发现,责令王某停止施工、限期恢复。王某认为不影响物业 使用,迟迟不予理睬。于是物业公司向主管部门报告,但主管部门迟迟不予处 理。于是物业公司在要王某写出一份“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的保证书后, 向王某收取2000元罚款,未作其他处置。试就以上描述的情况对本案做出评析。 (10分)

参考答案:

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物业管理 企业应对业主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管理。本案业主王某应按法规、规章的规定进 行装修,物业公司王某装修时应将注意事项与禁止行为告诉他,王某应当遵守。 (3分)

王某必须提交供暖管理单位的批准文件,方可改动供暖管道位置。(1分)

王某不能提交供暖管理单位的批准文件,物业公司应当制止装修继续进行, 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装修管理协议追究王某违约责任。(2分)

物业公司向主管部门报告后,主管部门迟迟不做处理,其他业主和物业公司 可以催促或告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2分)

物业公司的装修管理不是行政管理,不能向业主收取罚款,本案物业公司的 做法是错误的。(2分)

三、王大妈周六上午去小区会所健身,在会所门口台阶上摔了一跤,腿部摔 伤。同伴扶其到医院检查医治共花去医药费1950元,并且有近一个月时间只能 在家小心行走。王大妈的儿子认为其母在会所门口台阶摔倒是因为台阶湿滑所 致,故与管理会所的物业公司交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药费。试分析(1)物 业公司应不应该负担付这笔医药费?(2)物业公司如何才能防范此类风险?(10

分)

参考答案:

(1)物业公司该不该赔偿该笔医药费应视情况而定。(1分)

①如果王大妈摔倒是因为物业公司做保洁时造成台阶湿滑而致,物业公司 未给出明显的提示、警示,也无采取必要、适当的防范措施,就应该给王大妈 以赔偿。(2分)

②如果确有湿滑,物业公司给出提示、警示不清,防范措施不得力,应给 予王大妈部分赔偿。(1分)

③如果物业公司给出的提示、警示清晰,防范措施得力,王大妈是因为自 己不慎摔倒或其他人碰撞摔倒,物业公司则不用作出赔偿。(2分)

(2)物业公司要避免此类风险

①一要认真对照服务合同,严格依约服务,妥尽注意义务,及时提醒防范; (2分)

②二应投保公众责任险,将此类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2分)

第二篇:2014年7月人教版七年级下册历史期末题及答案

2013-2014学年度呼和镇中学七年级历史下册期末测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50分)

1、隋朝如同一颗流星划过天际,虽然时间短暂,却给中国历史留下了宝贵的财富,下列成就与隋朝有直接关系的是() ①大运河②赵州桥③科举制④万里长城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②④D.①③④

2、“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句话出自那位皇帝之口?()A.隋文帝B.隋炀帝C.唐高祖D.唐太宗

3、下列历史名词对应错误的一组是() A.贞观之治——唐太宗B.武周政治——武则天C.开元盛世——唐高宗D.康乾盛世——雍正帝

4、唐朝时,人们创造了一种新的灌溉工具,它可随水流自行转动,把水从低处汲到高处,你知道这种灌溉工具是什么吗?()A.曲辕犁B.筒车C.翻车D.水排

5、唐朝有一位皇帝的统治被郭沬若先生称为“政启开元,治宏贞观”。这位皇帝是() A、唐太宗B、唐高宗C、武则天D、唐玄宗

6、“学而优则仕”“鱼跃龙门”、“金榜题名”等术语反映的选官任官制度是()A.军功爵制B.察举制C.九品中正制D.科举制

7、唐朝设置安西都护府和北庭都护府是为了加强管辖今天的()A、内蒙古;B、西藏;C、新疆;D、云南。

8、中外交往源远流长。下列人物在中外文化交流中作出了突出贡献。其中生活在唐朝的是 ①张骞②玄奘③鉴真④郑和() A.①②B.①③C.②③D.②④

9、下列文化名人中,与其称谓对应错误的一项是() A.书圣——王羲之B.画圣——吴道子C.诗圣——白居易 D.诗仙——李白

10、“赵州桥什么人儿修?玉石的栏杆什么人留?什么人骑驴桥上走?„„”这是河北民歌《小放牛》的歌词。赵州桥的设计和主持建造者是() A.祖冲之B.贾思勰C.僧一行D.李春

11、莫高窟被称为世界最大的艺术宝库之一,主要因为() A、建筑具有独创风格B、位于河西走廊 C、有大量精美的彩塑和壁画D、大批宝物被劫掠到国外震惊世界

12、北宋末年,一个大商人从四川到南方采购货物,他会携带的货币是( ) A.铁钱B.交子C.存折D.支票

13、澶渊之盟是哪两个政权之间的盟约() A、南宋与金B、北宋与辽 C、北宋与西夏D、西夏与辽

14、岳飞受到人民尊敬的主要原因是() A.他对皇帝忠心耿耿B.他遭奸臣谋害 C.他训练出纪律严明的岳家军D.他坚持抗金的正义斗争

15、在主要港口设立市舶司的朝代是() A、唐朝B、宋朝C、元朝D、明朝

16、毛泽东的词《沁园春·雪》中被作者称为“一代天骄”的历史人物是() A.秦始皇B .汉武帝C .唐太宗D .成吉思汗

17、元朝时期,开始形成了一个新的民族是()

A.畏兀儿B.蒙古族C.回族D.女真族

18、下列机构中,曾经负责管辖台湾的有() ①宣政院②澎湖巡检司③台湾府④广州十三行

A.①②B.②③C.③④D.②④

19、毕升的最大贡献是( )

A.改进了造纸术B.发明了火药C.编写了《授时历》D.发明了活字印刷术

20、反对外来侵略,维护国家统一是一项英雄业绩。下列事件属于这一主题的是(①戚继光抗倭②郑成功收复台湾③郑和下西洋④雅克萨之战

A.①②B.①②③C.①②④D. ①②③④

21、“文字狱”禁锢了思想,严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其规模之大,次数之多要数

(

A.汉朝B.唐朝C.明朝D.清朝

22、

上图反映的是我国同俄国签订的第一个边界条约,它()

A、说明清朝初期我国仍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B、是清朝康熙帝领导的雅克萨之战战败被迫签订的

C、是俄国侵略我国东北地区的开始

D、从法律上肯定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都是中国的领土

23、明朝时出现的“机户出资,机工出力”,实质上反映的是()

A.封建的生产关系、奴隶制B.奴隶制的生产关系

C.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D.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

24、历史上大规模修筑长城的朝代是()

A.战国与明朝B.秦朝与明朝C.战国与秦朝D.明朝与清朝

25、揭示清朝封建制度走向衰落且达到我国古典小说高峰的作品是()

A.《红楼梦》B.《西游记》C.《三国演义》D.《水浒传》

二、材料分析题(共50分)

26、阅读下列材料:(14分)

2 ) )

材料

一、“尽道隋亡为此河,至今千里赖通波” 材料

二、“北通涿郡之渔商,南运江都之转输,其利也博哉。” 请回答:(1)材料一中的“河”是指什么?(2分)答: 大运河;(2)此“河”是谁在位时开通的?(2分)答:隋炀帝。 (3)此河开通后有什么作用?(6分)答:它的开通,大大促进了我国南北经济的交流。

(4)元朝时在隋朝大运河的基础上,又开通了两段新运河,分别是哪两段(名称)(4分)答:通惠河,会通河

27、.阅读材料:(16分)“自永乐三年奉使西洋,迄今七年,所历……三十余国,涉沧溟十万余里,观夫海洋,洪涛接天,巨浪如山,……而我之云帆高涨,昼夜星驰,涉彼狂澜。……” 请回答:(1)该材料反映的是哪一个历史事件?(6分) 答:郑和下西洋。 (2)“使西洋”最远到达什么地方?(4分) 答:,最远到达非洲东海岸和红海沿岸。 (3)这一事件的历史意义是什么?(6分) 答:这是世界航海史上的壮举。郑和是我国也是世界航海史上的伟大航海家,郑和的远航,促进了各国的经济交流和友好关系。

28、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有着强大的凝聚力。在历史发展长河中,国家统

一、民族融合成为历史发展的主流。(12分)

清朝疆域图 (1)乾隆帝时,平定大小和卓叛乱后设置的管辖包括巴尔喀什湖在内的整个新疆地区的机构是什么?他统治时,在此还妥善安置了回归的蒙古族的哪一支?(4分)答:伊犁将军;土尔扈特部。 (2)列举一件唐朝时汉藏之间友好往来的大事。(2分)答:文成公主入藏(或金城公主入藏)。 (3)西藏正式成为我国行政区域始于哪一朝代?(2分)答:元朝。

(4)清朝时,代表中央政府与**和**共同管理西藏事务的机构(职务)叫什么?(2分)答:驻蔵大臣。

(5)自古以台湾就是我国不可分割的领土。1662年,郑成功从荷兰殖民者手中收复台湾。为加强对这一地区的管理,清朝在何时设置了台湾府?(2分)

答:1684年。

29、阅读下列材料:(8分)

材料一

材料二:统治者认为“天朝物产丰富,无须同外国互通有无”,还害怕外国商人与沿海人民往来会“滋扰生事”。

材料三:乾隆给英王的敕谕说:“天朝物产丰富,无所不有,原不假(借助)外夷(外国)货物以通有无。”

请回答:

⑴上述材料说明清朝前期的对外政策是什么?(2分)

答:闭关或答“闭关自守”。闭关锁国

⑵实行此政策的主要原因是什么?(3分)实行此政策造成的危害是什么?(3分) 答: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占主导地位或封建统治占统治地位;(清政府闭关锁国,与世隔绝,既看不到世界形势的变化,也未能适时地向西方学习先进的科学知识和生产技术,)使中国在世界上逐渐落伍了。

第三篇:疾控面试题及答案材料

2008年4月4日四川省事业(疾控)面试题

1、自我介绍3分钟

2、公共题目:如果你的领导不支持你的工作,你该怎么办?

3、专业题目:某学校60名学生出现发热、咽痛,你如何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如何处理

绍兴市疾控面试

第一题:是个情境题。大意是:有个群众向你了解下新医改的政策,你因为手头上有事情要处理,跟他说可以上网或者看看新闻。他觉得这样太麻烦了,认为你的态度不好,于是向领导举报了你。然后,领导很严厉的批评了你,那么你该怎么处理?第二题:如果这次面试没有被录取,你会怎么做?

山东省疾控面试

1、流行性感冒的定义,流行病学特点,防治措施,评价病死率的指标

2、食物中毒的定义,处理原则,中毒分类。

3、儿童免疫接种程序

1、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实施的⑤个步骤()

2、慢性病的特点

3、一级预防

哈尔滨市疾控面试

1、你的学历是什么?你认为对你应聘的这个岗位有什么帮助?

2、说说对于传染源的防控?p261

3、什么是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对社会有什么危害?p289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系统面试题

1、医德的理解和看法

2、因重男轻女而使用超声波技术对胎儿性别鉴定然后进行选择的现象,你的看法和建议?

武汉武昌区疾控的面试,主要是结构化面试,包括三部分内容。

第一自我介绍(不能报本人姓名),

第二是侯考室选题考的是道病例分析(有三个问题),给你个症状临床表现,问你是什么情况,这次考的是个一氧化碳中毒,

第三是主考官提问,这次问的是有个地区举办集体艾滋病人婚礼,你作为疾病控制人员,你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海珠区疾控

面试在五楼,共三道题目。上午和下午的不知道题目一样不,我面试的是下午组!十分钟之内答完题目,座子上有笔,你可以做记录.

第一题:题目较长,好像两个问题,但是我只理解成一个问题了,意思就是你的职业规划,最后都忘了说回答完毕呵呵!

第二题:卫生部开展的全民健身活动,以及什么改变生活习惯等,问你对此的看法,以及作为基层工作人员应该怎么开展此项工作?

第三题:你的领导让你写一份报告材料,而你对要写的这个材料的事情一无所知,你该怎么做?

武汉某市直单位面试

先是自我介绍2分钟

公共题3分钟

公共题

现在的年轻人喊苦喊累

说是现在的竞争环境太激烈

你怎么看

专业题5分钟

专业题

尘肺的三级预防具体的内容

最高容许浓度和职业接触限值标准的定义

徐州市疾控面试

第一题:你的工作专业技术性很强,你的领导不懂却总是想指手画脚,你该怎么办?

1、人各有所长,领导的对技术操作不熟悉,但他(她)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确比我强,在实际工作存在这种现象不足为奇,应该承认和接受这种现象;

2、因为领导是决策和组织者,我是执行者和我具体任务完成者,对领导的工作计划安排和下达的任务一般情况下要尽量适从;

3、如果领导的工作计划安排和下达的任务违反技术操作规程,盲目执行可能造成损失或事故,要说服领导改变或拒绝执行;

4、要和领导经常进行沟通,和他(她)交流讨论有关技术方面的知识和技术操作规程,促使他(她)熟悉关于技术方面的知识和技术操作规程,在每项工作计划安排和下达的任务前,多提建设性意见,供他(她)参考。

第二题:谁人背后无人议,谁人背后不议人,你的理解?

第三题:食物中毒的特点

第四题:简述如何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2012年江西省疾控中心面试

时间:2012年3月7日,时间:10分钟

面试分为2部分,一部分公共知识题目,一部分专业知识题目

1、自我介绍,谈谈自己对单位岗位的展望

2、你身边是否有“主人翁”精神,你如何看待“主人翁”和如何成为“主人翁”。

第二部分

专业知识考试

1、流行病散发的定义及何种情况下回出现散发

2、谈谈流行病学和卫生统计学的关系

2010年卫生系统面试题及参考答案

当前医疗卫生行业改革中应重点解决哪些关键问题?

【参考答案】(1)掌握和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医疗卫生服务的供求规律,区分并适应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卫生需求,及时调整卫生服务行业的规模与结构,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益;(2)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卫生投入和补偿机制;(3)研究卫生发展的调控机制,正确引导医疗卫生服务的竞争行为。

当前我国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参考答案】(1)推行区域卫生规划,严格准入制度,实行卫生安全行业管理。

(2)把医疗机构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非营利性医院政府将适当给予经费补助,并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医疗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格。营利性医院自主经营,价格放开。

(3)理顺卫生执法监督体系,成立卫生监督所,强化卫生执法监督职能。成立疾病控制中心,加强预防保健工作。

(4)医院药品采购实行统一招标,门诊药房收支实行两条线管理。

(5)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行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全员聘用制,进行劳动分配制度改革。

现在我国各地都存在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请你简述一下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

【参考答案】当前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多种原因长期的积累造成的,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均衡。目前,全国的医疗资源80%在城市,20%在农村;医疗卫生领域的高新技术、先进设备和优秀人才基本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

(2)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并且呈逐年下降趋势。政府投入比率远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也低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

(3)医疗保险发展缓慢。2005年,医疗保险中城镇职工数占1.3亿,再加上5000万享受公费医疗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约两亿的城镇居民有医疗保障。农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人口不多,保障能力非常有限。

(4)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秩序混乱。全国有4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8000多家药品批发企业,还有12万家药品零售企业。这些企业的成本都需要通过市场经营来维持,药品价格不可能不节节攀高。

(5)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不合理,存在逐利倾向。一方面是政府每年的拨款仅占医院总收入的7%~8%,其余90%以上都是靠医院自己组织医疗服务得来的;另一方面,政府对医院的收支又不管,任凭医院自由收费和分配。

(6)政府对医疗市场的监管力度缺失。

近几年来,社会上频频出现因食品卫生引发的恶性事件,你作为一个报考公共卫生部门的考生,请谈谈你认为应该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参考答案】食品安全是一个关乎民生的大问题,从“大头奶粉”到“苏丹红”,从“雀巢奶粉”到“福寿螺”,无不一次次刺激着人们的神经,也在拷问着商家的责任心。我认为,要提高食品安全卫生,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积极开展农产品标准制定工作。2006年,农业部门以制定促进农产品公平贸易的标准、保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标准和方法标准、主要农产品生产准则等通则类标准为重点,加快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基地建设规模化、产地环境无害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控制制度化、产品流通品牌化、生产经营产品化。

(2)积极推动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农业部门按照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重点工程,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规划,进一步加强物质体系建设和完善,全面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

(3)继续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控制农产品源头污染是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第一道关口。农业部门据点农业投入品监管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采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提高优质投入品的市场占有率。

(4)大力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是新形势下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切实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攻方向和有效途径。

(5)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要加强把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努力建立农村食品市场质量安全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和规范农村食品销售的设施和条件,促进农村食品市场的繁荣稳定与安全。

安徽华源生物药业公司生产的“欣弗”不仅没有给患者带来幸福,反而掀起了全社会对于药品质量管理的质问。对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

【参考答案】近年来,医药领域大案要案频发,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我们也由此认识到医药领域存在的问题并不是某一个环节的问题,而可能是系统性的,也就是整个医药管理体系、制度乃至从业者二监管者观念的问题,具体到药品质量管理领域也是如此。药品质量管理问题的解决,必须转变药品质量管理的传统观念,明确药品管理各环节相关主体的责任,理顺整个医药管理的机制。当然,国家的监管并不是质量管理体系的全部,生产经营乃至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工作者都必须对药品质量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只有在责任明确的基础上,才能提高相关主体的责任意识,从而促使责任人在所负责的环节上真正起到药品质量监督的作用,将对规模庞大的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分解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主体身上。因此,只有从根本上理顺药品监管机关、生产经营者、医疗机构及医疗工作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权责关系,才能让老百姓用上放心药,才能防止各种类似事件的频繁发生。

手术后护士发现,只剩下六块纱布,而她记得明明是七块,医生却说我是主任还是你是主任,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答案:首先应该肯定护士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是正确的,如果一块纱布真的被遗忘在病人体内,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而对病人负责的态度就是医生应该具备的基本医德。对于医生来说在自己没有十分把握的情况下要验证护士所说的话的正确性,本着为病人着想的态度。医生和护士的关系就相当于领导和下属的关系,由此引申出作为领导,对下属提出的建议要认真分析,正确的建议要予以采纳,而作为下属对于领导的不同意见要冷静对待,正确分析。非原则性问题上服从领导,重大原则性问题要向上级反映。如果自己正确的意见未得到采纳,也不因此消极工作。

你在值班时,手里已经有很多事务,护士长又交给你一件重要的事。你怎么办?

参考答案:作为护士难免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这就要求我们想方设法,克服困难,按时保质地完成任务。

1、应该相信这是护士长一时疏忽,或者是人手实在少,没办法才交给我的,正确看待,不心存怨言。如几项工作时间上不发生冲突,我会按轻重缓紧的原则处理。

2

、如果可能的话,在处理新任务的时候,首先调整手头上的事务,看看是否可以挤出时间完成,如果加班可以解决的话,就加加班。

3、实在不行的话,向领导说明情况,由同事来协助或承担其他工作。如果,由我来做最合适,那就请护士长协调,将我手头上的事务交由其他人承办。

医生常常对病人隐瞒病情,你如何看待?

[思路点拨]

观点一、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大多数病人在得知自己身患绝症后都会陷入绝望,甚至会拒绝继续接受治疗。因此,对病人适当隐瞒病情有利于配合治疗,但是如果病人已经有所察觉并坚持询问病情,医生就应该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采取委婉的方式告诉其病情,同时多加开导,帮助其渡过心理难关。

观点二、首先,我认为医生不应该对病人隐瞒病情,原因很简单,因为基于医德,医生不能隐瞒病情。另外,如果不把病情告诉病人,怎么能得到病人的配合呢?关键在于医生什么时候,采取何种方式告诉病人。在哈佛曾遇到这样一个例子:一个病人患了癌症,医生考虑了好久,决定慢慢地透露给病人这个不幸的消息。于是医生在每天治疗的时候,一边鼓励病人,一边由浅入深地给他介绍治疗的进度、病情发展的状况。渐渐地,病人对自己的病情有了真正的了解,也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最后安详地离开了人世。医生对病人的家属也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他们的配合。

恩格斯说:“从一些小事,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优良品质。”请结合护士工作特点谈谈体会。

[思路点拨]

对护士工作来说,小事确实很重要,一切要从小事做起。事无巨细,关乎大局。对于一个刚开始工作的人,更是如此。我想这句话还可以衍生为:“一些小事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不良品质。”品质是一个抽象名词,是由无数的小事汇聚在一起得出的综合结论,以小见大是有道理的,我相信人人皆是人才.关键是要用对地方。

智者说一个人要愉快,就要把自己当做别人,把别人当做自己,把别人当做别人,把自己当做自己,问你如何理解?

答:把自己当作别人,把别人当作自己,就是换位思考。遇到误会矛盾时要占在别人的立场着想,这样才能化干戈为玉帛,无论别人遇到困难或是取得成功时都能感同身受,这样才是关心别人的人,别人也会关心你。把自己当作自己,把别人当作别人,就是要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绝不推脱给别人,对于别人比自己强的方面不妒忌,不把属于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总而言之,得到愉快的人,是懂得如何取舍的人,这位智者告示我们的就是这样一种豁达健康的生活处世态度。沈从文的夫人张允和有一句很好的话,说是快乐的三个秘诀,也和这个类似吧。不能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不拿自己的错误惩罚别人,不拿自己的错误惩罚自己。

你的专业性很强,而你的领导对技术操作不熟悉,经常叫你做这做哪,让你无可适从,你会怎么办?

答:第一人各有所长,领导的对技术操作不熟悉,但他(她)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确比我强,在实际工作存在这种现象不足为奇,应该承认和接受这种现象;

第二因为领导是决策和组织者,我是执行者和我具体任务完成者,对领导的工作计划安排和下达的任务一般情况下要尽量适从;

第三如果领导的工作计划安排和下达的任务违反技术操作规程,盲目执行可能造成损失或事故,要说服领导改变或拒绝执行;

第四要和领导经常进行沟通,和他(她)交流讨论有关技术方面的知识和术操作规程,促使他(她)熟悉关技术方面的知识和术操作规程,在每项工作计划安排和下达的任务前,多提建设性意见,供他(她)参考。

假设你在某单位工作,成绩比较突出,得到领导的肯定。但同时你发现同事们越来越孤立你,你怎么看这个问题?你准备怎么办?

答:1

成绩比较突出,得到领导的肯定时间好事情,以后更加努力

2

检讨一下自己是不是对工作的热心超过度同事间交往的热心了,加强同事间的交往。共同的兴趣爱好。

3

工作中不作被人的工作,伤害别人的自尊心4

不再领导前拨弄是非 5

乐于助人

6

和领导私人间的接触不能太过分,造成马屁精的形象。

请结合我市农村卫生工作现状,谈谈你对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设想。

【答案要点】

(1)加快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建设步伐。(2)争取各级财政对农村卫生工作的经费投入。

(3)加强农村卫生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其业务技术素质。(4)进一步推广并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及各种保健补偿制度。

某年冬季夜间,你接到卫生厅值班室电话报告:郊区某工厂一车间发生化学试剂爆炸,现场已救出十多名伤员。如果你是卫生厅值班副厅长,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案要点】

(1)立即组织急救队伍赴现场抢救,并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接收伤员的准备。(2)随时将情况报告厅长及上级政府部门。

(3)赶到现场组织抢救,按伤情缓急安排转送病人。(4)与现场指挥联系,全面掌握伤亡情况。

我市某大学学生食堂发生近千人食物中毒,轻者头昏、腹痛、上吐下泻,重者昏迷、血压下降,情况十分紧急。对此,上级指示我市卫生局组织全市各大医院医护人员全力抢救。市局决定由你负责组织抢救工作,请你提出开展工作的措施。

【答案要点】

(1)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紧急通知各大医院,说明任务,尽快准备,应诊抢救。(2)与公安及其他方面配合,调查中毒原因,分析鉴定确定毒物,为针对性抢救提供依据。(3)组织、分配、运送病员。

(4)在未查明毒物前进行对症性抢救(如吸氧、输液等),在查明毒物后通知各医院进行针对性抢救。

(5)及时了解病情发展及治疗情况,如组织专家会诊,调拨药品等。(6)报告国家卫生部,接受批评与指导,通报全市各单位,引以为戒。

现在艾滋病蔓延很快,我国吸毒人数越来越多。为了预防艾滋病,国家在吸毒严重的地区发放免费针管给吸毒人员,以防止艾滋病传播。有人认为这是纵容吸毒。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参考答案】

(1)众所周知,吸毒不但对自身身体影响很大,而且如果采用静脉注射方式吸毒,还容易感染艾滋病。据相关资料统计,艾滋病患者中有30%是吸毒者。可以说吸毒是艾滋病传播的最主要途径。

(2)政府在吸毒严重的地区发放免费针管,对预防艾滋病的传播有很重要的积极意义,起到了很好的防治作用,应该得到肯定。

(3)但是我认为治标更应该治本,除了这些最基本的预防措施外,政府还应该首先在宣传教育上下足工夫,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吸毒有害及艾滋病的预防宣传,尤其要到卫生意识淡薄的农村去进行宣传。其次,政府要成立相关的部门,发现吸毒者,并将其免费送往戒毒机构强行戒毒。最后,公安部门应加大缉毒力度,切断毒品传播途径。

第四篇:刑法学案例分析45题及答案

案例1:刑法对外国人的效力范围

卞某,23岁,外国人,系某国在医科大学的留学生。某年5月13日,卞某某遭到医科大学另一外国留学生安某拳打后,蓄意报复。6月10日晚7时许,卞某得知安某在留学生l楼104会客室会客,便手持木棒,到会客室敲门。安某将门打开后,卞某用木捧击打安某。安挣脱后,会同在该校的本国留学生翁某、风某、莫某等7人,手持木棒、手杖等器械,聚集在留学生宿舍2楼走廊西端。卞某也和某国留学生朱某、穆某、白某等5人手持木棒和尖型菜刀等,聚集在留学生宿舍2楼走廊中部208房间门前,双方形成对峙状态。后双方发生殴斗。在厮打中,卞某手持的木棒被打掉,随手用尖型菜刀乱刺,刺中对方留学生翁某的上腹部,创伤透入胸腔,将肝脏切成局部破损,经抢救无效,于次日下午死亡。 [问题]卞某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可否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答案:

卞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应当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卞某某为报复他人,聚众斗殴,并在斗殴的过程中,使用菜刀乱刺,将被害人刺死。依照刑法第293条的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应根据情况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卞某在用菜刀刺人时,主观故意不明确,对他人的死、伤均持放任态度,因此,对被害人死亡他应负(间接)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和第11条的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外,均应适用我国刑法。卞某是一普通外国留学生,不属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自应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2:刑法的效力范围

李学沛,男,26岁,工人。王义勇,男,24岁,工人。李、王二被告均系我国公民。某年10月,该二人受雇在美国轮船上工作。同月24日,轮船停泊于巴西某港口后,二人在轮船上饮酒闹事,不仅不听从船长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劝阻,反而公然杀死制止他们的中国公民张世良。杀人后又抢劫了一些其他船员的财物,然后逃到巴西某市藏身,并策划逃到第三国。由于在隐藏期间二人的财物被盗,王义勇被迫回到船上,并报告了李学沛隐身之处。其后,巴西警察将李、王二犯逮捕。

[问题]李、王的犯罪行为可否适用我国刑法?为什么? 答案:

我国刑法对李学沛、王义勇应当适用。李学沛、王义勇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第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构成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的,均适用我国刑法。李学沛、王义勇受雇于美国轮船,在轮船停泊巴西时杀人,应当依照刑法第7条的规定适用我国刑法。

案例3:刑法的效力范围

]温源和,泰国籍。戴文,广东省广州市人。余锡宽,广东省台山县人。上述三人在泰国曾策划进行跨国贩毒活动。约定戴文负责接运毒品,经我国昆明、广州至深圳市出境。某年4月18日,戴文与余锡宽进入昆明市与从泰国到达的温源和会面后,共同约见了潜入昆明市的国外贩毒分子,商定在昆明市交接毒品的时间和地点。8月16日下午6时许,戴文和余锡宽在昆明市火车站外水果摊接收毒品时,被当场抓获,缴获海洛因22768克。温源和于当晚亦被抓获归案。

[问题]对本案行为人能否适用我国刑法?为什么? 答案:

对本案三名行为人应当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理由是:三行为人的贩毒行为有一部分是在我国领域内实施的。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行为,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均适用我国刑法;犯罪行为或者犯罪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均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本案三名行为人预谋贩毒虽在国外,但实施贩毒的行为在我国领域内,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应当适用我国刑法。温源和虽是外国人,但不属于刑法第11条规定的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亦应适用我国刑法。

案例4:诉时效中断

刘某某,男,32岁,工人。刘某某于1997年3月12日,以欺骗手段强奸了一名患有精神病的女青年。于1999年7月4日被捕后,刘又交待了其于1993年3月3日盗伐集体林木200株。

[问题]对刘某某盗伐林木的行为是否还要追究?为什么? 答案

对刘某某盗伐林木的行为应当追究。根据我国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犯罪所应适用的法定刑不超过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5年。刘某某于1993年3月3日犯盗伐林木罪,依照1979年刑法的规定,盗伐林木罪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刘某某犯该罪的追诉时效本应为5年,即到1998年3月3日届满。但是在其所犯的盗伐林木罪的追诉时效尚未届满前,刘某于1997年3月12日又实施了强奸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即前罪的时效中断,已经经过的时间归于无效。这样,刘某某盗伐林木罪的5年追诉时效应从1997年3月12日开始重新计算,1997年7月4日仍在追诉期限内,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5:刺伤便衣警察案

赖某,男,25岁,工人。某在与他人打斗的过程之中,对便衣警察的行为误认为是对方帮凶的侵害行为,将其作为不法侵害人的侵害行为对待而实行了

某日晚,赖某在自己家附近遇见两个男青年正在侮辱他的女朋友,即上前制止,因被其中一男青年殴打而被迫还手。在对打时,便衣警察黄某路过,见状抓住赖的左肩,但未表明其公安人员的身份。赖误以为黄是对方的帮凶,便拔刀刺黄左臂一刀后逃走。 [问题]对赖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和处理?并请说明理由。 案例5

赖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理由是: (1)赖某打击便衣警察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应当负刑事责任。赖伤害行为。事实上,便衣警察的行为并非不法侵害,赖某对假想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2)赖某对便衣警察的伤害行为是故意的。在本案中,赖某对便衣警察是否为侵害人的同伙的认识上有过失,但对便衣警察的伤害行为却是故意的,而不是过失。(3)赖某没有认识到便衣警察的身份,主观上没有妨害警察执行公务的故意,不能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案例6:负有特殊义务人不作为杀人案

石某,男,35岁,工人。石某经常虐待妻子。一日,石某的妻子因不堪石某的毒打,在石某走后服毒自杀。邻居发现石某的妻子在床上挣扎,便把石某找回来,要他赶快将妻子送医院抢救。石某既不抢救,也不让邻居抢救,还恶狠狠地说:“我就要看着她死。”最后,邻居们强行将石某的妻子送往医院,但由于时间拖廷太久,经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石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答案:

石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理由是:犯罪行为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态。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有能力履行某种义务以阻止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而竟不予以履行的行为。本案石某与其妻之间具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在其妻生命垂危时,石某有义务积极予以救助。而石某非但不予救助。而且还不让邻居救助,最终导致其妻死亡,其行为属于不作为的犯

案例7: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

张某某,男,23岁。张某某因犯盗窃罪于1997年5月5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服刑期间,张因病于同年7月11日保外就医。从保外就医的当月起,张某某又继续盗窃作案。在一年之内共盗窃23次,价值人民币45000元。 [问题]法院应对张某某如何处罚? 答案:

张某某的行为属于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此情况,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即先减后并的方式进行并罚。

案例8:刑事责任年龄

魏春峰,男,15岁。魏春峰因伙同他人抢劫于某年3月被公安局收容审查。同年4月,魏从看守所挖洞逃跑,同年11月被抓获并被逮捕。 [问题]对魏春峰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答案:

对魏春峰的行为应以抢劫罪一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不得适用死刑。理由是: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本案中,魏春峰实施了抢劫和脱逃两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他对脱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法院应以抢劫罪一罪定罪。在量刑时,不能对其适用死刑,并应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案例9:恋爱期间与幼女发生性行为

马某某,男,17岁。马某某在山上干活,见本乡林水村女孩段某某(13岁,身高1.62米)在挖野菜,便问段是哪个村的、姓名、年龄等。段谎称自己17岁。段问马的年龄及姓名,马说19岁,并谎称在县糕点厂工作。两人在闲谈时,马某某说要在本村给段介绍个对象,段同意,并且要给马某某介绍个对象,说:“像我这个样的行不行?”马说:“行。”几天后两人赶集相遇,彼此情趣相投,遂建立了恋爱关系。晚上两个人回马家住宿,并发生了两性关系。数日后,段得知父母寻找她,要马某某带她到外地躲藏。马某某即带段到其姨母家同居两夜,并多次发生性行为,后马又带段到其舅父家中同居。 [问题]马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奸淫幼女罪,请说明理由。

答案:

马某某的行为不能构成奸淫幼女罪。理由是:奸淫幼女罪是指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之发生性行为的行为。段某某虽然不满14周岁,但身高1.62米,又对马某某谎称自己17岁,根据双方当时的情况,马某某不能够知道段某的真实年龄,而缺乏奸淫幼女罪主观方面必须具备的“明知”,因而不能构成奸淫幼女罪。

案例10:运输毒品罪

田某某从楚雄到德宏做羊皮生意时与袁某某(另案处理)相识,袁某某要求田某某带一样东西到保山,田表示同意。袁某某把自己买的750克鸦片用塑料膜包成条状,使其减少鸦片气味,然后装入用毛巾缝的袋子里,指使田某某系在腰上。田某某问袁是什么东西,袁说:“别罗嗦!带到保山就行了。”田某某携带时隐隐约约闻到一点气味,但不知是什么。当他从德宏市乘汽车到保山经过红旗桥时被查获。

[问题]田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运输毒品罪,为什么? 案例10

田某某的行为不能构成运输毒品罪。因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运输毒品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又予以运输的行为。本案中,田某某受委托帮别人携带毒品,而他自己根本不知是毒品,主观上缺乏运输毒品犯罪的故意。因而不能构成犯罪。这种受蒙蔽而成为他人犯罪工具的情况,被利用者不能构成犯罪,而应当直接追究利用者的刑事责任。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间接实行犯。

案例11:故意杀人罪

某日晚8时许,李剑、李军华、黄贱德等10人到某工厂寻衅滋事、调戏女工。当该厂厂长和工人前来制止时,李剑从同伙手中接过杀猪刀朝人群乱砍,致一工人面部受轻伤。李剑在逃跑途中,听到后面有人跑来,误以为是工厂的人追他,即转身朝来人的腹部刺了一刀,结果将紧随其后的同伙黄贱德刺死。 [问题]李剑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答案:

李剑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李剑在寻衅滋事的过程之中,被人追赶,便意图将追赶的人刺伤或者刺死。在实施行为的时候,他对追赶者是死是伤处于一种放任的心理态度,应当按实际发生的结果定罪。本案中,李剑的行为导致了他人死亡的结果,应当属于间接故意杀人。至于李剑本想杀死追赶者却杀死了自己的同伙,属于犯罪对象错误,而杀人罪的对象不属于构成要件的范围,对象错误不影响行为人犯罪的性质。

案例12:公安干警开枪案件

朱某,男,31岁,某县公安局干部。某日晚11时40分左右,朱某已睡下,忽然听到自家门外有响动,便起身持手枪出门察看,发现对门李家院内大树下有个人影晃动。朱上前问道:“谁?干什么的?”那人转身就跑。朱认为是有人偷东西,便追赶。一面追,一面喊“站住”。当追到邻居丁家房屋后门附近,看人影像是往右拐,随即在相距一百多米处朝人影开了一枪,王某(男,19岁)当即中弹倒地,在送医院途中死亡。

[问题]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心理态度?应否负刑事责任? 答案:

朱某对王某死亡的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朱某身为公安干警,在没有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开枪向人射击,意图伤害他人。尽管在当时的条件下,朱某对是否击中王某并无确切的把握,但击中与击不中都在其意志范围之内,即对击中王某,朱某主观上是一种放任的态度,对击中后王某是死是伤也持放任的心理态度,属于间接故意。朱某在开枪时,一无不法侵害的存在,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二是仅凭别人形迹可疑就开枪射击,没有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因此,朱某对自己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13:索要欠款打架误击其父亲案

吴某某酒后到其叔家索要欠款,与其叔发生口角,于是到自己父亲家拿了一根木棒(长140厘米、直径50厘米)。回来后见其叔正与父亲在路上说话(二人相距约1米),便手持木棒向其叔打去,其叔避开,木棒击在其父头上,致其父死亡。 [问题]吴某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 答案:

对吴某某应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定罪处罚。因为:吴某某与其叔父发生纠纷,意图报复,手持木棒去打其叔父,主观上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打击他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条件。至于他本意是打击其叔父而错误地击中其父亲,属于打击错误。这种打击错误,不能改变行为人的行为性质

案例14:手持气枪误伤他人案

马某某手持气枪在自家门口带孩子玩。见好友赵某骑自行车路过,就与其打招呼,同时随便向赵某的车轮放了一枪。谁知子弹偏向上方,正中赵某的左眼,造成赵某左眼球被摘除。 [问题]马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答案:

马某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因为:马某某与被害打招呼并向其所骑的自行车轮子射击,说明马某某只是想和赵某开个玩笑,主观上没有伤害赵某的故意。马某某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伤害他人的后果,但是,自侍技术过关,认为可以避免结果的发生,但实际上并未能避免。这种心理态度,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过失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马某某的行为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过失致人重伤罪,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

案例15:毒蛇伤人案

杨某某与本村的庄某某、杨某某、张某某等5人,给吕某某家砍木料。归途中,发现路边草丛中有一条毒蛇。杨某某在明知是毒蛇的情况下,将其捉到手中。5人成纵队向前行走,杨某某走在最后,距他前边的庄某某仅l米。当庄某某弯腰拿起放在路边的衣服时,杨某某手中的毒蛇将其右腿咬伤,当即中毒肿大,不能行走,被人抬回家。庄某某经手术右腿截肢。 [问题]杨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其主观上是何种心理态度? 答案:

杨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其主观上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对于毒蛇会咬人致人伤亡的事实,杨某某具有认识能力。在玩蛇时,他应当预见到自己玩蛇,若有不慎可能会发生蛇咬伤、咬死人的结果,但由于专心于玩耍,没有注意到这种危险性并未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以致于在庄某某弯腰时,毒蛇将其咬伤,导致右腿截肢的严重后果,杨某某主观上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杨某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

案例16:意外事件

张某,男,26岁,司机。某日上午,张某驾驶小轿车开往长江边码头,车内乘坐供销社主任及其妻、女和其他亲属共5人。小车行至离江边29米的斜坡上时,总泵皮碗突然破裂,刹车失灵。张某踩了三下脚刹车。并立即拉了手闸刹车,均不能把车刹住,汽车遂俯冲落入长江,4人淹死,仅主任的女儿和张某被打捞得救。经技术鉴定,总泵皮碗破裂致使刹车失灵,系机械故障。

[问题]请分析张某的行为是过失犯罪还是意外事件? 答案:

张某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对于刹车失灵导致汽车坠入长江致人死亡,张某事先主观上没有预见。主观上没有预见危害结果的情形,在刑法理论上有两种情况:一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二是意外事件。构成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之所以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原因是他有认识的能力,即应当预见但因其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构成意外事件,即行为人之所以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原因是根据他的认识能力和当时的具体条件,他不可能预见到,即没有认识能力。本案中,张某驾车失灵,是因为汽车发生机械故障所引起的,张某对该故障的发生没有预见能力,因而属于意外事件

案例17:不可抗力事件

王某某,男,21岁,汉族,某某市摊贩。杨某某,男,23岁,汉族,某某市摊贩。某日下午5时许,王某某在自由市场卖猪肉,见邻摊有一卖菜的妇女与两名顾客争吵,便右手拿着剔骨刀走过去看热闹。往回走时,杨某某与王某某闹着玩、将王某某抱住。王对杨说:“别闹,我手里有刀,别扎着你。”王某某边说边把右手的剔骨刀尖由原来的向下转为向后,以防刺伤杨某某。但杨仍用双手搂住王的双肩向后推;王站立不稳向后倒去,恰好被害人赵某某站在王某某身旁,王手中的剔骨刀刺入赵某某的腹部,造成赵某某腰部开放性外伤,脾刺伤。

答案:

王某某的行为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杨某某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1)王某某在杨某某和他开玩笑时,已预见到了自己手中拿的刀子可能会伤及他人,便多次警告杨某某不要如此开玩笑,客观上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防止刀将人刺伤。但是由于杨某某的推动,王某某因站立不稳向后倒去时将身后的赵某某刺伤,对王21某某来讲属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致,是刑法上的不可抗力事件,不应负刑事责任。(2)杨某某明知王某某手拿剔骨刀可能会伤及他人,且在王某某一再提醒下,仍然搂住王某某向后推,在主观上符合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轻信能够避免而实际却发生了危害社会结果的过于自信的过失的特征。应当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18:意外事件

沈某,男 33岁,汽车司机。某日下午,某县城镇供销社业务员吴某在外县乡购买农副产品后,要找地方住宿。该乡保管员田某将吴安排在该乡汽车库院内小东屋。田曾对吴说:“晚上ll点左右,汽车才回来。”吴在小东屋躺了一会儿,因天气太热,便搬到院内睡觉,并用塑料布(长ll米左右,宽1.6米)蒙头盖脚睡在地上。晚上11点左右,天下小雨,院内漆黑,司机沈某驾驶柴油解放车返回,乘车的副司机下车将车库门打开,沈关灭大灯,只开小灯驶进院内。在调头准备倒车时,左前轮将睡在地上的吴某当场轧死。 [问题]沈某对吴某的死亡是否应负刑事责任?请说明理由。 答案:

沈某对吴某的死亡不应负刑事责任。理由是:吴某当天在院内睡觉,没有任何人对沈某予以提醒,吴某在睡觉时,又用塑料布将自己从头至脚蒙起来,在天下小雨、晚上11点左右的漆黑天气的情况下,沈某没有发现睡在地上的吴某。之所以没有预见,是因为根据当时的条件,沈某不可能预见。既然沈某对吴某睡在院中不可能预见,在倒车时将其轧死也属于刑法上的意外事件,不应负刑事责任。

案例19:犯罪的停止形态

蒲某意图抢劫,尾随一妇女身后。当该妇女回家打开房门后准备关门时,蒲某以为其家中无人,强行挤进房内,并随手锁上门,该妇女被吓得惊叫一声。她的丈夫闻声起床,拉开电灯,见蒲某站在门口,便问:“你是干什么的?”蒲某答不上来,该妇女的丈夫上前打了蒲几个耳光。在邻居的帮助下,蒲某被担送到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蒲某供认他到该妇女家的目的是为了抢钱。

[问题]请分析蒲某的抢劫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 答案:

蒲某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预备犯。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都是行为人因为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两种犯罪未完成形态区别的根本标志,是看行为人的行为处于何种犯罪阶段:若处于着手实行具体犯罪行为之前的,一律构成犯罪预备;若处于已经着手实施具体犯罪行为之后的、一律构成犯罪未遂。本案中,蒲某尾随被害人并趁被害人不注意强行挤进房内,尚未开始实施具体的抢劫行为,仍属于为抢劫犯罪制造方便条件的阶段,因此,应以抢劫罪的预备犯判处,不构成犯罪未遂

案例20:犯罪的停止形态

沈某,男,24岁,某厂工人。沈某因赌博欠债,难以偿还,便图谋盗窃本厂财务股保险柜里的现金。某日晚9时许,沈某撬开了财务股的房门,但因无法打开小保险柜,未能窃取柜中的现金。于是,沈某将小保险柜搬离财务股,隐藏在厂内仓库旁的小试验室里,想等待时机再撬开小保险柜,窃取现金。第二天,财务股的李会计上班后发现办公室门被撬、小保险柜失踪,当即报案。公安人员在厂内仓库旁的小试验室里找到保险柜,柜门尚未打开,柜内人民币也原封未动。

[问题]请分析沈某的行为是盗窃既遂还是未遂? 答案:

沈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经验,盗窃罪的既遂是以财物的所有人、监管人失去控制和行为人实际控制为标准的。如果仅仅是行为人控制了物品,但财物的所有人、监管人尚未失去控制的,盗窃行为仍未达到既遂状态。对于保险柜这样的笨重物品,需要行为人搬出厂区,工厂才失去控制,犯罪人也才能最终取得控制。本案中,沈某因无法打开保险柜、而将之移至厂实验室,沈某并未取得财物的控制,工厂也尚未丧失对财物的控制。在此状态下被查获的,对沈某仍应以盗窃未遂处理。

案例21:投毒杀人案

曹某(男)与罗某(女)勾搭成奸,并预谋杀死罗的丈夫刘某之后,两人结婚。某日,曹买来毒药交给罗,罗将毒药投入刘的酒中,并为刘炒了菜,让刘喝酒。刘将酒喝光,但并未发生死亡结果。曹某、罗某后来得知毒药因存放时间太长,已经失效。 [问题]对曹某、罗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曹某、罗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曹某、罗某主观上具有毒死刘某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毒杀刘某的行为,但是由于二人对犯罪工具——毒药的效力有错误的认识,最终未能发生他们所希望的结果。而这种结果没有发生,是他们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是违背他们的意志的。根据我国的刑法理论,这种情况属于工具不能犯,对行为人均应按犯罪未遂处理。

案例22:强奸案

某县城关镇连续发生数起拦路强奸案,均未能破获。为此,县公安局派公安人员杨某男扮女装,诱捕犯罪分子。某日晚,叶某正准备去农机厂盗窃废铁,途中遇到杨某,即起强奸之念。叶从后面扑上去,掐住杨的脖子,手解裤带。欲行强奸。杨转身抓叶,叶将杨的假发抓掉,发现是个男的,便脱身逃跑,被巡逻的公安人员抓获。 [问题]对叶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叶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叶某在去盗窃的路途中,遇到男扮女装的杨某,产生了奸淫的意图,并从后面扑上去,掐住杨的脖子,手解裤带,已属强奸犯罪的着手实施。但是,在继续犯罪的过程之中,叶某发现杨某是男性,出乎他的意料,自然没有办法继续实施犯罪,属于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的犯罪未遂。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对象不能犯。

案例23

李某,男.岁,某机电修配厂工人。某日晚8时许,李某乘邻居陈×云(女,29岁)一人在家之机,闯进陈家,锁上房门,提出和陈发生性关系。陈不同意,李即把陈从里间门口推到里间床上,按住陈的双手,骑在陈的身上。陈在反抗中抓破李的脖子,李卡住陈的脖子,使陈无法反抗,然后把陈的裤子扯到臀部以下,欲行强奸。陈急中生智,说:“俺小姑子一会儿要来。”并看了一下手表。李闻听,恐陈告发,就罢手起身,向陈赔礼后走掉。 [问题]请分析李某的行为属于何种犯罪停止形态? 答案:

李某的行为属于强奸犯罪的中止形态。考查行为人的行为是犯罪预备、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首先要把握住行为人之所以没有完成犯罪的原因。如果犯罪行为停止下来是由于犯罪人自己意志以内的原因,在能够继续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而基于各种动机主动放弃犯罪的,均属犯罪中止;如果犯罪行为停止下来是由于发生了犯罪人意志以外的、足以阻止其犯罪继续实施的情况而使犯罪人不得不放弃犯罪的,则根据行为处于预备阶段还是实行阶段而分别构成犯罪预备或者犯罪未遂。在本案中,李某在实施强奸犯罪的过程中,之所以停止犯罪的继续实施,并非出现了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得不放弃犯罪,而是因为怕告发而起身作罢,主动停止了犯罪,属于犯罪的中止形态。至于被害人谎称有人要来,并不能 成为足以阻止行为人继续犯罪的原因,因而对本案不能以犯罪未

案例24:犯罪中止、未遂

刘某,男,24岁,汉族,无业。刘某欲去某仓库行窃,为了更有把握,一连几天,刘某去仓库周围“踩道”,以决定入库行窃及得手后选择出库的路线。某夜,刘某按照预先观察好的路线进入仓库行窃,在搬东西时,碰翻了堆放在仓库中的水桶,水桶发出巨大响声。刘某心中大恐,急急忙忙地从预先观察好的路线中逃走。 [问题]请分析刘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 答案:

刘某的行为属于盗窃犯罪的中止形态。刘某在行窃的过程之中,将仓库中水捅碰翻,发生巨大声音,这的确是他意志以外的现象。但是,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之中出现意志以外的现象而使犯罪人停止继续犯罪,是构成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还要考察这种现象对犯罪人的影响,如果意志以外的现象发生,但并不足以阻止犯罪的继续实施,而犯罪人基于这种不利条件而主动放弃犯罪的,应为犯罪的中止;如果意志以外的现象发生且足以阻止犯罪人继续实施犯罪的,应当为犯罪未遂。在本案中,刘某在盗窃的过程之中,碰翻水桶,发出巨大的声音,只是为他继续实施盗窃行为制造了不利条件,并不足以阻止盗窃行为的继续实施。在这种情况下刘某停止实施犯罪行为,应以犯罪中止论处

案例25:投毒杀妻后积极救助案

男,39岁,某村村民。某甲因有了第三者,即觉得其妻某乙已成累赘,便想毒死某乙。一日,在吨饭过程中,某甲乘某乙去厨房之时,将事先准备好的砒霜倒入某乙吃饭的碗中,某乙吃过含有砒霜的饭食后,腹痛难忍,全身抽搐,痛苦万分。某甲见状后心中不忍,赶忙将妻子送进医院抢救。经医院抢救,其妻转危为安。 [问题]如何认定某甲的犯罪停止形态? 答案:

某甲的行为属于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在我国刑法中,犯罪中止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动放弃犯罪行为实施的中止,另一种是犯罪行为已实施完毕,但在犯罪结果出现之前,行为人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中止。在本案中,行为人某甲的投毒杀人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但是,在其妻死亡的结果发生之前,观其妻服毒后痛苦万分,心中不忍,积极主动地将妻子送往医院抢救,使其妻转危为安,有效地防止了其妻死亡结果的发生,符合我国刑法中行为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的特征。

案例26:犯罪停止形态

赵某某,男,某市建筑公司工人。某日晚ll时许,赵某某从一朋’友处喝酒后回家。行至一小路岔口处,看到在他前面有一妇女单身行走,便起歹意。遂从后面冲上去,抓住该妇女的皮包就往回跑。刚跑出不到10米,只听后面喊到:“赵某某,你怎么抢我的东西?”赵某某回头一看,见被抢者是其同学的妹妹,便赶紧走上前去说:“阿妹,我看你一个人走路,不放心,逗你玩玩。走吧,我把你送回家。”遂将该妇女护送到家。当时,该妇女包内有现金3000元。

[问题]赵某某的行为属于何种犯罪停止形态,并说明理由。 答案:

赵某某的行为属于抢夺罪的既遂形态。根据我国刑法理论,抢夺罪的既遂以行为人将财物抢夺到手作为犯罪是否完成的标志。在本案中,赵某某趁被害人不备,从身后冲上去将包枪到手,且准备逃跑,此时他已完成了抢夺犯罪行为,逃跑已不是抢夺罪的构成条件了。至于在准备逃跑时被被害人认出而最终没有能够取得财物,属于犯罪既遂之后的事情,与犯罪的既遂与否不再有关系。因此在抢夺他人财物之后被人认出又主动返还所枪财物的,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

案例27:刑罚

罪犯朱庆,1994年3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6年10月,监狱根据朱庆悔改表现,依法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法院审核了朱庆在狱中悔改表现及有关证据材料启,依法裁定了可以假释,其假释考验期自1996年11月3日至1998年11月2日止。但朱庆被假释出狱后,在本村及邻村撬门破锁盗窃作案5起,窃得财物价值1800多元。

[问题]法院应对朱庆如何处罚? 答案:

在假释期内又犯罪]法院应对朱庆撤销假释。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遵纪守法,如果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即先减后并的方式进行并罚。

案例28:共同犯罪

申某某、张某某于某年8月至次年9月间,从九府坟火车站扒上货物列车,于运行途中将铁路运输物资抛列车下,然后跳下列车转移赃物。二人先后盗窃作案28起,盗窃物品有生铁、化肥、暖气片、火车闸瓦等,价值7235元。二人在每次盗窃之前,都向王甲和王乙(均系当地农民、手扶拖拉机司机)打招呼:“你们把车准备好。”申、张盗窃后,再叫二王开拖拉机将赃物拉到销赃地点销赃,每次给二王20元至30元,二王共得320.50元。 [问题]二王的行为是否与申某某、张某某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答案:

二王的行为与申某某、张某某构成共同犯罪,理由是:(1)二王与申某某、张某某在事先有盗窃犯罪的通谋。张、申在每次盗窃前均通知二王,让其准备车子拉赃。这属于在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2)二王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从整体上看,二王的行为与申某某、张某某的行为是不可分割的,只是在具体行为上,张、申和二王之间有分工,即张、申盗窃,二王运赃、销赃,这属于有分工的复杂共同犯罪形式

案例29:共同犯罪

强某因与他人的妻子通奸而遭到痛打,遂产生了盗枪报复的念头。某日晚11时许,强某窜入本单位武器库,叫醒正在睡觉的值班人员岳某,哄骗岳某开门,强行进屋,用尖刀逼住岳某,令其打开武器库。岳某被迫打开武器库的房门锁头。强某取走两支半自动步枪。在强某离开现场时,岳某让强某把自己绑起来。强某就用撕碎的床单布条将岳某绑起,口塞破布,推倒在地。强某携枪前去报复,由于枪里没有子弹未能得逞。 [问题]强某、岳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答案:

强某、岳某构成共同犯罪。理由是:(1)岳某实施了帮助强某盗取枪支的行为。岳某为值班人员,理应忠于职守,保护本单位枪支的安全,而他在受到了强某的威胁时,对强某予以协助,从而大大便利了强某的盗枪行为。(2)岳某被胁迫参与犯罪,但并没有完全失去身体的自由,在意志上是有选择余地的,这与完全受到强制而失去人身自由的情形是有质的不同的。(3)岳某参与强某的盗窃枪支犯罪,属于被迫参加犯罪的,是共同犯罪中的胁从犯

案例30:共同犯罪 甲乙二人预谋抢劫,观察到丙的丈夫外出多日,便乘夜色蒙面闯入丙家,丙受惊吓大声呼叫,甲便强行将丙推入洗手间,并对丙进行监管,由乙寻找财物。甲在看管丙的过程中,忽生歹念,强行奸污了丙。

[问题]试问对甲乙二人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并说明理由。 答案:

甲、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因为二人有抢劫的共同犯罪故意,并共同实施了抢劫的具体行为。但甲同时又单独构成了强奸罪。因为强奸犯意是由甲单独产生的,并独自实施了强奸行为,而乙对甲的强奸行为没有犯意上的沟通,也没有共同参与实施强奸行为,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实行犯过限”,应由具体实施过限行为的人对过限部分独立承担责任。本案中,就应由甲一人承担强奸罪的责任。因此对甲应定抢劫罪、强奸罪,实行两罪并罚,对乙只以抢劫罪进行处罚

案例31:在缓刑考验期内故意犯罪

赵某,男,21岁。赵某于1997年12月7日被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赵某在缓刑考验期间,某日骑自行车外出,在路上将卖烤红薯的夏某的自行车及烤筒撞倒。夏某指责赵,赵挥拳便打夏的脸部、胸部,致夏异骨粉碎性骨折(轻伤)。夏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问题]法院应对赵某如何处罚? 答案:

法院应对赵某撤销缓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必须遵纪守法,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对于本案,法院首先应当对赵某撤销缓刑。对其新犯之罪,若判处刑罚的,则应与原来的2年有期徒刑进行并罚;若不判处刑罚的,则收监执行原判的2年有期徒刑。

案例32:共同犯罪

孙福起利用上班时间,在保定火车站南站,将半停留的货物列车的车窗打开,钻进车厢,盗出1台日立牌VI一427E型录(放)像机,价值人民币4000元,并将该机隐藏在站修所院内。马志刚发现孙福起去站修所院内隐藏物品,即怀疑孙盗窃了车上的东西。待孙福起从站修所院内出来,马志刚便进去查找。马在杂草丛中找到了录(放)像机,将其转移到附近的破房内藏好,下班后将该机拿回家,占为己有。

[问题]孙福起、马志刚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答案:

孙福起、马志刚的行为不能构成共同犯罪。因为:(1)马志刚与孙福起虽然盗窃的是同一物品,但二人之间既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也没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每个人的犯罪故意和犯罪行为是相互独立的,不符合成立共同犯罪必须具有在共同故意支配之下实施共同犯罪行为的条件。(2)本案属于“黑吃黑”的案件。对此类案件,应按照不同行为人的行为分别定罪,各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案例33:正当防卫

田华是市体育学校武术班的学生,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玩耍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的一个岔口处跳出一个持刀的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出口袋里所有的钱和自戴的手表。田华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华拿起靠在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华十分害怕,立即向附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

[问题]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为什么? 答案:

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田华对正在进行持刀抢劫的黄某采取防卫行为,失手将之打死,属于正当防卫。

案例34:

王某,女。24岁。张某、女,44岁,家庭妇女。

被害人王兆宽,平素对其妻张某、女儿王某经常打骂虐待。某年冬的一天深夜,王兆宽手持匕首对其亲生女儿王某进行威胁,强奸2次。王某被强奸后曾服药自杀,经抢救未死。张某也曾被王兆宽打后服安眠药企图自杀,未遂。某年2月27日深夜,王兆宽钻入王某被窝,意欲强奸,王某不从。这时张某翻身,王兆宽惟恐其妻发觉,便回自己被窝。早晨4时许,王兆宽又钻入王某被窝,王某奋力反抗。王兆宽说:“今天我不把你祸害了,我都是你养的。”接着用身体压住王某,王某用手紧紧抓住王兆宽的睾丸,大声呼救。张某被惊醒后,打开灯,气愤地打了王兆宽两个嘴巴。接着张某按住王兆宽,王某到外屋取两段麻绳将王兆宽的手、脚捆住,又用一段鞋带将王兆宽的两手拇指绑住,并让其母张某去仓房取来绳子,用绳子将王兆宽勒死。6时许,母女二人投案自首。 [问题]对王某、张某应如何定罪处罚?说明理 答案:

(1)对王某、张某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理由是:王兆宽在对其女儿实施强奸时,王某、张某将王兆宽予以捆绑,属于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的正当防卫。但是,在将王兆宽已被制服失去侵害能力的情况下,王兆宽所实施的不法侵害也随之结束,王某、张某又对其实施的打击行为,已失去了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属于事后防卫,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 (2)王某、张某的行为属于激愤杀人,情节较轻,应当从宽处罚。同时,二人有自首情节,应当适用犯罪较轻犯罪后自首的,可以免除处罚的规定量刑。

案例35:

孙明亮,男,19岁。某日晚8时许,孙明亮陪同其友蒋小平去看电影。在平凉市东关电影院门口见到郭鹏祥及郭小平、马忠全三人尾追少女陈某某、张某某,郭鹏祥对陈某某拉扯纠缠。孙明亮和蒋小平上前制止,与郭鹏祥等三人发生争执。蒋小平动手打了郭鹏祥面部一拳,郭鹏祥等三人即分头逃跑。孙明亮和蒋小平分别追赶不及,遂返回将陈某某、张某某护送回家。此时,郭小平、马忠全到平凉市运输公司院内叫来正在看电影的胡维革等四人,与郭鹏祥会合后,结伙寻找孙明亮、蒋小平,企图报复。当郭鹏祥等人在一小巷内发现孙明亮、蒋小平,即将二人截住。郭鹏祥上前质问孙明亮、蒋小平为啥打人。蒋小平反问:人家女子年龄那么小,你们黑天半夜缠着干啥?并佯称少女陈某某是自己的妹妹。郭鹏祥闻听,照蒋小平面部猛击数拳。蒋小平挨打后和孙明亮退到附近街墙旁一垃圾堆上。郭鹏祥追至垃圾堆继续扑打,孙明亮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照迎面扑来的郭鹏祥左胸刺了一刀,郭鹏祥当即倒地;孙明亮又持刀对空乱划了几下,便与蒋小平乘机脱身跑掉。郭鹏祥因被刺破左肺、胸膜、胸动脉等器官.失血过多,于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问题]孙明亮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应否负刑事责任? 答案:

孙明亮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不是正当防卫,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理由是:

(1)孙明亮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郭鹏祥等人拉扯纠缠少女被孙明亮等人制止后,又返回寻衅滋事,继续实施不法侵害,孙明亮等人有权进行正当防卫。(2)孙明亮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郭鹏样等人虽然实施了不法侵害,但强度较轻,只是用拳头殴打,而孙明亮防卫时则使用弹簧刀照郭鹏祥的胸部刺一刀,将其刺死,其防卫的手段、强度都明显大大超过了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的手段、强度,并且造成了不法侵害人死亡的重大损害结果,属于防卫过当。(3)本案不适用刑法规定的对于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因为郭鹏样的侵害行为没有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仍属于比较轻微的不法侵害行为。(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防卫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案例36:

刘某某在城外树林里游逛,遇女青年林学武(21岁,体校业余武术队员)骑车从树林穿过,遂生歹意。他潜伏窥察后发现,林学武每日清晨和傍晚都要骑车路过此地。某日傍晚,刘携带刺刀一把,躲在路旁大树后面,等侯林下班回家,伺机强奸。当林骑车进树林时,刘突然窜出,拦住去路,林与其搏斗将刘踢翻在地后迅速逃跑,刘穷追不舍。林学武跑出不远,看见一户人家亮着灯,欲进去暂时躲避,但屋门推不开,便破窗而入。刘见林逃进屋内,便返身逃跑。但是,林在破窗进屋时,不仅损坏了窗户、而且一脚踩在床上睡觉的小孩(8岁)的左腿上,造成粉碎性骨折。

[问题]林学武对踩伤小孩的行为应否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答案:

林学武对踩伤小孩的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理由是:林学武在遇到不法侵害时,本可以实行正当防卫行为。在其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没有足够的防卫能力,也可以采用避险的方法。但是,林学武的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却大于或者等于其所要保护的利益,即为自己免遭伤害而将幼童踩伤,属于避险过当。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避险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案例37:

杜长江,1983年生。韩仲学,1983年生。杜发家,1983年生。1998年4月8日深夜11点半,杜长江、韩仲学、杜发家三人趁着酒劲儿翻墙进入某市职业中学校内,持刀闯入女生宿舍304室,先对陈某等5名高一女生进行亵渎,后又轮奸了女生蒲某。女生张某在反抗时被杜发家用缝衣针猛刺75针。此后,三名罪犯又闯入301室,对其中的4名女生施以暴行。此外,三人在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同时,还从被害女生处抢劫90余元钱。直到次日凌晨3点多钟,因为学校教职工被女生宿舍传出的叫声惊醒,闻声赶来查看,三人才翻墙而去。 [问题]对本案三名行为人能否适用死刑?为什么? 答案:

对本案三名行为人不能适用死刑。理由是:三名行为人所犯的是强奸罪,且属于罪行极其严重。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此情节的强奸犯罪,可以适用死刑。但是,三名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都不满18周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因此,三人的年龄都符合我国刑法禁止适用死刑的条件,依法不得对其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2年执行

案例38

吴玉海因犯故意伤害(致死)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某日,吴玉海与犯人黄金海在走廊相遇。吴玉海拿出黄金海劝其好好改造的字条质问:“你总给我写这个是什么意思?”二人因此发生争执。在相互抢字条的过程中,吴玉海打了黄金海一拳,黄金海欲瑞吴玉海,却瑞在于晓明(犯人,另案处理)的腿上,于晓明遂对黄金海拳打脚踢。黄跑到233号监室门口欲拿扁担,被追赶上来的付彦要抱住,于晓明、郭宝红(犯人,另案处理)、王秀良(犯人)、吴玉海一起殴打了黄金海。后被值班犯人田文山制止。当晚20时许,于晓明在18号监室又欲打黄金海时,黄金海求饶说肚子疼,别打肚子。于晓明不听,再次殴打黄金海的面部、腹部,后被人制止。两次殴打致黄金海重伤,经医院及时抢救,切除肠1。5米,幸免于死。

[问题]对吴玉海在死缓期间又故意犯罪的情况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答案:

对吴玉海应当核准执行死刑。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对应当判处死刑但还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适用的一种特殊执刑方法,其目的在于考查是否应当对犯罪人执行死刑,同时也给犯罪人最后一次悔罪的机会。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的,2年期满之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之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又故意犯罪的,核准执行死刑。吴玉海在死缓期间不思悔改,又故意伤害他人,应当依法核准执行死刑。

案例39:

江某某,男,20岁,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投入某监狱劳动改造。江某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能完成劳动任务,表现一般。由于种种原因,在死刑缓期2年期满后,没有得到及时减刑,遂产生了脱逃的想法,并邀约犯人黎某某(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一起逃跑。此后,江某某、卜某某、黎某某三人多次策划逃跑之事,并做了充分的准备。某日凌晨1时许,江某某叫醒卜某某、黎某某,三人一起进了厕所,先后翻过厕所窗户,顺窗外水管下到监院后,钻进监房下水道逃出监狱。 [问题]对汪某某能否核准死刑?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案:

(1)对汪某某不能核准执行死刑。因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的,2年期满之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之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汪某某在死缓考验期内,没有立功表现,也没有故意犯罪,依法应当减为无期徒刑。(2)汪某某在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属于无期徒刑执行期间内犯罪,依法应当将对其所犯新罪判处的刑罚与无期徒刑进行并罚。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方法,本案应当采用吸收原则,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案例40:

许某同被害人李某系多年邻居。李见许的妻子房某貌美,便趁许上夜班之机,强奸了房某,并威胁说如果告发即杀死房的全家。房为全家的生命安全而忍辱吞声。李见房懦弱,又多次强奸房。房无奈把情况告诉了许。许在气愤之下找李评理,趁李不注意,许掏出螺丝刀朝李扎去,扎中李的前胸,刺破心脏,致李死亡。许回家后,把情况对其家人诉说一遍。其父要许投案自首。在其父劝说下,许同意投案自首。但其母因心疼儿子,要许吃完饺子再走。正在吃饺子时,接到报案后赶来的公安人员将许逮捕归案。 [问题]对许某应如何定罪量刑? 答案:

(1)许某在和李某评理时,趁李某不注意,用螺丝刀刺破李某的心脏,致李某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2)许某的行为是自动投案。我国刑法规定,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成立自首的两个必备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是已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但尚未去投案被公安机关捕获的,也视为自动投案。许某在其父劝说下,同意投案自首。但其母因心疼儿子,要许吃完饺子再走。正在吃饺子时,接到报案后赶来的公安人员将许逮捕归案,可以认定许某是自动投案。如果许某在投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成立自首,对其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案例41:

陈某用汽割机将5根吊车重轨(价值人民币2400余元)割断后盗走,得赃款800元,花470元买了l台“美多”牌收录机。回家后,其妻王某追问收录机的来历,陈讲述了盗窃事实。其妻遂劝陈投案自首,将赃物返还,争取宽大处理。陈开始坚决不同意,经苦劝仍犹豫,最后王说:“你不去投案,我要去告发你,还要和你离婚。”这时陈勉强同意投案。但出家门不远,即返回,不想投案。后在其妻的苦苦劝说下,又表示同意投案。其妻不放心,陪同陈一起到公安机关投案。投案后,陈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问题]对陈某应如何定罪量刑? 答案:

(1)陈某用汽割机将5根吊车重轨割断后盗走,价值人民币24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2)许某的行为应当成立自首。我国刑法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是已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并非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陈犯罪后,其妻力劝陈投案自首,陈开始坚决不同意,经苦劝仍犹豫,后来勉强同意投案,但出家门不远,即返回,又不想投案。在其妻的苦苦劝说下,又表示同意投案。其妻不放心,陪同陈一起到公安机关投案。尽管陈某在是否投案的问题上反反复复,犹豫不决,最后也是在其妻子的苦劝和陪同下才去投案,也不影响投案的成立。投案后,陈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成立条件,应当按自首处理,可以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案例42:

张某某,男,23岁。张某某因犯盗窃罪于1997年5月5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服刑期间,张因病于同年7月11日保外就医。从保外就医的当月起,张某某又继续盗窃作案。在一年之内共盗窃23次,价值人民币45000元。 [问题]法院应对张某某如何处罚? 答案:

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张某某的行为属于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此情况,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即先减后并的方式进行并罚。

案例43:

杨某、李某曾于1999年12月共同抢劫并致被害人死亡。此案一直未被破获。2000年2月,杨某因盗窃被依法逮捕。与此同时,李某因伤害他人被拘留。杨某在看守所见到了李某,心想如果李某先交待以前的抢劫致人死亡的罪行,自己就要被从重处罚。为争取从轻处理。杨某主动交待了与李某合伙抢劫致人死亡的罪行。杨某交待这一罪行之前,司法机关并未掌握杨的罪证,也未怀疑杨某作案。 [问题]对杨某应如何定罪量刑? 答案:

(1)杨某先后犯有抢劫罪和盗窃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2)杨某具有自首情节,应依法从轻处罚。我国刑法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杨某被羁押后,主动供出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抢劫犯罪,并且供出了同案犯,符合自首的成立条件,对其所犯的抢劫罪应当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案例44:

李广,男,24岁,某公司会计。李广于1996年5月10日因贪污公款9000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到1998年5月10日缓刑考验期结束,李广在缓刑考验期内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1999年3月20上午,李广因琐事与邻居张某发生争吵,李广将张某打成重伤。

[问题]李广是否构成累犯?为什么? 答案:

[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又犯罪]李广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缓刑考验期满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不是刑罚执行完毕。而普通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而被判处过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于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犯罪的罪犯。所以被告人李广不符合累犯的条件

案例45:

王某某被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判决交付执行两个月后,又发现王某某在判决以前还强奸过妇女2人。

[问题]法院应对王某某如何处罚? 答案:

[刑罚执行期间被发现“漏罪”]王某某的行为属于在刑罚执行期间又发现了漏罪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此情况,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如果决定执行的刑罚仍为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即先并后减的方式进行并罚;如果决定执行的刑罚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直接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五篇:公共关系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案例

1、顾客争座

问题:(1)从公共关系角度来看,顾客争座,肯德基到底该不该管?(2)通过这一事件,我们应该汲取哪些教训? 答案:

从公共关系的角度来看,肯德基对顾客争座应该管,而且管得越早越好。南昌肯德基因未及时处理好该事件而使舆论影响不断升级,形象损失越来越大。在两位顾客因争座发生口角伊始,尽管已引起其他顾客的注意,但都未太在意,此时餐厅的员工如能及时平息两人的争端,则不会有任何不良后果。及至两人两人争吵上升到大声争吵,店内所有顾客则都开始关注事态,邻座的顾客则停止用餐,离座回避,带小孩的家长担心事态危险和小孩受到粗话影响,开始领着小孩离店。到二人争吵上升到斗殴,别的顾客也纷纷离座外逃和远远地看热闹。到此时,其影响面还局限于人际范围,如果餐店经理能满足女顾客的要求,女顾客就不至于向报社投诉。而接受记者采访时经理继续与女顾客持对立的观点,更增添了新闻报道冲突性和报道价值,从而令南昌表德基进一步陷入被动局面。从整个过程看,肯德基事件的处理态度实为公关大忌,餐厅经理为维护一时的权益,不仅失去了一个消费者,而且造成了众多消费者的心理阴影。而在这一事件中,即使从自身形象出发,肯德基也应主动及早处理,使消费者免伤和气,心情愉快地消费。

从这一事件我们应该汲取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培养员工的公关意识十分重要。目前不少公司的员工宁输公司的形象也不愿输理,因小失大,就源于散会公关意识的薄弱,看不到形象作为无形资产对于公司的巨大价值。公关不只是公关部的责任,进行员工素质培养,推选全员公关,是各种社会组织不应忽视的。

(2)公关无小事。公关危机大都是由小事件引起的公关应从小事抓起,而不是在引起轩然大波之后再来处理方显公关水平。消除隐患,防微杜渐,是危机公关的主要原则。出现危机就手心忙脚乱,无应对之策,就说明公关管理仍有漏洞。而塑造形象的公关工作当从点滴做起,而现在一些企业热衷于“大手笔”,重视媒体公关,往往忽视了日常公关管理,这正是造成企业名声在外,而消费者却不满意的现象的原因之一。

(3)勇于承担责任 是企业公关的一种境界。公关要塑造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企业的社会形象,而一个企业的形象是否表里如一,就在于其在经营活动中是否勇于承担与其形象一对敌的社会责任与义务。怕担责任甚至出了事拒绝承担责任的企业是让消费者寒心的。此类行为一旦发生,必然使公司的美誉度大受损害。而是否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与义务,是真公关和假公关的分水岭。

(4)“莫以善小而不为”,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有“万事德为先”的思想,这也是一个优秀企业内在品质的表现。南昌肯德基员工在两位顾客争座过程中,就缺乏这一品质,始终没有挺身而出为顾客排忧解难。其实丙争的不过是一个座位而已,只要肯德其的员式设法为其再提供一个座位,事情马上就可得到解决。而其“管不了”的态度无疑让人们为其落伍的企业价值观感到深深的遗憾。

案例

2、麦当劳餐厅内代售公交月票

问题:分析麦当劳外部公共关系的成功做法。 答案:

一提起麦当劳,人们就会想到汉堡包、想到炸薯条。熟悉它的人,还会联想到遍布全球115个国家的2.5万多家连锁店,联想到地球上每天都有1%的人正在品尝着一模一样的汉堡包、炸薯条和苹果派。然而,此时此刻,有谁会想到,拥有如此高知名度和雄厚“家底”的餐饮业“巨无霸”却要无偿地为学子学习延长营业时间,为普通公众代售公交月票,两则案例都是麦当劳自找麻烦,如此做法,不能不让人由衷地感叹赞赏,其实这正是麦当劳与众不同的高明之处。在别人看来,拒之惟恐不及,麦当劳却视为己任,这就是一个跨国企业在中国“讲述”的一系列平凡而可贵的经典商业故事。在这种独创思维支配下采取的营销举措,无疑给我们留下了极为深刻的现实启示。

功夫在诗外 :现代企业公关的“金律”,即“让公众满意,赢得公众支持”,从来没有发生过丝毫动遥处于复杂社会关系之中的企业,要想提高美誉度、赢得良好的口碑,必须与外界建立起水乳交融的谐洽关系,尤其是形形色色的消费者,在某种程度上,消费者的态度决定了企业的兴衰。消费者除了购买产品,也购买了企业的服务,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越满意,购买率就越高,企业就会兴旺发达。反之,企业就会衰退。这虽然是“老生常谈”,但多数企业并没有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做到这一点,只有麦

当劳等优秀企业埋头做到了。可见,赢利固然是每一个面向市场的企业最直接的目标,但赢利是需要经过一系列中介行为尤其是公关行为的帮助才能最终实现的目的,毕竟,只为了赢利最终反而不容易赢利。功夫在诗外!

案例

3、乘客至上

问题:新加坡航空公司完善服务的突出特点是什么?它何以能胜人一筹? 答题要点:

服务特点是:顾客至上,服务第一。

以:1)服务周到,登机时对乘客以姓相称,给人的感觉很亲切;

2)以东方的殷勤待客传统为前题,把“乘客至上”的公共关系思想贯穿于—切微小的服务细节上给乘客留下深刻的印象;

3)员工有较好的素质修养,对所有的乘客一视同仁;

4)纪念品加优待,赢得回头客。

案例

4、华联商厦的“绿色”营销

问题:从公关角度分析,华联商厦的“绿色”营销行为能成功吗? 答题要点: 能成功,其属于绿色营销,在结合4C和4P理论

“绿色需求”是现代人类最基本的需求,并转化为绿色消费行为,以“绿色、

自然、和谐、健康”为主题,积极主动地引导和创造有益于人类身心健康的生活环境,它不仅是一种消费行为,更是一种理念与哲学。绿色消费已经成为衡量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并与经济程度成正比,可以不夸张地说,绿色消费将是二十一世纪以至更长远的未来的消费主流。

绿色需求与绿色消费产生了巨大的绿色市场,从而推动了绿色营销的发展。绿色营销又叫做环境营销,是现代市场营销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代表了一种以可持续发展为直到思想,照顾生态层面的新的营销思维方式与操作模式。绿色销的内容包括:树立绿色营销观念、搜集绿色信息、制定绿色计划、研发绿色产品,进行清洁生产,包装绿色化,开发绿色促销、开辟绿色渠道,引导绿色消费等。绿色营销对于人类生存、国家、企业、个人都有非常现实的意义,可持续发展是兼顾经济与环保的协调发展之路,侧重于宏观层面,后者偏重于微观层面,两者互为支持,最终促进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上海华联商厦的公益之举,属于绿色营销的范畴,其中包含了树立绿色营销观念、搜集绿色信息、包装绿色化、开发绿色促销、引导绿色消费等内容。如果将这项公益活动进行延伸,联合全国范围内的大型商场与衬衫著名品牌,共同倡议“少用一个包装,多留一片森林”,增强大众的绿色环保意识,推动全社会的绿色消费潮流向前发展。前人载树,后人乘凉,当大多数消费者习惯于购买无盒衬衫时,这项公益活动效应更是公德无量了。

案例

5、压力锅之争

问题:(1)“s”牌压力锅厂的行为是否正当?为什么?(2) “p”牌压力锅厂应采取何种应对措施?

答题要点:

1 、s牌压力锅厂的行为不正当。s 牌压力锅厂采用不正当手段,对s牌压力锅厂的产品作 了虚假宣传,影响了p牌压力厂的利益,这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2 、p 牌压力锅厂面对的危机是由于外来的故意行为造成的。危机的根本点,就是公众对s牌 的产品质量不信任,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受到了损害.M 牌压力锅厂的应对措施,除了采取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反抗那些侵害自己利益的行为外,还应通过公关手段,提高自身 的形象,让自己的产品重新重到公众的信任。事件发生后,公共关系人员应迅速对职能部门,及时 调查分析,迅速了解事件全貌,判明危机事件的性质与来源,认真听取公众意见,选用恰当的方式、方 法,恢复、发展企业的形象。针对不同公众确立相应的对策,制定消除事件影响的公共关系方案,及时 采取措施消除危机。针对这一事件,M 牌压力锅厂应果断采取措施,有效制止事态扩大。

1).应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掌握H 牌压力锅厂不当行为的资料,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和 声誉。同时,迅速利用各种传播媒介等有效手段及时向公众说明事实真相。

2).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毫无保留地公开事件的真相,公开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处理原则。 ④利用各种媒体,对产品质量进行深入宣传,并采取有效手段,恢复产品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

3).发表反不正当竞争宣言,争取公众的同情和理解,呼吁社会打击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4).通过媒体,追踪报道对H 牌压力锅厂的处理过程,让公众彻底明白事件的真相,恢复企业在 公众中的形象。

案例

6、购买车票

问题:结合案例,谈一谈具备公关意识的员工对企业的发展所起的作用。 答题要点:

答: 从公关活动的内涵出发论述了在营销活动中现代营销人员必须具备的形象意识、公众意识、服务意识、互惠意识、真诚意识、沟通意识及其对促进销售、拓展市场所起的重要作用。

现代公共关系活动的核心是社会组织通过公众的传播手段来塑造组织的良好社会形象。而所谓公共关系意识是指一种尊重公众,自觉致力于通过传播手段来塑造组织形象、争取公众理解与支持的观念。这种观念已深深地渗入到现代市场营销活动之中。

企业的形象并非是某一个人所能塑造,公关对于营销的作用也绝不是哪一个或哪几个公关人员所能全部完成。正如营销需要“全员营销”一样,公关也需要“全员公关”。“全员公关”的首要条件就是要使全体员工都具有公关意识。从事营销管理策划与各项具体业务操作的营销人员,肩负开拓企业市场的重任,处于塑造企业形象的最前沿阵地,更需要具备和强化公关意识。对于营销人员来说,这种意识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 形象意识

形象意识就是珍惜形象、重视形象塑造的意识,是公共关系意识的核心。

在现代社会里,良好的企业形象,是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和无价之宝,也是企业在竞争中谋求生存,争取发展的极为重要的条件和手段。美国一家权威周刊发表的文章认为:“在一个富足的社会里,人们都已不太斤斤计较价格,产品的相似之处又多于不同之处。因此,商标和公司的形象变得比产品和价格更为重要了。”可见,谁能将良好的企业形象呈现给公众,谁就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稳操胜券。日本的松下、索尼、东芝、夏普、日立等公司就是在强手如林中占据营销上的“形象优势”,而获得了“不战而胜”的效应。

个人形象包括内在形象和外在形象。作为营销人员,首先,要注重个人的内在形象,即内在素质的培养。营销人员要使自己具有广博精深的业务知识,出类拔萃的业务能力,高尚纯真的职业道德,守时间讲信用,善于交际,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这是营销活动获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其次,要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讲究服装服饰,并与自己的身份、气质和工作场合相协调。日本的松下幸下松之助平时穿着随随便便,不拘小节,头发也老长老长。有一次,他理发时,理发师批评他说:“您是公司的总经理,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整个公司,却这样不重衣冠,别人会怎么想,连总经理都这个样子,他公司的产品会好吗?”理发师建议他今后理发应该到东京去,松下觉得很有道理,从此之后就开始重视起自己的仪表了。整洁端庄的服装服饰不仅表示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也是对对方的尊重,还能给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美国推销员训练手册上曾列有:“一套好西装,一双好皮鞋,是商场上成功交易的桥梁。”这足以说明服饰在经营中的重要性。

营销人员注重个人形象,还需要有一种恰当的自我表现意识。要善于让公众了解和认识自己,喜好和接纳自己,并通过自己的言行影响公众,争取公众对自己的企业产生好感和信任。

2 公众意识

公众意识就是尊重公众,投公众所好的意识。它是公关意识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意识。

公众是同社会组织发生某种关系的人群,与之发生交换关系的是消费公众,与之发生传播关系的是媒介公众等,作为企业,首要的公众就是消费公众。他们是关系到企业生存发展的巨大群体。同时,他们又是良好企业形象的感知者,因此,企业必须把公众利益放在首位,从公众角度去考虑问题。美国企业公共关系专家加瑞特说:“无论大小企业都永远必须按照下述信念来计划自己的方向,这个信念就是:企业要为消费者所有,为消费者所治,为消费者所享。”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公众意识。

案例

7、公共关系部

问题:通过分析案例,组织内部公共关系工作机构的结构组成有哪些? 答题要点:

公共关系不是一种盲目的、随意性的活动,而是有意识、有计划的行为,公关部的设置是搞好公关工作的组织保证。

公共关系工作不仅具有较高的艺术性,而且还有较强的科学性。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按照公共关系原理,公共关系工作程序分为四个步骤,即调查、策划、实施、评估,亦称“四步工作法”。调查研究是公共关系工作的第一步,是做好公共关系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公关部的经常性任务就是利用自身与各类让会公众之间的广泛联系,开展调查,获取信息,为组织的最高决策层提供信息保障。显然,本案例中的该宾馆公关人员对公共关系的内涵缺乏了解,甚至存在误区。公关部长被公关顾问的一系列问题问得张口结舌,自然在所难免。

组织内部公共关系工作机构的结构主要包括:

1、要确立目标,调查研究;

2、制定和实施计划;

3、协助委托者编制公共关系预算;

4、协助委托者开展内部与外部的公共关系工作;

5、协助委托者评价、估计公共关系工作计划实施的效果。

案例

8、日资企业的公益行为

问题:按照公关思想,日资企业在中国的公益行为尚有缺憾吗? 答题要点:结合公关活动的宣传

公共关系活动要求企业在从事公益行为的同时,要进行相应的宣传活动。

我觉得这家日资企业在中国的公益行为还是有不当之处的,因为它热心参加中国的公益活动等等,无非是想引起大家对它的关注,就像做广告一样,只不过方式不同,它应该做一点大的轰动,有大的报道,而不是很小的一条消息,这样不能引起大家的关注度,对它的产品也起不到很好的广告作用,它应该更热衷于大型的公益活动,而不是内蒙、山区人民小地方的感激,把公益活动永远的做下去,做到全国各个地方。这样才能引起人们对它的产品的关注度。使它的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在中国打下市场 。

案例

9、小英雄引领入场

问题:中国奥组委安排小英雄林浩入场暗示着什么? 答题要点: 结合名流公众章节和政府公关活动的内容回答 体现了名流公众在公共关系活动中的地位和影响。

名流公众指那些对社会舆论和社会生活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的有名望人士,在汶川地震中林浩拯救伙伴的事迹深深感动世界,这类公众对传播的作用很大影响力很强。通过社会名流去影响公众和舆论,往往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组织利用公众的“崇尚英雄”、“崇拜明星”的社会心理,与社会名流建立良好关系,把本组织的名字与社会名流的名望联系在一起,提高了组织在公众以上中的位置,大大提高中国在世界上的影响。

案例

10、肯德基的糟糕“创意”

问题:肯德基的鸡肉卷广告创意合理吗?错在哪里? 答题要点:

结合公共关系广告的基本要求作答,内容自己展开。

德基的糟糕“创意”的关键是,它不符合公共关系广告创意的基本要求。 我认为是不合理的,它的宣传不是真实的,愚弄了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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